守身如玉的女孩幾乎消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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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哈哈哈哈哈哈

別這樣嘛~順便先問你一下

我只覺得我跟她感情很好

結婚也是有可能吧= =?

婚前什麼事情我們是不可能發生

就這樣一路步入禮堂

所以你的意思是不太有分手的可能,還是指說你們兩個都還沒做,打算婚前守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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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這樣嘛~順便先問你一下

所以你的意思是不太有分手的可能,還是指說你們兩個都還沒做,打算婚前守貞?

是。

在這裡題外話一下

我平常的興趣是上某板看某版的大大們辯論

看到這裡的某二位大大的對話

讓我不禁猜想他們地身分

說實話除了某版的大大們

我很少看到有人可以這麼會辯論的

太強了

真正會辯論的應該不會隨便出手吧?

感覺進去辯論版純粹在"討論辯"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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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一下,打這篇時我有點不在狀況,有什麼看起來混亂的請體諒。

YOU

大致掌握方向了。先問你幾個問題,你回答後我再正式回覆(通常我這樣問就是不帶戰意的)

(也許能因此少說幾點,也許能因此不用解釋那麼詳細...抱歉雖然我話多但其實很懶)

再之前還是先跟你說幾點(沒按順序只是標號)

1. 你的對象定義(有處女情結的人)我清楚了。

2. 我同意你的大前提。但同意那個權利是一回事,問題卻依然存在沒那麼簡單,正式來的時候再說。

3. 我基本同意你對感慨的解釋。

想先問的幾個關鍵問題:(沒按順序只是標號)

1. 先打出王牌之一吧,其實我也是回去看才注意的:一樓說的,是守身如玉的,女孩

原本樓主的感慨也許(也許你們也會認為)非常單純而正常。

你可以參考一下維基,女孩的寬廣定義最多通常也只到20歲。

當然,我想20歲前結婚的不算,因為她們已經可以被稱做是女人了。

其實依照樓主的說法,看來他說的應該是他們同年紀的,也許是國中也許是高中(高中比較可能),那麼應該處男和處女還是都超過半數的。

所以客觀的說,我覺得守身如玉的女孩(以樓主來說的話就是大學以下)幾乎消失的感慨是個誤解。

縱使沒像樓主說的"消失"那麼嚴重,也許女孩處女越還越少是事實(畢竟也沒人否認,而且我依稀記得也有人做過統計調查來比較)

那麼如果樓主感慨的是守身如玉的女孩(大學以下)越來越少,你還會認為沒什麼好感慨的嗎?

如果是以女孩本身的定義範圍(最多到20歲左右),你還是覺得處女越來越少沒問題嗎?

還是說你認為不管什麼年紀都一樣?只要出現了第二性徵以後都行?如果你這行上面的問題你的答案是否定的,也就是還是不認同,那請你說明年齡。

不過,如果你那個不是問題的酸人話是獨立提出的,我可以同意。

所以,我可以(或說允許?)把你對於感慨的想法可能是你的誤會與你的酸人話分開成兩件事來看。

2. 先來做一個思想實驗:(用情感說明不用理來論)

假設你回到了過去,目睹了現女友或妻子與他人第一次的過程,因某種原因你不會被人察覺到或觸摸到,因某種力量你眼睛閉不上、自己離不開現場、被逼著從頭看到尾。難道你受得了嗎?不痛心嗎?當下還說得出這只是她自由行使自己應有的權利嗎?縱使說得出,難道說的時候不會覺得這只是為她做的辯解嗎?

如果你完全沒感覺,那我還真不知道該怎麼說你;如果你有一丁點感覺,難道你會覺得這不算有處女情結嗎?

你去看看#109說的,那些非常介意的,也許他們是愛對方愛到想獨占對方的全部,只有自己才能對自己愛的人這麼做。

3. 如果你認為做愛只是個人的選擇,單純只是可以自由行使的權利,那麼是否不該覺得羞恥?如果不該覺得羞恥,那麼怎麼還會分公開與私人?(如果說是因為社會觀感,既然你們坦然不以行使此權利為恥,那怕什麼?)甚至不是應該像FB顯示自己是單身、交往中還是已婚等等一樣,可以公開說自己是"處男"、"處女"或"已有經驗"等等才對,不是嗎?

請說說你的看法。

關於擇偶條件、外在內在那些,我會在接下來正式的那篇做回答,不過要先等你回完這篇。

想問的大概是這些,因為不在狀況,所以如果有遺漏的想問的我再補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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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還是先跟你說幾點(沒按順序只是標號)

*在

問題卻依然存在沒那麼簡單

*問題卻依然存在,沒那麼簡單

所以,我可以(或說允許?)把你對於感慨的想法可能是你的誤會與你的酸人話分開成兩件事來看。

*也就是說

題外話,我想如果不論你這方面的偏見或說誤會,我倒覺得你應該跟我許多方面的想法很合。

不過就事論事,既然戰了就要有結果,之後再戰幾回合見分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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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一下,打這篇時我有點不在狀況,有什麼看起來混亂的請體諒。

大致掌握方向了。先問你幾個問題,你回答後我再正式回覆(通常我這樣問就是不帶戰意的)

(也許能因此少說幾點,也許能因此不用解釋那麼詳細...抱歉雖然我話多但其實很懶)

再之前還是先跟你說幾點(沒按順序只是標號)

1. 你的對象定義(有處女情結的人)我清楚了。

2. 我同意你的大前提。但同意那個權利是一回事,問題卻依然存在沒那麼簡單,正式來的時候再說。

3. 我基本同意你對感慨的解釋。

想先問的幾個關鍵問題:(沒按順序只是標號)

1. 先打出王牌之一吧,其實我也是回去看才注意的:一樓說的,是守身如玉的,女孩

原本樓主的感慨也許(也許你們也會認為)非常單純而正常。

你可以參考一下維基,女孩的寬廣定義最多通常也只到20歲。

當然,我想20歲前結婚的不算,因為她們已經可以被稱做是女人了。

其實依照樓主的說法,看來他說的應該是他們同年紀的,也許是國中也許是高中(高中比較可能),那麼應該處男和處女還是都超過半數的。

所以客觀的說,我覺得守身如玉的女孩(以樓主來說的話就是大學以下)幾乎消失的感慨是個誤解。

縱使沒像樓主說的"消失"那麼嚴重,也許女孩處女越還越少是事實(畢竟也沒人否認,而且我依稀記得也有人做過統計調查來比較)

那麼如果樓主感慨的是守身如玉的女孩(大學以下)越來越少,你還會認為沒什麼好感慨的嗎?

如果是以女孩本身的定義範圍(最多到20歲左右),你還是覺得處女越來越少沒問題嗎?

還是說你認為不管什麼年紀都一樣?只要出現了第二性徵以後都行?如果你這行上面的問題你的答案是否定的,也就是還是不認同,那請你說明年齡。

不過,如果你那個不是問題的酸人話是獨立提出的,我可以同意。

所以,我可以(或說允許?)把你對於感慨的想法可能是你的誤會與你的酸人話分開成兩件事來看。

2. 先來做一個思想實驗:(用情感說明不用理來論)

假設你回到了過去,目睹了現女友或妻子與他人第一次的過程,因某種原因你不會被人察覺到或觸摸到,因某種力量你眼睛閉不上、自己離不開現場、被逼著從頭看到尾。難道你受得了嗎?不痛心嗎?當下還說得出這只是她自由行使自己應有的權利嗎?縱使說得出,難道說的時候不會覺得這只是為她做的辯解嗎?

如果你完全沒感覺,那我還真不知道該怎麼說你;如果你有一丁點感覺,難道你會覺得這不算有處女情結嗎?

你去看看#109說的,那些非常介意的,也許他們是愛對方愛到想獨占對方的全部,只有自己才能對自己愛的人這麼做。

3. 如果你認為做愛只是個人的選擇,單純只是可以自由行使的權利,那麼是否不該覺得羞恥?如果不該覺得羞恥,那麼怎麼還會分公開與私人?(如果說是因為社會觀感,既然你們坦然不以行使此權利為恥,那怕什麼?)甚至不是應該像FB顯示自己是單身、交往中還是已婚等等一樣,可以公開說自己是"處男"、"處女"或"已有經驗"等等才對,不是嗎?

請說說你的看法。

關於擇偶條件、外在內在那些,我會在接下來正式的那篇做回答,不過要先等你回完這篇。

想問的大概是這些,因為不在狀況,所以如果有遺漏的想問的我再補問。

1.答案都是肯定。不過你這麼一說我倒是忘了一件事,在我前面提出的大前提應該要再補一個前提,即「在法定年齡允許及身體已發展成熟的情況下」,前者是為了守法,後者是因為我印象中好像聽過性器官未發展完全的情況下性愛的話會傷身。(所以如果樓主的感慨是源自於這兩者,那我得向樓主道歉了)

2.信不信由你,我連我另一半去從事性工作職業(ing喔)都不在意。(先打預防針,當然是在安全性行為的前提下,如同工人在工地要戴安全帽)

不過你這個問題讓我覺得有點奇怪,我應該是主張人不應該負面看待對方有上過床,但沒說要包容到看他跟別人上床也無所謂(舉個不衛生的例子:我認同甲在我面前淋尿在他自己身上的權利,但不代表我要全程觀看而不感到噁心。)(我同意大部分人親眼觀看會不自在,但既然沒看到就算了吧?)

3.我不太懂你為什麼會問這題耶,我猜可能是在公開這部分文字有些傳達不清,但如果我會錯意的話麻煩你提醒一下。

我所謂公開和私人是指要求的人,比方說公開要求處女是沒禮貌,但私底下要求處女我管不著。

或換個例子,恐同的人要在日記上寫下同志有多麼不該活在世界上是他的自由,沒人會管他(至少我不會);但他如果要在論壇上說同志不該活在世界上的話,就等著受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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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答案都是肯定。不過你這麼一說我倒是忘了一件事,在我前面提出的大前提應該要再補一個前提,即「在法定年齡允許及身體已發展成熟的情況下」,前者是為了守法,後者是因為我印象中好像聽過性器官未發展完全的情況下性愛的話會傷身。(所以如果樓主的感慨是源自於這兩者,那我得向樓主道歉了)

2.信不信由你,我連我另一半去從事性工作職業(ing喔)都不在意。(先打預防針,當然是在安全性行為的前提下,如同工人在工地要戴安全帽)

不過你這個問題讓我覺得有點奇怪,我應該是主張人不應該負面看待對方有上過床,但沒說要包容到看他跟別人上床也無所謂(舉個不衛生的例子:我認同甲在我面前淋尿在他自己身上的權利,但不代表我要全程觀看而不感到噁心。)(我同意大部分人親眼觀看會不自在,但既然沒看到就算了吧?)

3.我不太懂你為什麼會問這題耶,我猜可能是在公開這部分文字有些傳達不清,但如果我會錯意的話麻煩你提醒一下。

我所謂公開和私人是指要求的人,比方說公開要求處女是沒禮貌,但私底下要求處女我管不著。

或換個例子,恐同的人要在日記上寫下同志有多麼不該活在世界上是他的自由,沒人會管他(至少我不會);但他如果要在論壇上說同志不該活在世界上的話,就等著受批。

1. "肯定"指的是認為沒什麼好感慨還是該感慨?

"答案都是肯定"?20歲左右也是?還是以法定18歲為你的標準?

在有些特殊地區以及以前很多都是18歲以下就結婚的,我記得現在有些地方依然甚至有13歲的,那麼這種你認同嗎?這個問題的話我想我大概、可能是認同,如果是"結婚"的話。

你可以看一下青春期條目,就生育能力來說現實中就有例子,在青春期早期就能生育(9—13歲)。

但同時,似乎太早有性行為的確會有讓身體不健康的可能:(連結)

在青春期時愈早有性生活,愈容易產生子宮頸癌。重點就這句話,不用點進去看

给青春期美少女们:为健康20岁前不要做爱。這裡就有講到原因。

恩,雖然我早知道問題沒那麼簡單,不過我也沒想到會那麼複雜(H)

(我承認在此之前這一層面也沒想到,不過現在想一想也知道自己是持怎樣的看法了)

總之從上面第二個連結說的原因看起來,如果青春期早期要做,那麼只要衛生良好與單一性伴侶應該是沒問題的,所以其實這時期如果是結婚的話也大可不必反對。

那麼為什麼我的立場同時認為青春期早期結婚可以,但是未婚的20以前卻不能做愛?當然也是有條件的,影響健康是一個剛才也解釋了,其他你想聽的話我另外再說,因為好像會離太遠。

...而且從最開始重點就在你身上,誰叫你的態度當初是那樣呢。現在在你那方面解決完之前最好還是別太複雜。

另外,我認為樓主的感慨沒想那麼多,就只是感慨。

但其實這可以成為感慨的原因,不是他意識上沒想到就等於這不在他感慨的項目中。

(我的意思是我們可以對一件事有個感覺,但我們在還未能化為言語、或任何能清楚釐清觀念的意識產生之前,我們可能自己並不明白知道是什麼原因,或知道影響、造成我們會有那種感覺的全部因素,但不代表我們不是因為那些因素才有那種感覺的,只是還說不上來。)

不過這還是需要樓主出面說明。

2. 你行。

我懂你的意思,但我只是藉由假設一個極端的幻想(事實上現實中要發生類似的事情也不是不可能就是了:第一次的對象用針孔偷拍放網路),來說明如果是處女則完全不會有這問題,不需要承受這樣的痛苦,不管是親眼看到還是想像還是只是有個想法意念。

那麼請問我們有沒有不承受這痛苦的權利?

3. 我可能有誤解,但我還是不清楚我有沒有誤解,我再問一下,要求處女"什麼"?

如果是"公開宣稱自己對於對方的條件是處女"這樣呢?又如果是"公開感慨樓主所說年齡以上的處女"呢?

(其實如果是對年齡"青年"以上,我可能會覺得比較無所謂...吧?忘了自己當時打文章時想像應為處女的對象年齡是幾歲了...這是碎碎唸,以我之後正式的回覆為主吧)

啊,有想到一個忘了問的問題了:

當週遭有一個處男/處女失貞,那麼只希望對方是處女的人就少了一個選擇

而當這要求對方為處女/處男的權利與做愛的權利衝撞時,哪一個該退讓?

給個很實際的情境想像吧,這其實也是曾發生的:一個處男喜歡上了一個女生,婚後才發現她不是處女。

那麼這種情況下,憑什麼她先前做愛的權利高過他選擇處女的權利?怪他自己沒問?怪他只想在心裡沒說出來?怪他怕說出來會影響別人對他的印象?那為什麼不是女方考量到只要是男性都有可能有處女情結而事先告知?難道也還要怪他因為是處男所以單純到認為對方也應該是個處女?(這也是我#133問題三所問的有經驗沒經驗的公開性)

請你說明這問題該怎麼解決。(原諒或用愛接受什麼的就不用說了,那是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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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打斷二位大大

我想發問一下

其實我有點看不太懂

所以說有處女情結的人不是非處女不要

那是不能接受什麼呢?

在意的是什麼呢?

(請原諒我在狀況外)

我看到那種一大串字的都直接拉到底

民國幾年了還有處女情節

時間場合對了自然會發生

做之前想清楚 對得起自己就好了不是嗎

至於特殊情節者我看是不用結婚了吧

反正這年頭不結婚的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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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打斷二位大大

我想發問一下

其實我有點看不太懂

所以說有處女情結的人不是非處女不要

那是不能接受什麼呢?

在意的是什麼呢?

(請原諒我在狀況外)

其實好像是有些許的介意就算是有處女情結。

情境的話可以先參考#133第二點說的想像。至於我們為什麼會介意之後我會再說一下。

我看到那種一大串字的都直接拉到底

民國幾年了還有處女情節

時間場合對了自然會發生

做之前想清楚 對得起自己就好了不是嗎

至於特殊情節者我看是不用結婚了吧

反正這年頭不結婚的也很多

你的性行為觀念我同意,就一種理想角度來考量的話。

從權利方面來說,你有權像我們一樣,我們感慨處女越來越少,你感慨"民國幾年了還有處女情節",這是個人的發表自己所想的言論自由。但是提醒你一下,不該對有處女情結者做出譴責,就如同我們不該對非處女做出譴責一樣(至少似乎現在的社會是不行了),因為這是他們的權利,別人心裡怎麼想、怎麼做,只要不影響到他人,就輪不到其他人來酸,除非他們有人行為越界。

(雖然我們在分享自己的想法並進行碰撞時,我可能不免有譴責到某些對象的疑慮,但是盡量對事不對人,也盡量在解釋說明前講清楚前提)

(這段只是順便藉你的回覆發表一下,請別介意)

順便問一下你說的特殊情結說的是什麼情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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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肯定"指的是認為沒什麼好感慨還是該感慨?

"答案都是肯定"?20歲左右也是?還是以法定18歲為你的標準?

在有些特殊地區以及以前很多都是18歲以下就結婚的,我記得現在有些地方依然甚至有13歲的,那麼這種你認同嗎?這個問題的話我想我大概、可能是認同,如果是"結婚"的話。

你可以看一下青春期條目,就生育能力來說現實中就有例子,在青春期早期就能生育(9—13歲)。

但同時,似乎太早有性行為的確會有讓身體不健康的可能:(連結)

在青春期時愈早有性生活,愈容易產生子宮頸癌。重點就這句話,不用點進去看

给青春期美少女们:为健康20岁前不要做爱。這裡就有講到原因。

恩,雖然我早知道問題沒那麼簡單,不過我也沒想到會那麼複雜(H)

(我承認在此之前這一層面也沒想到,不過現在想一想也知道自己是持怎樣的看法了)

總之從上面第二個連結說的原因看起來,如果青春期早期要做,那麼只要衛生良好與單一性伴侶應該是沒問題的,所以其實這時期如果是結婚的話也大可不必反對。

那麼為什麼我的立場同時認為青春期早期結婚可以,但是未婚的20以前卻不能做愛?當然也是有條件的,影響健康是一個剛才也解釋了,其他你想聽的話我另外再說,因為好像會離太遠。

...而且從最開始重點就在你身上,誰叫你的態度當初是那樣呢。現在在你那方面解決完之前最好還是別太複雜。

另外,我認為樓主的感慨沒想那麼多,就只是感慨。

但其實這可以成為感慨的原因,不是他意識上沒想到就等於這不在他感慨的項目中。

(我的意思是我們可以對一件事有個感覺,但我們在還未能化為言語、或任何能清楚釐清觀念的意識產生之前,我們可能自己並不明白知道是什麼原因,或知道影響、造成我們會有那種感覺的全部因素,但不代表我們不是因為那些因素才有那種感覺的,只是還說不上來。)

不過這還是需要樓主出面說明。

2. 你行。

我懂你的意思,但我只是藉由假設一個極端的幻想(事實上現實中要發生類似的事情也不是不可能就是了:第一次的對象用針孔偷拍放網路),來說明如果是處女則完全不會有這問題,不需要承受這樣的痛苦,不管是親眼看到還是想像還是只是有個想法意念。

那麼請問我們有沒有不承受這痛苦的權利?

3. 我可能有誤解,但我還是不清楚我有沒有誤解,我再問一下,要求處女"什麼"?

如果是"公開宣稱自己對於對方的條件是處女"這樣呢?又如果是"公開感慨樓主所說年齡以上的處女"呢?

(其實如果是對年齡"青年"以上,我可能會覺得比較無所謂...吧?忘了自己當時打文章時想像應為處女的對象年齡是幾歲了...這是碎碎唸,以我之後正式的回覆為主吧)

啊,有想到一個忘了問的問題了:

當週遭有一個處男/處女失貞,那麼只希望對方是處女的人就少了一個選擇

而當這要求對方為處女/處男的權利與做愛的權利衝撞時,哪一個該退讓?

給個很實際的情境想像吧,這其實也是曾發生的:一個處男喜歡上了一個女生,婚後才發現她不是處女。

那麼這種情況下,憑什麼她先前做愛的權利高過他選擇處女的權利?怪他自己沒問?怪他只想在心裡沒說出來?怪他怕說出來會影響別人對他的印象?那為什麼不是女方考量到只要是男性都有可能有處女情結而事先告知?難道也還要怪他因為是處男所以單純到認為對方也應該是個處女?(這也是我#133問題三所問的有經驗沒經驗的公開性)

請你說明這問題該怎麼解決。(原諒或用愛接受什麼的就不用說了,那是後話。)

1.沒甚麼好感慨。只要在法定和健康允許下,我都沒什麼意見。

13歲那個結婚的話OK,性愛的話就等不會傷害到身體的年紀(如果他們有證明他們自己13歲性愛不會傷身那就隨他們去了)

(當然以上前提是兩人要情投意合)

2.有,但我必須提醒:在公共場合說類似的要求其實並不禮貌

比方說我在公共場合如此說:「老實說我對胖子過敏,我只要一想到我的另一半是胖子就會呼吸困難,我誠心希望我的另一半不要是胖子!」

額外補充,我後來才想到以實體條件要求對方的一個不禮貌點是,很容易對對方形成先入為主的偏見(儘管只是拿來參考,但多少都會有)

3.呃,「要求處女」這句的意思是「要求對方是處女」(我把是給省略了)

所以我的意思是「公開」宣稱和感慨都是不禮貌,私底下就算了。

4.我只能說有特殊需求請在無法後悔前就說清楚。其實我覺得這反而是個機會可以問問自己:愛那個條件比較多還是愛對方的人比較多?

FB之類的頁面可以公開自己是處或非處我是覺得可行,不過目前來說可能會有人隱瞞,倒不一定因為認為那是羞恥的事,而是像同志那樣怕被家人或朋友發現等(當然更詳細的原因要問隱藏的本人才準)

不好意思打斷二位大大

我想發問一下

其實我有點看不太懂

所以說有處女情結的人不是非處女不要

那是不能接受什麼呢?

在意的是什麼呢?

(請原諒我在狀況外)

禮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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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性行為觀念我同意,就一種理想角度來考量的話。

從權利方面來說,你有權像我們一樣,我們感慨處女越來越少,你感慨"民國幾年了還有處女情節",這是個人的發表自己所想的言論自由。但是提醒你一下,不該對有處女情結者做出譴責,就如同我們不該對非處女做出譴責一樣(至少似乎現在的社會是不行了),因為這是他們的權利,別人心裡怎麼想、怎麼做,只要不影響到他人,就輪不到其他人來酸,除非他們有人行為越界。

(雖然我們在分享自己的想法並進行碰撞時,我可能不免有譴責到某些對象的疑慮,但是盡量對事不對人,也盡量在解釋說明前講清楚前提)

(這段只是順便藉你的回覆發表一下,請別介意)

順便問一下你說的特殊情結說的是什麼情結呢?

我同意你這段話,不過公開感慨不算影響到他人嗎?(疑問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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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沒甚麼好感慨。只要在法定和健康允許下,我都沒什麼意見。

13歲那個結婚的話OK,性愛的話就等不會傷害到身體的年紀(如果他們有證明他們自己13歲性愛不會傷身那就隨他們去了)

(當然以上前提是兩人要情投意合)

2.有,但我必須提醒:在公共場合說類似的要求其實並不禮貌

比方說我在公共場合如此說:「老實說我對胖子過敏,我只要一想到我的另一半是胖子就會呼吸困難,我誠心希望我的另一半不要是胖子!」

額外補充,我後來才想到以實體條件要求對方的一個不禮貌點是,很容易對對方形成先入為主的偏見(儘管只是拿來參考,但多少都會有)

3.呃,「要求處女」這句的意思是「要求對方是處女」(我把是給省略了)

所以我的意思是「公開」宣稱和感慨都是不禮貌,私底下就算了。

4.我只能說有特殊需求請在無法後悔前就說清楚。其實我覺得這反而是個機會可以問問自己:愛那個條件比較多還是愛對方的人比較多?

FB之類的頁面可以公開自己是處或非處我是覺得可行,不過目前來說可能會有人隱瞞,倒不一定因為認為那是羞恥的事,而是像同志那樣怕被家人或朋友發現等(當然更詳細的原因要問隱藏的本人才準)

OK,你說得很清楚了,我這次應該真的、大概掌握了(要看實際回覆時整理得怎麼樣)

我在那時補充再問的問題,我自己有大概的答案了,反正就是男方至少該負一半的責任,我不清楚是不是全部就是了。

胖子那個我也有意見,之後一起說,我慢來。

禮貌問題。

咦咦?

他問的難道不是"那(有處女情結的人)是不能接受什麼呢?"和"(有處女情結的人)在意的是什麼呢?"嗎?

難道他問的對象是你?

我同意你這段話,不過公開感慨不算影響到他人嗎?(疑問意味)

其實"公開與私人"和"感慨與譴責"這問題比較簡單,我現在說。

...不對,剛剛打了一下發現還是需要一定量的文字才能說清楚。那就之後一起說。

不過先順便確認一下比較沒什麼重要的,我們說的譴責,其實是比較接近戰罵辱的批評,是嗎?我感覺譴責本身的程度好像沒那麼大?

另外順便確認一下,我們談處女當然不談已婚的吧?我覺得雖然這好像是廢話還是要確認一下,以免引人誤會,我想大都有處女情結的人不會白痴到要爭辯已婚者頭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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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我發現一點問題了,我自己不確定有沒有犯。也先提供給你一起思考下。

先說一點,在網路上基本就已經沒有所謂私下,我懂你"私底下"的意思,我的意思是雖然網路是公開的,但不代表不能po上自己私底下的想法,只是要在對的平台。(如FB、相較之下私下程度較低的網誌...不過這些都是個人平台)

1. 那麼要在怎樣的平台可以發表自己的想法?(這問題雖然與我們現在比較無關,還是可以想想)

我們這個匿名版難道在某種程度上不是私底下嗎?

2. 在足夠公開的平台(我們現在這兒也許還算是),個人主觀負面評價的程度,哪些可以接受,那些不能?

我提供一下所謂"程度"具體的幾個例子,從低到高:遺憾感慨希望別人怎樣怎樣(感想)、譴責(意見價值觀的發表)、中立批評(討論)、戰文(有可能是討論,有可能是激烈碰撞)、酸人、辱罵...。

如果你還有想到更多、或者認為我的排序不好、或想到哪些該接受哪些不該接受的理由,也請說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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咦咦?

他問的難道不是"那(有處女情結的人)是不能接受什麼呢?"和"(有處女情結的人)在意的是什麼呢?"嗎?

難道他問的對象是你?

....對不起我看太快了(艸)

不過先順便確認一下比較沒什麼重要的,我們說的譴責,其實是比較接近戰罵辱的批評,是嗎?我感覺譴責本身的程度好像沒那麼大?

另外順便確認一下,我們談處女當然不談已婚的吧?我覺得雖然這好像是廢話還是要確認一下,以免引人誤會,我想大都有處女情結的人不會白痴到要爭辯已婚者頭上去。

我覺得所謂譴責,就是A不同意某行為,而用負面態度對待之,不過譴責本身不具有正確或錯誤的意義(像甲譴責犯罪者,乙譴責同性戀者),而是看譴責者譴責何事

(這樣講會不會太拗口...)

不談已婚沒錯...不過其實我不太懂你說的「有處女情結的人不會白痴到要爭辯已婚者頭上去」是什麼情況?

恩,我發現一點問題了,我自己不確定有沒有犯。也先提供給你一起思考下。

先說一點,在網路上基本就已經沒有所謂私下,我懂你"私底下"的意思,我的意思是雖然網路是公開的,但不代表不能po上自己私底下的想法,只是要在對的平台。(如FB、相較之下私下程度較低的網誌...不過這些都是個人平台)

1. 那麼要在怎樣的平台可以發表自己的想法?(這問題雖然與我們現在比較無關,還是可以想想)

我們這個匿名版難道在某種程度上不是私底下嗎?

2. 在足夠公開的平台(我們現在這兒也許還算是),個人主觀負面評價的程度,哪些可以接受,那些不能?

我提供一下所謂"程度"具體的幾個例子,從低到高:遺憾感慨希望別人怎樣怎樣(感想)、譴責(意見價值觀的發表)、中立批評(討論)、戰文(有可能是討論,有可能是激烈碰撞)、酸人、辱罵...。

如果你還有想到更多、或者認為我的排序不好、或想到哪些該接受哪些不該接受的理由,也請說說。

我對於公開的定義:說話者的內容誰都可以聽或看到(或用其他方式得知)就算。(FB和網誌我覺得算是比較模糊的地帶,除非鎖文或限定對象觀看之類的,不然基本上任何人都可以看到內容,但該平台本身性質又偏向私人...所以如果有人在他自己的FB或網誌發表一堆歧視性言論我也不太會去管他)

1.硬要說的話,就是網誌之類本身性質偏向私人的平台吧(但通常還是要有路人會來找碴的心理準備)

匿名板不算私人吧...這裡只是查不到會員身分而已,其他部分跟其他版沒什麼差別吧?

(要說的話,其他論壇也可以用假身分註冊達到匿名效果,但不代表就可以發些不尊重人的言論)

2.我覺得理想上只要是個人主觀負面評價都不太適合發,但其實有個模糊地帶,如果個人主觀負面評價的對象是大家都認為該對象欠罵,那通常這個個人主觀負面評價都會被接受(或說沒人反對)

以上是(照你的排序)關於遺憾、感慨、譴責

中立批評跟戰文,其實我覺得沒有人身攻擊,以及言之有理的話,不算個人主觀負面批評耶

Hmm...我想,再怎麼有理,公開場合酸人跟辱罵好像都不是恰當的行為,在此我對樓主和B7282E9B和你對於我使用過的酸人話語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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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

我發現我問那麼多了你也回應了我還沒回覆#124一些重點問題,似乎該說一說了,這樣才公平。

那我會先說說處與非處怎樣立場不平等、外在內在條件等等問題,以及澄清一些事。

(我會連你#146的一起回)

之後我們再討論你說的"只要是個人主觀負面評價都不太適合發"。這已經是另一個問題了。

那你怎麼不覺得你自己也很髒

他是處男,假設她女友是非處(事實上她女友是處女),客觀來比較、硬要說某個人比另一個人在性方面比較髒,你覺得誰髒?自己是處男卻覺得自己髒那是另一回事,跟覺得對方被弄髒了是兩回事。還有,"被弄髒"跟"本身髒"不一樣。

你在第二頁除了把女生的拒絕責任模糊掉可能降低太多了("這種狀況百分之九十以上都要怪男生"),其他講得還算中肯。別降低了自己的說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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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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