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ST 10 發表於 June 17,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7, 2009 我建議開個嚴肅自由討論區(學術閒聊區)來放這些討論,讓這個閒聊區回歸本質。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雨豆阿底.一人房~ 10 發表於 June 17,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7, 2009 為了紀念網誌睽違近一個月的新文章http://www.wretch.cc/blog/DUST1987我畫了一張夢裡面也不存在的狂野阿底:為了講究一點真實感,我把黃金痴漢左手留著並且強化,在皮帶扣上有個「痴」,以及附帶偏高的凸肚臍。DUST叫我來回應這篇= =DUST,比例很奇怪欸。你乾脆畫頭身問卷好了( ̄_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宇文 依 10 發表於 June 17,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7, 2009 [越來越專業的人文閒聊板......]討厭的H1N1害我不敢去畢旅,然後也讓我賠$$......(怨)<這件事情的發生讓我很認真的考慮唸法律的問題>暑假要到了......好久沒看到好多人了>"<我們去看貓熊啦~!(還沒看熊貓找個時間去給牠看一下好了......)目前在研究暑假是要去環島還是自己跑出國看看......想要去中國但......中國好可怕 :'(<剛剛發現我的個人板有嚴重的問題...>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June 18,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8, 2009 = ='= ='幹麻沒事嗆人家啦 阿囧明明一定會被老雷刪掉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DUST 10 發表於 June 19,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9, 2009 你可以考慮把那些被判定為挑釁與嘴砲的文章一一貼出來檢視,這樣也比較好講。可以的話順便把發文者用匿名處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eiwine 10 發表於 June 19,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9, 2009 你可以考慮把那些被判定為挑釁與嘴砲的文章一一貼出來檢視,這樣也比較好講。可以的話順便把發文者用匿名處理。我不知那邊那兒有問題,我也不知道你是指什麼意思,請你指出據你自己觀查那幾篇有問題好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DUST 10 發表於 June 19,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9, 2009 看不到的東西沒辦法說明為什麼執法過嚴或有偏頗,或者你可以把性工作的那篇被刪除的文章弄出來嗎?裏面就有例子。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eiwine 10 發表於 June 19,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9, 2009 你前面文章要我指出,但我搞不清楚你是指那篇有問題,且我也不覺得在還沒弄清楚對方的指責前就應該把以挑釁或嘴炮的刪除文公開,所以我要你指出是那幾篇。性工作的那篇以嘴炮或挑釁刪除的,只有三篇現代化的女性主義者也分有腦袋跟沒腦袋的比較具代表性的名稱是【特種行業】,樓主寫的在我看來根本就無意義我不全部贊成,也不全反對;因為此產業很多樣化,沒有樓主提的這麼單一#3所做的心理分析倒是不錯,算是比較深層的原因分析,總比用 Gameboy 這個爛例子好多了我可沒聽過什麼"性產業"之類的名詞,只聽過八大行業、特種行業;其實不必太過反對,只要不要太超過就可以樓主是否知道大學生平常所涉足的KTV[錢櫃之類的]也算在特種行業之內?但我能說你常常去八大消費嗎?因為話根本不是這樣說~有做八大的就一定要出賣身體這種事嗎?電話秘書、call 客、傳播、酒店小姐、制服店、禮服店、鋼琴酒吧、做外場開分員、領台、公關小姐、少爺、公主、媽媽桑、業績幹部、酒促小姐,這些全算是特種行業但你能說出他們之間的區別嗎?有些是純打電話賺業績,有些就是有帶桌的壓力,有些只是純包廂服務[端水果、收小費之類的]有些是隨 call 隨到,要怎樣爾後再談,有些就是有做S[做外場],或是只做S,每種情況根本就差很多事情不像你想的這麼狹隘;援交妹一般只是兼差,根本不算是正職,正職是需要跟經記人簽約的好嗎?人家討論的是性產業,既然你不想(只)討論性產業就滾一邊去,少在那邊自己重新提一個概念然後一下抱怨別人的論述(根據你的概念)蘊含白鹿常常去八大消費,一下抱怨別人的論述(根據你的概念)講得太狹隘。我建議版主以離題+模糊焦點刪除這傢伙的文章。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eiwine 10 發表於 June 19,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9, 2009 十、蓄意破壞討論者(信口開河、離題等造成討論主題失焦之行為)依嘴砲論處。我不知道你有否看過板規,他這種已經造成信口開河、離題造成主題失焦。且我已經多次警告他這種行為是在擾亂討論,他很顯然明知故犯。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NA 10 發表於 June 19,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19, 2009 第二篇發文的思考結構,不注重理解原文所要表達的涵意,比較像是對文章內容的關鍵字做隨選組合,並且根據零散的組合內容做思考、聯想,也就是說,他有討論意願,只是沒掌握到討論應有的紀律,也就是說,他懶惰了,但這不是唯一原因,當中還參有一些私人恩怨,以及因過度自信而產生的攻擊性,以他本身的情況而言,這些情緒容易導致誤會。一件事情由A與B組成甲:A的組成結構是OOOXXX(解釋A)乙:A是狗屁,因為B是OOOXXX(用B來反駁A)實際上,A與B並不衝突,只是,在時空背景下,乙的行徑出現在一個有著明確A主題的討論串中,顯然不妥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NA 10 發表於 June 20,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0, 2009 引述"我支持性產業"中的一篇回應麻煩請別看到康普森亂板大家都激動,我知道大家都不喜歡他隨意亂板,但也不要跟他起鬨,這事最近常發生。這有一種潛在性的多數暴力因子,不應該出現在管理群的言論中(管理群應該就事論事,以確保(表面上的)公正性)但這同時也暗示著一個事實:對於康普森的多數暴力已經被塑造出來,據我所知,沒看過他文章的人也可以罵他兩句。欺負團體中的弱勢族群是一種廣泛到低罪惡感的娛樂行為,加害者可以是任何人,不一定是心理狀況很糟糕的人,但這些人都是促使他憤怒升級的元凶。康普森重複執行同樣行為(也換得幾乎同樣的對待),但其內容顯示出他的憤怒型態正在升級,有人可能會好奇,為什麼他沒辦法得到教訓。因為:1.對他行使社交暴力,容易讓他感覺到自己被孤立,可能導致他把所有焦點放在人身攻擊上(而非檢討自己)。2.經由重複的行為,他能夠找到維持自己憤怒的理由,我知道這很難理解,但人有的時候就是會故意重複去做一些事情來喚起憤怒,好讓自己有機會行使暴力,或證明一些事情。根據康普森的事件,他有一套自己的分析模式,能夠將衝突事件發生後(或發生中)的每一個行為導向對自己比較有利的結果(在他心理),如果他不這麼做,就很難繼續支持他的下一次行動。3.自我陶醉(這已經成為他的特徵)是建立在一定的自信基礎上,他可能在學校(機率很小),或者是大眾論壇中得到了一些自信,使得他自認為有能力用同樣一套方式來對付人文版的人。他所享受的,是發文的一瞬間,而非後續討論,發文瞬間得到的快感,足以讓他重覆許多次同樣的行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eiwine 10 發表於 June 20,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0, 2009 這有一種潛在性的多數暴力因子,不應該出現在管理群的言論中(管理群應該就事論事,以確保(表面上的)公正性)我不知道這邊有什麼多數暴力因子-.-,我是單純就事論事請大家不要去挑釁他而已呀,並不是我下意識覺得應該針對他或怎樣。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DUST 10 發表於 June 20,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0, 2009 我不知道你有否看過板規,他這種已經造成信口開河、離題造成主題失焦。且我已經多次警告他這種行為是在擾亂討論,他很顯然明知故犯。信口開河是什麼意思?如果是離題可以構成嘴砲,為什麼會有其他文章又是用離題論處而非嘴砲論處?或者這裡的離題、信口開河兩者並存時才會構成嘴跑?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June 20,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0, 2009 信口開河是什麼意思?如果是離題可以構成嘴砲,為什麼會有其他文章又是用離題論處而非嘴砲論處?或者這裡的離題、信口開河兩者並存時才會構成嘴跑?我猜雷兄的意思是說某V每次都炮人而且炮的很沒道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eiwine 10 發表於 June 20,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0, 2009 信口開河是什麼意思?如果是離題可以構成嘴砲,為什麼會有其他文章又是用離題論處還非嘴砲論處?或者這裡的離題、信口開河兩者並存時才會構成嘴跑?恩,信口開河我認為是指不加思索地隨口說出,或是帶有胡扯的意謂。例如說康普森的發文就是那種與主題無關如牛頭不對馬嘴的發言。第十一條板規的「離題」我認為是指帶有亂板的含意,與一般討論偏離主題的「離題」並不相同。沒有二者並存才會構成嘴跑啦-.-。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白鹿 11 發表於 June 20,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0, 2009 我覺得凡是為了嗆人而嗆人,又沒給論證的,都可以刪掉,因為那是惡意擾亂討論。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uSuKe 10 發表於 June 20,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20, 2009 老雷是我看過刪文刪最多的人文版版主。如果「為了嗆人而嗆人」的發文動機判定不能夠有一套確切標準,而只是隨便憑版主猜測安上去的,那我不認為該當作刪文標準。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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