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專區】不要偷偷說老夫一堆屁話,正港男子漢來幹架之流血又流汗閒聊區(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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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情況似乎真的有點糟......

好像不少人已經把唸大學視為一個人生中很大的難關與逆境

報紙曾報導,某考試國文科出作文,題目為「逆境」,大多數人寫的都是學業上的困難[就像你們現在寫的一樣]

只有極少數學生是寫生活上的困難,然而後者才是得到作文最高分的人..........

好像報紙報導的是真的........

你想表達什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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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規定維護的是各版都會點進去的廣泛讀者權益,我們可以相信,會點進A版塊的會員有一定機率會點進相似的B版塊,而如果廣告者不動腦筋不用心的僅僅重複,這些會員的閱讀權益便是受到了損害。

而我們不能要求版主們自己去發覺CP並且協調刪文,所以CP是向總版回報,乃因其為跨版版務。這對其他版主透露出來的訊息就是「該文在其他版塊裡面也有,因維護會員權益一併處理,至於最後裁決權還是在你們身上」

或許如DUST所說,如果版主回朔了文章,那CP還是有可能發生。但是政治制度裡有很多情況本來就是A方提案後由B方阻擋,但若A方堅持,還是只能通過。我不清楚為什麼這個概念為什麼那麼難以理解。

而如果該會員認為版主放任CP嚴重,那麼接下來就是監察部的事了。

至於DUST爆的內幕,看起來好邪惡,但是我其實聽不懂...

然後當保全理所當然比念大學輕鬆,這沒什麼好說嘴的,我朋友在高一暑假因為家裡跟管委會關係好就當臨時保全了呢,一天12小時一千塊,比我去工地好賺多了。

雖然沒有想戰學校的意思,但是待在夏令營般的學校當然難以體會讀大學是更為進階的學習,同樣的也更為困難(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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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規定維護的是各版都會點進去的廣泛讀者權益,我們可以相信,會點進A版塊的會員有一定機率會點進相似的B版塊,而如果廣告者不動腦筋不用心的僅僅重複,這些會員的閱讀權益便是受到了損害。

我不覺得你說的情形在各版版主依照各版需求管理廣告以及一般發文的狀況下,會造成對會員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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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覺得你說的情形在各版版主依照各版需求管理廣告以及一般發文的狀況下,會造成對會員的損害。

如果各版版主都覺得「嗯這似乎可以放在我們版上」那怎麼不會造成損害?各版版主不會以cp的理由不約而同只留下一篇或全部刪除。

就算某版主發現其他四個版都貼了一樣的文章,所以覺得「啊那我的版還有這篇是不是不太好?」他也沒辦法以cp的理由刪掉自己版上的文章,而且只刪掉自己版上的文章也沒有用。

如果以總版先統一將cp文章鎖文或是軟刪,那麼各版版主就可以依照他們版的性質決定該篇文章是不是需要回復(比方說這篇文章雖然cp了,卻太棒了一定要在我的版上留著,或是這篇文章留不留都無所謂,反正cp了就不需要在我的版重複出現)

無論如何,都比各版版主需要協調之後才能對cp做處置的好,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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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權益便是受到了損害。除非我誤解,不然我想主要是會員自己的問題,會員不爽為何貼這些東西,就好比看一堆廁所文宣,但照常理我們也不可個人喜好就叫他不能發,我猜深藍禁CP這條單純是為了方便解決垃圾文,而不是在於會員爽不爽。

至於「該文在其他版塊裡面也有,因維護會員權益一併處理,至於最後裁決權還是在你們身上」,基本上總則大於一切,這種事裁決不會是板主,也就是總板只是通知板主處理這事,除非如人文板有特殊規定免除而已,只是需通知一聲。當然板主不處理問題就叫堅委吧。

印象中一個案例如笑話板主在板務處理圍規,法務組會寄出裁決通知要求他去處理或等解釋,而不是法務組自己先去處理,不然易引起板主不滿或是板主沒錯但卻善自修改。

另外我不知道洛書你討論是否出現不耐的情況,我想我並沒有強迫別人不能通過吧。這次事情我頂多表示不滿而已,假如阿底真的執行我能抵制嗎?當然阿底還是出於尊重聽從我的意見,别嗆這種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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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權益便是受到了損害。除非我誤解,不然我想主要是會員自己的問題,會員不爽為何貼這些東西,就好比看一堆廁所文宣,但照常理我們也不可個人喜好就叫他不能發,我猜深藍禁CP這條單純是為了方便解決垃圾文,而不是在於會員爽不爽。
我不知道你對權利的掌握為何,但是強迫他人接收訊息(比方說廁宣貼在使用者被迫接收到的地方)是一種損害權利的作為。

就廁宣這件事,我會理解成廁宣不可以貼在小便斗正前方,而應該改成在小便斗與小便斗之間。

至於深藍對於CP是不是抱持著這種想法我不是很在乎,或許深藍禁止CP真的是因為很蠢的原因,但我只要知道CP有沒有存在的理由就好了

至於「該文在其他版塊裡面也有,因維護會員權益一併處理,至於最後裁決權還是在你們身上」,基本上總則大於一切,這種事裁決不會是板主,也就是總板只是通知板主處理這事,除非如人文板有特殊規定免除而已,只是需通知一聲。當然板主不處理問題就叫堅委吧。
嗯,那麼我支持我宣稱的CP規定,而不全然是深藍這一套。

我說過我接受CP規定或是總版干預的最大前提是版主政策可逆,如果沒有這個前提我說的都不算數,怎麼你一直在忽略這點呢?而且這點在我對這個事件發表看法的第一篇文章第一點就開宗明義的提到

所以你可能誤解了,我在說的不是「當前深藍CP規定的合理性」,而是「如果我的前提都成立,規定不可以CP有沒有合理性」

然後你舉的程序我看不太懂。

另外,我現在才發現我的127、130樓都忘記好好回應你昨天在我入睡後的回應(122樓)我根本就沒有回你,我怎麼嗆你囧

因為過期了,所以我想問問你的意願,你希望我對你122樓做出回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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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廁宣不可以貼在小便斗正前方,這就算是強迫他人接收訊息。那這邊我了解了。

剛考試休息睡起來迷迷糊糊的,迷糊中沒注意忽略你的看法了:$。(下次要注意不能迷糊中發文囧)我這邊所稱的跟你所稱的CP與你不同,令外我前面的程序是指法務組不會直接去改動板務。

另外我那會知道你沒注意看也沒要嗆我呀,我心理還想說你怎麼那麼快就不耐煩啦囧,我已經很久沒討論那麼多。不過過去就算了,不用回了,我能說的也說啦。我這老人也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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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規定維護的是各版都會點進去的廣泛讀者權益,我們可以相信,會點進A版塊的會員有一定機率會點進相似的B版塊,而如果廣告者不動腦筋不用心的僅僅重複,這些會員的閱讀權益便是受到了損害。

而我們不能要求版主們自己去發覺CP並且協調刪文,所以CP是向總版回報,乃因其為跨版版務。這對其他版主透露出來的訊息就是「該文在其他版塊裡面也有,因維護會員權益一併處理,至於最後裁決權還是在你們身上」

或許如DUST所說,如果版主回朔了文章,那CP還是有可能發生。但是政治制度裡有很多情況本來就是A方提案後由B方阻擋,但若A方堅持,還是只能通過。我不清楚為什麼這個概念為什麼那麼難以理解。

而如果該會員認為版主放任CP嚴重,那麼接下來就是監察部的事了。

至於DUST爆的內幕,看起來好邪惡,但是我其實聽不懂...

然後當保全理所當然比念大學輕鬆,這沒什麼好說嘴的,我朋友在高一暑假因為家裡跟管委會關係好就當臨時保全了呢,一天12小時一千塊,比我去工地好賺多了。

雖然沒有想戰學校的意思,但是待在夏令營般的學校當然難以體會讀大學是更為進階的學習,同樣的也更為困難(聳)

原則上我把CP理解成千篇一律的廣告文,而非有花心思切合各個版塊的宣傳。

事實上搞不好在後者只要看起來很不一樣,可能就不會被深藍CP規定處置。

我原本提的是深藍之所以不公平地留一篇軟刪的原因,不在於其為了保留會員文章權益或讓其可逆性,而僅在於方便違規記點,在深藍的態度上,CP文就是應該物刪的垃圾。這樣瞭了嗎:p?

至於回你的那段是說,如果採行全部軟刪讓版主可逆性,深藍會通體不舒暢,因為那不是他們想要的樣子,目的上不符。當然若你提的是非千篇一律的廣告文,大概還有討論空間。

另外,一則給高中生參加的活動文宣,想要發到各地高中版塊時,其實很難不千篇一律吧,洛書你的方案接受到什麼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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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我把CP理解成千篇一律的廣告文,而非有花心思切合各個版塊的宣傳。

事實上搞不好在後者只要看起來很不一樣,可能就不會被深藍CP規定處置。

嗯,對啊,我也這麼想喔

我原本提的是深藍之所以不公平地留一篇軟刪的原因,不在於其為了保留會員文章權益或讓其可逆性,而僅在於方便違規記點,在深藍的態度上,CP文就是應該物刪的垃圾。這樣瞭了嗎?
是喔,物刪的話不方便嗎,雖然我沒物刪過啦,但是如果物刪了就沒辦法記點感覺也太鳥

然後好邪惡的內幕啊XD

至於回你的那段是說,如果採行全部軟刪讓版主可逆性,深藍會通體不舒暢,因為那不是他們想要的樣子,目的上不符。當然若你提的是非千篇一律的廣告文,大概還有討論空間。
嗯,如果他們想要的樣子跟我提的樣子在過程上出現矛盾,那麼就不會是我所贊成的CP規範。

非千篇一律的廣告文就不算重複發文啦,CP規定根本不適用。

另外,一則給高中生參加的活動文宣,想要發到各地高中版塊時,其實很難不千篇一律吧,洛書你的方案接受到什麼程度?

對於高中生活動文宣有幾個可能的解決方案

1、請各校的朋友在各自的高中版發文宣,而文宣裡並不只是宣傳,還帶有發文宣者與版眾的對話(喇賽也好,說說自己為什麼宣傳該文宣、對文宣裡的東西的印象也好,之類的,總之跟別人不一樣)

2、在閒聊專區或是其他主題內回文(至於要怎麼包裝才不會被刪除自理),以免影響他人閱讀權利。

3、與版主溝通之後,如果版主認同你在該版打廣告,便發文由版主至頂,經該版版主的背書負責,正當性便提高。

4、開闢一個專用的高中活動相關訊息廣告區(不過實際上,該廣告區需要使用者的長期信任)

這是一時之間想到的四個辦法,其中第一個辦法與第四個辦法都不會依現有CP規定被處分,第二個辦法基本上抓不太到,第三個辦法我不太確定,但應該也不會有什麼問題。

總之我的方案只是在迴避「侵害讀者權益」這部分而已,這是我目前想得到任何關於CP的規定可以保存的唯一理由。

而CP本身我認為很難迴避這個缺點,如果把CP調整成不會侵害到讀者權益的宣傳,那又不會觸犯到CP規定了(如上述四個辦法)

所以我認為CP規定的基本概念應該是OK的(當然,深藍那套可能還有一些問題,所以我只打算討論在我前提之下的CP規定)

或許老雷或是某些版眾會看不懂我討論假設情況有什麼意義,但是一旦我說的是有道理的,那麼對於CP規定就只需要修改,而非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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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各版版主都覺得「嗯這似乎可以放在我們版上」那怎麼不會造成損害?各版版主不會以cp的理由不約而同只留下一篇或全部刪除。

所以到底為什麼我們非得以cp為理由讓那些文章只留下一篇或全部刪除?

如果各版版主都覺得「嗯這似乎可以放在我們版上」的話,我們憑什麼剝奪沒看過這篇文章而可能想要看到的讀者的權利,來捍衛可能在其他版塊看過同一文章的讀者不想重複看到的權利?事實上,同樣一篇文章在法律版、人文版、哲學版可能引來的討論都不同,就算是娛樂活動文,在各個校版產生的共鳴也都不一樣,到底犧牲到何者的權益比較嚴重,我覺得這是很容易區分的。

話說回來,如果我們要認真捍衛不想重複看到同一文章的讀者的權益的話,我們就該限制發文者以後都不能一稿多投,只要在其他地方發過的文章都不準貼在深藍,否則就造成像我這種會在四五個地方看到灰塵發文的讀者,嚴重侵害我的權益。(茶)

嗯,對啊,我也這麼想喔

1、請各校的朋友在各自的高中版發文宣,而文宣裡並不只是宣傳,還帶有發文宣者與版眾的對話(喇賽也好,說說自己為什麼宣傳該文宣、對文宣裡的東西的印象也好,之類的,總之跟別人不一樣)

2、在閒聊專區或是其他主題內回文(至於要怎麼包裝才不會被刪除自理),以免影響他人閱讀權利。

以上兩點的狀況下,只要發的版塊夠多(三塊以上,愈多愈受注目)就都會被刪除,你別太小看深藍站方的變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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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實說,就算會員張貼好幾篇相同廣告文,似乎還是很難達成強迫讀者閱讀的效果,除非它是跳脫視窗式的廣告。當然,如果說可能妨礙讀者閱讀的情形,那也只有相同內容卻利用不同標題騙惑他人點選的廣告,其實只要要求內容相互相同或極為類似的廣告,一律標題一致,基本上妨礙讀者閱讀的情形多少就會排除。

  網路廣告的限制,應該大多情況下係基於廣告性質與內容對於會員權利的影響而定,例如商業營利廣告與會員財產權密切相關,附有木馬程式的廣告更對會員權利有更深的影響。

  又如果今天把廣告規範的權力下擺至版主身上,版主對於廣告規範的權力是形式審查權,還是實質審查權,亦須考慮。倘若,版主對於廣告規範的權力是形式審查權,那麼廣告只有符合發放規格即可發放,但如是實質審查權,版主則必須就廣告性質與內容是否對於會員權利的影響要逐一審查,實質審查權似保護會員較為周到,但相對的花版主的時間與精力也就多,當廣告一多的話,版主是否能夠應付,亦應考慮。

  深藍論壇總則規定:各討論版劃分區、版二級,享高度自治權,但仍受管理群監督,緊急時管理群得介入其管理。其實,總版對於廣告為介入與管理,似以該廣告之性質與內容要符合情事緊急的情況始可,或者也可以解釋為該廣告之性質與內容對於會員權利容易造成重大影響。總之,大不了把依性質與內容把廣告做分類,把對於會員權利容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廣告交由總版處理或乾脆禁止,其餘的由各版主依版之性質自行裁量。不過,還是得考慮形式審查權與實質審查權和版主的時間與精力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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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事被你講得好深奧複雜=.=,請用國小中年級小朋友看得懂的內容重寫一遍@Q@!

只要在其他地方發過的文章都不準貼在深藍,否則就造成像我這種會在四五個地方看到灰塵發文的讀者,嚴重侵害我的權益。(茶)

躺著也中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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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到底為什麼我們非得以cp為理由讓那些文章只留下一篇或全部刪除?

如果各版版主都覺得「嗯這似乎可以放在我們版上」的話,我們憑什麼剝奪沒看過這篇文章而可能想要看到的讀者的權利,來捍衛可能在其他版塊看過同一文章的讀者不想重複看到的權利?事實上,同樣一篇文章在法律版、人文版、哲學版可能引來的討論都不同,就算是娛樂活動文,在各個校版產生的共鳴也都不一樣,到底犧牲到何者的權益比較嚴重,我覺得這是很容易區分的。

話說回來,如果我們要認真捍衛不想重複看到同一文章的讀者的權益的話,我們就該限制發文者以後都不能一稿多投,只要在其他地方發過的文章都不準貼在深藍,否則就造成像我這種會在四五個地方看到灰塵發文的讀者,嚴重侵害我的權益。(茶)

你似乎也承認CP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不想重複看到同一文章的讀者權益了,而且在這兩種讀者之間的犧牲做出比較。

但如果可以同時維護或是不侵犯不想重複看到同一文章的讀者與沒看過這篇文章而可能想要看到的讀者的權益呢?

事實上,只要張貼者足夠用心,我相信以上四個方案是可以使用(且不會影響到不想重複看到同一文章的讀者的權益)的,也就是CP規定侵犯到的其實只是張貼者的懶惰而已。

我覺得比起維護張貼者的方便,維護這兩種讀者的權益應該更重要吧。

關於你舉灰塵的例子,不同網站應該是屬於不同的情況才是?我不確定,但我覺得這種說法應該是有問題的,雖然我一時無法確切指出。

以上兩點的狀況下,只要發的版塊夠多(三塊以上,愈多愈受注目)就都會被刪除,你別太小看深藍站方的變態精神。

那我就排除這個情況嘛,假設OK的話呢?

一律標題一致,基本上妨礙讀者閱讀的情形多少就會排除

一律標題一致,看起來還是很不爽啊。

深藍預設一頁顯示十五個主題,我點進三個版,裡面前五個主題的標題都一樣,把其他回文蓋下去,我覺得這也算一種侵犯欸。

然後其他等牧羊用國小中年級小朋友可以看得懂的話再說一次我才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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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可以同時維護或是不侵犯不想重複看到同一文章的讀者與沒看過這篇文章而可能想要看到的讀者的權益呢?

事實上,只要張貼者足夠用心,我相信以上四個方案是可以使用(且不會影響到不想重複看到同一文章的讀者的權益)的,也就是CP規定侵犯到的其實只是張貼者的懶惰而已。

我覺得比起維護張貼者的方便,維護這兩種讀者的權益應該更重要吧。

我不認為我們應該把責任轉嫁到發文者身上。

我認為在法律版、人文版、哲學版發一樣的文引來不一樣的討論是我的權益,我認為經過各個校版版主的允許,在數十個校版發人文活動訊息給不一樣的人是發文者與讀者的福祉,我也認為限制cp造成上述狀況無法實現是對讀者與發文者權益的嚴重侵害,比起讓人在不同版看到同樣的文章的侵害程度,後者幾乎不造成問題。

話說回來,我們憑什麼用「因為我不想要有機會在不同版塊看到一樣的內容」、「因為我不想讓自己有機會多花時間看到不想看的東西」這類理由來限制發文?若要為了上述理由防範cp,我們恐怕有更多該做的,包括限制深藍文章必須為單一且原創、禁止未經版主審核的文章直接發布、嚴格檢視各版塊相似性並刪除類似版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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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老雷或是某些版眾會看不懂我討論假設情況有什麼意義,但是一旦我說的是有道理的,那麼對於CP規定就只需要修改,而非廢除。

死也要嗆我就對了囧,我就已經知道啦。這討論不知道會搞多久,話說牧羊的話我看的懂也(泣),我想你們應該也是開玩笑,不過牧羊說了些很有趣的事,廣告文達到強迫讀者的效果似乎有爭議,我想看看你們會怎樣討論這個。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455577&postcount=137

我也隨便整理一下目前的談話大剛.....

洛書:CP文章造成侵權,但可以有方式維護二者(看文者與不願看重複文者)的權益,有板主可逆原則加上四個方案,那CP規定只需修改即可不需刪除,CP規則只有干擾懶鬼。

小幽:討論是我們的權益,CP規定造成嚴重侵害討論,看到同樣的文章基本上沒造成多少問題。何以單純不爽看就禁了他們呢?

爭議點就是CP規定有否必要。令外,如果CP達到強迫讀者的效果真的低落甚至不影響,那侵犯讀者權益就沒那麼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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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標題一致,看起來還是很不爽啊。

深藍預設一頁顯示十五個主題,我點進三個版,裡面前五個主題的標題都一樣,把其他回文蓋下去,我覺得這也算一種侵犯欸。

假設有一個人在人文版發了五篇標題都一樣,其內容也都相同或極為相似的廣告文,那可以用重覆發文或洗版論處,只不過人文版似乎沒有規定。

另外,我上篇文指的是跨版的情形,例如人文版發一篇,法律發一篇,哲學版也一篇,這發於不同版,其之間的內容之相同或極為相似,標題都一樣的廣告文,應該對於閱讀者權利不會有多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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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有一個人在人文版發了五篇標題都一樣,其內容也都相同或極為相似的廣告文,那可以用重覆發文或洗版論處,只不過人文版似乎沒有規定。

另外,我上篇文指的是跨版的情形,例如人文版發一篇,法律發一篇,哲學版也一篇,這發於不同版,其之間的內容之相同或極為相似,標題都一樣的廣告文,應該對於閱讀者權利不會有多大影響。

我猜洛書說的是這種狀況:

人文版

ooooooo

xxxxxxxxx

yyyyyyyyyy

ppppppp

hhhhhhhh

kkkkk

llllllllllllll

mmmmm

法律版

ooooooo

xxxxxxxxx

yyyyyyyyyy

ppppppp

hhhhhhhh

sdge4rt

hytt54redfd

哲學版

ooooooo

xxxxxxxxx

yyyyyyyyyy

ppppppp

hhhhhhhh

98374904732

345

5234676

32456

不過這應該是同一個發文者同時發佈五篇主題的狀況才會同時堆在上面而蓋過其他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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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有一個人在人文版發了五篇標題都一樣,其內容也都相同或極為相似的廣告文,那可以用重覆發文或洗版論處,只不過人文版似乎沒有規定。

我不知道是不是過去人文板並沒有發生同樣標題,所以過去就沒立下這規定,現在板規就是延續舊板在稍微修改些而已。或許可以補訂一下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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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洛書說的是這種狀況:

人文版

ooooooo

xxxxxxxxx

yyyyyyyyyy

ppppppp

hhhhhhhh

kkkkk

llllllllllllll

mmmmm

法律版

ooooooo

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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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學版

ooooooo

xxxxxxxxx

yyyyyyyyyy

ppppppp

hhhhhhhh

98374904732

345

5234676

32456

不過這應該是同一個發文者同時發佈五篇主題的狀況才會同時堆在上面而蓋過其他回覆。

這種情況只要限制一個人在某一期間內所發佈廣告的數量似乎就可以解決,更何況亦可以透過廣告格式的限制間接礙阻他所發表的數量,例如要求他表明他在廣告中所表示的活動之中所代表的角色是什麼,如果他無法表示,又與廣告中所表示的活動毫無關係,又不知活動到底是在幹什麼,那麼那篇廣告文就可以處置,至於這方法是什麼,由版規制定之.....

倘若,這五篇內容一樣或極為類似,依標題不一致或洗版和重覆發文論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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