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專區】不要偷偷說老夫一堆屁話,正港男子漢來幹架之流血又流汗閒聊區(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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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很簡單,CP文章規定的位階高於一般版規,

CP文章的規定是為了禁止與懲罰這類發文與發文者,

如果考量各自合適性,那麼那些能發的版塊都能發了,而不能發的本來就會被砍,

CP規定形同虛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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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雖說是跨板板務,但是我不認為這嚴重到可自行刪除,除非廣告是過度血腥暴力及含帶色情等等,那這邊當然可先處理,但問題是內容影響不大,那交付予板主既可。在我看來已經算是干預。否則我真不知道為何這事有何嚴重需要總板主處理。

2.CP刪除沒什麼不對,但是我們板規已經明令準許這種廣告文,也就是說我們已經準許他貼這種文,不管他是否出自尊重或其他心態與我們無關也不是我們判定的標準。如果造成令人不舒服就刪(不管軟刪或硬刪)那這板的板規就變的很奇怪。

這樣我們反剝奪了他在這板發廣告的權利,因為板規就是準許啦,他在別板亂貼被刪是自找的,但沒有理由不準他這邊發。

3.我不了解執法者執行這種政策為何不能批評,批判他可因為他執行這種糟糕的條例。就算他只是因為公務必需尊照規定,我還是可以不爽他尊守這種不公的條例。

4.

「認為如果版上出現了「版主一上線就會立刻處理」的情況,就算是一種緊急情況」

你的意思是假如板主能在上線後處理都算是緊急情況嗎?

不能拒絕總版有緊急處置的權利,但你「緊急情況」的定義未免太廣了,如果沒上線而閒聊專區剛破兩百了就鎖、或是板主沒上線些無關緊要的離題閒聊文章總板看到先鎖,那還需要板主做什麼?

那我擔憂會沒自主權,因為都給總板自己處理,那造成總板權力反而能干預。

5.當然你是好意幫阿底說話,阿底也算是對人文板很友善的總板。但是我不認為你所說的理由可行,洛書你的觀點似乎是,總板主有先行處理的權利,所以他只要注意點都可以啦。但我認為情況不嚴重PM給版主不就妥當了?何必自己去刪呢?

且人文板已經制定出這套規定,既然可行我不了解軟刪這多餘多作是要做什麼呢?版主還雖沒有表露出對該主題有所注意的姿態,但不管板主還未表態,如我第4段所說,那真的不需要板主啦,因為這種小事都給他管了,我想你應該很感冒這種干預才是。

至於四神湯所說的我認為不妥。

考量各自合適性,撇除垃圾跟無意義的廣告(如交友找團),我相信各自專門合適性的選擇也不會多少,就好比歷史營你能貼那個板?好比美術展你能那個板?CP規定形同虛設跟本不會,去其他雜七雜八的板貼當然可刪。

把有意義的通通都解決跟本是很懶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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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很簡單,CP文章規定的位階高於一般版規,

CP文章的規定是為了禁止與懲罰這類發文與發文者,

如果考量各自合適性,那麼那些能發的版塊都能發了,而不能發的本來就會被砍,

CP規定形同虛設.

所以CP規定應該廢除,否則反正不能發的地方本來就會被處分,把處分能發的地方又犧牲討論機會,這條是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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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條廢掉之前,不合理的規定仍是程序正義的。

實質不正義的規定卻是程序正義的阿...到底何者較為重要呢?

一旦,實質不正義就應該被打掉了.....

法律規定必須符合形式合法性(程序正義)與實質正當性這兩種要件才為有效,兩者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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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發現一件有趣的事情.....

當某人於某篇文章表示「所以我傾向用好好解釋的方式來做溝通,這應該會是比較好的方式」時,而他所表示這句話的下方則提供了連結,結果,點進去一看就看到了:「某某某,你這裡的文張都視為亂入與破壞討論,以嘴炮刪除,如果你還是刻意曲解將比照處理,請你注意你的行為。」

這和他所說的話有很明顯的差異,偏偏版主所針對的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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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剛剛去問小幽,所以灰塵你是指這邊程序正義的問題?

而四神湯的「CP文章規定的位階高於一般版規」是指總板主可先行處理?那我沒注意到,不過確實跟小幽說的一樣,CP規定沒什麼意義。

但不合理的規定仍是程序正義真的滿讓人不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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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是不覺得CP是完全合理的,倘若有人寫了一篇綜合裏想箱各版可以討論面向的文章(法律教育等等全部大雜燴都提到)然後在裏想箱幾乎每個版都CP,我猜我們會覺得這不是個好現象。

CP規定處罰的是多重發文造成的資源浪費和對讀者的暴力現象,規範CP也間接遏止了廣告的散發(我相信在一個CP無罪的論壇裡,打廣告者一定比較愛來PO廣告)

回到上面的例子,如果我們決定把該文章在其他版上都移除,只留下教育版上的那篇不刪(或許是因為該文比較偏重教育一點點,或許是該篇討論的相對熱烈)那麼我們移除的理由不是那篇文章不適合那些版,而單純就只是因為那會造成會員的閱讀權益受到影響,也就是為了CP本身而刪文。

文章有沒有意義適不適合待在該版不是總版該考慮的,我們假設有一位各討論版都點進去看的會員,他看到一堆CP覺得不爽,能夠幫助他的是該區總版。

然後老雷,我說的一切都建構在版主「決策可逆」上,意思是所有的裁決權都在版主上線之後掌控,所以不會有什麼失去自主權的情形(當然這要建構在總版有把話說清楚,以及版主不要太笨,但那再說吧)。

其實總版根本沒有義務要去了解各版的版規跟該文章在各版的適切性,總版所要處理的不過是跨版務的違規,給予一致的處置(如果說要批評阿底這次的做法,我會說他應該都一概軟刪或鎖文,一個軟刪其他物刪的結果是,一方面使版主不可逆,一方面又不公平)

所以,老雷一直說的阿底「禁止」是說不通的,阿底本來就需要對跨版務違規的回報做出一致的處置,至於各版有各版考量,就自行恢復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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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唸過大學,說實在,在大學那些上課氛圍與輕鬆唸書的日子中

我讀大學還有我朋友們讀大學怎麼都不是怎樣(聳)

揪竟為什麼會這樣咧,來,活在水深火熱中的咖塔來供跨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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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唸過大學,說實在,在大學那些上課氛圍與輕鬆唸書的日子中

輕鬆唸書.....泣.....

法律系由你死四年.....背法條背到死,到了三年級更是死死死死!!

不過,法律系的教育環境大多不怎麼能培養獨立思考的學生,我目前遇到的只有兩位,一是消保法,一是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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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整理一下洛書你的意思。

你這邊認為我一直說的阿底「禁止」是說不通的,是在於他這邊「實質不正義的規定卻是程序正義的」的吧。

認為文章有沒有意義適不是總板考慮或該去了解,當然阿底他是尊照他的職務去做他的事情,也就是說他只是照深藍的規定做出處理囉?我同意你的想法,但是我想你也看到我回的第三點,我不太認同他們執行這種錯誤的政策,所以才做出批判。

相信過去戒嚴時期一堆人在抗議普通警察為何幫助執政者的無理,我的態度就如同他們一樣。當然主政者不是他,這裡也頂多跟小幽說的一樣,頂多算道德指責。當然要他們去違抗是很難的,但是我自己的定義是既然是官就更該改善,不是助紂為虐。

令外假如有人真的法律教育等等全部大雜燴都提到的廣告,我會視情況區分,但假如真的無法區分然後依人氣做出的去留決定,那其他確實刪除理由是CP,當然我認為這種情況應該不多見才是,那種例外應該不影響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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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不對欸,我的意思是,這條規定未必是實質不正義的,而且阿底的程序也正義。

我對你的理解是你說阿底的程序不正義(總版在程序上不該干涉)而且實質也不正義(如你這篇文章所述)

2、(抓抓)我的想法是,就算阿底被我們說服去反抗該規定,他這次的處分也會是合理且不該被批判的。

一個警察原本配合上級的命令去執行戒嚴令,後來被群眾說服,在職回頭去以各種方式試圖改革,但是那些群眾應該不能指責他過去的作為吧。

而且,我覺得在戒嚴時指責基層員警的人是不理性的;或許這是我們直觀的情緒投射,但如果執法者單純執法,我不覺得我們可以去多批判他什麼。

3、我說的那種不算是太嚴重的例外吧,或許一篇文章大雜燴式的內含十個版的內容然後去CP十個版很難,但是內含三個版的內容且CP三個版倒還滿簡單的(深藍的CP規定是三個版)

我只是舉比較誇張的例子加強概念且使人易懂而已,這不是我們常用的方法嗎?

如果要改善這種情況,我會建議發文者在這三個版貼的文章都依照該版性質做些許修改更動,可以更有效率且更用心,也傳達了同樣的訊息,更不會被CP刪文。不過這是題外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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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抓頭)我是認為這件事一些沒必要,算是實質不正義的。

一開始我對阿底的乾涉態度確實認為總板不應干涉,但那是之前。後來討論中他給我深藍站務的PM,我當時表示過這規定是有問題的。我現在態度是實質不正義的,但阿底程序正義。

我前面表示小事例如鎖文總板先處理其實沒必要,在說總板主只注意這種小事也滿奇怪的。另外總板主的確不需要注意各板差異,但我必需說,一個總板連特殊區域都沒點了解,會有種不太認真的公務員感覺,假如被批評也是自找的。

2、僅管那不是他的意願,但被認為他的動作確實不正確,被批判我覺得沒什麼,僅管這裡只是道德指責罷了。民眾那邊我相信也有參雜了不少情緒,甚至有些是想喧洩怒氣。之中我相信有些人也會不滿他們這種類似助紂為虐的行為,可能他們標準太高,認為當初就不應當幫助執政者。

3、我如我前面所說的,我還是會視情況區分,但我相信不難分辯才是,就算參雜了各方面消息總有一個主軸才是。最後用CP宰文那也是少數例外的情況。我們是滿常用誇張的例子啦,我知道你用的例子呀,我只是引用表示不影響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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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大爆料一下;

根據官方說法,一篇軟刪其他物刪目的是為了留一篇「記點」,而不在於讓其可逆性或保存;

而洛書說全部軟刪的情形,我猜就站方的需求是可以的,不過衍生的問題是假設站在它的功能是為了讓適合的版的版主可以依照需求與合適性回溯文章的角度上,那麼CP的情況還是可能發生,一個給高中生參加的全國性活動我想每間學校的專版都適合吧。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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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所以只是他們覺得這樣處罰比較爽,深藍站方是變態喔?!

我說的實質不正義是指cp這個規定會壓過人文版版規來砍掉人文版想留的文這件事,認真講的話這也可以解釋成總則的程序不正義。

當各版管理人本來就會依自己意願選擇要不要留下某篇很可能是廣告的文章(多重發文嘛)時,就如灰塵所講,cp規定成了多餘,就算有「大雜燴式的內含十個版的內容然後去CP十個版」我也覺得各版管理人可以解決,否則就是失職。

我印象中被兩度用cp處理過,第一次是我有一篇文章屬性廣泛,同時發在人文、哲學、法律版,後來被警告。第二次是推廣烏鴉邦還是什麼活動,到各個閒聊區或問題接龍串用每個版都不一樣的文字承接該版話題來附帶廣告,結果一個晚上全部被刪掉。

我不懂的是為什麼一篇平常可以正常出現的文,但那個人在許多版塊發了相似但是合理的文就變成不行。實質上,cp規定也如老雷宣稱的,是給站方一個可以不管版塊屬性直接干涉版務的合理性。

哦,至於對於專po廣告的人的防範的話,就讓版主回報惡意廣告送處法並且公告,我相信效果並不會比較低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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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情況似乎真的有點糟......

好像不少人已經把唸大學視為人生中很大的難關與逆境

報紙曾報導,某考試國文科出作文,題目為「逆境」,大多數人寫的都是學業上的困難[就像你們現在寫的一樣]

只有極少數學生是寫生活上的困難,然而後者才是得到作文最高分的人..........

好像報紙報導的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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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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