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磐森林的小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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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發表由 常磐森林的小洛

  1. 怎麼一群人在「批判」台灣史

    = =

    GMD教育真不是蓋的

      這題目不過是將每個人的想法表現出來罷了,與GMD(是KMT嗎?)的教育有何關聯?

      身為台灣人,自然應知台灣史;我們是中華民國國民,中國史自然也應該熟讀。要做個有世界觀的現代公民,世界歷史也該略知一二。

      當然我是比較偏愛中國史就是了。

  2. 民法上的委託需要雙方當事人合意,單方意思表示並不能使法律行為具有法律效果,再者,

    標的物的內容並不明確,根本無從成立契約,第三,學校與學生的關係是建立在修正特別關

    係上面,跟民法並無關聯。

    權力特別關係其實已經經過修正,所以我上面也打了修正特別權力關係,也出現了很多新的

    釋字(很抱歉我現在手邊沒資料)簡單來說,身分在這個行政機關(學校是行政機關)可能遭到變

    更,財產關係及特別重大事項都是可以上訴的,並且得打到行政法院。

    不過令我驚訝的是審理的竟然是地方法院而不是行政法院,而且地方法院居然受理了。

    SO,我想原告應該是以侵權行為當依據來告的吧。那假如是地方法院院的話,那請大家參

    考民法第一條: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裡。所以法官造法是不被

    禁止的,生活指導權就是那位法官造的法。

    AND 國中就知道這麼多了 真的很不簡單 但有點錯誤的地方記得改正一下喔

      謝謝你的指教!能不能請你再多透露點關於「修正特別權力關係」的相關規定呢?與原本的特別權力關係有甚麼不同?

  3.   我在國中也與同學討論過這問題,畢竟剛好公民上到憲法的平等權。大家都認為,給原住民升學優惠真的根本是「假平等」!

      我不認為有這麼嚴重,但是,現在的原住民有許多人在都市裡生活的與一般漢族人差不多,根本沒有甚麼「弱勢」可言,也是事實。如果原住民們能夠提出比如低收入證明啦、戶籍所在地啦之類的相關證明,證明你真的在學習上無法與一般孩子比擬的話,這樣再加分,也許比較妥適。

  4.   東風夜放花千樹,更吹落星如雨。

      寶馬雕車香滿路,鳳簫聲動,玉壺光轉一夜魚龍舞。

      蛾兒雪柳黃金縷,笑語盈盈暗香去。

      眾裏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

      樓下,民國九十七年!

  5. 生活指導權?

    如果中華民國六法全書中找的到這東西,一切好說!

    老師搜書包涉及的是學生隱私,隱私權有法律明確保障,

    當行政機關對人民的處分涉及個人權益時,必須要"依法有據"!

    中華民國六法全書中若是找的到法官提出的"生活指導權",當然!這老師是該勝訴。

    如果找不到,代表老師這行為"依法無據",如果是我,我一定會提出上訴。

      當然,六法全書上找不到所謂「生活指導權」。

      民法第一○九二條內有「父母對於其未成年子女,得因特定事項,於一定期間內委託他人行使監護之職務。」的相關規定。我們可以這樣解釋,家長因就學的特定事項,委託老師行使監護之職務,老師在學校等於是學生的監護人,負有教養孩子的義務,檢查書包自屬合理。

      但當然,上面的這種說法仍有瑕疵。最為妥當的說法,應屬「特別權力關係」。

      所謂特別權力關係(Das besondere Gewaltverhaltnis)者,又稱為特別服從關係(Das sondere Subjektionsverhaltnis)。此係指基於特別之法律上原因(法律之規定或本人之同意等),為達成公法上之特定目的,於必要之範圍內,一方取得支配他方之權能,他方法之負有服從之關係,以此為之關係。傳統特別權力關係理論認為在此特別權力關係內,排除依法行政原則尤其法律保留原則之適用,作為特別權力主體之行政機關,即使欠缺個別具體之法律根據,亦得對於處特別權力關係內部之人發動公權力,加以命令強制之並實施必要的業務。雖然有些人認為,特別權力關係已無存在之必要,惟實務上仍存在,這是不爭事實。

      另,釋字第三八二號解釋文,理由書上明白表示「如學生所受處分係為維持學校秩序、實現教育目的所必要,且未侵害其受教育之權利者(例如記過、申誡等處分), 除循學校內部申訴途徑謀求救濟外,尚無許其提起行政爭訟之餘地」。

  6.   守法還有「好處」這種東西嗎?我們守法不是為了回報而守的吧!

      法律基本上就是一種社會規範,規範人們在社會上能夠做甚麼、不能做甚麼、應該怎麼做,有了一套法律,社會上基本上才有秩序,人與人之間才不會有爭執、有不愉快。同時,「法律行為,不依法定方式者,無效」(記得這是民法上的條文,有沒有引錯我到是不知道),我們更應該守法!

      當然,好的法律我們應該守。那麼,不好的法律呢?上面有人提到了,惡法亦法,我們難道就真的守了不成?

      就我的看法,還是先守了吧。守的同時,以各種體制內的方式要求改變法條。如果不行,那再說吧。

  7.   最近看新聞,幾乎天天都看到大陸上大雪的消息,而且還迎上了中國人一年才一次的新年,大陸上的「春運」。廣州車站據說擠了十幾萬人(真難以想像),雪似乎還在下,大陸現行行政區劃中,有十九省區都被皚皚白雪覆蓋!:'(

      不知道大陸同胞們實際的狀況如何?據說「最壞的狀況還沒有過去」,究竟有多糟?雖然我人在台灣,沒什麼用處,但我還是為大陸上的人民祈禱!希望暴風雪趕快過去!

  8.   的確是一體兩面啊。

      像本人所在的學校,就是「能力分班」的。實際上學校與老師也比較重視我們,雖然嘴巴上說「對待資優班與普通班都是相同」,但從普通班的學生對待資優班學生的口吻就看的出來。「以為是資優班就了不起啊?」我當然覺得沒什麼,但是班上某些人就會覺得不勝其擾。

      「能力分班」,好啊!我也不是不贊成。讓原本資質就比較好的學生集合在一起,學習更高階的課程;讓資質比較差的學生集合在一起,讓他們學適合他們的課程。

      如果常態分班,資質好的學生根本不會專心聽課。「老師教的,我都懂了。」於是即使每天睡覺都能考滿分。而資質差的學生根本聽不懂,「老師教的,我都不懂。」於是即使每天努力都考不了高分。這樣看來,能力分班是好的,不錯。

      可是如果真使用了能力分班,誰還會搭理普通班(B段班)?普通班的人也會覺得,「反正我就是普通班啊,我不是讀書的料」,被提早貼標籤,結果就不努力了。

      我個人是支持「適性發展」。想讀書就讀書,想打棒球就打棒球,想學藝術就學藝術,讓「人盡其才,物盡其用」。但當然這只是願景……實際可不可行還是有很大的問題。

  9. 張飛是否會善書畫、善畫仕女圖,目前這是出自明朝的筆記,也不知道來源是那裡。

    在明朝偽作之風很盛行於民間,故難以判定真假,所以不知道。

    周瑜跟孔明的橋段,羅貫中他人為了塑造諸葛亮的形象而犧牲周瑜,

    不過也因為過於突出諸葛亮的形象也掩埋了不少人。

    我很懷疑劉備真否是漢室皇族

    先主姓劉,諱備,字玄德,涿郡涿縣人,漢景帝子中山靖王勝之後也。勝子貞,元狩六年封涿縣陸城亭侯。坐酎金失侯,因家焉。典略曰:備本臨邑侯枝屬也。先主祖雄,父弘,世仕州郡。雄舉孝廉,官至東郡範令。

      由史書上這句話來推斷,劉備是漢室皇族無疑。

      另,網路上對於《三國演義》與史實的差別,已經有了很多研究,舉例如下。

    • 張翼德:正史的張飛字益德,並非演義裡的翼德。
    • 桃園結義:正史並無寫到劉備、關羽、張飛三人有結拜,只提到情若兄弟。
    • 名兵器:名兵器如青龍偃月刀、丈八蛇矛、方天畫戟、倚天劍等為虛構,用以描述人物性格。
    • 張飛鞭督郵:為劉備所為,因督郵拒見劉備,劉備大怒下鞭打督郵。
    • 曹操獻七星刀:虛構故事,演義中曹操借獻刀刺殺董卓未遂,實是曹操認為董卓終必敗,連夜潛逃回鄉里。
    • 陳宮捉放曹:陳宮在191年開始跟隨曹操,不是陳宮捉放曹操,應是另有其人。
    • 十八路諸侯討董卓:事實上只有十一路地方軍參與董卓討伐戰,包括後將軍袁術、冀州牧韓馥、豫州刺史孔伷、兗州刺史劉岱、河內太守王匡、渤海太守袁紹、陳留太守張邈、東郡太守橋瑁、山陽太守袁遺、濟北相鮑信和廣陵太守張超,而孫堅和曹操因官職問題而不在名列之中。陶謙當時有參加,貢獻糧草金錢等,但未出兵。公孫瓚亦有參與連署,但當時正在對付烏桓而未出兵;孔融當時正忙於對付黃巾賊;馬騰與韓逐當時雖尚未接受招安,但亦不支持董卓(朝廷);焦和雖曾起兵,因為青州黃巾復起,所以沒有參與會盟,不久病死;王睿本來也有起兵,因為和孫堅有私怨,被其逼死。另外還有陳王劉寵與陳國相駱俊、河南尹朱儁反對董卓而起兵。
    • 關羽溫酒斬華雄:華雄為孫堅所殺,而且被梟首。
    • 三英戰呂布:虛構劇情,呂布被孫堅擊退。
    • 連環計:《三國志》尚未記戴貂蟬之名,但呂布確與董卓侍婢有染。
    • 貂蟬:歷史上並無貂蟬其人。文學作品中的貂蟬,乃是宋、金、元民間藝人、戲劇家、小說家創造出來的。
    • 孫堅之死:不是在攻城時死去,是由於只帶幾名隨從追擊敵軍,中了黃祖伏兵,中流矢死於峴山。
    • 陶謙:陶謙為人與史實不符。
    • 關羽與女性:傳曹操與劉備聯軍圍呂布於下邳,關羽曾求曹操賜呂布手下秦宜祿之妻給他。
    • 劉皇叔劉備:「皇叔」稱號加強對劉備是「捍衛漢室」和曹操是權臣濫權、霸朝篡國的「國賊」事實,《蜀書‧先主傳》載劉備為西漢皇族末流,但輩份未必比獻帝高。
    • 徐州誅車冑:劉備所為。
    • 土山約三事:關羽是戰敗被擒,非有「土山約三事」。
    • 赤兔馬:赤兔馬在呂布戰敗後,不知去向。
    • 誅文醜:文醜死於曹軍亂軍之中。
    • 孫策之死:遭刺客暗算不治,並非被于吉嚇死。
    • 於頤和園的關雲長千里走單騎壁畫過五關斬六將:虛構劇情,關羽離開曹操後,沒有經過五關,而孔秀、孟坦、韓福、卞喜、王植和秦琪都不見史書記載
    • 遺計定遼東:虛構劇情,郭嘉暴斃而亡,沒留下任何計策。
    • 古城斬蔡陽:劉備所為。
    • 徐庶之智:徐庶在正史上記載不多。
    • 徐庶進曹營:曹操南征,徐庶跟隨劉備南逃,亂軍中徐母被俘,徐庶告別劉備進曹營。
    • 火燒博望:劉備所為,當時諸葛亮並未出山。
    • 長板坡七進七出:應為長坂,趙雲只是護送劉備家小撤退,沒有七進七出此事。
    • 糜夫人跳井:正史記載,甘夫人和糜夫人在當陽皆安然無恙
    • 怒吼長坂橋:該是張飛先斷橋再大哮,曹操等人並未到場。
    • 劉琮遇害:獻出荊州後,被曹操任命為青州刺史,封列侯,並未被殺,後曹操為了表彰他的功績,更遷為諫議大夫。
    • 舌戰群儒:雖只記載諸葛亮面見孫權,但東吳主戰派、主和派相爭日盛。諸葛亮出使,一為節使,二為遊說。
    • 周瑜智算蔣幹:實蔣幹之前游說周瑜不成。
    • 智激周瑜:周瑜本已想戰,況且曹植當時未作《銅雀臺賦》,所謂曹操欲佔東吳二喬之事乃民間傳聞,唐朝詩人杜牧在《赤壁》一詩中寫道:「東風不與周郎便,銅雀春深鎖二橋(喬)。」雖是千古絕句,但其後半句來源於「攬二喬於東南兮,樂朝夕之與共」一句,事實上《三國志》裏全文記載了《銅雀臺賦》,卻根本沒有這兩句,純係後人偽託之作。可見唐朝已有此傳。
    • 草船借箭:並無此事,相似事件發生在孫權於濡須塢之戰。
    • 苦肉計:確有黃蓋詐降,但苦肉計應無。
    • 闞澤:闞澤為東吳重臣,是受孫權尊重的人物,從未參與過軍事行動。
    • 龐統獻連環計:連環是曹操之決策,龐統未曾參與過赤壁之戰。
    • 孔明求東風:純屬虛構,江東冬至時日,多有東南風。
    • 華容道:劉備確實曾發兵追截兵敗的曹操,但是去晚了,被曹操跑掉。
    • 赤壁之戰:火燒曹船發生在烏林。
    • 南郡之爭:沒有發生,是周瑜死後孫權將南郡借給劉備。
    • 關羽戰黃忠:劉備征荊南,四郡守望風而降,黃忠便隨長沙太守韓玄同降。
    • 孫劉聯婚:孫夫人與劉備的婚事,只是政治性聯姻之一,並沒有男歡女愛的色彩,也沒有後來的孫夫人投江。
    • 賠了夫人又折兵:孫權無採用周瑜之美人計。
    • 周瑜心胸狹窄:史書雖記載了周瑜對同仁恢廓理智的作風,但周瑜也數度暗地裡陰算劉備。
    • 三氣周瑜:周瑜未出征西蜀前已去逝。但周瑜一次密謀危害劉備時,曾為諸葛亮看穿。
    • 周瑜之死:周瑜病死於巴丘。
    • 弔周瑜:弔周瑜是龐統,不是諸葛亮。
    • 周瑜與孔明:從赤壁之戰結束到周瑜病逝的兩年間,諸葛亮正在零陵一帶。
    • 馬超興兵:馬超起兵攻打曹操,反讓在許昌身為人質的父親馬騰為曹操殺害。
    • 割鬚棄袍:戰況確實很激烈,曹操也有敗仗。敗走時軍心潰散、諸將皆惶懼,十分落魄;但官史無戴割鬚棄袍。
    • 許褚裸衣戰馬超:沒有記載,馬超甚至被許褚瞪得不敢動。
    • 張松獻圖:應為劉備詢問張松蜀中的兵馬糧錢等情況,於是張松繪製了地圖給劉備。
    • 落鳳坡:該為龐統進攻雒城時中箭死去。
    • 馬超戰張飛:是馬超私自寫信給劉備請求投降,並無小說中張飛和馬超大戰兩百余回合不分勝負,後被諸葛亮招降一事。
    • 征漢中:征漢中時的總指揮是劉備,法正參謀。
    • 計奪天蕩山:純粹虛構。
    • 五虎大將:劉備並沒有封「五虎大將」,五虎將是因為三國志中把關羽、張飛、趙雲、馬超、黃忠的傳記放在同一章。後世稱之蜀之五虎。
    • 周倉、胡班:虛構人物,歷史上沒有記載。胡班可能指蜀將吳班。
    • 關羽單刀會:魯肅、關羽的一場官式會宴,魯肅令東吳諸將手持單刀,往赴關羽所設的宴會。
    • 刮骨療傷:此時華佗已經死了兩年,是一般的軍醫操刀。
    • 水淹七軍:時值秋天,大雨連綿,漢水暴漲,關羽趁水勢挾水軍引兵大破名將于禁,擒斬龐德並率軍急攻。
    • 關羽麥城拒降:歷史上並未記戴明確拒降,而江表傳有關羽以偽降謀突圍之機的記戴。
    • 玉泉顯聖、追命呂蒙:玉泉顯聖改編自唐代玉泉寺建寺故事,且呂蒙是病死。
    • 七十二疑塚:曹操葬在高陵。
    • 關平:關羽長子,不是義子,隨羽臨軍,三國志裡只出現兩次名字。
    • 關興:弱冠(近二十歲)就因才高任侍中、中監軍,於夷陵之戰後數年死去。
    • 關索:只出現於野史中。
    • 張苞:雖稱早夭,但有留下子嗣張遵;盛年亡故亦稱「早夭」(如周瑜、郭嘉等)。張遵官至尚書,隨諸葛瞻到綿竹與鄧艾作戰戰死。
    • 潘璋之死:潘璋在夷陵之戰中為孫權立了戰功,砍殺馮習等人,死於234
    • 白帝托孤:劉備臨終是託孤與諸葛亮和李嚴二人,但仍有對諸葛亮說:「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國,終定大事。若嗣子可輔,輔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主要情況雷同。
    • 八陣圖:八陣圖是諸葛亮所作的兵法圖陣,晉朝干寶的《晉記》以及北魏酈道元的《水經注》亦有記載。但不是神怪石陣、迷宮。
    • 七擒孟獲:《三國志》上沒有記載七擒孟獲。但《漢晉春秋》及《華陽國志》中有說過「七擒七縱」,但具體過程沒有記載,而鄂煥、祝融、孟優、木鹿大王等都是小說所創作。
    • 六出祁山:諸葛亮伐魏五次,而只有第一次和第四次出祁山。
    • 《後出師表》:多認為是後人偽託,並非諸葛亮所作。
    • 司馬懿與諸葛亮:諸葛亮頭三次北伐時,魏軍並非司馬懿統領。
    • 空城計:空城計這段記載出自「郭沖五事」,史料價值早已經被裴松之否定。況且邏輯上也不通,司馬懿大軍來襲一座小城,沒有必要急於撤退,應該圍困諸葛亮才是。
    • 氣死曹真:曹真病死於洛陽。
    • 諸葛亮罵死王朗:王朗病死於228年,並未隨軍出戰。
    • 諸葛亮用兵:諸葛亮用兵的功績不如他治理蜀國的政績耀眼。
    • 火燒上方谷:諸葛亮大破魏軍於鹵城,司馬懿僅以身還保營。《三國志》未提用何種戰法大破魏軍。陜西鄉野傳說與演義無大異;上方谷,一說葫蘆谷,疑為鹵城的渾稱
    • 七星燈續命:南北朝之奇門遁甲,史傳為孔明所創。歷史上亦有孔明亦精通《周易》、卜算、八卦、五行、天文、觀星等,魏晉士人常引以為奇,傳為異談。
    • 死諸葛嚇跑活仲達:確有此事,並非諸葛亮遺計,《漢晉春秋》的記載是:諸葛亮死後,蜀軍秘不發喪悄然撤退,司馬懿有所發覺,驅軍追趕。兩軍相近時,蜀漢將軍姜維和長史楊儀命蜀軍反旗鳴鼓做勢佯攻,司馬懿不敢逼近,只好退兵,蜀軍入谷然後發喪。當時在蜀中就傳開了「死諸葛走生仲達」的笑話。
    • 魏延反叛,被馬岱誅殺:魏延與楊儀不和,相爭失敗、兵敗被殺。

      畢竟三國演義只是一般的通俗小說,當然會增加許多虛構劇情,增加故事的可看性。

  10. 人民有錢想要權力

    但是政府更有錢,政府更想要權力

    然後坦克就會開出來,後面跟著一堆肉醬

      你說的大概類似民國七十八年的「天安門事件」吧。雖然我當時還沒出生,但是事後看圖片,還是覺得那些學生很可憐。

      的確可能是發生這樣的事情。但是,我們中國五千年下來,最大的教訓是什麼?「暴政必亡」、「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昨天看中視全球報導,大陸當局因為奧運徵收了民眾的土地,民眾竟然敢跑到政府機關前抗議。這在以前文革時代,有可能發生嗎?自由與經濟成長,應該會等比例增加。

      台灣不也一樣嗎?戒嚴了三十八年,最後還是政府宣佈解嚴。大陸已經戒嚴超過五十年囉!有關當局會有什麼作為,值得我們期待。

  11. 學弟(資料沒錯的話= ="),你很有霸氣:)

    你講的很理想化,但現實是很難實現的.

    我想說的是,文化與經濟整體上來說台灣是真的無法超越中國大陸

    中華文化廣大精深,

    您說的繁體字只是中華文化中的一小小部分,我還可以加個故宮,但全從哪來的?中國大陸!!

    大陸隨便一個古蹟就好幾百年.一個小鄉村就有多少故事和名人,

    老外要學習中國歷史.看古蹟.拜訪學者,

    都是到大陸取經~

    來台灣學中華文化,是不是有點奇怪?

    要說也應該是說台灣特有文化,

    像歌仔戲.布袋戲.原住民文化,

    還有因為不斷被殖民造成各種文化的混合體.

    總之,我覺得台灣跟中華文化真的只能沾上一點兒邊,不能當國家的特色.

    "如果我們有一定的對世界經濟的控制能力,我們說的話誰敢不聽?"

    我認為這話太鴨霸,根本就是在威脅其他國家,跟中共美國一樣,這樣就失去加入聯合國的目的!!

    關於經濟,也許是我的無知,

    我不知道有什麼方法能讓台灣貿易總額贏過大陸(只要看這點就好了)

    台灣經濟還得依賴大陸耶.....

    光從大陸各方面的"總量"來看,真的很可怕.....

    人多,地廣,資源豐......什麼都多

    小小的台灣只能憑創意.技術......

    但即使發揮到最大值,我想都很難贏中國的"基本實力"

    p.s.其實我對這方面的知識十分缺乏,以上只是個人認知及拙見.......

      當然理想化。但是,所謂重返(或者所謂的加入)聯合國,本身難道不就是種理想化的產物?現在的現實社會有辦法讓這事成功嗎?

      我們雖然現在要靠大陸。但是等到將來,大陸根本上的政治體制如果沒有變動,根本無法應付龐大的民眾需求,因為人民有錢,自然會想要更多的權利,咱們台灣不也正是如此?如果大陸政治體制變動了,那我們就可以與大陸展開協商;如果大陸政治體制沒有變動,依然維持所謂「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必定會有很大的危險,經濟就更不用說了。

      創意、技術極大化,把自己的品牌作好行銷,打出自己的知名度,還怕什麼呢?如果世界都需要台灣,那中華民國台灣有沒有聯合國席位,也不重要了,不是嗎?

      如果對於我的話沒有太大意見,那這話題還是暫時打住吧。因為談了也沒有意義,返聯入聯不過是政治上的口水戰,「就算公投過了,什麼事也不會發生」。

      另外,說我霸氣,是在誇獎我嗎:E?如果你身心受創(笑),那和你說聲抱歉!還有,資料沒錯,我是高雄市立興仁國中二年級(喔不,是八年級)學生。

  12. 我不知道您所謂的實力為何,是經濟?是文化?還是各方面?

    若是要評"以上實力"的話,小小的台灣怎能贏的過地大人多的中國大陸?

    就算奇蹟發生,某天台灣實力比中國大陸強

    我相信咱們還是無法加入聯合國

    話說,加入聯合國的條件是什麼?

    必要條件之一就是為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

    問題是大陸和國際上根本不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不論是台灣還是中華民國)

    都秉持著一中原則

    世界上有多少國家?24個小國家承認就是這樣嗎?而且去年以台灣名義申請加入聯合國時,支持的有14個邦交國,那他們為何還支持用"台灣"呢?

    加入聯合國都是以國家為單位,為什麼我們條件比人家嚴苛,還要以"實力"?

    很多實力比台灣差的小國家都是聯合國的一分子

    我們善盡國際社會一份子的責任

    南亞海嘯、伊朗地震及紐奧良水災等災難發生時

    政府與民眾都全力捐款與救援

    國際上的活動台灣也是積極參與

    "若是"台灣被公認為一個國家的話

    加入聯合國又有何難?

    所以我才會認為最大的問題就是這敏感的主權問題

    說到打拼,打拼都是為自己,台灣很少人會為國家打拼,而這也是合理的,有人讀書.工作賺錢為了國家嗎?......除了一些國手,還會想著為國爭光,否則都是個人成就後別人才會注意到你是從哪來的.

    而王建民即使是為美國人,但我覺得他能同時團結人心,大家不分政治立場的為他加油.....

    假如你是王建民,你不希望同胞以你為榮嗎?

      你所提出的主權問題,是參與聯合國的基本,這點沒錯。但就是因為我們的條件比別人嚴苛,所以才要憑實力。沒有實力,根本沒人看到你。如果能夠突破這「主權問題」,那當然另當別論。問題是,時機尚未成熟,統獨目前皆非選項,兩岸都不宜擅自更動目前的現狀。那麼,只能拼實力了。

      你說「我們的實力怎麼拼的過大陸」?難道沒有機會嗎?

      就「文化」論,五千年中華文化在台灣的傳承,比起大陸來,還更為保留(看看大陸將正體字肢解成什麼樣子);這是我們的利基。就「經濟」論,如果我們有一定的對世界經濟的控制能力,我們說的話誰敢不聽?尤其我國目前開放「雙重承認」,如果我們有一定的實力,世界各國若紛紛與我建交,大陸就其本身利益而言,也無法斷然與他們斷交。這樣,我們參與聯合國的機會就來到了。

      現今的政治局勢是「唯利是圖」的,你由兩岸之間的「金援外交」就可見一班。如果台灣的各方面「實力」都能比大陸強,「也許」眾多國家就會「棄暗投明」,支持我們中華民國,那聯合國的席位即不遠矣!

      關於王建民的問題,因為板上有朋友提到,所以我就將我的想法分享出來。不過,這版是「退出聯合國」而非討論王建民,所以我就不再多言。只是,我想說短短一句:「沒人為中華民國打拼,這就是我們現在最大的問題。」

  13.   我國的確是被迫退出的。讓我們來回顧一下退出聯合國前的歷史吧!真相就在其中。

    民國四十年代


    • 由於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是蘇聯的盟友,美國的意向是防止共產主義勢力在安理會另增一常任席位,所以仍承認中華民國為代表中國之政府,而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出排斥。美國採用「緩議」(moratorium)策略,在各屆大會主張暫時不討論中國代表權問題,均獲成功,為大部分盟國所接納。

    民國五十年以後


    • 多個國家開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友好。首先是阿爾巴尼亞提案建議把中國一席轉給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初期親美的國家掌握大多數票,得以阻止提案的通過。但在民國五十年以後亞洲與非洲新興國家大多支持中共,使大會的主導權從親美國家轉向親共的國家,美國乃改提「重要問題」議案,先確認「中國代表權」問題為重要問題,得過半數同意,其後任何改變中國代表權的議案,均需三分之二多數方能通過,以此保住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次。不過,當時的美國總統尼克森選擇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解(在六十八年美國甚至與共建交),以制衡蘇聯,美國對中華民國的支持也隨之減少。

    民國六十年


    • 七月十五日:十七個成員國提出將「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加入聯合國大會的議事日程,並聲稱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聯合國的創始國和安理會的常任理事國,其依法所應佔有的席位自從1949年以來就被系統操縱的排除在聯合國以外」。


    • 九月廿五日:二十三個成員國向聯合國提交了決議草案A/L.630以及附加文件1、2號(按:即上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這些國家中包括前述提議將該問題列入議事日程的十七個國家。


    • 九月廿九日:二十二個成員國向聯合國提交了《A/L.632以及附加文件1、2號決議草案》。該決議草案提議:
    任何試圖剝奪中華民國代表權的提案都是涉及聯合國憲章18條的重大問題,因此需要三分之二的會員國贊成方可通過。
    但是,由於美國逐漸轉向「以中共制蘇共」的對華政策,各國洞悉美國動向,因此該草案於十月二十五日的表決過程中以五十九票反對,五十五票贊成,十五票棄權未獲通過


    • 十月廿五日:美利堅合眾國提議將決議草案中「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佔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作為另一項議案另行表決。這一提議如果獲得足夠的贊成票,將使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參加聯合國,同時中華民國仍然保持其聯合國普通會員國的席位。這一提議在表決中以六十一票反對,五十一票贊成,十六票棄權的結果未獲通過。中華民國代表發言時表示:
    拒絕《A/L.632草案》及其1、2號附加文件是公然違反聯合國憲章中關於開除會員國有關規定的行為,中華民國代表團決定就此退出聯合國大會。
    因為中華民國代表知道,聯合國當中中共勢力當道,只要「重要問題」一案未通過,我國就無法保有席位。因此,在《A/L.630以及附加文件1、2號》表決以前宣佈退出,是保有我國外交臉面的作法。


    • 最後:七十六票支持,三十五票反對,十七票棄權。由阿爾巴尼亞等國所提的《A/L.630以及附加文件1、2號》,遭聯合國表決通過。這也就是《二七五八號決議》:
    2758 (XXVI). Restoration of the lawful right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the United Nations
    The General Assembly,
    Recalling the principles of the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Considering the restoration of the lawful right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s essential both for the protection of the Charter of the United Nations and for the cause that the United Nations must serve under the Charter,
    Recognizing that the representatives of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re the only lawful representatives of China to the United Nations and that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s one of the five permanent members of the Security Council,
    Decides to restore all its rights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o recognize the representatives of its Government as the only legitimate representatives of China to the United Nations, and to expel forthwith the representatives of Chiang Kai-shek from the place which they unlawfully occupy at the United Nations and in all the organizations related to it.
    1967th plenary meeting,
    25 October 1971.
    回顧聯合國憲章的原則,
    考慮到,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權利對於維護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組織根據憲章所必須從事的事業都是必不可少的,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會之一,
    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他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占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 十月廿六日:我國發佈《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告全國同胞書》,全文如下。
    海內外全體同胞們:
    第二十六屆聯合國大會違反憲章規定,通過阿爾巴尼亞等附匪國家之提案,牽引毛共匪幫竊取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及安全理事會中的席位;我們本漢賊不兩立之立場及維護憲章之尊嚴,已在該案支付表決之前,宣佈退出我國所參與締造的聯合國。同時聲明,對於本屆大會所通過此項違反憲章規定的非法決議,中華民國政府與全中國人民,決不承認其有任何效力。
    毛共匪幫是中華民國的一個叛亂集團,對內殘害人民,罪惡如山,乃全中國人民尤其是大陸上七億同胞之公敵;對外肆行顛覆侵略,為聯合國所裁定之侵略者。目前大陸雖為毛共匪幫所盤踞,但以臺澎金馬為基地的中華民國政府,乃是大陸七億中國人民真正代表——代表他們的共同意願與痛苦呼聲,並給與他們反抗毛共暴力,爭取人權自由以最大的勇氣和希望。所以無論根據聯合國憲章原則,人道主義與自然法則,尤其是全中國人民的公意,都決不容毛共匪幫非法佔有中華民國在聯合國與安全理事會中之席位。
    一九四四年我國參與敦巴頓橡園會議,簽署聯合國宣言,以及後來參加金山聯合國國際組織會議並制定憲章,其目的在「欲免後世再遭今代人類的兩度身歷慘不堪言之戰禍」,為達到此項目的,乃規定了聯合國的宗旨與原則,相期共同信守。詎本屆聯合國大會自毀憲章的宗旨與原則,置公理正義於不顧,可恥的向邪惡低頭,卑怯的向暴力屈膝,則當年我國所參與艱辛締造的聯合國,今天業已成為罪惡的淵藪;歷史將能證明,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的聲明,實際上就是聯合國毀滅的宣告。
    中華民族的文化傳統,是堅持正義、愛好和平,現在我國雖已退出我們所參與艱辛締造的聯合國,但是我們今後在國際社會中必當仍以聯合國憲章之宗旨與原則為準繩,繼續為維護國際間公理正義與世界和平安全而勇毅奮鬥。
    在此,我要嚴正聲明:恢復大陸七億同胞的人權自由,乃是整個中華民族的共同意願,乃是我們決不改變的國家目標和必須完成的神聖責任。中華民國是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對於主權的行使,決不受任何外來的乾擾,無論國際形勢發生任何變化,我們將不惜任何犧牲,從事不屈不撓的奮鬥,絕對不動搖,不妥協。
    我要警告世界人士,在過去短短的半世紀之中,這個世界早已發生兩次慘不堪言的戰禍。第一次世界大戰創鉅痛深之後,大家為了避免再遭戰禍,乃組成國際聯盟,期以維護世界的正義與和平。後來因為有些國家懾於侵略者的威脅,以為向邪惡低頭,向暴力屈膝,便可換來屈辱的和平,其結果國際聯盟因而癱瘓瓦解,不能發生製裁侵略與維護正義的作用,於是第二次世界大戰隨之爆發。今天有些民主國家竟隨同附匪集團,牽引毛共匪幫非法佔有中華民國在聯合國與安理會的合法地位,其想法與做法,幾與第二次世界大戰前夕若干國家的情況完全相同,必將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歷史的事實告訴我們,維護正義的道德勇氣,乃是世界安全和平的堅固磐石;而強權政治的「霸術」運用,則是走向戰爭的道路。
    同胞們:我們國家的命運不操在聯合國,而操在我們自己手中。 國父說:「存在之根源,無不在於國家及其國民不撓獨立之精神,其國不可以利誘,不可以勢劫,而後可以自存於世界。」
    今天我們革命基地所擁有的人力資源與經濟力、軍事力和支持這兩種力量的精神力,尤其是大陸上七億反共人心與國外一千八百萬反共僑胞的愛國心,無論在亞洲和世界,中華民國絕非可以任人支配出賣的弱者;而且我們對於改變世界均勢與決定人類命運,實具有極大的影響力;所以大家不可只知別人的行動可以影響我們,應知我們的行動實可以使這個世界發生重大變動。
    當前的國際形勢雖然很險惡,但是,只要我們自己自強不息,便沒有任何力量可以使我們動搖;只要我們自己勇敢振奮,便沒有任何力量可以使我們屈辱;只要我們堅忍奮鬥到底,最後一定成功。大家應知,自來革命的勝利果實,都是從巨變之中孕育產生出來的。
    大家尤其要認清,現在世局的變化,乃以中國問題為中心;而中國問題如何解決,亦將決定整個世界人類的命運。所以我們在這個大變局中,實處於無比重要的關鍵地位;而我們奮鬥的成敗利鈍,也將決定世界的安危與人類的禍福。我們決不靜觀或坐待世局的變化,一定要爭取主動,掌握變化,積極奮鬥,制敵機先。
    二十年來,匪幫不斷發生奪權鬥爭,近且愈演愈烈,實可充分說明毛匪思想與共產制度均已完全破產。大陸人民包括大多數共黨幹部,已由失望而實行反抗,毛共匪幫眼看腳下的反共火山要爆發,鎮壓不了,無路可走,遂改變對外戰略,欲藉詭詐欺騙,苟延殘喘;實則毛共匪幫決不能改變它「反蘇修」「反美帝」與「反一切反動派」的目標。故其對外戰略的改變,更使名在思想路線與政策路線上進退失據,造成更嚴重的紛歧混亂更劇烈的奪權鬥爭;從而將使大陸上的反共勢力與抗暴鬥爭乘機加速擴大起來。面對這種形勢的轉變,所以我們更要堅定信心,充實力量,強固戰備,俾能迅赴事機,加速大陸上反毛反共革命鬥爭的燎原之勢。
    同胞們!反共鬥爭的行程,正如在風雲變幻莫測的海洋中操舟前進,只要大家對於反共的基本形勢,都有共同的認識,不為一時的變局所迷惑,緊緊把握正確的方向,精誠團結,協力同心,禍福相倚,甘苦與共;在風平浪靜時,不鬆懈,不苟安,不驕惰;在暴風雨來襲時,不畏怯,不失望,不自欺:形勢愈險惡,我們愈堅強,愈奮發,必可很快到達彼岸,拯救同胞,光復大陸。

      綜觀之,我國縱然不聲明退出聯合國,阿爾巴尼亞所提的《A/L.630以及附加文件1、2號》仍然可以通過。是在決議通過以前瀟灑的宣佈「我不屑留在聯合國」好呢?還是在決議文生效以後捲舖蓋被人家踢出去好呢?

      那我們究竟能不能返回聯合國?其實,問題並不在於「名稱」,而是在於「實力」。誰實力強,就投靠誰,我國退出聯合國的原因,不也是如此嗎?而如今中共勢力強大,我國經濟又「倒退嚕」,邦交國也僅剩廿四國,我國有實力嗎?如果沒有實力,那還怎能「返回聯合國」?無論是以「中華民國」或「台灣」名稱。

      另外,上面有人提到,中華民國是否還存在?這問題真可笑。如果不存在,那你現在生活的國家,叫什麼國?世界仍有廿四國家承認中華民國,如果中華民國不存在,這種承認又從何而來?現在這種情勢,全民應該要團結一致,為了中華民國而打拼,哪還有閒工夫搞分化,搞的中共都還沒打過來,我們自己就先站不住腳了。

      另外,「否決權」是僅能用在「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與審議《二七五八號決議》的「聯合國大會」無涉。

      王建民……我有點反感。原因無他,(請反白,有點小偏激)明明他是為美國人打球,而不是為了我們,怎麼搞的好像英雄似的?

  14.   個人認為,法官理應判決學生敗訴。雖然我也是國中學生,但是我仍支持這項判決。

      國中時期正是孩子最可能變壞的時期。理應給老師適當的所謂「生活指導權」。在有合理的目的/理由的狀況下,可進行搜書包的動作。

      上面有人舉大樓管理員或是公司裡的狀況,個人以為不妥。法官所持的理由是老師有「生活指導權」,試問大樓管理員與公司老闆對於住戶與員工有「生活指導全」嗎?如果沒有,那這段比喻就是沒有意義的。

  15.   國父的五權分立,主要是為了避免外國「三權分立」的「議會專制」、「效率不彰」、「袒護私人」等,破天荒創立的思想。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權相互分工( 國父不注重所謂「制衡」思想),以達成「全能政府」的理念。他甚至說過,「美國的憲法是不該學,英國的憲法是不能學的。」

      但是,中華民國在民國卅五年制憲時,並無完全依照 國父的「五權憲法」理論,引進了許多外國「三權憲法」的東西出來,搞的五權分立不像五權分立,也不是三權分立,破天荒的綜合體。

      時空變遷,現在已是民國九十六接近九十七年。少部分人認為應該全面修憲,改成全面的三權憲法,並將體制變動為「內閣制」。而我個人也贊同修憲,但是傾向全面的五權憲法。畢竟現在否定五權憲法太早,它根本沒在中國實行過。

      各位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