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frew
文章 發表由 bvfr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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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熱火贏活塞那場
卡波諾有點失常
歐尼爾好拼XDD
華克終於睡醒了= =板凳也有跳出來
能贏活塞真是好啊(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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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要去決定這個政策的感覺!
先來看看先例:
九年一貫有成功嗎?
結果是什麼?
政府出來道歉!
說這個政策是失敗的!
好像我們都是白老鼠!
用完即丟!
死了再重新弄一個實驗!
再來一次!
第一次的九年一貫
第二次的12年國教
第三次?
這樣會增加競爭力嗎?
九年一貫,笨了多少學生?
不知道會不會有十二年一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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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令人期待又怕受傷的十二年國教,從第一次聽到這個政策到現在不知道多久過去了。現在新聞媒體開始強力撥放的新主打,"十二年國教"又開始沸騰了。
先說說第一次吧!
人文版早在2005-05-08, 10:53 AM
就已經有這個議題了,有興趣的可以先參考一下。
【問題】延長12年國教對台灣好不好?
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41975
=大喆問:
現在有人只唸到國中嗎? 當然有,但那不是主流。
高中職是否為基本學歷? 大家幾乎都會讀到高中職,但高中職教育是不是一定必要?
國中到高中不考試我們會不會競爭力變低?
我們的國中會不會變得很快樂?
不考基測會不會有人心裡很不踏實?
直升要選高職還是高中?
我好想買設籍屋啊!!! 只要花錢就有好高中讀???
十二年國教是不是對天才的扼殺?
建中人人上得起 北一人人進得去 (前者入學門檻設定只剩下男性 後者女性)
=(問了好多問題讓我有點羞...)
家長擠破頭去挑學區,孰不知明星高中明星的是學生,當家長得意洋洋的炫燿之際,那種榮譽只是偽物罷了。
部長端了一盤政策牛肉上桌,以後的小孩子從幼稚園畢業以後就會被國家判12年有期徒刑,被關在一座叫做學校的監獄裡面,不得緩刑,偶爾可以讓你請假,下午五點以後可以回家探望爸媽,週末跟國定假日還有寒暑假都可以假釋一下下。:'(
PS:十二年國民教育中,屬於國民教育法中「基本教育」、「義務教育」、「強迫教育」、「免費教育」、「國民基本教育」哪些項目目前尚不得而知,但這也是很重要的議題,(居然忘記提出來一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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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連線的威力我覺得可以當另外一種陣勢!!!
莫寧跟歐尼爾
J-will跟哈斯蘭也有越打越好的趨勢
關鍵就在第五人
如果可以再一個得分點
然後不要吊車尾進play off
我相信還是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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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是金,說太多話會咬到舌頭。
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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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說是不值得一提
但他終究還是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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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在說我們要想念BB嗎??
我比較想念去人文營的人啦...(角落劃圈)
沒有阿
我有點想念前前任版主而已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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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似矛盾 意義卻過於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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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是看出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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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是倒反,我加了倒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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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假設現在的教育會經過
九年義務教育過後升高中職,然後升大學,專科院校這條道路,
大約16年,
當我對教育感到不滿的時候大約是國二到上高中這兩年,
高一又將這件事拋到腦後,大概到了高二下我又面臨升學壓力的時候我又對教育現況感到不滿,一直持續到大學.....惡性循環,
但若要採取實際行動又會想到,
不過就一兩年嘛,前面的人還不是活了過來,
惡性循環啊!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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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轻蔑李教主^^
前一阵讨论美军的F-22雷达罩构造,谁也说服不了谁,最后大家一致认同是逃亡美国的李教主发功才能使F-22隐身,但是要战机拖曳时发功才行^^
所以F-22产量少啊,李教主及教众人数有限么
我不爭氣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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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不是只能横着看的
也要竖着看!
我不爭氣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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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
有沒有人開始想念前版主阿<逃....> -
那為什麼還會有人幻想等到下一代會出現超級英雄把整個教育方式翻過來呢?
我覺得如果還希望出現改變,那就從現在開始別再忍耐了,
這一忍下去可是十年八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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莽撞行事 跳過郵政四法更名 就違法
更新日期:2007/02/12 04:09 記者: 林諭林/新聞分析
詳細內容: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211/4/afnb.html
我對這篇新聞中比較有興趣的不是近來中華郵政更名的是非
而是其中有關國營事業規範的法律問題,像是: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條例》只規定中正紀念堂組織編制,並未規定中正紀念堂位置要設在哪裡,只要行政院院會決議將中正紀念堂移往他處,中正紀念堂現址即可改名,不需修法,如此邏輯在中正紀念堂改名上,或許說得通,但用在中華郵政上,反而暴露許多盲點。
以及
《郵政法》第三條規定:「交通部為提供郵政服務,設國營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第六條規定:「除中華郵政公司及受其委託者外,無論何人,不得以遞送信函、明信片或其他具有通信性質之文件為營業。」違者還可以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這樣的法律用意我覺得是要維持國營事業的穩定性,法律賦予了國營事業特營權,由政府介入特殊市場(如郵政市場),但是這樣的法律卻不足以防止有心人鑽漏洞,違反了立法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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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未來的前景來看,學法的去考大陸的司法考試會比較有競爭力
但是大陸的司法架構跟台灣不一樣的地方很多
難度會比大陸本地的去考還高吧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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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前人的忍耐經驗過後
以後大家也都忍忍就算了
反正讀書也不過這幾年
牙一咬就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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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並不是法律規定就是合理的阿,
想當年美國獨立也是由抽稅問題開始的。
憲法只有明定個大概,至少它還是指出了在中華民國憲法有效力的地方人民有義務要納稅。
"不是法律規定就是合理",這句子倒是很有趣。
當然,法律並不是完美的,但我仍然好奇還有哪些有關稅賦制度的法律是不合理的?
以及要如何去證明他的不合理的性質?
至於美國獨立的稅務問題有很多種,與台灣現行的稅務制度很難做比較
其一,獨立前的北美十三州屬於英國的殖民地;台灣不屬於任何國家的殖民地
其二,殖民地在英國議會並沒有自己的代表;台灣擁有自己的議會
其三,英國苛刻的稅務制度以剝削殖民地來滿足祖國的需求為目標,
我想還是回歸主題討論會比較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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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問題,
遺產稅,
此稅抽到高達50%,
重稅,
雖然表面公文是說,
遺產稅並不是你賺來的錢,
你不能拿這麼多,
所以政府要抽稅,
而且抽一半。
A父母為了讓自己的子女過的好,
努力賺錢,
好不容易掙到了100萬
遺產稅又給政府抽去一半,
剩50萬,
B父母沒這麼想,
他們希望孩子較為獨立,
所以留下了80萬,
而政府抽掉了40萬,
剩40萬。
本來兩人是相差20萬的,
給政府一搞剩10萬,
如果金額數目更大,
差距會更大喔,
這樣對A父母公平嗎?
他們為了自己女兒賺的錢政府有什麼權利拿?
原po所舉的例子是以不論遺產淨額有多少,通通都用固定50%稅率計算所造成的結果,既然不是現有的規定稅率所造成的結果,怎麼能用來批評目前的遺產稅制?
不合理,非常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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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賺到的錢政府有什麼權力拿?
請看中華民國憲法第二章第19條
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
當然不會全部拿,但稅率的問題再討論下去可得相當深入,目前為止明白的地方應該要有"所賺到的錢有一部分必須交給國庫"
嗯,我想這樣說應該相當明白了,
應該相當合理^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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衝突,木村拓哉大戰呂秀蓮,一場創世紀演出;衝突,世界全部灰塵在一瞬間爆炸。
血肉糢糊,好殘忍,地球就像一碗滷肉飯:白米炸彈客,恐部分子,食用豬的天堂。
這種句型感覺好熟: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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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午夜12:30有重播劉伯溫....
好看耶: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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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了toro...
呃...
那恐怕你的思維和我的不一樣...
世界上恐怕找不到兩個人的思維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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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國中到高中不考試,十二年國教
在 人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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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現在很多地方的討論方向都是一樣的---
大家都是焦躁不安的看著這項政策對自己的利益如何造成損害
對自己國中三年準備基測的辛苦耕耘化為烏有的不甘
對媒體搶快,教育部搶選票的不滿,對自己傳統名校的傳統將沉淪的不滿
卻忽略了十二年國教準備了近20年的原意為何,而且教部又說了一切還有待討論
我認為討論的重心應該回到十二年國教這個政策的本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