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fr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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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發表由 bvfrew

  1. 1.以下兩段文字是否互相衝突?

    引用:

    我方認為網路辯論應為機遇戰(註一),而非大會戰(註二)。

    →不能預期誰來參加。

    引用:

    作為一個充滿歡笑與熱血的學生論壇辯版,戰書的提出可以是由正反雙方共同私下約定好後共同提出

    →可以預期誰來參加。

    我方認為您方引用的第二個句子為我立論句子中的其中一段段落,無法完整表達我的意思的段落。

    我在這邊引用一下我的原來完整的句子:

    作為一個充滿歡笑與熱血的學生論壇辯版,戰書的提出可以是由正反雙方共同私下約定好後共同提出,也可以單槍匹馬掛上戰帖邀戰

    這只是一個事實的敘述,為了幫助接下來的立論而敘述的。而回過頭來看第一個句子:

    我方認為網路辯論應為機遇戰(註一),而非大會戰(註二)。

    是我方根據經驗法則以及我主觀的看法,敘述的一個句子。根據以上的條件,我不認為這兩段文字互相衝突。

    2.引用:

    有閒有心不在意勝負的辯士難尋

    在意勝負不好嗎?

    事實上是深藍辯版除了請評審外,並不會有很明顯的勝負區分,故我對"在意勝負不好嗎?"這個問題,恕難回答。

    3.

    a)不成文的習慣(到期日寫三天)不能改嗎?

    b)既然您都可以自己在到期時間上自己打上「無限」了,為何要剝奪希望自己的戰書有到期日的人的決定?要無限的寫無限,要三天的寫三天,這樣不行嗎?

    不成文的習慣當然可以改,我只是敘述事實而已。

    我並沒有提出要剝奪"可以自己決定戰書到期日"這項權利的論點,我只是希望深藍辯版無須強制規定。若對方辯友同意我這項論點,我們有機會達成第一個共識。

    4.如果大俠已經金盆洗手,霍元甲正在發揚中華文化跟外國人以武會友,突然有個人一手拿著大俠以前下的戰書嚷著要接戰,一手拿著當年霍元甲少不更事貼的無限期生死狀跑來跟他說要打到死,大俠與霍元甲該怎麼回應?

    非常好的問題,我想我們已經正式進入了這個議題的精華最刺激的部分!

    對方辯友提到有一個人要挑戰兩個人,而大俠金盆洗手,霍元甲以武會友,要求一個兩全其美的辦法就是:

    讓大俠與該人先戰一場,基於信用的問題,大俠是大俠,無論是用金盆還是銀盆洗手,一代大俠不講信用會讓人笑死的,所以大俠當年立下無限期戰書的時候應當有十足的把握了!

    該人與大俠戰過,由於不是生死狀,基於大俠的風範,大俠若是武藝勝該人,便點到為止,若是該人武藝勝於大俠,贏過大俠後也應全身俱疲。基於該人是一手拿著大俠的戰書,一手是拿著元甲的生死狀。按照江湖規矩,該人與大俠戰後便應直接與元甲進行生死狀的比賽。即便改日再戰,完全型態的元甲定會讓他體會到中國武術的博大精深以武會友的真諦

    5.正方立論中表示目前有三份戰書,一份開打,一份過期一天才接,一份到期沒人接。

    a)三篇中的兩篇用百分比表示應為66.67%,要在小數第三位四捨五入,不是66.66%。

    b)這麼小的樣本,用百分比表示是否有譁眾取寵之嫌?

    c)這麼小的樣本,而且還只是辯論版剛開始大家還沒有完全熟悉狀況時的初期戰書,用來預測未來(您認為沒有辦法開戰的情況在未來會繼續下去)在統計上是否代表性不足?

    d)過期才接的戰書難道不能兩人約好重新開戰書?難道下戰書的人只有「三天」熱度?您都說了:

    引用:

    既有戰書出現,應等到有緣人接書,哪怕是等到海枯石爛,都要等上一等,正反方皆出現,時間再橋也不為過,只要雙方都有那股辯士的熱血,哪怕時間橋不到?

    有關a點,很感謝對方辯友糾正了我數據上的小小失誤,非常感謝。

    至於b點,我只是用更明顯的方式來表達事實,而且我亦有標明樣本,並無誇大數據來行虎爛之實。

    再來c點,跟對方辯友在前面回答用的預估一樣,而且這是個合理的預估,如果沒有其他外力來干擾的話。

    最後d點,就對方辯友的敘述應該當然可以,但廢除過期規定不也讓辯論的人心裡更踏實嗎。我所敘述的句子是形容我認為真正有熱血在辯論上的辯士,但我不期待所有人都是這樣的辯士。

    6.

    引用:

    希望版眾不要把我當成來亂的鄉民或丁丁

    您為何預期會有人會這樣想?

    因為這是個前所未有的特別議題。請容許我科科一下,科科。

    以上為正方回覆反方第一次盤問第一輪。

  2. 正方第一次盤問final

    根據您方在 反方第二次回覆第一次盤問 中的回答,我方在第一次盤問中最後再請教您方三個問題

    1.根據您方回答的第二點中提到您認為筆戰與辯論是性質類似的東西,我方認為筆戰這一詞帶有負面意義,比較像是不理性,以及找麻煩的行為,而辯論卻恰恰相反。在辯論戰書到期這個規定之前,見到對方辯友認為辯論與筆戰是類似的東西,令我方相當遺憾。我想再問最後一次,您方仍堅持筆戰與辯論是性質類似的東西?

    2.同樣是根據您方回答的第二點中,您提到若是將辯論與筆戰視為相同東西就會出現「與其進行甲行為不如進行甲行為」這種不合邏輯的句型。但事實是,在反方立論中我們相當清楚的看到這一段話:

    只不過要來一場辯論竟然會需要通過那麼多難關,乾脆到其他版去筆戰算了嘛!

    在這個前提下,應該要這樣說:

    「與其在A地進行甲行為不如去B地進行甲行為」

    若您方在這個階段同意我的說法,請您直接回覆第一個問題就好,讓我們在第二個問題有機會達成共識。

    3.最後一個問題,根據您方第三個回答中,您的回答很明顯的錯用了「因噎廢食」的本意:

    在我看來,使用錯誤的方法來避免了一件不好的事,卻造成更大的缺點,那就是因噎廢食

    導致我們在

    戰書無過期限制下帶來的麻煩,行政管理方便以及辯論賽成賽機率這些重要的問題上沒有辦法達成共識,我想再問一次您方對於這點的看法以及有無任何可能出現您修正論點的機會?

    我方第一次盤問到此結束,謝謝各位。

  3. 正方第一次盤問part2

    1.根據您方對於「您方認為的戰書區堆積至少數十份戰書,充斥各種千奇百怪的題目...找不到人對戰,是根據什麼來做斷言,還是您方單純的臆測?」問題的回答,您方的邏輯是用平均值來算,但事實是三帖戰書而一帖開打,一個月至少產生兩帖沒有開戰的戰書,其中一帖甚至還是已有正反雙方出現,因過期故無開打。對於這樣的事實對方辯友因為什麼緣故認為戰書會大量堆積?

    2.據您方對「對方辯友為何認為筆戰與網路辯論是相同的? 」的回答,您方在反方第一次立論中提到

    只不過要來一場辯論竟然會需要通過那麼多難關,乾脆到其他版去筆戰算了嘛!

    但您方在卻又回答您方沒有說辯論和筆戰是相同的。這點令我方相當不解,希望能有更清楚的回答。

    3.根據您方對於「何以對方辯友認為太少人接戰書就決定把戰書到期日取消,是因噎廢食?」問題的回答,您方認為解決這個問題將會產更多手續,不及讓戰書有過期時間的規定來得方便。而因噎廢食的意思是唯恐再錯而不去做該做的事,從這方面來看,為了方便而喪失更多辯論賽成賽機率才是因噎廢食。您方仍堅持廢除過期規定這件事是因噎廢食嗎?

  4. Q1: 若不是商品 又怎能定義它為一種服務 ? 而所謂供需法則能否套用在此 而又是否該牽扯出社會道德風氣層面的標準?

    因為性交易符合服務的定義:涵蓋所有在買賣過程後不會有物品留下,提供其效用來滿足客戶的這類無形產業---wikipedia 有關經濟的小作品

    不應該是法則去配合事件,而是事件的發生是不是有符合法則,這個事件很明顯的出現供(娼)需(嫖客)雙方,以及交易事實,我認為應該符合供需法則

    你要談道德當然可以搬出一套模糊的標準,社會道德風氣是無法量化的,何來標準?

  5. 正方第一次盤問

    對方辯友您好,我方在此想請教您方幾個問題。

    1.您方認為的戰書區堆積至少數十份戰書,充斥各種千奇百怪的題目...找不到人對戰,是根據什麼來做斷言,還是您方單純的臆測?

    2.對方辯友為何認為筆戰與網路辯論是相同的?

    3.為何對方辯友認為戰書將會大量堆積?

    4.萬一吃東西的時候細嚼慢嚥,還是噎到要怎麼辦?

    5.何以對方辯友認為太少人接戰書就決定把戰書到期日取消,是因噎廢食?

    我方第一次盤問結束,謝謝。

  6. 對方辯友、各位深藍版友大家好。

    根據深藍辯論戰書區首篇文章之戰書格式要求,所有希望在深藍辯論版進行辯論的戰書內容都需要附上希望戰書到期日期。我方認為網路辯論應為機遇戰(註一),而非大會戰(註二)。在深藍想要發起辯論賽實屬不易,一來繁複的制度以及貌似公文的用字敘述讓新人望之卻步,二來有閒有心不在意勝負的辯士難尋,

    若再加上有戰書到期制度以及不成文的習慣(註三),想要打成一場刺激精采的辯論賽往往可遇不可求。

    再來是時間部分,我了解大家網路使用時間不一,上深藍的時間不一,上深藍辯論版的時間不一,上深藍辯論版花時間心思打辯論的時間不一,所以導致戰書到期日期制度的出現。但仔細想想這個制度會不會造成上面那些不一的人們的失望呢?

    作為一個充滿歡笑與熱血的學生論壇辯版,戰書的提出可以是由正反雙方共同私下約定好後共同提出,也可以單槍匹馬掛上戰帖邀戰,就好像古代的大俠比武求敗的戰書貼在佈告欄上後,積極精進武藝。但戰書到期的制度一出,大俠精進武藝之後發現自己的戰書被撕了一樣,難道大俠就只好乖乖回家吃漢堡包?

    又好像霍元甲早期練武一心求死,廣發生死狀貼在類似佈告欄的東西上與習武中人邀戰後,便回家練武抱小孩,但戰書制度到期的制度一出,城北那乞丐看到戰書過期了就將它吞了,元甲心中這股氣以及切磋的本意被澆熄了該如何是好?

    我了解大家網路使用時間不一,上深藍的時間不一,上深藍辯論版的時間不一,上深藍辯論版花時間心思打辯論的時間不一,所以大家看到戰書的時間也不一,既有戰書出現,應等到有緣人接書,哪怕是等到海枯石爛,都要等上一等,正反方皆出現,時間再橋也不為過,只要雙方都有那股辯士的熱血,哪怕時間橋不到?

    接著來看目前深藍辯版戰書區的實際情形,自2007-05-28, 07:37 PM戰書區成立,直至2007-06-15, 09:06 AM始正式啟用,到本文發出以前從未有正式的辯論賽開打,僅有版主與副版於 2007-06-10, 10:48 AM 到2007-06-28, 01:18 PM間的示範賽。戰書目前為止出現三次,開打率只有33.33%,有66.66%的戰書因為到期而被刪除,其中有33.33%的戰書是有人答覆戰書,只是因為該戰書逾期一天,被迫作罷被刪除。

    再來看我自己對「深藍辯論版戰書區不應該有戰書到期日之限定」這個議題從迷惘到堅定立場的心路歷程,一開始我也認為這個議題很蠢,但是仔細想想,辯版戰書區從6/15正式啟用後為何反應如此冷淡?好不容易差點成局的某次辯論又因戰書到期而作罷。免去了戰書會到期這個古怪的規定(註四),我想戰書成戰的比例一定會大幅的提升的。如果可以讓有心單槍匹馬赴戰場的辯士與他想戰的議題長掛戰書區激勵後輩參與辯論的熱情,不亦快哉?

    我再三深思熟慮而拋出這個戰書,希望版眾不要把我當成來亂的鄉民或丁丁,我只是爭一口氣,一口希望戰書能夠擺出之後恆久遠不過期的浩然之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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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一:指的是某種規劃內(如深藍辯版有規劃性的制度)、但不是預期(不能預期誰會來參加)的狀況稱之

    註二:指的是同時具有規劃以及事先預知對手

    註三:目前深藍辯版戰書區一般戰書受到範例影響大都三天內到期

    註四:指的是戰書在自己指定的日期內會自動爛掉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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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申論到此結束,謝謝各位。

  7. 2001年9/11恐怖攻擊發生後,美國對阿富汗和伊拉克進行了軍事打擊,戰爭造成大批平民傷亡,影響了美國的國際形像,美國在許多人眼中成了國際惡霸、現代帝國主義等壞蛋的代名詞。

    你認為造成反美情緒的因素有哪些?認不認同美國應該作為一個世界警察的腳色?或者你只是討厭布希政府?

    你有什麼方法可以幫助美國重建聲譽?讓反美情緒下降?

      我認為美國應該擔任一個世界領袖的角色,就現在的局勢來說,美國仍舊是世界一級強權,但他還沒有強大到可以穩定掌握全世界的政局。

      我認為應該要讓美國獨大的原因是美國有穩定的制度可以讓政權和平轉移,有尖端科技可以將軍隊佈及全球,而且在聯合國擁有相當大的影響力。美國應該要想辦法繼續壯大自己,更多的智慧以及完美的包裝去解決需要用武力解決的問題。

      美國一向強調以高道德標準立國,而且美國人民相當重視人權,但是與多次出兵中東地區以及美國強勢文化席捲全球,令人覺得美國人似乎有獨善其身以及強勢的印象,美國或許可以將他們一項優點利用還存在的文化優勢向全球傳播,而且要試著改變自己。

      美國是全世界的大鎔爐,美國可以合理的放寬移民限制,鼓勵人民開發仍需勞力的地區,尤其是中東地區的人民,應該讓回教與基督教徒有更多方面的交流,這兩個宗教本應該和平共榮的。如果可以大力宣傳美國是全世界文化共存的地方,很多地方的人民

    會認為自己的文化也在美國的文化中佔有一席之地,而且是受到尊敬及喜愛的,誰還會去仇恨美國?

      美國應帶頭改善環境污染,減少浪費,將過多的物資透過各種有效率的方法協助需要的鄰近國家,讓鄰近國家的發展去影響整個世界,不該繼續讓少數人佔有多數資源,(至少在表象上的包裝應該要做到,美國人消耗資源的量表圖在世界上許多國家的地理教科書都有顯著的介紹,不論親美還是反美)我認為這點足以讓很多與美國無怨無仇的國家開始討厭美國。

  8. 科科

    昨天看新聞看到很精采的搶環保包事件,沒想到真的有人在下面開主題討論了,我好開心,科科,

    我覺得某幾台新聞也很聰明,去拍那些排隊的人留下的大量垃圾,直批他們沒有環保概念,其實大家去搶那個環保包是為了錢吧!昨天聯合報就有報導一對母女花了一千塊買了兩個包現賣賺了一萬塊的新聞,媒體一手批評一手推波助瀾,真好玩,科科

  9. 我覺得學校的行政人員是長期待在學校的,而學生則是每年都有更遞,假設今年這一屆的班聯(or自治會與其他類似功能組織)因為某些領導能力突出的學生表現出色,以及學校方面願意以開放的心態提高班聯的權力,等到明年這些學生畢業了,他們或許有可能基於照顧學生利益利用權力不當(ex:分配利益不均,偏袒某些班級團體造成校園內的班級對立),導致學校遭遇到必須裁撤班聯權力,甚至解散班聯...etc

    -------------我寫的好像劇本Or2----------------------

    假設性的想法在上面

    下面要說的是一點想法

    班聯會的人員很辛苦,人員配置太少,(假設以班代組成的話)以及升旗時間沒有辦法上台跟大家哈啦(這是我們學校),而且流動率每年都會換血,學校有沒有心讓學生自治以及學校對學生的看法是關鍵,還有一個關鍵是班代對學生的影響力,科科,班聯會現在似乎更像是一個幫忙舉辦活動的跑腿會,他們付出很多辛勞以及時間,卻還是有人喜歡抨擊班聯會的決策損害他們的利益,高分貝的批評,班聯會的確也沒有公權力去真正"治理"學生,學校也不願意把更多的權力分給班聯會,因為學校有顧慮班聯會對學生的影響力,導致班聯會被夾在中間兩邊不是人,科科

  10. 看來不出來解釋一下是不行的了

    我本來想說這種事是只可意會,而不可言傳的..........為什麼?........因為版龜

    因為不能涉及某方面的東西,所以我才想說用這些無厘頭的東西,同樣能說出我要說的事

    頭一句我說"一定會回歸"只是個引子,是為了要引出後面的十大理由出來

    而這十大理由在目前是不折不扣的做不到,意思就是說要是這十項都成立了,才有可能會回歸

    但是這十項就是無法成立,基本上就已經把回歸這條路給先說斷了

    而最後一句"我認為一定會回歸"這句,等於是再諷刺一遍,與十大理由相呼應,把不可能的事硬說是可能的

    等於是把十大理由的不可能性更強化了,而且是以非常酸的口吻加以強化

    所以我才說這是反諷,是迂迴的,不是直接的,是間接的說出我想說的事

    所以我要說的事其實與各位是一樣的,想法也是跟各位一樣.....只是我的表達方式比較特殊

    這個方法可以說是反其道而行,是非主流的方法

    結果能體會的人真的是不多,知道的人就知道我想說什麼了

    我本來是預測說,就算被罵,也是被大陸同學罵,哪知道反而都是台灣人在罵

    反而大陸同學連個影子都沒看到..........這個方法是從對岸的網站學來的

    可能發在笑話版的確是不恰當,因為這算是諷刺加一點冷笑,不能算是真正的笑話

    所以我決定出來解釋一下了

    你徹底把笑點炸掉了:D

  11. 這個。。。

    難道又是所謂的英文不好的笑話!

    有這麼簡單就好了囉。

    太經典了老大

    這就叫做Classical嗎?

    學弟...我笑了= =

    嗯哼

    我馬上就笑了!!

    啊! 天使!

    看到這篇回復

    突然發現真的很好笑

    咪兔

    剛看飛機的笑話...

    突然覺得這篇真是好笑

    不要拿我跟他比...-.-

    哈 第二個比較好笑!

    奇怪我是第一個耶-.- 我自己創作完就一直傻笑

    Open yellow gun

    開黃腔

    我的嘴角不爭氣的上揚了...

    鄉民你今天科科了嗎

  12. 司法的判決在這個案子到底符不符合公平正義 , 就我所知幾乎分成兩大爭論相對 , 一邊是多數人都認同的應為有罪判決 , 一邊則是認為證據不足基於無罪推定應為無罪判決 , 兩邊各有所執 , 我想大部分的人都會認為對於殺人犯等重刑處以死刑或是漸有處以極刑的聲浪是理所當然地符合公平正義 , 這點我完全同意 , 因為這根本地滿足了人類對於法律情感的需求 , 尤其處在一個經常發生不公平的社會裡 , 法律所維持的公義秩序正是提供人們一個可以依靠憑藉的大傘

    但法律真的是等於公平正義嗎 ? 還是說法律是在追求公平正義 ?

    下面是一篇轉文 , 很巧地抒發了我對於司法正義的觀感 , 尤其是關於死刑

    -------------------------------------------

    轉載自ptt , 作者 pcmangood , 分類 Gossiping , 標題 西方史上最大的冤獄

    在看這篇文章之前,請各位在心中先問自己一個問題:

    請問你對法律的態度是?

    1) 我相信法律的判決。

    2) 我認為法律可能會有瑕疵。

    如果你看到故事情節雷同,別懷疑,我的確拿著柏楊的書翻閱著寫....(閱畢恕略)....同樣可悲的眼光。

    我只有一個目的:以人類的名義讓陽光普照在飽受折磨的人身上,

    人們有權享受幸福。

    ——mile Zola《我控訴》

    [資料來源] 維基百科、柏楊選輯

    --------------------------------------

    看完後有何感想呢 ? 相信法律是公平正義 ; 還是相信法律是追求公平正義 ?

    我覺得法律是在追求公平正義,是一個目標,但很難達成,只能不斷靠近而已。

    我對法律的態度不是二選一,我認為兩者兼有,

    1) 我相信法律的判決。

    2) 我認為法律可能會有瑕疵。

    基於法律作為一個超然於人治的天枰,她必須是具有公信力的,這在個前提下,法律的判決必須被相信,否則法律的價值將蕩然無存。 但不能不經閱讀,不經思考,受情緒影響的去相信,任何一個法律的判決都必須接受最嚴格的檢視,任何新證據的出現都應受重視,而不是做出最符合某些人利益的判決就應定讞,這才是我所相信的公平正義。

  13. 你提的東西在你的意思裡,至少在某些非強制的情況,我看起來直觀上就不認為那叫做體罰,如果我是反體罰論者,我會告訴你那我們已經達成共識了,我們要做的是最大限度的不讓學受到身心傷害,而體罰的意思就是「會傷害學生身體或心靈的處罰行為」,本來就是不當,沒有什麼正不正當之分,所以你說的內容其實我看來就是在反體罰。

    但假如,當你所提的方式會造成學生的身心傷害時,比如說你要求他沒帶作業就抄十遍3000字的課文,我就會認為那是體罰且完全沒有教育作用。不會造成學生身心傷害並有教育意義的行為叫做教育不叫體罰,所以我想你要表達的大抵而言不背離反體罰的概念,除非你認為類似我剛舉的情況(你所謂的「不當體罰」?),那樣的行為也在你的支持下,那我恕我無言以對。

    首先必須確定的是,一個會讓學生身心受傷的行為根本就不是教育也不具有任何教育功能,所以禁止這樣的行為本來就對教育本身沒有任何影響,我想這是非常簡單的邏輯概念。當體罰論者去質疑說反體罰論者試著提出的解決方式效力不足時,我們就該試著思考,那體罰有什麼效力嗎?這也就是問題的癥結點,假如體罰沒有效力且又造成傷害,坦白說就算廢了體罰也只會減少傷害而已。

    假如我是個體罰論者,我要求保有體罰的理由會是體罰在造成我認為是沒有或輕微傷害之餘,能達到更多的教育效果。如果我提不出這點,那連我自己都找不出保有體罰的理由。

    我想我們在「體罰」這個詞上沒有共識,我認為這個詞需要被討論,我所認為的「體罰」意義類似維基百科上提出的「體罰是指通過對人身體的責罰,特別是造成疼痛,來進行懲罰或教育的行為。」是一種教育與管教手段,而你指的「會傷害學生身體或心靈的處罰行為」是一種體罰的變形,已經逾越了我所認知「體罰」之意義,當然我還是得承認那是一種體罰,但在我眼中,那樣的處罰行為應該是一種嚴重的,幾近違反法律的處罰行為。反體罰者終極目標是零體罰,我體認到那是一種理想,但零體罰是「零」傷害學生或心靈的處罰行為發生嗎?還是要將一切必要或不必要的體罰行為(因管教需要而使用的)徹底杜絕?所謂的零體罰會不會產生變形?

    我並不贊成以暴治暴,讓暴力在教育中佔有一席之地,但我們真的有必要掩蓋現實世界的殘酷,讓下一代經歷十幾年愛的教育之後,再出社會直接體驗殘酷的現實嗎? 這樣反倒更暴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