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tor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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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發表由 victor2923

  1. 這是某篇精讀後可以成仙的文章(不爽看 不看沒有關係:P)

    這是我第一次發表主題。

    老實說,我還是不太清楚引導人文版討論的方式,基於某幽在最近一篇文章(按此)提出相關討論應開新主題後,我決定把我第一次參加烏鴉邦討論會所討論的問題(作者似乎是DUST君?)整理成幾個比較簡單的問句(當然,諸位可以選擇自己比較有興趣的來討論),提出來與大家分享,若大家認為義務教育還有甚麼可以討論的,直接在回覆寫下也不要緊,我會以新增問題的方式來讓後到者可以方便的參與討論。

    ---------------廢話結束------------------

    1.你認為甚麼是義務教育,而他最主要的功能與目的是?

    2.你認為義務教育基於其義務之性質,該不該有強迫性的存在?若答案是有,你認為應該強迫到甚麼樣的程度呢(強迫接觸教育內容、或是強迫其一定要學會等)?

    3.你認為甚麼樣的課程應該被放進義務教育裡面(不單指科目,凡是具有培養特定能力,如邏輯思考、生命哲理的引導等)?

    4.你認為現行的義務教育內容(國英數理社等),其所教導的內容符不符合你認為的"義務教育"的精神呢?若是不符合,又有哪些內容是該被增加的,哪些內容是該被刪減的?

    5.你認為現行的義務教育制度是否適當?若答案是否定的,你認為應該採取甚麼樣的制度來執行呢(如選修、或是如同國外般每堂課的同學都不太一樣)?

  2. 謝謝牧羊幫我回覆,這樣我就省掉麻煩了。補充一下,他那段的東西其實無濟於事,你不能用一兩個牽強的個案來宣稱所有的教育內容題材都是生活的、必備的。至於這些牽強的個案都論證不好,那就是人的問題了。

    關於他簡史的部份,或許確實有其必要性(指認清史實、不被洗腦而言),但要知道,國高中歷史課本所存在的主觀編輯還算滿嚴重的= =....所以念了國高中的歷史反而會有被洗腦的疑慮....

  3. 大家不好意思 由於學測在即

    所以我這兩個禮拜請假

    接了版主的這兩個月左右

    我覺得我很喜歡這裡 這裡讓我看到了很多 見識很多 學到很多

    只是無奈我是個高三 所以

    希望兩個禮拜過後看到大家依然快樂!

    由於現在沒有副版主

    所以代理人我請監察部幫我安排

    要遵守版規!:E

    先預祝各位高三的考生金榜題名!

    我很擔心已經看上人文版很久的站方:p:p

    政治文該不會從此被禁了

  4. 學小幽跟牧羊人就好了=w= ,把重點標出不坑不吭的繼續回話或是乾脆跟本不要理他,跟他回的太激動反而可能激起他的情緒跟興奮(好戰或不認輸?),不過他在軍武板之前就鬧過很多笑話,例如火箭跟飛彈跟本不同他說相同............弄的一堆板眾笑倒= =''

    被發現了:o

    其實我最主要的目的是讓他中風致死:E:E

    話說拿火箭跟飛彈的照片給我,搞不好我也猜不出來哪個是哪個= ="

  5. 伊蘇雅斯克是牧羊人嗎? 鐵傲的牧羊人?

    話說我覺得人文板討論品質有些下降的情況,可否請板主去注意一下避免這種用詞嘴炮跟惡意曼罵的事情發生?

    大大指的是我那一篇嘛???

    板上最近有用詞激烈的大概就屬我那篇為最了= ='

    是說我對他官腔式的回覆以及迴避重點的態度感到十分不滿,若用詞使大大感到不舒服(也請雷大大提供修正的辦法)我在此道歉(鞠躬),但說真的,我覺得與其用這麼平和的語法跟他講,再被他忽略,倒不如我直接把重點標出來,看他還能無視到甚麼地步,純粹只是這樣而已[c]

  6. 首先 我很好奇107是哪幾所

    再者 這樣難道不會變成變相的惡性競爭?

    就像新聞講的 大家還是希望能擠進前幾志願的明星高中是唄?

    我個人的看法(理性勿戰,個人觀點)

    明星高中我覺得還是有存在的必要

    ex.建中北一

    我認為那是個指標 況且台灣也不過就20幾萬考生考高中

    競爭力本來就比不上日本中國大陸了 如果真的全部免試的話

    那頗令人憂心的 但是也沒辦法 台灣還是一直被升學主義綁死死的(或者說整個東亞)

    從歷史的角度看

    明星高中之所以存在也跟台灣的歷史有關係

    現在大多的明星高中都是以前日治時代地區上僅有的一兩所

    例如建中 前身就是日治時期的台北第一中學

    基本上明星高中都有自己的歷史和傳統以及堅持

    我想沒有一個畢業的校友希望看到自己的學校變成免試升學後一些阿狗阿貓進來

    有些人擺明就不想讀書 那如果開放明星高中那樣會造成整體素質下降

    這不是大家樂見的(至少我會希望自己的母校更好,我想大多數的人都跟我一樣)

    總之我認為適當的競爭是好的 當然也要顧及較弱勢學生的權益

    我覺得教育部不能太草率的做決定 配套措施要做好

    要不然只是為了趕時間會扼殺掉很多學生的權益

    我覺得繁星就是個很草率的東西:p

    我也滿好奇菓子燒對於其競爭力論的推論,近30萬考生在數量上確實不大,但人數少跟競爭力有何直接關連(若有關連,新加坡怎麼辦?),而受到中華文化影響較深遠的國家,目前的學習情況都是考試壓力十分的大。試問,每個考試都很厲害的學生,在國際上的表現是否較接受歐美教育的人好?

    競爭力跟是否有考試,並沒有絕對直接的關連(以現在高中大學升學率幾乎百分百來說)。

  7. (咳)樓上,你充滿主觀且不理性的發言,嚴重的的荼毒了應秉持客觀的人文版居民,難道您不覺得平常很熱心回答的諸位都不鳥您嘛???所謂的非典型廢言鳥語該不會就是如此吧:E:E

    針對本篇主題,基本上,我認為,根據偉大的鴕鳥國王先生的意見,陳水扁不需要司法人權,而偉大的鴕鳥國王先生要是被認為犯罪嫌疑人,依據偉大的鴕鳥國王先生的想法,他應該趕快被羈押,以維護全台灣兩千三百萬人民的權益等等,恩,所以偉大的鴕鳥國王要是不小心撞死人,爾等應以私刑斬其首,真是不錯的意見啊!!!

    對了,順便無視理性發言校法胡扯,這樣也不錯:o

    我沒再說誰喔:E:E如果有哪位想承認自己是偉大的鴕鳥國王不面對現實及別人的發言,可以直接嗆我沒關係,我臉皮比這裡的其他人還要厚上一些,恩,就這樣,沒了:p

    以上的紅字是我認為該篇文章惟一的重點。

    而king先生卻將其刪除,我不清楚king先生究竟有沒有看到我所想表達的訴求,還是說他究竟只是想找我嘴炮,而忽略此段話其實是我要告訴king先生,與人討論,請針對別人的重點回話,不要舉了跟本主題無關(羈押對人權的迫害性)且莫名其妙的社會新聞狗血例子,來攻擊別人的看法,這樣只是徒增別人對你的不爽以及讓別人認為你舉這些不成例的例子只是在打嘴炮,如果真的要在人文版上討論事情,請仔細看完別人的文章針對重點回覆好嘛???扯些枝微末節,無關討論主題的事情,是無益於主題討論的

    她該不該死應該是由法律所決定的,現實生活中私刑的動用有越來越明顯的趨勢,你不會沒聽過吧,交給司法判決就會有人說阿那個沒用啦,法律是有錢人玩的,而私行動用最暴力的兩個案子我也可以舉出,總統大選當時國民黨委員侵門踏戶事件,連警車都砸了,另一個就是包圍派出所婆婆打媳婦的事件

    在台灣人的觀感當中羈押除了是保護被害人之外,避免被害人或證人受到傷害,另外也是處罰行為的表現,也就是提高待遇將會導致人民對於司法觀感的偏移

    兒就這次的文章我最想問,到底是因為陳水扁被羈押讓你認為嫌疑犯的待遇應該提升,還是你原本就認為嫌疑犯的待遇應該提升

    前面我講的事件你可以自己去查都是現實生活中發生過的案例,不是我想而是已經有人做了

    簡單的來說,我認為你這篇文章還是在模糊焦點,忽略別人所提出的事實。

    整理一下你這篇文章的論點:

    她該不該死應該是由法律所決定的←此句話我不知道你在指誰,因此我猜是陳水扁。

    1.king先生認為,陳水扁該不該死是由法律所決定的。

    2.king先生舉出了兩個不成例的例子,說明台灣的私刑越來越普遍,而我實在不清楚,台灣私行的普遍度跟這二個例子有甚麼直接的關連,而我也不了解這篇的主題跟私刑有甚麼關係,需要king先生如此大費周章的反駁,還是說,king先生認為,動用私刑是個合理的方法?要不然king先生舉這個例子有何用意?

    3.king先生主觀地認為,台灣大部分的人都認為羈押是個懲罰的行為,而且可以保護證人與被害人,並讓受害者的家屬得到心靈上的安慰,如果提高受羈押的權益或居住環境等,會讓受害人及其家屬心理不平衡云云

    4.king先生問我,我是不是因為此次陳水扁事件才認為應該提升受羈押的權益,並在最後補充,他舉的事件是卻有其事,要我不信可去調查

    ------------------

    以下是我對king先生的回覆:

    king先生對我的回覆裡面,也如同他看其他的人的文章一樣,完全找不到重點,由首段的從陳水扁該不該死扯到台灣動私刑的狀況越來越普遍(且這二者根本是互相矛盾),我完全看不出這二者有何關連以及與主題有何關係

    以下才是這篇文章主題所要討論的

    再者,我並不清楚,king先生為何認定、何德何能可以認定,台灣大部分的人認為羈押是種處罰,說到這點我不得不配服king先生,能夠忽略前面的人的文章忽略的這麼厲害,我相信前面的人已經說過了羈押不是一種懲處,羈押是為了防止嫌疑犯毀滅證據,而這並不代表嫌疑犯就是犯人,而嫌疑犯一定得被羈押,在可以的情況下,羈押能不被實施就不用實施,我實在搞不清楚,提高嫌疑犯應有的人權難道就是不對?難道嫌疑犯做了一件錯事,就可以否定他是人的本質嗎?因此我認為king先生的認定,要嘛就是隨便認定、自我安慰認定、沒有任何可操作性的主觀認定(白鹿大師,請原諒我的抄襲),也不知道他所謂的提高嫌疑人的人道待遇,會讓受害者及其家屬對司法觀感感到偏移是打哪來的,所以這應該又是隨便認定、自我安慰認定、沒有任何可操作性的主觀認定的king先生大絕之一吧!!!!!!

    說話請有證據,好嘛?斷言不要隨便亂發!!!!!!

    本文章的主題重點結束

    最後,我回答king先生對我提出的問題:我原本就認為嫌疑人的人權應該提升。這樣你滿意了吧!!!???

    或許會有人覺得我這篇很嘴炮,但我只是要讓king先生知道,用無視別人文章論點的態度來回覆與質問別人,就不要祈求別人能夠客氣的跟你講話!!!!!!

    以上 個人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