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tor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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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發表由 victor2923

  1. 大家好@@

    初次見面請多指較

    被版主"推薦"來的@@(其實是被拉?XD)

    原來咱門的版主這麼有魅力 爆發力

    喔喔喔= =' 版主要對我開鍘了!!!!!!

    好啦!!! 我也來報到好了!!!

    大家好 我是victor2923 你們可以叫我 三角頭!!!

    對於哲學的想法是...是...哲學就哲學嘛! 不知道要說啥囧rz

  2. 回樓上,我不是很清楚你們學校的狀況啦,不過看到以上"部分"同學的看法是說

    雖然學校行政方面,對於拆除布條並無不妥,但其處理的"效率"相對於其他應該做的事情

    似乎快了一些。基本上,我個人認為一個以自由學風標榜的學校

    學校行政應該要比較民主化式的"為民服務",而不是以高效率的方式來維持死硬法條的威權

    性(這並不代表,維持秩序是不必需的,只是其中尺度拿捏的問題)。

    ps剛發現嗆馬學生板被鎖了,有點小傷心的說(茶都泡好了),那麼小弟我對於建中版的造訪,也暫時告一段落啦!

  3. 沒錯,只是上面有討論到的,傷害罪跟隱私權的部份......

    能廢嗎??

    還有誹謗也不能廢吧?

    而且就嗆總統這件事而言,似乎無法可管......

    因此就如同206樓的學長所說的一樣,扯上政治就會變成接近羅生門的情形= =

    我是不太清楚你所謂的羅生門是指^o)?

    應該換個角度想

    總統並不是一個"人" 他是一個政府機關

    總統"下班"才是"人"

    那麼就看他那天來校慶是"上班"呢還是"下班"?

    馬總統不是是以校友的身分來嗎?感覺上應該算是下班,要不然應該用總統的身分出席才對xdxd

  4. 你爬過去的幾篇文章

    大家似乎有共識了

    1. 蘇同學的舉動很ok 很勇敢 遮學號沒錯 嗆扁嗆馬都要公平對待

    2. 老師的行為很不應該 身為公教人員 尤其是負有教學責任的老師 要公平公正

    3. 錯不在學校 在老師個人

    恩...看來目前為止的總論是這樣沒錯[c],既然大家的看法都差不多,為什麼這版會這麼長啊xdxd

  5. 媒體挑起的大眾對"純樸"校園偏見很可怕。

    世界上就是有不理性的人,那種不明究理而亂給偏見的傢伙。

    台南一中已經遭累積一堆偏見了,前面有提到一中維基頁面遭攻擊過。

    (我們好像出產一堆政客)

    抱歉有點離題,

    總之,我認為此舉對學校的影響不容忽視。

    黃企鵝

    嗄嗄嗄xd,是企鵝大大(握)xd,我在洪XX的無名上有看過你,老實說我還真想看看你的廬山真面目,不知道鴕母有沒有你的照片勒?我現在就去問好了:E一_一狠

    回到正題,對學校的影響或許是不容忽視,但我一再強調的,是不能因為某些"事件",而忽略掉人"發聲"的權利。基本上,我還是認為投書者並無錯誤,如果真要批鬥誰的話,應該是媒體以及某些帶有主觀的記者才對。

  6. :)

    尊重當然不會只到星期一

    也許你不認為質疑對學校是一種傷害

    但我認為是!!!

    所以我已經說過 學弟沒錯 嗆馬是自由

    可惡的是那個媒體不是嗎?

    我只希望在投書前要先寫(想?)清楚媒體所可能產生的影響和後果!

    為什麼不找校長和各處事?

    校長已經說"不會也不可能懲處"

    這老師卻還是這樣罵學生一節課

    其他同學可以告知學校老師犧牲他們的權益

    當事人更應該告訴學校 老師因為這起事件罵他 和校長當初的承諾相違

    我想這樣告訴學校 學校會誇張到讓學生吃屎或把學生退學嗎?

    有關吃屎和退學的部分,是學弟我言重了,我的立場是預設在最壞的情況。當然,或許建中校風的自由程度,絕對不會因為學生的言論而予以懲處,但站在當事人的立場,這種疑慮能夠不會有嗎?

    再談,媒體刻意將學生的言論誇大成政治事件,將其捲入這種意識形態對立的狀況中其實是十分惡劣的,但這並不代表人們藉其發聲的權力可以被剝奪,看來依據學長的論點,我認為該被批鬥的是媒體,而不是該位投書的同學(家長)。:)

  7. 因為這裡不是政治版

    我不想討論他到底該不該被記

    他的事情從嗆馬到隔天上新聞

    我一直都保持尊重的態度

    一直到星期五早上

    我在火車站看到很多人手拿著自由時報的頭版

    我當下試著跟一位先生借頭版來看

    看完後他告訴我

    "為什麼你們學校的學生被罵50分鐘不去找校長.找教育局 隨便就投到報紙來?"

    且仔細看看自由時報的副標題

    "建中自由學風的一大諷刺"

    想請問大家 就因為這個事件就讓社會大眾有對建中有此種偏見 你們覺得值得嗎?

    "白色恐怖入侵校園"

    想請問大家 就因為老師政治立場鮮明 學生被罵50分鐘 就讓記者慣上這種字眼

    身為建中人你可以不憤怒嗎?

    我不滿的絕對不是嗆馬 不是學弟

    而是"把整起事件投書媒體且有意營造成政治事件"這回事!!!!!!!!!!!!!!!!!!!!!!!!!!!!!!!!!!!!

    所以什麼兩套標準的誤會 我感到抱歉 是我扯遠了!!!

    紅字的部份不知是不是我做了太多的聯想,學長對於該同學行為的尊重只到了禮拜五為止?

    ^o)而據我所知(聽到),嗆馬的同學與投書的同學(家長)應該不是同一位。

    而關於媒體是否營造出政治事件的看法,老實說,關於各大報的版面裡,小弟唯一會不經思考就相信的只有生活副刊而已[c](自由周末的生活副刊其實還不錯),基本上小弟要是是該位同學,其實也不會去找校長或是學校處室的,基本上不找還好,要是他跟老師是一掛的,我不就準備吃屎加退學了嘛?

    當然無可厚非

    只是老師個人的言論行為被媒體操作成政治事件

    是應該被唾棄的不是嗎?

    在投書之前本該想到這種後果

    在表達意見之前也應該想想是否會對學校造成不良的印像或傷害不是嗎?

    基本上,我並不認為那位路人對於該生的質疑是種對學校傷害,基本上要是一間學校連這樣的質疑都經不起的話,實在也枉為第一學府之名了,尋求媒體的發聲是種錯誤?老實說我不覺得。:)

  8. 就因為效率差就可以明正言順地完全否定掉應有的制度嗎?

    那是不是以後老師隨便威脅學生

    "我要記你過"

    "我要把你當掉"

    "我要讓你難看"

    我們都應該要直接投書媒體嗎?

    校規就是規定!

    除非改正 否則就得要尊守 難道你認為我有講錯嗎?

    如果因為學校不對違規做出懲處 或者認為校規無理就否定校規的正當性

    我覺得這樣是很不厚道且莫名其妙的!

    無論投書媒體的行為,在於大大來看是否適當,無可否認的,這是可以被接受的表達意見的一種方式。

    為何投書媒體是一種體制外的抗爭方式,學弟我對於學長的看法其實抱持著相當大的疑問,媒體在社會上,代表著"部份"民意,為他們發聲是無可厚非的。身為一個大眾接知的名校,受到媒體的監督也應無不可吧?

  9. 人和動物是否真的有分別呢

    靈魂是真的存在的嗎

    還是像程式一樣虛無的資訊

    如果人和動物是一樣的東西

    為什麼我們可以自視不同呢

    萬物之靈也不過是自誇之詞

    我好像有點灰

    spydetect.org

    那麼,容我在這裡丟出一個問題:你覺得跟其他人,有什麼不同嗎?

  10.   

      根據以上所述,我要提出的問題是:

    1. 什麼才是正確的量化方法?
    2. 為何有些事物可以量化(例如溫度、長度、音量)而有些不能(例如情緒、長相)?在哪些狀況下量化的數值是有意義的,而哪些不是?
    3. 在數學上成立的等式,為何在自然界也會必然成立,而使得自然界的狀態在我們的認知中是可計算的?(例如只要我們對二次方程式有所了解,不需做實驗也可得知物體在拋物線的軌跡以及落下的位置等)
    4. 數學作為描述自然界的工具時,有沒有比不使用數學的敘述方式更有辦法幫助我們理解自然界?(今天天氣很熱v.s.今天氣溫攝氏三十一度)

    -------------------------------

    1.只能這樣說,當你覺得事物有程度上的區分時,才有量化的必要性,而找出正確的量化方式有很多,我想你想問的是:"怎麼樣去制定量化標準才是正確的"嗎? ^o)

    2.基本上只有絕對性的概念是無法量化的吧(像有和無這類的事情無法被量化)?任何一個有程度區分的事物都可以被量化,只是量化在程度上還是會有所區分,在運算數學時,他的量值必須要求的很精細,但是情緒之類,大概就是有點生氣、生氣、很生氣之類的量化方式吧!但是因為這種量化的精細度不足(譬如說,沒有辦法很絕對的指出當一個人很生氣時(給定一值x)會有什麼樣的現象語狀況發生(對應的的結果y)),至於量化有沒有意義,個人覺得那是很主觀的事情,討論的意義性不大。

    3.這只是經驗上的累積吧= =",數學的基本不就是從自然界的觀察得來的嗎?之後的運算只是藉由邏輯所作出的推論,只要邏輯思考的方向是正確的,那麼得出的結果也應是正確的。

    4.看使用的狀況吧= =,譬如說一個生活在沙漠的人可能覺得31度沒什麼,而若你跟他講今天很熱,他頭腦裡浮現的狀況大概是攝氏50的的場景= ="",而數學之所以成為一個極為有用的量化工具,在於他的絕對性,但並不代表他能夠適用於前提給定不足所作出的推論。

    EX:

    A31度很熱←這句話的成立必須是"相對於覺得31度很熱的人"來說才成立,對於那些熔炎怪物可能是個清爽的日子。

    B0*N=1 這個式子的成立必須在0=1/N的狀況下才成立

  11. TO:victor2923

    (a)II.「X對某觀察者而言存在」→「某觀察者能感知到X」

    按照你這樣的說法,對一個(或一群)觀察者而言,「有哪些事物存在」是會依他的生活經驗而變動的:深藍論壇在2008年6月開始對小曄而言是存在的、X光在19世紀末開始對某些人而言是存在的(如果你高興,你也可以質疑是否「存有」過去的時間,不過目前這不是討論的主軸)。如此一來,會讓我覺得何必把「存在」一詞規定成這種用法呢?只要說「某觀察者能感知到某物」就可以了,意思也表達得很清楚。

    (b)III.怎樣的狀況下我們能說「X對某觀察者而言存在」?

    也許我們的身體會對某物質(例如放射線)有所感應,但我們未必一開始就會「知道」這麼一個物質,如果有類似於這樣的情形的話,要如何界定呢?

    ©IV.這也是我想問的一個問題,對任何一個觀察者而言,「存有」是無法觸及的,我甚至不了解存有裡面所謂絕對與客觀到底是什麼,就像上面提到的,我覺得這只是由科學上對某些現象的解釋類比出來的說法。

    (d)我本來的目的的確就是要對「幻覺」和「真實經驗」這兩種概念做一個明確定義,但我認為你所做的X狀況和Y狀況的區分也還是沒有更進一步的解決問題耶,現在擱置在眼前的問題就是:「幻覺」和「真實經驗」到底是什麼東西?但你在X狀況和Y狀況的條件卻說了「我活在一個桶中腦的幻覺世界」、「我活在一個真實的世界裡」,我現在就是不知道什麼叫「幻覺世界」、什麼叫「真實世界」嘛,就算再做這樣的區分也對了解「幻覺」和「真實」於事無補,不是嗎?

    (e)暫時撇開這個問題不談,你覺得在X狀況和Y狀況分別成立的範疇之下,又再區分真實和幻覺是不是有意義的?Y狀況的問題可能不大,不過我覺得在X狀況區分幻覺和真實就有點奇怪,「屬於真實的幻覺」和「屬於幻覺的幻覺」這樣的區分是否為多此一舉?

    (f)為什麼呢?可以再解釋得清楚一點嗎?

    ---------------

    (a)我想,我前面有提到:存在是一個可以藉著邏輯推論的方式證明的性質,撇開論證過程不談,由於能夠藉著邏輯論證來證明是物的存在,因此存在是可以因為生活經驗而變動的,但不是每一件事情與狀況都可以套用。而過去是否為存有在邏輯的確是可以被質疑(懷疑論者幾乎什麼都懷疑啊= ="")。而之所以要把存再這樣定義,純粹是因為哲學上討論的需要,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也沒有人會去在意你所提到的"存在"到底是"存有"還是"存在"囉!

    ----------------

    (b)相對於被輻射照到的人當時的"知覺"來說,輻射線的確不存在,而當身體發生問題時,可以用邏輯推論的方式找出"輻射",而在身體發生問題之前,我們也可以藉由各種資料的查詢推斷出該物的"存在",也就是說,存在是一個相對性的、可以被發覺出來的性質

    --------------------

    ©我不清楚你們的"本質"的定義,存有在我的觀念裡,就只是代表了"有"那個東西,如是而已

    --------------------

    (d)幻覺可以這樣解釋:你所觀察道的存在,與其對應的存有不類似。

    ex

    1.今桌上"存在"一蘋果。其所對應到的存有可能為下

    a.今桌上"存有"一蘋果。

    b.今"存有"一幻覺使我觀察到蘋果。

    ----

    而所謂的幻覺世界與真實世界的差別為:真實世界的"存在",幾乎是由觀察到"存有"而得;而幻覺世界的"存在",則可能是有個惡魔在欺騙你,在你的知覺裡灌入不類似於存有的存在等等(灌入幻覺,與看到蘋果,其不類似度是顯而易見的)。

    -----------------------

    (e)而所謂,若我們活在虛假世界中,探討真實和幻覺的意義性,你只要假設你是活在幻覺世界,而幻覺與實際狀況對你的意義即可了解,在此不詳述。

    ----------------------

    (f)

    ex

    今我宣稱桌上存有一蘋果,起蘋果緊緊的貼著桌面,但若桌面上已擺滿了書(設書皆是為有的狀況),則此存有不得成立

    而所謂的存在可以由邏輯推論而知,就有點類似方程式的求x值,我們無法直接看出x值是否存在,但可以藉由邏輯的推論來求出x值是否存在。

    以上 個人淺見

  12. 奈月的說法,聽起來"存有"是東西的性質,而"存在"是東西和觀測者(甚至觀測者的特定接收器)之間的關係。

    我們可以宣稱某某東西存有,而且只宣稱這件事。

    然而,我們不能只宣稱某某東西存在,我們還必須說明,這個東西是相對於誰的視覺或聽覺或其它感官而存在。

    奈月,你想說的是這個嗎?

    我想在補充一點,我認為被宣稱為存有的東西,不得被以任何方式證明其不可能為有,否則其存有不成立。

    存在也可藉由邏輯推論的方式證出。

  13. 奈月的說法,聽起來"存有"是東西的性質,而"存在"是東西和觀測者(甚至觀測者的特定接收器)之間的關係。

    我們可以宣稱某某東西存有,而且只宣稱這件事。

    然而,我們不能只宣稱某某東西存在,我們還必須說明,這個東西是相對於誰的視覺或聽覺或其它感官而存在。

    奈月,你想說的是這個嗎?

    恩...雖然這樣插話好像很無厘頭:P

    但我的存在跟存有之間的概念就如同白大所說,存有是一件絕對的事物,而存在則是相對於觀察者而言

    話說,版主好像忘記在文章裡補上引述了:o

  14. xd

    噢,等等,我不知道「存在」和「存有」是已經有人在著作裡發表的詞

    我以為那是victor他自己在回覆時想到的

    存在主義的東西裡面的專有名詞我很多都忘了,可以的話,能不能附註一下「存在」和「存有」這兩個詞的原文?

    如果大家都夠聰明分得清楚,不會有混淆之虞的話,要在以下的討論串用這個詞我是沒意見。

    剩下的討論我回家再補,不過我今晚可能也沒時間

    還有,同學們,現在是流行半夜上網嗎= =?

    現在不流行半夜上我,是我看到大大的回覆之後慾火中燒,燒得我不把問題想完就睡不著覺xd。

    話說關於哲學的專有名詞小弟我是完全不懂:P,會知道"存有"這個詞,完全是因為某本爛小說拿這個詞當噱頭唬人,話說我不太喜歡科普書上對"存有"的解釋(是存在的"是",是名詞動詞還是形容詞?),因此我對存有的想法是"有"這個東西,如是而已。

    附上存在與存有的英文:

    存在=to exist;existence 存有=being

  15. a.我了解你想說什麼,但我對你所用的「存在」和「存有」有些意見,我覺得這兩個詞的差別不是很大耶,這邊用詞應該可以再精確一點。

    你想說的是,無論事實狀況如何,我們都能夠確定我們的「經驗」是存在的,而「經驗」又必定是由某個原因導致的,是這樣吧?

    -----------------------------------

    b.然而,你沒有提到我比較關心的如何定義「實際存在」與「幻覺」,我覺得應該還是有一些辦法可以討論它們的定義,真正比較難以做到的是「驗證某段經驗是我們所定義的實際經驗抑或幻覺」,我在更古早的時候發的某篇文章,有作一些粗淺的分析,主要在7樓那邊,不嫌棄的話稍微參考看看吧,是說我好像也沒有對「實際的存在物導致的經驗」和「非實際的存在物導致的經驗」的意思解釋得很清楚,只是在討論兩種狀況分別在成立的情形下能做的推論以及可能產生的反駁,這邊以後再努力。

    ------------------------------------

    c.另外,我們為什麼可以相信,經驗必然是某個原因所導致的呢?如果你都已經對所謂的「實際存在」和「幻覺」的分野產生懷疑,那麼,「我們的某個經驗必定是由某個原因造成的」這個命題應該也同樣的要受到懷疑才對吧。而在你說的這句:「那個原因可以是桌上真的有蘋果,也可以是我有幻覺。」前者若只是作為其中一種可能的狀況,是可以的;但是後者的「我有幻覺」,我想是不能當作一個經驗的前因來解釋的,「我會產生幻覺是因為我有幻覺」這句話有說跟沒說一樣。我覺得重點是,什麼導致幻覺而什麼導致真實經驗呢?「導致經驗」的過程又是什麼?還是說我們的經驗根本不能說是由什麼導致的?

    基本上,我以為這個版都是n久才有一篇文章,所以很多東西都只是簡略的提一些個人的想法,經過大大這樣一點,才發現有很多東西沒有去作深入性的思考。也感謝大大,能夠讓我在這個部分多了些不同的觀點,我把大大的文章分成三個部分來回復(話說想要縮成一段也做不到:P,回覆整個長到一個爆點(雖然看到有人回這麼長心理爽了一下,終於有人鳥我了xd))。

    -------------------------------

    a.在我的觀點裡,"存在"是一個很相對的性質(希望這邊的重點,不是我認為的相對就是我主觀的絕對:P),需要靠"感官"接收到的"訊息"才能成立,而"存有"是一種絕對的"有",亦即是不需要被觀察到也可以成立的性質。

    ---

    EX:

    1.今桌上"存有"一蘋果。(蘋果的狀態是一絕對的有,無論蘋果有無被觀察到,其"存有"的概念是可以確定的。)

    2-1.我看到桌上有一蘋果(設此邊的"看到"為上例的"有"個蘋果所發出來的訊息),因此在視覺上,我知道桌上有個蘋果存在。

    2-2.我聽不到桌上有一蘋果,因此在聽覺上,蘋果不存在。

    ---

    歸納上述幾點,我們可以知道"存在"必定要有個對應的"存有",而"存有"則不一定會存在。所以"存有"和"存"是有差異性的,只是再對話的時候,關於"存有"我們常常會以"存在"來稱之。

    -----------------------------------

    b.我不清楚你要討論的"幻覺""真實經驗"是何種狀況下的幻覺與真實經驗,我把我所解讀到的部分歸納於下:

    X狀況:我活在一個桶中腦的幻覺世界,在此世界裡,我依然會有所謂的在此世界裡,相對真實的經驗和相對虛假的幻覺。

    EX(若我們活在桶中腦的世界裡,所謂的真實經驗即是指在此世界裡比較"規律的""穩定的"經驗,就像我們作夢或是出現幻覺時,總是會醒來、而幻覺和夢境不論從主觀的、第一人稱或是客觀的、第三人稱角度來看,均難以用"邏輯"解釋)。

    Y狀況:我活再一個真實的世界裡,我會有真實的經驗和虛假的幻覺與夢境。

    -----

    若你要追求的是如何確認我們活在X狀況還是Y狀況中,那麼結論在前面已被說明的很清楚,此問是無解的,若你有疑問的是在XY狀況的系統下,我們如何分辨所謂的幻覺與現實,則我們必須以一個旁觀者的角度來視之,因為真實與幻覺是建立在"存在"上的,而前面提過存在是一個"相對"的概念。因此,若今天桌上存有一蘋果,眾人皆不視之,則此蘋果對眾人而言不存在;若今有人可視蘋果於桌,則蘋果對他是存在的,但是,由於眾人看不到那個蘋果,因此會認定那個人所看到的是"幻覺"(看到不存在的東西),因此,我們可以歸納出所謂的真實與幻覺的差別在於:

    1.眾人認其為真,則其為真;眾人認其為假,則其為假。(這裡的認視指感官所接收到的訊息,而不是主觀上的判定,也就是說,我們不能以多數決表決沒有人類這個東西)

    2.真實與幻覺相對於大眾而言,真實是具有規律、邏輯、思維上可以推論出來的事物,幻覺則否。

    ---------------------------------

    c.這邊的部分再我討論存有和存在的差異上可以歸納:某個經驗的存在,必定可以對應到個"存有",由於存有不能被質疑和討論(你不能去質疑有沒有這個東西,只能質疑他存不存在,因為若他是"存有的"則不管你怎麼討論他都是在的,若他是"非存有"則他就代表著無,不管你怎麼討論,無仍是無),所以我在這邊修正你的那句話:我會產生幻覺是因為有個原因讓我有幻覺,而其他的部分在上面也已有做討論,在打下去我就不用睡了,所以也請大大耐心的在前面雜亂無章的排版文字裡找出我的想法吧:Pxd,晚安囉!

    ------------------------------------

    以上 個人淺見

    板主修正錯字:存

  16. To:victor2923

    很謝謝你的回應,以下我想先對一些地方再提出看法,如果有問題歡迎討論。

    另外,我覺得4.5提到的「此外在世界包含的一切因存在之故而可被觀察、此外在世界包含的一切若不存在則無法被觀察」這兩個敘述並不是由什麼前提推論出來的,應該只是假設的條件。所以我覺得最奇怪的地方就是這一整段話看起來好像沒有做出任何的推論,而只是由一堆預設條件所構成的,在我看來是如此。

    ---------------------------------

    我提出那些問題已經是兩個多月以前的事了,不過,我現在覺得其實一直對書裡某些敘述鑽牛角尖似乎也沒有必要,最重要的還是解決某些對「實際存在」、「幻覺」之類的概念與定義問題,對這整個問題的進展比較有幫助。

    關於紅字的部分我之前有略提一些我個人的看法:

    1.此外在世界包含的一切因存在之故而可被觀察

    我們的觀察的方式是藉由這個世界所發出的"能夠讓我們感官接受到的訊息"來觀察,而我們觀察到的訊息的"訊息"是存在的

    2.此外在世界包含的一切若不存在則無法被觀察

    故不存在的訊息無法被感知,而不存在的事物無法發出訊息,因此無法感知其存在。

    直接作針對起直接性的列出,希望夠對討論有所幫助

    ---------------------------------------------------------------------------------------------

    「實際存在」、「幻覺」的定義上要看你用何種觀點吧!

    再理論上,我們是沒有辦法定義實際跟幻覺的差別吧!充其量我們能夠這樣說:「不論事物的存在與否,其"存有"性是可以確定的。」亦即是說,不論是幻覺還是實際上,只要你能趕知道的"訊息"都是存在的(若我看到桌上有個蘋果。那麼,讓我看到蘋果的那個訊息是存在的),而每一個"存在"都一定會對應到一個"存有"(不論桌上有沒有蘋果,必定會有個"讓我接收到桌上有個蘋果"的"原因"存在,那個原因可以是桌上真的有蘋果,也可以是我有幻覺)。

    若是討論實際的生活上,相信你我都很清楚分辨夢和夢醒的差異吧!(茶)

    以上 個人淺見

  17. 我傾向把「如果很熱的話,聖誕老人會脫外套」這句話理解為「假設存在有一個會在聖誕節送小孩禮物,並且穿著厚厚紅衣服、住在北極、會拉雪橇的老人,則他經過炎熱環境時可能會脫下厚外套」。

    也就好像「當有J.K.羅琳筆下的魔法世界存在時,哈利波特會是個優秀的搜捕手」或是「如果我有兒子,他的姓氏會是『江』」。

    這個問題似乎跟"法國國王是個禿子"有點類似,個人的想法是認為:「所謂的有意義和無意義,要看使用在什麼狀況而定。」

    以法國國王的問題為例,若以現實的狀況來論,我們無法檢定這句話為真為假,因為檢驗的條件是矛盾的(若要檢驗"法國國王是否為禿子"此句話是為真為假,則必須去找個法國國王的頭來檢視,但事實上並不存在法國國王這號人物),所以再要檢驗這句話為真為假的狀況時,這句話是無意義的(無解、不去定義,類似x/0),但若是以抽象的概念來表達時,現任法國國王是個禿子這句話所要表達的意思十分明白,因此他是有意義的(無意義的事物因為無意義,所以無法以表達意義的語言來作具體回答)。

    亦即是說,這個題目的重點在於:聖誕老公公是個穿厚厚紅衣服、住在北極、拉著會在天上飛的雪橇再12月到處送禮物的老人,當他再何地時,最有可能因為天氣熱而脫下外套?亦即是要你找出何地再12月時最熱,而不是檢視聖誕老人的存在與否,因此這個問題再預設再找超何地最熱這個重點時,其有意義性是可以確定的。

    以上 個人淺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