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真的平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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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當然不平等。

在不同方面難免都會有優勢與弱勢的存在。

能完全要求平等嗎?很難吧,不管是在生理結構與心理因素上都是。

還有很多長久以來的傳統觀念,哈而且觀念又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改變的。

而且在這個議題上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這又跟個人所接受的待遇有差別了,要完全中立也很難。

又跟社會所賦予各自的責任、形象不同,以及長輩所教導的有關(而長輩又跟他們上一輩有關)

這對雙方面來說也都造成了不小的壓力,好像不照著這條路走就會飽受爭議般。

從小我就很不懂為什麼爸媽、奶奶都比較疼愛我哥哥和弟弟,

在獎勵與懲罰上就可以看到很明顯的不同,當然我也抗爭很多遍(但似乎都沒用

例如:

(1)我考試前幾名還被打,我哥或我弟只要有個1X名他們就歡天喜地

(2)我就應該洗衣服、洗碗,做家事...and so on.我哥他們就一旁涼快玩電腦。

(3)我爸媽也常常跟我說女生就應該要端莊不能大笑(我常常看電視大笑就會被罵

而我詢問過的理由是:女生本來就應該做這些事。

哈以上只是我個人經驗。當然還不只XDD

在學校的話好像變成男生比較弱勢了,(這我就只能指國小國中時期了XD)

常常看到有些女生仗著自己力氣小要求男生為他做東做西,感覺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似。

但是我又沒差了XD因為個性中性其實也常常被當男生用,加上我自己也覺得沒關係。

而且男生被笑娘好像比女生被說中性還來得受傷....

現在在女校,所以無論什麼事都需要自己做,

搬書阿搬畢冊(畢冊超重!!連我都只能搬個五六本冏,

唯一比較有難度的是遇到蟑螂往往大家都只會躲不敢踩阿OAQ

其實我覺得都是個學習的過程,當然男女之中還是需要尊重囉畢竟所背負的不同。

嘎嘎嘎我指考都快科科了還在這打這篇T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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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跟樓上兩光不同,從小除了我爺爺奶奶之外,全家都比較疼我妹,我犯錯馬上被我爸拖出去打爆,我妹犯錯……一樣是我被打爆(哥哥沒教妹妹好,賽啦關我屁事,阿我犯錯怎麼沒人打爆自己= =)。

  但是現在受寵的反而是我,因為我用自己的品格跟才能證明誰才更好,贏得全家挺我,我可沒到處哭訴什麼男女不平等⊙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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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現在給了女生平權,

但對照下,傳統卻還是常拿一些爛規矩束縛女性。

女生男生都是個體,

女生並不是男生的附屬品。

可是傳統上還是會有這樣的觀念,

認為女生不能太過強勢,女生不需太有能力。

女生就是賠錢貨之類...

這些都很荒唐。

其實無論是男女生,如果老舊傳統執意維護其中一個,

給其中一個過多的優勢,那相對只會令人腐敗。

話說,我不知道刪文的標準這麼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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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思是我妹腐敗了(菸)

因為我是老大,我妹犯錯我也常挨揍,很衰小0_o

如果今天家裡有很多女生一個男生,

父母親戚都偏袒男生,

那相反的那男生不會更有成就,

未來反而可能成為一個自以為是的紈褲子弟,

過度不公平的寵愛只會讓小孩變得沒擔當。

如果是女孩也一樣,

就像家事要叫孩子做,應該要平均分攤,

跟男女生無關,

如果家人都寵女生寵上天,

一天到晚灌輸男生就該服務女生,

捨不得女兒做這個做那個,

那只會讓她變成一個討人厭的嬌嬌女,

如果反而讓孩子未來無法獨立,事事指揮別人,

我想這不是什麼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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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因為男女不平等

所以像我們學校有體罰

就是因為傳統的男女不平等

覺得男生比較要有責任感

一樣的沒寫作業打男生打的當然比打女生大力超多的= =""

可是也是因為這樣所以才會感覺男生比較優勢阿

如果換成是女生打的大力的話我相信才會在淺意識裡給人一種女人也有擔當的感覺

(純發表現象,不是說要打女生大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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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陸人啊,和你說我以前去過雲南納西族自治區。那裡屬於母系社會,女性地位比男性高,男人在家都聽女的,財產也是女的。可是這些都是有代價的,代價就是女人得出去工作養活男人。很多苦力都是女人做,男人不會做?所以這個世界還是公平的,你得到的權利多,付出的義務也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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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是老大,我妹犯錯我也常挨揍,很衰小0_o

如果今天家裡有很多女生一個男生,

父母親戚都偏袒男生,

那相反的那男生不會更有成就,

未來反而可能成為一個自以為是的紈褲子弟,

過度不公平的寵愛只會讓小孩變得沒擔當。

如果是女孩也一樣,

就像家事要叫孩子做,應該要平均分攤,

跟男女生無關,

如果家人都寵女生寵上天,

一天到晚灌輸男生就該服務女生,

捨不得女兒做這個做那個,

那只會讓她變成一個討人厭的嬌嬌女,

如果反而讓孩子未來無法獨立,事事指揮別人,

我想這不是什麼好事。

啊我欣賞你這點想法,說的沒錯,女人有時候會給人感覺太嬌弱別人保護,這樣反而會不平等,因為被保護對象永遠無法獲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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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現在給了女生平權,

但對照下,傳統卻還是常拿一些爛規矩束縛女性。

女生男生都是個體,

女生並不是男生的附屬品。

可是傳統上還是會有這樣的觀念,

認為女生不能太過強勢,女生不需太有能力。

女生就是賠錢貨之類...

這些都很荒唐。

其實無論是男女生,如果老舊傳統執意維護其中一個,

給其中一個過多的優勢,那相對只會令人腐敗。

話說,我不知道刪文的標準這麼低。

那我問你哦,如果一個男人表現的不是很男子漢保護不了他的女友,有時候甚至會哭哭啼啼,你能接受嗎?男人也很累的,他們總是表現的很堅強很堅強,其實男人心理承受能力沒有女人強的。讓男女平等也應該讓男人解放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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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問你哦,如果一個男人表現的不是很男子漢保護不了他的女友,有時候甚至會哭哭啼啼,你能接受嗎?男人也很累的,他們總是表現的很堅強很堅強,其實男人心理承受能力沒有女人強的。讓男女平等也應該讓男人解放一下吧

這的確是傳統的刻板印象。

但老實說,我個人覺得這不算是男女平等的爭議了,

這比較像個人喜好的異姓類型。

就像很多男生受不了女生髒兮兮、女生什麼家事都不會、

女生滿口髒話、女生意見很多、女生像男人婆...之類。

我個人是不會喜歡男生哭哭啼啼沒主見,

但還是有很多這種的男生有女生喜歡。

我個人就是很常講髒話、想法很強勢的那種女生,

的確有很多男生都會叫我不要這樣,說這樣不好什麼的,

可是也還是有男生喜歡我。

所以異性對個性或外型的喜好,這應該不能算在男女是否平等裡面,

因為我個人覺得這比較像是每個人喜歡的類型之分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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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的確是傳統的刻板印象。

但老實說,我個人覺得這不算是男女平等的爭議了,

這比較像個人喜好的異姓類型。

就像很多男生受不了女生髒兮兮、女生什麼家事都不會、

女生滿口髒話、女生意見很多、女生像男人婆...之類。

我個人是不會喜歡男生哭哭啼啼沒主見,

但還是有很多這種的男生有女生喜歡。

我個人就是很常講髒話、想法很強勢的那種女生,

的確有很多男生都會叫我不要這樣,說這樣不好什麼的,

可是也還是有男生喜歡我。

所以異性對個性或外型的喜好,這應該不能算在男女是否平等裡面,

因為我個人覺得這比較像是每個人喜歡的類型之分吧???:P

關於最近 台大校長李嗣涔稱台大女生去當show girl「會有點可惜」,因為工作太以貌取人

李家同教授說:「女學生靠外貌走秀、為商業產品代言,是庸俗到極點的工作,而任何人都不應該出賣色相。」

這些說法,你讚成嗎???^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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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最近 台大校長李嗣涔稱台大女生去當show girl「會有點可惜」,因為工作太以貌取人

李家同教授說:「女學生靠外貌走秀、為商業產品代言,是庸俗到極點的工作,而任何人都不應該出賣色相。」

這些說法,你讚成嗎???^o)

我覺得這樣的說法很失格,枉費他是一個教授級的人物,

這樣的言論只是暴露出他對於職業的歧視罷了。

教授就很高級?走秀就很庸俗?

一個高級的傢伙吐出這種不經大腦的沒品言論,難道不庸俗?!

一_一狠

很多人說要當藝人不需念到台大,

這樣的想法其實很主觀,每樣工作都有每樣工作的辛苦,

有時候那不是我們這些不在那個圈子裡的人就懂的,

她們做的又不是什麼不正當的工作,我覺得沒什麼不對,

這純粹是個人對未來的選擇。

況且多嘗試一些不一樣的工作性質,這也是累積工作經驗的一種。

或許這並不是那些教授校長老師所希望看到的,

但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喜好和興趣,不需因此就去批評和你期望不一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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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幾個頗有名的民歌歌手好像是台大歷史系的吼~

基本上他會講這些話....只能說.....李家同,不意外

有的時候真的覺得他是自我感覺良好的象牙塔知識分子....

女生走秀又怎樣.....沒聽過行行出狀元嗎....會走秀也不是長得好看身材好就可以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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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志浩發再聲明反擊賈靜雯 指是向她拿回本屬於孫家的錢

藝人賈靜雯與丈夫孫志浩的離婚官司,從美國打到台灣,並傳出孫志浩提出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訴訟,要求賈靜雯給他2600萬贍養費,而賈靜雯則再次提出家暴說,並願意讓出房屋,不過,孫志浩在2日晚間,再透過律師發出緊急聲明,表示只是要拿回賈靜雯該還的錢,希望她別再扭曲事實。

賈靜雯不久前在美國的訴訟中,爭得女兒梧桐妹的監護權,接著再在台灣打離婚訴訟,但現在卻傳出孫志浩具狀指出,他的財產只有約350萬,工作月薪約台幣14萬元,相對於賈靜雯在結婚4年多來,演藝收入高達近1億元台幣,因此,他要求離婚後,賈靜雯必須將其剩餘財產中的2600萬元新台幣。

不知道大家看到這個新聞怎麼想???

PS:樓上,現在都流行打一點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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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他們之間的事,若只從這段報道來看,男方是有合法權利提出請求,

若他們之前有書面契約訂定夫妻財產制,就從其約定,若無書面契約,那麼法院在審理剩餘財產分配時一定要適用法定財產制, 夫妻雙方都有權可以對剩餘財產之差額要求平分。無論在婚姻關系存續時,該人實際對家庭經濟的貢獻。 因為法律認定 在婚姻關系存續中所增加的財產,夫妻雙方對於彼此財產之增加均有貢獻,所以離婚夫妻之間就剩餘財產差額平分。就是說 原則上夫妻在結婚以後得到的財產,在離婚的時候是一人一半。 這規定目的是要保護婦女,主要是家庭主婦。鑑於許多婦女雖為家庭經濟貢獻良多,卻因無實際收入而在離婚後陷於因境。尤其是在大陸台商包二奶的風氣大為盛行後。 但現在這個案子特別在於女方收入較高

ps.. 剩餘財產差額的意思,參以下條文:

第1030-1條(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剩餘財產之分配、除外規定及請求權行使之時效)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依前項規定,平均分配顯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shogun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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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的差異性是一定有的 天生的

所以大部分的男女生都做著自己擅長的事

生理上 連看事情的想法

(頭腦的構造 哪個區塊很活躍)就有很大的差別

但是

差異性絕不是地位 階級 權力(利)的不對等

另外 歷史和文化的包袱太沉重了

不過我的家庭第二胎是女的

也沒有所謂跟著夫家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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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文章

現實網路討論了n萬變

現實社會會改變的會變

不會變的就不會變

有些人就像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政客都是很聰明的

某些女性政策只是騙騙妳們的選票

執行出來優缺點都不考慮後果

甚至連執行都不執行的也一堆

(社會上就是那麼現實)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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