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s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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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發表由 Losten

  1. 我不否認公理公義是值得追求的

    但,我們聲討主任行為不當的同時

    我們又站在什麼基準點講話???

    是"遲到"的學生

    那,就算在追求公正的部分獲得青睞

    竹中的整體形象到底會上升還是下降

    這要打個大問號

    畢竟遲到本來就是公認不好的行為

    但是如果這件事不曝光,至少大家還是維持對竹中原來的印象

    那麼,還爆這個料做什麼呢

    以下是從你貼的連結中隨便抓出來的

    明顯可以看出民眾對這件事的觀感

    我喜歡您的觀點,因為從裡面我看見我們還有思考進步的空間。

    我非常同意「遲到本來就是公認不好的行為」,如果遲到違反校規,遲到的人﹝學生或老師﹞應放在同一個標準接受懲處。但是翻開校規,根據「國立新竹高級中學學生獎懲實施要點修訂本」第 八 條第十項、上課經常遲到早退或不按時作息,經勸導仍不改正者。 記警告。前題要件是上課經常遲到...經勸導仍不改正者。

    所以上述遲到初犯應不在懲處之列;再則翻遍所有校規「國立新竹高級中學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 ,完全找不到老師、教官或學務主任,可以用公開罰坐寫作的方式體罰學生。

    如同上學期學務主任及教官,公然以公開罰站體罰學生,在事件未公諸輿論前,公然於朝會場合向學生威脅,這些措施對學生的行為管理很有效,並表示會繼續實施!結果經家長提醒糾正,或媒體報導,校方與趙主任馬上改口表示不再犯!

    不論上學期罰站體罰學生與這學期罰坐體罰學生,如果沒人在乎這些學校違法或執法過當行徑,相信今天新竹中學誠如趙主任說的:我覺得這些措施對學生的行為管理很有效,而且會繼續實施

    其實如果執法者可以不遵守法律﹝團體共同的契約﹞,隨自己的習慣或喜好亂搞,我願意向趙主任建議:帶槍在校門口執法,遲到一個斃一個,遲到兩個斃一雙。我保證只需要一天,從此新竹中學再也沒有遲到的學生,這種管理豈不是更有效!可以這樣搞嗎?

    錯誤的制度或措施,不被揭發或爆料,它有可能被改善嗎?揭發與爆料必須根據事實或證據法則,沒有根據或事實的爆料叫散播謠言,這可是要吃官司的!我常說根據事實:見義勇為是文明社會進步的美好價值。新竹中學變得更好更進步,難道只是建立在「家醜不要外揚」的基礎上博名聲嗎?還是揭發不公、不義、不當、不良,然後共同檢討改進?

    想想1975年以前辛治平校長時代的新竹中學,動員月會有全校2000多雙學生的眼睛盯著學校師長辦學,辦不好就會遭受學生集體「公幹」,您想那些師長會不戰戰兢兢、盡心盡力、合理合法辦教育嗎?沒有民主與自由的黑箱極權教育才是今天新竹中學沒落的主因。校務學生都不關心,學校幾乎完全剝奪學生的監督教育權,監督權來自民主自由的行使,所以這些校方的決策群、我們親愛的老學長,非常聰明!剝奪竹中原有傳統的學生民主自由,遮學生的眼,封學生的口,你們只從校方決策學長聽過竹中音樂、美術、越野賽跑、升學率...等等傳統光榮事蹟,竹中最可貴的校園民主自由人權,當時一直是全國中學之冠,你們可曾聽校長、秘書、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等學長談論過?那可是他們的享受校園民主自由人權的美好年代,他們從不提,你們不覺得奇怪嗎?

  2. 長期以來校園裡的師長或教育決策群,幾乎法律與法治觀念模糊,藉由成人或師長的「權力」去侵害未成年學生的「權利」,這些習以為常的校園畸形現象,讓學生不服氣或痛恨之外,往往受害學生也求助無門。

    民主自由時代的來臨,我們拒絕「校園戒嚴」!新竹中學要成為一流的高中,我們要求還我民主自由學生人權,學校管理學生,學生監督學校,學校與學生都要依法行事。

    歡迎放砲!互相漏氣求進步,把不滿的事或制度全給揭發出來,我相信只要是合理合法的建議,一定能獲得解決!大家加油!謝謝大家!

  3. 新竹中學的學務主任(舊制叫:訓導主任)...

    週會經常性以軍事訓練的方式,上台講話:各位同學!各位同學!各位同學!請稍息。一再要求學生聞聲立正然後再稍息,重覆「玩」學生,他可能不清楚新竹中學不是軍事學校!或許也搞不清今夕是何夕?

    這件事親自問過校長,校長也覺得趙主任朝會「玩」學生不妥,很有意思的是:當被問到既然覺得不妥!為何不提醒或糾正趙主任,請趙主任不要再犯。

    結果校長默聲不回答。

    身為新竹中學的教育決策者,任命的下屬﹝趙主任﹞違反教育法規或常理,朝會時別忘了校長也在現場,無論公開或私下卻毫無意見、不予糾正,是否我們可以懷疑趙主任只是執行校長的教育意志,主任扮黑臉當壞人,校長扮白臉當好人?

    如果違法欺壓學生的黑臉是混蛋,縱容欺壓學生的白臉又算什麼呢?

  4. 新竹中學二戰終戰後歷任校長

    辛志平   民國 3412-- 民國 6402 退休

    史振鼎   民國 6402-- 民國 7208 調職 台南一中

    黃金龍   民國 7208-- 民國 8002 退休

    吳文立   民國 8002-- 民國 8208 調職 永靖高工

    沈華海   民國 8208-- 民國 8508 調職 沙鹿高工

    周朝松   民國 8508-- 民國 9308 調職 新竹女中

    張瑞欽   民國 8508-- 迄今 現任

    挪用家長會費 前省立沙鹿高工校長沈華海判刑6年

    http://www.ettoday.com/2004/03/02/322-1595086.htm

    其中沈華海校長離開新竹中學後調任沙鹿高工校長,涉嫌利用職務之便,挪用該校家長會費11萬6000餘元,用於家中的私人消費,台中地院審理後判決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3年。

    沈華海曾任台中縣政府教育局督學、省教育廳專員、南投縣政府教育局長、省教育廳科長、於82年8月派任新竹高中校長,再於85年8月派任沙鹿高工校長 。沈華海在新竹中任職校長時,新竹中學家長會的組成方式與目前並無二致。

    學校黑手直接伸入家長會主導家長會決策高層的人事,家長會淪為學校的提款機,光給錢卻從不監督,對學校侵害學生權益之事,完全睜隻眼、閉隻眼,甚至還幫學校護航打壓學生權益!

  5. 學生人權

    一、 維護尊嚴之權利

    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未成年者有維護其基本人權的權力,並得拒絕任何假教育之名加諸其身的打罵、羞辱。

    二、 充分發展之權利

    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受教育者有保留其多方發展之可能性的權利,並得拒絕假教育之名對其特定能力做無理的限制。

    三、 正常生活之權利

    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未成年者有保持正常生活作息的權利,並得拒絕假教育之名對其娛樂、遊戲或睡眠的任意剝奪。

    四、 追求知識之權利

    在追求教育的過程中,受教育者有依照其成熟度,循漸接受新知的權利,並得拒絕假教育之名無理的課業要求,或強迫知識灌輸。

    五、 免於歧視之權利

    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受教育者有要求同等待遇之權利,並得拒絕假教育之名,依種族、性別、文化背景、經濟條件或一時的課業表現,對其做等級劃分。

    六、 免於欺騙之權利

    在接受教育過程中,受教育者有獲知關係本身權益之事實真相的權利,並得拒絕假教育之名所做的任何巧言偽飾或惡意欺騙。

    七、 拒絕教唆之權力

    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受教育者有遵從國家法律合理行動的權利,並得拒絕假教育之名所做的違反道德或良知的要求。

    八、 獨立思考之權力

    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受教育者有接觸各種知識的權利,並得拒絕假教育之名所做的任何知識壟斷或思想控制。

    九、 要求改革教育之權利

    在接受教育的過程中,受教者有要求全社會對其所受教育關心之權利,以謀求教育品質的提昇。

  6. 新竹中學管樂社簡介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之初,竹中並無樂隊,後來由楊榮祥、鄭伯昆、李遠川、劉遠中四位前輩學長於倉庫中發現了一些破舊生鏽的樂器,將之裝修擦拭後,加以練習,於翌日的升旗典禮吹奏,遂成立了最初的竹中樂隊。早期學校並未額外購置樂器,只有從國軍部隊接收除役下來的老舊樂器,樂譜也幾乎都是學生們親手抄編使用;當時所用的樂器,一代傳一代,目前校史館仍珍藏具有百年歷史的低音號,供後人見證這段歷史。後來經辛志平校長節約所積得的經費及多位管樂社畢業的校友捐贈,而陸續添購樂器,才逐漸組成一支較具規模的樂隊。而後,更代表學校參加全國音樂比賽,多次贏得冠軍、優等…等佳績。

    在前輩楊榮祥、張源隈、楊良平、王良行、李泰康、廖崇吉、侯宇彪、段志偉、陳仁智等老師,或義務指導,或出錢出力,以及現任沈明尚老師的熱心指導,全體社員的持續耕耘之下,使得每一年可以薪火相傳。學生加入管樂社並無能力的限制,就算完全沒有樂器根基,藉著平日自我練習和學長教導,以及指導老師上的合奏課,持續不斷的進步,除了可以學習到音樂上的知識和樂器能力的成長,更可以有團體活動的經驗及增進彼此的感情,最重要的是有一片可以揮灑自己對音樂喜好的園地。

    竹管每年有兩大盛事,其一是每年新年期間的聚會,其二是每年暑假期間所舉辦的音樂會,藉著舉辦音樂會表現平日努力的學習成果。每年的暑假期間都會安排暑訓,希望能將最好的一面表現出來;更難能可貴的是,許多的畢業校友也會特別在此時幫忙指導與參與,使音樂會增色不少。秉持優良的傳統、謹慎的態度,希望讓大眾肯定竹管在音樂上所做的努力。

  7. 以下節錄:新竹中學「宿舍生活規範講習資料」(95、2、16)

    新竹中學「宿舍生活規範講習資料」(95、2、16)

    壹、自治幹部及職責:為培養學生自治,宿舍設宿舍長、副宿舍長、樓長‧‧‧,以協助住宿生之各項生活管理相關事宜。

    一、正副宿舍長乙人,由學生推選或指定產生,任期一學期,連選得連任,其職責如下:

    (一)協助值日教官及宿舍輔導員(舍監)督導執行宿舍規定。

    (二)督導各樓長實施清查人數,水電管制及秩序維護。

    (三)負責早晚、點名各種集會指揮及人數掌握。

    (四)協助值日教官及宿舍輔導員(舍監)處理突發事件或其他交辦事項。

    二、樓長八人‧‧‧

    ...................................................................................................................

    離譜透頂!

    學生以民主程序選舉出來的學生幹部,這些幹部竟然是幫學校當警察,來「督導」、「掌握」其他學生。民主社會以民主選舉的民意代表,不是為大家爭取福祉,反而是幫助政府來監督大眾,這簡直匪夷所思!?這個學校的民主教育還能不令人瞠目結舌嗎?

    由全體住宿生,依民主程序選舉出來的宿舍自治幹部,職責不是:

    (一) 幫全體住宿生增進生活福址?

    (二) 監督學校管理是否侵害住宿生權益?

    (三) 向學校爭取經費改善住宿品質?

    (四) 照顧住宿生擁有合理的生活起居?

    請問這是在辦教育嗎?

    這種戒嚴時代的假民主,還繼續在校園存在,教育者的腦袋與思維,是否應丟到極權專制的垃圾桶裡。如果教育主管當局視而不見,試問:這個國家的教育是否符合時代潮流?是否能呼應家長、學生的期待?最恐怖的是:這些大部分住宿的學生,完全不覺得這些「規範」有何不妥!?

    請問新竹中學究竟希望教出什麼樣的學生?身為竹中人一份子的我,殷切地期盼想知道答案!

  8. 史振鼎校長於1975年由桃園武陵高中調任竹中,接任退休的辛志平校長擔任竹中校長。在戒嚴時代接任一所充滿自由民主學風的學校,初期應對他有一定的衝擊。

    接任後的第一次「學生動員月會」(由全體學生及學校行政人員參加,對校務可無限主題提建議、批評、針貶,學生舉手即能發言,發言內容無需事前經學校審核,如現在議會,學生如議員,處室主任如官員,校長如行政首長,學生可「質詢」主任、校長,主任、校長即席答覆學生提問,此制度由辛志平校長建立,且行之有年),其中學生對校方的回覆未盡滿意,即大開汽水─用力噓,會未開完史校長鐵青著臉離席,就在丟下一句話後:「你們都是共產黨」!(以上家兄親身經歷,且由他轉述。)

    高二時同學「蔡」、「吳」、「郭」找我編雜誌,由我擔任美工兼編輯,我們從邀稿、編輯、拉廣告、送印刷,全部工作由四人分擔,終於一個月餘出版2000本的免費贈閱雜誌─「愛智之友」創刊號。當時所有出版品均要經新聞局審核,並內政部登記,但基於對言論自由的尊重,我們根本不甩這一套。

    「愛智之友」出刊後在校園引起不小騷動,歷史老師張德南公開讚揚:竹中校刊社可以關門了,「竹嶺」(校刊)可以收攤了,竹中改發行「愛智之友」。國文黃祖蔭老師對其中一篇:中國文化與台灣文化(免費向畢業校友邀來的稿)。認為文章反動大加撻伐,要史校長作出懲處對策。隔天史校長在校長室召見我們四人,態度很客氣,除嘉勉我們的能力外,建議我們加入校刊社協助竹嶺編輯,也希望「愛智之友」停出續刊。事後四人均未受到懲處。

    史校長離開竹中調任台南一中校長,顯然深受竹中的傳統影響,由他為台南一中立下校訓「誠、慧、健、毅、美」至今依舊可知,完全拷貝自新竹中學。竹中現行編班班別是12345,在我那個年代甚至更早,即可知道「誠、慧、健、毅」校訓源自竹中,編班班別是:忠、孝、仁、愛、信、義、和、平、誠、慧、健、樸、智、廉、勇、謙、實、恕、恆、勤、儉。其中校訓中因與同音,為免叫錯班級,故捨去不再重覆使用,台南一中史振鼎調去之前校訓與當時全台灣的學校校訓均相同──禮義廉恥。他以新竹中學校訓再加上新竹中學異於其他學校「德智體群」四育並「重」的辦學目標,「 德智體群美」五育並「進」,把「美」育抽離出來,「誠、慧、健、毅、美」當台南一中直到目前還是奉為學校的校訓!

    當別的學校四育並「重」,只是「重視」還不一定落實的年代,竹中早已五育並「進」,已在落實且嚴格實踐!不及格可不是鬧著玩的,管你英數理化還是美術音樂,當掉可是會留級的!留級生不多每學年約200人~~!

  9. 個人覺得.......

    收傷害最深的

    還是新竹高中

    容易在外縣市更抬不起頭來的

    當竹中具校友身份的行政決策者讓新竹中學的金字招牌蒙羞時,請問身為竹中人您做了什麼 危機處理?新竹中學是竹中人的共同資產,竹中人與這個招牌休戚與共,好壞名聲都要共同承擔,當然我們可以當「俗仔」、當鴕鳥,如果我們根本不在乎,自認只是升學的過客。

    如果有一種聲音是對學校不公、不義、不平、不良的舉措予以聲討!無論對象是師長或制度或學生。放在這種公理正義的單一標準之下,我以為先前竹中的不名譽,將被後來的正義之聲掩蓋,竹中最後將贏得社會的尊敬與推崇,這才不罔竹中傳統民主自由人權的風氣與教誨。

    很遺憾!體罰事件後學校與學生均把這件事當過往雲煙,就把這件鳥事當屁!把它給放了~~!媒體聲稱有200多人次的受害者,結果行兇者都沒事!從上學期校門口及學務處門口公然罰站體罰學生,經糾正,學務主任表示不再犯,當時我建議把學務主任送教評會議處,結果家長會護航以絕大多數的票否決,才是這學期罰坐校門口事件再次發生,學務主任有恃無恐憑一己錯誤認知蠻幹的結果。

    姑息足以養奸,鄉愿到頭受害!

  10. 竹中會變成今天這個樣子

    絕對不是一時的

    一定有時間去使它變成這樣

    我只是一個剛進的高一生

    所以很多事情我也不知道

    但是我們現在無法改變什麼

    逝去的就不會回來了

    我們只能去接受它

    竹中曾經是台灣榮耀的名校,除了日治時代優良的傳統歷史外,二戰終戰後辛治平校長與全體老師、學生都參與了所有的光榮事蹟,這個學校的好名聲是先輩創造的。

    無須妄自菲薄,每一代的竹中人都應為這個曾經偉大的學校寫下一頁歷史,今天身為竹中人,我很期待知道這一代﹝屆﹞將為竹中譜下什麼樂章?寫下什麼歷史?同學們加油!

  11. 哈哈哈 =_=" 我真的沒生氣啊 #o#"

    來客觀結論好了!你出於學校的立場替學校說話,而且內容沒錯;我出於自己當學生的立場說自己的話,OKOK

    ...

    反正某些處室回答真的很敷衍(Ex:員生消費合作社) ....= ='

    學校是為學生而存在的!先了解學校存在的目的,民主國家公立學校的設立是「委辦經營」的精神,意即由納稅義務人繳稅委托國家選地設校,並委由國家選聘學有專精的老師,教育納稅義務人的孩子。為了讓國家未來的主人翁,獲得良好的教育與人格養成,出錢的家長與領薪水的學校教育工作者,都有義務提供合理的服務予該校的學生。

    學生到校唸書是權利,這個受教權除了正常上課之外,學生校園人權也不得被剝奪!比如:員生消費合作社的問題,學校既不讓學生午休外出用餐﹝有違反校園人權之虞﹞,則必須有能力處理學生的午餐問題,如國外學校辦營養午餐,或國內大學餐廳委外經營﹝OT案﹞,那有每天供應約400份午餐讓1500學生搶著買飯吃,而且時間限制在12:00~12:30之間。

    上例顯示兩個面相:一是學校無能!二是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有搞錢的弊案!奇怪的是從來沒有學生願意抗議或訴諸輿論媒體?學生的權益明顯被學校侵害,卻默不吭聲,新竹中學在戒嚴時代號稱﹝事實也是如此﹞最民主自由的學府!卻在現今民主自由時代成為專制極權,學生任人宰制的學校!這是怎麼回事?

    1988年之前,新竹中學沒有寒暑期輔導,寒暑假是國家教育規定的法定假期,竹中的學生都能愉快自主規劃自己的寒暑期生活。1988年寒假前,竹中決策當局突然宣佈寒假比照其他高中開始實施「寒假輔導」,為此竹中高二學生於校園發起大規模抗議,在至善樓教務處、訓導處前拉白布條反對學校「寒輔」,同時用衝天炮砲轟教官室。結果該年「寒輔」學校決策緊急叫停 !

    民主自由永遠都不會是天上掉下來的!民主自由是用實的良心、智的思考、康的勇氣、堅的意志爭取來的!我們還記得「誠慧健毅」嗎?校訓不是用來誇耀、擺裝飾的,校訓是生活的實踐!

  12. 竹中發生這種事,可恥的是學校決策當局,與學生無涉!學校發生這種事,該被檢討的是學校的校長、校長室秘書與學務主任,這些人要不頭殼壞掉!要不姑息養奸!

    還有學校家長會也難辭其咎,長期縱容學校違法亂紀。家長會是學生法定監護人的法人團體,負有協助學校教育監督學校教育之責。

    趙主任不只違反教育法規──體罰。因為罰學生席地坐在校門口寫作文或罰站,都明顯違反去年﹝2006年﹞立法院通過的禁止教育體罰的規定。

    同時趙主任有違反刑法第302條第一項之「妨害自由罪」,與違反刑法第309條第一項之「公然侮辱罪」之虞,如果有同學是受害者,可以徵求家長﹝法定監護人﹞提出告訴,或與「人本基金會新竹分會」聯繫請求協助,人本應會很樂意幫忙,給予法律諮商或其他支援,甚至幫忙出面打官司。

  13. 哀~~竹中傳奇要消失了= =

    是竹中人離開校園。

    竹中傳奇永遠不會消失,只要有竹中人,竹中傳奇永遠會被傳頌下去!

    「竹中傳奇」只是一段段再平凡正常不過的事蹟,只因現今竹中教育不正常,甚至是被扭曲糟蹋的,所以竹中的學生才要羨慕已逝去的竹中傳統精神。

  14. 可恥!

    李遠哲母校 竹中罰遲到生坐校門寫作

    http://www.ettoday.com/2007/04/30/122-2089573.htm

    新竹中學遲到罰寫作文

    http://news.pchome.com.tw/life/cts/20070501/index-20070501070232070006.html

    竹中生遲到 罰坐地寫作

    http://www.twbbs.net.tw/index.php?module=article&action=index&titleId=1766233

    新竹中學的學務主任(舊制叫:訓導主任)於去年(2006年)9月1日上任以來,一連串的學務管理措施離譜到令人懷疑是否有念過書!?或念什麼書!?趙主任是新竹中學畢業的校友,也畢業於台大與台大研究所,擁有碩士學位,從高中、大學到研究所所受的教育養成,是歷經號稱全台灣最民主自由的學府薰陶的。

    放手!

    http://www.socialforce.tw/blog/blog_8282__8803.html

    上任初期即以罰站體罰公開羞辱學弟,經勸導之後依舊不改其嚴峻非法的管理手段,週會經常性以軍事訓練的方式,上台講話:各位同學!各位同學!各位同學!請稍息。一再要求學生聞聲立正然後再稍息,重覆「玩」學生,他可能不清楚新竹中學不是軍事學校!或許也搞不清今夕是何夕?

    在髮禁解除後就任學務主任,開學沒多久,在校門口遇高一學生頭髮的長度超過他個人主觀的忍受程度,竟攔著學生予以訓斥: 不剪頭髮國家會滅亡!他可能無法忘情他的清朝老祖先入關統治中國時候的「禁令」:留髮不留頭,留頭不留髮。但是卻忘了,學一半對恢復中國傳統文化是無所助益的,不留髮的同時還要留髮辮子才符合老祖先「禁令」的精髓。

    就任學務主任這個職位未滿週年,創意狀況頻頻,而且堅不向學生道歉(本人已多次向趙主任建議,趙主任的堅持令人印象深刻),不但有錯不改,還在事發之後向學生強調,這些管理措施對學生行為收斂很有效,還會繼續實施。經本人予以微言大義勸阻或關切,才又改口說上次被發現以後再也沒繼續那些管理措施。原來不當管教可以對學生說一套,對家長又說另一套!

    在此呼籲新竹中學的張校長正視「不適任主管調職處置」問題,正視並全面檢討校園不當管教,儘快回復校園教育及管教正常化,這是本人最懇切的期待。

  15. 如果竹中家長會、校友會能發揮應有的功能,能稍盡應有的責任,新竹中學的教育決策者,一直不乏畢業校友返校擔任教育決策主管,三方(學校、家長會、校友會)校友勢力照理能維持新竹中學美好教育於不墜。

    現實是:學校的黑手伸入家長會,參與主導家長常務委員會的常務委員人事安排,藉由假選舉,其實均事前安排內定,目的是把家長會當學校的提款機,同時親師聯手壓制學生人權與自由,藉洗腦教育與維護學校秩序,讓學生無法或不敢批評學校弊端。

    新竹中學在我的年代包括以前,有不同於其他高中的「動員月會」,如同現在議會,學生可在全校召開的「動員月會」中,當場舉手要求發言,暢所欲言,批評校政,學校主管應即席答覆學生提問!即使學生對校方主管人身攻擊,學生從來不會被事後處分,相當於擁有言論免責權。對校方的批評或質疑,校方永遠本諸有則改之,無則嘉勉的態度。在當年戒嚴時期那種環境下,辦學無不戰戰兢兢,認真負責,因為有全校學生在監督!

    幾年前,竹中一學年辦一次「動員月會」,不知何時改的,學生發言必須事前書面送校方審核,發言必須事前書面送校方審核!學校宣稱竹中精神不死,維護傳統依舊!哈~!大言不慚。言論審核是否形同文字獄?藉言論審核是否有思想檢查的嫌疑?藉言論審核是否剝奪言論自由?藉言論審核是否令學生恐懼噤聲?至此 「動員月會」的民主反省監督精神蕩然無存!

    而今發言雖不必事前書面送校方審核,但是學校對於學生的問題竟然可以選擇性的答覆,實質權威極權,表面民主自由的樣板,怎能欺瞞竹中人。

    舉個真實小例子,或許您更能感受新竹中學的墮落!

    學生宿舍,落地型飲水機進水接口脫離、漏水,學生迅速向校方反應,整整漏了七天,一星期後才來人花十幾分鐘修復。

    又宿舍浴室有幾間隔間的淋浴間,其中有一間淋浴門壞了一直都沒修,等到學期末召開家長會員代表會時,有一住宿生家長親自到宿舍看見該情況,在會議中提出,學校才重視並處理,同時也一並提出:宿舍學生天天使用的淋浴間,白色磁磚上竟然是長青苔,請學校注意學生宿舍清潔衛生。嘿!天天使用的淋浴間白色磁磚上竟然是長青苔!也住在宿舍管理的教官、舍監,不曉得在管理什麼?

    還想聽嗎?我有點累了,想聽再發問!弊端還沒完~~。

  16. 曾經在新竹中學唸書學習的日子,對照今天的新竹中學教育,真有如天地之別。曾經在戒嚴時期的民主自由學風,對照而今民主自由開放了,卻把學生關入鐵幕,真不由人感慨萬千!讀聖賢書,所學何事!

    最令人不可思議的是:主其事者‧校長、秘書(副校長)、教務主任、學務主任(訓導主任)竟都是新竹中學畢業的校友。

    校園管理監獄化,學務主任與教官可以因學生服裝儀容不整為由,公開罰學生站,公然羞辱學生;髮禁已解除,學務主任在校門口,糾正上學學生的頭髮,並揚言:「不剪頭髮,國家會滅亡」!完全無視教育部的法令規定,及戕害人權。

    出版法於1998年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廢止,1999年一月二十五日經總統明令公告廢止。而新竹中學依舊援出版法對學生出版刊物、海報,使用審核權,用20世紀已廢止的法律,來規範防礙21世紀學生的言論自由,這種離譜的事,新竹中學業經本人勸導,依舊照幹而無怨無悔!

    校園中的成人世界,充斥貪贓枉法的行徑。圖書館的一隅租給外面書商販售一般書籍與參考書,學校坐收租金,這應是世界創舉!圖書館變書店賣書營利!!!

    員生消費合作社(福利社)由學校經營,壟斷學生消費,配合午餐禁止外出,禁止外購!每日約供應400份午餐給超過1000名以上學生搶食購買,向隅的學生只好買麵包、泡麵裹腹。

    員生消費合作社(福利社)旁,在考季前,租給外面參考書商,公然在校園內販售參考書,名之為嘉惠學子,學校坐收租金。

    午休時間12:00~12:30用餐時間,12:30過後學生一律強制在教室午睡或休息到下午1:00上課,未經許可不得離開教室。迫害學生人權與防礙自由,莫為此甚!

    除傳統班際合唱比賽外,現在還多了高一班際愛國歌曲比賽,唱著軍歌,齊步答數,「我愛中華」之餘,搞不清這些學弟們愛的到底是那一國?

    以上事繁不及備載,弊端豈止上述!經本人向學校委婉且明確提出勸告,言者諄諄,聽者藐藐。十年樹木,百年樹人,毀了一個曾經教育出諾貝爾獎學生的名校,需要多久?只要教出幾名妖孽,縱妖回校統治即可!

    原來魂牽夢縈的美哉吾校──新竹中學早已死了!

  17. 學生由老師指導,在工藝教室(工廠)裡把一些材料製成成品,利用工廠內的車床,鑽床及各式各樣的工具,依照步驟進行施工。

    例如製作「園丁鋤」:材料一片3mm厚的鋼板,經過手鋸切出芻形,然後焊接一小段鋼管當作鋤柄槽,再用銼刀打磨粗胚,最後用鐵砂紙細部磨光。

    製作「蜂鳴器」(電鈴):材料電路板、電線、電容、電阻、小喇叭(speaker),先在電路板上配置電容電阻的路徑及位置,再蝕刻電路板,用小鑽床打孔,焊錫焊接電容、電阻,電線接小喇叭、接開關、接供電器(電池),最後按按看開關,能發出悅耳的鳥叫聲,即算完成。

    老師會依據學生成品的完成度及精緻度給分,每個學生由作中學、學中作,實際動手製作屬於自己的作品,不但有強烈的成就感,也在過程中學習工具使用正確知識及基礎電子學原理。

    兩年下來作品還真不少,知識的學習也獲益良多,至今還保留高中工藝課製作的「小鐵鎚」,每每從家中工具箱拿出來把玩,感念恩師之情難以言喻,一支小鐵鎚在坊間值不了幾個錢,可是隱涵在其中的汗水及知識,卻是無價!

  18. 高一上西畫從基礎素描、立體幾何實物、透視技法、水彩靜物、水彩校園寫生到西洋美術史、西畫賞析。

    高二上國畫從梅、蘭、竹、菊到花鳥寫生,中國畫史、南派北派畫風賞析,唐宋元明清名家賞析。

    從理論到實踐,按部就班,由簡而繁,一步一步引領學生習作,照樣馬虎不得,否則小心死當留級。課堂上逸趣橫生,生動而不枯燥,個個學生雖不能畫一幅佳畫,至少能說一口名畫,畫得好是天份,有藝術細胞;畫得不好,沒關係!好歹總會欣賞或鑒賞,用力看!還能說出一番心得也行。讓藝術的因子溶在血液裡,隨著血液全身流竄,藝術修為時時在心中躍動。

    我不曉得竹中出了多少名畫家,這不重要!我知道幾乎我認識的所有校友提起竹中的美術課,不管他畫的好不好,總能津津樂道對藝術的認知。這不就是高中美術教育嗎?引領學生對藝術的喜好及品味,讓藝術時時在自己的生命中陪著過一輩子。

  19. 高中的音樂課對大多數學生而言是很特殊的經驗,音樂課本上的五線譜不得標記123DoReMi等任何符號,從打拍子、視唱、大調、小調、高音譜、低音譜、齊唱、合唱到古典音樂賞析,到學期末音樂樂理筆試。其中別想打混摸魚,小心被死當(不到50分)而留級。國中的同班同學一同考上竹中,高一音樂、美術不及格(其他科目均80分以上),因不想留級,於是插班建中,結果是考進竹中建中畢業。

    每學年舉辦班際合唱比賽,每班全員到齊,可選擇三部或四部合唱,比賽的前一個月,放學後學生們自動自發地留校,在校園內各角落,充滿優美的人聲合唱,此起彼落好不熱鬧,都是為爭取比賽榮譽的賽前練習。比賽當天在校外租借場地,對外公開比賽演唱,也對新竹市民開放免費聆賞,無怪乎學生個個賣力演出。

    我高一、高二參加了三年的合唱團,高三加入一年的管樂團。加入這兩個社團免費,無價!合唱團及管樂隊均曾分別連續獲得「台灣省高級中學合唱比賽」、「台灣省高級中學管樂比賽」,十年及十餘年冠軍。可能是每年比賽其他學校只能搶第二名,令比賽不那麼有趣,後來這類比賽不分名次,而評以優、甲、乙等第,而至今沿用(用猜的!不敢確定)。

    竹中的音樂課,不在訓練出音樂家,而是藉由音樂課引領學生進入音樂的殿堂,聆聽、感受、鑒賞、內化音樂之美。不管升學主義如何盛行,不管升學壓力多麼 沉重,在當時那個年代,辛治平校長的睿智及眼光,蘇森墉老師、吳聲吉老師的堅持與扎實,讓竹中變的多麼不同,當所有高中都在強調或談論升學率時,竹中的校友談的卻是當時我們怎麼「幽雅生活」、「擁抱生命」。

  20. 早晨,東山街與學府路上,穿著竹中制服頭戴大盤帽的學生,零落背著竹中標誌的書包朝竹中校門方向漫步而行,校門只是象徵性的形容詞,嚴格說來竹中並沒有大門,一支約兩層樓高的水泥柱,上面直書「台灣省立新竹高級中學」,竹中沒有圍牆,水泥柱旁種植一排稀疏腰高的灌木,由於長年學生從各處穿行,這排灌木遠望千瘡百孔,似乎從沒茂盛過。

    校門口新任教官一一向經過的學生打招呼,見一高三學生低頭散漫未戴大盤帽,一箭步衝過去:上學怎麼沒戴帽子,服裝儀容不整,要記過!學生稍抬頭以平緩的語氣:您該不是開玩笑吧?頭也不回彳亍離去,只見新任教官站在原地 !? !? !?

    7:50朝會鐘聲響起,學生雜亂地從四面八方漫步湧向操場司令台前,學生們正自動整理隊伍時,操場邊二樓管樂室緩步走下一名樂隊成員,胸前背著大鼓,右手持鼓槌,左手拿著小喇叭,就司令台左側樂隊定位,擔任司儀的教官 !:唱國歌。只見整個操場鴉鵲無聲,只聽見一人樂隊獨奏小喇叭:三民~咚!咚!主義~咚!咚!........。擔任司儀的教官 !:升旗,向國旗敬禮。國旗隨著獨奏小喇叭及大鼓聲緩緩上升......。

    當辛校長在司令台上致詞勉勵學生注意日常校園生活小節,過於冗長的發言,開始有學生以噓聲回應,辛校長不以為忤繼續不厭其煩的叮嚀,噓聲越聚越大,不久幾乎全校的學生都對著辛校長的Solo合音,如此即興的大合唱,經常性在竹中集會場合上演,無怪乎新竹中學的音樂風氣果然不同凡響。 :D :D :D

    由於教室不夠,竹中採取「流動教室」制度,上音樂、美術、生物、化學課,學生必須背著書包帶著私人家當,到專科教室上課,上體育課同樣要把書包及私人家當,放置在操場邊或游泳池邊,讓空出的教室讓其他班上國、英、數、史、地,公民與道德課有教室則在教室上,有時也到縣議會旁聽席見習民主議會運作,或到新竹地方法院法庭旁聽見習司法審理。學生就像遊牧民族般,背著書包帶著私人家當「逐水草而居」。

    課間下課時學生可在教室前後綠茵草坪上,或坐或躺休憩聊天,竹中校園的草坪上看不見「請勿踐踏草坪」的告示牌,竹中的學生都知道不可在草坪上奔跑、嘻戲、踐踏,草坪只可供坐或躺,以保護草的生長及翠綠。上課時,校園內經常見一長者巡視校園及課堂外,習慣性彎腰隨手撿拾紙屑、小垃圾,不知情者或許以為他是學校校工,其實他就是辛校長,總是身體力行,以身作則。

    中午下課,學生可自由外出午餐,學府路上充斥著穿竹中制服的學生,在各式餐廳駐足覓食。學生吃過飯後可自由活動直到下午上課,其間校園各角落學生均能找到自己的歸屬,操場上有打籃球的、踢足球的、打排球的;教室後面是十八尖山的原生森林,林間有學生在樹下閒聊辯論,也有學生在林間追逐嘻戲,偶爾抬頭也可看見學生躺在腰粗的大樹枝上午睡;同時間,社團活動正熱絡著,管樂隊在管樂樓合奏、合唱團在音樂教室練發聲,土風舞社在體育館習舞...。這一切的躍動直到下午上課鐘聲響起,校園才回歸平靜。

    下午課程結束,有學生離校返家,也有不少學生賴在校園中,繼續他們的球類運動,或是社團活動,直到夜幕低垂,幾乎所有學生已離校,管樂樓依舊燈火通明,樂聲不斷,連續十數年的冠軍豈是偶然!沒有根基,沒有底子,沒有家學淵源,就靠學長帶學弟,勤練苦練,打不跑、罵不走,這就是竹中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