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char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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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發表由 vcharng

  1. 所以意思是.........

    我們總是只看到表面 對嘛?

    所以所謂的有德有才無德無才

    完全只是人的主觀意識----------------------------

    既然如此是否可以得出

    所謂的回報抑或是沒有回報

    都只是看自己的想法而行事??

    --------------------------------

    (這樣想想那我們在這討論有用嗎:P(無筆戰意味

    國中生能思考到這種水準,值得稱讚...

    這種程度的想法許多高中生、大學生甚至成人都做不到呢.

    不過我覺得有無德/才應該是依據"群眾的主觀意識之集合"

    而我們的討論多少會左右這個意識,所以還是有意義的

  2. 老實說太鼓看起來就很難(H)

    沒人要你一開始就去打Taiko Oni 啊...

    雖然高階的還有太鼓專門地圖的組合鍵需要一點時間練

    可是比Osu好上手很多...我剛開始玩大概三天就可以玩到四~五星的地圖了

    只要不是太鼓專門...

    現在Taiko Oni大部份也都能樂勝(FC就難了w)

  3. 1.根本沒有誤殺罪這種東東,回去面壁

    2.有空的話我會去找法官看要不要告你誹謗之類的,應該是不會被關啦,但是可以讓你先練習跑跑法院

    3.原來明德女中有收男生啊(筆記)

    ------

    對這種人認真就輸了,要認真還不如想辦法找人把他的帳號鎖起來

    ------

    說起來,我突然發現我好像認識樓上

    之前有人質疑過明德女中收男生的事,聽說是夜間部.

    話說我不認識你啊(現實)

    不過常在深藍看到你就是

  4. 可惡的人,連軍司法庭的審判也是算是司法審判這點是基本法律常識你都想騙那些沒相關法律常識的人。維基百科是一般人都可以上去改一下內容的東西,你也好意思拿來說那叫證據。你說你相信法院判決,自己卻不拿法院判決來證明我說的是錯的,卻拿連新聞都不如的維基百科來跟我辯論,且辯的竟是軍事法庭的判決算不算是司法判決這種笑話。我不跟像你這種像小孩般喜歡耍無賴的人扯那些有的沒的總之,要是覺得我說的有誤的就自己去找法院判決來反駁我。不然就別講話,沒人會當你是啞巴。

    反正你也很清楚拿判決來你只會自打嘴巴

    所以才死不肯拿吧...

    我看搞不好連你以前的醫療糾紛案都是假的.

    其實根本沒有這回事之類

    到底是誰像小孩在耍無賴,你自己也很清楚你的瘋狂言論不會為一般正常大眾所接受

    所以才天天在那邊跳針PO一堆無意義廚文吧?

    我不知道你有什麼動機要把現在的社會塑造成黑暗、弱肉強食、惡人當政的形象

    但若真是照你說的那樣,或是真的有什麼事情讓你有這種扭曲的見解,

    那種事早該嚴重到讓你死掉或是無法天天上來發廚文了.

    真正在社會中受到傷害的弱勢者根本沒有你這種閒工夫

    這說明了你只是個價值觀扭曲、見解矛盾、思考能力欠缺還振振有詞的無賴小鬼罷了.

  5. 一般比賽辯題好像都把選項直接列出來

    1.死刑應該/不應該被廢除

    2.幫助弱勢是/不是社會的退步

    3.企業選才應以德/才為先

    之類的,至於正反方立場的持握我則不是很清楚

    我想黑雲先生應該會比較了解

    說起來我也看過有一些辯題是怎麼也看不出誰叫正方誰叫反方的...

    像是甚麼:選擇大學科系應該選你所愛/愛你所選

    或是我大一時國文課搞過的:劉邦/項羽當為真命天子

    這種辯題還有辦法區分出正反方嗎?

    還是說要硬性規定?

  6. 軍事法院,也是司法審判耶。你想誤導大家軍事法院審判就不是司法審判。

    還有,你說你拿出證據,你好好笑,你不是說要拿出法院判決來作證據嗎?你只是寫一篇文章,連法院判決案號你都沒打出來,你甚至上面資料從何而來你都沒說明,你這叫證據?我真不敢相信,這世上有你這種寬以律己嚴以律人的人,你分明是來嘴炮的。不用在解釋了。你沒資格跟大家說話。

    還有,你別在扯東扯西的,你說我提出的新聞有誤你就自己找判決來反駁我,不然就等你把新聞公司全檢舉倒再來說。

    軍法審判和一般的司法審判差很多謝謝.

    而且還是那個人權遠不及現在的年代

    在這樣的前提下,江國慶案還屬於特別嚴重的案子

    其他正常審判的案子呢?

    連這點常識都沒有,還好意思在那裏叫叫叫

    判決不公是你要去找的,少在那裏推拖拉

    誰會知道你之前的醫療糾紛案是哪一樁啊

    還有在這個時代竟然還會有"只要新聞公司還沒倒,他說的就是實話"的喪心病狂言論...

  7. 有經驗的人都知道法院判決不能信任,就你不知道?好笑。江國慶姦殺案判錯了,誰給他公道?還有多少人像他一樣,甚至連平反都不能的,這就是我們的司法,只重視表面的假象。不肯真正面對現實。不肯把每個人當洪水猛獸處處提防。所以是非永遠是各說各話,無法百分百還原事實真相。有太多人因這樣不合理的司法而跑去自殺,或被殺。可憐的人類,竟然活在這樣是非不分的地獄裡。我預見台灣將走上菲律賓及希臘後塵,就是經濟治安更加惡化。到處是殺人魔隨機殺人,到處是女子被強姦、姦殺,然後大家都沒人權的活著。不管是帝治也好,民主法治也好,不肯真正落實民主法治的最基本原則,把每個人當洪水猛處處提防及監督。這世界永原是殺人魔及壞人治國。這是很明顯能理解的。

    有腦的人都知道這世界不是你講的這樣子,就你不知道?可笑.

    最後一段又跳針了,可惜你這種水準的東東不能叫NCC來以反覆重播開罰

  8. (首先我得先說的是,這不是針對你XD)

    嗯,的確是錯字,我習慣把反方當作「與現行制度相反」的一方,所以在打那篇回覆時沒有注意到

    喔對這也是我想請教的

    我的印象中,辯論正反方的定義是:

    辯題通常是一個直述句,贊成他的叫正方,反對的叫反方

    所以當這一串的標題是"幫助弱勢是社會的退步"的時候

    我就把"幫助弱勢是社會的退步"當正方

    "不是退步"或著"是進步"當反方了.

    這樣子有合乎一般比賽慣例嗎?

  9. 我不知道為啥你的發言突然出現了某些憤青特徵....好像突然被激怒了一樣...

    下面的文章我也看不太懂你的脈絡

    你的兩點經驗不是應該會指向反方優勢嗎?

    你第一點說學長等人一致認為道德上有優勢

    第二點說道德上有優勢的一方比較容易說服人.

    這兩點不是都指向反方優勢嗎?

    再者

    到了下面你說:"不過"我覺得...

    所以顯然你在第二點中認為"吃狗肉是不被允許的"這個論點比較有優勢

    而在第二點中你也把這個論點和"幫助弱勢是社會退步"放在同一邊

    那也就表示你認為這個辯題的正方是不利的吧?

    為什麼前面又說你認為反方比較劣勢呢?

    還是說這只是打錯字?

  10. 判決書也不能信的,我打過官司,我多次遇到我舉的證,法官在判決書中避而不提。然後說我空言對方理虧之類的,其實我看過很多多判決。像我提的證據應是要判我贏的,可是法官就偏判輸,還偽造文書說我空言。這些例子其實非常多。台灣的司法是披著羊備的惡魔。領那麼多錢卻主要是靠法官心證在判案。法官常先預設結果,不管當事人提出在鐵證如山的證據。法官可以視而不見,隻字不提,然後偽證文書說當事人是空言,太無恥了。檢察官也常幹這種事。要是不信新聞你就檢舉那間公司啊。

    孩子, 官司的兩造永遠都覺得自己應該要贏.

    永遠都覺得自己的證據是鐵證如山.

    不然哪會鬧上法院...

    至於你是不是真的是鐵證如山?那就看運氣囉wwwwww

    另外"自由心證"這個詞在一般用法和法律領域裡的意義似乎有所不同

    法官確實是自由心證沒有錯,如果不是的話事情就大條了.

  11. 我不知到甚麼是推定,所以不太好回覆

    不過那還有續集:

    我打應該要有死刑的時候,還是輸

    社長跟我說:「把對方保壘都剷平也沒有用阿,你又沒有自己的!」

    我說:「正方不是有現實當保壘嗎!?」(咱是用現行制度當立論的)

    社長一臉不解的盯著我,彷彿在說:「這是辯論阿!」

    現行未必代表正當啊...尤其是在辯論的世界.

    你至少要講出現行制度的立論基礎是啥吧.

  12. 很抱歉 我沒有小看您的意思

    我認為 直接了當的回答 比較恰當

    答對 大家幫您拍手   

    答錯 就認錯 才能開始學習與進步

    顧慮這麼多幹嘛? 懷疑出題者陰您麼? 要是真的被陰了 讓大夥笑一笑開心一下也不錯嘛xd

    道歉幹嘛...我也沒說你小看我啊w

    嘛這意見我會當做參考.

    總之,誠實的只有一人,這答案沒錯吧?

  13. Re #2 vcharng  嗯 答對了 ...... 其實你已經肯定了你的答案 理由也說得清楚

    但那為什麼還要在答案後加上問號?

    一是禮貌,二是對我來說思考過程太簡單,

    簡單到讓我懷疑自己是不是哪裡想錯

    所以反而沒把握.

  14. 哦...,所以它不能自己塑造一個堡壘,而是見招拆招、反駁進步嗎@@

    我不知道是不是只有這個辯題可以這樣

    我一年級時打新生盃狂輸,社長跟我說:「你就算把對方的堡壘都剷平了...,你沒有自己堡壘的也沒有用阿!!」

    那你還是聽你們社長的吧...我又不是真的辯士...

    畢竟的確,"沒有輸"和"贏了"還是有差...

    不然就是像我上一篇說的,想辦法把幫助弱勢塑造成社會的意義或目的

    我不知道以專業辯士的眼光看是如何

    可是以一般常識來看,反方(反對"幫助弱士是退步")

    是有道德站在他們這一邊的,應該比較有優勢不是嗎...

  15. "從100人中 任意挑選兩人 一定會挑中一名虛偽的人"

    代表

    "100人中 任意挑選兩人 不可能挑中兩名誠實的人 "

    嗯..所以我才認為只有一個人是誠實的.

    因為只要有兩個人以上,那就一定有機會剛好挑到兩名誠實的人.

    雖然有點直線思考,但在不懷疑"那兩個條件必然都為真"的前提下應該就是這樣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