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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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發表由 苗林

  1. 大笨蛋予小笨蛋的信,抑或是話。

      我是一個不容易愛上別人的人,所以我很清楚我在想什麼。就是因為知道,我才覺得奇怪。

      八天。短短八天。我從認識妳到愛上妳。

      這一切的一切,讓我有點不敢相信。

      其實正確的說,是六天就有感覺了。不過我讓自己沉澱了兩天。第八天坦白。

      我也會害怕。我怕年齡的差距,以及我從小養成的自卑。

      國小五年級。差了六歲。不過,喜歡就喜歡了唄,管那麼多做什麼?

      去他的狗屁年齡差距。

      而又過了兩天,我漸漸的了解,我為什麼會被妳所吸引。

      妳,跟我,很像。

      不是體型那種像,如果你體型像我那就好玩了。

      所謂的像,是指心與靈兩個部分很像。

      我們一樣的渴望朋友、一樣的害怕寂寞,但卻又獨自逞強。

      所以我喜歡叫我自己大笨蛋,叫妳小笨蛋。

      因為我們都一樣的傻。

      妳說,覺得同學都在躲妳,妳很難過。

      說真的,那時候我的心緊了一下。我彷彿看到以前的我。那把一切都阻擋在外的我。

      我也想跟可愛的小笨蛋:這一切都只是一個過度期,過了,就沒事了。

      如果,妳覺得我很煩的話,請直接跟我說。

      千萬不要憋著,因為那對彼此的傷害是以時間疊積的。

      有些人問我是不是需要幾天的時間來沉澱一下,叫我想清楚,我對你是一時的迷戀,還是妳真的是我所要。我可以很確定的說:是的,妳,是我所要。

      我也想跟妳說,不要去「習慣」說對不起。尤其是對我。

      妳說妳習慣了,但是我才剛從這習慣中掙脫出來,所以我知道可以的。

      記住,不是錯的錯,別說對不起,尤其是對我。

      Maybe妳跟我,都不是生命中最後的Mr(s).right,

      但在此時此刻,我希望我是妳生命中的Mr.right。

      而妳,已經是我生命中的Ms.right。

      

      by:飆楓

  2. 飆楓──末日。

      世界變了。

      今天早上一醒來,世界就完全變了個樣。望向窗外,一片血紅色的天空。走出家門,路上的行人都保持著撲克臉,沒有任何神情。我下意識的退後一步,踩到了石頭,跌坐在地上。驚慌到連滾帶爬的跑回家中,四處呼喊著爸媽,但爸媽都不在家中。

      我跌坐在地上,喃喃道:「現在是怎麼回事……我還在作夢嗎?對,我一定是在作夢……一定是這樣沒錯!」剛說完,我就發現,我前天被刀子割傷的手指,化膿了。其實化膿也沒什麼,但在夢中,膿包會痛就不正常了。這也就是說……

      我不在夢中。

      我是醒著的。

      我狠狠的打了自己一巴掌。

      打完之後我馬上就後悔了。靠,打的太大力了,好痛!

      但是,如果我不在夢中,那我在哪裡?

      我知道你會說:「這不就是你家嗎?」但,我可以很清楚的告訴你,這裡,我屁股底下的土地,任何一個角落,絕對不是我原來的世界!

      我撓撓頭。

      那現在該怎樣?

      我需要把我混亂的思緒理清。

      首先,我怎麼來到這的,我昨天晚上做了什麼嗎?

      第二,我在哪裡?

      第三,怎麼回去?

      正當我在整理思緒的時候,地板一陣晃動。

      地震了。

      我爬起身來,一個踉蹌又摔到在地上。

      他媽的,實在晃的太厲害了。

      我努力的爬到窗戶旁邊,往窗外望去,差點昏倒在地。

      現在是什麼情形?

      世界末日了?

      地裂了、天變了。我彷彿置身在一個已經走到近頭的世界裡。

      我聽的到人們的淒厲嚎叫,卻看不到陸地上有半個人。

      視野可及範圍,只剩下我一個人還活著。

      我喃喃的唸:「末日……到了。」

      耳邊彷彿傳來人們死前淒厲的叫吼。

      冷汗浸濕後背。

      為什麼,為什麼只剩下我一個人?

      為什麼只剩下我沒死?

      正當我在思考這問題的時候,催命的死神到了。

      地震又來了。

      地裂的更大了。

      我感覺到我與房子一起下墜。

      我抓住了窗簾的繩子。

      房子與我繼續下墜。

      我喃喃唸著:「神啊、佛祖、阿拉、耶穌,求求你們保佑我吧!」

      房子依舊下墜。

      然後。

      天花板垮了。

      我感覺到身體與意識正在分哩,意識一點一點的脫離軀殼。

      但很神奇的,我竟沒有任何懼怕,還帶著某種期待。

      「碰」一聲。

      我死了。

      應該。

      × × ×

      我從睡夢中驚醒,坐起身來急促的喘息著。

      轉頭看了看時鐘,現在才三點而已。

      我擦了擦額頭上的汗水,躺下身、閉上眼,打算繼續入夢。

      翻來,

      覆去。

      我無法入睡。

      再次坐起身來,我突然想到昨天同學借我一本小說。

      反正閒著也是閒著,看看書好了。

      我走到書桌前,打開檯燈。

      看了看封面,書名叫做「末日」。

      我翻開第一面。

      霎時冷汗佈滿全身,腳底開始發麻。

      恐懼襲上心頭。

      第一面只有四個字。

      「世界變了。」

      end-  by:飆楓

  3. 飆楓──那叫Arshen的女孩。

      曾經,有個叫做Arshen的女孩,走進了我的心內。兩年前,我認識了她,Arshen那時高二,我國二。我不知道,從始至終,她的心有沒有放在我的身上過、我有沒有走進她的心裡過,但是,我很確定的是,直到她離開我之後的一年之內,她在我心內都留著一個影子。

      剛認識她的時候,她給我一種很安靜的感覺。即使是通電話的時候,也是我說一句、她回一句,有時候她也會說幾句,只是這種情況,很少。

      Arshen總是把自己關在一個角落,彷彿這個世界上,只有她自己一個人。曾經,我試著走進她的心房,但,很明顯的,我失敗了。而且失敗的很徹底。她從來沒有完全打開她的心,從來沒有真的讓我的身影走到她的心內。

      認識她一年後,有天晚上,她打了電話給我。我接了,但她不說話,而我,也不知道是她,於是我切斷了電話。直到凌晨兩點,她又打了通電話來,這次,她依舊沒有說話,只是在電話的那頭啜泣。

      睡意在一瞬間消失。

      我慌了。

      印象中,我從來沒這麼慌過。我急忙問她怎麼了,她沒說,依舊哭著,而我,也依舊慌亂。哭了十幾分鐘後,她慢慢的說出發生了什麼事,而我的心,也承受了從沒有過的痛。她被侵犯了。

      那天後,我每天打電話去安慰她,而她,也漸漸的接受我的存在。

      這中間讓我比較不能諒解的是她的父母。女兒出事了,他們也只是透過電話安慰一下,不回來也就算了,還禁止Arshen報警,並跟她說,忍忍就過了。這讓我,非常、非常的,不能諒解。

      至於侵犯她的人,我也很不能理解。他從桃園,坐火車到台中,就只為了去侵犯一個少女?我倒覺得去援交還比較便宜、比較方便。但,不是援交的問題。我不能原諒的是,他侵犯了Arshen,我的朋友。一個我潛意識非常喜歡的人。所以,我不顧Arshen的勸阻,我帶了雞蛋,到Arshen給我的地址去砸。附近的人,全都知道他侵犯了一個少女。只是相信以及不相信而已。

      Arshen曾經認為,這世界上,已經沒有關心她的人了,也曾經問過我,「弟弟,你會不會不要我?」

      我記得那時我說,「妳不要想太多,我跟妳保證,一定會是妳先不要我,而不是我不要妳。」

      她笑了,她說不可能。但,我猜對了。又過了一年,她消失了。留下的,只有一則簡訊,以及一串永遠打不通的電話號碼。

      就這樣。

      在她消失的一年內,我也很積極的去找過她,甚至翹課坐火車到台中找她,也在放學時間站在台中家商門口等她,可是,我依舊找不到那已深刻烙印在我腦海中的身影。

      現在。兩年了。

      我高一了,算算,Arshen也大一了。兩年了,在我的記憶中,還存在著她的身影。只是,她呢?Arshen的心中,還有我嗎?應該沒有。有時候,我會想到那兩年幾乎每天都唱的「痴心絕對」,以及兩年來與她相處的點點滴滴。

      同時,也想起了,那叫Arshen的女孩。

      By:飆楓。

    後話:其實,兩年的時間豈是這短短的幾百字到一千多字可以說完的?能說完嗎?才怪。

       我省略的是,在她離開我的生活之前,其實她交了個男朋友,只是她不想讓我知道。

       而我知道後,表面上沒有多大的反應,只是「喔」了一聲,但我的心內好像在滴著血。

       在她離開我的一個多月後,我在她的即時通留了一句話。

         「我說過的,一定會是妳先不要我。姐,我猜對了吧?」

       而後,我把鼠標移到她的帳號上,點了右鍵、按了刪除。

  4. 傷懷。

      不知道為什麼,最近常常會想起一些以前的事情,現在也是,我轉著筆,思緒飄回到從前的從前……

      我走到了這熟悉的街頭,望著眼前的景色。一樣的場景、一樣的我,只是,當初的那種悸動已經不復存在。

      幾年前,我跟她也曾經站在這熟悉的街頭,我緊握著它的手,感受著她手心的溫度。

      曾經,我也跟她說過永不分離這種不太可能做到的話,那時我們都覺得,我們會永遠在一起,只是,過了一年後,那熟悉的街頭,只剩下我一個,而她,早已離去。

      那一年,她提出了分手。我一直不懂,她當初是為了什麼而離開我……一封信、一捲錄音帶,和一張照片,只留下這些在我家的信箱內,她就消失了,沒有預兆的。

      我記得,當時我並沒有哭,只是呆呆的,拿著信,一遍一遍的看,放著錄音帶,一遍一遍的聽,到了睡覺前,就拿出護貝好的照片看著,有時候我看著她的照片,我會忘了我原本想做什麼。譬如說我明明就要做功課,可是我看著她的照片,我會像發瘋一樣,看著她的照片直到睡著。

      「毅翔,如果說,有一天,如果我跟你說我多出了一個未婚夫,你會怎麼樣?」那一天,逸凈抱著我的手,嘟著嘴問我。

      「這是第四次問我囉!不過我還是要說,唔……我可能會受不了這個打擊,不過……我現在比較想先吃掉妳。」我轉過身來,壓著她的身體笑著說。

      「呵呵,吃了我?你行嗎你?」她用手指括著我的臉頰說。

      那一晚,我們發生了關係。我們兩個都是第一次,都做的笨手笨腳的,那一晚,如果有人在旁邊的話,可以聽到這種對話……

      「這是什麼?」她抓著我的下面問。

      「呃……不知道。」我尷尬的說。

      「你騙人!」她用力捏著我的下面說。

      「吼,不管啦,我連這個要放到妳的哪裡都不知道,我怎麼知道啦!」我耍賴的說。

      「你這大笨蛋!」她笑了,笑的很開心。

      隔天早上起來,她還沒有醒,我憐愛的摸了摸她的臉頰,起身穿好衣服,出門去買了早餐。

      我回來的時候,她就已經離開了,只留下一封信、一捲錄音帶、一張照片……

      我走到桌子前面,我感覺我的手正顫抖著,我拿起信,拆了開來。

      「親愛的大笨蛋,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們大概已經發生了關係,而我也已經走遠了……記得嗎?我問過你:『如果我有了未婚夫,你會怎麼樣?』我想跟你說,如果我有未婚夫這句話,是不正確的,我是真的有未婚夫。我媽擅自幫我訂好了結婚的人選以及時間,而我,完全不能抵抗。所以我只好試著讓你接受,但,我怎麼樣也說不出口……我知道你對我很好,我平常很任性、很大小姐,可是你都默默的忍了下來,還對我這麼的好……我真的很愛你,最後,我想不出怎麼辦了,我只好將我的第一次交給了你……答應我,不要去找我,你去我家也找不到我的,我們全家都搬家了……乖,聽我的話,這是我最後一次的任性,答應我一件事,趕快忘記我,再去找一個比我更好的女朋友。或許,我不是一個很體貼的女朋友,但是,我很愛你,是的,毅翔,我很愛你。By:逸凈。」

      我呆呆的看完這封信,很神奇的,我沒有哭,我以為我會哭,可是我沒有哭。

      我放了錄音帶,內容跟信一樣,只是多了一首歌──傷懷。這是逸凈自己寫的,我還記得,她當初彈著鋼琴唱給我聽的情景,只是,現在,只剩下我孤單一人。

      我呼出一口氣,走出門外,走到那熟悉的街頭,望著來來去去的人潮,我感到好孤單……

      我大聲的吼了起來,用力的宣洩出我的難受,眼淚不自主的落下……

      而那是三年前的我。

      三年後的我,依舊是站在這熟悉的街頭,依舊是感到孤單。不過,多了一種感覺,思念纏身的感覺。

      纏身的思念,我掙脫不去,只得讓它漸漸的,把我包成一個繭,而後,成為一個思念載體。

      逸凈,妳,是否也是如此?

      我無法忘記妳,也無法再去找另外一個女孩,只因為,我認為,沒有人比妳更好。

      我,正唱著妳的「傷懷」,妳聽到了嗎?

      End –

      傷懷。

      詞:林逸凈 曲:林逸凈

      哪年哪月哪天,我離你而去,找不到一絲留戀。

      那年那月那天,我淚流不止,可是我已離去。

      找不到相愛的證據,只剩下一張白紙,裡面寫著我與你,的從前。

      找不到流淚的理由,只剩下孤單一人,我走著走著,找著你我的從前。

      或許我們都喜愛這種傷懷,拿著傷懷來刺痛著自己,

      也許我們都愛上這種傷懷,為了這種傷懷去觸碰愛……

      直到我們都被這種傷懷,傷的遍體鱗傷才肯放手,

      那一天,我們都留下了傷懷,直到,那最後一夜。懷念到那最後一夜。

  5. 新聞。

      前幾天,我再看報紙的時候突然翻到一面,令我愣在當場許久,把整張報紙攤開,有四分之三,是在介紹「德州殺人魔」的殺人肢解手法以及過程,而某某某捐錢給某孤兒院,得到許多幼童感激的報導,卻只佔了八分之一不到。

      現代人已經忘了何為「德心」,報紙上刊載的,都是些殺人放火、偷拐搶騙,我只是個學生,並不好說些什麼,但是,我怎麼也弄不懂,我們的媒體是怎麼為我們把關的?媒體只為了要多一點人看,就專報導一些古古怪怪的「腥」聞,子殺父、母虐女,甚至連某名模受到家暴都要登,登了一個多月還在登,我想問媒體一句話,如果今天受到家暴的不是名人,你們會這麼熱心的播映?難道真的沒有題材可以播了嗎?記得前幾個月還看到一個新聞,一隻母雞下了一顆非常大的蛋,那顆蛋,大到可以把雞的「出蛋口」撕裂。

      真是令我不能接受。

      時代在變,人的心也在變。從前可以看到某某植物人醒了,家人謝天謝地,現在只能看到,醒了之後,父親還強逼他繼續假裝昏迷。這些,我們都不好說些什麼,只是,什麼是該播的,什麼是不該播的,現在媒體已經沒有一個界定的標準,而我們能做的,也只有注意,或者不注意。

      by:飆楓

    --

     那喜歡呢?

    難道思念不能等於喜歡嗎?

    也不對啊,喜歡也可以思念啊!

      所以,得出一個結論。

    愛情≧思念≧喜歡。

      

      結論,是一個我討厭的數學式公式。

    飄語文序:http://tw.club.yahoo.com/clubs/waft-feather-preface_of_as/

  6. 贏家。

      喧鬧聲依舊無情的攻擊著耳膜、刺鼻的煙味依舊環繞在座位周圍,戴上遊戲頭盔,我移動著滑鼠開啟遊戲。這是第幾天了?今天應該是禮拜三……所以,我已經待在網咖三天沒睡覺了。進入了登入畫面,我打上了帳號密碼,螢幕上面顯示著:正在登錄遊戲。

      我現在在玩的這款遊戲叫做《真實》。顧名思義,它真的很「真實」,它沒有了以前的線上遊戲的虛擬感,裡面的景緻完全都是真實場景,角色人物都是拿本人的資料去訂做出來的,雖然可以選擇美化以及醜化,不過再怎麼調整還是會有一個輪廓出來,更添加了遊戲的真實感。

      也許是一種好奇心理,雖然這遊戲的帳號很難申請,不過大眾還是擠破了頭想要拿到測試帳號來好好的體驗遊戲的「真實感」。申請出來後,這遊戲也不負大眾的期望,給了大眾一個「真實的遊戲」。我打著遊戲內的路人,心裡升起一陣快感。在這遊戲內,我得到滿足。只要我願意花出時間、金錢,我就是最強的,我就不是那在人前需要卑躬屈膝的自己,我是一個強者,是,我是一個強者,我也收集了許多被我殺死的玩家的骨骸,證明我的「強」。

      突然有人從我背後拍了我的肩,我拔下遊戲頭盔戒備的轉過身看著對方,原來是我網路上的好友兼對手──愛妳千百回。他一副疲倦的樣子,向我笑了笑。

      「你不練功啊?小心被我追上唷!」我也牽起一個疲倦的笑容對著他說。嘿嘿,現在我跟他的勝負是一百零二勝、一百零二敗、三十三平手,勝負只在一線之間,現在他休息了,就是我追過他的好時機了……哈,只要打敗他,我就是亞洲區名副其實的第一高手了!想到這,我不由開心的笑了起來。

      「哈,我還怕你追上我?看看我的等級吧!」他的手直接壓上了我的鍵盤,開啟了我的好友視窗。而我再也聽不到任何聲音……我的世界只剩下眼前那一排字:愛妳千百回,性別:男,等級:一百二十七……一百二十七……一百二十七……

      我抬頭看了看我的等級視窗,一百二十。差了七等……七等……七等……

      我的世界彷彿從彩色變成了黑白,我看到我自己從高空中墜落到地面上,而他,高高的站在冠軍檯上,拿著冠軍獎盃,接受亞洲區第一高手的名號……

      「走吧,不要一直窩在電腦前面,我請你去吃東西,看是要吃披薩還是牛肉麵。」愛妳千百回拍了拍我的肩膀。

      「好吧,去你家吃好了,我要吃披薩。」我說。

      我付了電腦費,跟愛妳千百回走出了店門,朝著他家走去。

      一路上,我一直想著等級的問題。沒道理啊,他在的時候我都在,他不在的時候我也在,憑什麼他就比我高等?憑什麼?我知道了……他一定是用了非法的外掛程式……不行!怎麼能讓一個無恥的外掛帳號坐上冠軍寶座呢?不行不行……

      就在我胡思亂想的時候,我們到了愛妳千百回他的家門口。我們走了進去,到了客廳朝著沙發撲了上去。愛妳千百回一邊唸著一邊拿起冷氣遙控器壓下開關:「媽的,外面真的跟著烤箱沒兩樣……」

      「好啦,別唸了,我要海鮮披薩。」我閉上眼睛,感受著冷氣吹出來的冷風說。

      「吃吃吃……就只知道吃,難怪你會輸我……」愛妳千百回拿起電話撥著,碎碎唸的說。

      ……要不是你用這麼無恥的手段,我會輸你嗎?不,不會!我是最強的!我怎麼可能會輸你?只要你消失了……我就是永遠的贏家、永遠的第一名!只要你……只要你……我用力的搖了搖頭,天啊,我剛剛在想什麼?我竟然會有這麼恐怖的想法……我急速的喘息著,不敢去正視我剛剛一閃而過的想法。

      我四處張望著,突然看到了電腦旁邊有一把跟遊戲中的十字弩一模一樣的武器,我指著那把弩說:「那把不會是十字弩吧?哇靠,做的跟遊戲裡面的十字弩一模一樣耶!」

      愛妳千百回得意的說:「對啊,哼哼,那把花了我不少錢呢,一把五萬多,讓我好幾個禮拜沒好好的吃過一餐。」

      我走到了他的電腦前面,準備開啟他的螢幕,看看他是不是有使用外掛練等,我裝作若無其事的說:「我開螢幕囉,我看看你的角色穿什麼裝備。」

      「不行不行!我的電腦中毒了,別開!」他著急的阻止我,我的視線瞄到了電源燈那裡。明明就開著,還跟我說中毒……一定是開著外掛不想讓我知道!他一定是不想讓我超越他!一定是這樣!

      我轉過身來,凶狠的瞪著愛妳千百回,他看到我這樣,裝作沒事的笑著說:「哈……你怎麼啦?幹麻這樣瞪著我?」

      我拿起身旁的十字弩,嘴角牽起笑容:「千百回啊,我們來pk如何?我們現在的戰績是一百零二勝、一百零二敗、三十三平手,就這局吧,這局定勝負如何?」

      愛妳千百回一邊退後一邊努力鎮定著:「欸……大哥,別這樣……你、你是在開玩笑的吧?別亂來唷,不要開這麼低級的玩笑……」

      我不屑的拿起十字弩瞄準了他:「誰跟你說我在開玩笑?要不是你用這麼卑鄙的手段練等,不然我怎麼可能會被你追過!既然你已經作了弊,那我就代替Game Master好好的懲罰你吧,反正輸了頂多就點一下重新開始而已。」

      愛妳千百回聽到這話,臉色變的慘白,轉身就跑,可是他的速度怎麼可能比的過我?我可是獵人啊!我的敏捷已經點到最高了,怎麼可能會讓他一個攻擊型的騎士給跑了?我拿起十字弩,架好箭,往他的腳上射去。他受了傷,流了血,速度開始慢了下來,我追了上去,把箭拔出來,架好,再把十字弩頂著他的頭:「怎麼不反擊呢?千百回,你比我高等吶!別這麼孬行不行?讓我體驗到死亡的快感,讓我掉經驗啊!」

      他摀著他的傷口,悲憤的看著我,怒吼著:「你這個瘋子!這是現實,不是遊戲!你醒醒好不好?看清楚,這是現實!」哼,到這個地步了還想騙我?我有這麼容易受騙?

      「哼,別騙我了,這明明就是遊戲裡面!場景、動作、感覺,都完全一樣!怎麼可能是現實?你唬我也要找個像一點的唬!」我冷哼著,看著他的一舉一動,不給他任何的反抗機會。

      「屁!我不過就是等級比你高了些又如何?你這個瘋子!你這個弱者!」他看著我,開始瘋狂的罵了起來。

      等級比我高了些又如何?聽到沒有,都是他的錯!他先挑釁我的!所以我殺了他是理所當然的!

      我把弩抬高了些,冷冷的說著:「我是弱者?哼,贏的就是強者,而我就是贏家!放心吧,你的骸骨我會幫你放在倉庫的第一個位置的,這樣你也不會丟臉,能被贏家幹掉、收藏在所有骸骨的第一個位置,是你的榮幸。」

      說完,我壓下了扳指,射出了弩箭,箭穿過他的腦袋,對方當場斃命。我把他身上的裝備都脫下來後站好,等待著遊戲提示音效,宣布我贏了、宣布我是贏家。我擺出了一個贏家的姿勢,許久,提示音都沒出現。

      提示音呢?提示音呢?不是應該會有一個提示音宣布我贏了,然後我榮登亞洲區第一高手的寶座?提示音呢?提示音──

      我大笑了起來,系統一定是壞了才沒有提示音。對,一定是這樣!那我就再出去狩獵吧,等到系統正常後宣布我是贏家為止!

      我走到電腦旁邊,拿起了一桶弩箭,揹在身上,走了出去……

      End──

  7. 沒有道德規範的世界,第二部《三》

      擺著各式各樣精密的監視儀器的屋內,我坐倒在地上急促的喘息著。從門口到監視點這不過短短五百公尺的距離,我走的心驚膽戰。伊甸城裡面的伊甸街,根本不是一個街道,而是一個戰場。在這裡,你可以看到小刀在人的身體來來去去、投擲類武器在空中飛來飛去,還可以聽到路人們吆喝著毫無意義的粗口。我他媽走到一半之後開始後悔自己走了進來。我必須一邊躲過飛來的武器、突然刺出的小刀,還要盡快的朝著不知道在哪裡的這裡前進著。在外面,我有錢又有權,可是我在這裡不過是個屁,不對,也許連個屁也不是。

      最後我躲在一堆死人的身後,拿出地圖仔細的查看著,然後躲過路上所有的危險。雖然還是受了點傷,不過能到這,值得的。

      看著螢幕上所有的人都還在砍殺,我站起身。走到控制台前,深深的吸了一口氣,接著拿起麥克風,大吼:「注意!」接著螢幕上所有的人全都停下來,愣愣的朝著播音器的方向看著。他們的反應讓我覺得很滿意,我笑了笑:「咳,我是伊甸城的新任城主。我將要宣布一件事情,從現在開始,任何人都禁止無意義的械鬥。」

      螢幕中所有的人又愣了愣,反應過來後開始激動的對著播音器的方向做著無意義的手勢、吼著無意義的粗口。我皺了皺眉頭。雖然這種反應是我所預料到的,不過當發生之後,還是很不爽。我笑了笑,找到了開啟隔離牆的按鈕,按了下去:「你們現在只有兩個選擇。一個是聽從我的話,當個善良的好城民。一個是我在這密閉的空間內悶你個一兩天,讓你們被活活悶死。」

      聽到這段話,以及隔離牆的出現,他們靜了下來。我又說:「怎麼樣?你們選擇哪個?反正你們鬥到最後也是死路一條,乾脆讓我給你們一個痛快。」

      突然,有幾個螢幕所在地區內的人,開始拿起武器攻擊起隔離牆,想把牆破個洞。我看著螢幕上他們有趣的行為,笑著說:「別妄想把牆打破,我看過城內所有資料了,那些牆可不是你們手上那些破銅爛鐵可以打破的。」

      這就是伊甸的規則。強的,就是規則。因為現在的我是強的,所以我是規則。裡面的人雖然不滿我的規則,可是還是要遵守。因為不遵守就得死,因為我比他們強。

      「我知道你們說不出答不答應,不過你們如果答應的話就舉個手吧。注意,是全部都舉手才能放你們出來。」我說。接下來就跟我所想的一樣,螢幕內,所有人的手一個接著一個的舉了起來。

      「那就是答應了?不准沒有進行沒有意義的械鬥。」我說。有幾個人無奈的「嗯」了幾聲當作答覆。我按下了隔離牆去除的按鈕,讓他們回去。

      過了一個寧靜的夜。早晨一起來,我打開監視螢幕,我傻了。近戰武器依舊在人的身體內來回飛舞,投擲類武器還是在空中飛來飛去。我趕緊拿起麥克風,打開了開關,大吼著:「你們幹什麼!昨天你們不是答應我不在進行械鬥了嗎?」

      他們停了下來,望著播音器的方向,無奈的說:「城主大人啊!我們只答應了你不做『無意義』的械鬥,可是我們沒答應你不做『有意義』的械鬥啊!」聽到這番話,我愣住,說不出話來。媽的,被他們抓住了語病來利用,可是這是我說的,我也不能反悔,該死!

      「城主大人是要言而有信的啊!」他們怕我反悔似的趕忙說出這句話。

      媽的……這種語病也要抓,真是為了互砍,頭腦也會變聰明。

      「好,我他媽的準了!你們繼續打,繼續打啊!」說完,我關上了螢幕,走出了監視房,走的時候還很用力的把門甩上,有隻老鼠剛好走過,被夾的血肉糢糊。

      這群人?他媽的沒救了!我所要知道的是生與死、善與惡,他們全都是惡、全都是死,我是觀察個屁!要玩?老子陪你玩!是生是死?管他去死!是善是惡?死了之後什麼都不是!呵呵,要玩是吧?沒關係,看是你們小聰明夠多,還是我夠狠。

      《待續》

  8. 其實我在寫這篇的時候,沒有想很多。

    只是單純的想,為什麼已經沒有感覺了,卻還要緊抓不放?

    可是兩天後,我就發現,我寫的這篇根本是個屁。

    說總是簡單,而做總是難。

    我想,如果她說了,我就能放手。我可以放手。所以我寫了這篇。↓

    (因為寫這篇的時候很亂,所以也很亂,看不慣請忍耐一下,謝謝。)

    還是,愛。

      《總是說著放手,卻總是,放不了手。》

      兩天,我想了很多。

      兩天,我看到你再說頻的專區。

      我很確定。後兩篇的專區,裡面的記事、散文(抑或是散文詩?)是寫給我的。我很確定。除非有另一個胖子也叫做飆楓,也認識妳,也愛妳。不過,上述情況會發生的機率,應該不到零點零零一。

      最近,開始回想起,從去年,到現在。所有發生過的事情。

      一開始,我傻傻的,很直接的,沒有猶豫的,直接對妳說出,我喜歡妳。

      妳愣了,後來,我莫名其妙的成功。

      只是,妳……好像很怕我?

      我不了解,為什麼要怕我?不熟……我可以等。但,妳總得讓我看到妳的人吧?

      為什麼,妳的人在線上,卻吝於讓我知道?

      我,很難過,很傷心,很痛……

      為什麼,要等我陷到很深之後,才要離去?

      算了,反正,我痛,也痛了。

      只是,妳的,身體,好些了嗎?

      我記得,有一次我跟人吵架。那時候,你說你很不舒服,而且有時候會這樣。

      現在,好點了嗎?現在,還會嗎?

      如果,我帶給妳的,真的,只有陌生與不安的話,我,可以等,等到你熟悉我。但,妳為何,要消失?一個月。我找不到妳。我一直想,明天,你會上線,明天,你會上線。但,有嗎?很顯然,沒有。

      又一次,落淚。

      認識妳之後,我一共哭過兩次。一次,是妳說不舒服那次,一次,是現在。第一次,我是自責;第二次,是斷不了的思念。

      記得,妳。

      記得妳總是呆呆的,可是我喜歡。

      記得妳總是笨笨的,可是我愛。

      你知道我很喜歡妳嗎?不知道?不,妳知道的。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妳不是愛我,甚至於有點怕我。我只知道,我還是很愛妳。

      其實,今天我會寫出這篇,我也很訝異。我以為,我,不會寫的。

      但,我終究,還是,放不了手。

      我想抱著妳,過每一天,順便打破妳的「寂寞學說」。

      我想陪著妳一起發呆,看著妳笑。

      我想抓著妳,不放開手。

      但,最想說的,還是,我愛妳。

      妳……在哪呢?如果,妳真的,不想看到我,那,我,也就認了。

      但,妳,好歹也出現一下吧?

      妳說,妳不懂,什麼是愛。

      我可以跟妳說嗎?我也不懂,我只是下意識的覺得,我是愛妳的。

      妳,上線,好嗎?

      沒有看到妳直接對我說,我,真的,放不了手。

      上線,吧?

      呼……雖然寫了這麼長,但,想說的,還是沒有說完。

      反正,最重要的只有一點,我,愛妳。沒有聽到妳說,我,放不開手。我,等妳,上線,跟我說。

      《飆楓,一個說放手,卻放不了手,優柔寡斷的,胖子。》

      by:飆楓

  9. 我活著。

      最近活的有些累。

      不是指身體上的那種勞累,而是心靈上那種。在夢中幾次逃避,在現實終究需要面對。我看著報告上面的紅色。肝臟指數比正常指數高了十二。有種想從高樓上,以鵬鳥之勢向下殞落。可是我沒種。

      我想到很多。

      我想到了我的電腦、我的遊戲、我的漫畫、我的家族、我常逛的網站、我即時通上面的人,以及我最深愛的綠。

      我坐在頂樓上。曾幾何時,我也是那種有著「凡事沒什麼大不了,只要活著就還有機會」想法的那種人。而現在的我?跟個廢物沒兩樣。我狠狠的捶打自己。清醒了一點?我想,是的。

      報告又怎麼樣?肝臟不好又怎麼樣?活著,就還有希望。即使我活的很累。什麼是看清?什麼是看輕。我不需要看輕,也不需要看清。我只需要好好活著。

      我望著天空。天空很藍。而我的心情,很灰。我想一走了之,卻又想到我所牽掛。了之?了個屁。跳了我會更牽掛。也許現在看這篇文章的你會罵我。可是我真的不知道我該寫什麼。我好亂,我真的好亂。我需要寫下來調適。

      望著報告單上刺眼的紅色,我的眼眶有點濕潤。我多久沒哭了?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忍耐了很久,我緊繃了很久。我放鬆了。我哭的很慘,溪哩嘩啦的。我沒死,我活了下來。我沒跳,我還好好的。我看輕了自己的生命,而我昨天竟還在那邊大言不慚的對人說要好好珍惜生命。我很想打自己兩巴掌。

      是啊,我活了下來。我沒有因為那見鬼的紅色報告去跳樓,也沒有因為跳下去而後悔。我還來的及。我沒有跳。我還活著。我真的還活著。我後悔了,可是我沒有跳下去。所以我還活著。

      我還活著,所以我還沒有跳。我活的好好的。我及時的抓住了自己的生命。我笑著哭。是啊,我活下來了。

      我沒有跳。

    後:這篇……我不知道我自己在寫什麼。

      報告是真的、人是真的、頂樓是真的、我活著是真的、我沒有放棄是真的。

      我這篇是假的。我寫不出我的心情。我好亂,我真的好亂。不過我活下來了。

  10. 沒有道德規範的世界,第二部。《二》

      發現磁片後的一個禮拜,我才發現,其實「伊甸」是一個城市,它的名字就叫做「伊甸城」。

      我靠躺在辦公椅上看著監視器上的一切。裡面的一切真令我訝異。雖然是經過爺爺的催化,不過這也太離譜了點。難道所謂的答案,就是人類黑暗的一面?我觀察好幾天後,發現裡面竟沒有任何律法、政府、主權人,只有人民以及一個法則──「弱肉強食」。

      更讓我驚詫的是,他們沒有任何的道德倫理觀念。母親帶領兒子進入天堂的世界、女兒跑去挑戰爸爸忍耐「性」的極限、哥哥使盡力氣要使妹妹屈服在自己的跨下、弟弟看著自己姊姊的衣物意淫著,接著忍不住摸黑跑去姐姐的房間找姐姐大戰三百回合。這就是「伊甸」啊!萬亂之城。

      這樣的「伊甸」,要如何提供我問題的解答?他們對於生與死、善與惡,有明確的分別嗎?

      這麼說好了,他們懂什麼叫做善,什麼叫做惡嗎?

      他們對於生死,能有什麼感覺?生存在那種地區裡面,死就死了,對他們來說,人不過就是一大塊的肉罷了,不是嗎?

      唔。看來「伊甸」需要一番改造。既然要改造的話,那就必須要放棄爸爸的「放任式」了。

      那,爺爺的「引導式」,又是如何?引導他們走向「自己所想要他們走的路」?說是這麼說,可是有這麼簡單嗎?

      我打開了磁片中爺爺的資料,仔細翻閱起來。

      過了大約二十幾分鐘,我把電腦電源關上。吁出一口濁氣。

      原來爺爺所謂的「引導」就是「親自參與」啊!

      讓他們知道自己的存在,讓他們認為自己就是「神」,是不可違逆、不可反抗的。

      從小教育他們,讓他們的「習性」變成自己所想要的模樣。

      那,我該怎麼樣教育他們?

      去孤兒院太麻煩了,伊甸裡面就有好幾個剛出生的小孩,全都被丟在暗巷、陰溝裡面。畢竟養小孩太麻煩了,不是「伊甸人」所願意做的。他們只為自己「爽」。

      我查看了磁片內「伊甸」的地理位置。在人體實驗區E45區。也就是被封閉多年的「禁區」。我笑了。原來「伊甸」這麼近。沒有人知道,外傳內有編號6427484──「夜菌」的禁區,裡面其實是一個與世界完全隔絕的「世界中的世界」。

      兩個小時後,我站在E45區的入口。我把爺爺留下來的生化實驗體「龍琊」給帶來了。在爺爺的紀錄上,龍琊是除了我們之外知道內情的三個人之一。

      「孫少爺,這是老爺當初交給我保管的E45區的備份鑰匙。」龍琊從口袋中拿出一片有著金屬色澤的卡片遞給我。

      我接過卡片,龍琊又說:「孫少爺,老爺當初交代過我,如果有人要拿著鑰匙進入E45區,不管他是誰,一律要看完這封信才能進去。」說著又拿出一封用纖維塑膠做信封袋的信給我。

      我把信拆開了,拿出一張白紙。(在纖維塑膠內,紙不會氧化,不然過了兩代(最少也有一百年)早就變成碎片了。)

      我把紙張攤開,仔細閱讀著,信上寫著:

        現在你所看到的是一封信,也可以說是一封黑色啟示錄。

        我不知道你是誰,也許是我兒子,也許是我孫子,也許是我曾孫。

        那一切都不重要。

        你現在會叫出龍琊,拿出備份鑰匙,應該是已經看過E43區的伊甸房內的資料了吧?

        我能跟你說,除非有人拿到我藏起來的那把鑰匙(就是爸爸拿的那把),不然,裡面的資料是不完全的。

        且就算他拿到了我那份鑰匙,他的資料也不一定會完全。

        為什麼呢?

        因為那時候的我,實在是太仁慈了。

        我在人造都市(爺爺死前才把人造都市改成伊甸)內,鑿了約有十六個逃生口。

        逃生口的位置在16區的暗巷以及陰溝的角落,大小給個成人通過剛剛好,要有鑰匙才能開啟。

        如果你想進去,那你最好做出心理準備。

        過了幾年?十年?百年?甚至千年?

        我也不知道裡面會有什麼變化。是發揮人類體中的邪惡因子越來越凶狠呢,還是發揮人類體中的善良因子越來越沒種,我也不知道。

        總之,要進去,就拿出你的骨氣,抱著必死的決心進去吧。

        最後,我在人造都市剛建好的時候,在A1區造了一個控制台,待在裡面「應該」比較安全。

                           燁絕 2406.6

      我合上信,把信放入纖維信封袋內。

      如果說,進去要抱著必死決心的話,那我就抱吧。

      自從接下家族的事業後,我的人生就陷入了一種循環狀態。

      起床、盥洗、進食、批改公文、進食、批改公文、盥洗、睡覺。

      這種循環狀態,是一種毀滅。

      一種自我的毀滅。

      「龍琊,在我進去的這段時間,你就代替我接任家族事業。我不知道什麼時候回來,也許一天,也許十天,也許不會回來。麻煩你了。」我對著龍琊說。

      「遵命。」龍琊說。

      我轉過身,看著眼前的金屬大門。

      第一站是爺爺在「伊甸」內建造的控制站。

      我把鑰匙插入、拿出、走了進去。

      《待續》

  11. 沒有道德規範的世界,第二部。《一》

      我關上了監視螢幕,起身走向冰箱拿了罐可樂。回想著剛剛在螢幕上所看到的。那些小孩的行為模式還真是有趣,就像個野人一樣。總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爸爸說的果然沒錯。「當問題找不到答案的時候,就打開E43區的『伊甸房』吧。」這是爸爸快死前在病床上跟我說的,當他說完這句話的時候他就嚥下了最後一口氣,頭一撇,永眠了。

      當我打開「伊甸房」的時候,我想我的震驚程度絲毫不少於哥倫布那老不死的發現新大陸的時候。我估計這個房間大約有四十幾坪大小,而出現在我眼前的,是整房間的監視螢幕。

      我走向房內中間的鐵桌,鐵桌上擺著一片磁片、一台攜帶型電腦,以及特殊電源線。我用電腦打開了磁片內的檔案,我仔細的看著,但找到的不是答案,而是一個新的「問題」……

      裡面紀錄著爺爺以及爸爸所做出的事情。我緊皺著眉頭,眼前的資料真令我無法想像,他們竟然拿孤兒來做「進化紀錄」!

      我翻閱著磁片的資料,表情從有趣轉為震驚。如果家族內拿人體來做「活體實驗」的行為是畜生行徑的話,那爺爺跟爸爸就是兩個殘酷的血腥惡魔。

      對於「觀察對象」的選擇,爸爸跟爺爺就產生了一個分歧。爺爺主張從孤兒院領出八人以上的小孩,並用「引導式」的監視法則。而爸爸主張使用孤兒的後代來作為「觀察對象」,並用「放任式」的監視法。

      至於引導式以及放任式的差別,請照字面翻譯。

      在爺爺的時代,爺爺就是孤兒們的神,他會引導孤兒去做「他所想要他們做的」;在爸爸的時代,爸爸放任著孤兒的後代們自生自滅,讓他們學習「生存」,尋找到他想知道的答案。

      而有了兩個前例,我想了很久,最後終於決定選擇最簡單的「放任式」來尋找我的答案。

      說到答案就不得不講到我的問題。我的問題來自於家族產業中的醫院。

      看到那些在苦痛中苟延殘喘活著的人們,我替他們感到悲哀。為什麼,為什麼即使生活在痛苦,仍舊要活著?

      死了不就是種解脫?

      離開了生命,離開了所牽掛的一切,不是很好嗎?

      可是,他們為何寧願苟延殘喘的活著,也不想高興的死去?

      忘記是哪個法醫說過一句話:「生命的重量比地球還重。」可是,為什麼我總覺得這比地球還重的生命竟是如此痛苦。

      我不懂。

      還有電視新聞上所謂的犯人,他們被稱為「惡」,但是我有時候實在是看不出來他們有什麼惡的?被稱為善人的,就真的是善?至少我看不出他笑容中的真誠。

      所謂善人的定義是什麼?我覺得現在的社會實在是有點扭曲善與惡。有人內褲飛走了,某甲撿到還給失主,所以某甲是好人。有人掉了某樣東西,某乙撿到了,卻沒拿去還失主,所以他是個惡人,即使某乙不知道失主是誰。

      界線到底在哪裡?

      我不懂。

      所以我打開了「伊甸」,找尋問題的解答。也來嘗試,當神的感覺。

      《待續》

  12. 飆楓*沒有道德規範的世界

      我常常想,人類的道德規範,是從哪裡來的。

      是那些永垂不朽,所謂的「聖人」訂定的?

      那他們的規範思想,是從哪裡來的?

      他們的老父老母教導的?

      那他們的老父老母的規範思想,是從哪裡來的?

      我不知道。

      因為聖人不是我生的。

      所以,我有第二種假設。

      道德規範,是世間早已訂定的「真理」。

      

      但,如果是世間早已訂定的真理,所謂的「真理」,又是誰去傳導的?

      祖父、祖母?

      神、佛、耶穌基督、謨罕穆德,還是……?

      

      好,想不出來,先暫且不說道德規範是從哪來的好了。

      就說「我們」所遵守的「道德」好了。

      人的「道德」,是一種容易崩塌的沙堡。

      是一種在水面漂浮的浮木上所建立的觀念。

      俗話說過,「人不為己,天誅地滅。」

      所以,人類的倫理道德,是建立在「自我」上的。

      只要「自己爽」就好。

      自由民主風頗盛的「美國」提倡「人權」。

      人權,是什麼?

      所謂的人權,是任何人都有活在這世間的權利。

      犯強姦罪,沒關係,不用槍斃,也不用受刑求。

      為什麼?

      沒有為什麼。

      因為作為一個人,「他」,有權利去解決自己的「慾望」。

      那被強姦的那個人難道就沒有人權?

      我覺得這是一種「自我主義」極度膨脹的行為。

      人類的道德規範,是建立在「自我」上。

      那如果……只是如果喔!看清楚,只是如果,只是一個假設而已。

      我們從小所接受到的「規範」,是那種十惡不赦的人教導的話,我們會變成怎樣?

      天知道。

      至少我不知道,因為我沒有被這種人養過。

      所以,我從孤兒院,帶走了八個小孩。

      想要試驗看看,到底會怎樣。

      《待續》

    飆楓*沒有道德規範的世界-01

      

      跟孤兒院院長談完話之後,我帶走了八個六歲到七歲的孤兒。

      其實帶走孤兒也沒什麼,遇到「淳樸」一點的院長,他只會叫你好好的對待那些小孩,然後說一些廢話,例如那些小孩很可憐啦,無父無母,孤苦無依的啦。

      如果遇到「勢利」一點的院長,帶走小孩的時候,他什麼也不問,然後在那邊自顧自的哭窮。

      算了,別說了,想到他們的嘴臉我就一陣噁心。

      

        八個小孩分別是:

      孩子們中的孩子王--小凱。

      最胡鬧最賤的小孩--小健。

      裡面唯一的女孩子--小華。

      爸媽全都是犯人的--小章。

      嬰兒就在孤兒院的--小季。

      我認為最有邪惡因子的--小偉。

      孩子們之中年紀最小的--小廉。

      最聒噪也是我最討厭的--小錢。

      他們名字的小,全都是我為了容易叫才加上去的。

      

      帶走他們之後,我動用了自己家族的財力買了一座孤島,蓋了一座城市。

      剛帶走他們的時候,很顯然的,他們很怕我。

      個個都用畏懼的眼神看著我。

      我給他們請了最好的數學老師、國文老師、英文老師,什麼老師都有,惟獨沒有「公民老師」。

      為什麼不請公民老師?

      廢話,當然不請,難道要他把我帶來的八個小孩給毀了?

      我才懶的再去找其他的小孩。

      所以他們的「公民課」,我教。

      「叔叔,為什麼你說的跟張老師他們說的都不一樣?」說話的是裡面帶頭的孩子王,小凱。

      說實話,我很討厭這種「老師說的都是對的」的小孩。

      「沒有為什麼,欺負弱小跟殘害他人本來就是沒錯的行為,是『他們』跟『我們』不一樣。」我笑笑著說。

      「那殺人放火、搶劫跟砍人也沒錯囉?」裡面唯一的小女孩,小華問。

      「妳是白痴嗎?聽不懂我說的話?我說本來就沒錯,我跟你們說過,這裡沒有道德倫理這種東西,有也只有我的律法,這裡是我的地盤,而你們也只能待在這裡。」我抓起一個杯子就往她摔去,大吼著。

      的確,他們也只能待在這裡。

      能出去的,只有通過我的核准才行。

      不過那也要,十年後他們都成為「我」的道德規範遵守人才行。

      在這裡沒有律法,只有「我」。

      在這裡沒有道德,只有「惡」。

      在這裡沒有規範,只有「亂」。

      《待續》

    飆楓*沒有道德規範的世界-02

      五年了。

      養了這八個死小鬼五年了。

      在他們身上,我看到人類最原始,最卑劣的性格。

      愚蠢、貪婪、隨性、惡劣、嗜血、懶惰,還有一堆說不完的缺點。

      這五年來,我還了解了一件事情。

      人類只能接受在自己認知範圍內的事物。

      在認知範圍外的東西,全是狗屁。

      如果現在有人過來跟他們說這世界上的一切都遵循著倫理道德;

      小孩不能砍、殺、揍父母;

      不能隨便強姦路人;

      不能因為自己高興而隨手捅人一刀;

      不能隨便把人抓到一旁分屍;

      甚至包括不能吃人肉。

      他們會覺得那個人腦袋有問題,然後回他們一句去死吧,隨後刀子就捅下去了。

      那個「孩子王」小凱,已經不知道殺了幾個人,現在正躺在一個滿身是血的漂亮女孩的懷抱裡。

      至於那個小健,撐不過第二年的遊戲,被小章給一刀捅死了,現在不知道隨著剩下的六個小孩的屎一起拉出來沖到哪裡去了。

      裡面唯一的女孩小華,現在已經變成一個放蕩的女孩。

      十二歲,不知道跟幾個男的上過床,幫人吞過幾次老二,其他還活著的五個小孩不知道已經跟她打過幾次砲了。

      雖然已經看過很多次了,不過每次看到她在發浪的時候,老二還是會不自主的勃起。

      還有那個小章,我本來以為他會撐過十年的,他真是太讓我失望了。

      他媽的,早知道他會死的這麼痛快我就不會讓他參加第四年的遊戲了。

      至於其他四個,根本沒什麼好玩的。

      除了殺人、放火、搶劫、淫靡、下賤之外,什麼都沒有。

      真是太令我失望了。

      應該找個幾天讓他們全都去參加遊戲洗刷掉他們。

      什麼是遊戲?

      沒什麼,只不過是我想到的一個遊戲而已。

      遊戲內容是,互相殘殺。

      把他們幾個小孩都丟在一個密閉的空間裡面一個月。

      沒有水,沒有食物,只有一個能供老鼠通過的通氣孔。

      他們要怎麼活?

      很簡單。

      

      吃人的肉,喝人的血。

      血跟肉從哪裡來?

      更簡單。

      殺了除了自己的其他人嘛。

      要活就只有這種方法而已。

      不做,也得做。

      道德這層脆弱的外衣就在這個時候受到強烈的挑戰了。

      

      掙扎了多久?也沒有多久。

      餓了三天他們就受不了了。

      開始拿起我留下的小刀開始自相殘殺。

      

      真有趣的一齣戲,不是嗎?

      只是讓我沒想到的是,最先殺人的竟然是小章,而不是小偉。

      果然父母都是犯人會對他們的邪惡基因有激發作用。

      而小華是最安全的一個。

      不是因為她是裡面最弱不禁風的。

      而是她是裡面唯一一個女的。

      而且是最淫蕩的。

      看過他們最離譜的一次是六個姦淫她一個。

      而小健沒辦法享受到。

      他早就死了。

      說實話,我想到這裡就想再去把小華抓來再幹一場。

      沒辦法,她的臉簡直就是天生的淫蕩樣。

      人性,就是這麼醜惡。

      你承認嗎?我想你大概不承認,不過如果是你處在那種環境,我想,你不想承認都一定要承認。

      《待續》

    飆楓*沒有道德規範的世界-03

      很快的過了一年,這一年,我少了很多樂趣,也多了很多樂趣。

      雖然一年不長,可是發生的事情也很多了。

      我怕一條一條寫出來的話可能會有人當場控告我,說我的行為超過尺度了。

      所以我只寫關於人類道德倫理觀的。

      沒辦法,誰讓我領養他們的最初目的是要研究人類的黑暗面呢?

      在他們身上,我發現一個很有趣的心理現象。

      當大多數人不正常的時候,正常的是不正常的;

      當認識的人都不正常的時候,自己也會變成不正常的。

      如果現在大多數人,是「不正常」的,那,就算是「正常」的人,也會擠破頭想變成「不正常」的人。

      讓我來跟你們說一個令人哀傷的消息。

      又有兩個孩子離開我們了。

      小季以及小偉。

      小季跟隨著小健的腳步,不知道被沖到哪去了,也許去人造島外的水源處理地還可以看的到,因為我記得吃他的那幾個人都是在河邊拉屎的。

      小偉則是吸安非他命吸太多,產生幻象,拿著一把藍波刀,亂揮亂揮,自己把自己一隻手,一隻腳砍下來分屍的。

      早就告誡他們少碰點毒品,真是個廢渣,這麼快死,減少我的樂趣,真是該死,看到他這樣,害我忍不住帶了幾頭禿鷹去啃食他的屍體,想讓他下地獄也沒有半點完整的軀體。

      不過,這個消息很令人哀傷嗎?

      對螢幕前的你,不會,對不對?

      人類只會在「不幸」發生到自己身上的時候,才會感到「不幸」。

      不過我也不知道該說他們幸或不幸。

      幸的是,他們不用擔心被警察抓走,也不用擔心突然有人找他們尋仇。

      不幸的是,他們連自己在一個「人造都市」裡面都不曉得,真是悲哀。

      這個「人造都市」花了我一年的時間去籌備。

      建築、公共設施、電話、電視、報紙、書籍,一切都跟現實社會一樣。

      唯一不一樣的就是,這裡已經被隔開來了。

      而我對外的說法是,家族研究。

      家族對我來說真是好用,社會大眾那一群蠢豬,只要知道家族所推出的產品會讓社會的醫療進一大步,他們什麼都可以不管,包括人體試驗。

      所以這佔地不知道幾千平方公里的地方,它的週遭就顯得非常荒涼。

      為什麼荒涼呢?因為沒人敢靠近。

      誰知道靠近會不會被抓去當作「人類白老鼠」?

      有沒有看過楚門的世界?

      我現在做的跟電影裡面做的就有點像。

      那個導演給了楚門一切,楚門的一生他幫他安排的好好的。

      甚至連他做過幾次愛他都知道。

      不過,我比那個導演邪惡。

      我為了這群死小鬼,我甚至在接任家族事業之後,把辦公場所設在這裡。

      我讓他們知道我的存在,知道他們的一生衣食無缺,也讓他們知道他們的生命是隨時都會消失的。

      只有一點我沒讓他們知道,那一點就是,這裡,與現實社會是隔絕的。

      這裡所有居民都是我從「人體實驗所」帶回來的。

      我給他們兩條路。

      一個,試藥試到死,死前可能還不會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

      另一個,在這邊生活,衣食無缺,每天可以讓他吃飽睡睡飽吃,就算躺在床上過一輩子也不用擔心他的生活。

      想當然爾,十分之九的人都選後者。

      只有剩下的十分之一人是聰明人。

      其他十分之九,都是傻瓜。

      要是我,我大概寧願試藥試到死,至少那樣還安全點。

      另外,我還嚴禁那些「人類白老鼠」去告知那些死小鬼們他們現在所住的地方與現實社會是隔離的。

      只要有人心懷不軌,狙擊手隨時待命。

      而觀察,也快到了最後一步。

      我等著瞧,等著瞧最後活下來的是誰。

      《待續》

    飆楓*沒有道德規範的世界-04

      看著螢幕,我在想著這七年來的事情。

      人性的一切,以及……所有事情發生的可能性。

      

      我也曾經想過,最後掛點的搞不好不是小華也不是小凱,而是我這個無聊的罪魁禍首。

      不過我實在是找不到我會掛點的理由,所以我放棄這個可能。

      貧民窟內傳出最原始的情慾叫喊聲,不過,沒人理會。

      大家都各司其職,姦淫小華的空缺也沒有特定是誰,只是今天輪到那個幸運的人。

      真是淫蕩的浪叫聲,聽了真讓人有點受不了。

      轉頭看看小凱那方的螢幕。

      留下他果然是一個正確的選擇,他實在讓我大開眼界。

      原來人還可以這樣殺。

      左上角那個屍體。

      一條鋼筋,從那屍體的陰道口直穿插上至嘴中伸出。

      抑或是從嘴內插入直通陰道口伸出?

      算了,這個問題,我們不用深思。

      右下角那個屍體。

      心口被挖出一個大洞,左手胳臂與他的身體分家,右手上拿著自己的左手,手中還抓著自己的心臟。

      真是令人做噁。

      不過也令人大開眼界,不是嗎?

      至少現實社會中還沒有人敢這樣做。

      過了兩個小時,貧民窟中的淫聲浪叫停止了;

      小凱也停止了撫弄他身旁的屍體。

      為了什麼?

      沒為了什麼。

      遊戲,一年一度的遊戲,又要開始了。

      只剩下他們兩個,誰,能存活呢?

      我也想知道。

      他們倆自動的走到了遊戲場地。

      別問我為什麼他們這麼乖,我也不知道。

      也許是一個習慣定律吧?

      有學者說過,人的一生,跟昆蟲一樣。

      昆蟲每天做著重複的事情,直到牠的生命週期結束。

      而,人,又有什麼不同?

      拿上班族來說明好了。

      起床、盥洗、搭車、上班、下班、回家、洗澡、看電視、睡覺。

      週而復始。

      他們「習慣」了這種生活。

      小華習慣主動勾引人去與她發生關係;小凱習慣誘惑年輕少女,發生關係之後,以極其殘忍的手段來結束少女的生命。

      然後,每隔一年,就要往那個冷冰冰的鐵籠子裡進行一年一度的殺戮聚會。

      他們也看到了對方,對著對方笑了笑。

      最後的一場遊戲,鬥的不是各自的力,而是誰最能發揮自己的「智慧」、最能滅絕自己的人性。

      我有趣的看著。

      他們都很能忍耐,已經過了三天,沒人肯願意殺這最後的夥伴。

      只是在我心裡來想是這樣,對他們來說呢?

      應該不是吧。

      他們心裡想的應該是如何把對方置於死地。

      第四天,小華有動作了。

      我本來以為小華會拿刀子刺向小凱,但我沒想到小華竟然會跑過去挑逗小凱。

      小華倚靠著小凱的身體,手慢慢的沿著小凱的腹部滑了下去。

      輕輕的挑逗著小凱身為男性最原始的情慾。

      就在我快睡著的時候,小凱大叫了一聲站了起來,抓起小華,掏出他的老二,強迫小華吞著。

      小華也不在意,這也不是她第一次吞那種東西。

      小華靈巧的舌頭、精湛的技巧,使得小凱很快的射了。

      但是小凱看起來還是不滿足的樣子,再次把小華抓了起來,用力的刺了進去。

      不過接下來的我沒興趣看了,別過頭,拿起一本雜誌慢慢的看了起來。

      正當我雜誌看到不耐煩的時候,喇叭傳出來的浪叫聲漸漸的消去。

      我把雜誌放下來,拔下眼鏡仔細觀察著。

      小凱失去了力氣,坐在一旁喘息著。

      小華也坐在地上,急速的喘息著。

      我看著這熟悉的一切,要來了,刀子將要把潔白的地板染成腥紅的顏色。

      刀子紅是紅了,不過刀子插著的人,是小凱。

      看著螢幕,我的興致越來越濃,坐躺在椅子上,觀賞著螢幕上的一切。

      瞧,多麼有趣?為了自己能活啊,管他到底是不是同伴?

      說到過程,倒枯燥的很,過程就是小華趁小凱喘息的時候,把刀子往小凱身上刺了進去。

      不用懷疑,就這麼簡單。

      有些人殺人總是喜歡搞一大堆把戲,什麼放蟲啦,凌遲啦,分屍啦,可是到了生死存亡的時候,誰管你那麼多?先下手為強。

      

      我看著螢幕中小凱一臉的驚愕。

      而我,非常地錯愕。

      最後留下的是小華?

      還真是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我輕輕的吹著口哨。

      呵,八人,經過了七年半,終於出現了最後的生存者。

      我笑了起來。

      看來,我又要去孤兒院了。

      正當我已經起身,要按掉螢幕的時候,我看到了小凱的手在他的背後,拿出了一把瑞士刀。

      我呆了一呆,把椅子拉好,坐下來繼續看著。

      小華笑了笑,輕輕的撫摸著小凱的臉輕笑著說:「Go to sleep forever , my friend.」

      腳跟一轉,要往門口走去。

      只是,她的背上,多了一把瑞士刀。

      而背所對的位置,是心臟。

      小華輕輕的轉身,臉色鐵青的看著小凱。

      小凱大笑,再拿出一把小刀,往小華臉上丟去。

      小華的額頭上多了一把小刀,接著就像錄放影機的慢動作般地倒下。

      小凱看著小華倒在地上,瘋狂的大笑著。

      但他沒想到,只是笑而已,竟然把他最後的力氣都用光了。

      我笑著,吹著口哨,看來,最後一個人,都沒剩?

      應該是這樣吧。

      我關起螢幕,起身。

      吹著口哨,往下一家孤兒院走去。

      《End》

  13. 飆楓*為什麼有喜歡跟愛?

      有個人問我,為什麼要有愛情以及喜歡。

      老實說,這個問題,有點困難。

      粗淺一點的解釋,有兩種。

      原因之一,人類是一種脆弱的生物,不管是身體上還是心理上。

      人類總是希望著有能夠陪伴自己的同類,或是與自己聊的投機的同類,或是自己所喜愛的同類陪著自己,因為人類害怕孤獨。

      這種行為,叫做「群居」。

      是「喜歡」。

      原因之二,人類這種生物,實在是有點犯賤心理。

      明明知道會痛,卻還要去愛。

      這不是犯賤是什麼?

      

      這種行為,叫做「犯賤」。

      是「愛情」。

      基本上,上述這兩個行為,是概括。

      再繼續的想下去,還是脫離不了人類最醜陋的人性面。

      所謂 「利益」與「慾望」。

      下至為了錢,讓別人「愛」自己。

      簡稱一個行業–牛郎、公關小姐。

      這是為了「利益」。

      中至為了性慾,讓別人「喜歡」自己。

      也衍生出一個行業–應召男、女。

      這是為了「利益」與「性慾」,利益與慾望,兩者兼具。

      我沒有跟你們開玩笑的意思。

      事實上,也是如此。

      粗淺那邊的原因之一。

      也許你們會說脆弱跟群居關愛情以及喜歡有什麼關係。

      看起來好像沒有。

      其實,有的。

      前面也有提到,人類是群居動物,害怕孤獨,也脆弱。

      而,男的找女的伴侶,女的找男的伴侶。

      不管自己愛不愛他,只要不「討厭」他就好,只要「喜歡」他就好。

      而原因之二。

      你可能會說人不一定都是犯賤的。

      有些人在一起很痛苦,就直接分了算了,沒有虐待自己。

      看起來好像沒有吼…。

      他們看起來都比較聰明吼…。

      還是有。

      在「一起」很痛苦,那當初為什麼要在「一起」?

      不要在一起,不是什麼事情都沒有了嗎?

      除非,你跟我說,你認識一個人,從小到大,完全都沒有喜歡過任何一個人,非生命物體,非同類,也算。

      事實上,這是不可能的。

      連愛情小說都會有起伏了,這是現實,這不是一個夢,所以,上述假設,不成立。

      這兩點合乎事實之後,討論到「利益」與「慾望」。

      從古至今,人類做的事情,有哪幾件是離開「利益」以及「慾望」的?

      好像用手指頭算也算的出來。

      所以,回到正題。

      你問我為什麼要有喜歡以及愛情。

      我只能跟你說,人類有一種奇怪的特質,叫做人性面。

      凡是人性面,都離不開「脆弱」、「犯賤」、「利益」、「慾望」這四點。

      所以,請自己套上公式。

      到底為什麼,會有喜歡跟愛?

         by:飆楓

  14. 沒珍惜,是自己蠢。

      當我想念妳時,我會在本子上畫一個圈圈。

      一個圈圈代表想念,兩個圈圈代表思念。那,三個圈圈、四個圈圈,或是更多圈圈呢?

      我不知道。我是一個不喜歡動腦筋的人。

      總是認為一切沒什麼大不了,認為只要面對就能解決,但,很明顯的,我的認為,只不過是我的腦袋開始不正常的前兆罷了。

      我不認為我是一個深情的人,我不認為我是那種當我認定一個人之後,就算分開以後我能會惦記她一輩子的那種人。

      我不是。就某方面來說,我還可以算是個冷血的人,而正因我冷血,所以我受傷總是恢復的特別快。

      這算好,還是算壞?

      既然我很冷血,那,又為何腦海內總會浮現妳的身影?

      為何我會對你無法忘懷?

      我不知道。

      是因為我對生死的無能為力,還是……?

      一次,又一次,總會在夜裡閃過一絲哀愁。是那麼熟悉,也那麼陌生。

      我,到底是冷血,還是……?在那段時間內,我甚至連一滴眼淚都沒有落下……

      說我在乎吧,我又連一滴眼淚都捨不得掉;說我無情吧,那我偶來的心痛,又是如何?

      記得,我跟你說過,我不是個好人。妳說,好壞不是由自己決定的,是由別人決定的。如果有一個人,他一直認為自己是個好人,但如果別人不認同,那他在別人面前也就只是個「自認是好人的壞人」。

      我也記得,妳跟我說過一段話。人是一種很奇特的生物,人總是會排擠「異於大多數人的人」。簡單的說,就是排除異類。而我,只是其中一個而已,別想太多了。

      我沒說話,只是鼻酸。

      又好像,我人生中很多的「第一次」都是給了妳吧?

      第一次對女生罵髒話、第一次心痛、第一次懂得珍惜、第一次……看到認識的人的照片掛在靈堂的正中央……

      第一眼看到的時候,我的思緒突然成了一片空白。我甚至沒有印象,最後我是怎麼回到家中的。

      寫到這,我停下來,狠狠地吸了一口氣。我需要冷空氣來讓我的腦袋降溫。

      我也有想過,如果我不認識妳的話,現在的我,會怎樣?

      沒怎樣,就只是不會有這封信出現而已。

      沒怎樣,就只是可能現在我已經不在世上而以。

      But,so what?

      時間,是不可能倒轉的。沒珍惜,是自己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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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飆楓*感情到了最後,請放手。

      思念,是一種什麼性質的情緒?

      沒人能夠說的清。

      如果一段感情到了最後,只剩下單方面的思念,那我們又何必留戀?

      有許多人說,一段感情,得之不易,維持更不易,都已經苦苦支撐了那麼長的一段時間,哪是能說放就放的?

      但,緊抓著一段已經降溫的感情,有什麼用?

      拿起來擺放著,當作裝飾品?

      我不了解,既然要拿來當裝飾品,那何不找一個充氣娃娃?一張照片?一件事物?為何一定要緊抓著人不放?

      說到這,又有人說了,那感情,我們說放就放的話,感覺上好像是我們很無情的樣子。

      我實在很想給問的人一個爆栗外加一句蠢豬。

      緊抓著對方,有什麼好處?

      不僅他痛,你也痛?

      你是被虐狂不成?沉溺在這種「感情痛楚」的快感。

      既然你們作為情人所聯繫的思念線都已經斷掉了,那抓著不放幹麻?

      女人外面找男人喝咖啡,男人說他不貞。

      不貞?你大可以放開她,不要緊抓著她,又不疼愛她。

      男的外面跟女人喝茶聊天,女人說他像個蜜蜂專往花堆採蜜。

      如果作為情人所聯繫的思念線沒斷的話,男人何必另尋新歡?

      如果你們相互都不溝通,那又怎知對方其實很愛自己?

      如果你們相互都保持距離,那又何必成為一對情侶?去當路人還差不多。

      感情失溫的放手;思念斷線的放手;已經厭倦的放手。

      不要在執著於一段失溫的感情上了。

      你痛,他也痛。

      他痛,你更痛。

      By:飆楓

      後記:總覺得這篇好像在勸人分手?可是最近這種感情失溫的情侶數量,越來越多。

         一個個哭,一個個無奈,卻全都不肯放手。

         傷害對方,也傷害自己。

         感情,是拿來珍惜的。

         恨,才是拿來蹂躪的。

         (感覺用詞怪怪。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