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September 19,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19, 2008 我想在反應之前會員應該對深藍的制度有基本的了解,我們並不民主,但是我們可以保證,我們所選的,都是當時情況下,有意願、資歷而且最有能力的人才。深藍顧問真是句好話我COPY下來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September 20,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20, 2008 我想在反應之前會員應該對深藍的制度有基本的了解,我們並不民主,但是我們可以保證,我們所選的,都是當時情況下,有意願、資歷而且最有能力的人才。深藍顧問備份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September 20,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20, 2008 備份是能怎樣= =深藍的幹部本來就不是靠著會員選出來的啊 =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September 20,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20, 2008 備份是能怎樣= =深藍的幹部本來就不是靠著會員選出來的啊 = =我在學邱義,玩政治正確很好玩(只是沒想到,還真的有人備份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September 20,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20, 2008 真是大實話,如此坦誠,混在深藍這么久還是第一次見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September 29,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29, 2008 什麼是文章過短???重申本版收錄文章標準 這裡根本沒這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October 10,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0, 2008 什麼是文章過短???重申本版收錄文章標準 這裡根本沒這條您好或許您可以去看看總則,因為總則有一條是這麼寫的文章違規與否之認定,以該區域或相關管理人員主觀認定為主。或許版主認為文章過短等同灌水文,才會刪除。而且基本上,字數過短並不符合論壇鼓勵大家討論的精神多寫點字多表達你的想法,才能達成更好的交流不是嗎:)然後我想重申本版收錄標準那篇是說名黑暗版該收哪些文章,字數過短屬於版主管理的版務問題,與收錄標準實在沒關係但感謝您的回報黑暗版版主近日會思考是否將版規修的更完善,也請您繼續支持噢站務部長 mimosa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October 12,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2, 2008 唯一的不滿就是在無匿名版裡常常看到有人自恃在網路上發言就可以不負起責任到處抨擊針對某人這樣有沒有方法可以對於那些針對特定對象群起攻擊的那些群眾做一些管制啊深藍應該不是拿來嘴砲誰的地方吧有壓力的話其實網路上還是有黑話版他可以去那裡發洩,帶到深藍一些非討論相關事宜的版上看了實在很令人不愉悅。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October 14,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4, 2008 那篇【很痛恨這黑暗的世界,我想毀滅宇宙】並沒有筆戰吧版主小朋友不要看見黑影就開砲好不好你以為這裡是小學嗎?(老師說:小朋友不要吵架,吵架是不好的喔^^)我們玩的正HIGH,不知道你在鎖什麼拜託,搞不懂文章的狀況,就不要隨便亂鎖文好不好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October 14,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4, 2008 那篇【很痛恨這黑暗的世界,我想毀滅宇宙】並沒有筆戰吧版主小朋友不要看見黑影就開砲好不好你以為這裡是小學嗎?(老師說:小朋友不要吵架,吵架是不好的喔^^)我們玩的正HIGH,不知道你在鎖什麼拜託,搞不懂文章的狀況,就不要隨便亂鎖文好不好同意還沒發展到筆戰的程度所以不用鎖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October 14,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4, 2008 同意還沒發展到筆戰的程度所以不用鎖吧可是我覺得淪為原po和其他會員互嗆爭辯的專屬版面...所以刪除是有他的考量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October 16,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6, 2008 唯一的不滿就是在無匿名版裡常常看到有人自恃在網路上發言就可以不負起責任到處抨擊針對某人這樣有沒有方法可以對於那些針對特定對象群起攻擊的那些群眾做一些管制啊深藍應該不是拿來嘴砲誰的地方吧有壓力的話其實網路上還是有黑話版他可以去那裡發洩,帶到深藍一些非討論相關事宜的版上看了實在很令人不愉悅。對於那些違規事件,深藍皆有專門負責的處分部門&機制,而會員和版主如有發現,也可透過深藍既有的管道回報,而對於累犯者也有加重處分的手段,若有建議可於論壇服務窗口提出。那篇【很痛恨這黑暗的世界,我想毀滅宇宙】並沒有筆戰吧版主小朋友不要看見黑影就開砲好不好你以為這裡是小學嗎?(老師說:小朋友不要吵架,吵架是不好的喔^^)我們玩的正HIGH,不知道你在鎖什麼拜託,搞不懂文章的狀況,就不要隨便亂鎖文好不好匿名版版主,皆為深藍站務人員,並非一般會員版主。而鎖文標準亦非僅筆戰可鎖文。並請參考版規 第三條 E.內容浮誇不實之文章。以上 深藍顧問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October 17,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7, 2008 對於那些違規事件,深藍皆有專門負責的處分部門&機制,而會員和版主如有發現,也可透過深藍既有的管道回報,而對於累犯者也有加重處分的手段,若有建議可於論壇服務窗口提出。匿名版版主,皆為深藍站務人員,並非一般會員版主。而鎖文標準亦非僅筆戰可鎖文。並請參考版規 第三條 E.內容浮誇不實之文章。以上 深藍顧問但他給我的鎖文原因就是"筆戰文"而不是"內容浮誇不實之文章"原來這就是所謂的站務人員我了解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October 17,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7, 2008 這篇文章在繼續下去其實內容也都只是沒有意義的文章而已我不懂這樣 繼續回這篇文的價值何在若是你們想要爭辯 深藍有辯論版 還有閒聊版的存在不然這樣的回覆還是會影響到其他會員在閱讀上的困擾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October 17,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7, 2008 但他給我的鎖文原因就是"筆戰文"而不是"內容浮誇不實之文章"原來這就是所謂的站務人員我了解了這裡是讓你發表不滿並要求改善的地方不是要聽你發牢騷你有滿腹牢騷無處發想要討公道請用站務管道監察顧問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October 18,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8, 2008 其實隱版的版主應該都有辦法看到每個會員的發文或者說,深藍站務人員應該都看得到是這樣嗎,其實跟幾個站務人員聊過天,都有這種感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October 18,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8, 2008 其實隱版的版主應該都有辦法看到每個會員的發文或者說,深藍站務人員應該都看得到是這樣嗎,其實跟幾個站務人員聊過天,都有這種感覺看不到,如果你是指匿名版發文會員帳號的話除非在重大違規才會經授權移出深藍顧問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October 18,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8, 2008 其實隱版的版主應該都有辦法看到每個會員的發文或者說,深藍站務人員應該都看得到是這樣嗎,其實跟幾個站務人員聊過天,都有這種感覺看不到 我幾年前也是黑暗版主會認的出來可能是因為發文風格太明顯尤其是一些喜歡鬧事的 雖然說有重大違規才會授權移出 但我目前還沒有看過文章嚴重到被移出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October 18,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18, 2008 看不到 我幾年前也是黑暗版主會認的出來可能是因為發文風格太明顯尤其是一些喜歡鬧事的 雖然說有重大違規才會授權移出 但我目前還沒有看過文章嚴重到被移出的 其實是有了=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October 29,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9, 2008 我就跟你們說吧 鎖大陸版絕對不算什麽本事您好這的確不算本事,可是我們也是評估管理團隊人力及時間分配之後才做出此決定的還請您見諒。站務部長 mimosa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October 29,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9, 2008 其實隱版的版主應該都有辦法看到每個會員的發文或者說,深藍站務人員應該都看得到是這樣嗎,其實跟幾個站務人員聊過天,都有這種感覺看不到,如果你是指匿名版發文會員帳號的話除非在重大違規才會經授權移出深藍顧問看不到 我幾年前也是黑暗版主會認的出來可能是因為發文風格太明顯尤其是一些喜歡鬧事的 雖然說有重大違規才會授權移出 但我目前還沒有看過文章嚴重到被移出的 後2位說的即是,我真的可以擔保,匿名版版主們都非常的守法不會隨便移出連法務組要移出懲處都得先經過站務部長同意,會員在匿名版的權益絕對是有保障的。如果您還有不解的地方,建議您可以閱讀此篇: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41091站務部長 mimosa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November 2,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 2008 可不可以叫西斯的話題滾出黑暗版啊又不是沒有另一個專區讓他們發洩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November 2,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2, 2008 這是我們想走的目標不過由於本版收錄內容範圍有包括"變態而常人無法接受"所以在性虐待的部分是有包括在這個範圍的其餘的西斯文我會嚴格控管的謝謝內心的黑暗面版版主 阿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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