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ommended Posts

事情應該分清楚一點

刪除違規文章的判定爭議和方便閱讀似乎是兩回事?!

然後到目前都沒有管員要說明關於瀆職一事?!

需要說明甚麼?

瀆職是事實,

現在是大家討論如何解決瀆職?

還是你想聽到管群辯解再來扭曲他們的意思?

大家討論如何解決已經是版民參與的一環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 回覆 205
  • Created
  • 最後回覆

Top Posters In This Topic

  • 匿名發文者

    206

需要說明甚麼?

瀆職是事實,

現在是大家討論如何解決瀆職?

還是你想聽到管群辯解再來扭曲他們的意思?

大家討論如何解決已經是版民參與的一環了。

我問的是管員

請問妳是管理人員嗎?

還有我不是來吵架的 可以不要做出詭異的假設好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那為什麼堅持要一個解釋?

有解釋又怎樣?那是事實對未來一點幫助都沒有。

請問你追求的是甚麼?問這個問題意義何在?

因為誠如妳所見 有位大姐洋洋灑灑打了一大篇對於管員瀆職的指控

但是管員是否有瀆職似乎還需要釐清? 不然她的推論都不成立

然後這問題似乎並不艱難? 到現在還沒見到管員答覆

你跟你口中獨裁的管員有甚麼差別?

只能由管員回答卻沒辦法好好地聽別人說話,

你跟純左翼又有甚麼差別T_T

請指出我何時打出了獨裁兩個字

我問的是管員 只有管員才知道答案

跟聽不聽妳講話是兩回事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您問題可能有些曲解我的意思了,

第一,我的文中沒有要版民改變想法,

第二,我的意思是大家來討論如何解決

還是版民小姐覺得不納入意見比較好ˊˇˋ?

您的控訴從"瀆職"到本質原因"會員無參與權"

我們來討論一下,深藍是否真的沒有民選版主,

以我為例吧,我是兩年前民選出來的版主,

據我所知,因為深藍人口銳減導致很多版就算民選也空缺版主,

我在這裡質疑,不存在信賴關係是否跟參與度不高有關,

管理階層的人確實需要別人管理,不過如果沒有版民管理,

請問版民小姐你的發言權何來?

今天他們並非漠視你的發生,

你提個訴求,如果他們不重視也不會在這裡跟你討論。

管群態度啊...目前我尚未看到有管群代表向我回覆 而這並非你我的問題

可能他們還沒看過 可能看過了但還沒時間回應 我誠心希望是這兩點之一

所以...這方面就先擱著吧 等到管群對我有進一步的回覆後再來判定

至於民選板主 請問你什麼時候有西斯版版主是可以民選的錯覺了?

請問三顆蘋果以上的頭銜怎麼來的?管群有民選過嗎?

需要說明甚麼?

瀆職是事實,

現在是大家討論如何解決瀆職?

還是你想聽到管群辯解再來扭曲他們的意思?

大家討論如何解決已經是版民參與的一環了。

不好意思 管群到現在對於瀆職一事並沒有明確說明

你如果在哪裡看到他們承認這點的話 請告訴我 我可能看漏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首先感謝你的認真回覆

這篇感覺措辭比之前較不激動

相信這才是正向的討論風氣

睜大眼睛看清楚 希望我不要再講第三次

總則裡頭寫得明明白白 是文章違"規"與否

告訴我 沒有規則 哪來的違規?

自由心證不是每次都有用好嗎?

我認為刪除灌水文等無意義文章是不需要理由的

我如果打一串"哈哈哈哈哈"回覆 你覺得該不該刪?

如果自由心證不是用在這裡我真不知道哪裡還能用

再下去就鑽牛角尖了所以就此打住

1.對 #103沒有明確表明身分 很抱歉 這裡是我判斷錯誤

可惜現在要求表明身分來不及了 大概沒人會理我

2.對於"法務部做出任何處分時站務部的管理人員是不會事先知情的"

這點我確實是不知道 感謝指教

順便請問一下 你是從哪裡得知這項訊息呢?

總則還是哪條公開的法規命令?在此請求連結

然後 把你說的那些無意義的橋段刪掉

我還是要站務站長告訴我 你所謂的”近日”範圍是什麼?

答案在本文#3

然後照理說會員是看不到版主專區的

我也認同"近日"是個模糊的詞

這部分要請站務站長解釋

簡單說 我的回答是"部分管理人員不但只有閒聊連消極責任都沒達到"

我幫你標出關鍵字: 部分 注意到了嗎?

還是你要的其實是二分法 我直接說是或否就可以了?

那很抱歉 我這人講話很囉唆的 定要講出個理由來

然後我想依據管群在前頭的行政效率

我如果離題或有哪方面違規的話早就被刪了 信不信?

最後 我一直以為這叫作討論 希望你也是以這樣的心態看待

消極責任都沒做到真的就可以撤職了

這部分我覺得你可以直接PM相關管理人員處理

然後開戰這個詞我用得不適當

在此向各位致歉

------

後面幾篇

好好冷靜看看你們在玩什麼無聊的文字遊戲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回原PO:

不好意思這位先生(?照你的發言來看你似乎是待在深藍上頭很久了,

才會下如此犀利的批判,

但我想先請問你,你進來深藍之後敢說你沒有踏進閒聊一步?

你敢說你有發過任何一篇認真的文章?

如果有的話我先恭喜你,你是個知道什麼叫做「論壇」的人。

你所謂的有職權的管理人員就我看來,

裡頭是有很認真也很為這網站付出心力的人,

你想想,一個大學生忙的課業可能少嗎?平常的社交可能少嗎?

他願意將他回到宿舍(或家裡)打開電腦玩遊戲的時間拿來對那些儘是不負責任發言的人做以處理,

你真的覺得只是滑幾回滑鼠看一下版規然後複製貼上告訴人家違規這樣就好了?

如果真的有管理人員是這樣處置不適當行為的話,

我想這種是不配叫做管理人員的,

如果這樣都能當上管理人員的話大概就像原PO說的「關係夠深」。

我們都是選擇待在這裡的人,

我們是該一起維護這個「論壇」,而不是讓這個論壇淪落為「聊天室」,

這樣的責任不是只有管理人員需要做到的事情,

只是管理人員需要所謂的「以身作則」,

無法規勸也不該放任,殺雞儆猴是會有用的,

即便可能會冒著流失會員的風險,但不無可能會吸引到合適的會員,

每一個網站都有所適合人選的歸屬。

不過我想原PO只是說話比較銳利一點,

但我猜是很多進來沒有多久就選擇離開的人的心聲,

原本想在這裡找尋一方沃土讓自己在此落腳,

比起想要戰文的心態,不如說是失望跟為站長感到心疼。

老實說我跟原PO的心態是一樣的,

對於很多管理人員的處事態度感到心寒,

但也對自己的無能為力感到自責,

我很愛深藍這一個大家庭,

在這裡我遇見了可以使我快樂與使我悲傷的任何事物,

或許我在自己的位置上做的很無用,

可是我相信管理人員都已經是大學生了,

知道自己要做什麼該做什麼能做什麼我想是很重要的,

畢竟權限都比我們這些會員來得大,

或許你們已經脫離了幼稚的年紀,但我確信你們還在不成熟的階段。

心都是一樣的想要深藍變得更好,應該是一起努力而不是起內鬨,

原PO或是我這種有相同想法的人不是儘是說深藍的不是,

而管理人員也的確不該整天在閒聊上出沒,就算有在做事,但適時的「避嫌」是好的。

最後因為是匿名發言的關係不太能知道各位的身分,

但看得出來上頭有管理人員真的在虛心檢討,也有因為此文而惱怒的人

無論誰是誰都不重要,

因為在深藍上若有職位就該拿出那職位的樣子出來我想是需要的。

就像是拔河這運動項目來說好了,

深藍就是那一條繩子,

而隊員就是我們這些會員,管理人員就是教練,而經費就是站長,

這是一個環環相扣的一鏈,誰走了這一場比賽就都別想玩,

隊員之中可能有愛打混摸魚的、認真練習的、被逼著來的,等等這些都有,

可是無論如何我們所想要達到的目標就是「好」,

既然如此我們是不是該別戰自己人呢?

我想這是我們該靜下心來好好思考的

以上為本人拙見,希望大家別再戰了,共勉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越來越多版主因未上線時間超過規定而被撤銷職位

希望不是因為這篇抱怨文 管方才開始有動作

人潮確實越來越少了

昔日的光景也難以重現

但是不可否認的仍存留著一些深藍人

批評什麼的多說也是無益

管員有了自覺 願意行動似乎更重要

然後瀆職的問題 現在出現兩派說法

都是由從"處分"一詞的解釋來判定

而管理員的說明似乎尚未出現

繼續靜待回復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按照規矩來阿

會員權利救濟法

一、總綱

3. 凡深藍論壇會員,皆享有申訴及請願之權利。

二、申訴

4. 申訴書之格式如下:

深藍論壇 會員申訴書

會員名稱:

申訴內容: 5. 再申訴書之格式如下:

深藍論壇 會員再申訴書

會員名稱

申訴案號:

再申訴內容:

三、請願

2. 請願程序如下所示:A.會員於深藍服務中心依格式提出請願。

B. 由法務管理員接受請願,並會同相關管理團隊於七日內完成決議;決議由法務部公告或傳訊告知該會員請願結果。

C.會員對首次請願決議不服,可於七日內針對原決議之內容回覆詢問,以兩次為限。

D. 由法務部受理回覆詢問,並會同相關管理團隊於七日內回覆問題。

3. 相同請願事項經管理團隊完成決議後三十日內不得再次提請。

4. 請願書之格式如下:

深藍論壇 會員請願書

會員名稱:

請願主旨:

異議內容:

修訂方式: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呃…

恕我無能

看不懂你們到底想表達什麼

一直跳針說要管群解釋瀆職

對瀆職的管理員做出處分

前面提到的那個案子也處理完了

還要一直說有人瀆職要做個交代

可不可以講清楚你們到底是想表示誰瀆職誰要做交代

一直打啞謎很累耶

不要浪費大家時間啦一次講明白好不好ˊ_>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訪客
這個主題現在已關閉,不能再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