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不成,苗政府乾脆剷平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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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堆網友和政府官員都說大埔有98%地主同意,但真的是如此嗎?在土地徵收程序截止前一天有300多戶未繳權狀,那為何到最後會造成98%地主同意?事實上,這是因為政府巧妙運用單純形式上的合法程序,讓這些300多戶根本沒有時間反應,也沒有選擇就只好同意了,但實際上政府根本沒有落實法定程序的實質意義,我們必須了解一個真正合法的行政處分除了形式上要合乎法定程序外,更要確實實踐法定程序背後的實質內涵!

再者,縱使有98%地主同意,也不代表剩下的農民待遇就跟98%地主相符和合乎常情,更不表示剩下的農民待遇就非得接受徵收,只因為有98%地主同意!憑什麼因為有98%地主同意,就得犧牲少數人權利,而且還是攸關生計的權利!擺明就是公民教育失敗到了極致,只懂得要少數服從多數,不懂的要多數尊重少數!

最後,教授的人權就不是人權,為何他媽的我就得犧牲我花一大筆錢所蓋的農舍!教授的財產權與居住權就這樣非得拱手讓人,正當性何在?有無違反憲法之信賴保護原則?有無違反憲法之比例原則?

台灣有需要這麼多農地嗎?為何不問台灣有需要那麼多科學園區讓農民流離失所?

相關資料有請各位慢慢看: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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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不起我過了很久才回來回覆

這件事情上我覺得縣政府只有在最後用強上有錯誤

事情可以不必這麼難看的

但我覺得這整件事情很明顯的是農民要錢

這二十四戶的地

在宣布要徵收之後

地價翻漲了不少

政府以市價四成的價格徵收

應該是那些農民嫌不夠吧

不然為什麼其他百分之九十八的農民都願意呢?

況且

聽說這二十四戶裡有三戶地主其職為教授

也許是不願捨棄他們的農舍吧?

才把這整件事情鬧成這樣

看起來農民很可憐

可是台灣有需要這麼多農地嗎?

你覺得台灣的農地很多嗎

農人就是要錢 因為4成太低了 你以為四成有多少錢

他們只用市值的四成買的

假如農人把他賣了 他所拿到的錢能讓他過多久

他有農地才得以每個月有收入 雖然他把地賣了可以獲得一筆資金 但是這是短期

長期來看 這一筆資金根本甚麼都不是

我外婆家也被徵收過 錢少到妳真的不知道能幹嘛 大概只能拿來買雞蛋吧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拯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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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台灣的農地很多嗎

農人就是要錢 因為4成太低了 你以為四成有多少錢

他們只用市值的四成買的

假如農人把他賣了 他所拿到的錢能讓他過多久

他有農地才得以每個月有收入 雖然他把地賣了可以獲得一筆資金 但是這是短期

長期來看 這一筆資金根本甚麼都不是

我外婆家也被徵收過 錢少到妳真的不知道能幹嘛 大概只能拿來買雞蛋吧

台灣的農地太多了,多到政府不得不下令休耕

農民不是要錢,他們是要地,因為有地才可以耕種,這樣才可以向政府請求災害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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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四成的錢其實不夠 光是附近地價 因為要蓋科學園區 都飆高好幾倍 他們能買嘛???

何況那些農民也只會種田 靠這個過活一生 年紀也大啦 還能找到溫飽生活的工作嘛???

那對土地的感情 不是每件事都只有利害關係 本人的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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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值四成的錢其實不夠 光是附近地價 因為要蓋科學園區 都飆高好幾倍 他們能買嘛???

何況那些農民也只會種田 靠這個過活一生 年紀也大啦 還能找到溫飽生活的工作嘛???

那對土地的感情 不是每件事都只有利害關係 本人的淺見

其實農民的生計 多數都是源自於土地

沒有了農地 何以為家, 其實很多作物賣出去的錢剛好能夠生活而已

今天叫他他們把賴以維生的土地賣掉,往後的日子要怎麼過?

政府要補助嘛,補助根本不夠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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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weeks later...
市值四成的錢其實不夠 光是附近地價 因為要蓋科學園區 都飆高好幾倍 他們能買嘛???

何況那些農民也只會種田 靠這個過活一生 年紀也大啦 還能找到溫飽生活的工作嘛???

那對土地的感情 不是每件事都只有利害關係 本人的淺見

問題是那要多少錢才夠?一坪一億嘛?

我只能告訴你,平平都是農民她們在想的我也知道,多數的農民土地出產的稻作,僅能提供自身食用

其實真要硬來,直接搬出憲法中華民國土地為全體國民之共有直接徵收付錢還違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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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那要多少錢才夠?一坪一億嘛?

我只能告訴你,平平都是農民她們在想的我也知道,多數的農民土地出產的稻作,僅能提供自身食用

其實真要硬來,直接搬出憲法中華民國土地為全體國民之共有直接徵收付錢還違憲了

吃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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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尊重他一下啦

而且他問的第一個問題我也蠻想問的

要付多少錢農民才肯繳土地?

挖阿災

搞不好有些人你給他多少他都不想搬

當然 這種有合理補常的情形下

他們的權利在這次事件裡該不該被犧牲

值得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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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話一下!!!

我倒覺得這次政府處理有點過度

徵收土地本身沒有錯 土地本來就是國家的 有重大建設必要還是要徵收

法律也規定以市價四成來當補償金 問題在於執行的人

法律是死的 但人是活的 是有思考 面對事情還是要懂得隨機應變 以事論事

任何開發一定有受益 也有受到損害 對於那些少數損益的人 不能事情過了就不管

除了得到一定補償 政府有責任去關心他們 雖說政府要照顧所有的子民市不大可能

但至少不要損害到他們的權益 因為徵不到地 就使用強硬的手段來破壞土地

又歸還回去 那些農民會怎麼想 沒有辦法耕作 要如何下去???

本僅代表本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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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我們繳的納稅錢去買地然後送給這些科技大廠

這是他們現在在做的事

要不然就是以四成價值買下來 再賣給建商

建商在開始炒地皮 然後塞紅包給官員

這些伎倆在台灣現在還在發生

而且還有污染的成本沒算進去

就算以地易地 汙染還是在發生 假如台灣施行像荷蘭的法律 台灣有7成的工廠都得關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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