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E‧ 10 發表於 May 9,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9, 2010 (已編輯) 那我不懂,你對死刑犯的想像都可以那麼美好,對我們這些不贊成廢死的人就把我們想的很偏激很暴力,究竟是誰偏激?我說了"某些"死刑犯,你可以再看清楚一點。我不歧視死刑犯,他們的罪行神人共憤,但是若一個殺人無數的死刑犯願意回頭,那將比其他任何做壞事的人回頭都更要彌足珍貴。廢死是可以也應該實行的,但你說的不管三七二十一,為免也太過"偏激"。你有考慮到受害人家屬的觀感嗎?你有想過那些無辜的死者嗎?你有想過死者死前經歷的痛苦嗎?感覺上你們好像只想做善事,卻拿別人的犧牲來彰顯自己的慈悲。你真讓人感到噁心,你內心有暴力的偏見,卻又害怕表達這點,你這種人很衰弱,一昧想當好人1.大家都很偏激,你們用群眾暴力反廢死也很偏激況且,我們的暴力來自於替少數人發願,你們的暴力來自於用群眾力量扼殺少數人,嗯,你一定覺得我這樣講很沒道理,因為你認為死刑犯就該死,你真暴力。2.受害者家屬裡面也有支持廢死的,別再概括被害者家屬的立場了3.如果要廢死,一定會牴觸某些人,所以你的意思是我們永遠都不能推動廢死,因為推動廢死就一定會辜負某些人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9, 2010 ,由 ‧EVE‧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ohn84 10 發表於 May 10,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0, 2010 我不知道你講這些鬼東西可以贏得辯論?根本就是狗屎一堆你講這些讓我感覺你很虛無,只是為反而反,不會是你核心所堅持的我猜哪天你有機會處於另外一種立場時,你一定很容易推翻掉你自己上述的東西,或者是敵視你現在所說的所以根本不需要回應你些什麼你輸了DEBATE 3比0 勝率100以前跟隊友切磋的時候,他們都很容易就會見笑又生氣.PS:那些都是些概念,如果你說虛無的話是你還沒辦法把握他~就好比你像是在說1+1=2好虛無,其實是你不懂啦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伊蘇雅斯克 10 發表於 May 10,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0, 2010 (已編輯) 1.這裡不是辯論版,請各位參考版規第二條之規定,自己想想看到底有無符合本版之精神.....2.版規已經增定:除與主題、討論有密切關連據外,不可單就個人人格、地位、階級等做討論與評價,違反者視為離題。未有詳細論述者亦同。所謂不可單就個人人格、地位、階級等做討論與評價,除了回複內容要與主題、討論有密切關連據外,其指責和批評的部份要和回複內容有關聯性,若無關聯性,而可將指責和批評的部份視之另一則獨立的內容,該指責和批評若涉及對個人人格、地位、階級做評價時,仍然該當該版規,其程度足以該當人身攻擊之程度者,適用人身攻擊之相關規定.....所以,如果還是有人在透過粗糙的心理分析在批評或指責他人,甚至是進行人身攻擊的話,刪除之,累犯者上報之.....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10, 2010 ,由 伊蘇雅斯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athy Green 10 發表於 May 10,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0, 2010 (已編輯) 你真讓人感到噁心,你內心有暴力的偏見,卻又害怕表達這點,你這種人很衰弱,一昧想當好人1.大家都很偏激,你們用群眾暴力反廢死也很偏激況且,我們的暴力來自於替少數人發願,你們的暴力來自於用群眾力量扼殺少數人,嗯,你一定覺得我這樣講很沒道理,因為你認為死刑犯就該死,你真暴力。2.受害者家屬裡面也有支持廢死的,別再概括被害者家屬的立場了3.如果要廢死,一定會牴觸某些人,所以你的意思是我們永遠都不能推動廢死,因為推動廢死就一定會辜負某些人口口聲聲說受害者家屬裡有支持廢死的,請問是多數還是一兩個。你又有什麼資格概括一兩人的意見套在所有人身上?!我看你的言論才令我想吐。廢死的人當中也有些人是很理性的,他們在希望推動廢死之餘,也同時會考慮到受害者家屬和社會接受度,所以他們雖然推動廢死,但一面也一再提出更多能夠做的更圓滿的配套措施,因為他們很清楚廢死能讓社會更美好,但同時也要顧慮到受害人的公理正義,受害者家屬的心情,也唯有這樣做才能更順利的推動廢死。才不會像你這樣盲目,也就是因為廢死的人當中有你們這種,自我中心、不負責任,覺得某種價值觀好,某種言論有道理就硬要所有人照你的想法去做,真是天真又任性。 在你心中,就只有贊成死刑、反對死刑兩種,卻不是在這其中尋找一個平衡點。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廢死就好,管他受害者家屬怎樣,管他民意如何 這就是從你口中說出來的鬼話,一面說管他受害者家屬怎樣,一面又拿受害者家屬來當擋箭牌,用他們來支持你的廢死,一面說管他民意如何,一面又訐譙民意不站在你們那邊,所以民意就是暴力暴力暴力暴力暴力暴力。如果我心裡有暴力的偏見,我想那至少我還盡量維持客觀不讓他表現出來。而你的暴力偏見卻一目了然的寫在你的言論上,酷斃了。永遠都不推動廢死?現在不就是在推動嗎,只是你認為體制的改革和價值觀是你說了別人就會吞進去嗎?移風易俗又不是兩三天的事,你這樣的想法才會成為推動廢死的絆腳石。才會讓那些不贊成廢死的人更不願意廢死,因為他們會害怕所有廢死的人都和你一樣。我很想很理性的來告訴你,可是看樣子你很情緒化,不可理喻到一個極點。說實話,你實在把我弄得很火大。----------------------------------------以下純粹回應這個人,而不是贊成廢死的人-----------------------------我很衰弱一味只想當好人?這時候不贊成廢死的人在你心中又變成好人了?你這種人才可憐,完全搞不清楚現實狀況,也不願去了解推動廢死的困難和需要解決的問題,你是為了保護人權,為了讓世界更美好才說要廢死,還是只是想當聖人。我想聖人的言論不會像你這樣。明知廢死會抵觸某些人,可是你卻只是想要硬性的推動,而不是去了解他們為什麼不願意廢死,或者找出配套措施和他們也能認同的價值觀,讓這些人能夠站在你這邊,和平圓滿的去推動一個制度的改革讓社會更美好。從你身上我只看到一大堆情緒性的言論,其他什麼鬼都沒有。至少我很實際,我不會像你或者某些人,說什麼如果我被殺我會原諒兇手什麼鳥的,講這種還沒發生的事情來顯的自己多善良慈悲胸襟寬廣,事情不是發生在你們身上的時候你們都可以講的雲淡風輕,死也不是死你們啦,對你們也沒差啦。如果被害者的家屬要求要兇手以死償命,你們就覺得被害者家屬很暴力。這次被判死刑的44人中,其中有一個,就是因為追求女生遭到拒絕,他就開車把那女生撞倒,然後砍了她176刀,脖子都快砍斷了。所以,如果被害人家屬要求將這個被判死刑的兇手槍斃,你就覺得被害者家屬很暴力。請問一下,兇手犯案的時候,你們人在哪裡?你們有跳出來說他這樣做不對這樣做很暴力什麼鬼的嗎?你選擇忽視這些血淋淋的凶殺案,然後焦點只放在法務部要槍斃死刑犯。我現在告訴你,法務部這樣做不叫殺人,因為這是經過法律審判的結果,他們只是負責執法,他們只是用現在的法律去還給家屬和社會一個公理正義。這些兇手對被害人開槍砍殺的時候,那個才叫做殺人。就像有些人被判決禠奪公權一樣,那是因為法律對他們所做的壞事審判的結果,你不能說法律剝奪他的權利。現在問題應該是,人權意識抬頭,所以我們應該要來修法,而修法會碰到的問題才是要解決的,你到底懂不懂?!不討論怎麼解決問題,只會在那邊要答案,你心中非黑即白的想法才真的有問題。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10, 2010 ,由 Cathy Green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May 10,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0, 2010 樓上如果我有不錯的論點宣稱反廢死的人都是暴民 而這個論點你駁不倒你會因此而認為自己是暴民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小咖 10 發表於 May 10,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0, 2010 樓上如果我有不錯的論點宣稱反廢死的人都是暴民 而這個論點你駁不倒你會因此而認為自己是暴民嗎?先提出來說說阿(笑)搞不好會真的有效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ohn84 10 發表於 May 10,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0, 2010 反正廢死是基於維護人權被害家屬的權利我們盡力補償,但不能愉悅人權的最低保障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VE‧ 10 發表於 May 11,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1, 2010 (已編輯) 你輸了DEBATE 3比0 勝率100以前跟隊友切磋的時候,他們都很容易就會見笑又生氣.PS:那些都是些概念,如果你說虛無的話是你還沒辦法把握他~就好比你像是在說1+1=2好虛無,其實是你不懂啦XD根本就沒人要跟你搞辯論,你在自high什麼,我根本就不是基於辯論那種鬼形式來發表想法也對你自我感覺良好、老師性質的態度感到無言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11, 2010 ,由 ‧EVE‧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VE‧ 10 發表於 May 11,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1, 2010 (已編輯) 口口聲聲說受害者家屬裡有支持廢死的,請問是多數還是一兩個。你又有什麼資格概括一兩人的意見套在所有人身上?!我看你的言論才令我想吐。廢死的人當中也有些人是很理性的,他們在希望推動廢死之餘,也同時會考慮到受害者家屬和社會接受度,所以他們雖然推動廢死,但一面也一再提出更多能夠做的更圓滿的配套措施,因為他們很清楚廢死能讓社會更美好,但同時也要顧慮到受害人的公理正義,受害者家屬的心情,也唯有這樣做才能更順利的推動廢死。才不會像你這樣盲目,也就是因為廢死的人當中有你們這種,自我中心、不負責任,覺得某種價值觀好,某種言論有道理就硬要所有人照你的想法去做,真是天真又任性。 在你心中,就只有贊成死刑、反對死刑兩種,卻不是在這其中尋找一個平衡點。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廢死就好,管他受害者家屬怎樣,管他民意如何 這就是從你口中說出來的鬼話,一面說管他受害者家屬怎樣,一面又拿受害者家屬來當擋箭牌,用他們來支持你的廢死,一面說管他民意如何,一面又訐譙民意不站在你們那邊,所以民意就是暴力暴力暴力暴力暴力暴力。如果我心裡有暴力的偏見,我想那至少我還盡量維持客觀不讓他表現出來。而你的暴力偏見卻一目了然的寫在你的言論上,酷斃了。永遠都不推動廢死?現在不就是在推動嗎,只是你認為體制的改革和價值觀是你說了別人就會吞進去嗎?移風易俗又不是兩三天的事,你這樣的想法才會成為推動廢死的絆腳石。才會讓那些不贊成廢死的人更不願意廢死,因為他們會害怕所有廢死的人都和你一樣。我很想很理性的來告訴你,可是看樣子你很情緒化,不可理喻到一個極點。說實話,你實在把我弄得很火大。----------------------------------------以下純粹回應這個人,而不是贊成廢死的人-----------------------------我很衰弱一味只想當好人?這時候不贊成廢死的人在你心中又變成好人了?你這種人才可憐,完全搞不清楚現實狀況,也不願去了解推動廢死的困難和需要解決的問題,你是為了保護人權,為了讓世界更美好才說要廢死,還是只是想當聖人。我想聖人的言論不會像你這樣。明知廢死會抵觸某些人,可是你卻只是想要硬性的推動,而不是去了解他們為什麼不願意廢死,或者找出配套措施和他們也能認同的價值觀,讓這些人能夠站在你這邊,和平圓滿的去推動一個制度的改革讓社會更美好。從你身上我只看到一大堆情緒性的言論,其他什麼鬼都沒有。至少我很實際,我不會像你或者某些人,說什麼如果我被殺我會原諒兇手什麼鳥的,講這種還沒發生的事情來顯的自己多善良慈悲胸襟寬廣,事情不是發生在你們身上的時候你們都可以講的雲淡風輕,死也不是死你們啦,對你們也沒差啦。如果被害者的家屬要求要兇手以死償命,你們就覺得被害者家屬很暴力。這次被判死刑的44人中,其中有一個,就是因為追求女生遭到拒絕,他就開車把那女生撞倒,然後砍了她176刀,脖子都快砍斷了。所以,如果被害人家屬要求將這個被判死刑的兇手槍斃,你就覺得被害者家屬很暴力。請問一下,兇手犯案的時候,你們人在哪裡?你們有跳出來說他這樣做不對這樣做很暴力什麼鬼的嗎?你選擇忽視這些血淋淋的凶殺案,然後焦點只放在法務部要槍斃死刑犯。我現在告訴你,法務部這樣做不叫殺人,因為這是經過法律審判的結果,他們只是負責執法,他們只是用現在的法律去還給家屬和社會一個公理正義。這些兇手對被害人開槍砍殺的時候,那個才叫做殺人。就像有些人被判決禠奪公權一樣,那是因為法律對他們所做的壞事審判的結果,你不能說法律剝奪他的權利。現在問題應該是,人權意識抬頭,所以我們應該要來修法,而修法會碰到的問題才是要解決的,你到底懂不懂?!不討論怎麼解決問題,只會在那邊要答案,你心中非黑即白的想法才真的有問題。1.世界上有一種人,很害怕被別人感覺自己邪惡,以為自己很善良,但卻又在種種行為當中透露出自己的邪惡,而且還沒有自覺。2.廢死的人,必然得承受罔顧某些被害者家屬的惡名,嗯,或者說,廢死的人應該要表現出很惋惜被害者家屬,一副「我也是逼不得已」的模樣,好讓他們心情好過些,然後繼續去廢死───縱使有很多被害者家屬希望加害人死掉。基於廢死者的困境,你提在多被害者家屬的痛苦也無濟於事,也沒有意義,因為廢死者終究必須廢死,廢死就必須罔顧某些不支持廢死的被害者家屬。3.我不care有人說我非黑即白,至少我通常不會讓事情因為想太多而作廢,況且我不認為我的非黑即白不好,頂多不夠禮貌,但我願意承受惡名,也早就設想到這是必須承受的。4.很暴力阿,而且你們很怕沾染這種名聲,縱使你們有千百個理由想開脫。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11, 2010 ,由 ‧EVE‧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May 11,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1, 2010 先提出來說說阿(笑)搞不好會真的有效這篇討論前幾頁的東西其實我有足夠的理由相信大部分的人攻防做不到這樣的程度我猜你也做不到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athy Green 10 發表於 May 11,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1, 2010 樓上如果我有不錯的論點宣稱反廢死的人都是暴民 而這個論點你駁不倒你會因此而認為自己是暴民嗎?也許你可以和某位愛辯論的一起去辯論版玩!但是,請記清楚一點,這不是辯論版!!!!!!!!!!!!!!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ohn84 10 發表於 May 11,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1, 2010 根本就沒人要跟你搞辯論,你在自high什麼,我根本就不是基於辯論那種鬼形式來發表想法也對你自我感覺良好、老師性質的態度感到無言如果一個人支持推動或反對某事物的理由夠強勁,就算我是個小小辯士,事實依舊勝於雄辯.辯論頂多條理清晰,更不會落入敵方陷阱,也比較容易看出對方說法破綻.如此而已.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ohn84 10 發表於 May 11,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1, 2010 也許你可以和某位愛辯論的一起去辯論版玩!但是,請記清楚一點,這不是辯論版!!!!!!!!!!!!!!又沒辯論,根本就是討論,不然你說說,辯論和討論差在哪裡?除非你要自己發表言論自high,有交集的討論和辯論差在哪裡?何況我們這樣講跟正規辯論差很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athy Green 10 發表於 May 11,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1, 2010 1.世界上有一種人,很害怕被別人感覺自己邪惡,以為自己很善良,但卻又在種種行為當中透露出自己的邪惡,而且還沒有自覺。2.廢死的人,必然得承受罔顧某些被害者家屬的惡名,嗯,或者說,廢死的人應該要表現出很惋惜被害者家屬,一副「我也是逼不得已」的模樣,好讓他們心情好過些,然後繼續去廢死───縱使有很多被害者家屬希望加害人死掉。基於廢死者的困境,你提在多被害者家屬的痛苦也無濟於事,也沒有意義,因為廢死者終究必須廢死,廢死就必須罔顧某些不支持廢死的被害者家屬。3.我不care有人說我非黑即白,至少我通常不會讓事情因為想太多而作廢,況且我不認為我的非黑即白不好,頂多不夠禮貌,但我願意承受惡名,也早就設想到這是必須承受的。4.很暴力阿,而且你們很怕沾染這種名聲,縱使你們有千百個理由想開脫。1.世界上也有一種人,那就是對自己為了做好事而承擔大家的罵名這樣的行為自以為很驕傲,一邊說別人邪惡,卻忘記自己這樣的想法也很邪惡。2.你把廢死的人說的很虛偽,拜託,雖然他們和我立場不太相同,但也請不要把大家都想的跟你一樣。還有,一個沒遭受苦痛的人,認為別人的苦痛沒有意義,這樣的人來推動廢死很沒有說服力。3.如果不多想,那腦袋長來幹麻?!4.在現階段不贊成廢死的人很暴力?其實只是因為他們不照你的想法做事。真悲哀。順便告訴你一點,性惡性善見仁見智,但你對殺過人的死刑犯就有人性美好的想像,對不贊成你想法的就說人家很邪惡很暴力,其實你這樣的想法比什麼都更暴力。再來,我們不需要找什麼理由開脫,真正在意自己名聲的多半是贊成廢死的人,特別是像你這樣的人,你們是希望人家說你們人性本善還是犧牲小我完成大我,這我是不知道啦,我們只是就常理去看待這些事情,像你們那聖人般的胸懷太不食人間煙火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VE‧ 10 發表於 May 11,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1, 2010 (已編輯) 1.世界上也有一種人,那就是對自己為了做好事而承擔大家的罵名這樣的行為自以為很驕傲,一邊說別人邪惡,卻忘記自己這樣的想法也很邪惡。2.你把廢死的人說的很虛偽,拜託,雖然他們和我立場不太相同,但也請不要把大家都想的跟你一樣。還有,一個沒遭受苦痛的人,認為別人的苦痛沒有意義,這樣的人來推動廢死很沒有說服力。3.如果不多想,那腦袋長來幹麻?!4.在現階段不贊成廢死的人很暴力?其實只是因為他們不照你的想法做事。真悲哀。1.你並沒有否認我對你所講的,但我完全不在乎你1裡面所講的2.我沒有虛偽化廢死的人,而且我覺得你說這些話=希望廢死的人表現出痛苦有同理心的模樣,才可以廢死,也就是說你其實主張只要滿足政治性質的道德需求,就可以繼續廢死。3.但想太多垃圾東西也不是什麼好現象4.你不也是這樣?你並沒有花時間搞懂我所想的,你也只是單純的因為反而反,但我很清楚你的主張,那是我高1的時候會提出的論調。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11, 2010 ,由 ‧EVE‧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athy Green 10 發表於 May 11,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1, 2010 對一個人的想法實在感到不以為然的時候,我想不需要否認他說的什麼鳥,那很多餘。希望廢死的人表現出痛苦有同理心的模樣,才可以廢死,也就是說你其實主張只要滿足政治性質的道德需求,就可以繼續廢死。我只能說你真是個坦白的人,這句話完全呈現出你心裡的想法,也印證了我說的,你確實把那些有同理心在推動廢死的人想的很虛偽,那我不知道你對人性美好的想像是個笑話還是什麼,可能你對政治太敏感吧,你居然可以從一個單純的社會議題扯到政治去,我真的是很無言......從一開始就沒說清楚自己到底為了什麼希望廢除死刑,只說不管三七二十一管受害人家屬管民意什麼鳥的,誰清楚啊?為反而反之說很荒謬,我不知道那從哪來的,你高一提什麼主張我不太在乎,只是你似乎越活越回去了。還是那句話。廢死表示法律進步了,進入了一個新的里程碑,但前提是,法律要能因地制宜,如果目前這個國家大多數人都還不能接受廢死,那就表示現在還不是廢除死刑的時候。廢死的環境是需要時間來改變的。其餘的我懶的嘴砲。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VE‧ 10 發表於 May 11,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1, 2010 (已編輯) 對一個人的想法實在感到不以為然的時候,我想不需要否認他說的什麼鳥,那很多餘。希望廢死的人表現出痛苦有同理心的模樣,才可以廢死,也就是說你其實主張只要滿足政治性質的道德需求,就可以繼續廢死。我只能說你真是個坦白的人,這句話完全呈現出你心裡的想法,也印證了我說的,你確實把那些有同理心在推動廢死的人想的很虛偽,那我不知道你對人性美好的想像是個笑話還是什麼,可能你對政治太敏感吧,你居然可以從一個單純的社會議題扯到政治去,我真的是很無言......從一開始就沒說清楚自己到底為了什麼希望廢除死刑,只說不管三七二十一管受害人家屬管民意什麼鳥的,誰清楚啊?為反而反之說很荒謬,我不知道那從哪來的,你高一提什麼主張我不太在乎,只是你似乎越活越回去了。還是那句話。廢死表示法律進步了,進入了一個新的里程碑,但前提是,法律要能因地制宜,如果目前這個國家大多數人都還不能接受廢死,那就表示現在還不是廢除死刑的時候。廢死的環境是需要時間來改變的。其餘的我懶的嘴砲。你根本就完全忽視我所講的重點,只顧自己(更糟糕的是你連你自己主張過什麼都忘了),你在搞什麼,很差勁,你完全是矇著眼睛跟我講話,拜託請仔細看過我所講的在回應。1.我從頭到尾都沒有明確指涉廢死的人都是虛偽的,我不知道你到底從哪裡得知這點?你該不會把我打的比方、以及我本身的態度與我對「廢死者是怎樣的人」混淆了吧?2.天真無邪、善惡分明的白痴才會認為廢死議題跟政治無關,實際上之前總總跡象顯示完全有關。3.你的確沒有明確表示要廢除死刑,但你有稍微描述廢除死刑的先決條件(都只是一些道德上虛浮的訴求),而且我對你所做的回應也不是建立在認為你是廢死主義者的基礎上,你該不會連你自己做了些什麼都忘了吧?4.也許你會在另外一個場合,批評國家法律不應該只滿足大多數人的道德觀感。你會嗎?(你這種人沒出社會......天真無邪的人阿,我很清楚)5.一個只有國中畢業、無所事事的中年男子照樣可以在跟朋友打屁時批評政府「要有配套措施」、「要因地制宜」之類籠統、毫無建設的內容,講出這幾個字多麼簡單。6.廢死的人,必然得承受罔顧某些被害者家屬的惡名,嗯,或者說,廢死的人應該要表現出很惋惜被害者家屬,一副「我也是逼不得已」的模樣,好讓他們心情好過些,然後繼續去廢死───縱使有很多被害者家屬希望加害人死掉。基於廢死者的困境,你提在多被害者家屬的痛苦也無濟於事,也沒有意義,因為廢死者終究必須廢死,廢死就必須罔顧某些不支持廢死的被害者家屬。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11, 2010 ,由 ‧EVE‧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小咖 10 發表於 May 11,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1, 2010 這篇討論前幾頁的東西其實我有足夠的理由相信大部分的人攻防做不到這樣的程度我猜你也做不到所以我想看看因為我很好奇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ohn84 10 發表於 May 11,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1, 2010 有些東西又不見得拋出來你們會知道一來一往的討論沒有到那個程度,到時候又要別人重新帶一次討論只會覺得很累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VE‧ 10 發表於 May 1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2, 2010 有些東西又不見得拋出來你們會知道一來一往的討論沒有到那個程度,到時候又要別人重新帶一次討論只會覺得很累你怎麼被永久封鎖帳號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訪客 huangxuanzhong 發表於 May 1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2, 2010 謝謝大家關心我的確是因為多重帳號被封鎖原因是我高一高二時不懂,就開一個帳號密碼不滿意,就開第二個,第二個名稱不滿意,就開第三個,然後都不知道深藍不可以多重註冊XD孩子們,我回來了,準備來"討論"吧~我開這個帳號有得到管理員恩准感恩阿ORZ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訪客 huangxuanzhong 發表於 May 1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2, 2010 所以哪個是分身阿??好像只有他一個帳號被鎖呀我會影分身術XD有沒有人要上陣討論死刑,除了咖啡男孩和板主以外都歡迎討論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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