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fr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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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發表由 bvfrew

  1. 繁体字是中国文化的精髓

    而文字简化只能说是通讯手段上的一种变革

    快捷与简单

    就好像为什么英文会在世界通用

    而不是语法跟发音相对要难的法语

    英文的通用跟他的殖民地廣佈全球有關係吧

    雖然他跟法語相較之下是較易學習,

    但是跟流通似乎扯不上關係,

    =

    若如你所說,簡體字是為了通訊方便而生的產物,

    在網路尚不普及前的確不失為一種方法,

    以目前的通訊發展來說,用繁體字通訊並不會比較慢,

    但是現況是用簡體字的人的確比用繁體字的人多^o)

  2. 要是改成你們理想中的教育模式...

    我想很多人會死....

    國家會垮台...

    為什麼更改制度會導致"很多人"死亡?

    如果真的會有人付出生命的代價,那他們是為了什麼而死?

    理想中的教育模式並不是隨興的一個想法,當我們體認到有這樣的一個問題,會去找到問題的癥結,試著去找到解決的方法,而不是唉聲嘆氣,自怨自艾

  3. 你可以第一天就耍白痴,

    大家穿制服你穿運動服去阿...

    (在下就常常幹這種蠢事)

    呵呵,

    這下你一定就出名了。

    想出名請找別條路,因為教官只會唸你,不會大聲唸出你的名字:P

    新生的話教官都會心平氣和的跟你教誨一下,

    老鳥的話大概會被罵到臭頭XD

    想要當藏鏡人建議還是穿制服去,除非你想發光發熱(H)

  4. 是沒錯呀!!!

    所以正要思索這個問題...

    但是我卻有種想法:"如果唱片銷路很好,所有錢都被他賺去"感覺好像會造成某種不公平之類的...

    是否可研擬,唱片銷售量達到多少時,就可以開放部分著作權呀...???

    著作權法第一條規定:「為保障著作權人著作權益,調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國家文化發展,特制定本法」。

    現行的著作權法其實就是維護著作權人的利益,因為著作權人的心血與智慧結晶,是可以使大眾受益的,所以才需要立法保護,

    同理,唱片製作其中著作權人所耗費的成本心血是受到法律保護的,

    但你所質疑的"如果唱片銷路很好,所有錢都被他賺去"所造成的不公平,

    應該是牽扯到唱片公司與著作權人的利益關係,

    目前手邊資料仍不足,希望可以從法律的角度去看你的想法,若有錯誤請不吝指正(H)

  5. 假如依此,唱片公司不是越熱賣越窮了。其實是因為唱片公司花了過份的資源,在包裝行

    銷方面,而這些包裝又沒有足夠的吸引力讓歌迷非買不可,而在各類媒體的廣告轟炸更是

    盡佔了幾乎半片唱片的價格。

    假如歌手將自己的專輯簡化到只有塑膠盒、封面及CD的話,把售價降低,讓自己的歌以

    最短的速度傳開。再讓其他廠商相中其人氣,進而與其合作來增加收益,豈不是皆大歡喜。

    只可惜阿,

    唱片公司是貪婪的,

    贊助廠商是現實的,

    廣大民眾是善變的。

    痾...我看不太出來這篇回覆跟法律討論有哪裡扯上關係...可否指教一二?

  6. 主要是在回應7樓的兄台xd

    分數的設計本來是給自己看的,

    讓自己了解自己的程度,

    曾幾何時居然變成了一種指標?

    沒有達到多少就是完蛋、

    就要當,多麼悲哀:|

    確實,人人的摯愛與強項都不一定相同,

    但今天處在這個功利社會的環境之下,

    試問這些理想何在?

    用完蛋形容有點誇張吧...= ="

    只是因為達不到公定的學習目標,並不代表你在這門科目上的完全失敗,還是有很多補救教學可以補足在這方面不足的知識,

    當然,如果只是來混文憑的不在此限,

  7. 我們的教育,基本上是不足以培育一個人的,有人會說:「但是我們都還活得好好的阿。」當然活得好好的,重點不在於你能不能「活著」,而是你是否能學到一個人在社會中生存該有的知識與能力;而目前的教育多了些什麼?又少了些什麼?這點是值得探討的。缺的部分,例如我們不能任由每個家庭狀況(單親、貧富、親子關係)不同亦或是社會環境(城鄉差距)不同,而帶來不同的教育「機會」(一個人該不該有教養?然而許多老師確認為教養應該是家庭教育該承擔的部分;我們如何去期待每個人都能有良好的人際關係、團體生活的能力,然而這卻是需要任由孩子們的個性自己去承擔?我想有半數老師是不願意在這方面主動拉學生一把的,畢竟這很麻煩,也不是老師的絕對職責,更不是學校的教材內容!)我甚至可以說,許多社會問題都是因為這樣的「機會」差異而產生的!!(看看中輟生的家庭,往往都有著特殊的家庭背景,像是經濟問題造成必須翹課打工養活全家大小,亦或是有著複雜的人際來往,然而這都只是一小部分而已。)

    上面應該是為了解決人本教育的問題中家庭教育與學習的關係

    而多的部分,根本是浪費學生的精力與時間,就算是配合升學的需求原則,也是多太多太多了!!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國文,如果我要唸理工科,為什麼我需要學會這麼多的文言文?今年大學學測的國文題目差點把李家同教授嚇死,他也只能拿到二、三十分的分數,李教授在2006/1/24的聯合報寫道:「我雖然國文程度不是很好,但也不差,絕對可以應付工作和學習上的需要!」對,很多科目都一樣,我想念政治系或社會學,我學三角函數幹嘛?我記得我問過數學老師這個問題,他回答了一個很妙的答案:「學這些的目的不見得是要你拿來用的,而是讓你培養思考與邏輯。」前陣子我在深藍學生論壇看到關於文言文與白話文比例的爭論(杜正勝部長與詩人余光中先生的新聞),我寫了一篇論述:

    「學習思考與邏輯能力?」我這麼質疑老師:「我不認為數學家會比哲學家聰明,然而聰明的哲學家在社會學上也是毫無用武之地,因為社會學是需要解決問題的能力,而不是思考、論證問題的過程。」我可能說得武斷些,但我仍然需要傳達一個概念:「數學就算可以幫助思考與邏輯,然而我們還是可以透過其他的學習來達成!」如果我透過我有興趣的領域來學習邏輯能力,不但效果好,而且還能學以致用(我學政治學,看政治哲學導論,我提升思考能力,而且還順便學了政治,而不是由數學來提供這種訓練,更何況我數學並不好)。

    黃永宏先生(新政主義創辦人)對「教育目的」的見解有很棒的論述:

    我們嘗試建構一個全新的體制來實現這個教育目的,而且這些建構也意外地解決了許多目前教育的問題。

    要論述教育問題需要花很長的篇幅,這部分暫時先跳過(基本上這些問題在台灣也經過很長時間的探討,所以我想也不必多加贅述),我直接解釋新的體制:「學術教育與技職教育分流」。

    最近剛逝世的管理學大師-彼得.杜拉克曾經在他的書中提過一個觀念:「教育與職業是兩回事!!」他所要表達的是,我們不能將職業教育寄託在正規教育的延續上,職業本身是另外一回事,而正規教育對一個人而言是很重要的,這剛好符合「以人為本」的教育觀。

    台灣的教育幾乎都是以職業為依歸,不管是走向技職的或是大學體系的都是如此,然而這樣的分流是承接在國中之後,這也是很有問題的地方。如果我們將職業體系完全切割開來會怎麼樣呢(也就是另成一套系統)?它的角色變成類似「職業訓練所」,而大學、研究所將會成為完整的學術研究殿堂,而非就業文憑的供應商。

    教育的目的問題,以及教育後的就業問題,另外也引出另外一個問題

    就是學術與技職體系的問題,

    這裡論述起來有些麻煩,因為這還牽扯到內部的教育體制,我直接轉用高三寫的一篇小論文部分內容來闡述這裡的觀點:

    第一,把學校教育與職業教育「完全分流」。教育跟職業本來就不應該扯上關係(當然,除非該職業是當教授或研究學者之類的,就會有一些必要的關聯),現在升學主義旺盛,有一部分原因就是「文憑」所帶來的「就業價值」,而加上許多人學非所用,導至目前的教育變成是一種「資源的浪費」。當然這個「分流」還必須將「職業教育」與「證照制度」結合,這樣分流才有意義。

    而這個分流的意思是什麼?這跟目前的教育體系將高中、高職分流可不一樣。舉例來說,就是我們可以有會計系,但是他不是用來產生會計師!它是用來研究會計制度的發展,產生專家學者的搖籃的。那麼會計師呢?就是由職業教育來提供相關的課程教育,以及配合證照的考試來取得資格(部分內容也可以兼修)。當然,這個教育建立的重點在於如何去設計整個體系的運作及課程安排的內容,這個部分接下來會提到。

    我的想法是,一個學生讀完了國中,可以選擇高中繼續就讀(當然,若是九年國教就必須有考試機制,而十二年國教可以直升),或者是就此結束學術性求學生涯,不管有沒有讀高中,在國中畢業後的「任何階段」(比如像高中時期、大學時期、甚至是已經是社會工作者),隨時都可以進入職業教育體系進行受教,也就是說,現在我雖然在讀高中,但我視我自己的能力(想參加就參加,它並不是你一定非得馬上學的東西,我也可以等到大學以後再修),我假日有空,我就去學習職業教育學程(當然這個學程有分等級以及族群,比如說某科職業教育有分成初階、中階、高階,或者是A、B、C、D、E級;而族群分類是因應時間上的安排,比如像專門提供給高中生的職業教育課程是排在一般假日或寒、暑假,但教學內容上與其他族群並無差異)。

    所以在這個體制之下,讀高中、考大學,變成是真正「為自己學習」(也就是變成個人的事),而不是為了工作。而若要從事某職業,就透過職業教育來進修,進而考相關證照(而這個證照並不是像目前什麼XX系演變成XX證照那樣籠統,而是向下細分。比如現在每個科系都會有許多門課,而每門課就是獨立成一個證照。社會上企業主徵選人才,就是指定需要哪些證照及其等級,當然,政府還必須廣招各家企業、工會,研討我們需要哪些證照,每年修訂,每年來測驗,甚至改變研習課程,或者根本改變科系。

    而這個制度設計在於要將「職業教育」完全拉開教育部門的規劃之下,也就是另成一個系統,這個體系不再是被刻意分配,而是大家在學術教育以外,必須再修的另一種教育(當然,除非是要當教授或學者之類的)。

    第二,開放學校自由競爭。這是一種讓每個學校能意識到「品質的提升,才會有好的學生」,以目前的狀況來看,現在教育部的經費補助措施,是根據每個大學本身的「績效」(類似某種排名)來決定補助金額的多寡(這是學校教育資源的來源),而我個人是認為這個做法不妥當,畢竟這會產生「正反饋效應」(與「正回饋」意思相同,指的是「正向加成效果」),舉台大而言,教育部這個制度會使台大教育資源越來越多,而資源越來越多的同時,它的研究成果也就會越來越可能更好而產生「績效」,又再度得到優渥的經費補助;而相對於本來就缺乏教育資源,而研究素質不是很高的學校就會越來越居劣勢(研究素質提升有一大部分是來自於教育資源),而導致明星學校越來越明顯。

    當然,要開放學校自由競爭不單只是政府退居監督的角色,而是課程規劃自由化!這才是重點,讓每個學校展現出自己的特色來吸引學生,學校有自主權來安排自己的課程,這是什麼意思?也就是我是校長,我可以將系所合併,或者獨自創立另一種特別的系(這只是舉例),另外學校可以也可以尋找企業合作(包含企業也可以補助學校學術研究資金,如微軟在中國清華大學所設的講座課,一出手就是幾十億美金。所以他們的研究就越發達!然而在台灣還有其他因素影響著企業參與的想法,因為政府不鼓勵,民間捐款給教育單位只能折抵20%的稅金,所以企業大方不起來),企業可以只支持一個系,當作他的研發部門,也可以學補習班跟學校拆帳,也可以招募新進員工,端看學校本身如何去設計,法令的鬆綁、開放競爭,才會讓教育資源充分落實;讓社會及企業參與,我們的教育才能更貼近現實。而政府經費補助的部分,我想在一開始先採取平分的方式,然後等待新制度運作成熟後,再進行適當的績效調配,應該建立一個互助機制,在好大學正反饋的同時,較差的大學保持『小額正反饋』(註六),在學校需要學生的情況下,自然會也有一定的競爭動力。

    在這樣的體制之下,也就是「不採取計畫式經濟的概念」,對於不同領域人才比例飄浮不定的問題要怎麼辦(畢竟社會需求並不是隨著人才產生比例而改變,當然我在這裡指的是大方向的人才比例,也就是技職人才與學術人才的比例)?我是認為它會自然流動。簡單來說,當某個領域滿了之後,被擠掉(或淘汰)的人自然會往另一個方向發展(也就是人才分配計畫交給自由市場機制處理),所以不用擔心比例不定的問題,要擔心的是國家的產業結構以及就業機會是否與求業人口相當。

    學術教育的部分,也是採取與職業教育相同的方式,讓科目細分、提供更完善的領域,並且作出等級與分類,數學不再只是數學,而是由許多單元分門教學並排設等級,可以依照自己的需求與能力來選擇與排定所學的順序與內容,學習能力強的人可以不斷晉級,而學習能力差的可以慢慢學,或是換個類別,以後再慢慢研究(如我現在學不會三角函數,我先放著,然後先學沒有承接性的代數,以後再回來學三角)。這些都是可以透過設計來達成的。這樣一來,我們絕對可以發現每個學生在自己感到興趣與專長的科目表現上,甚至可以超越現在的相關科系大學生,而不是浪費時間在完全用不到、沒興趣、或是表現不佳的科目上打轉,然而後者就是現在台灣的教育型態,其實已經犧牲了許許多多的人才。

    然而這樣的設計會遭遇到一些問題,「如果有人完全學不會、找不到自己的專長、興趣怎麼辦?」或許這麼說,這些人往往在目前這個體制中就已經是被犧牲的,而且有部分的人甚至永無翻身的機會(如上了高中卻考不上大學的人,除非他重新讀職校一年級,不然即使上了科技大學或是專科學校,也很難跟上別人的進度,底子本身就不同了)。但是我所倡導的體制,卻依舊還有另外一條路:「職業教育」。或許這麼說,現在的體制也是可以將成績表現不好的人分流到職業教育體系,然而我們不能確保「那個關鍵分流時期」是否來得太早或不恰當?人的一生有起有落,興趣也隨時會因機遇而改變(我自己切身體會過這個狀況),當我被分流到職業體系,哪一天我的智力提高了,亦或是興趣改變了,但我很難可以順利轉換跑道,甚至我更不能兩個跑道都想邁向終點,雖然現實上或許有機會,然而我相信那必須突破許多障礙才能達成。或許用高中生來說更貼切,上了高中的人一定是為了上大學才讀高中的(因為台灣教育將高中視為大學的跳板),但如果成績表現不好的高中生該怎麼辦呢?廣設大學或許解決了這個問題,但是可以看到的是所謂「後段」的大學在職場上是不吃香的,如果有機會,很多人可能寧可轉換到職業學校。現在的教育的確有提供互相轉換的機制,但都是階段性的,無法同時並進,高中生上科技大學或專科學校我相信在課業上是很難跟得上的,這也是很大的問題。

    我所倡導的方式可以算是並進的教育,互不關聯、毫無關係,職業教育人人都能唸,而且隨時都能唸,它提供人們謀生的基本技能。學術教育是則另一回事,是人追求知識、充實自我的管道。這點是與目前體制最大的差異所在。

    探討技職體制與學術體制間的問題

    再來是所謂的義務教育,義務教育無法完全採取相同的方式來執行,但我認為分設、細分種類與等級是應該納入義務教育的範疇,人的智力成長不一,用淘汰與懲罰(體罰、記過、用分數制裁)來要求一致的行為非常不可取。而義務教育的課程應該重新規劃,目前的課程都太過一相情願,「義務」目的為何?我們應該重新審視這個部分的教材內容與科目,至少在這個階段應該達到「培養一個人」的基本目的才是。

    寫到義務教育的問題,並回到一開始所提的核心價值:"人本教育"

    (有錯歡迎更正(H))

  8. 嗯,因為我沒有把教育問題列出來,然後就直接打了解決方法。

    所以我希望有人能反推回去,這些東西是想解決哪些教育問題?

    你可以把這篇文章想像成一個新產生的國家正在設計一套教育體制。xd

    要不要考慮分類一下題目然後個別開討論串?

    我覺得會很熱鬧的(H)

  9. 不過基於國際情勢的壓迫下,我認為不會有人在評估風險後,

    仍然採取理論正確的行為去修改憲法本文,

    原因在於歷史包袱及政治生態的雙重壓力,

    今天假設有某利益團體,政黨,法人,有能力去影響政府決策,

    而且這個影響面對人民是有正面助益的,

    那我建議理論面可以做下列修改,

    :第一是人數的問題,

    若採用美國的參眾兩院制,我想人數會過多!!!

    照台灣目前的情況我覺得要分兩院有些不妥,首先就是我們的人口,

    以及國情,我們的人口數大約等於一個德州的人口數,我們的政務還沒有繁瑣到需要4百多位委員替我們喉舌,為我們監督,

    反而這是一筆為數可觀的費用,國會的分級制度精緻化似乎好些,

    =

    人民擁有修憲提案權這點,是不是需要再安排一些配套措施?

    我認為安排公聽會是一個不錯的措施之一,

    =

    最後補充自己的想法:

    憲法實在是不應該過度頻繁的修改,但是該改的時候絕對不可以延冗,

  10. 既然你推薦書

    那我就推薦電影

    名子叫”驅魔”

    魔這部電影,講的是一個女孩被魔鬼附身,常常身體突然被魔鬼控制,體態扭曲。原本女孩找了精神科醫師治療,但卻沒有效果。女孩自己知道是被魔鬼附身。女孩的父母找了當地的神父,進行驅魔儀式。但驅魔儀式失敗,惡魔不肯離去,而女孩也拒絕再度驅魔,但也無法進食,最後在遍體鱗傷、過度飢餓的情況下死去。

    當地警察逮捕了神父。由於女孩的身心狀況全權委託給神父,檢察官認為神父應該替女孩強迫灌食,且應該為她找醫生治療,而不是進行驅魔儀式後放著等死。檢察官任為神父構成業務過失致人於死,提出公訴。

    這部片其實是一部法庭電影。天主教廷替這位神父聘請了一位女律師,讓這位女律師擔任辯護人。女律師在辯護過程中,似乎也被魔鬼的協惡勢力騷擾。女律師在聽完檢察官所提證人證物之後,才決定出辯護策略。她不傾向在醫學角度上與檢察官爭執,而選擇在法庭上證明,女孩確實被魔鬼附身,而神父乃是根據女孩意願替其驅魔。甚至,之所以會驅魔失敗,完全是因為女孩一開始曾經接受醫生治療,吃了抑制大腦活動的藥物,在藥效未消之際,女孩沒有足夠的自由意志將體內的魔鬼趕出去。

    這部片是根據真人真事改編,想在法庭中證明魔鬼的存在、證明驅魔儀式真的有用、證明驅魔儀式失敗是因為現代醫學介入…等,都是非常具有爭議性的。無獨有偶,台灣其實也上演過同樣的戲碼。宋七力是否詐財、是否用假照片騙人等?最後台灣的法官宣判宋七力無罪,宋七力現在又回到電視上宣傳他的發光理論。法官為何會宣判宋七力無罪呢?法官似乎認為,法庭沒有權力決定是否真的有神力的存在,故而無法認定宋七力真的有詐騙行為。

    該片中有二個有趣的法律問題。一、一般英美刑事訴訟流程應該是檢方和辯方先進行開庭陳述,然後由檢方提出證人、證物,然後換辯方提出證人、證物。最後再由雙方進行結辯陳述。不過在這部片中,女辯護律師在聽完檢方的開庭陳述後,居然可以選擇不做開庭陳述,而決定在聽完檢察官提出檢方的證物、證人之後,才進行開庭陳述。

    二、女辯護律師的結辯陳述中,提到所謂的「無合理懷疑」,亦即在英美刑事訴訟程序中,原告必須證明被告確實有犯罪,且根據相關證據罪證確鑿,「無合理地懷疑」。但女辯護律師希望說服陪審團,以本案目前發現的證據來看,陪審團應該有合理地懷疑,神父是無辜的,是真的可能有魔鬼存在的。台灣法學界對舉證責任的討論,目前還是很混亂,到底舉證責任該如何分配?證明程度又該多高?法官的心證是否真會被教科書上所講的證明程度的要求而影響?

    您這篇文章應該是轉載自楊智傑先生的文章吧?0_o

    剛剛看到就覺得有些眼熟,而且你又沒有加註轉載處...

    還是您就是楊智傑先生!!!???

  11. 恩....

    其實,

    你去圖書館大樓的5樓,

    廁所旁邊有3個窗戶,

    最右邊的那個,

    可以跨過去也可以跨回來,

    是真的,

    今天掃地時間,

    我們班就有人試過了。

    (結果他被我鎖在窗戶外面也就是屋頂,

    呵呵呵呵~奸笑)

    他是在問體育館地下室怎麼下去一 一

    我記得體育館地下室好像要走樓梯下去,

    另外一個地方是從行政大樓地下停車場那邊過去XD

    (噓...)

  12. 如題

    遺失物品→一個皮夾

    遺失原因→我不小心掉的、被A走、

    被誤認成別人的被帶走,或是....?

    物品外觀→黑色的,上面有一個V的標誌,

    感覺成熟有勁,具男性魅力

    物品內容→2500左右的現金,一張5塊歐元(約台幣200元)

    ,幾張卡,我的證件,一張安以軒的照片,

    她是我的偶像......

    遺失地點→不明,在學校的機率為80%家裡5%外面10%

    遺失時間→距今已有16天,約2個多禮拜,

    7/27下午遺失,7/28早上發現不見

    ---------------------------------------------------

    *其實,早該詢問,無緣由的遺忘‧‧

    **如果有發現疑似此物品,請洽詢↓

    202班---阿翔

    多謝合作

    噗202阿翔耶!!!!

    我是阿福 你們真的都有聽我的話來深藍

    我好開心:E

    至於你的皮夾嘛...我補考的時候也掉了一次="=

    記得先去把證件掛失補辦!!!

    然後去問校警,教官室,!!!

    一定要記得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