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逼居熊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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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發表由 嘎逼居熊熊

  1. 單用錢可以解決得問題 是世上最好處裡的問題

    勞資問題也是同樣的道理

    老闆不給你合理的薪水 壓榨勞工 是現象

    那原因是? 他有什麼理由讓他得以這樣

    我們常說員工是企業的螺絲釘 很重要

    但壞了可以在換.......

    這就是事實 員工的能力若不是公司獲利的關鍵 而且非獨一無二

    我若是雇主 你不要做 我也會再找其他人 何必遷就你們?

    你說的沒錯

    能力是否足夠勝任這份工作的確是老闆重視的

    但其實

    員工的能力若不是公司獲利的關鍵 而且非獨一無二

    我若是雇主 你不要做 我也會再找其他人 何必遷就你們?

    這一句話大有問題...

    不為什麼,就是因為這裡是台灣

    我再舉個例子

    台大資工所畢業,在國內知名公司當工程師

    一開始進去掛名助理工程師,公司說擔任助理工程師期間算試用期

    薪水30K含勞保,上下班打卡,加班有加班費,這段時間上下班還算正常

    偶爾加班,但是次數不多

    一年半後結束試用期,(沒錯,你沒看錯,是一年半)升職為正式工程師,開始過著爆肝的生活

    薪水增加為35K含勞保,上下班打卡,平均一個星期加班四次,加班前兩小時有加班費

    (加班兩小時強制打卡,沒做完的工作帶回家做留在公司做的話不算加班,因為是自願留在公司)

    過了半年,因為上面有高級工程師離職,所以很幸運的被升職

    薪水增加為40K,上班打卡下班責任制(沒有加班費)

    可是成為高級工程師以後,每天早上7點進公司,晚上10點回家繼續工作到凌晨一兩點

    周休二日,不過隔周六要輪班,就算放假也要24小時ON CALL

    該部門原本有10個高級工程師,不過公司精簡人力,裁了6個,剩下4個人做10個人份的工作

    2009年適逢全球經濟風暴,公司獲利比上一季減少15%(還是有賺錢)

    全體職員要共體時艱,所以減薪5K,每個月剩下35K

    今年經濟復甦有感,公司很大方的加薪1.5K

    職員不滿,要求公司釋出誠意,加薪不多沒關係,起碼要給加班費

    老闆回嗆,又不是沒加薪,你不做底下還有很多人等著升職

    因為家裡有小孩要養、房貸要繳只好硬著頭皮繼續做下去

    直到今年初身體不堪負荷而離職

    請問

    下列選項何者適合用來形容例子中工程師

    A.爛草莓,都已經加薪了還敢要求加班費

    B.老闆沒良心,把人當奴隸

    ----

    例子中的這個人是我舅舅

    他在今年做身體健康檢查驗出胃潰瘍、肝癌還有一堆數不完的毛病

    醫生診斷的原因是

    長期過勞

    不管有什麼原因

    老闆不給員工合理薪資還有過長的工時來壓榨員工就是犯法

    管你公司獲利還是賠錢,這是老闆該負的責任

    不是員工,員工只負責做好老闆交代的工作

    員工從來就不是老闆獲利的關鍵

    世界上除了台灣

    沒有一家企業會把公司賠錢的原因怪在勞工要求合理薪水導致公司失去競爭力

  2. 鄉民們總喜歡開戰,卻忘了自己的孤陋根本搞錯了李校長的含意

    他不過是警惕學生,不要處處針對薪資

    八卦就是,這封信其實是一位自稱是勞工階級的某台X集團的主管寫給各大學校長的

    信件掃描搞在此

    http://osa.ncku.edu.tw/ezfiles/13/1013/img/931/20110525.pdf

    其實早在2007年就已經有新聞了

    更新日期: 2007/05/18 04:39 記者: 王超群/台北報導

    發出電子郵件給台大校長李嗣涔,指大學畢業生工作態度欠佳的「藍領階級勞工」,就是目前在雲林麥寮某大石化廠工作的林志勇,今年卅七歲。他說,發信目的只是「把青年學子當成自己的弟妹,不希望他們因錯誤的觀念而被同事排斥。」

    育有一女的林志勇住在雲林虎尾,高雄工專電機科畢業,八十三年進入職場,八十六年進入雲林一家大石化廠,目前的職稱是「專員」,相當於二級主管。

    林志勇說,這封電郵也曾發給其它許多國立大學校長,包括中山、中正、清大、中央等,台大李嗣涔校長只是其一。但李嗣涔回信允諾會發函給全校師生,並贊同他的觀點,讓他「受寵若驚」,覺得自己的建議受到重視。這一周來,林志勇也陸續收到高雄大學、海洋大學、暨南國際大學等校長的回信。

    林志勇說,他觀察周邊的七年級生,配合度都不如「老師傅」,過去他初入職場,遇到狀況都無異議配合要求,「現在的社會新鮮人意見很多」。例如,下班後若需要待命搶修,七年級員工多半認為「下班就是我的時間,不一定要隨時on call」(待命);但他認為「搶修重於私事」,這是兩種工作態度。

    林志勇指出,他的部屬中,「大學畢業生一堆」,好用的卻不多,且非集中名校。他認為名校應有教育責任,並成為表率。

    林志勇後來再去進修,並從虎尾科大電機系在職班畢業。他表示,自己實在對社會新鮮人的工作態度很有感觸,因此去年就寫好這封信,最早寄發給雲林科大校長及該校幾位院長,但未獲得回應,讓他更擔憂學校是否真的輕忽「職場」議題。

    過了近一年,心想再嘗試其他學校看看,最近才再寄給台大等幾所大學。他想強調,「空有良好技術,工作觀念卻偏差,公司用這樣的大學畢業生,可能是另一種負擔」。

    林志勇說,「這次共寄給好幾所大學的校長,能獲得這麼大的回應,真的很欣慰。」他只是個低階主管的勞工,思想單純,但真的很想為社會做點事。他沒有錢,只能出點力,希望這樣的舉動能提醒大學及大學生,多注意工作倫理,而非只有專業能力。

    更大的八卦是,我有一個朋友正好在這間公司的石化廠上班

    上面新聞講到的不配合下班隨時on call之類的

    美其名是要你回去搶修,其實是凹你回去多做幾個小時的no pay

    諷刺的是,現在處處針對薪資的其實是那些老闆

    會說出要求勞工不要只看薪資這種話的,往往都是衣食無缺的人

  3. 如果今天台灣的勞資結構不要如此「畸形」的話

    那李大校長這番「勉勵」的話就不會被鞭得這麼慘

    我不否認他那14點建議不無道理

    能夠真正實踐的話在工作上也能有正面的成效出來

    但這14點在目前台灣的職場環境底下根本就只是天馬行空

    當整體大環境不佳時,老闆要員工共體時艱

    資遣、減薪、無薪假紛紛出籠

    比較沒良心的老闆甚至會鑽法律漏洞連資遣費都不會給

    說穿了就是無所不用其極的cost down人事成本

    當員工的遇到這種狀況除了摸摸鼻子怪怪大環境外還能說什麼

    可是

    當政府高興的宣布今年經濟成長突破多少%時

    當大公司的訂單接到手軟時

    當老闆笑呵呵地看著自己公司股票大漲時

    勞工們獲得了什麼?

    更多的工作量還有更長的工時

    被老闆一個人當三個人用操得死去活來

    可是調整後甚至比金融風暴之前還要來的更低的薪資

    更甚者還有因為責任制而過勞死的人

    你要員工怎麼對工作保持熱情

    出社會找份工作養家混口飯吃,除了要找自己「有興趣、有熱情」的工作

    要告訴自己不要太在乎薪水,因為這樣做以後還能得到更多

    但是現階段都已經快要活不下去了,你真的會去看到未來嗎?

    都已經被現實壓喘不過氣來了

    大多數的人還得要沒日沒夜的爆肝加班或者是兼職才有辦法賺夠養家活口的錢

    公司賺大錢時要求老闆漲點月薪卻聽到老闆大喊吃不消、會降低公司競爭力

    這時候再看到這種文章,沒有氣到爆炸才有鬼

    衣食足則知榮辱

    飯都吃不飽了,誰還跟你談熱情?

  4. 讀書讀得很煩又睡不著

    所以打篇鏡頭的簡單介紹

    希望幫得上你的忙

    --正文開始--

    鏡頭是影像品質最大的關鍵,一顆好的鏡頭對於使用者來說更容易拍出好的攝影作品首先,先來介紹一些鏡頭的專有名詞吧

    一、焦距(焦段)

    當景物的光線已接近平行方式通過一片鏡片,會在鏡片後方聚成一點來成像,我們稱這個點為「焦點」;

    而從鏡片中心點到焦點之間的距離就是大家經常在說的「焦距」

    單一鏡片的焦距

    5624718257_eaa77dd141_z.jpg

    鏡頭上所標示的這組數字就是代表鏡頭的焦距(紅圈處)

    5625314836_4215c585e0_z.jpg

    DSLR的等效焦距

    大部分DSLR的感光元件尺寸比傳統的底片小(註1),只能擷取畫面中央的影像,所以當鏡頭接上相機時,

    會發現取景角度變窄、主體變大,有如在傳統底片單眼上使用更常焦距的鏡頭。

    5624728489_f5314bc3ee_z.jpg

    註1.DSLR一般分為兩種系統,分別是APS-C及FF全片幅系統;前者感光元件比傳統底片小,後者的感光元件則跟傳統135底片相同大小。

    例如焦距為24-70mm的教頭,裝在Nikon D80機身上,就等於全片福機身裝上36-105mm鏡頭一樣,簡單來說就是把鏡頭的焦距乘上1.5倍(註2),

    其中36-105mm稱為「等效焦距」,而1.5則是轉換倍數,所以計算公式為「等效焦距」=鏡頭焦距*轉換倍數。

    註2.DSLR的轉換倍數依不同廠牌的相機感光元件大小而異

    Nikon的轉換倍率為*1.5倍

    CANON的轉換倍率為*1.6倍

    M4/3系統的轉換倍率為*2倍

    全片幅機種則不分廠牌都是*1倍

    二、鏡頭口徑

    一般在鏡頭及鏡頭蓋上都會標示一個數字,例如52mm、58mm、67mm、77mm..等,這是指鏡頭前方口徑大小,

    主要是在為鏡頭加裝濾鏡時,作為濾鏡口徑大小的參考(註3)。

    紅圈標示處表示此鏡頭口徑大小為82mm

    5625323738_52739fa7f7_z.jpg

    註3.口徑越大,濾鏡也越貴= =.....

    三、光圈

    光圈是大部分的人在購買鏡頭時會考慮的要素之一,鏡頭光圈分為恆定光圈及非恆定光圈兩種。

    恆定光圈

    當我們在一顆變焦鏡頭上看到1:2.8這樣的標示時,表示此鏡頭在不同焦段的最大光圈都固定在F2.8,這就是所謂的恆定光圈的變焦鏡頭

    恆定光圈鏡頭不管在廣角端或是望遠端,光圈值仍保持固定不會變動,所以只有一個最大光圈值。

    圖中紅圈標示處的1:2.8就是表示這顆鏡頭的最大光圈為恆定f2.8

    5625329574_857208943e_z.jpg

    非恆定光圈

    非恆定光圈設計的變焦鏡頭,其最大光圈值會隨著鏡頭的焦段變動而改變,譬如焦距70-300mm的鏡頭若光圈標示為1:4.5-5.6

    則表示鏡頭在70mm端時,最大光圈為F4.5,但在300mm端時,光圈則縮為F5.6。

    圖為非恆定光圈的鏡頭,其最大光圈從F4.5-5.6之間,並隨著鏡頭的焦段範圍而改變。

    5624745337_199354ba97_z.jpg

    一般而言,恆定光圈鏡頭的光學品質比非恆定光圈來的好,加上變焦時不會改變光圈值,所以在光圈的設定上更有彈性,

    較能掌控拍攝情況。不過恆定光圈的鏡頭,價位上較高,且重量較重、體積較大,對於訴求輕便為主的攝影者,就要考量到自己是否有這樣的需求。

    四、其他功能

    1.非球面鏡片

    當平行光線經過一般鏡片時,通過鏡片中心位置的光線,會準確地在感光元件上聚焦,但是通過鏡片邊緣的光線則會在感光元件前方聚焦,

    以至於焦點位置不一致,使成像結果變得模糊不清晰,我們稱之為「球面像差」。

    若要矯正球面像差所造成的問題,可利用各種凹、凸透鏡來解決,不過這些鏡片矯正能力有限,所以鏡頭廠商又研發出「非球面鏡」來改善球面像差的問題。

    非球面鏡可以把所有光線聚集在焦點上,矯正球面像差的問題,使影像更加清晰銳利。

    一般鏡片無法將通過鏡片邊緣的光線正確聚集在同一個焦點上,因此影像會較不清晰。

    左邊是非球面鏡,右邊是球面鏡

    5625337202_f81b69c649_z.jpg

    一片非球面鏡的矯正能力,比許多凹、凸透鏡效果更好,因此使用非球面鏡片的鏡頭,除了可以提升光學品質外,也具有減輕鏡頭重量的好處。

    2.低色散鏡片

    日常生活中所看到的光線是由各種不同波長混和而成的,當這些光線通過一般鏡片時,就會因為波長不同而產生些微變化,

    如折射率、角度等,使得來自同一位置的光線在色彩上無法聚集成為一個點,這種現象稱為「色散」。

    為了改散光線被分散的問題,鏡頭廠商都會在鏡頭內裝置「低色散鏡片」。所謂低色散鏡片,是可以讓不同波長的光線,

    在通過鏡片時,有相同折射角度,藉此使影像色彩更飽和、鮮明。

    光線通過鏡片後,原本應該清楚在感光元件上聚焦,但由於每種色光的波長不同,因此出現色彩分散的現象,間接造成影像色彩不飽和。

    5624752439_934dfab90f_z.jpg

    低色散鏡片使得不同波長的色光,都能聚集在一定範圍內,進而提升影像的色彩飽和度。

    5624752447_c07b9a1f6c_z.jpg

    各家採用的低色散鏡片技術都不太相同,所以名稱也有所不同,例如Canon的UD鏡、Nikon的ED鏡、Sigma的SLD鏡等。

    3.超音波馬達

    一般鏡頭是由電磁馬達與齒輪組來驅動,這種方式有許多缺點,例如對焦速度慢、聲音大、耗電等問題,所以較高級的鏡頭大多採用「超音波馬達」來改善。

    各家鏡頭廠商所採用的超音波馬達技術並不相同,所以在名稱上也有差別,例如Canon的USM系列、Nikon的AF-S系列、以及Sigma的HSM系列等。

    4.鏡頭防手震

    鏡頭廠商為了提高在低速快門下,手持相機拍照的成功率,因此會在鏡頭上設計防手震功能,讓安全快門即使降低2到3級也能拍出清楚的照片。

    Canon的防手震機制是以IS來表示,而Nikon的防手震機制是以VR來表示。

  5. 台灣深藍學生聯合論壇公告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 100 年 4 月 8 日

    發文字號: 深藍法字第J170號

    速別: 普通件

    附件: 論壇總則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53454

    主旨:會員 ibabugame 違規-法務處分公告

    說明:

    1.會員 ibabugame 違反總則13-18

    文章違規與否之認定,以該區域或相關管理人員主觀認定為主。

    因文章:

    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232876

    大量洗文章,共121篇

    2.依總則共記 5 點處分,連帶封鎖 7 天。

    論壇法務管理員 嘎逼居熊熊

  6. 不過這和當年(1944)的原子彈在輻射塵這方面有什麼差別呢

    而且長崎廣島離台灣還更近

    兩顆原子彈被丟下去的時候剛好是夏季

    而夏季時候台灣吹的是西南季風

    所以爆炸後一兩個月內對台灣的影響其實不大

    但也不是說完全沒有影響

    http://ago.gcaa.org.tw/env_news/199906/88061506.htm

    明報,中國社會,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五日星期二

    台北土壤積核爆塵埃

    【本報駐台記者郭承啟專電】位在台北市北區的陽明山擎天崗上的土壤發現二次大戰日本廣島﹑長崎核爆以及各國五十年來核試爆的落塵﹐劑量比一般環境高出百餘倍。學者擔心﹐核污染透過飲水﹑蔬果或動物等食物進入人體﹐可能會致癌。

    始於廣島長崎

    中央研究院地球科學研究所研究員扈治安昨天在原子能委員會舉行的記者會上表示﹐研究台灣土壤侵蝕﹑搬運和沉積的情形﹐結果發現﹐陽明山因為落塵量較大﹐而且也沉積較高的放射核種﹐尤其腐植其較多之處﹐其中還測到核爆後產生的楏一三七﹑鋐九○﹑鈽﹐和天然核種鉛二一○。

    扈治安進一步指出﹐陽明山地區落塵量為台北盆地的數倍﹐這可能和陽明山降兩量為台北盆地的二﹑三倍﹐加上東北季風的迎風面的關係﹐擎天崗草原表層十五公分土壤的楏一三七及鈽含量比一般土壤高出十至百倍以上﹐天然的核種鉛二一○也比一般環境高出許多﹐因此可以證明該處的核落塵並非來自台北縣的核一﹑二廠﹐而係來自近五十多年來的核爆落塵核種。其中﹐包括二次大戰美國在日本投下的核彈所引起的核爆落塵。

    侵食物可致癌

    扈治安是受國科會﹑原委會的委託﹐進行這一調查﹐原委會表示即使擎天崗的植物吸進人體﹐對人也不致產生危害﹐唯長期研究輻射暴露傷害的陽明大學社會醫學科副教授張武修則指出﹐雖然面對空氣中的各種核污染﹐民眾根本沒有自保的辦法﹐但像擎天崗這種長期及大面積的污染﹐確實應該特別小心﹐至少少靠近是很好的自保之道。

    因為核種污染有可能透過飲水﹑蔬果﹑或動物食用草然後進入人體﹐是有引起癌症的疑慮﹐政府相關單位應該趕快作出詳細的研究﹐以安定人心。

  7. 現在最要讓人擔心的.......恐怕會是繼三哩島事件後 再次引發的核能危機

    日本福島一號核電廠繼前兩天一、三號機分別因氫氣濃度過高而發生爆炸後

    連昨天3/14就傳出冷卻系統失靈的二號機 今天清晨也發生爆炸

    而且爆炸地點就在反應爐槽底部 負責冷卻反應爐並控制爐內空氣壓力的抑壓池附近

    爆炸威力把整個圍阻體頂拱給炸開四散 抑壓池補水系統也已經損壞

    可能已經出現嚴重的輻射外洩 而目前輻射測量值亦已超標

    若情況完全失控 最慘的情況 車諾比核能外洩事故的慘劇恐再度重演 不僅是全日本 連周遭國家(包含台灣) 甚至全球也會遭殃

    不要再拿車諾比來比了= =""

    車諾比之所以會那麼嚴重完全是俄羅斯人自己腦殘

    因為他們根本就沒有蓋圍阻體這種東西

    再加上車諾比原本就不是以發電為目的蓋的

    因此在設計上也跟福島的完全不一樣

    所以只要一出包就是大家一起死

    我不是說福島這次核能危機影響不大

    只是還不到完全失控,所以東京電力遲遲不肯放棄

    想要拚死把情況穩定下來

    依照福島目前的狀況

    最壞最壞就是把高濃度硼酸灌進去停止反應

    要變成跟車諾比一樣全球性的核能危機...

    應該就跟日本出現哥吉拉的機率一樣吧

    只能說福島核電廠會有現在的危機

    東京電力本身要負最大責任

    二號機會出包是工作人員疏失

    ---

    台灣媒體喜歡誇大事實也不是一兩天的事情了

    有點風吹草動就見獵心喜以為挖到大獨家亂報

    批踢踢上鄉民翻譯的外電可信度還比較高

  8. 看來你對廢死在近代的發展不太了解。

    應該說廢除死刑的推動者或支持者有些是源自於宗教因素

    但是該宗教本身也是有支持者與反對者的存在

    當然,如果要扯到宗教去的話那大概討論到世界末日那一天都不會有個結果出來= =""

    已修改原文中有問題的地方~謝謝

  9. 死刑的目的就是希望不用死刑

    法律的功用本來就不是用來處罰犯罪的人

    而是要嚇阻那些想要或可能犯罪的人

    廢死是一個很崇高的理想

    但理想再怎麼崇高,只要無法落實於現實面,那就不是個可以實行的政策

    台灣目前不適合廢死,除了民情不同於他國的因素外

    (歐洲國家廢死的推動者或支持者有些是源自於宗教因素)

    最主要就是法律上產生的爭議

    (也就是廢死強調以無期徒刑取代死刑)

    依據中華民國刑法第三十三條,有期徒刑是主刑的一種,期間是二月以上十五年以下,但遇有加減時,得減至二月未滿,或加至二十年。在第五十一條數罪併罰之方法,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三十年。
    依據中華民國刑法第三十三條,無期徒刑是主刑的一種。因為期間無限,所以無期。

    一個人會被判死刑,是因為法官認為他惡性重大、泯滅人性有與社會永久隔絕的必要

    目前台灣不適合廢除死刑最大的爭議點在於我國目前並沒有事實上的無期徒刑(大多會被假釋)、再加上有期徒刑最多判決三十年的規定,因此實際上除了死刑外、台灣沒有真正可以永久隔離犯人的刑罰。

    前面我有提到假釋,我們來看看我國現行法律中的假釋規定

    依據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七條(假釋之要件),受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者,無期徒刑逾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逾二分之一、累犯逾三分之二,由監獄報請法務部,得許假釋出獄。

    再來看看這段文章

    根據法務部統計,民國93年至98年,獲得假釋的無期徒刑受刑人共1188人,平均1年近200人獲釋,而本應是終身監禁的無期徒刑,服刑年限平均僅剩12.8年,就獲假釋出獄。判無期徒刑跟判20年所差無幾,甚至不如判最重的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最重30年,須服刑過半才能提假釋)。

    以日本為例,日本的無期徒刑假釋門檻也是10年,但2004年到2008年,日本5年間僅有29名無期徒刑受刑人獲假釋出獄,平均服刑年限則為27年5月;而從1999年到2008年,更有121人終老監獄內。

    判無期徒刑跟有期20年的差別在哪裡,更別說會被判20年以上的了

    法律是必須符合公平與正義的,但是目前的法制在我看來,離公平與正義還很遙遠:(

    我們再來看看廢死也常提到的冤獄

    下表為1987年以後台灣的死刑執行數(不含軍法審判)

    [table]

    [tr][td]1987[/td][td]1988[/td][td]1989[/td][td]1990[/td][td]1991[/td][td]1992[/td][td]1993[/td][td]1994[/td][td]1995[/td][td]1996[/td][td]1997[/td][/tr]

    [tr][td]10[/td][td]22[/td][td]69[/td][td]78[/td][td]59[/td][td]35[/td][td]18[/td][td]17[/td][td]16[/td][td]22[/td][td]38[/td][/tr]

    [tr][td]1998[/td][td]1999[/td][td]2000[/td][td]2001[/td][td]2002[/td][td]2003[/td][td]2004[/td][td]2005[/td][td]2006~2009[/td][td]2010[/td][td]2011[/td][/tr]

    [tr][td]32[/td][td]24[/td][td]17[/td][td]10[/td][td]9[/td][td]7[/td][td]3[/td][td]3[/td][td]0[/td][td]4[/td][td]5[/td][/tr]

    [/table]

    加上目前被判死刑但仍未執行的40人在內共有538人

    已確定為誤判的有江國慶一案,疑似為誤判的有蘇建和案、徐自強案、盧正案(已執行)

    總計有四起案件,單就比例來看並不高

    幾乎所有死刑犯都是罪證確鑿,經過三審定讞後才執行

    在司法制度日漸改善下,誤判的可能性已經越來越低了

    透過司法改革來降低,甚至完全避開誤判這點不管是支持或反對廢死方都該努力

    我想應該沒有人有異議吧

    最後來談談廢死團體

    台灣的廢死團體在推行廢死上為什麼這麼困難?

    我認為是他們在推廣上面用錯了方法

    因為廢死團體只注重他們的理想,無視現實執行面的配套。

    廢死團體公開在媒體高調談廢死的人

    有誰提到修法?

    又有誰在告訴你,我們修法後會給人民安心,不會造成社會負擔的?

    相反的,許多人看到的是廢死團體不斷的要我們原諒這些泯滅人性、危害社會的犯罪者

    廢死團體不是應該與廣大群眾站在一起,告訴大家就算廢除死刑,你的安全會有保障,你的權益我們來顧;不會因為支持廢死結果犯案者反而得不到應有的懲罰。

    不是應該要這樣爭取「多數人」的支持嗎?

  10. 問題就在於台灣對於廢除死刑後的替代方案幾乎可以說是0

    就算判無期徒刑逾十五年、累犯逾二十年就可以假釋

    有多少犯罪者假釋出獄後再犯的?

    歐美國家雖然沒有無期徒刑,但是人家的法律可以判一兩百年

    且被判這麼重的罪犯通常也沒有假釋的可能

    就算可以假釋,假釋條件也比台灣嚴苛多了

    我們來看看台灣前幾天的一個判例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227416/IssueID/20110305

    同學託養竟生惡念 性侵幼女179次 判704年

    嘉義縣一名離婚父親,將7歲女兒託給患有小兒麻痺的小學同學黃姓男子照顧,沒想到黃男竟性侵女孩,直到女孩10歲搬離,始脫離其魔掌;但3年間女孩已被黃男強制猥褻和性侵多達179次。去年已念國三的女孩因童年創傷自殺未遂,才告訴老師將惡狼繩之以法。法官以一罪一罰昨共判黃男704年8月徒刑,應執行14年徒刑。

    法官以一罪一罰昨共判黃男704年8月徒刑,應執行14年徒刑

    原來台灣的法律還可以享有判滿多少年即可打折的優惠嗎

    台灣在司法改革上還有相當大的進步空間

  11. 實際上,要是台灣的法律可以有完整的配套措施,我是贊成廢除死刑的

    而且不只是我,根據相關民調,超過半數接受民調的民眾也贊成在有完整配套措施下廢死

    畢竟我們回到原點來思考,人本來就沒有剝奪他人的生命的權力

    但那也只是理想,現實世界跟理想是有段差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