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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少人都在談論台灣漫畫「怎麼了」,或者台灣漫畫「是什麼」,包含我跟吳道成(很遺憾以下簡稱「熊」),都對此相當感興趣。熊更是處在一個「台灣漫畫讀者」的視角,從最早的迷上台灣漫畫,開始收集、閱讀,看見了台漫在通路上的問題,以及不同階段、連載刊物上的作品差異;接著熊研讀台漫歷史、產業觀察等相關資料,並且分析親身所見所聞,發展出一套自己對台漫困境的獨特見解;同時熊也持續撰寫心得評論以及跟友人分享漫畫,作為推廣台灣漫畫作品的實際行動;因為熱愛台灣漫畫,所以關心台漫、希望它更好,這就是熊含淚寫文章的基本信念。

    熊著眼的視角相當全面,從出版業看、從漫畫家看、從讀者看,甚至從台日動漫歷史、文化的角度,互相糾結綑綁好不自在;熊對「如何振興台灣漫畫?」的問題,給了一個相當清楚的回應:「太難了!我不知道!」複雜到恐怕任誰都無法回答;熊也提醒,大家通常對台、日的漫畫產業了解得不夠全面,不確定的事不該說得太滿,輕易地相信「將日本經驗複製到台灣,或者政府大把錢往動漫產業燒,台灣漫畫就能成功」,其實反倒可能會適得其反,因為台日的基礎不同、政府出手也時常搞雜,至少從這兩個方向而言,應該需要相當深刻的研究批判才可能進行。

    台灣漫畫的困境,熊認為有三種脈絡可以探討。第一,台灣的漫畫產業自從日本漫畫大舉入侵,並邁入大量網路盜版分享的時代,台灣讀者對漫畫訊息的了解,完全不依賴日本式的週刊連載,而直接從網路資源,以及日漫建立的品牌,讀者對實體書的第一次接觸,就直接是單行本;一本單行本要不要花錢買,端看這本書是不是已經看過、知道裡面的東西是否是自己喜歡的,或者碰運氣地看看封面、相信日本漫畫家,以及漫畫本身的名氣,來做決定。

    「資訊」是日本漫畫在台灣熱賣的優勢,因為有充分了解作品的管道,所以願意花錢而不踩雷(熊認為,這就像是一種公熊跟母熊之間,從約會到迎娶的過程);即便台灣也有日本漫畫的連載週刊,這也並非讀者資訊來源的大宗,因為仍然有許多的日本漫畫在台灣直接就以單行本面世卻相當熱賣,日本放送的動畫(經由網路盜版分享),其許多原作漫畫即是如此。台灣漫畫專屬的連載週刊也並非沒有,只是購買人數相當少,起不了資訊傳遞的作用,倒是以前在《元氣少年》與日本漫畫一起連載的台灣漫畫:周顯宗的《摺紙戰士》(而且前後跨了好幾本青文的週刊),連動畫化都能做到,甚至推銷到日、韓,也許相關地證實資訊充足對作品銷售的重要性。

    熊進一步指出,台灣漫畫正是缺乏一個資訊了解的過程,大部分的新興台灣漫畫,幾乎只能從單行本本身獲取資訊,在一些大型的漫畫獎項出版品,亦無多加介紹故事劇情,有也相當簡陋,更不用說,台灣漫畫市場小,租書店、漫畫店要找到台灣漫畫相當困難(熊曾經去找台灣最強漫畫家——鄭問的作品,遍尋台北大街小巷怎麼找都找不到,啜泣之餘還被尖酸刻薄的老闆調戲),網路上亦無盜版資源可供參考。不過,已經有出版社了解到這個問題,著手運用網路免費閱覽來增加大家對台灣漫畫作品的關注,例如全力出版社的「ComiComi」平台、未來數位的「創意漫畫大亂鬥」,我對ComiComi不熟,倒是我親身感受過未來數位出版漫畫的資訊效果,光是在漫畫產品的宣傳網頁,放上畫工精細的精采預覽,就足以吸引相當多的購買者,即便漫畫之前已經有在線上免費給大家看、網路也連載了好幾年。而現在,我在宜蘭的偏僻書店,都有機會看到未來數位出的知名台漫被擺到架子上。

    第二個脈絡跟文化有關,熊觀察台灣大眾對漫畫的看法,基本上是定位在「青少年讀物」,在許多熟稔此道的動漫迷眼中也是如此,這造成了一種連鎖效應:對政府或有影響力的人來說,台灣漫畫的發展,因為是小孩子的事,所以不必認真看待;在社會反應上,漫畫是小孩子在看的書,看的人就是幼稚,小孩子的文化,家長、教師不需要去參與或理解;小孩子看的書裡有色情暴力,那就立法禁止小孩子碰到漫畫;小孩子不成熟,所以看的書都要經過大人挑選後才能看;漫畫最好具有教育意義,能啟發小孩子的學習興趣。

    熊對這個連鎖效應觀察得很犀利,這不只阻礙了台灣漫畫發展的空間,在我發現的一些日漫迷眼裡,其實也知道日本作品應該區分兒童跟青少年以上,他們習慣會把兒童動畫作品稱為「卡通」(雖然這是一種誤植,但這跟成長經驗有關),這就是他們因應社會對動漫作品從事批評所做的回應:「有些不適合給兒童看的作品就分級吧。」但這種回應,我猜在熊的觀察裡,可能是毫無用處的,因為在大眾眼裡,動漫畫沒有所謂「青少年看的」、「兒童看的」、「成人看的」這種區別,它一直都是相當單一的「兒童看的(或者青少年以下看的,不再切割細分)」;大眾所持的很可能是一種消滅性的態度,對兒童有害的動漫畫就不該存在。對,也許我們看得到有些聲音是主張分級處理,而表面上,做處理的人也真的分級了(很多都只是粗淺地分兩種:普通級或限制級),大眾似乎也沉默接受,但這不見得直接反應了大眾的內心態度,我們還是得做最壞的設想:「大眾不容許不適合兒童的動漫。」事實上,把動漫當小孩子(尤其是兒童)在看的東西,在社會上顯而易見,這種設想很可能成真。

    這種社會對動漫畫的態度該怎麼改變?熊認為「我們必須與社會對話」:開出版社、寫書、辦研討會、寫網誌、寫信指正媒體錯誤報導等等,都是與社會對話的方式。日本漫畫文化,過去也曾經歷過「惡書追放運動」之類的對動漫有著破壞性影響的社會壓力,但日本動漫界卻撐過來了,就是因為產業界與讀者勇於與社會進行對話。岡田斗司夫在其《御宅族學》裡曾提到御宅族必須要有「通の眼」,其要求的正是動漫迷必須有將動漫畫與社會結合的能力,這也包含了對話的能力。岡田嚴厲批評現代的萌系御宅族,正是因為他們只顧著活在自己的世界,拒絕與社會溝通。御宅族將動漫視為是一小圈子的人的事,展現出封閉心態,正是漫畫文化無法提升的真正阻礙。只有當動漫迷有著成熟的態度、勇於與社會對話,才能真正解決動漫被當「小孩子在看的東西」的社會定位問題。

    台灣漫畫困境的第三個脈絡,是漫畫家的「待遇」問題。熊表示,台灣漫畫的稿費相當低廉、漫畫家在單行本能抽的版稅也相當少,這起因於日本漫畫在台灣大量翻印導致的出版商定價競爭,讓漫畫價格拉低到失去原本的價值水平,導致台灣的漫畫家收入必須與日本漫畫家在台灣的海外收入做競爭,日本漫畫在台灣價格被壓低,對日本漫畫家影響不大、在日本國內能得到的稿費跟版稅是仍然是一樣的,只是額外多了一筆海外收入(台灣價格低也許這筆收入會少一點);但對台灣漫畫家而言,幾乎不可能靠這點差不多是「日本作品海外版稅收入」程度的版稅與低廉的稿費過活;熊也痛心地指出,許多台灣漫畫家其實是兼職在畫漫畫,這種環境之下,台灣漫畫家放棄的放棄、換軌道跑到遊戲產業、繼續想畫漫畫的人則去國外發展,台灣漫畫自此一蹶不振。

    關於漫畫的「原本價值」,熊提出了一個相當有意思的比較:角川書店在台灣跟日本都有公司,旗下最熱門的大作《涼宮ハルヒの憂鬱》在台灣小說版定價是新台幣180元,漫畫版定價則是新台幣110元,漫畫約只有小說六成價格。日本呢?《涼宮ハルヒの憂鬱》小說版日幣540元。假使如果日本人對待漫畫的態度跟台灣是相同的(也就是小說的六成價格),那漫畫版就應該就是日幣324元,但令人驚訝的,日文漫畫版定價是日幣567元。這代表了什麼?同樣一間出版社,因為區域不同採取不同的定價策略,這正反應了讀者對於漫畫與小說間的價值。換言之,漫畫在台灣讀者的地位是比不上小說的,「漫畫比一般書便宜」成了讀者對漫畫的刻板印象。

    熊主張,要讓台灣出現好的漫畫,最基本該做到的就是提升漫畫家的合理待遇(同人誌比商業漫畫好賺的說法,也印證了漫畫家待遇偏低的事實),使得更多漫畫人才投入,並願意留下來。最直接的做法就是由出版社提升漫畫訂價使其與一般書籍相當,順道還可以改善漫畫書本品質,讓漫畫更值得收藏。熊提醒,漫畫價格提升對讀者來說並不會是太大的負擔,因為台灣最大群消費者的日本動漫迷,花在作品週邊的錢一向不手軟,漫畫書幾十、百餘元的差異,對動漫愛好者並不算奢求,何況那還是動漫產業的核心產品。

    提升至合理訂價,當然不是說說就能做到,出版社面臨網路盜版的市場壓力,也許一提升大家都不買單了,而若只提升台灣漫畫家的作品,也可能使台灣作品遭到質疑(「內容比不上日漫,卻比日漫貴兩倍」之類);這看來還需要讓出版社對讀者更有信心、而讀者也真的支持,才有機會推行。撇開解決漫畫家待遇的台灣漫畫進步策略,我們還是能做熊提的另外兩個困境因應方式:「一、努力與社會對話,讓社會撇除認為漫畫是小孩子看的東西的偏見,進而提升社會對動漫畫產業的重視與深耕」,「二、讓台灣漫畫創作有更多的資訊開放,鼓勵大家多看線上平台的免費台漫、多轉貼相關資訊,或者學熊一樣撰寫心得推薦文、拿著漫畫書盡是往別人褲檔塞,以讓更多讀者獲得台灣漫畫的作品資訊,促成購買機會」。(整理自吳道成,2007-2010;DUST,2012/01/11)

    —————

    〈延伸閱讀〉

    吳道成筆記:http://lff985.blogspot.com/

    (本文同步發表於:極誤動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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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國小的時候,我的家庭相當嚴厲,我媽對我的學校課業要求甚高,大量購買講義、評量,要求我在晚上的時候努力練習,家裡並不富裕,所以補習機會也不多,靠的就是不斷反覆作答,同一份評量會重複寫個四、五遍,直到腦袋記起來為止;白天老爸在公司上班,接著晚上再跟我媽一起去夜市擺攤賣衣服,他們在外努力賺錢,而我則在家裡,被要求做好優秀學生的角色,把我媽開的「作業」做完,若沒做好,就得面對一頓懲罰打罵。

    小學的生活相當苦悶,為的就是在國家所安排的教育——這條康壯大道上,擊倒競爭者勝出,迎向未來有個好的工作機會、不愁吃穿;上一代的人們,許多人都沒有足夠的金錢接受教育,普遍低學歷的情況,的確靠著自己努力、創業、辛苦地爬起來,因此冀望自己的子女,在這個教育普及化的時代,可以在比較輕鬆的路上,趁早努力一鼓作氣往上爬,就不用像他們一樣過著苦日子。雖然對我們子女來說,這條路其實一點也不輕鬆。

    不快樂的童年、高壓的家庭環境,唯幾能抒發情緒的,僅有在學校與同儕夥伴打鬧嬉戲,以及在家裡剛好有機會可以看看電視,在家人出去工作的時候,偷偷當個電視兒童;那時後,電腦也才在286,最新的WINDOWS版本是95,電腦並不普及。每天,我都期待準時收看晚上各個時段的卡通節目,不過如果一下雨,一切都泡湯了,因為家人就不會去夜市做生意,天公不做美的時候,我心情會鬱悶得不得了,然後被盯著寫一大堆評量,毫無喘息空間。

    我看《七龍珠》,喜歡那種帥氣不斷變強的人物,打擊壞人、成為英雄、使出氣功波;在學校,一群熱愛七龍珠的同學們,大家一起約好各自扮演的角色,然後在下課的期間,互相打鬧奔跑,使出自己角色的招式攻擊對方,雖然偶爾會不小心玩過頭傷害到別人,我們在大多數時候,還是相當快樂的,一種與喜愛的角色同在的心情。

    在《爆走兄弟》相當熱門的期間,大家瘋狂購買模型店的各款四驅車(主角豪跟烈的三代車都是大家嚮往的款式),追求雙星品牌(我們那時候就懂得什麼是「日製」,以及它所代表的「品質保證」),使用高效能的充電電池、自行學習纏繞馬達線圈(用比較粗的線扭力就比較強,再搭配強力磁鐵,自己就能做出高速馬達)、不斷透過一些書籍擴充四驅車的知識,然後打造出原創的車體,那就是我們那個時代,男孩子同儕之間全心投入的共同生活經歷。

    我也會看《櫻桃小丸子》、《忍者亂太郎》、《亂馬1/2》等等日式卡通,數量不下數十部,也會看迪士尼或Cartoon Network播的美式動畫《摩登原始人》、《雞與牛》、《大力水手卜派》、《飛毛腿嗶嗶鳥》、《湯姆貓與傑利鼠》等等,要認真列舉是舉不完的多。重要的是,跟我差不多年紀的人,很多人都跟我一樣,卡通是生活的娛樂重心之一,無法抹滅的童年記憶。

    到了國中,我唸住宿學校,這層經驗被阻斷了,也不清楚唸公立學校的學生們,卡通在生活的比重上是否依然如以往;直到我上了高中,電腦已經普及化,學生的聊天焦點轉而著墨在剛發展起來的網路遊戲以及熱門的戰略遊戲上,遊戲比起動漫,於分享與互動性上來得更高(可以競爭比賽、互相學習技巧、合作打怪),從作為同儕間的交流媒介的角度上來看,遊戲更容易受到歡迎,這點是可以理解的。很多人把興趣重心脫離了動漫,是因為找到了新的對象,而不是謠傳的「成長」。

    電腦普及化,除了造就遊戲發展,也改變了動漫的生態,從網路獲取的動漫資源以及參與網路動漫社群,是過去電視卡通時代無法相比擬的。先不管無聊的大人把兩件事等同看待的情況,我們想一下,該怎麼理解現代發生的同儕之間「非動漫迷」對「動漫迷」的看法?那些負面的想像是怎麼來的?

    「玩遊戲不被同儕說嘴,而看動漫會被同儕說嘴」,兩件事之間的差別,應該有兩種原因:一、玩遊戲在同儕間是主流(原因我推論就是分享互動性高),主流不會受到歧視,頂多是被師長罵。二、遊戲跟動漫有根本上的不同,熱衷動漫的確很容易產生迷戀動漫角色的情況,這我們在國小的經驗上就有,會想「扮演模仿」,加上現在日本主流的動漫相當重視女性角色的塑造(可能也跟少年漫畫發展,導致男性讀者比較多有關係),造就了現代動漫迷的品味,然後互為因果地發展。(上一世代的御宅族似乎不會有這種困擾,萌文化發展要究責起來,原因很可能並不在讀者身上。)

    從小時候的崇拜迷戀轉變為現在的情愛迷戀,跟接觸作品萌化現象脫離不了關係,同儕之間可能不會對像是《海賊王》、《死神》、《火影忍者》這些作品有類似的觀感,一來他們自己可能也有在看這些作品的漫畫,二來裡面並不賣萌。換句話說,「喜愛二次元人物」(不是崇拜的那種)這件事是關鍵所在,當動漫作品充斥著萌作,動漫迷必定會跟萌脫離不了關係。動漫迷之所以是動漫迷,一層重要的判準是在欣賞動漫時身入其境,用外行人的偏見來說就是「虛幻現實分不清」,不過事實上,那個應該叫做「專業」,是一種融入故事情節的行為,要「細細品嚐」作品,當然得這麼做,走馬看花怎麼還能自稱御宅族?

    「身入其境」加上「萌作」,就導向了動漫迷喜愛二次元人物的結果;這當然對外行人來說是無法理解的,沒有了解背後的成因,光是看見一個男人拿著二次元美少女公仔把玩,直覺印象很可能是童年的記憶:女孩玩芭比娃娃。兒童時代的男孩子因為社會化與跟女孩子的對立,這種印象肯定會是負面的(不過,對女生來說,可能又是另一種脈絡)。我當然不確定這種印象關係是不是真的成立,有一半以上立基在猜測,但可以理解的是,外行人看到這種行為,應該會有類似的情緒,成因是什麼我無法斷定。

    很多御宅族論述都是談媒體脈絡,這篇我就不提這個,而是提像上面這些生活經驗的推想,這兩者之間哪邊造成的負面影響比較重我待保留,而且還有許多沒提及的面向:例如大人的態度、社會化對每個年齡層的要求、次文化的角色、動漫迷的內部矛盾、作品的日本文化本質(如果是台灣作品,社會反應可能會有變化)等等,當這些脈絡都放進來談,台灣御宅族受到的歧視與偏見影響的原因才能有機會完全釐清。

    身為御宅族的一份子,我對能欣賞到動、漫畫家的偉大創作感到榮幸與感謝之意,它讓我在小時後脫離貧乏無味的生活,讓我在現在可以在無聊的工作與憂國憂民之餘,好好放鬆心情、拋開瑣事,進而持續面對生活令人氣餒的一切而不崩潰。當然,任何人的任何興趣與依賴都一樣,不管它是生活的重心,或者是喘口氣的跳板,每個人都會為自己喜愛的事物捍衛名譽,那麼就應該尊重相同行為的其他人的選擇,透過溝通以理解對方,那些不會傷害別人的興趣與信仰,理當不該受到指責與歧視。(DUST,201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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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照片轉自:攝影師曹华中

    (原文發表於:極誤動匙

  3. 對於非常重要但不緊急的事 例如教育

    適合採用審議式民主

    透過多場的討論 逐步找出問題、修正調整 最後凝聚出共識

    雖然很花時間 但基本上事情並不緊急

    更重要的是 要盡量不出錯(因為影響重大)

    而且 也要看人民接不接受

    假設今天官員的構想和人民最後的共識相同

    當他直接推行他的構想時

    必定會因為人民對其不夠理解、存有疑問而受阻

    相反的 當花費長時間進行溝通和整合

    除了可以慢慢修正缺點

    也能讓人民更了解政策本身的目的與方向

    審議民主規模弄大,的確可以比參與民間團體的參與者還多,但這個必須建立在幾個前提:

    一、國家公費支援

    二、打入社區,至少以社區為單位

    三、時間夠多,最好考慮密集性,直接用公假讓民眾請假參與

    我參與過06年的青年國是會議,它就是以審議式民主舉行。關於一,是因為審議式民主需要「示範」,開放性溝通、聆聽與尊重、遵守與了解一定的程序流程、控制場面秩序與掌握進度,這些都需要「主持人」,主持人必須熟知審議民主的程序與各種會議上會遇到的問題的因應方法,這不是任誰都可以做得到,而是需要培訓。之前青輔會就有開設相關陪力課程,而且有好幾個階段。這種主持人培訓不可能依賴志工,因為人數必須相當多,台灣沒有這種志工環境(而且志工相當興趣取向),並且,審議式民主的流程其實做起來相當累人,它的另一個名字正是「爆肝民主」(這包含指涉參加的人),培訓主持人的人、主持人,都支薪,是應該的。

    關於二,是因為單一場審議式民主參與的人無法太多,以一個社區的規模是比較合適的,而且社區化,才有一定的所謂全民共識的「基本量」,如果只是一個縣或市去舉辦,雖然可以分組,但規模了不起就是幾百上千人,大不起來,除非打算輪流辦幾十、幾百場,但這樣太沒效率了,交由社區同步進行會快很多。

    關於三,審議式民主的理想是藉由高密度的深入討論來凝聚共識,進而展現每個人經過討論溝通理解分析之後所持的「終極立場」,這不同於一般的投票或民調展現的只是「初步意見」。要做到這件事,其實以我理解的審議式民主程序來說,是不容易做到的,因為在審議式民主的場子,仍然是被「意見展現者」(我自己發明的詞,指那些說話有魅力、時常表達意見的人)所掌控,弱勢與沉默意見無法被顧及,但這是可以經由流程設計去改善的。然而,要做到這點,勢必要花更多時間去聆聽各方意見,要挖掘不同理解能力的人、固執己見的人、需要思索的人的議題態度,都需要相當多的時間慢慢互動,所有人的終極立場才會是真實的。這無法以一般常態的週休二日辦到,一個大議題少說也要四、五天(我看過社區的審議民主會議記錄,他們認為時間永遠不夠多),而且若分散時間的話,這種深度討論思考會斷掉,並且難以銜接。

    就算這些前提都做到了,還是要期待參與者有動機參與,無法強迫為之,畢竟我國的法律與民主文化,公共參與並不是一種義務,而是權利。而如果沒辦法掌握到相當比例(至少也要總人口的一半吧?)的審議共識,這似乎也很難稱為「全民共識」。

    再者,十二年國教影響的是學生,新世代一年一年在更替,國家的人口組成以好幾十萬的數量死亡、出生,全民共識決定一個攸關未來出生所有人的權益,想必每幾年就得弄一次共識才行,但這種東西怎麼可能說改就改?這種長遠政策透過民主決策的正當性永遠都會有問題。(雖然這樣說的話國內的大部分議題都欠缺正當性,不過有些東西的確應該定時探討做更動。)

    這是學生的事,重要的意見應該在學生身上,無關痛養的一般民眾跟無聊的大人的意見其實沒什麼好考慮的,家長、老師、學生,才是教育決策的重要角色,取全民審議共識,不如取這三種人的共識還比較好,順便幫學生老師跟家長上一堂真正的民主課程。

  4. 相信我 官員絕對不是笨蛋

    有人肯做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 也是蠻不簡單的

    事實上 官員不需要具體的建議

    台灣的教育改革需要的全民:"具體"的"共識"

    教育是很重要的是 但並不算緊急

    針對問題進行討論 一步步改革

    並對其執行問題作修正 會比較好

    只可惜有些改革操之過急

    加上社會並沒有太大參與的意願

    現在的民主機制沒辦法處理「全民共識」這種層級的決策過程。蔡英文提的全民共識我也覺得只是民調那種東西而已,沒有經過討論的民意調查,只是大眾偏見、無知、互相煽動的集體暴力罷了。

    較為保守的傳統路線:政治選舉、法律程序,所能處理的議題面向相當有限。比較實在的策略還是以民間團體的集結、發聲,讓有意見的人去組織,然後改變政策,不願意發聲者,就當作默認同意各個勢力競爭後的結果(個人主義當道的社會,這種要求似乎也不算過分)。

  5. E.jpg

    這件事並非起源於網路偶然遇上的漫畫雜誌前編輯大人的一句話*1,而是可以回溯到前天半夜跟以前的社團朋友雜聊,以及更早之前在捷運上與另一個社團裡的朋友雜聊,聊到對動漫題材、動漫元素的某種一般性見解,這種見解我覺得值得思考與回應,尤其當我們在做的是推廣動漫的工作,這個話題也許就更顯得重要。

    習慣上,或者說人類的天性就是這樣,我們會把事物做歸納分類,一方面方便記憶、一方面方便辨認敵我*2。從方便記憶的角度來看,這是一種化約過程,把繁瑣的訊息找出共同點,接著作為記憶的「結」,平常你只要想到或提起這個結,你就能捕捉到這個結相關的、較為詳細的各種訊息;而相反的,我們理解新訊息時,也會習慣捕捉新訊息是否跟我們腦袋裡既有的結能有所對應,以作為理解、記憶新訊息的手段。

    希望上面的陳述不會太難懂,我舉個例子,比方說我們第一次看見了蘋果、草莓、火龍果、水蜜桃,我們腦袋裡就會對此產生一個「紅色的水果」的結;而當未來我們提到「紅色的水果」時,我們就會逐漸想到這些水果。上面的元素表也算是一種化約策略,使用了巨大機器人群,去配對於難以記誦的化學元素,只要我們本來就認識這些機器人,並且清楚出現了哪些,弄熟機器人與化學元素的關係,就能推出化學元素的完整面貌。接著,一個東西可以同時擁有數十數百個結,這應該也滿能想像的,就不再贅述。

    屁了這麼多我要開始談正題了,有些對動漫友善的外行人,姑且我稱他們為「直阿宅*3」好了,直阿宅沒有真正成為阿宅,他們只是不排斥看看動畫漫畫,甚至有時候也會看得很爽,但對直阿宅來說,動漫不是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份,同時也沒有高度動機去接觸作品。通常,直阿宅對阿宅或動漫畫抱有低度的好奇心,所以當阿宅碰上直阿宅,這樣的對話也許就會展開:

     「欸,你有沒有推薦什麼好看的動畫?」小蘿壓低視線說著,一邊拍拍她的粉紅裙擺。

     『像什麼?』御廚表示。

     「我‧‧‧」小蘿捲捲瀏海,身體向前傾,「人家喜歡那個‧‧‧,戀‧‧‧戀愛故事。」

     說出了「戀愛」兩個字,小蘿羞愧地用雙手遮起臉,用指縫看著御廚。

     『那就《校園迷糊大王》,那個超塞溝、超屬溝以的!』御廚挖鼻孔表示。

    或者,也可能會談論到直阿宅沒看過的熱門作品,直阿宅會好奇為什麼熱門,阿宅大概會試著分析給直阿宅聽,像這樣:「《海賊王》就是娜美、熱血、夥伴、正義感、再一個娜美!」這時候,聰明的直阿宅就會丟出一個質問:「這些元素不是很多作品都有嗎?」對啊!既然都有,那為什麼這個會比那個強?!是搞錯關鍵元素了嗎?還是其實根本就不應該從元素構成的有無去評價動漫?

    《JUMP》雜誌主張的「友情」、「勝利」、「努力」,或者從《爆漫王》關於王道作品的元素分析來看,似乎某種程度或某種面向,這些元素會影響作品的成敗;試著把直阿宅的質問、以及這裡提到的產業元素現象,這兩種看似相衝突的意見相融合,也不見得找不到出路:元素是門檻、而熱門作品不光是只有元素到位而已,需要其他東西。其實看起來滿合理的,直擊證實這個說法的例子在《爆漫王》裡面也有,就是主角初期挑戰王道漫畫的那個橋段,編輯給的意見表示:「該有的東西都有,但很無聊。」

    《BASQUASH!》的製作花絮,或者麻支准在《Angel Beats!》製作花絮裡,都一樣有提到作品想要放入的元素有哪些,對創作者來說,這個是重要的劇情構思邏輯,我認為,創作者只是想講那些東西,而不是覺得那些東西可以讓故事變好看,想像一下《K-ON!》的題材元素,你會發現對它說不出個所以然,但它其實還滿好看的。《虎與龍》把友情講演得相當深邃,然而,一般來說談論到以友情為概念的作品,我們大概只會想到皮卡丘或賈修。

    這種想像上的落差,對於溝通而言相當可惜,你說的X其實是A,但他對X的印象卻是B。當有人看了「有深度」的作品覺得很好看,就誤以為深度作品通常是自己會喜歡的,但其實同樣有深度的作品,有些可以很有趣,有些可以很無聊,喜歡的原因不見得跟深度有關,倒是可能跟有趣有關。同樣是來自強悍的熱血氛圍,《海賊王》、《銀魂》兩者跟《七龍珠》的感覺很不一樣,海賊角色的強悍表現著重於「扭曲的神情」,銀魂也是,感覺帶有高度憤怒地注視著眼前的敵人奮力一搏,情感表現相當豐富;但七龍珠沒有這種成分,它熱血的部分是在變得比對方強所帶來的喜悅快感。

    再來談惡魔題材,《青之驅魔師》、《阿薩謝爾在召喚你》、《驅魔少年》、《潘朵拉之心》(名字不一樣而已,概念差不多)、《最後大魔王》、《惡魔奶爸》,有些用惡魔題材這個字眼去想像,可以捕捉得到一些相似的劇情脈絡,有些則不能,但即便是相似的那些,讀者對作品的觀感也完全不同,題材元素對作品定位的主導性並沒有想像中那麼高。

    我想說明的是,光從題材元素下手,去評價或分享作品,這個策略並不是蓋好的做法,最常見的偏差評價就是對老梗的不滿,劇情老梗,比方說出車禍喪失記憶的少女,它就是一個題材元素,又或者,不知道為什麼宅宅漫畫初學者很愛以「少女」為構思劇情的出發點,「少女」侷限了創作的可能性,還是其實它有無限可能,我自己思考起來都略覺尷尬,因為我對少女劇本帶有發展有限的偏見,但實際上卻不是這麼一回事。看看「時空穿越」吧,《哆啦A夢》、《命運石之門》、《跳躍吧!時空少女》,這個梗很老,但演起來完全不一樣!那麼,我說「我喜歡時空穿越的題材」,這又能代表什麼?

    說到這個,我就想談一下「劇情函數庫」這則笑話(其實是只有提了小段虛構笑話,其他是真的),故事是說有人把電影橋段做切割,類似的橋段就用同樣的代碼來稱呼,比方說「在高速公路上逆向追逐,一些車翻倒了」的代碼是「N698F」,這在吐槽的正是,有太多電影作品用了這個情節,文章也提到實際上還真得有一個網站在做類似的編碼工作,「TV Tropes」把所有電影橋段做維基式地統整,你可以想像得到的:「這是一個老梗大倉庫」。試著思考文章裡的這兩句話:

    「原創劇情已經消失了,其實也不至於,真正的原創劇情是高雅文學和文藝片的事情,流行文學和商業片只需要『好用的』劇情。評價嚴肅作品,往往要看它是不是發明了獨一無二的人物和劇情。」

    「只有不會看電影的觀眾才會被劇情感動,而會看電影的觀眾則永遠失去了這個樂趣。」

    把這個套用到邪惡好萊屋片上我覺得無仿,但日本動漫也可能是這麼一回事,是嗎?我不喜歡這個結論,我相信一般來說,劇情題材元素即便重複,作者描寫的角度跟力道,以及其他劇情與設定的完整呈現,就能創造出全新的感動,這在動漫作品中多得是,太輕率地用題材元素的雷同去定位好壞,才是真正的「看不懂動漫」。題材元素作為一個評論或喜好來源的觀察對象,並不是一個太重要的關鍵(其實充其量可能就是個「結」),反而還是一個有點偷懶的做法。(DUST,201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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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釋〉

    1、我昨天早上在自己的噗浪丟了一段我想到的故事:

    早上捐了血,順便想了一個粗糙的劇本:表面上,國家收集民眾的血液是基於血荒,但實際上國家的祕密機構正在透過收集來的血液做生化研究,他們發現了某種特殊血液可以製造特殊的藥物,任何人吃了藥物之後,身體會產生變異,可以抵抗各種病毒細菌入侵。這被國家軍隊獨佔地利用於戰爭,作為生化戰第一線人員的配備,攻防使用接可,而若本來就身帶特殊血液的人吃了別人特殊血液製造的藥物,身體變異會產生新的變化,成為超能者。

    帶有特殊血液的人,大約數百萬人之中只有一個人有,而且特殊性質都不一樣,除了抗毒性,也會外帶一些額外的或好或壞的作用,因為特殊血液樣本相當難找,所以除了捐血,任何事故或命案現場都會有神秘人士出沒,偷偷採集血液,必要時可以示出政府最高命令而在現場優先執行採樣。通常一組能有效用的血液至少得要有100c.c.,分析用掉一半,然後製造一顆藥物用掉一半,藥效約兩小時,一次只能吃一顆,不然會爆弊。

    而採血組織也遍佈於全球,為了供量充足,所以也會有一些慘無人道的做法,比方說將特殊樣本的人監禁,定時抽取大量血液。因為是涉及國家利益,原則上這些藥物跟技術與發現都是隱密的,所以沒有跟其他組織或國家從事交易,那種私流出的戲碼不會出現。技術沒有外流造成全球大變化,取而代之的是部分被取血與接受變異實驗的受害者不斷向外求救,但國際間沒有足夠證據與能力支援,接著這些人很快就被政府暗殺了,會有一些超能者對超能者對戰的橋段。

    故事就聚焦在受害者組織跟國家奮戰,以及政府培育出的超能者精英在戰爭中濫殺敵人、在國內成為特務,以及窩裡反的故事。抵抗病毒入侵的生化攻擊還可以這樣發展:與其說是抵抗病毒,不如說其實是沒有發作而且也檢查不到(超強!)但具有感染性,變異人可以絲毫不留痕跡地跑進都市,把身上強大的病毒傳染給其他人,然後自己全身而退。

    因為整體來說還滿普通又有點老套,大概不會真的想寫,所以打上來 。

    接著,前編輯大人就在噗浪回應了一句話:「就算是老梗,還是一樣有人能玩出新把戲的啦!XDDD。」讓我突然想到應該寫一下這篇文章探討這個問題。

    2、根據心理學研究,人類在嬰兒時期天生就懂得運用這套技術,最原始的分類技術是顏色,例如一堆不同形狀與顏色的積木,他們會選擇以相同顏色分組而不是以相同形狀分組,對形狀分組的能力是需要更成熟或者透過學習才能掌握。並且基於此,嬰兒有辦法辨識膚色,並且喜歡跟自己膚色相同的人、排斥不同的人,可以說人類天生就有基因上產生的偏見。

    3、盜用「直同志」的說法,直同志是指對同志友善的異性戀者。

    (原文發表於:極誤動匙。)

  6. 關於時間問題,我看了一些孿生子弔詭的資料,算是弄懂了,大致理解如下:

    孿生子弔詭主張:

    從地球出去的火箭,到底是地球上的人會比較年輕還是火箭上的人會比較年輕是無法確定的,因為運動是相對的,兩方都可以說自己是靜止方(移動速率低、時間過較快)、對方是移動方(移動速率高、時間過較慢)。

    愛因斯坦論者對孿生子弔詭的回應:

    因為火箭是加速出去的,地球上的我們不會感受到加速度變化,火箭上的人會,所以火箭上的人其實是比較快的那邊,時間會膨脹。

    不過我想了一個實驗,覺得加速度的問題也許沒這麼單純?下收:

    想像三道直線的同方向運動A、B、C。A是相對靜止的,而B跟C用一樣的速度並列前進,就好像月台上看的人是A,然後軌道上有B、C兩列火車同速並行。

    在火車出發前,A、B、C各擁有一個校正等時的原子鐘,B、C出發後,根據愛因斯坦,B跟C的原子鐘的行進,從靜止的A來看是會變慢的,A過了2秒,B跟C才過了1秒。

    根據一般對孿生子弔詭的回應來看,若B的速度做了改變,那對C來說,B的時間一定會變得比C慢,換成火箭的例子就是,B跟C本來是在地球上靜止的兩個鐘(這跟火車一樣,你可以想像火車的移動就是地球自轉),然後B被裝上火箭射出去星際旅行。

    火箭回來之後B鐘過的時間比C鐘少,「不管它怎麼射」都一樣,因為B做了加速,相對於C來說速率較高;速率相對高,則時間過得慢。

    但是,再回到月台跟兩列火車的例子,只要火車B作減速剎車(對C來說,B也是一種脫離C的加速度,就跟火箭射出地球一樣;或者你想像火車B不是作煞車,而是做往後跑的加速),根據前面的說法,B的時間應該會開始比C慢,也就是B火車上的人老得比較慢,而C火車上的人老得比較快的意思。

    但是這件事從A來看,減速(往反方向加速)的B反而是應該逐漸恢復時間的速度,因為相對速度減低了,B上的人的老化狀況會慢慢加強、時間跑得應該越來越快,而C上的人還是老得跟原本一樣慢。換句話說,把三胞胎拿去做這種加速實驗,最靜止的A老化的最快,再來是途中減速的B,最年輕的是C,但若從愛因斯坦論者對孿生子弔詭的回應來看,只考慮B跟C,會有不同的結果。

    那麼,這是我對「孿生子弔詭的回應」理解錯誤、掌握得不夠仔細?還是有什麼新的、該考慮的東西我遺漏掉了?還是我真的想到了新的問題?

  7. 建議你真的想學的話去看台大開放式課程的廣義相對論,我想大部分問題都能解決

    這樣比較好問問題,別人也比較好回答

    裏頭用到的數學很少,講得很慢很清楚。

    科普書是種很奇妙的東西,我覺得除了科學人之外

    真的要讀物理不如直接去讀課本比較省時。

    至於孿生問題的解答是要起飛時有加速度,非慣性

    你倒是可以隨便想就想出超光速的東西

    譬如說你拿一個光打一個物體,光線一動

    你會看到很遠很遠地方會看到的"影子"以超光速的速度跑

    又如果你有一把無限長的剪刀,你只要稍微喀擦一下,剪刀的尖端就會以超光速移動

    哪裡合理,哪裡不合理,你可以想看看

    但如果是從科普書找答案我想只會得到死背的知識罷了

    至於你說的光速恆定也是錯的

    如果你打一到單頻光打到介質,而這介質的折射率<1

    此時光速會比"真空"中的光速還快。

    我科學人跟科普書都看不少,不覺得這兩者之間有什麼差異耶。

    然後教科書根本不適合外行人啊,在目的讀懂什麼東西之前,需要考慮的應該是能不能理解教科書語言,我認為這不是一種「讀科普那到不如讀教科書」的選擇,而應該是「科普作為一個觸媒,教科書可以繼續深入」,這樣比較合乎一般理解吧?

    我對科普書的理解都是作為興趣入門之用(作者的動機也是如此),用「只能學到死背知識」對其評價感覺太超過,你真的這麼想嗎?

    然後你的理論說明真的是在說明嗎?我完全看不懂耶,還是你只是提供關鍵字讓我去查而已?^o)

  8. 不用數學物理式子很難解釋相對論的現象,有很多現象都違反直觀

    1.解釋要從勞倫茲轉換推論,最後會得到相對速度V=( u + v ) / (1 + uv / c^2).u和v是靜止觀察者觀察到的物體速度,將觀察者與光源的速度v與觀察者與光線的相對速度u都用c帶入,可以得到光源與光線的相對速度V=c,所以並沒有超過光速,觀察者觀察到的是光線和光源一起跑.

    2.同樣是從勞倫茲轉換得到的結論,當速度接近光速時,物體的質量會變大,當速度很接近光速時質量會很接近無限大,所以要再讓他加速需要接近無限大的能量,因此不可能加速到光速.

    3.用1.的式子帶入即可,推導過程略為複雜,所以就不說了.

    4.長度收縮不是錯覺,是真的會變短,我只知道是由實驗測得,原理就不清楚了.

    5.同上.

    時間的部分倒是沒說錯.

    時間的部分,把火箭跟人送出去,而回來的時候,單單是地球加速靠近火箭,或者火箭加速靠近地球,就會有完全相反的結果?^o)

  9. 以我的理解來看:

    1.光速確實是個定值,但是就算光源以光速前進,觀察者依然可以看到光,光源發出的光線與光源的運動情形無關.

    2.加速到光速是不可能的,更何況超越光速,所以本來就追不上.就算能一直以光速前進(沒有加速度的問題),還是追不上光速,因為光速還是定值.愛因斯坦指的是"永遠無法加速到光速".

    3.相對論裡速度不能直接相加,觀察者與光源的相對速度絕對小於光速,只是在速度不大的時候會很接近直接相加的值.

    4.在2.中提到"永遠不可能超過光速",超越光速的世界是無法理解的,但是可以假設車廂以很接近光速前進,在車內很好理解,但是在車外會發生"長度收縮"的狀況,所以車廂兩端的距離變短,光速不變,當然還是被擊中,所以無庸置疑是死的.

    5.我們的確無法觀測到所謂的”超光速”現象,與觀察者的立場無關,我們也沒辦法看到光速的火箭,因為"長度收縮",所以長度會=0,但是很接近光速的火箭是看的見的.

    關於時間的問題:

    要知道火箭上的人和地球上的人誰的時間快,就一定要有訊息的傳遞,但是從太空船上發出的訊息會跟地球的訊息同步(因為是用光傳遞),所以只能親自回地球確認,因此太空船一定要折返,在折返的時候太空船上的人可以很明顯的感受到加速度,這時太空船上的人就不會覺得自己是靜止的,所以可以知道太空船上的人比較年輕.

    如果不折返,沒有加速度的過程,我們就永遠無法知道誰比較老,誰比較年輕.

    愛因斯坦依然是對的XD

    1、WHY?你是說光束依然會射出來嗎?如果射出來,那射出來的光束的速度,就比手電筒前進的速度(每秒三十萬公里)快了耶,光超越光速?我不知道觀測者是否在這種情況下還能「看見」光,也許停在起點也是亮的?我主要會想問的是,它是不是不會從光源(手電筒)射出光束來。

    2、為什麼加速到每秒三十萬公里是不可能的?

    3、比起結論,我想理解的是過程推論,所以我看不懂。:P

    4、長度收縮是一種觀察者的視覺錯覺嗎(可能跟視覺以吸收光線成像有關)?還是物理上真的被擠壓?原理是什麼?

    5、同上。

    關於時間的部分:

    雖然看不大懂,但是不是同理,若要作確認,那麼我反過來讓地球加速度靠近火箭,會變成火箭上的人比較老?(把地球加速這樣說好像有點誇張,不然也可以改成原本跟地球同步運轉的太空站,太空站加速去靠近火箭這樣。)

  10. :p

    最近因為某種奇怪的理由開始學天文物理,雖然我高中時是唸三類,但物理幾乎都是完全放掉,大學唸的還是一類科系,可以說我從國中畢業之後就沒有看過物理一眼。在這個前提下我要唸天文物理,勢必得找科普書來看,但目前買的科普書很多細節我都沒看懂(不過一方面也可能是沒看完,同時看好幾本互相對照),所以我來這裡請益了,煩請各位大師開釋。

    先提一下我目前對光性質的理解:

    1、光速恆定為每秒約30萬公里,光束不因光源(比方說手電筒)前進加速或後退加速而有所改變,也就是說,把光源加速到跟光束一樣快,觀測者所看見的是「光束沒有從光源射出來」。

    2、當我從地球往外太空射出一道光束(光源在地球上),搭上可以加速到超越光速好幾倍的火箭,與該光束同時出發,因為火箭加速需要一些時間,所以起始速度比光慢,在一開始光已經往前超越了很遠。接著我的火箭不斷加速,但我卻發現,那道光束從火箭上觀測,它一直比我快30萬公里的秒速,不管我怎麼加速,那道光束相對於我(火箭)都維持著每秒30萬公里,因此,我完全不可能追上它,就好像「我變快,它也跟著變快」。愛因斯坦所謂的「永遠追不上光」,就是指這個意思嗎?

    3、根據上面的2,我再重新考慮1的另一種情況:雖然我讓光源加速到光速後,我看到的是光沒出來,但若我這個觀測者開始往光射去的方向移動,光束卻又會出現了。比方說我開始以每秒10萬公里的速度往光束射去的方向移動,那麼原本跟光速相同速度的光源(比方說手電筒)在我看來就變成只有每秒20萬公里,但它所射出的光,相對於我還是有每秒30萬公里的速度,所以我會看見光束比光源快每秒10公里的速度在前進。換句話說,同樣的東西,在1裡我會看不見光,但在3這裡我卻看見了,而且似乎只要我「動一下」就能看到射出來,然後我若又停住的話,光束就會縮回去(還是就停在那裡?凍結的光波?)。

    4、思想實驗:把車廂加速到比光快兩倍,車箱裡的人用破壞死光(請想像成是一種可以殺人的光束)從車尾對自己發射,那個人在車箱裡瞬間就死了,但車廂外的人(靜止站在月台上)卻看到(假設他就是有能力不移動的情況下看到)車廂遠遠把破壞死光甩開,光束越追越倒退,根本碰不到人。那麼,車廂外的人看到車廂裡的人是活著的還是死的?

    5、所謂的「追不上光」,是否是僅當觀測者為追逐者才是這樣(例如2的情況,我在火箭上)?若我在地面上(處在相對靜止的位置),其實我可以看見超過光速的火箭會追上光束?或者說,這還會牽涉到「我們無法觀測到所謂的”超光速”現象」?我們可能最多只能看見它(超光速的物體)跟光一樣快,因為眼睛觀測的視覺傳遞以光為對象,是這樣嗎?

    我想知道以上我對光的理解有沒有哪裡錯誤?然後正確的情況是什麼?

    接著,我想再問,關於時間的問題:

    根據愛因斯坦,當兩個人分別在光速火箭跟陸地(靜止)上,火箭上的時間就陸地上的人來看會過得比較慢;換句話說,就是光速移動的人去漫遊宇宙回來,地球已經過了百餘年,而漫遊者還是青春的十六歲。

    但根據牛頓,運動是相對的,誰都能說自己是靜止方,我在火箭上一樣能說我是靜止的、然後其實地球才是在高速移動;這樣一來,結果就會相反,火箭上的人會老,高速移動的地球的人還很年輕。何解?

    如果愛因斯坦是對的,那意味著我們有可能觀測出宇宙的靜止狀態,運動不完全是相對的。是嗎?

    然後不要用數學物理式子解釋,我一定看不懂。;-)

    麻煩各為了!肛溫!!

  11. 我在找一個網站(或者該網站的中文介紹頁),印象中是好一陣子以前在網路上看到的。

    是說有一個外國網站(可能是維基界面,大家都可以編寫),它裡面把所有的常見的電影元素或劇情細節作編碼的動作,一個代碼N45S可能就意味著「在高速公路追逐,有許多翻車場面」這樣,這個代碼的條目也會說明自古至今有哪些電影用過這個情節。然後任何一部電影都能變成一連串代碼來理解。

    細節上我可能有記錯,因為適當的關鍵字相當難想,我目前咕狗不到,想問看看這邊有沒有人有看過?快給我吧!!:E

  12. 我沒有說大家都想學

    但是我覺得他否決了"有人想要學"這樣的可能性

    而且最重要的

    大家不都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嗎

    我不覺得這個政策實質上會讓所謂家長填鴨的部分減少

    只是可能家長得花更多錢或是補教業得用更多名詞去做這件事情

    不過如果我真的要學才藝

    開始上學後就會比較難喬時間

    我大概也會選在時間很free的學齡前吧:P

    我一直很後悔當年沒有學書法

    學齡前最好你真的有辦法去考慮到那個。= ="

  13. 講手機跟一般人與人對話有什麼不同?乾脆規定大家對談都要找小角落好了。

    健康的理由有沒有根據很難說,看起來比較像是巧立名目,這樣一個理由被駁斥了,還有另一個。

    要談手機與上課專心問題,應該談的是有沒有規範或教育要求能讓學生在上課時間不玩手機、不講電話、不傳簡訊,而不是直接要求手機關掉,如果家人或朋友有緊急事情要聯絡,這個政策在拖延時間。

    想像一下一位家長打電話到學校要找人,還要記得學校的電話、學生的班級,甚至接電話的老師為了在上課時間不影響別人而不用廣播,然後親自去找那位同學(假如又剛好在別的教室或戶外上課)的情況。

  14. BhSPI.jpg

    我最近正在開始讀《日本漫畫60年》,瞭解到了手塚時代前後,日本漫畫作品於國際漫畫界備受指責的事情,因為日本漫畫充滿了血腥、色情、暴力(形容得跟台灣新聞的羶腥色一樣);看起來現代日本漫畫好像也沒有比較「好」,但這種來自國際業界的非難,似乎已經停止了,轉而是由不看漫畫的保守團體接手這個工作,罵的東西差不多,而且延伸到動畫、遊戲、小說等相關產業,最近還有印象的大概是遊戲《電車之狼R》,被指責為鼓勵強暴犯罪,國內外都有出現。

    手塚說過,他喜歡自己的作品被批判,認為那是漫畫進步的原動力,理性的批判可以讓作者更清楚讀者要的是什麼*1。岡田斗司夫的御宅族論,也似乎套好招地呼應了這個需求,產生了一種對動漫作品與動漫文化從事評論的現象。現代御宅族看起來的確死了,那三隻眼已經轉化為情緒,難以看清、難以說明、難以共享,最單純的「作品好看在哪裡?」這樣的問題,回答都變成了「你看了就知道。」這麼心證的看法,或者用一些粗糙的單一標準來評價神作、糞作;除了要對方直接看作品,御宅族是要如何讓外人理解自己看到的世界?

    古老的色情、藝術之爭,「色情可以是藝術」贏了,所以藝術殿堂能正大光明地展示十八禁色情作品,讓主辦人與觀賞者毫不羞澀,但並非所有色情都被理所當然當藝術看待;動漫是什麼?當媒體用情色眼光看待時,御宅族大聲疾呼要用「創作」正名(似乎這樣就能排除色情),都好啊,但真相卻是觀賞者才能定位它,完全看你要怎麼用,有情色用途的可能性時,它就可以是情色的。藝術家對這種二分法當然不以為然,他們技高一籌,「色情的所有本質都是藝術」,人類的情慾與神經反射都是藝術家欲予描繪與掌握的東西,才沒有什麼裸體是純粹的藝術或色情呢!

    早先的成人轉蛋、露底褲的插圖,或者近期的同人展事件,台灣媒體強調了「色情」,御宅族氣炸了,認為媒體汙名化了這個圈子,也汙名化了作品,萬惡的馬賽克讓戰火擴大延伸;媒體誇大了某些事的確是事實,但媒體帶來的社會影響:「對動漫貼上情色的標籤*2」,卻是媒體、訊息接受者、御宅族圈子的共業,光靠所謂的「媒體自律」、「正向或善意行銷」是行不通的,一來這有它的難度*3,二來就算成真,來自媒體以外的現象也不見得就是正面的訊息。

    共業的脈絡很簡單:

    一、作為新聞,媒體勢必得挖掘引人注目的事情,從動漫的相關事件來看,值得放送給大眾的好消息並不多(甚至我想不到),但那些充滿爭議的話題,卻永遠存在每個角落;動漫活動帶有情色色彩是事實(即便沒有媒體這麼誇大的程度),在媒體的動機上,它們可能並沒有打算把色情標籤為動漫的性質,但媒體因為新聞的特性而單獨抓出這個性質後,給社會帶來的影響就是不清楚狀況的人會產生刻板印象,就結果來說,媒體動機上沒有、但實際上動漫被標籤上了色情。

    二、訊息接受者(閱聽人)多半沒受過媒體識讀訓練,對各種訊息沒有獨立思考的習慣,對媒體的報導生態欠缺掌握;一般來說,閱聽人不需要做到樣樣查證,而只需要有一些基本想像,比方說新聞報導了某政治人物發表了一句甚至一段話,那些鏡頭外的故事就需要做假設,像是他回答的是什麼樣的問題、或者那句話可能是斷章取義的。當有這種「可能性」被推演出來,我們就不會輕信媒體訊息*4,對於媒體刻意強調那些引人注目的事時,也會清楚那可能只是媒體取材的必然結果,鏡頭中的東西並非全貌。

    三、御宅族們不習慣為自己辯護,有也多半是對內的,就算是對外的,感覺也像是在戰爭,帶有敵意地對外行人教訓,看似外行人擁有偏見有錯在先,但真相卻是:不管什麼事,社會經驗給予每個人對所有事情都有「粗淺的認識」,粗淺的認識時常是某種強烈顯明的性質,如果沒有更深入瞭解,理當就會以這種淺薄見識來定位它。而當「你自己看了就知道」成了外行人「深入瞭解」的關卡,想必結果就是沒有外行人能瞭解我們,它變成主觀晦澀的自由心證,而且門檻相當高。

    網路上御宅族號召運動一次接著一次,幾乎都以失敗收場,大家在意的主題永遠都是社會偏見,這個傷疤不知道究竟有多深,我也時而看到有人被以動漫之由霸凌,悲憤的情緒流露在字裡行間。這些號召運動最常見的問題就是組織鬆散,僅靠網路聚會這種隨時說撤就撤的互動方式來維繫合作關係(或者,任何時後不想回應就能不回應),如果是約出來定期開會,至少還能帶給成員們一點責任壓力。並非說網路組織肯定不成功,而是網路組織靠的要是擁有強烈執行工作動機的成員們才有辦法持續運行。

    我友人組織的「動漫向上」,因為行動模式太強烈而被許多御宅族看不起,我私心上覺得太多人太小看了社會,甚至有些根本就是偏見(這說來很諷刺),沒有足夠的力道打入權勢者,幾乎什麼都改變不了。我能理解一般人對這種街頭路線的恐懼,但指著非理性、暴力訴求、出風頭,或者所謂「有更好的方法」,都只能說大家對這些事太陌生,就跟大眾對御宅族陌生的程度一樣。

    要改變社會對御宅族的不公不義,也不是除了上街頭就沒有辦法,方法是人想出來的,而你也許也會發現,即便目標設定上並不是為了這個,也有許多人的默默付出,正在建構著社會對動漫的正向看法。台灣有一群前輩努力在從事漫畫教學與產業分析,為的就是要讓台灣漫畫重新起步大鳴大放。日本社會對動漫的接受過程,也正是因為日本漫畫充斥了夢想,以及其聯繫日本文化帶來的深度與無限商機,日本人對漫畫改觀了,正是因為他們在漫畫中看到了自身的文化、連繫了自己的生活*5。

    我不知道有多少御宅族想過,但起碼我認為是好點子:當新聞媒體在描述卡通對兒童與青少年造成的模仿問題(這包含香吉士吸菸、海綿寶寶髒話、暴力模仿等等)時,我們生氣了,痛批政府跟學者亂搞,但我們卻沒有一個也許是動漫社團提出任何聲明,而是自顧自地在論壇上擠在一起,然後少數人可能去投了訴這樣。

    我更想說的是,為什麼我們不從推廣動漫文化著手來因應,模仿那些壞事又怎樣?我們老是反駁著說:「動漫有些壞的東西,但更多好的東西讓我們學習!」那麼,為什麼不來模仿一下呢?我們喜愛的動漫角色,除了玩COSPLAY,我們有沒有辦法在社會上,直接呈現他們的精神,並且影響世界?行俠仗義、夥伴、男子漢、對感情的智慧、處處為學生著想的學生會、探索超自然的社團,以及許多動漫感動中那些細膩的東西;我以前在大學社團放進了「萬事屋」,即便接過的CASE無聊到炸,還是會期待突然來個棘手的問題,以及,情感上,作品與自己的生活經驗也多了一段聯繫。

    動漫文化給外人的感覺不應停留於一群消費者、愛好者,大家應該試著創造文化,讓那些既定成俗的偏見,有全新的角度提供理解,累積出全新的經驗;而更重要的是,來自自己的探索,我們喜愛的東西,甚至比我們想像得還要具有優越性也說不定。我會有所期待的是,御宅族更熱衷去思考自己所愛,喜歡一部作品,那就推廣出去,或者寫心得跟別人分享喜悅,喜歡作品中的某種精神,何不放手做做看?喜歡故事性、人物神情與筆觸,你搞不好能試著寫小說或畫圖。動機不同,但邁向的也許就是動漫文化的巨大擴散,更多人必須正視它,因為它就充斥在生活裡。偏見什麼的,像鼻屎一樣彈掉吧。(DUST,2011/10/11)

    —————

    〈註釋〉

    1、言下之意,手塚似乎不把漫畫創作當成是一種藝術行為,而是當成一種商品買賣。藝術創作不需要考慮讀者的需求,而純粹是展現自己想表現的東西,這讓我想到傻呼嚕同盟的JOJO,在描述漫畫創作時的基本定位:「漫畫是商品,同人誌才是純創作。」時,引來某些人的認知失調;當然,要說手塚也許把漫畫當成身兼藝術與商品價值的東西也無仿,古代有些怪怪的藝術家(像安迪‧沃荷)甚至現代的設計師都這樣搞,沒什麼大不了。然而,就我看來,從這個脈絡去談手塚對漫畫的態度似乎有所偏差,他更像是拉進了自己的思想,並且期望更多人跟他討論,動機上這跟藝術或商品無關,而是一種社會影響的行動,以及更重要不能忘記的:「他熱愛畫漫畫」。

    2、「標籤行為」,社會學概念,通常描述的是偏見或亂戴帽子的現象。值得注意的是,探討標籤、或者直接探討所謂的「偏見」,它並不是憑空生有,通常那都會指涉到某一部分的真實現象,只是就結果來說,會被理解為整體共有的現象。比方說,把御宅族說成衣衫不整家裡蹲的胖子,就是一種標籤行為。

    3、一個簡單的問題就是:「為什麼媒體要獨厚動漫?」對於政治、社會、演藝、教育、科技等等任何領域,媒體一向都是那個樣子,斷章取義、置入性行銷、不完整講清楚讓人誤會、標題殺人、欠缺查證、危言聳聽。御宅族沒有理由該覺得要求媒體對動漫友善是可能的作法,真要從這個脈絡來做,也只可能是對媒體全面性批判,而非單單動漫而已。換句話說,這是一致性的問題,有結構上的原因,而非媒體單對動漫有這種惡趣味。

    4、但我不鼓勵像是「完全不要相信媒體就好」這種一勞永逸的方法,我相信媒體訊息有許多都是「有用的」(比起真偽,有用更重要),尤其用來監督權勢者,媒體幾乎是唯一可以輕易掌握訊息的來源,強化自己分析新聞的能力,真相多少是摸得清的。

    5、而這也是我之所以反對「是哪國漫畫不重要,好不好看才重要」論調的原因之一,這不足以作為冷嘲熱諷那些努力推廣台灣漫畫的人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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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發表於極誤動匙:http://animevt.blogspot.com/2011/10/blog-post_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