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tor2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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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發表由 victor2923

  1. 位什麼不能代表法官有問題?

    檢察官是第一線調查人員,看的比法官更多,現場驗屍什麼的也是由檢察官調查,可見在一個案件上的了解,檢察官有更直接更全面的接觸

    在第一線的人員都發覺這個是重罪要申押,第二線的法官沒辦法得知更全面的訊息,法官不准羈押那不正是代表法官沒有詳細訊問檢視卷宗!否則都是由台灣司法體系訓練出來的官員為何會對同樣的東西有不同的看法?

    其次申請羈押,只是暫時的行為又不是判刑確定,如有不妥司法自然會環給公道

    最後法官如果比檢察官對於案情了解的更詳細,那不更加證明法官本身是有嚴重的問題,或許和罪犯有所關聯,或許就是法官自己幹的,因此法官不准押除了所謂的恐龍法官外,另依方面也代表非常嚴重的司法疑慮,這也是人民不在信任司法體系的原因!

    對此我到想要問問你,為什麼你認為法官應該藐視檢察官所交出的證據,做出和檢察官提出申請之相反判決,難道你是有想要做什麼事情先為自己鋪路?

    1.檢察官的身分本來就讓他在質權和直覺上是對被告不利的

    2.我猜不是智障的人都不會覺得受到同樣訓練的台灣司法官,會對同一件事情應該要有一樣的判斷

    3.法官的確沒辦法得知比檢察官更全面的訊息,但如果身為原告的檢察官沒有辦法說服一個第三者某個人有逃跑、再犯之虞,那的確是原告的問題啊,恐龍的點是?

    4.如果檢察官的判斷總是比法官精準,那我們也不需要法官來判決有罪與否或羈押與否了,直接讓檢察官決定就好囉

    5.好啦好啦好啦!你願意為了一天三千塊(最多?)去看守所裡面住我是沒意見啦,但我肯定我不願意為了那一點錢整天在別人面前露屁股上廁所,也不願意為了那一點錢失去自由。

  2. 1:这不是废话嘛 外族人来统治 哪有不反抗的。。 日本的当时的领袖是“天皇”。。台湾 社会 有没谴责日本天皇去

    ??? 没有 。而且现在台湾社会还很昧日。。 镇压本省人的 是将介石 领导的国民党。。。 他们经常被台湾汉人谴责。。。

    一个是日本杀台湾人。。 一个是 国民党杀人。。为什么 就这么区别对待。。。 所以我说 外族人杀台湾汉人 好象很有理的样子。

    2。 我也没说香港人 不能反抗。。我只是提出疑问“为什么英国人统治时 那时的政府对待香港人更不公平。。。可是啥香港人就完全忍受了?”难道就因为政府是外族的。。不好意思反抗啊? 哈

    1.乾現在的天皇什麼事?

    2.你確定現在的香港人過得真的比較好?

  3. 你想試甚麼水溫?

    然後大熱天的戴聖誕帽...........

    跟自己過不去..

    新校長會有甚麼反應我是不知道啦..

    你想出名全裸比較容易也比較涼快

    這跟一個故事有關

    很久很久以前,一位和藹的校長在聖誕節附近時在朝會上戴聖誕帽講話

    隔了一年之後

    一群高三的班級也依樣仿效

    結果他們通通都被抓走了

  4. 呵呵 我只说没输 ,,我没说赢。 其实 你们老说我们”受爱国主义洗闹 。。可是你们不也是受白人优等论洗脑呢? 什么事 都是白人好的。。台湾人只能是白领导“

    八国联军 那是满清啊。我说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你说美国那么牛 他过来试试 他敢啊。。。

    說難聽點,目前美國的國力當然100%能夠打贏中國

    不要提種香菇的攔截能力美國比中國強太多

    就算不種香菇

    美國那舉世無敵的空海軍又是中國能抵擋的?

    中國的糧食生產有很大的問題,一但美國封鎖他的貿易,又對他進行良十或工業生產上的戰略轟炸,中國根本承受不了,過沒多久就會有一大堆饑民暴動了。

    而且,中華人民共和國只不過是因為有蘇聯在兆而已,我不懂一個從創國之初到鬧分裂為指一直活在世界第二強國的庇蔭之下的國家對於自己沒打過敗仗、沒被侵略過有什麼好得意的。

    法国!!!!!!全世界 最烂的国家。。 现代战争 从能打赢非洲 它赢过谁谁谁!!!????? 武器 那么多 钱那么多 。。德国几周 就把它秒杀。。。 在越南 两分实力差那么多 。。 它也打不过 。。在欧洲 法国和意大利 就是战败的代名词 摆脱你 举个有前途点的好不?

    法國會輸是因為指揮官太無能,

    還有他所有的飛機幾乎都沒有放在本國或作戰前方

    導致德國的閃擊戰可以順利進行

    而且他一次世界大戰受傷太重,男人都死光了

    拜託,台歷差就算了,世界史差很丟臉耶

    中国 是配角 那台湾呢?

    笑死人了

    中國是配角是事實,你把台灣說成大便也改不了。

  5. 又,如果是挪威老兄在網路上公開自己的偏激言論,基於言論自由也不能拿他怎樣...

    甚至連加入警方注意名單都很困難

    說真的,這就是這年頭恐怖主義興盛的原因,因為實在太難抓了.

    U.S就做得到 嘖嘖

  6. 最近的挪威暴力事件

    從兇手手的人格來看

    偏激分子

    (他把自己的行為都合理化)

    我想探討一下

    要如何預防這種人犯罪?

    還有精神病患

    (他們的想法根本不是我們能了解的)

    在他們還沒犯案以前

    警方是不可以逮捕他們的

    難道只能等他們犯案完嗎?

    就算重判,他們也不怕

    當精神病患被診斷出有傷害他人或自己的傾向的時候

    可以強制隔離

  7. 原發表於blogger

    http://victor2923.blogspot.com/2011/07/blog-post.html

    前言

    不知道各位是否曾經描繪過心目中理想的教育藍圖?

    是不再被念不完的課程與考不完的試壓得喘不過氣?還是每個學生都有平等的入學與受教權,不在因為城鄉差距而導致競爭上的巨大劣勢?或者是學生可以快樂的在中等與初級教育裡就找到他們的適合的發展方向、每個理念與理想再教育裡都能被平等的尊重並給予實踐的機會?

    教育部在十二年國教裡畫了這樣的一個藍圖,他告訴我們;「你要的多元與平等的教育理想將在這裡實現。」我們肯定教育部願意試圖讓台灣的教育往此發展的精神,但很遺憾的,正因為如此,我們必須站出來反對教育部目前的十二年國教草案。

    在教育部所推動的方案之中,我們看不到這種改變的趨向,我們的學生學的東西還是一樣是套裝式的、相對於西方而言既博且深的課程內容、看不到教育部要如何解決高職生的資源投注受到漠視的問題、看不到除了每週沒幾個小時之外的生涯課程之外,我們還投注了什麼其他的資源幫助學生探索以及發展他們性向與能力的規劃、也看不出教育部怎麼可能在103年讓各個學校的品質與資源都達到均質與優質化、我們的高中生履歷還是幾乎都是那個樣子,要嘛一類要嘛二類要嘛三類,在他們理論上應該要走的學術路線之中,這種讓學生幾乎出自於同一個模型的教育方式,要怎麼讓大學擺脫考試束縛,令教授找出除了考試以外,更能判斷這個學生是否適合該系所的方式,我們實在想不到。

    我們看到的僅僅只有那對於百姓稍有幫助的學費補助、升高中職的免試制度、以及有關單位所宣稱的在我們眼中幾進於捏造的社會共識。我們肯定十二年國教的理想,但我們反對這種毫無助於理想的完成以及立場的偏頗的十二年國教。

    破解畸形版的十二國教年神話

    1.大學區制可能無益於就近入學

    以目前來說,除了前幾志願之外,絕大多數人大都選擇自己分數所能選到的最高分的離家近的學校,這一方面是就學方便,另一方面則是市中心等精華地段的學校分數通常偏高。在免試制度實施之後,由於考試領導教學的課程內容未做改變,大學升學(尤其是名校)仍是以考試為主,這會導致處於交通精華地帶,補習方便的市中心學校仍會維持其搶手情形,在名額炙手可熱的狀況下,住在附近的學生能不能擁有就近入學的機會相當令人質疑。

    而且,擁有最多教育資源的地區,例如北北基地區會不會發生類似於九年義務教育一樣,北縣學生瘋狂將戶口遷移至北市,等非基北區者瘋狂將小孩遷入基北區的情形也是極有可能發生的。

    2.目前規劃無益於多元適性發展與減輕壓力

    就像之前提到的,十二年國教並不像西方國家一樣有普及的專門職業學校(我們的高職科系往往是綜合的,單一性質的較少),也沒有國外高中的依據不同興趣而開放自由搭配選修的各類課程,這種要讓學生整天都還是在上博大精深的國英數物化的課程安排,要說能讓學生多元適性發展實在是有夠可恥。

    另外,國小升國中也沒有考試,為甚麼那些小學生在壓力等相關調查的結果然不樂觀?除了父母缺少陪伴之外,那些不問三七二十一便把小孩子子送去各式各樣的才藝班的情形恐也是原因之一,在筆者之前(忘記是遠見還是什麼報紙了,應該是六七月的刊物)所看過的報導之中,許多家長被問到要如何幫小孩子應付十二年國教所會帶來的問題,有超過半數的家長回答要增加小孩子補習的時數,可見筆者所言並非空穴來風,壓力的來源很可能並非主要來自於考試,而是來自於家長對於孩子的成績與才藝的過度期待。

    3.沒有多元發展與適性課程的升高中免試制度製造了更多不平等

    由於大學仍是以考試為主,如果筆者前面所言為真,這代表了有能力讓自己的小孩擁有教育資源豐碩的地區戶口,以及有能力幫小孩提供更多的學習內容訓練能力的家庭將比目前更佔優勢(這些家庭的社經地位往往較高);生在偏鄉的百姓不只仍然沒有辦法發展自己所長,且將被迫在偏鄉待上十二年,然後再想辦法再考大學的時候與在都市裡考了十二年試的同儕競爭還是在都市裡的前段大學。

    而且,依據和我們的十二年國教版本類似的日本的情形來說依據和我們的十二年國教版本類似的日本的情形來說,到最後明星學校的情形仍然沒有發生,只是變成只有少數社經不錯的家庭有能力就讀,情況似乎並沒有政府所宣稱的樂觀,而且也剝奪了一般學生獲得比較多元開放的學風,以及累積相關人脈的機會。

    4.城鄉差距將因此而擴大,升斗百姓將處於嚴苛的環境

    如第3.點所說,到時都會地區的拉力將更加強大,一些分配到較少教育資源的地方可能會面臨人口外移的情形(假如那些人有能力遷戶口或買房子),需求帶動價格的狀況下(事實上價格本來就再往上漲了),要想辦法在都會區生活的一般人恐會面臨更大的挑戰。

    城鄉差距的問題也可以從美國十二年國教實施後,某些地區白人的遷出比率大幅增加來看出來:「擁有足夠社經地位的人會盡可能的讓小孩子待在擁有比較多教育資源的地方。」

    5.倉卒的實行時限將衍生重重問題

    筆者目前所看到可能會發生的問題有四,其一是由於條件改變,原本市中心的前段學校擁有且是台灣僅有的開放校風與社團活力能否維持實在是一大疑問。其二是台灣國中不太注重性向探索,學生擁有明確志向者並不多,惟家長卻多希望小孩能夠就讀普通高中,在完全自由選擇的情形下,筆者擔心會有更多不適合走學術等相關普通高中路線的學生被送進普通高中就讀,台灣已經有點悽慘的高職相形之下會更受打壓。

    而第三點則是筆者於公聽會時聽到的問題,有來自台東縣的人提到台東縣目前處於九十公里內沒有一所高中的情形,這些教育資源相對不足的地方的學生與學校,要如何應付十二年國教所會帶來的諸多改變與問題也是一大疑問。

    前二點筆者有在公聽會上提出過,但可惜的是,他們跟第三點一樣,在公聽會上都得不到回答。

    最後一點則是在課程內容還是是以考試為主的博且深的狀況下,貿然取消考試制度,即有可能會使台灣喪失本身所擁有的優勢,譬如說學生整體而言的數理能力,恐將不只無法回到冠軍,甚至連第五、六名的位子都保不住

    6.教育部的政策制定挾制於特定利益團體,立場偏頗且毫無公正性

    撇開教育部只要之前一公佈相關草案,被某特定利益團體一砲就趕緊修改的狀況不說,在北區師大附中的公聽會中,不僅發言中不支持免試制度倉卒實施或不贊成免試制度的意見頗多,在主持人所問的問題:「若一所高中的報名人數超過他的錄取人數,請問你贊成考試選取、在校成績判定還是抽籤?」三選項所占比率依會場統計為3:1:2(我也很好奇為什麼統計票數者不公佈原始票數,而是說30:10:20),這顯示了台灣,至少北區的與會者中還是有不少擁護考試制度的,但下面這兩段東西一對照當時的表決結果,實在是讓我們嚴重懷疑教育部立場的公正性,他們分別是與會者的回應以集中教司長在近來的新聞裡發表的言論:

    「結果就根遠X雜誌的一模一樣,是1:1:1左右。」

    「目前的社會共識就是希望免試能夠盡快落實」

    我們的遠景與展望

    我們不厭其煩的重伸我們支持十二年國教的理想,但我們反對目前這種對於達成理想毫無幫助、造成更多不平等與弊害、決議過程似有不公的十二年國教政策。如果政府真的有心想要達成相關目標,規劃相關課程與增編相關師資與學校的編制恐怕才是重點,一個就是設計用來考試和培養某些特定特質的課程內容就算不用考試,也達不到適性發展的目的,更不用說很可能還會使原本具有的優勢因此而消失了,台灣教改不應該總是在缺乏適度討論以及廣泛的民間參予的情形下倉卒實施,這種做法導致的失敗遠可溯及九年一貫,進則可見引起眾怒的北北基聯測;我們衷心希望,所謂的十二年國教,並非只是個徒留罵名的選舉政策而已。

    我們是來自於台灣不同地區,處於不同求學階段的學生,我們很清楚單靠我們之力要改變一個幾乎定調的政策是難上加難,我們希望能夠獲得各位的幫助,請各位能夠提供建議或是任何形式的援助的人可以至臉書社團:!@#$%^&或與這個郵件地址或手機號碼連絡:!@#$%^&

  8. 願聞其詳...西方那種幾乎人人是教徒的地方,這個結論是怎麼得到的?

    請詳見羅馬時代

    而我的正義是奠基於所有人都應該同意的,維護大家最基本的權益的作為公平的正義,在這種情況下,除非死刑能救回更多人命,否則我們時再完全找不到任何一丁點支持死刑的可能性。作為公平的正義是不可能允許道德或是宗教信仰成為侵害他人的藉口的。

  9. 現在的制度,現在的法律,並不是某些人講的那樣

    羈押是由檢察官提出,法官才有機會審,檢察官不提出羈押那麼法官就沒有必要審核,應該說完全沒有機會,也就是檢察官提出的理由並不是構成羈押的要件,是否羈押是看法官

    問題在於檢察官會無故提出羈押申請嗎?羈押的過程是這樣的,警察抓人先審一次,然後移到檢方那邊,檢方再審一次,如果有羈押的必要再移給法官,也就是檢察官提出羈押必然是重罪,既然是重罪那麼法官同意羈押就有必要

    如果檢察官認為是重罪提出羈押,但是法官認為是輕罪不需要羈押,這就證明法官有問題了,因為整個羈押的大前提是重罪,如果檢察官不認為是重罪那麼他也不會提羈押

    所以可以使用賽局理論

    交保金制度並不是要讓人交保,不要被誘導了,交保金制度是讓人不會跑,依照實務採取隨機分配來看,三分之二的交保時間都是在銀行沒開門的時間,也就是按照正常來看一個正常人是不可能在半夜籌集到交保金的

    也就是現行制度下可以籌集到交保金的,對於嫌犯來說是一個可以承受的無風險投資,半夜可以弄到十來萬的代表他的能力根本不只十來萬那麼少,也就是現行的交保金制度是一個鼓勵嫌犯逃亡的制度

    說穿了交保金其實就是法院和被告對賭,看誰的風險比較大而已

    你扯謊的態度真的很令人噁心耶

    為甚麼粗體紅字的地方可以代表法官有問題?檢察官不能有問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