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rative 10 發表於 April 11,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1, 2008 若我是同志,我贊成。正因為我不是同志,我贊成。(這邏輯應該懂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沉默≠無言 10 發表於 April 12,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2, 2008 若我是同志,我贊成。正因為我不是同志,我贊成。(這邏輯應該懂吧?)我不懂妳的意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織田伊右衛門 10 發表於 April 1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2, 2008 不贊成不符合上帝的教誨雖然我是基督徒 不過基本上我還是尊重他們自己的決定...從別人那裡聽來的教誨不知道有沒有加過料 還是靠自己體會最實在吧[c]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isunny520 10 發表於 April 1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2, 2008 在一起都希望被祝福八!不管男女還是同志都一樣~都有權選擇跟誰在一起!這也是上帝給的"自由"巴!所以我贊成: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言靖 10 發表於 April 1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2, 2008 人人生而平等,上帝不可能因為人的性向的不同就故意讓人一生坎坷,或有缺陷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蝦噗蝦噗 10 發表於 April 1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2, 2008 若我是同志,我贊成。正因為我不是同志,我贊成。(這邏輯應該懂吧?)應該是指死都會贊成的意思吧:^)當然贊成每個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敔 10 發表於 April 1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2, 2008 只要他們是互相相愛就好~!說尊重我覺得怪怪的,我覺得不管是亂倫還是什麼,是真愛就好哩~~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訪客 發表於 April 1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2, 2008 直覺上是反對,但是實在想不出可以說服自己的理由,只好投贊成。雖然我是基督徒 不過基本上我還是尊重他們自己的決定...從別人那裡聽來的教誨不知道有沒有加過料 還是靠自己體會最實在吧[c]據我所知聖經裡面確實是反同性戀。比較新派的說法是聖經撰寫當時的同性戀和現在的同性戀意義不太一樣,所以沒關係。大家都知道基督教不同派別的解釋差超多。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可可兔 10 發表於 April 1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2, 2008 我聽過一句話靈魂的本質是相同的不同的只是容納靈魂的軀體我相信真愛是因為心靈契合那幹嘛管對方是男是女...當然贊成啦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urn_songyy 10 發表於 April 1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2, 2008 除了宗教和傳統觀念 應該沒有其他理由反對吧同志婚姻對異性戀者來說沒有損失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小傻 10 發表於 April 1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3, 2008 沒什麼讚不贊成跟同不同意...只是覺得...如果真要講人權似乎應該由他們`人來決定= ˇ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eiwine 10 發表於 April 1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3, 2008 據我所知聖經裡面確實是反同性戀。比較新派的說法是聖經撰寫當時的同性戀和現在的同性戀意義不太一樣,所以沒關係。大家都知道基督教不同派別的解釋差超多。基督宗教確實是反同性戀,他們的立場是反對到底。台灣可能感覺不出宗教氣味濃厚,但歐美真的信到一定程度,但基督宗教的派系後來我自己研究發現解釋真的差超多,各講各話。但以人權來說,他們也是人,在怎樣上帝造人人也是會有缺陷,不能以他們危背“神”就剝奪他們的人權,神都沒叫他們這麼做,那何必自做聰明禁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xreformer 10 發表於 April 1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3, 2008 基督宗教確實是反同性戀,他們的立場是反對到底。台灣可能感覺不出宗教氣味濃厚,但歐美真的信到一定程度,但基督宗教的派系後來我自己研究發現解釋真的差超多,各講各話。但以人權來說,他們也是人,在怎樣上帝造人人也是會有缺陷,不能以他們危背“神”就剝奪他們的人權,神都沒叫他們這麼做,那何必自做聰明禁止?這的確很難解釋沒什麼讚不贊成跟同不同意...只是覺得...如果真要講人權似乎應該由他們`人來決定= ˇ =似乎是人本主義者除了宗教和傳統觀念 應該沒有其他理由反對吧同志婚姻對異性戀者來說沒有損失 還是會有損失的影響性別平衡影響人口繁衍直覺上是反對,但是實在想不出可以說服自己的理由,只好投贊成。據我所知聖經裡面確實是反同性戀。比較新派的說法是聖經撰寫當時的同性戀和現在的同性戀意義不太一樣,所以沒關係。大家都知道基督教不同派別的解釋差超多。當時應該是戀童居多我聽過一句話靈魂的本質是相同的不同的只是容納靈魂的軀體我相信真愛是因為心靈契合那幹嘛管對方是男是女...當然贊成啦違反自然規則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傅亮亮 10 發表於 April 1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3, 2008 不贊成不符合上帝的教誨你是基督徒嗎?我也是說然後就是覺得不符合上帝的旨意但我還是會尊重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reathe939 10 發表於 April 1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3, 2008 不符合上帝旨意?怎麼說BIBLE 上面不是說 神愛每個人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沉默≠無言 10 發表於 April 13,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3, 2008 不符合上帝旨意?怎麼說BIBLE 上面不是說 神愛每個人嗎我也這樣想~!!畢竟...同志也是人~!!不應該因為同志~@@就要下18層((大家應該都懂言下之意))~|||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inghaouguo 10 發表於 April 1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13, 2008 噢我覺得無仿阿畢竟每個人都有決定喜歡異性或同性的權利不能因為這樣不讓他們結婚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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