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我的一些想法


Recommended Posts

  衡諸中國歷史,法治精神從未真正融入政治傳統,更遑論社會倫理和國民教育。現代國家以人民為「理性的立法者」的立憲精神,在台灣顯然是徒具虛文。法律和國家的基本精神一樣遭到政客和商人的任意蹂躪,國家公器淪為權力鬥爭的手段,司法尊嚴如失貞的皇后,望之儼然卻人人鄙夷,我們的司法體制真的與社會拖了節。

  近年來,台灣正面臨司法改革的轉戾點。然而長期以來,司法啟蒙教育背獨裁者的愚民政策所壓抑,使得國人普遍缺乏獨立判斷的法學教養,在面對治絲益棼的司法亂象時,失去了盱衡全體制度及其社會脈絡的根據。改革之升高唱入雲,兒所持論據卻總是未能切中時弊,不是見樹不見林,就是病急亂投醫,國家之根基如此脆弱,豈不危乎殆哉。

  司法體制之矮化為官僚體制,連帶使我們司法人員的教育和考選,成為另一種八股考試,完全忽視了詮釋的脈動。學生只知道死記法規和條文的解釋及學說,成為國家考試的機器人﹔至於法治的精神和立法執法的原則卻置之罔顧。如此國家所考選的司法人員知法而不重法,不是成為爭功誒過的司法官僚,就是唯利是圖的訟棍。在西方國家裡,法學專家與司法人員由社會菁英和知識份子構成,不惟力執超然公正的社會角色,勝至引導風氣之先,為國家之中堅。在歐洲,在美國,法律的歷史和社會變遷是息息相關的,布藍迪斯(Louis Dembitz brandeis)大法官曾說:「一個法律人如果不曾研究過經濟學及社會學,那麼他就極容易成為社會的公敵。」我們希望法律人能夠真正走出抽象的象牙塔,認真思考社會正義與價值的問題,這才是法的精神所在。

  《法律討論版》正是有感於法學教育乃至大眾法律素養中的重大缺陷,提出針砭之言,以期撥亂反正,讓法的精神真正在國人心中根植。為我們整個司法環境中出現的問題,提供更開放的思考空間。選擇此版的重點,旨在(一)闡述世界法學經典﹔(二)就我國司法現況所面臨的問題,引介其他國家之相關情形,以為他山之石。(三)就我國司法弊病提出建言。 其精神在於突破學校現有法律教育之果舊,致力司法教育與社會教育之融貫。

  就??部分,計劃以下列若干範疇為重點:(一)訴訟程序與技巧(二)法律與社會、政治的關係

  卡多索(Benjamin Nathan Cardozo)大法官說過:「法律就想旅行一樣,必須為明天作準備。他必須具備成長的原則。」對我們而言,成長或許是明天的事,但今天,我們期待這個版能為中國輸入法律的血液,讓法律成為社會表象價值的終極評判。

來點掌聲吧~特地為你打的耶

這麼說不是更有說服力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請登入後來留意見

在登入之後,您才能留意見



立即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