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SuKe 10 發表於 July 27,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7, 2007 嗯哼哼......這樣看來我能兩天評完他還真是神的境界阿。(吐舌)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imo123483 10 發表於 July 28,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8, 2007 = =問題學長你ID旁邊是接近黑色三槓大一的話是一槓跟深藍官方反應吧感謝樓下學長指正這裡的話題的確有點不連貫...有人聊天也有人自由辯論=w=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uSuKe 10 發表於 July 28,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8, 2007 不對....我跟他同屆,他的應該要是深藍色一槓才對。至於你說的長短問題其實是沒有的事XD只是三槓設定的符號就是比一槓兩槓的全形符號短。(我到時要把兩個閒聊專區合成一個,還在想是要等其中一個過兩百再說還是怎樣.......)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uSuKe 10 發表於 July 2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9, 2007 是裁判心證,但我想評審會希望利用裁判準則的機會試圖讓大家更能理解他的判準依據,即使如此,也不影響評審對裁判擁有的個人判準空間。評審準則是負責的評審希望自我詮釋的,去質疑評審的自我詮釋本身就非常奇怪。就好像每個人有各自的理念和喜惡,硬要說哪種裁判準則比較好就非常的牽強。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imo123483 10 發表於 July 2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9, 2007 上次聽學長上課說白紙裁也是心證的一種是利用了心證來達到完全理性面心證裁就是感性面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uSuKe 10 發表於 July 2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9, 2007 在這裡去強分什麼理性感性是頗怪的啦XD畢竟一個裁判做評的時候本來就會用理性思維去檢證辯士說詞的邏輯推論,而用感性去看看誰的口語表達技巧較能有效的傳達出論點要表達的訴求。沒有一個評審是會純理性或感興趣做判準的。(頂多分成比較偏向技巧裁或論點裁?!)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fdmisfish 10 發表於 July 2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9, 2007 在政策性命題上,裁判對於比賽的態度各有要求不同,因為裁判看待比賽的目的不同。你可以說裁判信仰相對價值,沒有絕對真理,但是公平客觀和專業絕對是衡量一個裁判素質好壞的唯一依據,否則,你要裁判幹麻?所以這個圈子之內,才會有這麼多人討論裁判判準,而事情,也絕非你所想的這麼單純。畢竟裁判雖然為主辦單位邀請,但實際上是對所有的參賽選手負責的,如果你單單一句(自由心證),那我跟你講,天底下誰都可以當裁判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uSuKe 10 發表於 July 29,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9, 2007 也許是解讀的不同吧,我想我對裁判心證的概念跟你是有些出入的,坦白說真的要硬去刁鑽這個詞我覺得有些多餘。不過既然你是現役辯士,對辯論圈比我有更多的觀察和接觸,你都這麼指出,見識淺薄的我自然無可厚非開始重視這個特有名詞的指涉價值。至於我的說法是不是過於單純.........見仁見智吧。我先前的感覺上,我私以為評審的判準可能偏向論點可能偏向技巧,可能重視感性說服可能重視邏輯推論。這些是我們可以做的概括分類。而事實上,評審用他的理性思考和感性感受去評判一場比賽,他的個人心證決定他評審的取向,一個評審會成為某一種方向的裁判(可能偏重可能均衡),也就是導因於他自身的心證之不同。在我的說法裡(即便這可能不符合正式辯士對裁判的認知),那個評審心證並不是說評審可以用「這是我的心證」交代一切,我認為的是先有心證我們才試圖去解釋他。如評審為自己的判準做的解釋。說個題外話,你說得天底下誰都可以當裁判讓我想到以前聽過的價值性命題找鄉民裁評的方式。一場辯論的裁判由非辯論相關人士(那次似乎是辯題相關領域的學生,簡稱鄉民)擔任,而那份裁判是那些學生的一份報告,多數裁沒事,少數裁必須交出為什麼我這樣評的報告。很妙的方式。(笑)(請不要誤會,我絕對沒有稱揚那種方式的意思,在此先做澄清因為我不想再被罵-.-)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imo123483 10 發表於 July 3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30, 2007 在這裡去強分什麼理性感性是頗怪的啦XD畢竟一個裁判做評的時候本來就會用理性思維去檢證辯士說詞的邏輯推論,而用感性去看看誰的口語表達技巧較能有效的傳達出論點要表達的訴求。沒有一個評審是會純理性或感興趣做判準的。(頂多分成比較偏向技巧裁或論點裁?!)嗯正常來說也不會有人是純理性感性的=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fdmisfish 10 發表於 July 3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30, 2007 自由心證,法理上分為科學判斷以及價值觀判斷兩部分(不是法律系的,可以去查查),科學判斷的依據為邏輯(不在場證明、血跡、凶器),價值觀判斷的依據為個人價值觀(公然侮辱的公然、過失殺人的過失等等抽象形容詞),將此詞彙結構類比至辯論場上,出現了一個意外的結果,「即是個人價值觀的判斷,會影響邏輯的判斷」,例如重視比賽公平原則的裁判,發展出連續攻防的場上規章,重視政策制定的裁判,嚴格要求場上的政策完美性(你沒看錯,不是完整性),重視比較隊伍優劣的裁判,發展出了核心議題典範(或者你說白紙裁)。上述諸如此類,你不能再將個人價值觀以及邏輯判斷分別了,因為實際上已密不可分,所以不論討論邏輯判斷抑或是價值判斷,都會牽動一體,並無分別。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YuSuKe 10 發表於 July 3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30, 2007 法理上把「自由心證」分成「科學判斷」、「價值觀判斷」,也就是說如果以法理來講,「不管裁判偏向重視邏輯判斷(有根據的論證)或偏向價值判斷(如要求場上的政策完美性),判斷結果就是該裁判的自由心證結果」?這樣跟我的說法似乎還有部份吻合。只是這我就不明白了,非心證的部分是什麼?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fdmisfish 10 發表於 July 3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30, 2007 法理上把「自由心證」分成「科學判斷」、「價值觀判斷」,也就是說如果以法理來講,「不管裁判偏向重視邏輯判斷(有根據的論證)或偏向價值判斷(如要求場上的政策完美性),判斷結果就是該裁判的自由心證結果」?這樣跟我的說法似乎還有部份吻合。只是這我就不明白了,非心證的部分是什麼?你只看了兩行,下面的可以繼續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fdmisfish 10 發表於 July 30,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30, 2007 價值觀相對影響邏輯標準,所以討論價值觀,才是重點,就這麼簡單。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萬山不許一溪奔 10 發表於 August 12, 2007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12, 2007 說個題外話,你說得天底下誰都可以當裁判讓我想到以前聽過的價值性命題找鄉民裁評的方式。一場辯論的裁判由非辯論相關人士(那次似乎是辯題相關領域的學生,簡稱鄉民)擔任,而那份裁判是那些學生的一份報告,多數裁沒事,少數裁必須交出為什麼我這樣評的報告。很妙的方式。(笑)(請不要誤會,我絕對沒有稱揚那種方式的意思,在此先做澄清因為我不想再被罵-.-喔…是舍我盃阿…它從第一屆到現在always是這樣的模式,沒變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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