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yaka619 10 發表於 December 16,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16, 2006 欸樓上 你的簽名檔是說 你努力編《建中人》結果被罵到臭頭嗎?如果你的理解是這樣 那可就白費了這串討論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ind Hong 10 發表於 December 17,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17, 2006 抱歉啦...各位學長...是學弟我真的沒弄清楚狀況...還有,找我們去的學長,我真的沒有怪你們的意思,而且,說真的,也是我自己沒搞清楚狀況...現在仔細想想,為什麼找我們去的是你們兩位學長,而叮嚀我們出刊的又是另一位學長?我現在才覺得奇怪,小弟太拙了啦...現在我真的不希望有下一次的悲劇產生,學長們想想辦法吧...p.s:可不可以請likejean學長簡單說一下關於謝學長的事,事後我有想辦法去了解,也去看過學長你的文章,只是...實在是太多又太雜,學弟我實在看不懂,所以想請學長扼要說明一下,也請學長用比較客觀(也就是比較不要太情緒化)的語氣說明,因為學弟我會怕啦...這個沒有必要吧@@反正都是高三老人,明年的今天我們都已經不在學校了簡單來說,他議長沒有做好就對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芭樂=玫瑰 10 發表於 December 17,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17, 2006 給booyaka619學長:基本上那是我最初看到這串討論前的心情,沒錯!我當時真的是這樣覺得,只是,後來仔細想想,或許錯的人真的是我這個不瞭解情況的人吧。對了,請問神奇學長,謝學長是否真的是出於自己的意思叫我們出版的呢?還有啦...所以前面說我用"時間不夠"來唱高調的大大,我先跟你道歉,不過...我不認為我唱高調,因為我根本無法和之前負責編輯的學長比"才能",我是不小心才進到建中的,所以真是抱歉...還有我之所以表明沒有浪費到你們的錢,只是不想被說是拿了駝客錢來做廢物而已...雖然我們好像真的做出了一份廢物出來...還有給另一位大大,我說我有興趣,只是想試著去負責一份刊物的編輯,想體驗看看編輯的「苦」而已,事實證明...我的確吃了很多苦...至於身為編輯,我當然想把內容處理好,給駝客們一份好的刊物,不過事實也證明了...我沒做到。msn那部份是最大敗筆;還有介紹班聯會的部分也是飽受批評的;不過...生科、麵食部、聯誼的部分,我還不清楚哪裡不好;廣告的部分...我也只能說對不起。不過說真的...班帶大會否決建中人的部分,我還是出刊後,來深藍才知道的,因為沒有人跟我們編輯群提過。至於指使者嘛...我一直以為謝學長是派來幫我們的,不過...從以上的討論...似乎並非如此耶...可不可以哪位學長解釋給我聽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恨情歌 10 發表於 December 17, 2006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17, 2006 大部分在建中編刊物的人,在進建中之前都沒有編務經驗,學長也說了他們當初是第一次接觸建中人編務。也就是說,這件事跟才能的關係很小。大家都是從零出發,做中學,關鍵在於有沒有試圖用心的探討。何況復刊第二期,都有巨人的肩膀給你站了。學長不來找你,你難道就不能主動跟班聯會行政部門聯繫?我真的不信,如果在編刊物之前你找過有經驗的學長討論,知道上一期有錢復的訪談,而且建青124才剛做完深耕專題,做出來的東西會是這樣。還有,既然是興趣,又何以為苦?最後,有關班聯會行政部門內部的事情,其實已經離題了。既然跟班聯會行政部門有過接觸,不妨就直接去找他們談談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芭樂=玫瑰 10 發表於 December 17,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17, 2006 我只能說...謝學長切入的時間點太巧妙了...所以...我們就近似盲目的聽從他...這點我還是只能說...抱歉...還有...抱歉...學長,我想說的是:我才能不夠,所以需要比較多時間處理"課業",相對的,多撥一分時間出來,就多一分煩惱...所以...我才會那樣說...至於...去年的建青...很抱歉我完全不知道裡面在寫什麼...因為我還沒入學...我也不是很清楚建青為何物...還有...我完全不認識其他學長(除了主動來找我們的謝學長)...真的要說的話...也只有詩社社長...不過這不是重點...因為詩社我也很少去(羞愧中)...那在時間緊迫、資源不足的情況下...才造成這樣的悲劇...真抱歉...真抱歉...就算有巨人的肩膀給我們站,但...要是我們根本不知道,也無法站吧...如果學長還要針對我們「沒有多方收集資料就出刊」來討論,那我先說聲抱歉,然後請學長不要再討論了...好嗎?我想知道的還是出刊的指使者是班聯會,還是謝學長?請學長說一下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神奇 10 發表於 December 18,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18, 2006 我想知道的還是出刊的指使者是班聯會,還是謝學長?請學長說一下吧...因為最近在準備社團成發所以都沒去開班代大會不知道這件事有沒有被拿來討論恩不過就先前來講尋找建中人主編這件事是由班代大會跟行政部門選出總召後尋找而經過班代大會審核後就由主編及編輯群編輯出刊所以出刊的指使者應該是班聯會只是差了審核這一步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芭樂=玫瑰 10 發表於 December 23,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3, 2006 既然沒有預算...為什麼還要選總召???還要找編輯???我這個芭樂頭真想不透...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小江 10 發表於 December 23,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3, 2006 這也是我好奇的地方所以我還是要去見識見識那天的臨會好了解真相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zhusee2 10 發表於 December 24,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4, 2006 樓上的樓上還是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嗎= =班代大會沒有否決建中人的預算,我以為我在前面就說明過了問題出在當初通過一讀的預算書上就沒有編列建中人的預算,是在二讀案的時候,議長擅自發下包含建中人項目的預算案所以沒有所謂否決的問題,是這項目本來就不存在。又,主編有向全校同學收錢的權利,所以沒有預算一樣可以發刊另外,你用「因為我根本無法和之前負責編輯的學長比"才能",我是不小心才進到建中的,所以真是抱歉」之類的來解釋你的錯誤,我認為你不夠負責任。做了就是做了,與其在事後才在當你的諸葛亮,為什麼不在事前就先把事情弄清楚?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芭樂=玫瑰 10 發表於 December 25,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5, 2006 ...學長說的是,我的確不應該再用"我的才能不足"來當藉口,我只好再慎重道歉。至於...我已經說我很抱歉沒有搞清楚事情的整體狀況,就莽撞的出刊,所以...學長不要再唸我了...拜託..."沒有這個項目"和"被否決"的差別我還是弄不清楚,可否請學長再解釋一下?至於,主編有可以向全校收錢的權力...這...我是第一次聽說耶...也請學長再解釋一下,或是幫我列出規定條文,麻煩學長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ind Hong 10 發表於 December 26,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6, 2006 誰可以說明一下今天的會議跟這幾次的會議到底做了什麼還有今天的決議是什麼?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inhsiaohung 10 發表於 December 26,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6, 2006 誰可以說明一下今天的會議跟這幾次的會議到底做了什麼還有今天的決議是什麼?四位建中人刊物編輯團,將在下學期剝奪公民四權(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並須在下次朝會,公開認錯道歉(由三位三年級班代擬定講稿),並說明,如無上台者,將呈報學務處處以兩小過.一警告懲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ind Hong 10 發表於 December 26,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6, 2006 四位建中人刊物編輯團,將在下學期剝奪公民四權(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並須在下次朝會,公開認錯道歉(由三位三年級班代擬定講稿),並說明,如無上台者,將呈報學務處處以兩小過.一警告懲之基於何種理由?還有誰可以解釋一下為什麼到現在還是沒有看到會議紀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芭樂=玫瑰 10 發表於 December 26,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6, 2006 面對這種情況...我...也不需要再問孰是孰非了吧...被剝奪公民權我不會在意,就當做我沒有好好去詢問、去收集資料的懲罰,我無話可說,被罰我也心甘情願...至於...要上台認錯...是否可以先讓我們看過道歉內容...也是否可以告訴我們被罰的的罪名為何...謝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小江 10 發表於 December 26,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6, 2006 我是以旁聽者的身分來說明我先回答會議紀錄的問題事實上我們在上週五常會後我們就已經請議長能趕快把會議紀錄發給各位班代但是很遺憾議長的解釋是紀錄仍在"XX"(專有名詞,我不暸,不敢亂用....類似查核的程序)至於懲處案我來詳細道來今天事實上我第一次見識到謝大俠的功力班代質疑一項事情他可以拿出另外一件事情來講我們聽的真的是霧煞煞根據我旁聽者的紀錄(如有出入,請見諒)[謝宜峰同學暫用謝方代稱之]這件事情最大的問題就在總召發出招集令自行決定出主編的人選雖然總召知道主編應該提請班代大會來核准但謝方自行解讀章程謝方認為總召的指定已具有效力就發出了這份<建中人>照理來說2006建中人的主編是不具效力的這份刊物也因此無效其實懲處提案的部份原本是有班代提出謝宜峰同學記過處分但遭否決又有人再提出在朝會道歉說明經過幾度修正就變成目前的懲處了那理由朝會道歉的部分我相信就是上面我說的那個原因至於撤銷會員四權部分才是各位的疑點所在根據班聯會組織章程第八條規定第五條所列會員之權利,除因會員不履行第七條列之義務,或有嚴重危害本會之行為者,不得予以限制。會員權利之限,須經班級代表大會出席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為之。第五條凡本會會員皆有選舉權、罷免權、創制權、複決權四權提出撤銷四權之班代以粗體紅字為由就做出了懲處提案如有出入或是不詳細請見諒並且在此強調我不是官方我的說法僅供參考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ind Hong 10 發表於 December 26,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6, 2006 議長鬼扯,請他立即交出所有會議記錄,否則比照謝宜峯60屆上的方式處理至於其他的東西,晚上再談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inhsiaohung 10 發表於 December 27,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7, 2006 議長鬼扯,請他立即交出所有會議記錄,否則比照謝宜峯60屆上的方式處理至於其他的東西,晚上再談我是一年級的學弟,可否告知哪種處理方式??之前發的簡短會議說明,如有不周,請包含.對我和我們班(徵詢過意見)來說,就是希望有人為這次偽建中人事件負責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恨情歌 10 發表於 December 27, 2006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7, 2006 我是一年級的學弟,可否告知哪種處理方式??之前發的簡短會議說明,如有不周,請包含.對我和我們班(徵詢過意見)來說,就是希望有人為這次偽建中人事件負責.....無言。意思是還要看會有什麼後果才考慮要不要提會議紀錄是嗎?給南山:建議你親自去弄清楚到底是怎麼回事,如果只是在論壇上聽別人轉述就妥協了,然後還要公開到司令台上認錯。那未免也太不在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im2212001 10 發表於 December 27,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7, 2006 我是一年級的學弟,可否告知哪種處理方式??之前發的簡短會議說明,如有不周,請包含.對我和我們班(徵詢過意見)來說,就是希望有人為這次偽建中人事件負責班代帥喔XD明天升旗除了國歌男&升旗歌班之外又有其他可以看的了不知道這份刊物以後還會不會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Wind Hong 10 發表於 December 27,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7, 2006 關於謝宜峯模式,就是這樣弄: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67354&highlight=%E8%AC%9D%E5%AE%9C%E5%B3%AF會議紀錄的重要性,除了他是記載班代大會各會議決議的正式文件(基本上,如果行政部門夠官僚,或是校方夠官僚,沒有文件就不用理你),是班代耗費心力開會的結晶。也是讓學生了解班代大會運作情況的管道之一。另外,會議記錄中如果採用對話、發言式的紀錄,可以看到該決議的討論過程,對於日後研究班代大會的運作,有無與倫比的重要性。班代大會紀錄,其中有關校方各處室需改善的部份,當然必須要呈交各處室,要求處理。但從來沒有聽過要給校長審核,這一點道理也沒有。給學生活動組是因為學生活動組是指導單位,必須了解會議狀況,並且代為轉交各處室。但如果說是要經過校長審核才能出來,那真是荒謬。另外,議長也必須就上次會議決議的處理進度在會議報告中交代,這是會議規範中所明載的。建議事項雖然沒有規定,但慣例上(59屆之前的慣例,60屆沒有抱歉)會轉述各處室的回應。至於建中人,我就我所知整理整個過程一下首先班代大會決議選出兩個總召(行政部門與班代大會各一),然後授予這兩個總召找主編的權力。那這個找主編的權力是否包括正式任命,這我不清楚,要看會議記錄中的決議,決議的文字也可能有討論的空間,這個不管。總之後來總召找到了一個人做主編。原本想把他提報到班代大會上正式任命。但是總召找了主編之後不知道為什麼沒有報到班代大會上任命。然後主編便去找了議長,議長把謝宜峯介紹給主編,基於認為他比較了解這個事情。於是這群人便開始動作,然後在校慶出刊。基本上要在校慶出刊是謝宜峯的主意,那至於為什麼主編接受,或是謝先生為什麼如此做,這個不得而知,要看昨天臨會的會議記錄。那昨天的會議中基本上就如小江所言,不過基本上剝奪這第五條的權力頂多便是不能夠經選舉當任班聯會幹部,不能參與班聯會主席選舉。真正對學生有比較多影響的是第六條中所謂:「凡本會會員得依規定參與本會所舉辦之活動,使用本會所有之設備,查閱本會之文件檔案」。而兩小過一警告,據聞是為了讓謝先生在畢業之前無法銷過,若真如此,則吾以為萬萬不可。一來為何得到這個數字沒有法條依據,二來若班代大會能夠決議呈請校方就各失職人員進行懲處,已經超出班代大會的職權範圍。據聞昨日本欲只就謝宜峯進行懲處,但後來有班代提出修正案而後變成四個人接受懲處。但在過程中,我們可以看到總召、議長皆有失職之處,而兩位編輯是否知情,則不得而知。不就總召與議長失職做懲處,反倒就可能不知情,而也未出席的、在場的主編、編輯做出懲處,於情於理,皆有可議之處。主編群根本沒有機會為自己做出解釋,難道謝宜峯之詞可以代表其餘三人之說法嗎?而失職的總召與議長不需要進行懲處嗎?所以班代大會有趣的地方在這裡,什麼東西都是當場討論,然後修正案修修修最後修出個詭異的東西出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芭樂=玫瑰 10 發表於 December 27,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7, 2006 我也很想去親自了解,但總是不得其門而入...至於...我在不在乎...我很在乎,可惜連老師都認為我們該為這個團負責...就算我們不知情...也就算我們沒有被告知有任何可以解釋的機會...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erry_yachoo 10 發表於 December 27, 2006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7, 2006 我也很想去親自了解,但總是不得其門而入...至於...我在不在乎...我很在乎,可惜連老師都認為我們該為這個團負責...就算我們不知情...也就算我們沒有被告隻有任何可以解釋的機會...班代大會在未通知編輯群的情況下直接決議對其作出懲處本來就不妥。並非沒有管道,你可以透過班上的班代來瞭解開會的內容以及表達你的意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Recommended Po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