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婚前「性行為」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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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轉編於 2005/1/28 下午 12:23:30

【婚前「性行為」好嗎?】

簡春安/東海大學教授

【本事】

婉真坐在協談室裡,等候接受協談。她不斷的看著錶,一會兒望著門口,一會兒又輕輕的嘆息,內心似乎有無限的痛苦與無奈,她有一股衝動,想乾脆回宿舍算了,何苦到協談機構來跟一個陌生人訴說自己的心事,況且又是這種難以啟口的事情。

協談人員望著婉真,她有清秀的臉龐,白晰的皮膚,亮麗的眼睛,加上烏黑的長髮,氣質與神態都顯出婉真的高雅與柔美,不用說,婉真一定有知心的男友,她也應該是很快樂、很滿足的女大學生才是。可是婉真卻是眉宇不展,長吁短歎的。

協談人員好奇的問著,起初婉真沉默許久沒有開口,拗不過協談人員誠摯的眼光,她才結結巴巴的問著:「為什麼以前與男朋友無所不談,而現在反而無話可說?」「男友口口聲聲都說愛我,為什麼現在他不再像以前注意我的感受,也愈來愈不尊重我,對我愈來愈沒有耐性了---」

【分析】

婚前性行為愈來愈多是不爭的事實,但它所引發的種種問題確是年輕朋友該注意的。

從上面婉真所提到的症狀:

─以前男友無所不談,現在無話可說〈事實可能是現在每次約會,男友都會毛手毛腳,要求做愛。〉

─男友口口聲聲說愛她,卻愈來愈不注意她的感受。

─〈時間較久以後〉男友對她愈來愈不尊重,也愈來愈沒有耐性了。

─好擔心男友移情別戀。

這些都可以稱為婚前性行為所引起的愛的症候。

很多年輕朋友都認為婚前性行為沒有什麼不好,他們之所以贊成,主要可以歸納出下列一些理由:

1. 只要兩人相愛,有了心靈上的溝通與分享,自然也可以有肉體的關係,如此才更能體驗到兩人的「合為一體」。

2. 時下電影、小說的劇情中,男女相歡,很自然的就有性行為,性行為彷彿成為現代青年談愛時的「摩登活動」。因此大勢所趨,婚前性行為是愛情的潮流趨勢,否則反而是古板與落伍。

3. 認為婚前性行為是對愛情的肯定,藉著婚前的性行為可以鞏固兩人的愛,男孩藉此可以控制女友,同樣也有女性會以性來控制男人,要求男人負責到底。

4. 兩人相愛時,性行為難以抗拒所以不必抗拒。兩人相愛,在花前月下的海誓山盟,難免會有肌膚之親,尤其年輕人在此時生理壯況更是衝動,婚前性行為在所難免。所以用不著去排斥也無法排斥。

5. 婚前性行為,主要的關鍵只是處女膜的破裂問題,而現在醫學發達,了不起可以在必要的時候予以整型,所以用不著太擔心。

6. 婚前性行為最令人擔心的是懷孕問題,但是現在避孕的工具、技巧,已普遍被應用,就算萬一不慎懷孕,也可以用月經規則術處理,所以婚前性行為也不致引起太大的困擾。

這些論點固然大部分屬實,而且贊成者眾。我們發現婚前性行為會帶來莫大的困擾,而且危害了戀愛中的男女關係,茲分析如下:

1. 性不等於愛,愛情本身是一種「過程」,而不是「結果」。當男女交往時,不管有多麼甜蜜,畢竟也只是一種過程,誰也不能保證兩人一定可以結婚。愛情也是一種「感覺」,而不是一成不變的「事實」,而感覺本來就是善變的,也是很容易受環境左右的。而性行為則是一種事實,它不能隨著時間而「淡忘」,也不會因為兩人已經不相愛了,以前的性行為事實就可以一筆勾消。不管兩人相愛與否,發生過的性行為是一個事實。

2. 幾乎每個男人都希望太太是處女,僅管大眾傳播中不知不覺的讓人有「婚前性行為是很普遍的,或是摩登、現代」的假象,但是我們也不能疏忽一般男人的心態,以前幾年的調查為例,台大男生中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認為男女只要相愛,兩人便可以有婚前性行為;但同時也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男生希望自己將來的太太必須是處女。臨床的協談經驗也清楚的指出,很多女人在結婚時由於不是處女而引起夫妻間不少衝突的實例。

3. 性會破壞愛,性行為並不是愛情的保證與肯定,相反的性行為會帶來愛的恐懼與不安。尤其女孩子,當她與男友發生關係以後,她若不會強烈自責或產生罪惡感,她也難免會有無法抑制的擔心,怕男友以後會變心離她而去,所以在日後與男孩的交往當中,她已從以前受寵的角色慢慢變成爭寵的角色。反之她若是堅決的拒絕性行為,自然會使唯性是圖的男友離她而去,不過倘若她的男友夠成熟,則會因為她的堅貞而更愛她、更尊重她。

4. 婚前性行為一般而言可以歸納為四種:

第一種是婚前性行為致使女方懷孕,而由於各種因素兩人又不能結婚。這種情形最慘,女孩子所受的傷害與損失最大,未婚媽媽加上她生下來的小孩將是社會沉重的負擔,在此不用贅述。

第二種是奉兒女之命結婚的狀況。雖然兩人終於結為連理,但不到一年孩子便已來臨,對夫婦而言是一種很大的考驗。

婚姻協談理論中指出婚姻中有六大危機,其中的三大危機是:

一、新婚夫婦適應危機;

二、夫妻性行為失去新鮮感之危機;

三、孩子出生造成夫婦適應不良之危機。

奉兒女之命結婚的人,在孩子出生以後馬上要面臨這三個危機,辛苦與危險可想而知。

第三種是有了性行為沒有懷孕,但日後兩人又不能結婚。這種情形最大的危害是影響女方以後的戀愛或婚姻生活,協談經驗中,我們發現很多女孩由於以前與別人有過性關係,認為反正自己已經不是貞潔的女孩而墮落,或對未來的婚姻與交友產生自卑感。

第四種現象是有了性行為但沒有懷孕,幸運的是兩個人又能相愛,而且順利的結婚,這種情形也是很多在戀愛中的男女最期待的。事實上,這種情況也不盡理想,它所帶來的危害不是在戀愛的時候,而是在結婚以後─它會使夫妻彼此間的信賴感降低。

【結論】

真正造成美滿婚姻的因素必須視夫婦雙方有沒有相互尊重,是否能為對方著想,是否為對方著想,是否能互相容忍,以及兩個人是否皆能共同接受道德約束或是社會規範的能力,如此才能提供真正幸福美滿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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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婚前性行為怎麼辦?

簡春安/東海大學教授

【案例】

芝文與男友嘉和已經交往一年多,雖然尚未談及婚嫁,不過兩人已經有了默契,反正再一兩年,等嘉和事業略有基礎後,兩個人就要一起走向地毯的那一端。他們的交往,大家都認為是十分相配的一對,父母親也不曾為他們擔心過,可是最近情況似乎有些異樣。

向來開朗的芝文,不知何故,情緒變得比較浮躁不穩。雖然在家裡她也是有說有笑,但是敏感的媽媽察覺得出來,芝文的喜怒哀樂已經不像已往那麼率真、自然,而是帶有一些誇張與虛假,反正給人的感覺就是有點不對。以前她總是熱心教會的服事,現在卻不怎麼熱衷,比較起來,她也不像以往時常帶著大家禱告。芝文的情緒也不穩定,定睛注視她時,她的眼光卻經常逃避,芝文的父母親看在眼裡,心裡難免納悶著。更讓父母親傷心的是,芝文漸漸有了晚歸的記錄,以前她從來沒有這種情形,儘管芝文每次都說明了理由,芝文的父母親也不願去追問,畢竟孩子大了。但是為什麼一向乖巧懂事的女兒,最近卻變成這個樣子呢?

【分析】

芝文的母親向輔導人員談到這個問題後,經由妥善的安排,輔導人員與芝文有了機會做更詳盡的約談。除去了芝文的不安、疑懼與羞愧後,芝文終於說出了她內心的癥結──幾個月前與男友有了婚前性行為。她目前的行為現象,也正顯示了她對婚前性行為的不安與掙扎。

一般而言,有了婚前性行為後,可能會有如下的行為現象:

1. 自暴自棄,對自己的行為不再矜持

這是有了婚前性行為的女孩最常見的反應。自暴自棄不見得就是墮落,而是與男友在交往的過程中,因為自己已經不是處女,所以對自己的行為就不再矜持自重,反而變得無所謂,任憑男友與她的婚前性行為不斷地發展下去。

憑心而論,婚前性行為對女孩最大的打擊不是生理上處女膜破裂的問題,而是心理上的失防。有了這種親密行為後,女孩的自我觀念完全貶值,更可怕的是有了這種貶值的觀念後的行為反應。女方若是有了婚前性行為不再設防,任憑男友予取予求,或是,此後把交往的重心轉移到對性的吸引,而不再是兩個人的溝通了解與成長。甚至認為反正已經有了婚前性行為,自己也不是好女孩,沒有什麼好保守的……等這些錯誤的觀念與行為反應,才是婚前性行為帶來的最可怕後果。

2. 疑神疑鬼,擔心男友會變心

事實上,國內很多男性仍然認為與女孩發生性關係,是得到她的芳心最好方法。因此無所不用其極,有的用暴力,有的用拐騙、引誘的方法,來使女友就範。有些卑鄙的男性更以與女友的性關係為要脅,不容女友離他而去,否則他便公佈「真相」,使女友無地自容,更無法與別人交往。在這種情況下,女孩從頭到尾都是輸家。

從輔導經驗裡,我們常常發現,若是女孩不與男友發生性關係,則男友的態度一定都是低姿態,他會較尊重女友、較有耐性,而且深怕女友不愛他。但是萬一有了性關係後,則較緊張的就是女孩了;她只好百依百順,甚至疑神疑鬼,擔心男友離她而去。

3. 自怨自艾,情緒起伏不定

有了婚前性行為後,有些女孩子會悔不當初;有的更充滿罪惡感,致使無法一如往昔充滿信心,生活的步調完全混亂。在這種過程中,她有時可以克服,有時也會迷失,因此造成情緒的起伏變動,間接又影響了她與男友之間的關係。

發生了婚前性行為固然是一件不幸的事情,但是,若處理得當,必可以將婚前性行為所造成的傷害力減到最低的限度。有關這方面的處理,我們分兩類來談,一類是男友仍然愛妳,另一類是男友已有若即若離,甚至於離棄妳的打算。

1. 男友仍然愛妳時

首先我們必須在觀念上澄清,婚前性行為對戀愛中的情侶最大的打擊,並不是處女或非處女的問題,也不是不遵守道德規範、怕父母親友不諒解的問題。最主要的是,婚前性行為會使情侶們失去機會學習相互尊重、忍耐、克制內心的衝動、心靈上的分享與溝通……等。(請參閱上篇:「婚前性行為好嗎?」)所以,有了性行為後,對當事者而言,最重要的是他們的心理狀況,而不是心理現象。當事者千萬不要以為反正沒有懷孕所以沒有什麼大不了的,此時,他必須更去注意自己及對方的心路歷程。

1) 如果可能,讓男友知道妳內心的徬徨與懊悔,並讓他知道性關係帶給妳的是壓力,痛苦多於歡樂與被愛。這樣做主要的目的是,使兩個人依然能夠注意到彼此感覺分享的重要性,也讓男女知道愛的成就感不是來自自私的性征服,而是來自愛惜、珍重對方,而得到成熟的喜悅。

2) 讓男友知道妳愛他,更讓他知道妳會更喜悅,他從此以後不再衝動得把性當作 兩人相愛時唯一的活動。因為當事者(尤其是女孩)會害怕失去對方,因此在男友提出性的要求時,儘管自己明明不喜歡,卻也不敢拒絕。長此以往,性便成了兩人約會的主題;而往往男方會在此時認為女孩也只不過如此,不僅失去了對女友的興趣,也減低了對女友的尊重。所以技巧地拒絕發生性關係,才是保住情感的一種方法。

3) 設法提高兩人約會的品質

要知道婚前性行為會引至兩人心靈溝通的障礙,因此,有了性關係後,除了要設法避免重蹈覆轍外,當務之急,便是如何使兩人的約會在不發生性關係的前提下更具有吸引力。比如,談話時傾聽對方的心意,適度的給予回饋與讚賞;散步或郊遊時,讓他知道妳有與他相聚的喜悅;看電影或約會時,讓他了解心靈的契合,遠比發生性關係的境界更高。

4) 避免置身容易發生性關係的場所與際遇

一般而言,男人比較「生理化」,容易衝動。發生了婚前性行為時,男人的反應也會有「重複」的現象;所以每次約會時,會忘了戀愛是「談心」,而要求「再來一次」性的關係。女性在此種狀況當中,要技巧地避免到容易引起男友衝動的地方去,例如陰暗的樹叢、男友的寢室、或旅館、荒郊野地等。

5) 設法與男友到輔導中心來接受協談

男性大都會排斥這種協談,因為他不認為這是個問題,所以女性請男友到協談機構去時,千萬不要讓他有「我們做錯事了,所以去接受治療」的感覺;反之,大可以以如何準備結婚,如何使愛情更鞏固為藉口,約男友到協談機構。當然,最好事先與協談人員協調一下,免得到時候協談人員手忙腳亂。

2. 當男友不愛妳時

婚前性行為最麻煩的是可能促使男友離妳而去。(尤其在女孩沒有「落紅」時,最容易發生,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女孩子這時真是到黃河也洗不清。他也更會因為妳已與他發生關係,所以就斷定妳「一向不貞」。)此時女性的處置方法如下:

1) 把婚前性行為當作是戀愛的「病」,而不是絕症。

如果男友與妳有性行為,而他又移情別戀,當然令人痛苦,但是最危險的是妳如何應付這種痛苦。或許有的人是死纏男友不放,有的自己了斷生命……,這些反應不但不成熟,而且幼稚,於事無補。聰明的方法是在心態上承認自己的錯誤、接納被始亂終棄的事實;告訴自己只要以後不要再犯錯,一定可以站起來。

2) 當機立斷,趕快離開男友

男友若不珍惜妳,移情別戀的話,表示他不值得妳迷戀下去,尤其要注意的是,如果你愈迷戀他,就愈沒有身份與自尊。離開他固然會很痛苦,但是長痛不如短痛,否則事情鬧大的結果可能就是遺恨終身。同時在男友面前千萬不要苦苦乞憐,應該要表現出自己的自尊與風度。讓他知道妳已不屑於他,他不值得妳再愛,裝也要裝出來,否則妳將輸得更慘。

3) 千萬不要報復。報復的結果,兩個人都是輸家。若是妳心裡忿怒不平,一定要報復的話,最好的報復方法是努力使自己過得更好一點。妳表現得愈好,對方愈後悔。

4) 遠離男友,設法不要看到他。沒有辦法不想他時,也要設法不再接近他,否則難免會情不自禁。

5)趕快接受心理輔導

此時的輔導應包括心理與生理的重建。心理重建主要著重於你的「自我形象的接納」與「信心的建立」,妳依然是個好女孩,未來還充滿希望──如果妳能理智地處理妳的問題的話。生理的重建包括處女膜整型,但此項應與協談人員好好

討論後再進行較妥。

6)日後交異性朋友時,千萬不要再有婚前性行為的情況出現,而且千萬不要向他坦白招供妳過去的經歷。

不與他發生性為可以建立他對妳的信心,否則他會以為妳太隨便,妳表現得愈堅持,對妳愈有利。

若男友問及以前的經歷時,千萬不要承認過去的事實,妳可以技巧地答覆他的問話。例如:「難道你不相信我的人格嗎?」、「你把我看成什麼樣的女孩?」故意把以前的情形輕輕帶過。注意,我們不是要妳去「騙」他,而是要妳技巧地以行為去愛他,很少有男人能接受太太不貞的事實,儘管他口頭如何保證一定不介意。因此技巧地答覆對方是為上策,必要時,可以與協談人員討論。

7)若對方以公佈你們兩個人的性關係為要脅時,則儘速與協談人員聯絡,共同處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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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13 下午 04:04:51

【向婚前性行為”說不”】

作者﹕莊光梓

◎性能帶來真愛嗎?

「我們有完全的性自由,卻在性的混亂、性的濫交中——失去了珍貴的愛。」林治平教授,《真愛運動》。

◎性的誘惑

電視影集《七○年代劇場》裏,幾名青少年對性充滿幻想,以能與女孩上床為傲;電影中,男女參加完派對,到家裏喝杯咖啡後,就是上床做愛……。

受大眾傳媒、前衛人士或偏激的女性解放主義影響,加上避孕醫藥的發達,在今日,婚前性行為普遍被認為沒什麽大不了的。

男的說﹕「你如果真的愛我……」女的擔心拒絕對方的性要求,會失去心愛的人,於是「獻身」;或者有一方想用性關系來抓住對方浮動的心;或是「大家都這麽做,不要老古板了」;又或者,想體驗看看是怎麽回事,不喜歡的話就不要再做(然而,一旦答應,第二次要說「不」就更難了)。

近年有句流行語說﹕「女人為愛而性,男人為性而愛」。許多人誤把「因喜歡、需要而做愛」當成了「相愛」的代名詞。對現代人而言,性已不再神秘和神聖,反而是吸引別人、肯定自己的工具。

◎愛和尊重是關鍵

然而,表達愛的方式很多,性絕不是唯一的途徑,千萬不要被誤導。愛是等候與尊重,而性欲卻是「現在非得到不可」。

多年從事兩性教育的台灣師范大學晏涵文教授強調,「愛」和「婚前的自製」都是必須學習的情。不是因懼怕懲罰,如未婚生子、性病或愛滋病、遺棄、輕視等才不去做;唯有為生命最崇高最豐富的價值﹕「愛和尊重」——愛自己愛對方,尊重自己尊重對方,而自我約制情欲和衝動,才能成功。

在華府工作的吳小姐(化名)年收入美金十萬,有自己的房子,又有交往數年的男友,並不急於結婚。但卅五歲時,男友離她而去。

傷心之餘,她立刻又結識了另一個男人。交往了幾個月,她覺得這人很好。雖然彼此都沒有承諾,但這次她決定要改變過去守身如玉的傳統想法,嘗嘗性愛的滋味。有了親密的接觸後,交往了一年多,男友仍然和她劃下句點。吳小姐哭了四個多月,才接受分手的事實。

◎守住性愛的防線

未婚男女在交往中當如何守住「性」的防線?綜合多位輔導專家的建議,可歸納出以下五項原則﹕

1 加強自我信念。《值得等》一書的作者史代富(Tim Stafford)鼓勵單身男女,把自己的性愛觀寫下來,找到一些有相同觀念的朋友,相互鼓勵,並讓性成為你所關心的禱告事項,正如保羅在新約聖經中所勸勉的﹕「上帝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遠避淫行;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身體。」

2 建立健康的兩性互動關系。培養更多興趣、嗜好,如參加教會團契、一起健行等等。要創意地計劃約會的內容,免得在一起無所事事,滿腦子只想到「性」。

3 限制兩人獨處的時間。多與家人及其他朋友共處,才不致整天膩在一起。不要二人單獨待在關上門的房間內,也不要待在黑暗或人跡罕至的地方。

4 逃避易受試探的情境。不要太相信自己的意志力。要訂下肉體接觸的界限並嚴格把關。需知持久的親吻會引致愛撫而導致性行為。

5 拒絕「危險的遊戲」。保持清醒,遠離酒精和毒品。避免接觸會挑旺性欲的事物,如色情網站、電影、錄影帶、漫畫、電腦遊戲等。

◎偷嘗禁果之後

全富和麗慧(化名)是眾人祝福、並等待著一年後要結婚的情侶。月前,他們突然匆匆請了幾桌酒席,宣佈提早結婚。

全富痛苦地向教會輔導承認,他們情不自禁地做了過去自認絕對不會逾越的事,麗慧懷孕了,他如今雖然結婚了,但雙方都很自責。

◎何必等到結婚

性愛是一男一女在彼此最隱密、完全袒露、完全信任,且毫無保留的委身時,所做的愛的舉動。

性行為只有在婚姻的承諾中,才能提供安全感,才能愉悅地享受水乳交融的甜蜜,並在對方面前赤裸敞開,而不覺得羞恥和受傷害。然而,許多人認為只要兩情相悅,一夜激情又有何妨?為何一定要等到結婚?兩人已經心深相許,婚期指日可待,還需要等嗎?

◎諸多後遺症

婚前和婚後有何差別?真愛家庭協會會長葉高芳博士指出,婚前性行為會帶來諸多後遺症﹕

◆易導致情侶分手﹕發生婚前性行為後,一方也許想進入更正式的關系,另一方卻尚未准備好,有時反而意欲逃離,甚或輕視、厭惡對方,導致分手。

◆社會有雙重標准﹕許多男人不願娶與別人有過性關系的女人。即使在歐美這麽開放的社會,這種觀念仍然根深柢固。

◆影響彼此溝通﹕親密行為的進展一般而言只會往前,不會退後。一下子進入性關系,以後見面彷佛變成只有做「那件事」才能保持關系,因而阻礙了彼此心靈的溝通。許多過來人表示,發生性行為之後,雖在戀愛中,卻逐漸失去戀愛的甜蜜。

◆奉兒女之命結婚﹕研究調查結果顯示,西方社會中,只有10% 的人與初次發生婚前性行為的對象結婚。至於「奉兒女之命結婚」,則中斷了生涯規劃,若對方不是你真正想結婚的對象,將來更會產生沒完沒了的家庭問題,遺害下一代。

◆影響婚後生活﹕有些人能接納配偶有過性行為,但偶爾想起,心中仍會不舒服,致使兩人關系隱藏無形障礙;會心生比較,或猜疑、想像對方是否「再犯」;對較有道德意識及宗教情的人,則因罪惡感或怕婚後被發現,產生焦慮與不安。據統計,婚前有性行為者婚後發生外遇的,是婚前沒有性行為者的五至七倍。

◎歡樂短短,苦果久久

吉姆 柏恩斯(Jim Burns)在《主宰你的荷爾蒙》一書中也提到,研究證實,婚前性行為會影響婚姻,如﹕有婚前性關系的人較易離婚;婚前有性關系者對整體婚姻中的性生活較缺乏滿足感。不健康的婚前性習慣,會帶到婚姻生活中來破壞性趣。

如此看來,婚前性行為實在是「歡樂短短,苦果久久」的舉動。等到婚後才有性行為,並不是衛道人士的迂腐舉動。事實上,許多婚姻專家的研究結果及臨床經驗顯示﹕任何一方或兩方沒有守好「性」的界線,受到損傷的將是自己、對方、兩造家人、未來的配偶和未來的孩子。

若有人已經有婚前性行為,要及早脫離這種狀況,在哪里跌倒就從哪里站起來。承認得罪了彼此,藉著心理上及信仰上的幫助,仍可以重新開始,永遠不會太遲。

◎嘗禁果,吞苦果

*在美國,每年有大約100萬名十五至十九歲的少女懷孕。

*十七歲以下懷孕的女孩有超過80%生下嬰孩,而後靠社會福利金過活,一年花了納稅大眾210億美元。

*美國每年大約有400萬人感 染Chlamydia(披衣球菌) ,其中一半是十五至十九歲的女孩,不及早治療將導致不孕。

*一項研究顯示,經過三年追蹤,性活躍的大學女生,有40% 感染HTV(乳頭狀病毒),它會導致子宮頸癌。

*根據統計,只有5~17%的人從事性行為時持續使用保險套。而在成人性伴侶中,即使有一方得了HIV(愛滋病毒),另一方固定用保險套的比例也不超過50%。而美國消費者聯盟警告說,保險套因品質參差不齊,絕非百分之百「保險」。

◎一樣的生活,異樣的關系

「情欲所帶來的結果使你分裂,遠離真正的心靈、意念、價值觀,以及你真正想要的人生。」亨利‧克勞德(Henry Clouds),《為約會立界線》

為何同居?

據1997年的統計,美國廿五至卅九歲的未婚女性中,有25%的人正與異性伴侶同住,有近50%的女性在未婚時曾與異性伴侶同居過。倫理道德水平低落,男女性關系開放,以致對婚前性行為的約束力越來越弱。

許多成年男女為享受某些所謂「已婚者的好處」,或為了避免未來離婚的危險,而採取婚前同居。

他們認為,同居可以分擔開銷,增進彼此的認識,看看對方是否值得長相廝守。若不成,分手也很容易,不必考慮宗教或法律上的問題。

一項調查顯示﹕與異性同居的女人視同居為結婚的前奏,男人則視為「方便進行性關系又不需長期委身」的權宜之計。

問題一籮筐

同居除了牽涉到婚前性行為的種種問題之外,一般亦被描述為「有夫妻共住之實而無夫妻之名」。

其實,同居不等於結婚,同居到結婚之間,還有很多可能性,如﹕分手。有了親密關系後分手,傷害極大;若因懷孕而必須結婚,除了無奈,日後婚姻品質是更多的未知數。

沒有任何可靠的證據顯示,婚前先同居會有助於婚後生活。研究結果指出﹕相較於名實相符的夫婦,同居者幸福感、性的滿足較低,與雙方父母的關系也較差。

研究顯示,因同居而結婚的比率不高。即使結了婚,夫妻對婚姻的滿意度也低於沒有同居過的夫婦。同居使婚姻失去新鮮感,反映出缺乏自製力、責任感和委身的決心。因此,同居越久,婚後分手的機率越高。

同居不利於女性和小孩。同居女性容易遭到伴侶的暴力,小孩則易受到身體或性的虐待。

趙小姐(化名)在芝加哥讀研究所期間認識了學弟,兩人感情非常好。畢業後,她在學校附近找到工作,買了套房。為節省支出,男友搬來和她同住。不久,男友畢業,找到條件優厚、時常需要應酬的工作,漸漸兩人摩擦越來越多。趙小姐常獨守空房,等待男友的歸來。

在婚期將近的某天,趙小姐提早回家,竟然發現男友與女同事在房間親熱。趙小姐完全崩潰,取消婚事,自殺了幾次被救回後,離開了傷心地,經精神醫師及心裏醫師的長期治療後,才慢慢康復。

及早脫離

葉高芳博士勸告已在同居關系裏的朋友﹕

1 若不打算結婚,就早點分開。拖得愈久,雙方傷害愈大。

2 即使打算成婚,也把最好的留待結婚,盡早終止同居關系,因無人能保證未來將如何。

3 若雙方感情已成熟,彼此真情相愛,也符合其他適婚條件,何不肯定且負責任地成婚,共用名稱副其實的婚姻生活?

有人以「試婚」的理由而先同居,表面上看來似乎對結婚一事頗為慎重,其實「試婚」本來就不是「結婚」,無法「試」出結婚之後的真實生活。

同居既不是解決愛情關系的良方,未婚男女就需要學會堅定意志,不讓一些假像來蒙蔽自己。慎重選擇交往、結婚的對象,彼此有長期婚姻的委身。脫離了同居生活之後,就不要再回頭。饒恕自己和對方,重新開始,美滿婚姻的機會仍在你面前。

◎理直氣壯說「不」

「本著真愛要等待的信念,我願意對上帝、我自己、我的家庭、我的異性朋友、我未來的伴侶,及我未來的孩子,立下誓約 保持我的貞潔,直到我進入婚姻那天。」《真愛要等待宣言》

親愛的茵﹕

收到你轉來的網路新聞﹕「港星朱茵多年來篤信基督教,去年更曾公開表示反對婚前性行為,又自言與拍拖五年的男友黃貫中有共識;黃貫中還因此被選為『絕頂好情人』。黃貫中尊重女友,外界認為是禁欲。」你提到你堅持婚前守貞,也常被朋友看成怪物……。

《讀者文摘》曾就臺北、上海、香港三地青少年,對「愛情與性」的看法做調查。結果發現臺北的青少年最開放,香港的最保守;青少年的性觀念越來越開放,對性躍躍欲試。據中國計劃生育協會調查顯示,現在中國男女在步上紅毯時,有六至七成已嘗過禁果。

似乎這些都在說,華人社會對婚前性行為已越來越能接受了。你說,你懷疑,自己是否還需要守著高標准?

茵,你不孤單。1993年四月,有幾個團體在美國發起了「真愛要等待」(True Love Waits)的運動,成千上萬的年輕人立約,願意保守婚前的貞潔。據美國疾病控制中心報導﹕有性行為的高中生百分比,已自1991年的54%已降至2001年的46%。目前美國已有超過三分之一以上的高中將「婚前守貞」列為青少年的選擇之一,這雖尚非完全令人滿意,但已是相當可觀的進展。

不僅如此,在美國,也有不少父母為孩子預備一隻「守約戒指」,鼓勵孩子表達他們對上帝的負責、承諾,提醒他們持守貞潔,直到進入婚姻。許多教會,包括華人教會,也在公開的儀式中,由父母為青少年兒女戴上戒指,作為立約的憑據,直到新婚之夜,才將戒指交給配偶。

為提醒青少年守貞而發起的 「真愛運動」,按你的年紀看來似乎有點遙遠了。況且,如你所說,現代許多成年男女都是隻身在外住宿,到男女朋友家共度夜晚或假期時間的機會非常大。然而,葉高芳會長講得好﹕「堅持『真愛要等待』,並非消極地壓抑或逃避,而是積極地強化持守的決心;不是因為沒有性行為機會,而是沒有婚前性行為的動機。」

堅持不要婚前性行為的決心重於一切;先有了心靈的界限,才有可能設下身體的界線。

克勞德博士就提到﹕「若對婚前性行為說不,就能在約會期間發現,他(她)是想要你,還是性?他(她)能否從其他方面建立聯系與親密感?此人是否背負很多心靈的重擔,從不曾被醫治?此人有否『延遲滿足』的能力?最重要的,此人能否真心順服上帝?」

為了你們的約會交往和婚姻,茵,堅定地向婚前性行為大聲說「不」吧!祝福你。

光梓 上

作者莊光梓為文字工作者,與先生邱志榮定居南加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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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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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也遇到這種問題,恰巧讀到這篇 很高興

謝謝你分享!

我覺得很有道理,樓上上的,這篇是一篇研究報告,統計了很多數字,怎麼會說是"個案"和"特例"呢

還有我覺得「克服心理的障礙或墨守成規的禮法 似乎不算壞事」的說法... 不太對耶

那請問

是不是所有的事情,有關於禮法不允許的,像是" 近親性行為" 等等 ,也都 鼓勵 "克服心理障礙",去作呢?

建議版主放到精華區去 

讓它不要被洗下去,讓不知道要不要奉獻第一次的女生可以讀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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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那位"反墨守成規禮法"先生

我想反駁樓上幾位大大舉的例子

近親結婚不好有它的原因,因為容易使家族性不好的隱性基因出現機率增高

至於殺人當然不好這我也不用再多說了

可是,從開放的思想觀念來看

請問各位在大熱天出門一定手臂胸部都要用衣物蓋住? 古代人是這樣

各位看到露骨一點的廣告會說那是淫穢污邪? 十幾年前確是這樣

只要不是有極度傷害的制度,都會隨時代慢慢的被抹除

不同的文化也會有不同的規範

那麼,就"商品試用"的觀點來看,以"雙方都沒性病"、"性行為後不懷孕"為前提

我認為在現實生活上,除了心裡層面會因為觀念而有影響外

並不會有什麼危及生命健康、後代子孫或週遭旁人的不良影響

反觀那些服裝或廣告的例子正有如此例

你們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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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樓上的閣下有時間有耐心可以作啊

可是閣下寫了之後想要證明什麼呢?(笑)

問題是沒有必要阿,也違反我的原則

可以證明這是一個由任何人從任何角度都可以得到不同最佳解的問題

這篇文章標題乍看之下很開放性,但結論其實非常支持某論點

我一直以為這是沒有唯一最佳解的問題,所以也一直對這種說服性文章很不以為然

(無論他是說服保守或是開放主義)

更甚者,我認為這沒必要公開宣揚或是鼓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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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減少有這種問題的人是好事

遇到這種問題的人就是不知道該怎麼做

所以這樣的文章才要給人當參考

閣下沒有這種問題

可是別人有

閣下對於"這種文章"可以不看

可是閣下沒必要阻止別人貼文

這樣說來閣下似乎覺得對於年輕人遇到這種問題樂觀?

否則閣下是從何心態來反對這種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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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標題乍看之下很開放性,但結論其實非常支持某論點

我一直以為這是沒有唯一最佳解的問題,所以也一直對這種說服性文章很不以為然

(無論他是說服保守或是開放主義)

更甚者,我認為這沒必要公開宣揚或是鼓吹

媒體和藝人可以鼓吹婚前性行為

為什麼他不能鼓吹反對婚前性行為?

還沒有最佳解,所以才要討論啊!

近親結婚不好有它的原因,因為容易使家族性不好的隱性基因出現機率增高

至於殺人當然不好這我也不用再多說了

可是,從開放的思想觀念來看

請問各位在大熱天出門一定手臂胸部都要用衣物蓋住? 古代人是這樣

各位看到露骨一點的廣告會說那是淫穢污邪? 十幾年前確是這樣

只要不是有極度傷害的制度,都會隨時代慢慢的被抹除

不同的文化也會有不同的規範

那麼,就"商品試用"的觀點來看,以"雙方都沒性病"、"性行為後不懷孕"為前提

我認為在現實生活上,除了心裡層面會因為觀念而有影響外

並不會有什麼危及生命健康、後代子孫或週遭旁人的不良影響

婚前性行為一樣有不好的地方,第一篇就討論了,確實主要都是心理層面的問題,但難道心理層面的問題就可以不用考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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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的可以兩人有關係了心理還沒有影響到,沒有想說要負責、沒有想要跟一輩子、沒想說搞完可以分了、沒......,那沒問題啊,隨便你,但是事實就是你沒辦法。

很多動物都是一夫一妻制的好不好,不要以為人類多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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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正如你們說的

不要影響雙方事後的心理

那麼是不是你一旦和異性交往

就要和他(她)訂終生?

因為分手後雙方都會不愉快很久,甚至有人會鬧自殺

往後再和下一任交往時也會有上一任的陰霾

如果異性交往的分手的心理傷痛或障礙可以克服

為什麼婚前性行為的心理障礙會比較大?

如果你們要說性行為會比單純的上一二壘還要深刻

我不太同意

有的人只經歷一二壘而分手就會自殺

那樣不算深刻?

所以,你們認定婚前性行為不洽當的同時

你也必須承認你往後要是和異性交往,你就要把他認定是這一生的唯一,不會再有下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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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和藝人可以鼓吹婚前性行為

為什麼他不能鼓吹反對婚前性行為?

還沒有最佳解,所以才要討論啊!

沒有人說他們可以鼓吹,沒有最佳解,不代表他可以找到最佳解

或許,每個答案都是最佳解,亦或者,這根本是 NP hard :p

能減少有這種問題的人是好事

遇到這種問題的人就是不知道該怎麼做

所以這樣的文章才要給人當參考

閣下沒有這種問題

可是別人有

閣下對於"這種文章"可以不看

可是閣下沒必要阻止別人貼文

這樣說來閣下似乎覺得對於年輕人遇到這種問題樂觀?

否則閣下是從何心態來反對這種文章?

我是用不屑的心態來反對這篇文章

我也不認為時下年輕人有好的態度能面對這種問題

但我對這種看似開放但事實上卻極力灌輸唯一觀念的文章不以為然

我支持開放性的探討,但這種片面式的說服,事實上國外廣泛的實驗後是無效且具有危害性的

另外,不要亂扣別人帽子,我沒有阻止你發文

如果我有意阻止,這篇文章就不會在這邊

另外,我也納悶,像動物(姑且這樣說)很不妥嗎?

人類就該挑剔、精選,要像個高等生物,好像比較符合期待

這算不算另一種天朝心態,我好奇:)

是否因為人類的好大喜功,所以總喜歡追求一個大一統的理論或是道德觀

難道現在的人還不了解因時制宜、因地制宜、因人至宜的意義嗎

嗯,我還在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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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所引發的種種問題確是年輕朋友該注意的。

─以前男友無所不談,現在無話可說〈事實可能是現在每次約會,男友都會毛手毛腳,要求做愛。〉

─男友口口聲聲說愛她,卻愈來愈不注意她的感受。

─〈時間較久以後〉男友對她愈來愈不尊重,也愈來愈沒有耐性了。

─好擔心男友移情別戀。

這些都可以稱為婚前性行為所引起的愛的症候。

這些論點固然大部分屬實,而且贊成者眾。我們發現婚前性行為會帶來莫大的困擾,而且危害了戀愛中的男女關係

而性行為則是一種事實,它不能隨著時間而「淡忘」,也不會因為兩人已經不相愛了,以前的性行為事實就可以一筆勾消。不管兩人相愛與否,發生過的性行為是一個事實。

2. 幾乎每個男人都希望太太是處女,僅管大眾傳播中不知不覺的讓人有「婚前性行為是很普遍的,或是摩登、現代」的假象,但是我們也不能疏忽一般男人的心態,以前幾年的調查為例,台大男生中有百分之九十五以上認為男女只要相愛,兩人便可以有婚前性行為;但同時也有百分之九十以上的男生希望自己將來的太太必須是處女。臨床的協談經驗也清楚的指出,很多女人在結婚時由於不是處女而引起夫妻間不少衝突的實例。

3. 性會破壞愛,性行為並不是愛情的保證與肯定,相反的性行為會帶來愛的恐懼與不安。尤其女孩子,當她與男友發生關係以後,她若不會強烈自責或產生罪惡感,她也難免會有無法抑制的擔心,怕男友以後會變心離她而去,所以在日後與男孩的交往當中,她已從以前受寵的角色慢慢變成爭寵的角色。反之她若是堅決的拒絕性行為,自然會使唯性是圖的男友離她而去,不過倘若她的男友夠成熟,則會因為她的堅貞而更愛她、更尊重她。

4. 婚前性行為一般而言可以歸納為四種:

這種情形最慘,女孩子所受的傷害與損失最大,未婚媽媽加上她生下來的小孩將是社會沉重的負擔,在此不用贅述。

但不到一年孩子便已來臨,對夫婦而言是一種很大的考驗。

婚姻協談理論中指出婚姻中有六大危機,其中的三大危機是:

一、新婚夫婦適應危機;

二、夫妻性行為失去新鮮感之危機;

三、孩子出生造成夫婦適應不良之危機。

奉兒女之命結婚的人,在孩子出生以後馬上要面臨這三個危機,辛苦與危險可想而知。

這種情形最大的危害是影響女方以後的戀愛或婚姻生活,協談經驗中,我們發現很多女孩由於以前與別人有過性關係,認為反正自己已經不是貞潔的女孩而墮落,或對未來的婚姻與交友產生自卑感。

它所帶來的危害不是在戀愛的時候,而是在結婚以後─它會使夫妻彼此間的信賴感降低。

她目前的行為現象,也正顯示了她對婚前性行為的不安與掙扎。

一般而言,有了婚前性行為後,可能會有如下的行為現象:

1. 自暴自棄,對自己的行為不再矜持

2. 疑神疑鬼,擔心男友會變心

3. 自怨自艾,情緒起伏不定

最主要的是,婚前性行為會使情侶們失去機會學習相互尊重、忍耐、克制內心的衝動、心靈上的分享與溝通……等。

性關係帶給妳的是壓力,痛苦多於歡樂與被愛。

衝動得把性當作 兩人相愛時唯一的活動。因為當事者(尤其是女孩)會害怕失去對方,因此在男友提出性的要求時,儘管自己明明不喜歡,卻也不敢拒絕。長此以往,性便成了兩人約會的主題;而往往男方會在此時認為女孩也只不過如此,不僅失去了對女友的興趣,也減低了對女友的尊重。

每次約會時,會忘了戀愛是「談心」,而要求「再來一次」性的關係。

婚前性行為最麻煩的是可能促使男友離妳而去。(尤其在女孩沒有「落紅」時,最容易發生,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女孩子這時真是到黃河也洗不清。他也更會因為妳已與他發生關係,所以就斷定妳「一向不貞」。)

男友與妳有性行為,而他又移情別戀

男友不珍惜妳,移情別戀

你愈迷戀他,就愈沒有身份與自尊。離開他固然會很痛苦

遺恨終身。

在男友面前苦苦乞憐

妳將輸得更慘

報復的結果,兩個人都是輸家。

他會以為妳太隨便

對方以公佈你們兩個人的性關係為要脅

這不是在說婚前性行為不好的地方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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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用不屑的心態來反對這篇文章

我也不認為時下年輕人有好的態度能面對這種問題

但我對這種看似開放但事實上卻極力灌輸唯一觀念的文章不以為然

我支持開放性的探討,但這種片面式的說服,事實上國外廣泛的實驗後是無效且具有危害性的

我想我沒看錯這句,但若是不小心斷章取錯義希望得到糾正:$

好啦,說說自己看法比較重要拉,引用到最後會不知道到底哪句是誰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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