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er831220 10 發表於 May 2,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 2011 因為我不是建中生,所以我無權做出主觀的評論。但很明顯的,那個中和同學自己沒搞清楚狀況被大家ㄍㄧㄠˇ是他活該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無蹤 10 發表於 May 2,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 2011 私以為沒必要在這種法規上挑毛病,就算真的強迫要參加社團,我想各位建中生應該還是有各式各樣的方法不參加。看是要海鷗呢還是...諸如此類不勝枚舉。引用法規證實論點就叫挑毛病? 莫名其妙另外就如同 #37 的同學所說的 為甚麼我要因為這不合理的制度去想辦法規避?況且新社團制度並不僅是強制參加社團的問題而已社團是否可以將違反社內規定的社員退出社團?為甚麼要轉社需要原社長簽名同意?為甚麼要轉社需要向學校申請,還有申請時間及申請次數的限制?參加社團是為了甚麼? 因為學校說一定要參加? 因為怕被當掉要重修?如果是因為這種原因而參加社團 那您還真可悲社團活動不應該是一群人因為擁有共同的興趣、目標而在一起共同討論、學習的嗎?若覺得自己的理念與社團不合而離開也應該是可以自己選擇的為甚麼要以這樣的制度去規範學生參與、退出社團活動呢?自由的社團制度向來為本校特色 發展出蓬勃多元的社團活動亦建立於此自由制度而新社團制度實施後將嚴重打擊建中的社團活動發展難道不應該對這荒謬的制度提出檢討?還記得 [這篇文章] 嗎?為甚麼會有人認為參加社團是繳學費買學分 是不是這個制度造成了學生對社團活動認知上的扭曲?大家常常在挑毛病,這個沒規定那個沒規定,可是白紙黑字寫在校規上的規定又常常沒人遵守。就像某一篇被鎖的文,貴校一位同校,認為不應該有狗類動物在校門口抓遲到的人。那位同學說,行政人員沒有資格管,那是屬於教師的權利。我當然也覺得遲到被抓實在很煩。但與其想說那個人有沒有資格抓遲到,何不反求諸己,自己遲到又合於校規了嗎?當然遲到並非罪大惡極之事,而是我們不應該一直挑別人毛病挑法規漏洞,有時也該看看自己。勿將社團制度與校門口教官登記遲到兩件事混為一談當然我並非建中學生,有些所謂的"傳統",我並不是非常了解,只是我認為有些基本的規範與禮貌,是不應該被屏棄的。似乎有點離題了。簡言之,能夠發現法規的不適,爭取自己的權利當然很好,但我們在爭取權利之時,也該想想平時的所作所為有無符合自己的權利與義務。我哪裡違反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了?我想"我認為這制度有問題而不提出來"才是不符合義務的行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泛銀河勁爆漱口液 10 發表於 May 3,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3, 2011 許多老師是不把吃便當當一回事我自己偶爾也會吃是沒有影響老師或課程(偶爾同學的便當很香啦)但其他的行為呢?用手機,沒事翹課(重點是"沒事")......巴拉巴拉在建中並不是真的那麼少數雖然也的確是他們自己選擇自己承擔"尊重"當然非提不可啊那只是一種感覺沒錯而我也確定許多老師的感覺就是"不受尊重"只是其中大部分覺得沒必要動用處分在班上罵兩句了事不想多花力氣處理我想對建中的不了解對於版中和中和學長的影響只是造成表達的不精確造成討論上一來一往的誤會片面是片面但"尊重"的核心價值當然是全部的重點當然要不就是我自己對建中不了解這不是反諷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AnJo 11 發表於 May 3,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3, 2011 許多老師是不把吃便當當一回事我自己偶爾也會吃是沒有影響老師或課程(偶爾同學的便當很香啦)但其他的行為呢?用手機,沒事翹課(重點是"沒事")......巴拉巴拉在建中並不是真的那麼少數雖然也的確是他們自己選擇自己承擔"尊重"當然非提不可啊那只是一種感覺沒錯而我也確定許多老師的感覺就是"不受尊重"只是其中大部分覺得沒必要動用處分在班上罵兩句了事不想多花力氣處理我想對建中的不了解對於版中和中和學長的影響只是造成表達的不精確造成討論上一來一往的誤會片面是片面但"尊重"的核心價值當然是全部的重點當然要不就是我自己對建中不了解這不是反諷我好奇在你面對這些不尊重師長的同學時,你抱持著什麼態度以及你的行為(這不是質問或嗆你,我只是想知道)好啦我知道我國文不好,誰可以跟我解釋一下樓上在說什麼...就是說他覺得有些同學不尊重老師 哇塞簡單明瞭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泛銀河勁爆漱口液 10 發表於 May 3,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3, 2011 我好奇在你面對這些不尊重師長的同學時,你抱持著什麼態度以及你的行為(這不是質問或嗆你,我只是想知道)就是說他覺得有些同學不尊重老師 哇塞簡單明瞭我的OS是:唉這種人真不可取我的行為是:啥都沒做繼續上課發呆應該不用說明這代表什麼意義了大家都知道沒錯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海賊A 10 發表於 May 3,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3, 2011 我的OS是:唉這種人真不可取我的行為是:啥都沒做繼續上課發呆應該不用說明這代表什麼意義了大家都知道沒錯被括弧括在外面的感覺真奇怪我不是 ( 大家 )欸我不知道啦解釋一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a89699970204 10 發表於 May 3,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3, 2011 我也覺得上課遲到這種事本來就是個人承擔即使老師覺得自己不被尊重他也有自己的一套標準懲治學生當然也是有滿多老師放任這種情形不管但我想其實不必多此一舉放眼線在大門口而且此舉只會造成翻牆的學生數量更多換句話說我想禁止翻牆原意應該是避免學生們受傷但立下這條文豈不是增加學生受傷的機會當然我不是意指這項規定強迫大家要翻牆造成許多不必要的麻煩與意外而是遲到的該同學如果沒有錯過老師該堂課的起頭算他走運就算他真的錯過了很多老師口述的東西相信以普天下一般同學的聰明才智只要下課問問同學借同學的課本講義翻翻看看應該也能理解無論如何綜觀起來我覺得在大門口布下教官們其實不怎麼需要反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一直都是如此您硬要把它定罪的話 我想只是自命清高自以為高尚罷了另外提到了上課吃便當這件事我覺得在建中裡起碼在我們班上啦除非真的很有必要否則上課吃便當的情形其實滿少大家其實買來就會先吃(當然打牌就非常例外)就算逼不得已在上課吃也不會慢條斯里還刻意讓香味熏別人通常上課後十分鐘就會陸續聽到收拾碗筷的小聲音了然後熱食部賣的食物除了特定幾樣以外其他真的都沒什麼香味我也同意吃飯並不會真的吵到人除非您吃一些非常脆的食物或者嘴巴隨時隨地張開想射出食物殘渣攻擊他人否則根本聽不到什麼鳥聲音每次我轉頭或跟我附近同學說我想喝雞絲麵的湯時他們都早就把麵幹完了 我根本不知道他們何時幹掉的但要是同學您的聽覺夠敏銳我也確實無話可說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AnJo 11 發表於 May 4,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4, 2011 他們都早就把麵幹完了 我根本不知道他們何時幹掉的但要是同學您的聽覺夠敏銳我也確實無話可說抱怨咬斷雞絲麵聲音太大嗎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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