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宅 10 發表於 April 24,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4, 2011 JJ切掉再放出来啊没了牙齿的老虎怎么咬人?有一種東西叫做假牙也有一種東西叫做道具我不知道有沒有人的女友或是摯愛的或是朋友受到這種煉獄折磨還能很理性的,很主觀的再跟網友講道理如果有,那他還真是聖人有一個人對我說"饒恕,是一門偉大的課程"^o)很可惜的是他無法忘懷他的過去,這讓我也很傷心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rausing 11 發表於 April 24,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4, 2011 (已編輯) JJ切掉再放出来啊没了牙齿的老虎怎么咬人?事實是,並不是所有犯罪者都是基於生理的性衝動而犯罪很多性犯罪者都是受到一些性壓抑才會導致如此變態想實施性犯罪且目前科學無法判斷究竟該犯罪者為性衝動或是性壓抑導致如此可能會造成更多的被害人被害。反對化學去勢其實和同情犯罪者什麼的沒有關係而是如此可能會對社會造成更大的危害。當情感至上的時候道理全是狗屁。情感至上會導致社會變成暴民社會,大家看誰不爽要誰死就死就像最近白X玫瑰+媒體+某些政府高官,誣賴邵燕翎法官為恐龍法官一樣例如我之前也什麼都沒做,僅處理違規會員卻遭心胸狹隘的會員到處散播不實訊息、抹黑本人導致很多人情感上聽信該些會員的不實言論,我跳到黃河也洗不清。台灣法院上很多這種以民意+人民感情作出的鳥判決大多是怕遭受人民的群眾暴力而不得不亂判一通例如最近大陸有位藥xx啥的,雖然真的可惡但如果自首也會被判死刑以後誰敢自首...如此判決雖滿足民眾正義感反而會導致以後的犯罪者變成不想自首,而選擇逃亡,浪費檢調司法資源甚至可能永遠抓不到。每次講到這種類型時,我想一定會有人跳針指責幹嘛幫犯罪者辯護但更深一層的是,民眾基於正義感要求犯罪者嚴懲反而會造成社會上更大的危害,某種角度來說與犯罪者幾乎無異現實社會不能所有事情都以為跟打線上遊戲一樣所有爭執、仇恨,都靠打打殺殺來解決。 此內容已被編輯, April 24, 2011 ,由 trausing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osinetheta 10 發表於 April 25,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5, 2011 有一種東西叫做假牙也有一種東西叫做道具我不知道有沒有人的女友或是摯愛的或是朋友受到這種煉獄折磨還能很理性的,很主觀的再跟網友講道理如果有,那他還真是聖人有一個人對我說"饒恕,是一門偉大的課程"^o)很可惜的是他無法忘懷他的過去,這讓我也很傷心不不不,這和廢除死刑不一樣,這不是饒恕,這是利益假設今天性侵可以判到無期甚至死刑,你的那個"他"可能沒辦法活著回來跟你哭訴抱怨之類的我是沒有類似的經驗啦,但我猜大多數的人都會選擇活下來,無論是受害者或是他的親友然後,回樓上,既然是康普爛版不是法律版,我就直接講了,有一種問題叫做態度問題(以下離題,固白)舉個例子好的,前陣子新聞有報一個女人想到監獄裡取精,然後法務部後來決定要破例的事情但是理論上是不行的,因為規定是只有死刑犯才可以所以,假設法務部如果堅持反對,是有道理的,但是話不見得只有一種說法你可以解釋說還是有返家探視之類的機會,再說,如果每個都放進來的話會大亂,那我們就靠腰了這時候如果那女人再繼續鬧的話,輿論就會倒向法務部這邊,說"阿就活該嘛!幹嘛要被捉咧"但是如果直接說"規定上就是只有死刑犯可以,這樣不合法,不可以啦!",那大家就會開始批評法務部太死板,不近人情態度問題,懂嗎?如果懂了就好,不懂當我在亂吠就好了,我沒差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rausing 11 發表於 April 25,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5, 2011 (已編輯) 然後,回樓上,既然是康普爛版不是法律版,我就直接講了,有一種問題叫做態度問題(以下離題,固白)如果懂了就好,不懂當我在亂吠就好了,我沒差根據你長久回應我的文章觀察我完全理解你發言態度和家教修養十分優質相信其他人也能同意你如何完全理解何謂"態度"至於康普爛本這裡並非廢文、閒聊、吵架版,發表比較具建設性的文章我認為並無不可。 此內容已被編輯, April 25, 2011 ,由 trausing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7788 10 發表於 April 26,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pril 26, 2011 (已編輯) 我也可以說闖紅燈提高有人被撞死的風險,跟拿刀亂揮不是沒什麼兩樣嗎XD?也來判個死刑,無期徒刑好了:p鄉民都似乎都不會去思考如果性侵的刑度和殺人一樣以後犯罪者,何不來個先姦後殺? 不然擄人勒贖之前不知道哪個白癡想把擄人勒贖改成唯一死刑導致一堆人付錢後,被害者反而被撕票。我倒是很期待那些正義魔人不管三七二十一都希望嫌犯重刑,喊去死呀、關到死的那些以後被告就不要喊哭哭,最好告訴人一路告到底如此有正義感,去監獄關一關做獄政改革似乎是不錯的選擇死亡筆記本不是已經退熱了嗎XD好文不推嗎 此內容已被編輯, April 26, 2011 ,由 7788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龜龜:) 10 發表於 May 1,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 2011 (已編輯) 本來就無法平衡吧我想同意樓上某層的想法〝我不知道有沒有人的女友或是摯愛的或是朋友受到這種煉獄折磨還能很理性的,很主觀的再跟網友講道理如果有,那他還真是聖人〞再說 我個人認為有時候性侵這項犯罪比其他的犯罪給被害者的心靈傷害都還要大我有女同學光是因為國中曾被男生毛手毛腳就懼怕男性同袍的靠近很難想像被性侵過的女孩 會有怎樣的陰影我想 關於這點就跟是否廢除死刑一樣沒有一個絕對正確的講法而基於我個人的立場那種放出來又去性侵 如此無限循環的犯罪者死刑我認為是有必要的旦就如同樓上有說過的一樣今天我如果是性侵犯橫豎都是死我恐怕會選擇滅口之類的下下策吧(?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1, 2011 ,由 龜龜:)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rausing 11 發表於 May 3,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3, 2011 (已編輯) 本來就無法平衡吧我想同意樓上某層的想法〝我不知道有沒有人的女友或是摯愛的或是朋友受到這種煉獄折磨還能很理性的,很主觀的再跟網友講道理如果有,那他還真是聖人〞再說 我個人認為有時候性侵這項犯罪比其他的犯罪給被害者的心靈傷害都還要大我有女同學光是因為國中曾被男生毛手毛腳就懼怕男性同袍的靠近很難想像被性侵過的女孩 會有怎樣的陰影我想 關於這點就跟是否廢除死刑一樣沒有一個絕對正確的講法而基於我個人的立場那種放出來又去性侵 如此無限循環的犯罪者死刑我認為是有必要的旦就如同樓上有說過的一樣今天我如果是性侵犯橫豎都是死我恐怕會選擇滅口之類的下下策吧(?我同意你的說法假設我是被害人或他的男友我也無法原諒,甚至可能希望他從世界上消失。但這完全不能拿來當作國家政策我之所以會解釋正是因為本國已逐漸進入因為民眾情感、輿論而胡亂修法間接殺死被害者的狀況。且現在由於女權團體亂搞,性侵案件成罪的機率已經相當高了有的根本證據不足就胡亂判一通為什麼我字數不夠就一直被砍其他人就沒事><你可以PM給版主反應,有些人發言連板規都不管。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3, 2011 ,由 trausing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龜龜:) 10 發表於 May 4,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4, 2011 目前的社會似乎有很多XX團體很多奇怪的政見幾乎都是在如此之下發表出來老實說我不太能苟同但是 就跟本來講並不是每個人民都有如此豐富的知識有些觀點 當然會以個人情感出發再加上媒體渲染似乎只要有〝一個點〞契合民眾的觀點那其他不合理或者被誇大造假的方面自然而然會被忽略再回到性侵犯這裡來講儘管就我的角度來講我贊同給予犯罪者嚴厲的懲罰然而事實上 一個律法會被制定出來 肯定有他的理由不要搞的好像台灣法規真的很爛一樣每件事情都是一體兩面的還是想默默的說 再很多方面法律有時候真的很保護壞人=0=舉個例子來講 有些國中生根本政府保障的流氓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羊咩咩~ 11 發表於 May 4,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4, 2011 為什麼我字數不夠就一直被砍其他人就沒事><本版不接受推文而且被刪的文章只有5個字...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rausing 11 發表於 May 4,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4, 2011 (已編輯) 目前的社會似乎有很多XX團體很多奇怪的政見幾乎都是在如此之下發表出來老實說我不太能苟同但是 就跟本來講並不是每個人民都有如此豐富的知識有些觀點 當然會以個人情感出發再加上媒體渲染似乎只要有〝一個點〞契合民眾的觀點那其他不合理或者被誇大造假的方面自然而然會被忽略再回到性侵犯這裡來講儘管就我的角度來講我贊同給予犯罪者嚴厲的懲罰然而事實上 一個律法會被制定出來 肯定有他的理由不要搞的好像台灣法規真的很爛一樣每件事情都是一體兩面的還是想默默的說 再很多方面法律有時候真的很保護壞人=0=舉個例子來講 有些國中生根本政府保障的流氓是呀...無奈的是最近立委,例如衝車大將軍又要配合民粹胡亂修法了配合白X玫瑰弄出一個明顯違背全世界刑法的條款就先不談這把性侵犯殺死、剁雞雞、無期徒刑這種完全沒建設性議題好了來談談白X玫瑰最近為了防治性侵犯休的法條簡單來說就是他們要修法把目前在監獄的重大親侵害犯罪者認為有必要的以後抓去強制治療但這錯在哪裡?這很明顯地違反刑法最基本的底線,罪刑法定主義,通過了會笑死全世界的法律人。(大概只有阿拉伯、中國、非洲之類的國不會笑我們...)PS罪刑法定主義,簡單來說譬如玩一場遊戲莊家如果要訂新規則,那麼這新規則對不能懲罰在制定之前的玩家否則玩家會覺得很靠杯,這樣莊家亂訂規則就好了所以我們規範只要莊家先說了,你如果"之後再"違規,我才可以處罰你。但不經思考的人就會認為,你們幹嘛幫這些犯罪者說話,幹嘛同情犯罪者= =+(鬼打牆...然後自己又被無知的人覺得很沒良心)台灣法律會爛,一堆都是我們敬愛的立委為了民意制定的,所以要找去找他們XD民眾老是莫名其妙怪到法官、法律人頭上,完全忘記這些立委是誰選出來的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4, 2011 ,由 trausing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charng 10 發表於 May 16,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6, 2011 PS罪刑法定主義,簡單來說譬如玩一場遊戲莊家如果要訂新規則,那麼這新規則對不能懲罰在制定之前的玩家前後恕刪這叫罪刑法定主義?這不是叫法律不朔及既往嗎?我問了一下我媽(念法律碩士班的)她說罪刑法定主義指的是"罪和刑要由法律來嚴格定義,沒有規定的話就不罰"嗯....算了,瓶子裡裝的東西是對的,貼錯標籤就算了=w=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rausing 11 發表於 May 16,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6, 2011 (已編輯) 前後恕刪這叫罪刑法定主義?這不是叫法律不朔及既往嗎?我問了一下我媽(念法律碩士班的)她說罪刑法定主義指的是"罪和刑要由法律來嚴格定義,沒有規定的話就不罰"嗯....算了,瓶子裡裝的東西是對的,貼錯標籤就算了=w=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D%AA%E5%88%91%E6%B3%95%E5%AE%9A%E5%8E%9F%E5%89%87我之所以不想詳細以非常嚴謹的言論解釋罪刑法定的原因乃在於論壇上某些不愛思考的小白每次一看到我在解釋法律就會罵法律狗呀、凡事只照法律呀無所不用其極的抹黑本人搞得我煩都煩死了。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18, 2011 ,由 trausing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imi Jeremy 10 發表於 May 17,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7, 2011 (已編輯) 前後恕刪這叫罪刑法定主義?這不是叫法律不朔及既往嗎?我問了一下我媽(念法律碩士班的)她說罪刑法定主義指的是"罪和刑要由法律來嚴格定義,沒有規定的話就不罰"嗯....算了,瓶子裡裝的東西是對的,貼錯標籤就算了=w=因為他的本科根本不是唸法律系的,是理學院的,只是個法律半桶水,半路上自己唸個幾本書就出來教育大家了,『半桶水響叮噹』,就給他去到處解釋,不用理他你如果沒書,可以wiki....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D%AA%E5%88%91%E6%B3%95%E5%AE%9A%E5%8E%9F%E5%89%87我之所以不想詳細以非常嚴謹的言論解釋罪刑法定的原因乃在於論壇上某些不愛思考的小白每次一看到我在解釋法律就會罵法律狗呀、凡事只照法律呀搞得我煩都煩死了。事實是你說的這樣嗎?你還記得你以前跟我說過什麼嗎?你說你在自己班上同學間被公幹、修理的很慘,總共十幾個人在說你的不是你還一度想對這十幾個人一併提告,要把他們全部告到地檢署,再跟他們求償,還說只要跟每個人求償幾千塊十幾個人加一加你的補習費就有了,你還問我要對他們每個人求償多少錢,刑事上比較可能成立我發現你骨子裡是真正的壞,所以我隨便丟個數字給你,之後就都沒理過你了自從那時開始我就發現你根本是雙面人,論壇上說的一套,私底下又是一套,所以對你印象很差你在論壇表面上全裝的很正義凜然,私底下到處想把人告上法院,法律變成只是你的生財工具而已人心不古,我就是因為知道你的底細,我才對你不客氣,你敢說沒有以上我說的這些事實嗎?如果沒有我站出來釐清,恐怕所有人都還被矇在鼓裡,不知道真正的你是一付什麼德性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17, 2011 ,由 mimi Jeremy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rausing 11 發表於 May 17,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7, 2011 (已編輯) 訴訟和解索賠和解金乃現實社會的常態。以及真抱歉你所言不實,我也無意爭辯。明日將直接連帶你先前的行為提告,你的部分給我一千萬元和解金也不會同意和解,會告到定罪為止。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17, 2011 ,由 trausing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學渣小工 17 發表於 May 17,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7, 2011 (已編輯) 請大家注意發文的時候注意所使用的用詞並請各位不要離題。請各位配合,感恩。 論壇行政員 虛數方程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17, 2011 ,由 學渣小工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三宅 10 發表於 May 17, 2011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7, 2011 最近多了很多管理員連有前科的都當的上好像陳錢總統提醒 離題囉~另外 A車是不好的行為,請小心:)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香格里拉 10 發表於 May 17,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7, 2011 (已編輯) 性侵犯為什麼要放出來?如果要加重某項罪刑比他嚴重的也要一併加重才行不能單論而且關起來也只是吃國家的錢罷了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18, 2011 ,由 香格里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charng 10 發表於 May 18,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8, 2011 http://zh.wikipedia.org/wiki/%E7%BD%AA%E5%88%91%E6%B3%95%E5%AE%9A%E5%8E%9F%E5%89%87我之所以不想詳細以非常嚴謹的言論解釋罪刑法定的原因乃在於論壇上某些不愛思考的小白每次一看到我在解釋法律就會罵法律狗呀、凡事只照法律呀無所不用其極的抹黑本人搞得我煩都煩死了。那wiki我看過,我瞭解你的意思辛苦了,你說的事我在康普爛約略看過.旦就如同樓上有說過的一樣今天我如果是性侵犯橫豎都是死我恐怕會選擇滅口之類的下下策吧(?這是個很好的點.我不知道專業人士怎麼做可是我個人會把法律分兩種一種是為了正義,一種是為了特定目的,通常是利益.舉例來說,至少到最近為止,殺人者死,這個是為了正義而像以前聽說有"因為受傷的賠償比死亡還多,所以砂石車撞到人乾脆倒車再碾過去"這樣的情況,為說明方便先不去考慮這案例的真假,假設有這種狀況吧.像這個,就是立法的沒考慮到目的性.或著說後果.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osinetheta 10 發表於 May 18,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8, 2011 那wiki我看過,我瞭解你的意思辛苦了,你說的事我在康普爛約略看過.這是個很好的點.我不知道專業人士怎麼做可是我個人會把法律分兩種一種是為了正義,一種是為了特定目的,通常是利益.舉例來說,至少到最近為止,殺人者死,這個是為了正義而像以前聽說有"因為受傷的賠償比死亡還多,所以砂石車撞到人乾脆倒車再碾過去"這樣的情況,為說明方便先不去考慮這案例的真假,假設有這種狀況吧.像這個,就是立法的沒考慮到目的性.或著說後果.這我有聽說,但是我一直很好奇,難道這不算殺人罪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ulinta 10 發表於 May 18,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18, 2011 這我有聽說,但是我一直很好奇,難道這不算殺人罪嗎?除非有證據,不然算是過失致死?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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