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為什麼要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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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就是性侵犯就關他們一輩子,或甚至給他們一槍是吧

好,如果你是性侵犯你會怎麼想?

"既然只是上了她也可能會死,那就乾脆順便滅個口吧(燦"

不要以為立法的人都是白癡,就算不是完美,但還是有它的道理的

------

不過台灣的法律有些漏洞該討論一下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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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 我有想過你說的那點

不過你看看他們再犯的機率有多高......

你說放出來之後要定期回報跟輔導

結果呢? 好像放出17個吧?

有三個在台中市消失不見沒有定期回報..........

有定期回報又怎樣?

好多事都是沒有被報紙登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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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節我不清楚啦,但我一直覺得定期回報好像有點蠢,是我我也不會定期回報

趕快立法弄一個電子腳鐐還是什麼的應該會有所改善

哪天他學金獅子把海髏石腳鐐的腳剁掉

裝上義肢繼續當採花大盜 該怎半?

咱國文老師的看法是

把它們集中起來 看會變成怎樣

(咱老師還頗獵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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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我之前看過俄國是去勢 才出來。

不過阿

關一輩子是不是太重了,連放火殺人都沒這麼重呢,

立法是需要考慮很多層面。

有點晚了才看到這篇現在打一長串會要命,睡覺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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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我之前看過俄國是去勢 才出來。

不過阿

關一輩子是不是太重了,連放火殺人都沒這麼重呢,

立法是需要考慮很多層面。

有點晚了才看到這篇現在打一長串會要命,睡覺睡覺。

查證希望

還有,這招不見得在任何時候都適用,有些時候性侵犯要的不見得是生理的滿足感,他只是想玩性虐待而已,而這種狀況其實生殖器還不見得比某些工具來的好用,閹了說實話有沒有反效果都難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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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s 我有想過你說的那點

不過你看看他們再犯的機率有多高......

你說放出來之後要定期回報跟輔導

結果呢? 好像放出17個吧?

有三個在台中市消失不見沒有定期回報..........

有定期回報又怎樣?

好多事都是沒有被報紙登出來......

報紙?

報紙存在的目的是為了推銷它自己,最好瞭解這一點比較好

再說,照上面的邏輯說不想花稅金,那是不是強盜犯也要一砲解決,

OO 犯也是,XX犯也是?

罪有輕重,沒有輕的刑怎麼突顯重罪之重?

還有,我覺得花稅金養一個"輕重有據的法律及其副產品"

已經比我們花稅金做的很多其他事要有意義太多了

最後我要提醒一點

性侵犯有一種,他沒有執行性暴力,只是他的另一半年紀太小了沒有性自主權......

所以就算對方說可以還是不算數,對方家長又堅持要告,於是他就變性侵犯了囧.

一樣米養百樣人,一條法律、一個罪名要適用的可是千千萬萬種狀況.

話說這年頭的小孩"在各方面"都越來越早熟

只是基於某種傳統價值或者是道德意識,性自主權年齡一直沒有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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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證希望

還有,這招不見得在任何時候都適用,有些時候性侵犯要的不見得是生理的滿足感,他只是想玩性虐待而已,而這種狀況其實生殖器還不見得比某些工具來的好用,閹了說實話有沒有反效果都難講

我猜他說的是化學去勢

基本上把它翻譯為去勢本身就是個錯誤

那根本只是性衝動治療而已...

每個猶太男孩都做過,割包皮的時候避免傷口裂開所以會用類似的方法

在一段時間內讓他們沒辦法...你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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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他說的是化學去勢

基本上把它翻譯為去勢本身就是個錯誤

那根本只是性衝動治療而已...

每個猶太男孩都做過,割包皮的時候避免傷口裂開所以會用類似的方法

在一段時間內讓他們沒辦法...你知道的...

其實....那東西不一定是最重要的啊..用別的工具看人痛苦.他們或許也會頂開心的....(純粹臆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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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證希望

還有,這招不見得在任何時候都適用,有些時候性侵犯要的不見得是生理的滿足感,他只是想玩性虐待而已,而這種狀況其實生殖器還不見得比某些工具來的好用,閹了說實話有沒有反效果都難講

美國路易斯安那州78歲的「老不修」杜立爾(Francis Phillip Tullier),涉嫌數百件性侵未成年女童案,3日以自費的方式動了閹割手術,以換取提早假釋。

杜立爾犯案時間從1970年到1990年代,1997年才落網,他在1999年對3項性侵指控認罪,坦承性侵3名6到12歲的女童數百次,被判刑27年,法官即與他協議,如果他沒有自費割掉睪丸,不會讓他假釋。這項閹割手術原要在判刑後的6個月內執行,但當時因杜立爾其他健康因素而一延再延。

杜立爾原本不接受閹割,去年10月還說,他已失去房產、老婆,「怎麼還要奪走我的男子氣概!」但如果不去勢,他就要被關到2024年,因此決定動手術,而手術過程只有10分鐘。據了解,杜立爾應該會在本周出獄,並成為登記在案的性侵犯。

好吧,其實看錯國家了 然後這應該是單一個案,不過這方法也不錯啦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水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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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

報紙存在的目的是為了推銷它自己,最好瞭解這一點比較好

再說,照上面的邏輯說不想花稅金,那是不是強盜犯也要一砲解決,

OO 犯也是,XX犯也是?

罪有輕重,沒有輕的刑怎麼突顯重罪之重?

還有,我覺得花稅金養一個"輕重有據的法律及其副產品"

已經比我們花稅金做的很多其他事要有意義太多了

最後我要提醒一點

性侵犯有一種,他沒有執行性暴力,只是他的另一半年紀太小了沒有性自主權......

所以就算對方說可以還是不算數,對方家長又堅持要告,於是他就變性侵犯了囧.

一樣米養百樣人,一條法律、一個罪名要適用的可是千千萬萬種狀況.

話說這年頭的小孩"在各方面"都越來越早熟

只是基於某種傳統價值或者是道德意識,性自主權年齡一直沒有改.....

你太認真了

這世界上就是有人認為

性侵犯=>死刑、無期徒刑

殺人犯=>死刑。

乾脆以後偷竊呀、公然侮辱呀,乾脆全部都來個死刑算了

滿足網友內心小小滴正義感

從來沒想過自己哪天也會成為犯罪者

也不會去思考重刑會導致什麼後果

難怪佛洛伊德會提到性與攻擊。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trau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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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太認真了

這世界上就是有人認為

性侵犯=>死刑、無期徒刑

殺人犯=>死刑。

乾脆以後偷竊呀、公然侮辱呀,乾脆全部都來個死刑算了

滿足網友內心小小滴正義感

從來沒想過自己哪天也會成為犯罪者

也不會去思考重刑會導致什麼後果

難怪佛洛伊德會提到性與攻擊。

一定有人會反駁這種說法:P

神奇的是其實大部分人都認為偷竊、闖紅燈等罪是不足以死,這至少代表他們還知道罪有重輕之分,但對於某些罪就一定死刑

額外話

之前看到一個人好像也是主張死刑至上之類的,後來被爆出他註冊A校的身分去破壞B校的名譽

雖然算是個案,不過倒是挺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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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有人會反駁這種說法:P

神奇的是其實大部分人都認為偷竊、闖紅燈等罪是不足以死,這至少代表他們還知道罪有重輕之分,但對於某些罪就一定死刑

額外話

之前看到一個人好像也是主張死刑至上之類的,後來被爆出他註冊A校的身分去破壞B校的名譽

雖然算是個案,不過倒是挺有趣的

我也可以說闖紅燈提高有人被撞死的風險,跟拿刀亂揮不是沒什麼兩樣嗎XD?

也來判個死刑,無期徒刑好了:p

鄉民都似乎都不會去思考

如果性侵的刑度和殺人一樣

以後犯罪者,何不來個先姦後殺? 不然擄人勒贖

之前不知道哪個白癡想把擄人勒贖改成唯一死刑

導致一堆人付錢後,被害者反而被撕票。

我倒是很期待那些正義魔人

不管三七二十一都希望嫌犯重刑,喊去死呀、關到死的那些

以後被告就不要喊哭哭,最好告訴人一路告到底

如此有正義感,去監獄關一關做獄政改革似乎是不錯的選擇

死亡筆記本不是已經退熱了嗎XD

此內容已被編輯, ,由 trau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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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天他學金獅子把海髏石腳鐐的腳剁掉

裝上義肢繼續當採花大盜 該怎半?

咱國文老師的看法是

把它們集中起來 看會變成怎樣

(咱老師還頗獵奇)

同學超有艮;-)

附議

幫妳決議:) 提醒你字數要10個不然會被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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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好,如果你是性侵犯你會怎麼想?

"既然只是上了她也可能會死,那就乾脆順便滅個口吧(燦"......(略)

不過台灣的法律有些漏洞該討論一下是真的

純推這句,我個人認為某些方面,他代表的是犯罪者的心理,有時候法律會造成意想不到的結果,畢竟在做相同犯罪行為的時候,如果因為刑罰加重而導致的扭曲或是更嚴重的犯罪並非法律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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