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using 11 發表於 December 20,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0, 2010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20/today-so9.htm〔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近期有幾起拾獲現金者依法索取三成賞金的事件,引發社會討論,民進黨立委黃偉哲因此提案修正民法第805條,將「三成」賞金改為「適當之報酬」,並已連署成案送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但尚未排入議程,黃偉哲希望各界對此案能再行討論,尋求最好的方式。今年9月,黃偉哲接獲南部某大學女學生陳情,指其4萬元註冊費遺失被學姊尋獲,這位熟知法律規定的學姊依法要求三成賞金,否則就行使「留置權」,拒絕將失物返還,讓家境清寒的學妹相當為難,因而向黃偉哲求助,最後因事件曝光引起社會譁然,學姊受到壓力才未拿賞金。黃偉哲指出,立法院在民國98年1月23日通過此法,7月23日開始實施,但此法根本是「恐龍立法」,因為大家從小就被教育要拾金不昧,民法卻教人可要求一定程度的賞金,而且「若不給就不還你」,這種價值觀根本不對;而且拾獲人可要求三成報酬及留置權,恐被濫用或造成舉證法則之倒錯,因此決定提案修正。黃偉哲將現行民法第805條「有受領權之人認領遺失物時,拾得人得請求報酬,但不得超過其物財產上價值十分之三」的規定,改為「有受領權之人認領遺失物時,拾得人得請求『適當之報酬』」。黃偉哲說,法務部、警政單位擔心他提出的修法意見,會讓民眾拾獲現金、皮包等遺失物後,不願意送至警察局失物招領,會自己侵吞遺失物,他認為這是對人性沒信心,何況社會仍經常聽聞拾金不昧的案例,大家應可好好來討論這項法律的修正。適當的報酬是指可以要1~99%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charng 10 發表於 December 20,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0, 2010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dec/20/today-so9.htm〔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近期有幾起拾獲現金者依法索取三成賞金的事件,引發社會討論,民進黨立委黃偉哲因此提案修正民法第805條,將「三成」賞金改為「適當之報酬」,並已連署成案送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但尚未排入議程,黃偉哲希望各界對此案能再行討論,尋求最好的方式。今年9月,黃偉哲接獲南部某大學女學生陳情,指其4萬元註冊費遺失被學姊尋獲,這位熟知法律規定的學姊依法要求三成賞金,否則就行使「留置權」,拒絕將失物返還,讓家境清寒的學妹相當為難,因而向黃偉哲求助,最後因事件曝光引起社會譁然,學姊受到壓力才未拿賞金。黃偉哲指出,立法院在民國98年1月23日通過此法,7月23日開始實施,但此法根本是「恐龍立法」,因為大家從小就被教育要拾金不昧,民法卻教人可要求一定程度的賞金,而且「若不給就不還你」,這種價值觀根本不對;而且拾獲人可要求三成報酬及留置權,恐被濫用或造成舉證法則之倒錯,因此決定提案修正。黃偉哲將現行民法第805條「有受領權之人認領遺失物時,拾得人得請求報酬,但不得超過其物財產上價值十分之三」的規定,改為「有受領權之人認領遺失物時,拾得人得請求『適當之報酬』」。黃偉哲說,法務部、警政單位擔心他提出的修法意見,會讓民眾拾獲現金、皮包等遺失物後,不願意送至警察局失物招領,會自己侵吞遺失物,他認為這是對人性沒信心,何況社會仍經常聽聞拾金不昧的案例,大家應可好好來討論這項法律的修正。適當的報酬是指可以要1~99%嗎....他認為這是對人性沒信心...對人性沒信心錯了嗎? [c]我不喜歡這個提案,"適當報酬"有講跟沒講一樣法律不能這樣寫.當然,這是假設自由時報沒唬爛我們我可是被親自被他捏造扭曲過的人之一......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Morris 10 發表於 December 20,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0, 2010 就對PTT的評論完全同意....該說發明人肉搜索的人自己才該被人肉吧.....這種行為除了群眾暴力之外毫無意義可言只是滿足鄉民自己的偽正義感和不正當的情緒發洩而已她也是被人肉搜索者之一:世新火鍋妹[YT]http://www.youtube.com/watch?v=j7mcJOALSzs[/YT]新聞中也說她喜歡低調、平靜的生活,但是鄉民就硬是把事情全挖出來,真的有夠那個.........不知道批踢踢宅男之後還會幹出什麼更惡劣的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charng 10 發表於 December 21,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1, 2010 她也是被人肉搜索者之一:世新火鍋妹[YT]http://www.youtube.com/watch?v=j7mcJOALSzs[/YT]新聞中也說她喜歡低調、平靜的生活,但是鄉民就硬是把事情全挖出來,真的有夠那個.........不知道批踢踢宅男之後還會幹出什麼更惡劣的事.......你說的這個人就是人肉搜索的發明人?嘛,我是覺得稱PTT上的人為宅男不妥真正宅的人是不會上PTT的....而且在PTT上的人很多可是很潮的=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trausing 11 發表於 December 21,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1, 2010 爬文看到德國民法第971條:拾得人可以向失主請求報酬。在標的物價格不超過500歐元時為5%,超過時則另外就超過部份算3%。如果標的物只對失主本人有特殊價值而沒有市場價值,拾得人還是應該獲得合理的報酬。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charng 10 發表於 December 21,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1, 2010 爬文看到德國民法第971條:拾得人可以向失主請求報酬。在標的物價格不超過500歐元時為5%,超過時則另外就超過部份算3%。如果標的物只對失主本人有特殊價值而沒有市場價值,拾得人還是應該獲得合理的報酬。這是在德國啊德國可沒有那些會跑來和你講倫理道德的魔人台灣則是愛錢又愛裝正義......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風雲白爛 10 發表於 December 21,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1, 2010 嘛,我是覺得稱PTT上的人為宅男不妥真正宅的人是不會上PTT的....而且在PTT上的人很多可是很潮的= =去PTT酸人假正義還不如去玩東方......博麗靈夢都比牠們可愛多了可是多數人卻分不清楚玩博麗靈夢的與那些酸民有尛分別一_一狠這是在德國啊德國可沒有那些會跑來和你講倫理道德的魔人台灣則是愛錢又愛裝正義......真的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charng 10 發表於 December 21,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1, 2010 去PTT酸人假正義還不如去玩東方......博麗靈夢都比牠們可愛多了可是多數人卻分不清楚玩博麗靈夢的與那些酸民有尛分別一_一狠真的嗎?德國人的個性,根據我那留德的老爸轉述,以及他自己表現出來的樣子是"只要法律說我可以拿,我肯定不會和你客氣"簡言之就是很理性啦舉例來說,德國的員工,只要下班時間一到,你多和他講一句公事他都不鳥你.同樣的,只要他想休假,你說拜托他有什麼緊急狀況請他留下來拼一個Project他也不會鳥你....應用在這次的例子上,既然法律說他可以拿了他一定會拿.嘛,只要他想要啦.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風雲白爛 10 發表於 December 21,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1, 2010 德國人的個性,根據我那留德的老爸轉述,以及他自己表現出來的樣子是"只要法律說我可以拿,我肯定不會和你客氣"簡言之就是很理性啦舉例來說,德國的員工,只要下班時間一到,你多和他講一句公事他都不鳥你.同樣的,只要他想休假,你說拜托他有什麼緊急狀況請他留下來拼一個Project他也不會鳥你....應用在這次的例子上,既然法律說他可以拿了他一定會拿.嘛,只要他想要啦.還真殘酷,難道德國的某些人不會說三道四嗎:P???某些人應該世界各地都有吧(小小聲)在台灣的某些人看來德國真是道德倫喪、國家動亂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charng 10 發表於 December 21,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1, 2010 還真殘酷,難道德國的某些人不會說三道四嗎:P???某些人應該世界各地都有吧(小小聲)在台灣的某些人看來德國真是道德倫喪、國家動亂了:$首先德國可以拿的%數少很多,非常多而且德國人民互相"監督"的能力是很可怕的...但既然法律已經說可以了,那些愛說三道四的人也不能做什麼他們就算說三道四,那些聽他們講話的人也只會回一句"阿就法律這樣啊"其實就我印象所及(最後一次人在德國時才三歲)德國人是非常親切的,特別特別是對小孩子和弱勢族群.殘酷?不及搞出人肉搜索和強大網路輿論的台灣人的一半吧.(德國有趣的事還不只這些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ulinta 10 發表於 December 21,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1, 2010 還真殘酷,難道德國的某些人不會說三道四嗎:P???某些人應該世界各地都有吧(小小聲)在台灣的某些人看來德國真是道德倫喪、國家動亂了:$我突然浮現一個畫面,某德國人要求拿取感謝費後,A跳出來指責他沒道德,接著有更多人跳出來指責A XDDDD(德國有趣的事還不只這些呢....)最近才聽到我一堂課的老師說他以前留德時,只要是那邊的大學生都可以持學生證享有超多優惠,像是歌劇院第四排的位子持學生證買只要台幣兩百所以他畢業時很捨不得交出那張學生證XDD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charng 10 發表於 December 24,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4, 2010 我突然浮現一個畫面,某德國人要求拿取感謝費後,A跳出來指責他沒道德,接著有更多人跳出來指責A XDDDD最近才聽到我一堂課的老師說他以前留德時,只要是那邊的大學生都可以持學生證享有超多優惠,像是歌劇院第四排的位子持學生證買只要台幣兩百所以他畢業時很捨不得交出那張學生證XDDD第一個部分嘛...德國人不幹這種事的....根本不會有人跳出來指責誰...沒有人那麼閒.我想說的德國人很有趣指的不是社會福利方面是他們的一些法律做法和措施,以及那個幾乎是機械式的守法觀和道德觀例1: 我父親的同事興匆匆的和他報告,說他逃地鐵票一年賺了一百馬克(註:被抓到要罰兩倍,這是16年前,所以還在用西德/德國馬克,不是歐元)例2:德國的國營電視台過了晚上10點就開始A片大放送,因為生育率太低了.例3:我父親當年查到,巴伐利亞政府年收入有40%是在付警察的退休俸.例4:結果是德國的警察閒到要去兼差送pizza.etc...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kkkk001 10 發表於 December 26,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December 26, 2010 人總是專注在失去,而忘記他們獲得的或著說人心不足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cgo 10 發表於 February 19,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9, 2011 雖然不是小錢,但是如果因為這樣就可以要錢的話,道德又在哪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February 19,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19, 2011 雖然不是小錢,但是如果因為這樣就可以要錢的話,道德又在哪呢?違反你的道德不見得會違反別人的道德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cgo 10 發表於 February 20,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0, 2011 違反你的道德不見得會違反別人的道德那就和每個人的家教和素質有關了,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而且法律上也說了最多不得超過遺失物價值的十分之三,該學生如何能說他該得到最大值呢? 還不就是貪心罷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風雲白爛 10 發表於 February 21,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1, 2011 那就和每個人的家教和素質有關了,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而且法律上也說了最多不得超過遺失物價值的十分之三,該學生如何能說他該得到最大值呢? 還不就是貪心罷了?啊,你眼中的君子有可能與我眼中的君子不同喔。而且如果他眼中的君子並非你眼中的君子,你會怎麼看待他呢?是他的家教和素質不好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cgo 10 發表於 February 21,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1, 2011 啊,你眼中的君子有可能與我眼中的君子不同喔。而且如果他眼中的君子並非你眼中的君子,你會怎麼看待他呢?是他的家教和素質不好嗎?這始終是一個問題呀,到底誰的標準才是正確合理的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charng 10 發表於 February 22,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2, 2011 這始終是一個問題呀,到底誰的標準才是正確合理的呢?通常在實行上是使用平均值或者,理論上是平均值的標準.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cgo 10 發表於 February 22,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22, 2011 通常在實行上是使用平均值或者,理論上是平均值的標準.恩,只是平均值卻又不一定總是正確的。。。這種價值觀方面的問題實在很難說呀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歪屁y.e. 10 發表於 March 21, 2011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21, 2011 給68層和人有關的問題, 從沒有任何一種絕對性的標準從頭至尾的看過所有討論形形色色, 各種想法的交換人們各自不同的理念, 不也是維持了生物(?)多樣性:P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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