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ECFA簽署了,清單出來了,臺灣朋友可以指出究竟哪條是損害臺灣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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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ECFA) (全文)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會長陳雲林今(29)日與臺灣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江丙坤在重慶簽署了《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全文如下:

序言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與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遵循平等互惠、循序漸進的原則,達成加強海峽兩岸經貿關係的意願;

雙方同意,本著世界貿易組織(WTO)基本原則,考慮雙方的經濟條件,逐步減少或消除彼此間的貿易和投資障礙,創造公平的貿易與投資環境;通過簽署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定》(以下簡稱本協定),進一步增進雙方的貿易與投資關係,建立有利於兩岸經濟繁榮與發展的合作機制;

經協商,達成協定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標

本協定目標爲:

一、 加強和增進雙方之間的經濟、貿易和投資合作。

二、促進雙方貨物和服務貿易進一步自由化,逐步建立公平、透明、便利的投資及其保障機制。

三、擴大經濟合作領域,建立合作機制。

第二條 合作措施

雙方同意,考慮雙方的經濟條件,採取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措施,加強海峽兩岸的經濟交流與合作:

一、逐步減少或消除雙方之間實質多數貨物貿易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

二、逐步減少或消除雙方之間涵蓋衆多部門的服務貿易限制性措施。

三、提供投資保護,促進雙向投資。

四、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和産業交流與合作。

第二章 貿易與投資

第三條 貨物貿易

一、雙方同意,在本協定第七條規定的“貨物貿易早期收穫”基礎上,不遲於本協定生效後六個月內就貨物貿易協定展開磋商,並盡速完成。

二、貨物貿易協定磋商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一)關稅減讓或消除模式;

(二)原産地規則;

(三)海關程式;

(四)非關稅措施,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性貿易壁壘(TBT)、衛生與植物衛生措施(SPS);

(五)貿易救濟措施,包括世界貿易組織《關於實施1994年關稅與貿易總協定第六條的協定》、《補貼與反補貼措施協定》、《保障措施協定》規定的措施 及適用於雙方之間貨物貿易的雙方保障措施。

三、依據本條納入貨物貿易協定的産品應分爲立即實現零關稅産品、分階段降稅産品、例外或其他産品三類。

四、任何一方均可在貨物貿易協定規定的關稅減讓承諾的基礎上自主加速實施降稅。

第四條 服務貿易

一、雙方同意,在第八條規定的“服務貿易早期收穫”基礎上,不遲於本協定生效後六個月內就服務貿易協定展開磋商,並盡速完成。

二、服務貿易協定的磋商應致力於:

(一)逐步減少或消除雙方之間涵蓋衆多部門的服務貿易限制性措施;

(二)繼續擴展服務貿易的廣度與深度;

(三)增進雙方在服務貿易領域的合作。

三、任何一方均可在服務貿易協定規定的開放承諾的基礎上自主加速開放或消除限制性措施。

第五條 投資

一、雙方同意,在本協定生效後六個月內,針對本條第二款所述事項展開磋商,並盡速達成協定。

二、該協定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一)建立投資保障機制;

(二)提高投資相關規定的透明度;

(三)逐步減少雙方相互投資的限制;

(四)促進投資便利化。

第三章 經濟合作

第六條 經濟合作

一、爲強化並擴大本協定的效益,雙方同意,加強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合作:

(一)知識産權保護與合作;

(二)金融合作;

(三)貿易促進及貿易便利化;

(四)海關合作;

(五)電子商務合作;

(六)研究雙方産業合作佈局和重點領域,推動雙方重大專案合作,協調解決雙方産業合作中出現的問題;

(七)推動雙方中小企業合作,提升中小企業競爭力;

(八)推動雙方經貿社團互設辦事機構。

二、雙方應盡速針對本條合作事項的具體計劃與內容展開協商。

第四章 早期收穫

第七條 貨物貿易早期收穫

一、爲加速實現本協定目標,雙方同意對附件一所列産品實施早期收穫計劃,早期收穫計劃將於本協定生效後六個月內開始實施。

二、貨物貿易早期收穫計劃的實施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雙方應按照附件一列明的早期收穫産品及降稅安排實施降稅;但雙方各自對其他所有世界貿易組織成員普遍適用的非臨時性進口關稅稅率較低時,則適用 該稅率;

(二)本協定附件一所列産品適用附件二所列臨時原産地規則。依據該規則被認定爲原産于一方的上述産品,另一方在進口時應給予優惠關稅待遇;

(三)本協定附件一所列産品適用的臨時貿易救濟措施,是指本協定第三條第二款第五項所規定的措施,其中雙方保障措施列入本協定附件三。

三、自雙方根據本協定第三條達成的貨物貿易協定生效之日起,本協定附件二中列明的臨時原産地規則和本條第二款第三項規定的臨時貿易救濟措施規則應終止 適用。

第八條 服務貿易早期收穫

一、爲加速實現本協定目標,雙方同意對附件四所列服務貿易部門實施早期收穫計劃,早期收穫計劃應於本協定生效後盡速實施。

二、服務貿易早期收穫計劃的實施應遵循下列規定:

(一)一方應按照附件四列明的服務貿易早期收穫部門及開放措施,對另一方的服務及服務提供者減少或消除實行的限制性措施;

(二)本協定附件四所列服務貿易部門及開放措施適用附件五規定的服務提供者定義;

(三)自雙方根據本協定第四條達成的服務貿易協定生效之日起,本協定附件五規定的服務提供者定義應終止適用;

(四)若因實施服務貿易早期收穫計劃對一方的服務部門造成實質性負面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要求與另一方磋商,尋求解決方案。

第五章 其他

第九條 例外

本協定的任何規定不得解釋爲妨礙一方採取或維持與世界貿易組織規則相一致的例外措施。

第十條 爭端解決

一、雙方應不遲於本協定生效後六個月內就建立適當的爭端解決程式展開磋商,並盡速達成協定,以解決任何關於本協定解釋、實施和適用的爭端。

二、在本條第一款所指的爭端解決協定生效前,任何關於本協定解釋、實施和適用的爭端,應由雙方通過協商解決,或由根據本協定第十一條設立的“兩岸經濟 合作委員會”以適當方式加以解決。

第十一條 機構安排

一、雙方成立“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委員會由雙方指定的代表組成,負責處理與本協定相關的事宜,包括但不限於:

(一)完成爲落實本協定目標所必需的磋商;

(二)監督並評估本協定的執行;

(三)解釋本協定的規定;

(四)通報重要經貿資訊;

(五)根據本協定第十條規定,解決任何關於本協定解釋、實施和適用的爭端。

二、委員會可根據需要設立工作小組,處理特定領域中與本協定相關的事宜,並接受委員會監督。

三、委員會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必要時經雙方同意可召開臨時會議。

四、與本協定相關的業務事宜由雙方業務主管部門指定的聯絡人負責聯絡。

第十二條 文書格式

基於本協定所進行的業務聯繫,應使用雙方商定的文書格式。

第十三條 附件及後續協定

本協定的附件及根據本協定簽署的後續協定,構成本協定的一部分。

第十四條 修正

本協定修正,應經雙方協商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第十五條 生效

本協定簽署後,雙方應各自完成相關程式並以書面通知另一方。本協定自雙方均收到對方通知後次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終止

一、一方終止本協定應以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在終止通知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開始協商。如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則本協定自通知一方發出終止通知之日起第 一百八十日終止。

二、本協定終止後三十日內,雙方應就因本協定終止而産生的問題展開協商。

本協定於六月二十九日簽署,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四份文本中對應表述的不同用語所含意義相同,四份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 貨物貿易早期收穫産品清單及降稅安排

附件二 適用於貨物貿易早期收穫産品的臨時原産地規則

附件三 適用於貨物貿易早期收穫産品的雙方保障措施

附件四 服務貿易早期收穫部門及開放措施

附件五 適用於服務貿易早期收穫部門及開放措施的服務提供者定義

海峽兩岸關係協會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

會長 陳雲林 董事長 江丙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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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中國方面對ecfa的戰略研究

台灣與中國之間現況是台灣貿易順差每年幾百億美金,

台灣對中國投資累計幾千億美金,這是任以鋒所謂的不均衡。

解決不均衡,就是中國向台灣每年出口幾百億美金,

中國向台灣投資幾千億美金。

出口幾百億,台灣的產業絕對受不起低價銷售,所有汽車機電,農業紡織,全倒。

投資幾千億美金,台灣的重要產業,半導體,面板,通訊,石化,全被收買。

開放服務業,中國低價薪資人員,進入台灣,台灣就業,不是減薪應戰,就是失業。

台灣人要提高警覺。

(注:台灣每年順差幾百億,主要為出口零組件,再由投資幾千億的台商工廠,加工後外銷歐美。

  若要[均衡]又不要中國出口台灣幾百億,另一方式就是這幾百億的零件都在中國生產,

  這樣等於連甘拔起台灣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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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ECFA改寫全球經濟遊戲規則 大陸戰略 任以鋒:讓中華經濟圈形成全球經濟新中心

* 2010-07-05

* 旺報

* 【記者吳貴奉/綜合報導】

馬英九提出後ECFA時代的經濟戰略後,大陸的戰略又是什麼?中國世界貿易組織研究會副祕書長任以鋒表示,就是兩岸相互借力使力,讓中華經濟圈形成全球經濟的新中心。

任以鋒經常代表大陸出席有關世界貿易組織會議與活動,對國際貿易深有研究。他在訪台期間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時說,很多人不瞭解大陸簽署 ECFA時,為什麼會以近似不平等的方式對台灣大舉讓步。

大陸抓緊全球大調整

他說,這就好比大陸當年加入WTO,許多人認為將對中國汽車產業造成非常不利的影響,但大陸今年新車銷售量卻預計高達1500萬輛,因此,大陸看待ECFA時,絕對不會只注重關稅的高低調整,這也不是兩岸貿易爭奪的焦點。

提到大陸的後ECFA時代戰略布局,以學者觀點發表個人看法的任以鋒說,根據新經濟地理理論中的「中心周邊集聚效應」,一旦兩岸產業集聚形成廣大的市場,就會在全球經濟體系內形成競爭優勢。

他指出,如果大中華經濟圈形成一個中心後,周邊的經濟體也將跟著形成非常大的集聚效應。

任以鋒舉例,兩岸商簽ECFA時,大陸已進行第2波大開放,和上次沿海地區開放形式不同,這次開放是以沿邊地區為主,以雲南對印度洋南亞經濟、東三省對東北亞、新疆對中西亞,進行全面性的大開放。

換句話說,中國是抓緊金融危機後的全球產業大調整機會,不僅透過ECFA展開兩岸的合作,也要推動區域和整個世界的合作,接著以大中華經濟圈為核心,訂定新的全球經濟遊戲規則。

任以鋒表示,大陸全面推進產業調整的時候到了,並且將透過ECFA解決兩岸長期以來的貿易、投資不平衡現象。

產業調整將借鑒台灣

兼任中國商務部產業損害調查局專家的任以鋒說,對大陸來說,兩岸貿易不平衡所造成的大陸對台灣貿易逆差,是不可持續的,而相較於台灣在大陸的投資,陸資在台灣也特別的少。

任以鋒說,如今兩岸簽署ECFA,大陸下一步可能要推動兩岸貿易的平衡,而經濟面臨環保與發展協調問題的大陸,也將借鑒台灣的經驗著手大規模產業調整,並進行必要的產業升級與轉型。

兩岸一起找商機合作

隨著大陸的經濟轉型漸次展開,任以鋒認為,這對兩岸都是難得的好機會,大陸從製造業逐漸邁向生產性服務、服務貿易的過程中,台灣在這方面的優勢,將可使大陸經濟升級轉型提早實現。

至於未來兩岸貿易可能出現的爭端,任以鋒表示,不會有任何的問題,因為ECFA的爭端解決是參照世貿的原則,以及其他國際間的自由貿易協定(FTA)而來,「它是很成熟的東西,沒問題」。

相反的,他認為以台灣貿易國際化和參與全球化程度,雙方應把眼光放在仍處於發展中經濟的大陸,並根據兩岸實際情況進一步找商機、尋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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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弱的問什麽是黃昏產業呢?

(夕陽產業) 指的是沒落的產業

問題不在夕陽產業

在弱勢但重要的產業、有發展潛力的產業

如果有本商周會方便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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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對台灣有競爭力的產業以及新興產業大部分並沒有列入早收

有競爭力的像面板業 新興的像綠色能源

再來 列入早收對台灣不見得是好事

例如面板原料

相對的 部分原物料列入早損也不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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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明!

再有“本商周/列入早收” 怎麼解?謝謝O(∩_∩)O

不好意思是我太懶

商周指的是商業週刊 因為這次商周有整理報導

列入早收...早期收穫清單

短時間內達成降低關稅

至於怎麼認定的...老實說我不知道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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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在金石堂番到這一期的商業週刊,

認為ECFA早收清單台灣沒面子也沒裡子。

可惜網路上沒有,沒辦法po上來

應該這麼說

這一仗打得並沒有想像中的漂亮

換個角度 讓利?

對方談判桌上的代表又不都是**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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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過了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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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CFA架構下設立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目的是讓國共權貴聯手操控台灣經濟。台灣終將自食惡果。

2、從具體的開放細目分析,台灣沒有佔到任何便宜;商業週刊的文章已剖析的很清楚。

3、最重要的還是,任何自由貿易協定,本質上都該往資訊公開透明、民主機制、司法獨立、減少政府干預的方向走,不是單純考慮如何賺錢而已,例如歐洲聯盟對申請加入的國家,都要詳細評估其民主人權與司法健全的程度(其要件有兩項:即「政治準則」要求加盟成員國「維持制度安定、確保民主,尊重法律、人權,並保護少數後裔」;「經濟準則」要求加盟成員國「建立可運作的市場經濟,有能力抵禦歐盟域內的競爭壓力和市場力量」)

但ECFA實際上是反其道而行,企圖讓專制腐敗的官僚權貴集團(尤其是國民黨貪官)主導未來經濟發展,完全是反人類文明發展的可恥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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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這篇社論,這個主筆長期來不斷鼓吹ECFA,胡亂誇大ECFA可能得到的好處,現在簽了ECFA後,這群人在面臨自已論點即將遭到人民檢驗,牛皮可能吹破時開始膽卻了。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5728113.shtml

看看這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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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對台灣經濟成長的樂觀預測者,其立論基礎乃是上半年對大陸出口大幅成長,6月更亮麗非凡,因而認定隨著大陸經濟兩位數成長、對大陸出口一飛沖天,甚至如經濟部長預估的突破千億美元大關,則台灣經濟自應水漲船高。再次,兩岸簽署經濟協議(ECFA)後,台灣對外商的魅力大增,政府正全力展開全球招商,並認定必有大量外商在ECFA的吸引下來台投資,則台灣經濟將如虎添翼,今年望七看八豈是難事?

不過,對兩岸情勢深入探究者,反而憂心忡忡。因為中共騰籠換鳥的產業升級政策自三年前展開,迄今已醞釀成熟,在勞動合同法的加持下,沿海工資飛漲,缺工問題未見改善,沿海地區加工出口業面臨潰散危機。但加工出口業傍海為生,高昂的運輸成本斷絕移往內陸的可能,因而十餘年來支撐台灣經濟成長的對大陸下游加工出口業的巨額出超,勢無持續的能力,遑論飛躍增長。由此觀之,望七看八誠無可能,是否坐六都大可疑慮。

至於全面招商,誠如日昨社論所言,不論上自總統下到部會首長如何大聲吶喊,卻全然看不出不同於以往的戰略。即使高舉ECFA打所謂的「大陸牌」,但ECFA只有早收清單出爐,可能明年才逐步生效,要待何年何月方能看到大規模的自由開放,任誰也難妄斷。以這樣的「大陸牌」即奢想招來大量外資,而不是坐令國內企業大舉西移,的確是有些過度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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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ECFA架構下設立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目的是讓國共權貴聯手操控台灣經濟。台灣終將自食惡果。

2、從具體的開放細目分析,台灣沒有佔到任何便宜;商業週刊的文章已剖析的很清楚

3、最重要的還是,任何自由貿易協定,本質上都該往資訊公開透明、民主機制、司法獨立、減少政府干預的方向走,不是單純考慮如何賺錢而已,例如歐洲聯盟對申請加入的國家,都要詳細評估其民主人權與司法健全的程度(其要件有兩項:即「政治準則」要求加盟成員國「維持制度安定、確保民主,尊重法律、人權,並保護少數後裔」;「經濟準則」要求加盟成員國「建立可運作的市場經濟,有能力抵禦歐盟域內的競爭壓力和市場力量」)

但ECFA實際上是反其道而行,企圖讓專制腐敗的官僚權貴集團(尤其是國民黨貪官)主導未來經濟發展,完全是反人類文明發展的可恥行徑。

個人唯一同意的 是主權問題

不過,對兩岸情勢深入探究者,反而憂心忡忡。因為中共騰籠換鳥的產業升級政策自三年前展開,迄今已醞釀成熟,在勞動合同法的加持下,沿海工資飛漲,缺工問題未見改善,沿海地區加工出口業面臨潰散危機。但加工出口業傍海為生,高昂的運輸成本斷絕移往內陸的可能,因而十餘年來支撐台灣經濟成長的對大陸下游加工出口業的巨額出超,勢無持續的能力,遑論飛躍增長。由此觀之,望七看八誠無可能,是否坐六都大可疑慮。

至於全面招商,誠如日昨社論所言,不論上自總統下到部會首長如何大聲吶喊,卻全然看不出不同於以往的戰略。即使高舉ECFA打所謂的「大陸牌」,但ECFA只有早收清單出爐,可能明年才逐步生效,要待何年何月方能看到大規模的自由開放,任誰也難妄斷。以這樣的「大陸牌」即奢想招來大量外資,而不是坐令國內企業大舉西移,的確是有些過度樂觀。

沒有矛盾嗎?

粗體我更認為是自打嘴巴

台灣還有再繼續跟其他國家洽談FTA 我想這點你可以寬心

最後 沒有佔到任何便宜 當然

雙方相較之下都是合理的獲利(雙方都有獲利) 哪來的佔到便宜?

(如商周所言 並不是數字上幾倍差異那麼好看)

還有 你看了那一期 你可能忘了看這一期的商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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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唯一同意的 是主權問題

不過,對兩岸情勢深入探究者,反而憂心忡忡。因為中共騰籠換鳥的產業升級政策自三年前展開,迄今已醞釀成熟,在勞動合同法的加持下,沿海工資飛漲,缺工問題未見改善,沿海地區加工出口業面臨潰散危機。但加工出口業傍海為生,高昂的運輸成本斷絕移往內陸的可能,因而十餘年來支撐台灣經濟成長的對大陸下游加工出口業的巨額出超,勢無持續的能力,遑論飛躍增長。由此觀之,望七看八誠無可能,是否坐六都大可疑慮。

至於全面招商,誠如日昨社論所言,不論上自總統下到部會首長如何大聲吶喊,卻全然看不出不同於以往的戰略。即使高舉ECFA打所謂的「大陸牌」,但ECFA只有早收清單出爐,可能明年才逐步生效,要待何年何月方能看到大規模的自由開放,任誰也難妄斷。以這樣的「大陸牌」即奢想招來大量外資,而不是坐令國內企業大舉西移,的確是有些過度樂觀。

沒有矛盾嗎?

粗體我更認為是自打嘴巴

台灣還有再繼續跟其他國家洽談FTA 我想這點你可以寬心

最後 沒有佔到任何便宜 當然

雙方相較之都是合理的獲利(雙方都有獲利) 哪來的佔到便宜?

(如商周所言 並不是數字上幾倍差異那麼好看)

還有 你看了那一期 你可能忘了看這一期的商周

那又不是我說的,是泛藍馬凱大教授說的, 我知道他邏輯混 亂,意識不清,講白了 ,他知道自已太多事情無法自圓其說 才會如此,需求創造市場,他認為中國創內需市場的動能快耗盡,ecfa無力改變這個事實

哪來的佔到便宜? 簽ecfa的好處不是你們這夥人高談的嗎?? 原來真相是沒有便宜,所謂的(雙方都有獲利)根本只是少數商人獲利,絕大多數人民受害

洽談FTA的事 美國已經公開拒絕了 ,這點你也可以寬心

也罷, 反正泛藍現在得意,隨他們麼說, 但發展經濟不`依正道,整天期待政治權貴分配利益,紙包不住火,別說台灣人民沒好處, 即使大陸人早晚也會認清台灣早已無力再投資中國,為中國創造就業等利益,反而大家只想依附中國權貴換取好處,而這些都是大陸百姓的心血, 這些滿嘴愛中國的台灣泛藍早已淪為中共剝削奪大陸人民的共犯,甚至比大陸貪官還狠,屆時這些長期遊走兩岸獲利的商人大概就像中世紀的猶太人 或以前東南亞的華商那樣,過街老鼠人人喊打,郭台銘事件就已出現端倪。當然,台灣泛藍有本事說服大陸人永遠為他們做牛做馬,是台灣泛藍的本事。就看大陸人能忍到何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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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又不是我說的,是泛藍馬凱大教授說的, 講白了 ,需求創造市場,他認為中國創內需市場的動能快耗盡,哪不合理???

哪來的佔到便宜? 簽ecfa的好處不是你們這夥人高談的嗎?? 原來真相是沒有便宜

洽談FTA的事 美國已經公開拒絕了 ,這點你也可以寬心

也罷, 反正泛藍現在得意,隨他們麼說, 但發展經濟不`依正道,整天期待政治權貴分配利益,紙包不住火,別說台灣人民沒好處, 即使大陸人早晚也會認清 這些滿嘴愛中國的台灣泛藍已淪為中共剝削奪大陸人民的共犯,甚至比大陸貪官還狠,屆時這些長期遊走兩岸獲利的商人大概就像中世紀的猶太人 或以前東南亞的華商那樣,過街老鼠人人喊打,郭台銘事件就已出現端倪。當然,台灣泛藍有本事說服大陸人永遠為他們做牛做馬,是台灣泛藍的本事。就看大陸人能忍到何時了

(即使)快耗盡了 然後呢? Jim Rogers認識吧?

確實啊 中國遇到了瓶頸 所以與中國貿易就中止了 是嗎?

難道簽ECFA只是為了前幾年? 後面幾年就算了?

高談 好笑 我從來沒有說過任何一句該簽ECFA

最大的矛盾點在哪?

今天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如果真的垮台

他們有什麼本錢跟我們談統一?

又要怎麼達成某些人口中靠經濟來統一的目標?

又怎麼害到台灣大多數的人民?

這是經濟協定 談的只有經濟

對方真的一蹶不振該怎麼加害於我們?

武力?

那早該打了啊

經濟?

如果他們經濟垮台 誰理他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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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的好,如果他們經濟垮台 誰理他們啊, 得出這句話就夠了,這就是台灣泛藍的噁心嘴臉,也就是造成大部份台灣人民慘狀的原因,快去告訴你的祖國同胞與台灣泛藍合作,這就是他們的未來啊,坐看你們要如何再消費台灣

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因為半夜天氣太熱,台中縣龍井鄉一名婦人的兒子熱到受不了,她就到五金行偷了一只電風扇。根據警方調查,這家人生活困苦,不僅買不起電風扇,連早餐都得靠展望會幫助,但偷竊行為已經觸法,警方還是依竊盜罪將婦人移送法辦。

「他們會很熱,我自己也很熱,熱到會流汗。」32歲的梁姓婦人表示,半夜天氣太熱,兒子因此睡不著。昨天(10)凌晨3時多,她到中央路的一家五金行偷了一只電風扇,警方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才找到她涉案。

記者今(11)天走進梁婦屋內,小孩躺在地上玩耍,滿身是汗,家中不僅買不起電風扇,連早餐都得靠展望會幫助。她表示,「下架了還是可以吃啊,只是說比較不新鮮而已。」

她一整天都坐在小桌子前重複一樣的動作,組裝電子零件,一個月最多只能賺2000元;丈夫是板模工,收入不穩定,還要付每個月5000元的房租,算一算根本不夠。她說,「我先生拿了5000吧(貼家用),可是還是不夠用,因為我們要吃還要用,小孩要吃用,要讀書啊。」

為了家中2名分別4歲和10歲的兒子,偷了一個1000多元的電風扇,婦人冒險觸法。警方表示,雖然說是愛兒心切,不過竊盜是公訴罪,偵訊後還是將她移送法辦。(新聞來源:年代新聞記者陳雨柔、楊央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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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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