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麵~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已編輯) 我以憲法第二十二條為基礎(憲法第二十二條「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我所要強調穿著上的自由,在不妨害社會秩序及公共利益下,衣著上的選擇權應是人民穿著上的自由也可以說是一個人,對於人格的展現。但是現在學校仍要求學生須穿著制服,並且以特別關係上的管教權來合理化這個手段。但是他的手段已經明顯欠缺其正當性且有違衡量原則而且穿著制服所要達到的目的並不明確。首先我對於特別關係做些批判,目前法律特別關係所規範的是軍人、警察、公務員及學生,我們對於似這做些比較:警察及軍人我對他們需穿著制服的解釋是警察應為政府賦予他有逮捕人民且可以擁有槍械等,所以他們對於人民具有可以適時侵犯的權利,縮以需有相對的做法來讓人民得以判斷,因此警察穿著制服是有相對權力下的義務。而軍人須穿著制服更是特別了,軍人相較於其他人是最不自由的,基於對國家安全影響之重大且他們代表的是國家是否安全的指標,相較於人民他們是受軍事審判,因此我們可以說他是因為對國家影響之重大乃因此需受限制。公務員是其中不需要穿著制服的,但是其工作對於人民也會有侵犯,因此若公務員不用穿著制服的話那麼學生應該更不需要。我們學生並不像公務員因其工作可能侵犯人民,也不像警察有公權力可以侵犯人權,更不像軍人對於國家影響之重大。因此我們可以說他限制人民穿著制服更是欠缺其正當性,而且學生不穿著制服對於社會並不會有什麼影響,好比大學生!!因此如果校規規定學生的穿著或是配件EX:項鍊、戒指、耳環等……我們可以說他欠缺其正當性,因為我們並不了解他所要維持的是什麼,況且帶不帶項鍊、戒指對於他人並不會造成任何影響,更可以指責他已經違反憲法所要保障的人格權中的自由之展現。而目前也有學校開放學生穿便服甚至有學校如政大附中,連制服都沒有規定,所以制服應該可以被當成一種便服,想穿的人在穿,不想穿的就不用穿。能請大家發表一下看法嗎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22, 2010 ,由 ~涼麵~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笨腳掌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我可以說義務教育違反了「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嗎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涼麵~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那可以請樓上大大說一下 那現在的全世界在用什麼樣的法理小弟我不太懂耶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我可以說義務教育違反了「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嗎XD?義務教育本身就有促進公眾利益這個成分.....就算刪除以上成分你的主張仍沒有辦法適用在制服身上(我知道你想幹麻)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笨腳掌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義務教育本身就有促進公眾利益這個成分.....就算刪除以上成分你的主張仍沒有辦法適用在制服身上(我知道你想幹麻)沒促進不代表會妨害吧?為什麼不適用在制服?(我想幹麻?你怎麼知道?說來聽聽XD)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好啦 我不想吵妨害這個問題我只跟你說義務教務不違憲(反正你都有空去查憲法了 去找憲法裡規定的例外吧)你想主張的大概是說 既然我們都可以義務教育了那為什麼制服不行 "大概"是這樣啦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涼麵~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特別權力關係是一種法理大部份的國家都不會把這法理用再學生身上問題就在於台灣之前的判例都把這個套在學生上面呀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笨腳掌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好啦 我不想吵妨害這個問題我只跟你說義務教務不違憲(反正你都有空去查憲法了 去找憲法裡規定的例外吧)你想主張的大概是說 既然我們都可以義務教育了那為什麼制服不行 "大概"是這樣啦我哪裡有空查憲法了= =不要自己亂想什麼鬼主張阿= =不懂別亂講還有你說你知道我要幹麻你沒說明"我要幹麻",你只說明一種主張回到主題我是反對穿制服的(H)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那個判例真是古老又討厭= =++反正判例也不是不能推翻只問現在台灣的法實務界和法學界的立場如何了(台灣的法學界落後國外很多年 法實務界跟法學界更是令人吃驚的落差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我哪裡有空查憲法了= =不要自己亂想什麼鬼主張阿= =不懂別亂講還有你說你知道我要幹麻你沒說明"我要幹麻",你只說明一種主張回到主題我是反對穿制服的(H)你想幹麻的就是主張這個 拜託不要聽不懂=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另外版主的選項容易讓那種主張不強迫穿制服 但主張保留制服的人選下去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涼麵~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恩 我之前有PTT你覺得制服被解釋成一種契約 你可以接受嗎之前有人說制服就像契約 你要讀就要穿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涼麵~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另外版主的選項容易讓那種主張不強迫穿制服 但主張保留制服的人選下去什麼意思?我後面不是有說 當便服即可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恩 我之前有PTT你覺得制服被解釋成一種契約 你可以接受嗎之前有人說制服就像契約 你要讀就要穿不能接受如果要扯契約學生花錢買教育 怎麼會是學校提供這種蠢要求?什麼意思?我後面不是有說 當便服即可嗎?有很多人不會覺得制服是便服他是種精神象徵(就算不強迫穿也是)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Desperado_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話說之前在深藍上聽到,其實沒制服的學校不只我們。政附是完完全全沒制服,實中是禮拜五有制服日,朝會升旗要穿制服,粉紅色的不錯看。另外好像還有兩所吧。。。可能等等去翻古文看看,之前我們有討論過。我個人是不介意像實中一般有紀念性制服,不強迫穿著。之前我們的新任校長,也就是實中前任校長,曾經考慮這項,所以在政附版引起了一些風波。我是不介意。。。僅限於我個人,所以別拿它來做文章謝謝。當然制服也別太難看就是。話說政附是有制服日的,九月的最後一個禮拜五。名義上是借他校制服來穿,實際上反串COSPLAY等等樣樣都來。你將會看見麥當勞叔叔跟蝙蝠俠在台下做筆記,還有丁丁小波拉拉迪西在台下唱國歌云云。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Protian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已編輯) 好像不錯爺XD只是我沒有讀政附唉 其實制服就當成另類便服就好了麻但是不想穿制服的似乎不在少數吧(這我拿不出證據呵呵)至於契約我倒想笑(不是挑釁 而是我找不到合理的反對理由)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22, 2010 ,由 Protian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ohn恩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已編輯) 另外版主的選項容易讓那種主張不強迫穿制服 但主張保留制服的人選下去+1選項有點少><個人是認為可以保留,但不應該限制太多。可以每個星期訂了制服日之類的;一星期有五天的衣服被限制感覺不太高興= = 此內容已被編輯, May 22, 2010 ,由 John恩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樓主的問卷很難實際上調查到誰想說制服 誰不想啦(至少我這樣猜)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涼麵~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不能接受如果要扯契約學生花錢買教育 怎麼會是學校提供這種蠢要求?有很多人不會覺得制服是便服他是種精神象徵(就算不強迫穿也是)不是 契約的意思是只要你想來讀我這所學校 你就得接受我提的校規...包含制服所以我才希望讓制服便成便服其實我同學很多都認為穿著雄中制服很有榮耀感就如同你說的精神象徵那其他人不一定這麼認為所以我覺得當便服就好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ctor2923 10 發表於 May 22, 2010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y 22, 2010 你想來讀我的學校你得交錢和接受我的條件?學生購買教育耶!應該對產品提出要求的是學生!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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