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誰他媽在乎古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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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意志就我讀到的

是全體意志(私人慾望的集合)正負抵銷之後的所剩下的

並不是那麼簡單的正負抵銷加加減減,但我覺得在這討論這個太離題了。

想一想,為什麼民主不等同多數暴力?

題外話:現在感覺我讀的歷史學要就時事來討論實在有點困難= =(或許連討論也稱不上)

看來得等以後鑽研相關的史學了= =

順便問一下

你們有再教政治史之類的東西嗎?

有阿

然後其實我用的概念都很基本,我覺得更重要的是發文前想得更仔細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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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是那麼簡單的正負抵銷加加減減,但我覺得在這討論這個太離題了。

想一想,為什麼民主不等同多數暴力?

有阿

然後其實我用的概念都很基本,我覺得更重要的是發文前想得更仔細一點。

我這邊參考的只有社約論 囧

不過就另一方面從我在歷史系這邊讀到的

政府其實也沒很重視文化資產

很多因為工程所發掘到的遺址其實都因為經費不足

考古學家就必須含淚把東西用小山貓通通挖回去研究

另外針對古蹟的認定其實也非常的粗糙

很多都是意識形態之爭

中正紀念堂就可以作為一個很好的例子

另外因為都市發展等因素破壞到古蹟的也是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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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邊參考的只有社約論 囧

社約論也不是這樣談的阿。

社會契約的簽訂是一種組合形式,透過整個社群讓組成社群的每一個分子能和別人聯合,遵守共同規定時不失為遵守自己的意志,而又享有過去的自由,也就是強調深度參與。

盧梭視法律的功能為凝聚政治體,法律是普遍意識的運作,這種想法再怎樣也不會導出「因為大多數人想這樣幹,所以我被迫得這樣幹」

不過就另一方面從我在歷史系這邊讀到的

政府其實也沒很重視文化資產

很多因為工程所發掘到的遺址其實都因為經費不足

考古學家就必須含淚把東西用小山貓通通挖回去研究

另外針對古蹟的認定其實也非常的粗糙

很多都是意識形態之爭

中正紀念堂就可以作為一個很好的例子

那這樣問題就更大了阿,政府不但強迫每個人要去養古蹟,而且還根據自己的喜好與利益指示我們養哪些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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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約論也不是這樣談的阿。

社會契約的簽訂是一種組合形式,透過整個社群讓組成社群的每一個分子能和別人聯合,遵守共同規定時不失為遵守自己的意志,而又享有過去的自由,也就是強調深度參與。

盧梭視法律的功能為凝聚政治體,法律是普遍意識的運作,這種想法再怎樣也不會導出「因為大多數人想這樣幹,所以我被迫得這樣幹」

那這樣問題就更大了阿,政府不但強迫每個人要去養古蹟,而且還根據自己的喜好與利益指示我們養哪些古蹟。

上面的可能是因為我是部分擷取所以誤讀

下面的話

我想有些古蹟還是有相當值得保存的價值

比如說許多有名的廟宇

可以說是文化、生活與宗教的重心

不過那些廟宇應該也不用靠政府養他

有些古蹟則是可以成功的融入一般人民的生活當中

比如說其實當代藝術館本身就是古蹟

並且以動態保存概念成功的例子

其古蹟本身一部份歸為當代藝術館使用

另外一部分則是重新變為學校使用了

還有大稻埕迪化街那邊其實也是一個古蹟群

這樣說好像有點怪怪的

不過那些被列為古蹟的店家也是繼續使用

維修基本上是必須自己負責的

行政院、總統府、監察院、台北賓館本身也都是古蹟

其實很多日治時期留下來的建築都是古蹟

而且都還在使用

連北一女、建中、台大等都有一些建築是被列為古蹟的

以上都是台北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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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件讓人沮喪,卻又習以為常的事情

當你很用心,很有耐心的想跟別人解釋時,那個人最後表現出來的態度卻依然是一種強烈的主觀意識。

因為,他就是認為古蹟是有意義的,所有的言語只是為了合理化古蹟的正當性

縱使他根本無法察覺,歷史古蹟在別人的人生軸線上,可能沒有任何影響

他無法從人性的角度去思考古蹟存在對人的意義,所以從他的文章中只能看到古蹟維護法、古蹟如何被使用得看起來有價值之類的觀點

因為他無條件認為古蹟是有價值的,那甚至是他的信仰,所以他看不到別人

所以摟

有人認為古蹟重要,他就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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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件讓人沮喪,卻又習以為常的事情

當你很用心,很有耐心的想跟別人解釋時,那個人最後表現出來的態度卻依然是一種強烈的主觀意識。

因為,他就是認為古蹟是有意義的,所有的言語只是為了合理化古蹟的正當性

縱使他根本無法察覺,歷史古蹟在別人的人生軸線上,可能沒有任何影響

他無法從人性的角度去思考古蹟存在對人的意義,所以從他的文章中只能看到古蹟維護法、古蹟如何被使用得看起來有價值之類的觀點

因為他無條件認為古蹟是有價值的,那甚至是他的信仰,所以他看不到別人

所以摟

有人認為古蹟重要,他就是重要的

我承認就我所學的

我目前的確是認為古蹟值得保存

不過我並不像你所指稱的

我無法察覺"歷史古蹟在別人的人生軸線上,可能沒有任何影響"

我是有察覺這個問題

或許不只古蹟是否值得保存

也可以擴充到歷史的意義等問題

我知道這些問題的的確確的存在著

這個問題也時常困擾著我

對於大部分的人來說

歷史似乎只是過去的一些名詞

或是一些古裝劇罷了

古蹟對於許多人來說也只是個遙遠的名詞

或是觀光名勝

我想歷史學家可能很少或是從來沒有好好向人們解釋他們在做些什麼

某部份的我相信歷史能帶給我們什麼

另一部份的我卻時常對此感到茫然

我想我會繼續留在這個學問裡

試圖探討這個問題

因為這是目前唯一能夠激起我興趣的學科

或許我會陷入死胡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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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我與Fingolfin的討論已經告一段落,畢竟他在54樓列舉出來的東西,已經跟主題裡要大家花錢養的古蹟不一樣了。

從來沒人說古蹟不好,只是有人說不該大家都去養古蹟而已。

但我還是一直覺得Fingolfin對於看懂別人在說什麼的能力要加強,他想打的東西根本是沒有人反對的,而對於主題卻也提不出好理由讓大家都去養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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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 weeks later...
這是一件讓人沮喪,卻又習以為常的事情

當你很用心,很有耐心的想跟別人解釋時,那個人最後表現出來的態度卻依然是一種強烈的主觀意識。

因為,他就是認為古蹟是有意義的,所有的言語只是為了合理化古蹟的正當性

認為古蹟沒意義的就不是一種主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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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她要表達的是維護古蹟的原因是不是純粹只是出於主觀的想法

沒有包含到客觀的利益考量之類

了解

我今天想買一台電腦,從深藍裡面隨機挑幾個會員一起出錢(其中一個人是你),大家都出了錢,但你說你不要,因為我買電腦跟你沒關係,我說這只是你的立場而已你應該要論證為什麼不出錢,令人啼笑皆非。

你這個例子修正一下會不會比較好?因為你買電腦是歸屬你的私有財產,文化財產卻是全民共有。

心靈脆弱意志薄弱的人才需要古蹟來瞻仰警惕維繫社群和諧。

這句話是怎麼論證出來的?

古蹟根本就除了觀光價值之外一無是處啊。

古蹟只有觀光價值嗎?其實能增加「工作機會」這一點就屬於促進公共利益了,而且可以增加消費者的消費意願,不只國家獲利,古蹟附近的民營商家也會獲利,或許周邊私人土地價值也會提高。﹝資本主義﹞

當然這得在政府能有效規劃、維護、宣傳的前提下,既然沒有選擇不納稅供養古蹟而不被罰的權利,也許方向可以轉為要求政府有效率的規畫古蹟來獲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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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個例子修正一下會不會比較好?因為你買電腦是歸屬你的私有財產,文化財產卻是全民共有。
對於無法欣賞(或不便欣賞)也享受不到這些好處的人,那不過是另一群人的財產罷了。

不然我把它改成其他大學的圖書館電腦要求你出錢,會不會比較符合直覺?

古蹟只有觀光價值嗎?其實能增加「工作機會」這一點就屬於促進公共利益了,而且可以增加消費者的消費意願,不只國家獲利,古蹟附近的民營商家也會獲利,或許周邊私人土地價值也會提高。﹝資本主義﹞

這只是反射利益而已,我們不可以因為反射利益而主張這樣做是合理的,當然如果你只是想提出古蹟在這點有一些好處,那就OK

當然這得在政府能有效規劃、維護、宣傳的前提下,既然沒有選擇不納稅供養古蹟而不被罰的權利,也許方向可以轉為要求政府有效率的規畫古蹟來獲利?

你說的這點是一個辦法,但直覺上我們更有權要求政府乾脆不動用到稅項就可以維護古蹟。

比方說,可以對古積附近做規畫,然後抽租金;或是用收門票的方式;或是把古積的維護費用納入鼓勵國民提升文化素養的項目而非專門花錢去養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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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無法欣賞(或不便欣賞)也享受不到這些好處的人,那不過是另一群人的財產罷了。

不然我把它改成其他大學的圖書館電腦要求你出錢,會不會比較符合直覺?

好處是指?如果古蹟已經是公共文化財,那又怎麼會是另一群人的財產?如果你指的享受得到好處是指心靈上的滿足,那應該沒有利益分配的問題,還是你另有定義?

這例子還是有點怪,因為我在他校並沒有獲得該校學生的權利,亦無義務,就像別的國家要我繳稅維護他們的古蹟,我是可以不予理會的。

這只是反射利益而已,我們不可以因為反射利益而主張這樣做是合理的,當然如果你只是想提出古蹟在這點有一些好處,那就OK

的確不合理,但那一段,是我認為這欄人士可以接受的「古蹟還有好處」的實質例子,儘管我自己或其他人舉的事例,都不是我認為古蹟存在的真正價值,因為那都只是表面和物質上的理由。

你說的這點是一個辦法,但直覺上我們更有權要求政府乾脆不動用到稅項就可以維護古蹟。

比方說,可以對古積附近做規畫,然後抽租金;或是用收門票的方式;或是把古積的維護費用納入鼓勵國民提升文化素養的項目而非專門花錢去養古蹟。

或許觀賞古蹟就是可以提升國民文化素養的項目之一呢?

如果不用稅金維護,而採純營利方式取得維護經費,這將會導致一個問題,將會有些冷門的古蹟因乏人問津而荒廢,(冷門是因地段、交通、地理環境,不利於遊客等外在因素),若成為廢墟可能會更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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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處是指?如果古蹟已經是公共文化財,那又怎麼會是另一群人的財產?如果你指的享受得到好處是指心靈上的滿足,那應該沒有利益分配的問題,還是你另有定義?

這例子還是有點怪,因為我在他校並沒有獲得該校學生的權利,亦無義務,就像別的國家要我繳稅維護他們的古蹟,我是可以不予理會的。

古蹟做為所謂的公共財不像是路燈或是馬路一般大家都享受得到的東西。

你當然可以說這是他們自己不去享受這些資源的,但是為什麼我們要讓所有人先付錢,然後對那些無法享受這種好處或沒有興趣的人,卻說是他們自己不去的問題?

如你所說,別的國家繳稅要你養他們的古蹟很奇怪,那麼叫自己國家不在乎古蹟的人去養自己國家的古蹟,也是很奇怪的事。

在這邊我用另一個舉例來說明這種直覺:普通大學的教育學程都是另外付費額外修習的,我們可以說這是公共資源所以叫全部人一起繳教育學程費,而你不去的時候卻說那是你自己的問題嗎?

的確不合理,但那一段,是我認為這欄人士可以接受的「古蹟還有好處」的實質例子,儘管我自己或其他人舉的事例,都不是我認為古蹟存在的真正價值,因為那都只是表面和物質上的理由。

老實說這只不過是「無可奈何下的自我嘲解」而已,在理由上屬於最低層次。

不然三十年前還是戒嚴的時候當然也可以用這類論述:雖然戒嚴不太好啦...但是至少還有xxx好處跟ooo好處啊...

如果你認為古蹟有什麼真正價值需要每個人都養他,那就論述那方面就好了。

或許觀賞古蹟就是可以提升國民文化素養的項目之一呢?

如果不用稅金維護,而採純營利方式取得維護經費,這將會導致一個問題,將會有些冷門的古蹟因乏人問津而荒廢,(冷門是因地段、交通、地理環境,不利於遊客等外在因素),若成為廢墟可能會更麻煩。

怪了,你前面不是才談資本主義嗎?

要嘛就是走資本主義,把想維護的古蹟周圍的規畫用心弄好,讓大家想來玩然後使用者付費;要嘛就是走另一套路線,提出一個好理由讓我們去養古蹟,然後大家一起養他。

你一方面迴避了後者所面臨的問題(有沒有一個好理由?)所以談了些資本主義的好處;另一方面又認為走資本主義會養不起古蹟,所以大家還是要去養古蹟;論述上繞了一個圈子就想兩邊的優點都拿了缺點全都放著不管,這算盤也太響亮了。

老實說如果要用資本主義的立場說話,我也可以這樣跟你談:如果政府沒有辦法把那個古蹟規畫得讓大家想來玩以收到足夠運作的錢,那麼要嘛就是政府不想認真幹,要嘛就是那個古蹟沒有足夠的價值,不然就是政府根本沒有能力去維護,只好無能的向全民搶錢養古蹟。

然後,現在古蹟是有專門的法條與預算在搞的,所以我們才要試圖找好理由

如果找不到好理由而又想養古蹟,我們就應該叫政府好好去規畫然後使用者付費。

最後,你說的這種兩頭抓,把缺點通通丟著不管就當作沒有的做法,正好就是現在政府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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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做為所謂的公共財不像是路燈或是馬路一般大家都享受得到的東西。

你當然可以說這是他們自己不去享受這些資源的,但是為什麼我們要讓所有人先付錢,然後對那些無法享受這種好處或沒有興趣的人,卻說是他們自己不去的問題?

這是很糟糕的例子,因為路燈或是馬路也不是所有人都能享受到的,只要住北部的人不經過東部,那他就享受不到東部的所有公共設施,那我們是不是能說北部人只要納稅給北部做建設,而不需要納稅給政府去分配資源?因為這是東部人自己的問題。

先來看看公共財定義:來源

1.即使每人消費數量相同,但不見得對所有人均有相同的價值

2.公共財的分類視市場條件及技術狀況而定

3.許多未被視為商品的東西都具有公共財之特質

4.公家單位財貨不表示是由公共部門生產

第一項就足以解釋這這幾頁的廢話了

引用wiki的一段解釋:公共物品的效用不可分割地影響整個公眾,而不管其中任何個人是否願意消費。

因此所有公共財都不見得對所有人均有相同的價值,但若想要不繳稅維護古蹟,就必須先論證古蹟並非公共財產,個人才能因為沒有維護的責任而不繳稅,也不會和物本身的定義產生矛盾,否則再討論下去都只是浪費時間。

如你所說,別的國家繳稅要你養他們的古蹟很奇怪,那麼叫自己國家不在乎古蹟的人去養自己國家的古蹟,也是很奇怪的事。

在這邊我用另一個舉例來說明這種直覺:普通大學的教育學程都是另外付費額外修習的,我們可以說這是公共資源所以叫全部人一起繳教育學程費,而你不去的時候卻說那是你自己的問題嗎?

你這矛盾又非事實的譬喻很難說服人,因為不會有人叫我做這種事,即使會,我也會拒絕,就算是我念的大學,所有雜費都包含在我的學費裡了,而且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納稅人的錢也已包含在政府補助各大學的經費裡,我又何必額外繳費。我反而想問你,納稅人的稅收會被政府分配去補助全國的大專院校,包括不是你念的大學,你是否也反對政府這麼做呢,你是否會說只要補助給你唸的大學就好呢?

而且你的例子最好再修正,否則會得出:如果我享受不到東部資源,也不在乎東部人的權益,我可以拒絕繳稅補助東部,我也可以拒絕繳稅補助那些並非我唸的大學,甚至還可以拒絕繳稅給更多無關我的事,乾脆都不要繳稅好了,因為任何補助都無益於我。

本國人為本國公共財繳稅的理由同前:「權利」、「義務」,至於國外,我不享受他國法律的保障,亦無繳稅給他國政府的責任,他國古蹟亦屬他國人民(世界財產歸屬權例外),所以我不需繳費給國外維護他們的古蹟,這一點都不矛盾。

老實說這只不過是「無可奈何下的自我嘲解」而已,在理由上屬於最低層次。

不然三十年前還是戒嚴的時候當然也可以用這類論述:雖然戒嚴不太好啦...但是至少還有xxx好處跟ooo好處啊...

台灣的戒嚴是一人的私利,是獨裁的背景和政治制度的措施,且違憲,並非公共財,亦不是本欄的主題,如果你覺得古蹟等於戒嚴,大概是你沒有更好的例證了,那你的層次我也無話可說。

如果你認為古蹟有什麼真正價值需要每個人都養他,那就論述那方面就好了。

我覺得滿好笑的,我以為本欄討論的是不該為古蹟繳稅,而非古蹟的價值呢,沒想到現在想離題的反而是不想為古蹟繳稅的人。這一整欄的人所討論的古蹟價值都是狹義上的,既然你也認為主觀比客觀重要(因為你從私人利益衡量),那我提出有價值的理由去說服你又有什麼用,主觀就像討論一部電影好不好看,根本不會有「合理」結果,何況古蹟的價值與否(主觀性上)解決不了你不想繳稅給它的問題,除非它不是公共財。

同第一段,公共財之定義已明確表示並非對每個人均有相同價值,我們僅能知道對某些人有價值,對某些人沒有,甚至無法衡量其價值對個人的輕重,因此談論價值與否對制度的改變並沒有幫助,你不如把重點放到公共財的討論上。

話說回來我國國民為維護古蹟繳費已經是事實,我亦非提出反對納稅給古蹟的人,這種論述怎麼會是由我來做?若你的討論是想要改變這個制度,就只有靠論述去說服那些贊成納稅維護的人,不過我也已經論述了。我到是希望你也多一點論述,因為用那些挑釁的字眼對解決問題一點幫助都沒有。

怪了,你前面不是才談資本主義嗎?

要嘛就是走資本主義,把想維護的古蹟周圍的規畫用心弄好,讓大家想來玩然後使用者付費;要嘛就是走另一套路線,提出一個好理由讓我們去養古蹟,然後大家一起養他。

老實說如果要用資本主義的立場說話,我也可以這樣跟你談:如果政府沒有辦法把那個古蹟規畫得讓大家想來玩以收到足夠運作的錢,那麼要嘛就是政府不想認真幹,要嘛就是那個古蹟沒有足夠的價值,不然就是政府根本沒有能力去維護,只好無能的向全民搶錢養古蹟。

怪了,如果我描述了戒嚴時代的不自由,你會認為我是站在戒嚴的立場上嗎?

你若不是在給我扣帽子,就是誤讀了我的文章,或者是你把你的立場投射到我身上所得到的武斷,因為我不過是描述資本社會發展下的「事實」罷了,從未談到資本主義的制度層面。

沒看到你的論述在哪,如果你這段只是要抱怨,就不必貼在這裡吧。建議你自行把此處的古蹟換成政府給予補助的其他項目看看,來檢驗自己的標準是否一至。

我解釋一下我為什麼會提出資本主義的例子好了,因為開欄者和本欄的其他人,他們對古蹟的意義認定或要求都是經濟利益、私人利益、狹義上的實質利益,而從未談到古蹟對文化、學術研究或人的知性、心靈層面的意義,儘管會去看古蹟的人都不是為了得到實質利益,而且開欄者已經大方表明他個人不想承擔與自身無關的他人利益,因此才舉證告訴他或其他人觀光價值之外的實質利益。

其實本欄的討論從頭到尾都是濃厚的右派思想,而且你贊同的使用者付費概念,也是右派的思想,這你該知道吧。

你一方面迴避了後者所面臨的問題(有沒有一個好理由?)所以談了些資本主義的好處;另一方面又認為走資本主義會養不起古蹟,所以大家還是要去養古蹟;論述上繞了一個圈子就想兩邊的優點都拿了缺點全都放著不管,這算盤也太響亮了。

我並沒有逃避,我贊同的就是繳稅維護古蹟,至於理由很簡單,因為它跟路燈或者其他公共建設都屬公共財,它甚至多了一項「不可再生」的因素,至於古蹟對研究學術、藝術、歷史發展、民族、文化…等的意義或價值,還需要我說嗎?若想要我解釋這種常識也可以,何況古蹟又對某些人有著心靈、知性層次上的影響,但這些與主題無關,我就不多追述。

反而是你逃避掉了「使用者付費的弊病」這一問題:純營利維護方法將會使某些古蹟因乏人問津而荒廢。你明知道其缺失還是站在缺失的立場上,是誰放著缺點不管,這很明顯了,除非你希望古蹟不存在,不然我希望你能提出不繳稅卻能不讓古蹟發爛的方法,否則都只是理想者的夢幻而已。

你的解讀能力怪怪的,因為資本主義會養不起古蹟這句話是你自己的解釋,別把我沒說過的話塞進我嘴裡啊,我文章清楚的寫著養不起古蹟是指你的「使用者付費方案」,而且台灣早已在走資本主義,民眾也都在繳稅補助古蹟,這是事實,何來「我認為」,請搞清楚別人說的話再來發言吧。為了圖利而拆古蹟的政府我聽過不少,而資本主義養不起古蹟,我還沒聽過,願聞其詳,難道你以為資本主義國家就不用繳稅維護公共財嗎。

然後,現在古蹟是有專門的法條與預算在搞的,所以我們才要試圖找好理由

如果找不到好理由而又想養古蹟,我們就應該叫政府好好去規畫然後使用者付費。

最後,你說的這種兩頭抓,把缺點通通丟著不管就當作沒有的做法,正好就是現在政府的作法。

你所謂的「我們」又是指誰了?你應該知道你只能代表你自己吧,好理由?開欄者認為心靈上的影響不是一個好理由,因為那對他無效,這是主觀性的理由,撇開你那些矛盾的例子,請問你的好理由的定義又是甚麼?或者乾脆直接說出你個人覺得古蹟哪裡沒意義好了,不然天知道你是為什麼而反對的。

你的「不納稅而讓使用者付費」方案已經被我反駁了,你想要用這個對古蹟維護不可行的缺失方案到什麼時候呢?你不覺得你應該先修正你的論述嗎?老實說我看不懂你打了一長串的重點在哪裡呢。

你說我兩頭抓不正確,因為我並不滿足現今政府對古蹟的政策,我甚至認為投注在古蹟的資金和其受到的保護太少,在資本主義社會,政府和財團只會更希望古蹟消失,好讓他們來闢建商業大樓、住宅、停車場…等來獲取實質利益,我期望的改革與本欄多數人士相反,不過這不是討論的重點。話說回來,台灣的資本政府反而討厭我這種人,而希望多一些像本欄這類覺得古蹟無意義的人士。

對了,盼你能回答:你是否也反對納稅給政府保護那些保育類動植物呢?你是否也反對繳稅給政府補助那些你不會去唸的大學呢?你是否也反對納稅給政府讓他們建設那些非你居住的地外縣市呢?你是否也反對納稅給政府補助博物館、故宮或古文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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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紫禁城是我的,我當然是收觀光客門票躺在家裡賺啊。

你媽給你生腦子不是用來裝餛飩麵的欸

埃,自打嘴巴

現在的紫禁城是別人家的阿,那個人叫共產黨,而他們現在也正好在賺大把的鈔票

還有阿,你媽生腦子給你不是用來給你罵人腦袋裡面裝餛飩麵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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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month later...

我認為古蹟是必要的

對於不想出錢的人...我做一個假設

對於建保....數年沒看過病的你卻不斷繳錢........你會後悔嗎

不會吧.........不就是假如出事的話它可以幫助你嗎

人民繳錢維護古蹟也是互利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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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古蹟是必要的

對於不想出錢的人...我做一個假設

對於建保....數年沒看過病的你卻不斷繳錢........你會後悔嗎

不會吧.........不就是假如出事的話它可以幫助你嗎

人民繳錢維護古蹟也是互利關西

今年健保的黑洞還沒填平嗎[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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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古蹟是必要的

對於不想出錢的人...我做一個假設

對於建保....數年沒看過病的你卻不斷繳錢........你會後悔嗎

不會吧.........不就是假如出事的話它可以幫助你嗎

人民繳錢維護古蹟也是互利關西

我猜不滿養古蹟的人,應該不會覺得「有一天搞不好我會想養古蹟或被當古蹟養,所以應該養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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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用功利主義來審視的結果,就是能賺錢的有用,沒賺錢的沒用

所以用功利主義來審視只賄陷入困境,浪費時間

古蹟是生活必需品?對某些人是對某些人不是

所以用生活必要性來審視只賄陷入困境,浪費時間

古蹟,有藝術上的價值,有美的價值

縱使我明白,就算沒有古蹟,我也能活的很好

但我看到古蹟的時候,總會產生很多感觸,有很多感情在裡頭

藉由這些遺物,真實的感覺到,那就是曾經存在的東西

也許沒有必要性,但也很重要

甚至可以說,古蹟,是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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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蹟用功利主義來審視的結果,就是能賺錢的有用,沒賺錢的沒用

所以用功利主義來審視只賄陷入困境,浪費時間

古蹟是生活必需品?對某些人是對某些人不是

所以用生活必要性來審視只賄陷入困境,浪費時間

古蹟,有藝術上的價值,有美的價值

縱使我明白,就算沒有古蹟,我也能活的很好

但我看到古蹟的時候,總會產生很多感觸,有很多感情在裡頭

藉由這些遺物,真實的感覺到,那就是曾經存在的東西

也許沒有必要性,但也很重要

甚至可以說,古蹟,是迷人的

會說這種話的人,真的是太看得起自己的價值觀了。

別人不願意付錢贊助你的興趣,就說別人是功利主義、只會用生活必要性來省視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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