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誰他媽在乎古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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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白鹿兄以爲他不在乎別人就都不在乎,相信很多人還是比起稅金的一小部分更關心文化的……

我沒那樣以為阿,看看第一篇︰

為什麼我們要出錢養它們,還不能在它們上面爬來爬去,只因為有一些人念舊又霸道?

還有不知道第幾篇︰

我只在乎利益干你屁事?你們這些人除了干預別人的行為*1之外,現在連價值觀也要干預了嗎?

我討論的不是一個人應不應該有瞻仰古蹟的品味(我還沒有霸道到想要討論那種題目),而是那些擁有瞻仰古蹟的品味的人有沒有權利叫沒有這種品味的人一起出錢養古。

我相信有人重視古蹟,但是有人重視它不代表每個人都有責任花錢養它。尤其是顯然我們有更急迫需要花錢的地方,例如投資教育讓我們的學生不要蠢得連上網打筆戰都看不懂別人講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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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產保存法

第十八條 古蹟由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管理維護。公有古蹟必要時得委任、委辦其所屬機關(構)或委託其他機關(構)、登記有案之團體或個人管理維護。私有古蹟依前項規定辦理時,應經主管機關審查後為之。公有古蹟及其所定著之土地,除政府機關(構)使用者外,得由主管機關辦理撥用。

第十九條 公有古蹟因管理維護所衍生之收益,其全部或一部得由各管理機關(構)作為古蹟管理維護費用,不受國有財產法第七條規定之限制。

第二十條 古蹟之管理維護,係指下列事項:

一、日常保養及定期維修。 二、使用或再利用經營管理。 三、防盜、防災、保險。 四、緊急應變計畫之擬定。 五、其他管理維護事項。

古蹟於指定後,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應擬定管理維護計畫,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古蹟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擬定管理維護計畫有困難時,主管機關應主動協助擬定。

第一項管理維護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二十四條 古蹟經主管機關審查認因管理不當致有滅失或減損價值之虞者,主管機關得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主管機關得逕為管理維護、修復,並徵收代履行所需費用,或強制徵收古蹟及其所定著土地。

第九十一條 私有古蹟、遺址及其所定著之土地,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

私有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及其所定著土地,得在百分之五十範圍內減徵房屋稅及地價稅;其減免範圍、標準及程序之法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報財政部備查。

第九十二條 私有古蹟及其所定著之土地,因繼承而移轉者,免徵遺產稅。

本條公布生效前發生之古蹟繼承,於本法公布生效後,尚未核課或尚未核課確定者,適用前項規定。

我想連文化資產保存法都不看就來討論此問題是沒有用的

連維護古蹟的依據或古蹟認定的標準都不了解

就在說你的錢怎樣怎樣

感覺只是在無理取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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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連文化資產保存法都不看就來討論此問題是沒有用的

連維護古蹟的依據或古蹟認定的標準都不了解

就在說你的錢怎樣怎樣

感覺只是在無理取鬧

老實說,縱使你列出所有文化資產保存法,都無法用以解決「古蹟是否值得保護」的這一問題,文化資產保存法充其量只是說明了政府如何依法律所規定的程序來保護文化資產,也就是說它只能說明政府如何保護文化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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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縱使你列出所有文化資產保存法,都無法用以解決「古蹟是否值得保護」的這一問題,文化資產保存法充其量只是說明了政府如何依法律所規定的程序來保護文化資產,也就是說它只能說明政府如何保護文化資產......

是啊

我的確是在說明政府如何保護文化資產

我以為

如果能夠先了解政府如何保存古蹟

要是真的對保存古蹟有意見的話

從此法中進行反駁我想會比較讓人能夠信服

不然至少先了解現況是怎樣

在爭論也比較能夠說服人吧

不然連現狀都不了解就要爭論怎麼看都怪怪的

比如說

我相信有人重視古蹟,但是有人重視它不代表每個人都有責任花錢養它。尤其是顯然我們有更急迫需要花錢的地方,例如投資教育讓我們的學生不要蠢得連上網打筆戰都看不懂別人講的話。

在這裡白鹿似乎認為所有古蹟都是政府在出錢(如有誤讀煩請指正)

不過在文化資產保存法中可以知道古蹟其實也有分公有與私有的

私有的基本上維護是必須自己負擔的

另外

其實擁有可能可以申請為古蹟(文化資產)的擁有者

也不一定會希望自己的擁有物被列為古蹟

因為列為文化資產之後如要修繕非常麻煩

還不能自己亂修

得經過冗長程序

同時政府也不一定能提供相關修復古蹟的技術

費用可能還要自己負擔

之前史學導論課程的教授就曾提到

三峽地區的聚落(應該沒記錯)就因此非常不願意被列為文化資產

其實像國外

有許多被列為古蹟的建築其實還是供人繼續居住使用的

而他們則是被允許自行進行一些維護作業的

他們的政府也有培養及提供相關修復技術人員

對於他們來說古蹟不是一個被供奉起來的東西

而是與他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

或許我們也可以考慮如何使文化資產與我們的生活結合

希望您能了解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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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我的確是在說明政府如何保護文化資產

我以為

如果能夠先了解政府如何保存古蹟

要是真的對保存古蹟有意見的話

從此法中進行反駁我想會比較讓人能夠信服

不然至少先了解現況是怎樣

在爭論也比較能夠說服人吧

不然連現狀都不了解就要爭論怎麼看都怪怪的

為什麼在我抱怨小偷不該偷我的錢之前,還得先弄清楚他是怎麼花那筆錢的?

我之前的立場是「政府沒有權利強迫人民出錢維護古蹟,不管政府是用什麼方式維護哪些古蹟」。為什麼我得知道政府到底是在用什麼令我生氣的方法花那些稅金,才能支持那樣的立場?

比如說

在這裡白鹿似乎認為所有古蹟都是政府在出錢(如有誤讀煩請指正)

不過在文化資產保存法中可以知道古蹟其實也有分公有與私有的

私有的基本上維護是必須自己負擔的

你誤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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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在我抱怨小偷不該偷我的錢之前,還得先弄清楚他是怎麼花那筆錢的?

我之前的立場是「政府沒有權利強迫人民出錢維護古蹟,不管政府是用什麼方式維護哪些古蹟」。為什麼我得知道政府到底是在用什麼令我生氣的方法花那些稅金,才能支持那樣的立場?

你誤讀了。

那麼您是否能先跳脫您的立場

從這之中了解政府為何以及如何強迫之後

再來進行論證您如何認為政府沒有權利呢?

了解一件事並不等於認同一件事

您還是可以在了解之後將其作為您的依據來支持你的立場

我想這樣比較能說服人

為什麼在我抱怨小偷不該偷我的錢之前,還得先弄清楚他是怎麼花那筆錢的?

這邊不如改為

"還得先弄清楚為何小偷要偷你的錢"

不知會不會比較恰當

針對我誤讀的部份不知是否能煩請您在稍作解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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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您是否能先跳脫您的立場

從這之中了解政府為何以及如何強迫之後

再來進行論證您如何認為政府沒有權利呢?

了解一件事並不等於認同一件事

您還是可以在了解之後將其作為您的依據來支持你的立場

我想這樣比較能說服人

我不要,除非你告訴我我因為不了解古蹟保存法而犯了什麼錯誤。

(在這場討論中我的確犯了錯誤,你可以參考小幽的最後一篇留言,不過我看不出來那和我沒看過古蹟保存法有什麼關係)

我不在乎說服人。不對,應該說,在這個不花錢就可以看文章的地方,製造出對於大家都有說服力的文章代價太大了。你看,明明白白放在那的話都會被天上人間像沒看到一樣反駁,要製造出能說服人的論述,我得花多大的力氣像白痴一樣重複說明論點、和顏悅色地修飾語氣?我想說服人,但是還沒那麼地想。

針對我誤讀的部份不知是否能煩請您在稍作解釋呢?

我沒有主張政府出錢維護所有的古蹟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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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要,除非你告訴我我因為不了解古蹟保存法而犯了什麼錯誤。

(在這場討論中我的確犯了錯誤,你可以參考小幽的最後一篇留言,不過我看不出來那和我沒看過古蹟保存法有什麼關係)

我不在乎說服人。不對,應該說,在這個不花錢就可以看文章的地方,製造出對於大家都有說服力的文章代價太大了。你看,明明白白放在那的話都會被天上人間像沒看到一樣反駁,要製造出能說服人的論述,我得花多大的力氣像白痴一樣重複說明論點、和顏悅色地修飾語氣?我想說服人,但是還沒那麼地想。

我是否可以這麼說

簡單的說

您的立場就是您認為政府不該拿您的錢去維護與您無關的文化資產(有錯請更正)

基於此我才會認為假如您想支持此立場

可以參考文化資產保存法

因為此法正是政府如何維護與保存文化資產的依據

我才會認為針對古蹟保存等問題或許可以先從此法著手

或許可以從此法看出政府如何運用您的錢

或者改稱如何運用人民的錢去維護文化資產

在從此中挑出您認為不合理之處進行辯駁

或許能夠支持你的立場使你的立場更合理

然而我想如果您不對您的立場進一步提出支持的論證

(應該說您在此的回覆可能都只是您在提出及闡明您的立場,可是卻沒論證支持)(有錯請指正)

我想這樣難免會遭到他人的攻擊

因為對他們來說

這會比較像是在抱怨或是發牢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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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有必要提出論證的是樓上。

擁有瞻仰古蹟的品味的人要叫沒有這種品味的人一起出錢養古蹟,然後卻要那些沒有這種品味或是不想出錢的人論證為什麼不出錢,真是非常奇怪的事情。

我今天想買一台電腦,從深藍裡面隨機挑幾個會員一起出錢(其中一個人是你),大家都出了錢,但你說你不要,因為我買電腦跟你沒關係,我說這只是你的立場而已你應該要論證為什麼不出錢,令人啼笑皆非。

還是說,你覺得這叫做抱怨與發牢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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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有必要提出論證的是樓上。

擁有瞻仰古蹟的品味的人要叫沒有這種品味的人一起出錢養古蹟,然後卻要那些沒有這種品味或是不想出錢的人論證為什麼不出錢,真是非常奇怪的事情。

我今天想買一台電腦,從深藍裡面隨機挑幾個會員一起出錢(其中一個人是你),大家都出了錢,但你說你不要,因為我買電腦跟你沒關係,我說這只是你的立場而已你應該要論證為什麼不出錢,令人啼笑皆非。

還是說,你覺得這叫做抱怨與發牢騷?

基本上強制要求那些認為古蹟與他們無關的人交錢的是政府

所以我覺得不滿可以從政府規範中找問題支持他們的不滿

然而您說例子中

基本上您對我根本沒有強制的情況出現

所以根本沒有必要論證為何我不出錢的問題~

因為我在這個例子中有拒絕的權力

還有希望您能解釋一下什麼叫做有瞻仰古蹟品味的人

我實在搞不懂為何一直有人使用這種名詞

如果您方便的話還煩請您解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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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立場就是您認為政府不該拿您的錢去維護與您無關的文化資產(有錯請更正)

基於此我才會認為假如您想支持此立場

可以參考文化資產保存法

因為此法正是政府如何維護與保存文化資產的依據

我才會認為針對古蹟保存等問題或許可以先從此法著手

或許可以從此法看出政府如何運用您的錢

或者改稱如何運用人民的錢去維護文化資產

在從此中挑出您認為不合理之處進行辯駁

或許能夠支持你的立場使你的立場更合理

然而我想如果您不對您的立場進一步提出支持的論證

(應該說您在此的回覆可能都只是您在提出及闡明您的立場,可是卻沒論證支持)(有錯請指正)

我想這樣難免會遭到他人的攻擊

因為對他們來說

這會比較像是在抱怨或是發牢騷

政府︰我們決定提撥1%的稅收用來收集志願者的體味,並且庫存在各文化局供人取用。

老百姓A︰為什麼?

政府︰因為政府要為人民服務,有一些人喜歡聞不同的體味。

老百姓A︰可是我不喜歡啊!我老婆也不喜歡!你不應該用我們的錢做那些事情,那些人喜歡聞體味,應該自己出錢弄那些玩意啊!

政府︰所以,您的立場就是政府不應該拿百姓的(包括您的)稅金去保存對您來說沒有用處的體味。可是這只是您的立場而已,沒有論證支持。您得提出進一步的論證,不然看起來只是在抱怨或發牢騷而已。我這裡有新修訂的「體味保存法」,建議您看看...

Question︰它媽的還能有什麼進一步的論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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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我們決定提撥1%的稅收用來收集志願者的體味,並且庫存在各文化局供人取用。

老百姓A︰為什麼?

政府︰因為政府要為人民服務,有一些人喜歡聞不同的體味。

老百姓A︰可是我不喜歡啊!我老婆也不喜歡!你不應該用我們的錢做那些事情,那些人喜歡聞體味,應該自己出錢弄那些玩意啊!

政府︰所以,您的立場就是政府不應該拿百姓的(包括您的)稅金去保存對您來說沒有用處的體味。可是這只是您的立場而已,沒有論證支持。您得提出進一步的論證,不然看起來只是在抱怨或發牢騷而已。我這裡有新修訂的「體味保存法」,建議您看看...

Question︰它媽的還能有什麼進一步的論證?

假如我宣稱某人說的話都是錯的 只是無理取鬧

可是我卻沒提出任何證據來支持我的說法

這樣當然不可能說服人

只會讓別人認為我是一個隨便亂講話的人

我的意思

只是說是政府強迫你繳錢

而政府基於文化資產保存法來管理這些文化資產

你對你沒有義務保存這些可以從這條法去看看有沒有不合理的地方而已

因為這條法得以成立是因為政府

為何你不能先從政府為何以及如何執行去看呢?

更有甚者你也可以探討為何政府有權力去執行這條法規

如果你永遠只是從自己的觀點看出去

那麼沒必要繼續談下去了

這將只是沒有意義的爭吵而已

只會有信者恆信 不信者恆不信的情況

對解決事情完全無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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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宣稱某人說的話都是錯的 只是無理取鬧

可是我卻沒提出任何證據來支持我的說法

這樣當然不可能說服人

只會讓別人認為我是一個隨便亂講話的人

我的意思

只是說是政府強迫你繳錢

而政府基於文化資產保存法來管理這些文化資產

你對你沒有義務保存這些可以從這條法去看看有沒有不合理的地方而已

因為這條法得以成立是因為政府

為何你不能先從政府為何以及如何執行去看呢?

更有甚者你也可以探討為何政府有權力去執行這條法規

如果你永遠只是從自己的觀點看出去

那麼沒必要繼續談下去了

這將只是沒有意義的爭吵而已

只會有信者恆信 不信者恆不信的情況

對解決事情完全無益

並沒有任何事情要解決

只是

白癡無法理解,聰明人有辦法理解的問題

並且可以從理解與不理解的型態,判斷出對方的智能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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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

只是說是政府強迫你繳錢

而政府基於文化資產保存法來管理這些文化資產

你對你沒有義務保存這些可以從這條法去看看有沒有不合理的地方而已

因為這條法得以成立是因為政府

為何你不能先從政府為何以及如何執行去看呢?

更有甚者你也可以探討為何政府有權力去執行這條法規

所以才一直有人跟你說文化資產保存法在這場討論不太需要看,因為文化資產保護法的條文與他應不應該存在根本沒有關係。

今天把政府看成班級,人民看成學生,這個班級強迫大家繳班費去做一些事情(比方說,謝師宴)那今天為了某一群人想要看職棒買了一堆加油棒,還訂了一個小公約規範買加油棒這件事情,那我們要檢視的當然是為什麼要為了某一群人要看職棒而讓大家出錢買加油棒,而不是去看那個小公約怎麼去買加油棒。

我們應該都會認為這個班級例子裡,應該由喜歡棒球的人自己去買加油棒,而不是讓大家都為了喜歡棒球的那群人攤錢。

在這種情況下,一個頭腦搞不清楚的反對者會一直先預設那個小公約應該存在,然後瘋狂的去鑽探那個小公約,並且認為我們只能在它的前提之下討論合不合理的部分(比方說,要買什麼花色,要花多少錢買)

除非文化資產保護法裡面會規定哪些人應該花錢養古蹟,哪些人不應該,但很明顯文化資產保護法根本不打算講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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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才一直有人跟你說文化資產保存法在這場討論不太需要看,因為文化資產保護法的條文與他應不應該存在根本沒有關係。

今天把政府看成班級,人民看成學生,這個班級強迫大家繳班費去做一些事情(比方說,謝師宴)那今天為了某一群人想要看職棒買了一堆加油棒,還訂了一個小公約規範買加油棒這件事情,那我們要檢視的當然是為什麼要為了某一群人要看職棒而讓大家出錢買加油棒,而不是去看那個小公約怎麼去買加油棒。

我們應該都會認為這個班級例子裡,應該由喜歡棒球的人自己去買加油棒,而不是讓大家都為了喜歡棒球的那群人攤錢。

在這種情況下,一個頭腦搞不清楚的反對者會一直先預設那個小公約應該存在,然後瘋狂的去鑽探那個小公約,並且認為我們只能在它的前提之下討論合不合理的部分(比方說,要買什麼花色,要花多少錢買)

除非文化資產保護法裡面會規定哪些人應該花錢養古蹟,哪些人不應該,但很明顯文化資產保護法根本不打算講這個。

我想我並沒有設想文資法應該存在

我想的是文資法為何存在

另外如果政府會認定古蹟有存在必要

不會也不可能是因為一群小團體說他有必要存在就會存在

背後一定還有更高的指導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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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並沒有設想文資法應該存在

我想的是文資法為何存在

另外如果政府會認定古蹟有存在必要

不會也不可能是因為一群小團體說他有必要存在就會存在

背後一定還有更高的指導原則

所以你覺得文資法本身會告訴你他為什麼存在喔?

另外,沒有理由支持我掏錢的時候,我就該反對掏錢。

所以就算政府有什麼所謂的指導原則,在我知道前,我就會反對。

何況,這篇討論本來就是讓大家提出有沒有什麼好理由(可以做為政府讓我們都掏錢的原因,或是你所謂的指導原則)來讓我們掏錢阿,這樣當你直接說「停!政府這麼做一定有原因!我們要先論證自己的立場...」不是很蠢嗎。

最後,政府做很多事哪有什麼最高原則,基本上都是誰吵誰贏啦。

法律上對於反射利益的論述(比方說,要蓋棒球場,你家店面前的十米寬馬路要變成四米)甚至還說不能透過訴訟只能透過陳情咧。

你以為政府補助住核四或住什麼地方的人是有什麼指導原則喔?那些都是陳情都是抗議來的啦。

所謂的指導原則喔,有的話大概就是偎大邊的選民吧..

「不會也不可能是因為一群小團體說他有必要存在就會存在」這句,真是種天真的幻想

你以為ECFA與全球化市場開放是為了誰?

為了一小群權貴財閥還是為了廣大群眾?

澎湖博弈公投甚至被立法院變成「不適用於公投法有效投票人半數投票」,就算只有三個人去投,兩人贊成一人反對也會過關,是為了誰?

為了一小群權貴財閥還是為了廣大群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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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確是為人民服務

但不能為私利的目的來服務

所以,是為公益服務?

那公益是什麼?一群人的私利就叫公益?那班級投票叫班上最有錢的人的錢全班均分算不算公益?

在我看來,古蹟也不過是一群人的私利而已。

公益:各個社會成員之事實上利益,經由負責交互影響過程所形成理想整合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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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覺得文資法本身會告訴你他為什麼存在喔?

另外,沒有理由支持我掏錢的時候,我就該反對掏錢。

所以就算政府有什麼所謂的指導原則,在我知道前,我就會反對。

何況,這篇討論本來就是讓大家提出有沒有什麼好理由(可以做為政府讓我們都掏錢的原因,或是你所謂的指導原則)來讓我們掏錢阿,這樣當你直接說「停!政府這麼做一定有原因!我們要先論證自己的立場...」不是很蠢嗎。

最後,政府做很多事哪有什麼最高原則,基本上都是誰吵誰贏啦。

法律上對於反射利益的論述(比方說,要蓋棒球場,你家店面前的十米寬馬路要變成四米)甚至還說不能透過訴訟只能透過陳情咧。

你以為政府補助住核四或住什麼地方的人是有什麼指導原則喔?那些都是陳情都是抗議來的啦。

所謂的指導原則喔,有的話大概就是偎大邊的選民吧..

「不會也不可能是因為一群小團體說他有必要存在就會存在」這句,真是種天真的幻想

你以為ECFA與全球化市場開放是為了誰?

為了一小群權貴財閥還是為了廣大群眾?

澎湖博弈公投甚至被立法院變成「不適用於公投法有效投票人半數投票」,就算只有三個人去投,兩人贊成一人反對也會過關,是為了誰?

為了一小群權貴財閥還是為了廣大群眾?

我想我沒說要驗證自己的立場

我說的是先驗證政府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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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沒說要驗證自己的立場

我說的是先驗證政府的立場

嗯,我們當然可以關在小房間裡面不停的臆測政府高層怎麼想事情,方法呢可能是不停的鑽研那些法案助理鼻孔挖一挖就做出來的法律,雖然我覺得那一點用都沒有。

但是在此之外,我們是不是能夠在知道政府有什麼好理由之前,質疑政府為什麼拿每個人的錢去養古蹟?

如果這麼做是OK的話,那這就是樓主從一開始就講到尾的東西,卻解釋了幾面你才看懂。

另外,就算我們可以去猜測(或體會或驗證...Whatever)政府的立場,這也不是我們的義務,應該是政府解釋過後才能要我們掏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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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是屏除了私人利益

就算你把古蹟視為私利

但政府將古蹟視為公共利益

那麼它還是有強制力去執行

不論你願不願意了

我建議你多讀點書吧。

我們要公益的原因就是因為保障私益亦屬維護公益的一部份阿。

而且行政法的公益原則的大禁忌就是「不能任憑國家機關之主觀」、「不能把大多數人的私利當作公益」這兩者你都去踩到了,能夠說的與法律截然相反也真是不簡單。

照你這樣說,總統如果哪天覺得他把總統官邸或是什麼接待廳之類的蓋得豪華舒適可以提升外賓看到時的國際地位,說這是公益要編列預算來蓋,你覺得也ok喔

政府說什麼是公益就是公益,這種話你也可以說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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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建議你多讀點書吧。

我們要公益的原因就是因為保障私益亦屬維護公益的一部份阿。

而且行政法的公益原則的大禁忌就是「不能任憑國家機關之主觀」、「不能把大多數人的私利當作公益」這兩者你都去踩到了,能夠說的與法律截然相反也真是不簡單。

照你這樣說,總統如果哪天覺得他把總統官邸或是什麼接待廳之類的蓋得豪華舒適可以提升外賓看到時的國際地位,說這是公益要編列預算來蓋,你覺得也ok喔

政府說什麼是公益就是公益,這種話你也可以說得出來。

"公共利益是屏除了私人利益

就算你把古蹟視為私利

但政府將古蹟視為公共利益

那麼它還是有強制力去執行

不論你願不願意了 "

我原本想講的是如果在公共意志中

有古蹟保存的必要的公共意志

政府就得以強制進行

不過就像你說的

我對這部份涉獵確實不足

我的老本行是歷史

本身對法律完全沒概念

我主要是從一些有關政治哲學的課程中來進行資料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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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是屏除了私人利益

就算你把古蹟視為私利

但政府將古蹟視為公共利益

那麼它還是有強制力去執行

不論你願不願意了 "

我原本想講的是如果在公共意志中

有古蹟保存的必要的公共意志

政府就得以強制進行

不過就像你說的

我對這部份涉獵確實不足

我的老本行是歷史

本身對法律完全沒概念

我主要是從一些有關政治哲學的課程中來進行資料參考

這句話我解讀成「只要一大群人想幹,政府就可以強制來幹」

一樣的問題阿,如果班級或國家的公共意志就是希望瓜分財產最多的人的錢,那班級或國家是不是就可以強制來幹?

然後回到正題,只要一群人想養古蹟,其它人就要配合他們乖乖掏出錢來養?

在下我就是政治系政治理論組的,政治理論的別名就是政治哲學,我倒是看不出來你用了什麼政治哲學的觀點或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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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句話我解讀成「只要一大群人想幹,政府就可以強制來幹」

一樣的問題阿,如果班級或國家的公共意志就是希望瓜分財產最多的人的錢,那班級或國家是不是就可以強制來幹?

在下我就是政治系政治理論組的,政治理論的別名就是政治哲學,我倒是看不出來你用了什麼政治哲學的觀點或資料。

公共意志就我讀到的

是全體意志(私人慾望的集合)正負抵銷之後的所剩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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