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調】調查 有關彩虹版該不該開放公布自身身分 以及公布方式


【民調】調查 有關彩虹版該不該開放公布自身身分 以及公布方式 發佈投票  

449 票

  1. 1. 【民調】調查 有關彩虹版該不該開放公布自身身分 以及公布方式 發佈投票

    • 主題1,選擇開放方式(請勿投我)
      5
    • 1.我不贊成任何形式的開放,包含代稱制度(不贊成開放)
      14
    • 2.我不贊成開放個人資料,僅開放代稱制度就好(不贊成開放)
      45
    • 3.沒有意見,目前的制度我覺得OK(中立、偏向不更動制度)
      38
    • 4.沒有意見,看大家的意思(中立、沒有立場)
      16
    • 5.對於是否開放個人身分沒有定論,但希望能夠進一步開放公布自己的學校、社團等等(中立、偏向進一步改革)
      36
    • 6.我贊成開放顯示個人身分,但需要有個像目前代稱制度一樣的登記方式(贊成開放)
      27
    • 7.我贊成開放顯示自己的身分,想公佈的人公佈,不想公佈的人不公佈(贊成開放)
      100
    • 8.我贊成開放,而且彩虹版應該馬上從匿名版裡撤除,回覆成普通版(贊成開放)
      14
    • 9.其他(選擇此項者,請發表自己看法,並說明自己是贊成開放、不贊成開放、中立中的任何一方)
      4
    • --------------------分隔線-----------------------(請勿投我)
      5
    • 主題2,總而言之我....(請勿投我)
      3
    • 我是不贊成開放的一方(主題1投票選擇1. 2. 或是9.其他者)
      41
    • 我是中立的一方(主題1投票選擇3. 4. 5. 或是9.其他者)
      69
    • 我是贊成開放的一方(主題1投票選擇6. 7. 8. 或是9.其他者)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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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發文者

    125

要說這個民掉對於開放方有所不公的話,其實我也可以說,

2.我不贊成開放個人資料,僅開放代稱制度就好(不贊成開放) 29 26.13%

3.沒有意見,目前的制度我覺得OK(中立、偏向不更動制度) 26 23.42%

這2個選項在投票者只增加14票的狀況下(昨晚97)

一個從17還是18→29

一個從13還是14→26

老實說這很明顯只是為了要讓開放方的比率下降。

請洗票者摸著自己的良心出來承認,對於小卒相關回應,我待會會回答

我想說的是,沒有任何一份民調可以達到百分之百的公正,深藍的任何一份民調也是一樣,請不要依此來質疑此份民調的公信力,因為所有的深藍民調都有相同的狀況

比起小卒回應你文的那些文字犀利,

你的態度讓我覺得也有點不爽

請洗票者自己摸著自己的良心?

在深藍彩版中已經有許多人是認識的

我們請認識的人投下他們心中所想,我想沒有不應該吧

你的預設立場讓我看到不爽

還有

我真的不認為這份名調代表甚麼

有人可以隨意的投了就走

不管她是否為同志想過

在我認識的深藍彩版會員裡

很大部分是不願意公開自己是同性戀這件事的

畢竟因為這是針對學生的論壇

會把生活圈的範圍給壓縮只剩下學校

很容易讓人發現,公開資料的人是誰。

我自己也是個出櫃的同志

我可以理解為甚麼出櫃是種壓力

你無法避免那些人對你的耳語

你無法避免那些人對你的訕笑

甚至言語上的汙衊

這些都是該保護

保護不公開的同志們

我嚴正希望,深藍彩版能夠維持如此制度

讓更多無法出櫃的同志有自己的抒發管道。

我也支持翔所說

如果你真希望能夠有個開放彩版

我建議你可以去提出申請

依我個人

我會樂意協助你完成公開彩版的制度與提供幫助。

白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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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的意思是說,相較於反對開放方一直質疑這份民調的不公正,我相對於贊成方也有話要說。

這份投票並不是複選投票,在投票人數只增加14人的狀況下

一個從17還是18→29

一個從13還是14→26

請問一下我是不是該合理質疑有洗票嫌疑?

至少比起反對開放方,對於不可抗力因素的瘋狂質疑(有些人沒有上、不常上,會錯失這份投票、或是有些人只是近來投了投就走(基本上贊成方也會有遇到相同的狀況)),我是不是更應該提出我的質疑這樣?

若我的態度不佳導致你的不快,本人再次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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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說這個民掉對於開放方有所不公的話,其實我也可以說,

2.我不贊成開放個人資料,僅開放代稱制度就好(不贊成開放) 29 26.13%

3.沒有意見,目前的制度我覺得OK(中立、偏向不更動制度) 26 23.42%

這2個選項在投票者只增加14票的狀況下(昨晚97)

一個從17還是18→29

一個從13還是14→26

而且票數之間的差距幾乎沒變

老實說這很明顯只是為了要讓開放方的比率下降。

相關可以大致推論出該狀況的證據還有主題2.中立的選項投票人數雖然最多,但事實上在主題1.,贊成開放方得票的總和還是領先所有種類

請洗票者摸著自己的良心出來承認,對於小卒相關回應,我待會會回答

我想說的是,沒有任何一份民調可以達到百分之百的公正,深藍的任何一份民調也是一樣,請不要依此來質疑此份民調的公信力,因為所有的深藍民調都有相同的狀況

我只想說,所謂的這種投票因為看不到是誰投的,

所以可信度會相當的糟。

話說回來 我剛剛去看公開的民調版,

好像也看不到誰 投了什麼票? 

所以我不斷提出 回覆 才比較準確,

這也是參考了連署創版時的資料。

看了你對票數的解釋,

你把人心想的好骯髒阿我覺得,

我是沒注意到這些票數變化什麼,

最多看到有人投給了分隔線 = =

又不是在玩汝等是人是狼,

你這樣的預設立場,

就好像人家用即時通通知有村占,

你硬要說他們一定有通報全部人職業之類的。

這段是比喻,其他人不懂沒關係。

我在此以,我對於這份民調調查的內容,屬於彩虹版的重大版務,以及民調調查方已經確實表達發表民調的動機(彙整意見)的狀況下,

再一次此提請版主協助暫時置頂

OK 那就置頂吧 理由充足了。

那麼,

此主題首次驗收的日期暫定為2009/08/15,

就置頂到那時候吧。

不,我的意思是說,相較於反對開放方一直質疑這份民調的不公正,我相對於贊成方也有話要說。

這份投票並不是複選投票,在投票人數只增加14人的狀況下

一個從17還是18→29

一個從13還是14→26

請問一下我是不是該合理質疑有洗票嫌疑?

至少比起反對開放方,對於不可抗力因素的瘋狂質疑(有些人沒有上、不常上,會錯失這份投票、或是有些人只是近來投了投就走(基本上贊成方也會有遇到相同的狀況)),我是不是更應該提出我的質疑這樣?

若我的態度不佳導致你的不快,本人再次致歉

嘛 看來我們雙方都發現這個投票相當不可信(嘆氣)

民調投票就是這麼麻煩(扶臉)

再重覆一次,

我認為看回覆數、人數等等的會比較準確,

你.覺.得.呢.?

小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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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可以叫投票的人先投主題一(請勿投我)

那邊

就可以以投那個位子的人數來判斷是否公正了

不大懂欸,另外。

我想說的是,沒有任何一份民調可以達到百分之百的公正,深藍的任何一份民調也是一樣,請不要依此來質疑此份民調的公信力,因為所有的深藍民調都有相同的狀況

只因為所有的深藍民調都不準確,

就請人不要依此質疑民調的公信力?

不準確就是不準確,

不公正就是不公正,

以錯誤請人不要質疑錯誤,

不是倒果為因嗎?

小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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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我真的不認為這份名調代表甚麼

有人可以隨意的投了就走

不管她是否為同志想過

在我認識的深藍彩版會員裡

很大部分是不願意公開自己是同性戀這件事的

畢竟因為這是針對學生的論壇

會把生活圈的範圍給壓縮只剩下學校

很容易讓人發現,公開資料的人是誰。

我自己也是個出櫃的同志

我可以理解為甚麼出櫃是種壓力

你無法避免那些人對你的耳語

你無法避免那些人對你的訕笑

甚至言語上的汙衊

這些都是該保護

保護不公開的同志們

我嚴正希望,深藍彩版能夠維持如此制度

讓更多無法出櫃的同志有自己的抒發管道。

白鴿人

其餘部分恕刪,

我想說,

就目前的討論以來,

我看不出他有考慮到這些東西。

我看到的是「不會發生、很簡單、除了沒創意不覺得無法解決」,

還有一堆的漏洞。

這只是個人觀感,沒有指責。

請勿過度反應。

小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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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做一個簡單的回覆,這樣說好了小卒

如果你認為我的說法哪裡有漏洞,你可以直接指出來,我需要具體的事例才能討論

還有,50樓的懶人包事實上並沒有曲解或是扭曲別人說話的意思,我所歸納的都是"反對方認為不適合開放的理由、與開放過後可能導致的缺點",基本上,把那些話作為反對開放的理由,在後面補上一句"由於這個理由,所以開放似乎不太應該",其實是合理的。(事實上某人不是說不喜歡玩文字遊戲嗎?那我50樓的歸納,我相信小卒你其實可以很簡單的就看出,我所秉持的歸納原因,以及再後面補上一句"所以XXXXX"的原因。那麼,你以此來表達我刻意曲解你的意思的道理是什麼呢?)

若您真的認為我的歸納有問題,或許您可以將你的反對理由,用條列式的方式舉出來,這樣您也不用害怕我的歸納出問題了,不是嗎?(雖然我真的認為我的歸納沒有出問題)

再者,關於投票公信力的問題,我做出一個簡單的答覆。

基本上,我們可以或是已經相信在相同的狀況下,民調的公信力雖然不是百分百,但確實是可以被相信、或是採用為參考資料的。在這個條件成立的狀況下,這個民調可以依據同樣的理由而被相信,或者你也可以很乾脆的說,所有在匿名版可以複選的投票都不值得採信這樣。若您真的是這樣認為,這份投票對你的觀點來說或許就真的不值得採信

還有 我不懂你一直在質疑投票的公正性幹麻,事實上,現在比較有理由為投票不公叫屈的是贊成方,因為我已經舉出了一個非常明顯的疑似洗票案子,而基本上贊成方,各個選項比例差異的懸殊之大,這個問題的可能性就相對減少,而且目前也沒有直接的現象顯示贊成方或是改革方有這類的問題。

回到討論點。

事實上,我對於你的回覆和立論都有做出相當確實的答覆,基本上沒有迴避任何需要回答的地方,要說是迴避問題的話,其實你比我嚴重多了。

像是我忽略不答的地方,老實說有很多其實在很表面的邏輯上就構不成反對開放的理由與質疑,譬如說像是

第八段 有.什.麼.文.章.非.得.公.開.自.己.的.I.D.才.能.給.大.家.看.呢.?

這根本構不成反對開放的理由,不論是不是真的有文章應該公佈ID才能給大家看,就算沒有這種文章,公佈ID給大家知道的權益並不會因此而被消失而抹煞。

不需要公布ID也可以看的文章,一般版也有很多。事實上我們沒有理由相信,因為這種理由,所以放再一般版的文章就應該變成匿名。對吧?(也就是說,我們沒有理由拿這個理由來贊成強制匿名的實行)

事實上其他的理由也大致是如此,在我的直覺上這其實是個人自己,相當訴諸情感的理由,老實說並不構成可以拿上檯面來做為反對的宣傳。事實上還有一些理由,是我已經歸納在反駁點裡面,而你沒有發現。

DBR之所以為DBR,

    便是因為有匿名制度,

    所以才有現在這樣不同於其他同志討論版的特色,

    硬要把DBR跟其他哪個誰弄成一樣的想法我著實不了解。

理由1.因為匿名制度是深藍彩虹版創版根基,而這是深藍彩虹版連署時所採取的核心價值,也是深藍彩虹版獨特的地方,所以我們不應該開放公開個人資料。

是不是有所重疊,甚至完全包含呢?

還有,從這篇討論之後,我會針對我認為重要的地方作為回答,因為我個人沒有辦法在8/15之前,24小時等在這裡發表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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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我認為在選項7.的狀況下,造成的任何結果都是應該要由個人自己負責,若是真的有不小心的問題,其實或許應該舉出具體事證,再來做出相關的因應方式和細部修改,而不是一味的反對開放,相信在能保護不想出櫃的會員的權益的狀況之下,開放公布個人資料是可以被允許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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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相較於某種程度的曲解別人文章的意思,我認為你的狀況比我還要嚴重。

基本上在引用和轉述文章的狀況下,我非常注意語意的細節與強調部分(若你覺得我沒有,我在此致歉,我確實盡力了,請別以此作為戰點。)

下面這個就是舉例

那請問你,如果有惡意人士拿著別人的資料亂PO呢?

好比小阿翔不能出櫃,但某人覺得這是小阿翔的公民權利,

於是相當用心的將小阿翔的資料放上公開ID區,

這要怎麼防範、怎麼判斷呢?

基本上我個人一在強調的是:只能公佈自己的個人資料,公佈別人的資料還是一樣要被查禁和刪除的。

在禁止公布個資的狀況下,公佈別人的個資會被查禁和刪除。

在可以公布個資的狀況下,公佈別人的個資也會被查禁和刪除。

但我仍不否認這會帶來某些麻煩,所有的選擇都會有成本。

話說,我並沒有非得將匿名版逼成一定可以公佈個人身分的想法,但我認為確實可以朝這個地方邁進,至少是再相關個人資料可以比現在做更進一步的鬆綁,不是只有年級和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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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相較於某種程度的曲解別人文章的意思,我認為你的狀況比我還要嚴重。

基本上在引用和轉述文章的狀況下,我非常注意語意的細節與強調部分(若你覺得我沒有,我在此致歉,我確實盡力了,請別以此作為戰點。)

下面這個就是舉例

那請問你,如果有惡意人士拿著別人的資料亂PO呢?

好比小阿翔不能出櫃,但某人覺得這是小阿翔的公民權利,

於是相當用心的將小阿翔的資料放上公開ID區,

這要怎麼防範、怎麼判斷呢?

基本上我個人一在強調的是:只能公佈自己的個人資料,公佈別人的資料還是一樣要被查禁和刪除的。

在禁止公布個資的狀況下,公佈別人的個資會被查禁和刪除。

在可以公布個資的狀況下,公佈別人的個資也會被查禁和刪除。

但我仍不否認這會帶來某些麻煩,所有的選擇都會有成本。

話說,我並沒有非得將匿名版逼成一定可以公佈個人身分的想法,但我認為確實可以朝這個地方邁進,至少是再相關個人資料可以比現在做更進一步的鬆綁,不是只有年級和學校

你誤解我的舉例。

那段跟你說 只能公佈自己的個人資料 沒有牴觸,

而是指出在 只能公佈自己的個人資料 仍有如此風險,

公佈別人的資料還是一樣要被查禁和刪除的。

然後呢?被迫因此出櫃的人所受到的傷害,能因此抹平嗎?不能。

像我在公開版面被人大剌剌的講著彩虹版的事情,

我不會受到傷害嗎?

我也受到了很多傷害,

因為對我來說,

在彩虹版內的事情我不希望讓公開版面的誰大剌剌的知道,

就算大家在公開版看到我是彩虹版版主 那也不代表有誰能把我這部份的資料公佈於眾,

因為 同志版主不等於同志,歷來的版主也沒一個是。

被別人出櫃真的是很令人憎恨的事情,

我想大部分的同志都會這樣認為。

現在您的新改革都還沒上市,

我就受到這樣的傷害,

那您那充滿漏洞破綻的新制度上市之後,

又會有多少人受到傷害呢?

你如果還是沒有搞清楚我的想法 我再說一次

請你注意到彩虹版中 不想 也不能出櫃的會員,

如果你無法提出詳盡 安全 找不到明顯漏洞的方案,

那真的是沒什麼好調查的 調查了又如何。

如果你的選擇你的方案你所堅持的東西,

帶來的某些麻煩是可能讓人因此出櫃受到麻煩,

如果你的選擇有的成本是任何櫃內同志的幸福,

我將在此與您抗爭到底。

附註一點,關於你說

相關個人資料可以比現在做更進一步的鬆綁,不是只有年級和學校

這個在我剛上任時評估過了。我跟您說明一下:

學校 人夠多,不大會因為公佈了學校而怎樣;

年級 有些學校每個年級 然後有上深藍的人 就不多了,

因為這個原因,年級只能在非刻意的狀況下公開。

請看板規:

6.如果在心情日記或是閒聊、討論中有出現年級的部份,

 則視情況加以允許,

 如果是刻意刺探、詢問或公開:將文章刪除;

 如果是抒發心情或在討論課業時剛好出現,則不加以更動。

至於班級、社團等進一步資訊都能將人鎖定到很小的範圍,

(可以看看#8 那位會員的回應)

於是,這幾項資料不能公開,不然不能出櫃的會員將會因此被發現性向。

然後你就可能又會說:

基本上是不會發生的

這裡的公佈個人資料

僅限於公布自己的個人資料

我還是用同樣的問題來問你,

如果出現有人刻意的公開別人的這些資訊呢?

匿名版要查出是否是本人登記的資訊極為困難,

(我們現在講的是深藍匿名彩虹同志版,不要再扯到公開版囉!)

那就用一樣的舉例:

好比小阿翔不能出櫃,但某人覺得這是小阿翔的公民權利,

於是相當用心的將小阿翔的資料放上班級社團登記區,

你要小阿翔怎麼辦呢?

喔不要跟我說不會有這種人,

最近剛好碰到大剌剌的將我的資訊公開的人,

嚴重造成我被迫出櫃,深感不便,

既然您說非常注意語意的細節與強調部分,

就請避免類似

「很簡單、不會發生、除了沒創意不覺得無法克服、不否認這會帶來某些麻煩,所有的選擇都會有成本。」的語句,

那會讓很多人認為您只顧到自己,

而沒注意到他們。

然後,

既然你這麼重視大家的權利,

到底為什麼不去為了同志婚姻之路打拼阿?

那絕對不會引起同志間的爭議,

而且能造福更多人。

小卒,這篇比較少,1603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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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我認為在選項7.的狀況下,造成的任何結果都是應該要由個人自己負責,若是真的有不小心的問題,其實或許應該舉出具體事證,再來做出相關的因應方式和細部修改,而不是一味的反對開放,相信在能保護不想出櫃的會員的權益的狀況之下,開放公布個人資料是可以被允許的吧?

想出可能的問題以及因應方式,

應該是你這個改革者該提出的吧?

我不否認大家可以為你提供意見,

不過那不是絕對的,

沒有人有義務幫你。

如果要說的話,

當初的代稱制度推起人也是孤軍奮戰。

當然這不構成我不幫你的理由嘖嘖。

不過改革者重重的傷害了我的權利,

失去我的信任之後,

說的一副自己都沒錯的樣子,

這樣的改革者,要我如何肯幫忙?

如果你找不出自己方案的漏洞,

那就多想幾天,或是找朋友幫你檢視。

在能保護不想出櫃的會員的權益的狀況之下,開放公布個人資料是可以被允許的吧?

是阿,我相信一定有某種很不錯的方法的。

只是至今你都沒有提出來。

然後拿著漏洞百出的東西不斷說著那(風險)不會發生。

我先做一個簡單的回覆,這樣說好了小卒

如果你認為我的說法哪裡有漏洞,你可以直接指出來,我需要具體的事例才能討論

還有,50樓的懶人包事實上並沒有曲解或是扭曲別人說話的意思,我所歸納的都是"反對方認為不適合開放的理由、與開放過後可能導致的缺點",基本上,把那些話作為反對開放的理由,在後面補上一句"由於這個理由,所以開放似乎不太應該",其實是合理的。(事實上某人不是說不喜歡玩文字遊戲嗎?那我50樓的歸納,我相信小卒你其實可以很簡單的就看出,我所秉持的歸納原因,以及再後面補上一句"所以XXXXX"的原因。那麼,你以此來表達我刻意曲解你的意思的道理是什麼呢?)

若您真的認為我的歸納有問題,或許您可以將你的反對理由,用條列式的方式舉出來,這樣您也不用害怕我的歸納出問題了,不是嗎?(雖然我真的認為我的歸納沒有出問題)

再者,關於投票公信力的問題,我做出一個簡單的答覆。

基本上,我們可以或是已經相信在相同的狀況下,民調的公信力雖然不是百分百,但確實是可以被相信、或是採用為參考資料的。在這個條件成立的狀況下,這個民調可以依據同樣的理由而被相信,或者你也可以很乾脆的說,所有在匿名版可以複選的投票都不值得採信這樣。若您真的是這樣認為,這份投票對你的觀點來說或許就真的不值得採信

還有 我不懂你一直在質疑投票的公正性幹麻,事實上,現在比較有理由為投票不公叫屈的是贊成方,因為我已經舉出了一個非常明顯的疑似洗票案子,而基本上贊成方,各個選項比例差異的懸殊之大,這個問題的可能性就相對減少,而且目前也沒有直接的現象顯示贊成方或是改革方有這類的問題。

回到討論點。

事實上,我對於你的回覆和立論都有做出相當確實的答覆,基本上沒有迴避任何需要回答的地方,要說是迴避問題的話,其實你比我嚴重多了。

像是我忽略不答的地方,老實說有很多其實在很表面的邏輯上就構不成反對開放的理由與質疑,譬如說像是

第八段 有.什.麼.文.章.非.得.公.開.自.己.的.I.D.才.能.給.大.家.看.呢.?

這根本構不成反對開放的理由,不論是不是真的有文章應該公佈ID才能給大家看,就算沒有這種文章,公佈ID給大家知道的權益並不會因此而被消失而抹煞。

不需要公布ID也可以看的文章,一般版也有很多。事實上我們沒有理由相信,因為這種理由,所以放再一般版的文章就應該變成匿名。對吧?(也就是說,我們沒有理由拿這個理由來贊成強制匿名的實行)

事實上其他的理由也大致是如此,在我的直覺上這其實是個人自己,相當訴諸情感的理由,老實說並不構成可以拿上檯面來做為反對的宣傳。事實上還有一些理由,是我已經歸納在反駁點裡面,而你沒有發現。

DBR之所以為DBR,

    便是因為有匿名制度,

    所以才有現在這樣不同於其他同志討論版的特色,

    硬要把DBR跟其他哪個誰弄成一樣的想法我著實不了解。

理由1.因為匿名制度是深藍彩虹版創版根基,而這是深藍彩虹版連署時所採取的核心價值,也是深藍彩虹版獨特的地方,所以我們不應該開放公開個人資料。

是不是有所重疊,甚至完全包含呢?

還有,從這篇討論之後,我會針對我認為重要的地方作為回答,因為我個人沒有辦法在8/15之前,24小時等在這裡發表回覆

所有在匿名版可以複選的投票本來就都不值得採信,

相關的疑慮與問題上面都提過了,

請自己參閱,我個人沒有辦法、也沒有必要在8/15之前,24小時等在這裡發表回覆。

如果你要執意相信這種不確定性極高、

不知道是否真的為彩虹版住民所投、

也無法確定是否照你的意思投票、

然後問卷還很有問題(一開始的引導、兩種不同內容合在一起投票)的投票結果,

然後不認為這麼多人悲慟的回應文章比較符合彩虹版目前現狀,我感到疑惑。

關於一個好的問卷,請看#29 Akop的建議,我就不多說了。

小翔在#71說的我覺得很確切:

現在投票的這些人足以代表所有在過去.現在.未來會來彩虹版的人們嗎?

既然無法知道誰常來晃、誰投的票,那我其實不明白這場投票的公信力

所以我比較相信這些文章回應給我的資訊,

這樣您清楚了嗎?

倒是您一方面質疑投票的結果有問題,

一方面又堅信這就是民意,

我不大清楚您的用意呢。

另,所謂洗票只是你的一人之詞,

目前回應的所有人都覺得你說的莫名奇妙,

與其預設立場一口咬定是反對者找人來洗票,

你不想想其他的可能對我們可真是一種污衊。

想不到其他可能?

那我跟你說 最近笑版、人文版都跟我們頗有牽扯,

我猜想有可能是該兩版過來彩虹板看看,

看到投票主題之後,沒看清楚您的說明就投了下去,

誰知道呢?預設立場的指控您的反對方,只會讓您更失去民心。

不需要公布ID也可以看的文章,一般版也有很多。事實上我們沒有理由相信,因為這種理由,所以放再一般版的文章就應該變成匿名。對吧?(也就是說,我們沒有理由拿這個理由來贊成強制匿名的實行)

這段你有邏輯謬誤。

在我的前提下,

文章不需要公佈ID→不需要從匿名變為開放,

你卻想用

公開版不需要公佈ID文章很多→公開版的文章該變成匿名

來反駁

這完全不相干好嗎?

有.什.麼.文.章.非.得.公.開.自.己.的.I.D.才.能.給.大.家.看.呢.?

在目前的制度下,

我認為匿名彩虹版的文章沒有什麼文章需要公開自己的ID,

所以詢問你到底什麼文章需要公開ID?

如果有 為何你閃避這個話題?

只用 不論是不是真的有文章應該公佈ID才能給大家看,就算沒有這種文章

葛拉罷葛拉罷葛拉罷葛拉罷葛拉罷 來搪塞;

如果沒有,那公開ID的必要性何在?

(講必要性應該更確切了點。必要性?有必要嗎?←怕你不了解我的意思我用了兩種問句)

我發現你的另外一個問題是

不斷說一般版怎樣一般版怎樣 然後沒注意到我們在討論彩虹版的議題

匿名版不是一般版 彩虹版又是匿名版最特別的一版

一直 一般版怎樣所以彩虹版怎樣 不是很奇怪嗎?

你到底是為了匿名彩虹版現居會員爭取權利,

還是為了一般版的誰爭取權利?

不是說一般版的情形不能作為參考,

而是你似乎只考慮到一般版怎樣,而非彩虹版怎樣。

如果您連署了一個公開的彩虹版 我相信 您的論述都會變的比較合理。

另外這段

DBR之所以為DBR,

    便是因為有匿名制度,

    所以才有現在這樣不同於其他同志討論版的特色,

    硬要把DBR跟其他哪個誰弄成一樣的想法我著實不了解。

如果您不了解我的意思 我解釋一下好了 我們可能有溝通障礙

我的意思是 現在公開的、部分公開的同志討論版有很多

彩虹版沒必要也加入公開、部分公開的同志討論版行列,

我希望DBR能在所有同志討論版保持它原有的特性,

因為有很多會員便是因為這點而來、並在此定居,

你可以看看上面的很多篇回應 都已經跟你如此述說。

另外,可能你現在只怒視著我,

還有很多人都已經發表他們反對的文章回應,

您不能忽略他們,在此提醒。

以小翔#71 一段引用作結:

當原PO提出這個方案時

是否有想過:

基本所期望的目的是什麼?

確切的步驟程序該如何運作呢?

對於彩虹版的生態會有什麼正面或負面的影響呢?

而他帶來的正面效益是否真的比負面效益還要來的大?

這個舉動的必要性與否?

小卒,哇,這篇有3208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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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覺得,彩虹版一直以來都是一個很溫馨的地方。

在這裡認識到了很多情深義重的朋友。

絲毫不亞於現實中的交情,

更甚者說是跟版上的大家相處比較開心也不為過。

在這裡,我結識了許多關心自己的人,

這是任何東西也無法取代的珍貴至寶。

正是有了這個名喚深藍彩虹版的地方,

才造就出了現在的我。

其中意義自是不言而喻。

我不敢想像,要是我不曾涉入這裡,

那現在的我會是什麼樣子。

在這裡我所得到的,真的難以計數。

彌足珍貴的過往點滴,一路相互扶持走來的堅定交情,

甚至是閒話家常都是那麼的令人會心一笑。

這樣的好地方,夫復何尋?

至於針對發起這篇討論的版大的公開期望,

然而,彩虹版隸屬於匿名版塊。

那麼,公開理由何在?

現行的彩虹版制度有別於其他,

這也是大家會聚集在這裡的原因。

正因為它的獨特吧!

如同其他相同意見者所述,

倘若您需要這樣的環境,普天之下多的是您的歸屬。

這裡相較於其他地方,多了幾分神祕的色彩。

因為大家都不能大剌剌的公開自己的身分,

在這樣的基準點上,很自然的彼此交心。

我想這是很多人所追求的。

相處久了自然會認識,自然也無須仰賴公開這樣的方式。

試想,萬一公開了,原本相安無事的樂土,

立刻像是遭逢天地異變一般。

原本能有的基本保護就這麼盡數瓦解,

還有多少人願意,或者說是膽敢或更貼切,

活躍在變調的彩虹版?

再者,原先彩虹版的制度已經行之有年,

也許需要順應大家的需要做改變以及調整,

然而任何事皆有其常理,

好比我們從小學到大的儒家思想。

彩虹版也有它一定的規矩,不能因為少數人的意見而妄作變革。

好比大家都熟知的大躍進跟文化大革命。

因為毛澤東一人主事,造成的傷害事後再怎麼努力也甚難彌補。

與其如此,倒不如審慎決定。

身為彩虹版的一分子,於情於理,都希望讓彩虹版的好能與日俱增。

同時,也希望能為維護這溫馨的所在盡一份心力。

我希望,無論現在還是未來的彩虹版是可以讓大家開心相處的地方。

比起無謂的針鋒相對、惡意中傷,

搞得大家烏煙瘴氣,為什麼不將這些力氣省下來,

共同來維護這塊得來不易的世外桃源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實為不才野人獻曝之見,沒有帶有太多的特殊立場。

只是很單純的想要表達身為其中一分子的看法以及期許。

相信彩虹版對於大家而言都是意義非凡的,

也因此大家都會希望彩虹版朝著更好的方向去走,

希望大家都能好好珍惜啊,

有道是「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

在這裡邂逅的人,都是不可多得的緣分呢。

有幸能深交的想必就更少了。

人多半會排除異己,即使是有著相同特質的人也在所難免。

也希望大家能對不同意見有所尊重及包容。

惡意中傷實在是令人不齒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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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ST的懶人包,

經我深思熟慮與會員的反應之後,

決定將其移動文章至此主題。

(目前為#79)

所謂事件的懶人包,

放在主題內,

會比放在閒聊區有著更高的正確性。

彩虹版版主 一人房

老大你怎麼在這裡公佈人家的名子。

裸腿‧H‧痴漢阿底的反撲?

無塵室的魔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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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跟所有在這篇主題發表文章的會員們說一聲,

由於我向深藍站務部請的假期,

已於昨天正式結束,

從今天起我得重拾ASK版主、第三區總版主的工作。

也就是說,

我沒有辦法像之前那樣花一堆時間在此,

鬼打牆似的不斷重複一些我想強調的東西,

以及為樂翔、魔王以及大家介紹我在DBR的一些感想。

該說的其實也說的差不多了,

會員再不能理解我認為不是我的問題,

有些東西已經一說再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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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最後要給魔王一些介紹,

因為他剛來DBR,我這個老人想碎碎念一下這樣(笑)

就我偶爾逛逛匿名版的經驗來說,匿名版的好處是可以對某些公開場合的禁忌話題大辣辣地討論(即便這可能涉及違法),因為匿名的保護,不會讓人對自己的另一個身分有所連結,這在深藍的意義上就是,如果在一般版區建立起自己的身份文化圈(比如說馬克杯與認識馬克杯的人),可以因為匿名的關係而不擔心討論某些話題被別人發現(馬克杯可以在匿名版討論胸部,而不用擔心被其他認識馬克杯的人知道,進而說馬克杯好 H)。

  與其說核心價值或獨特什麼的,我認為上述的理由才是匿名版之所以出現的原因吧。在這層意義上,我認為匿名版的"匿名"有其重要價值,至少可以確定完全開放的話,會造成許多人的好處喪失(不能大辣辣地討論胸部之類)。

  自願性地開放(就是讓發文者選擇要不要公佈自己的身分)當然可以免除上述問題,既然都不在乎自己在深藍建立的身分文化圈,那也沒什麼好限制的。所以就這點理由上,開放自願公開或匿名是沒問題的。

我認為你這段 完全匿名版對於深藍一般使用會員的意義,

說的非常確切透徹且清楚直接,特加錶框。

嘛 我想說的是 對於彩虹版的一些會員,

(我不清楚確切數字)

他們在深藍匿名彩虹版當中,

不是談論某些公開場合的禁忌話題,

而是將自己的心情、生活、想法、快樂與悲傷,全部投注於此。

我也不擔心他們在深藍建立的生活圈,

畢竟網路這種東西 說真的 很容易捨棄。

我擔心的在現實生活中 他們會因為深藍、或是彩虹版的關係,

而受到傷害。 好比說與家人的隔閡,或是被全班排擠之類的。

關於類似的案例 您可以看看 玫瑰少年事件:

http://blog.chinatimes.com/taweichi/archive/2007/12/12/2259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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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交友是個很微妙的概念,我相信在一般版塊上大都有建立起許多的私交群體,那包含透過PM跟個人資料,甚至直接發文公開自己的資訊。如果深藍在意的問題是明目張膽地為了交友而發文,那解決問題的方式不會是匿名,而是像一般版塊那樣的禁止這類文章而已。這不至於構成必須匿名的理由。

這部份 我會在深藍今年的總則修訂時提出,請不要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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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是我為什麼會認為DBR開放公佈資料的話 交友(文)情形會較一般版面為重。

彩虹版中有相當相當多的心情日記等文章,

內容可以簡化成:

「不知道他是不是也是同志 如果不是怎麼辦 然後不敢靠近」

也就是說,

我認為 如果公佈ID的話,

因為認為該人也是同志,然後較有勇氣去連絡他做朋友。

至少比起在一般版不確定對方性向的狀況下,

會更敢去接觸等等的。

這不是反對理由唷 只是說明我對這部份的看法。

因為我不贊成禁止同志間的認識,甚至認為禁止是罪惡的。

只是因為目前網路上已有很多足以達成此目的的資源,

我想 讓彩虹版 成為完全不想公開者的一個選擇會比較好。

關於「認識同志圈的管道」請參考此篇: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2795352&postcount=31

以上 小卒,這篇超少,只有1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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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原始創立此版 用意似乎是純粹的做每個人發表或提出問題而已!

就像"西斯版"這樣

後來才有了"代稱"這回事!

其實基於 版規

3.禁止任何形式之徵友文章,違者站方將直接調閱帳號並永久封鎖該會員在此版之權限。

(交友文、徵砲友文、一夜情文....等)

公開就一定有交友行為出現! 基本上是除非修改了創立的原意! 不然是最好不要開放!

而且重點在如果到時很不幸的有人因為這樣出事了...

試問是要由深藍扛下責任還是選擇公開的各位要擔下責任?

有時多用不同角度去觀看一個事比堅持自己想堅持的更好!

最後...開放後 深藍彩虹版就不再是以前純粹的深藍彩虹版

以上 個人淺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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咩...我是樓主

這場討論要說我跟小卒之間沒有吵架,我認為是在睜眼說瞎話,我臉皮也沒有厚到說那只是針鋒相對而已。

不過立場不同,有所衝突本來就是可以接受的(但也請各位不要學習我的過火反應),只要不太太過火就好,至於我在其他版面發的爭議文章,我會等相關單位判決完成後,在依管道提出我的意見,我們就暫時先把吵架放在一邊吧。

有關小卒文章的回應,我在這邊得先道個歉,雖然看到回覆已經過了一陣子,但我目前仍未動筆撰寫相關回應,理由之一是小卒對這篇版面的熱誠實在過於可怕,寫了累計達萬字的文章來表達了他的看法,要撰寫完整的回覆其實有相當難度(我還在消化),所以我會等待一段時間在把相關回應補上,這兩天我會將重心擺在懶人包更新和彙整討論意見等等重點

樂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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