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怨】笑版版主顏面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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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其實有意見就大聲說出來嘛,搞什麼小孩子的反白把戲呢啾咪^.<。

我幫阿朕解釋一下(茶)

在笑版,反白藏字是一種習慣或是梗.......

當然~其他人我就不知道了(茶)

還有,講話可以不用這麼帶刺,別人講話帶刺你大可不必跟著一起做嘛~我想這樣回文的人會比較沒有火藥味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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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人之託,忠人之事。別戰我,我剛約會完很累。=ˇ=

您好

關於您的問題:

在本版版聊定義有三種

1.與主題內容大致無關者

2.只能容少數人共同討論者

3.經判定為無意義洗版衝等文者

閣下的是觸犯第一條

若有任何問題歡迎再詢

以上 文字笑話版版主 紫樓囧芥

>wikipedia--域名 / 防止誤解 的內容很好笑。
  • Who Represents是一個作者和代理人的資料庫,使用域名 whorepresents.com(whore:妓女);
  • 臨床醫學家therapists網路,使用域名 therapistfinder.com(rapist:強姦者);
  • 筆具訂製公司 Pen Island,註冊了 penisland.net(不用註解)
  • 程式設計師網站 Experts Exchange,曾長年使用 expertsexchange.com(已停用)(不用註解)。

以上真的是從維基百科整理來的。

*同步發表>http://pingvenos.blogspot.com/.../dns.html

黃企鵝

囧芥你好,

以上為原主題。

很明顯的,我跟圖撥鼠正在針對文中笑點3的網站「Pen Island」進行討論。

與主題內容是有關的。:)

黃企鵝

以下為您與吾副版被刪除文章內容

話說wikipedia原本的內容錯誤,還真的會連到不良網站。(幸好瀏覽器有警告)

我幫它修正了。

黃企鵝

內容已經偏離主題,且難以加入討論

這家公司是在做什麼啊=口=

內容已完全偏離主題

「你的筆是我們的生意。」

v

「你的_ _,我們的生意。」

黃企鵝

無意義文章與其回應皆視為版聊文,且偏離主題

然後要再強調一點

做版主的有自己的拿捏,

請不要再為了兩篇文章PM,會造成行政上的困擾

若有任何疑問,歡迎再諮

若有任何對於此處理之不滿,請向區長提出

以上 文字笑話區版主 紫樓囧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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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員干涉板務,公道自在人心,欽此。

  喝了好幾杯飲料,現在好想棒賽。=ˇ=

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80668

這一篇#9.#10之間的刪文經申訴

並未走向離題

請版主將其反刪除以恢復文章

=ˇ=

法務組組長 冰河

  科科,這要怎麼解讀就是自由心證了。揪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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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阿朕版友為我們舉了一個例子。

這個例子就是典型的,以PM向版主申訴後,版主建議使用者向上申訴,不要找他。

然後上層管理員又做出不同裁決的情形。

我很遺憾,看來上層管理員給版主的訊息是一個「命令」,不過我們仍然可以發現上層管理員並非完全核准所有申訴。

當時的我認為圖撥鼠與自己總計3則文章,是針對於原始笑話內容做出的範圍內延伸。

我的第一則提到的是「笑話來源內容中的錯誤」,是針對原文內容做的註解,而後我也在原文進行修改。

圖撥鼠與我的討論則是在「解釋笑話的含意」,有助於版眾對笑話的了解。

向版主申訴無效後,在版主的建議下找上層管理員;

但是顯然管理員並沒有復原所有文章,他做了取捨:認為前者我的文章是仍離題的,而後者圖撥鼠與我的討論則沒有離題。

這就代表了上層管理員並非是照單全收的。

再次感謝阿朕為我們挖出了這麼久以前的例子,幫助版眾理解,

讓我們知道上層管理員確實有存在的必要,那也是版主向使用者建議的二次申訴管道,然而處理方式或許需要加入更多對版主的尊重。

黃企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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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書那個還找得到...是這個吧...

他說刪掉的是蘭女宜中版那篇文章啦,雖然現在恢復了。

你貼的東西有懶人包,而且剛剛解決了。

對版主與副版主之處分不服,應向該區總版主申訴

規定上似乎還沒到法務部管理員

若有任何疑問,歡迎再諮

若有任何對於此處理之不滿,請向區長提出

以上 文字笑話區版主 紫樓囧芥

而且囧芥也沒有把事情推給高層吧?至少這兩句話應該是歡迎溝通,如果真的有不滿可向總版提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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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情,

不過申訴的話,在很多網站通常都是管理員回你幾千字的問章,

然後你再回幾千字的文章過去,

但他完全不採納意見。

之前我也莫名奇妙被記點,

某管理員 好像是晴天一直堅持說我什麼無法說服什麼鬼的= =

又不是在打辯論賽= =...

後來想想算了,浪費口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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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為管理員會比較怕大家都不正面溝通給意見私下靠杯,但是前幾天才結束的申訴案讓我發覺,如果是正面來的話他們也會覺得很煩,所以不知道高層到底希望會員怎樣,沒有意見最好吧我想。

然後黃企鵝不回應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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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略)

然後黃企鵝不回應了嗎?

我都高三老人了= =""。剛剛才有空過來,發現這個主題又浮上來了。

我也不是說全部覺得管理員好,只因為曾經因為管理員幫我復原被刪除的文章。況且我也不是沒跟上層的管理員不高興過,前陣子才剛有一次。

從前面開始我就不是絕對擁護上層管理員阿,只是相對於認為上層管理員不該管,我覺得他們還是有存在的必要,畢竟下層管理員也建議會員找上面的做二次申訴。

不要把我當成絕對反方,只不過是看法比較委婉一點罷了。

管理員當然有需要改進的地方,老早前就提過了。阿朕提供的例子讓我們很遺憾的看到上層管理員給下面的是一則「命令」。至少從阿朕給的例子看來是如此。

而且trausing講得不錯,深藍管理員總是喜歡講很多,而且都用空行拉很長,似乎有點打算要用氣勢贏過會員的感覺。(好吧,或許空行是希望會員容易看清楚)

可怕的是當你遇到的已經是上層管理員的時候,那就真的要很會說話才行,如洛書剛結束的那件事一樣。

對了,好像管理員每次的回覆格式都差不多,不知道各位有沒有同感。= =' 或許這是為了顧專業性的考量。

黃企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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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七月中不到就自稱高三老人= =""

我都高三老人了= =""。剛剛才有空過來,發現這個主題又浮上來了。

我也不是說全部覺得管理員好,只因為曾經因為管理員幫我復原被刪除的文章。況且我也不是沒跟上層的管理員不高興過,前陣子才剛有一次。

從前面開始我就不是絕對擁護上層管理員阿,只是相對於認為上層管理員不該管,我覺得他們還是有存在的必要,畢竟下層管理員也建議會員找上面的做二次申訴。

不要把我當成絕對反方,只不過是看法比較委婉一點罷了。

管理員當然有需要改進的地方,老早前就提過了。阿朕提供的例子讓我們很遺憾的看到上層管理員給下面的是一則「命令」。至少從阿朕給的例子看來是如此。

而且trausing講得不錯,深藍管理員總是喜歡講很多,而且都用空行拉很長,似乎有點打算要用氣勢贏過會員的感覺。(好吧,或許空行是希望會員容易看清楚)

可怕的是當你遇到的已經是上層管理員的時候,那就真的要很會說話才行,如洛書剛結束的那件事一樣。

對了,好像管理員每次的回覆格式都差不多,不知道各位有沒有同感。= =' 或許這是為了顧專業性的考量。

黃企鵝

我回你的東西似乎是「規定上似乎還沒到法務部管理員」還有「而且囧芥也沒有把事情推給高層吧?至少這兩句話應該是歡迎溝通,如果真的有不滿可向總版提報的。」

這跟你回應我的部分似乎不同,不過我也不排除其實你不是在回應我而是回應阿朕或是別人的可能性啦

另外,干涉版務是程序正義問題,前陣子說很多了,不想於此再提。

而且都用空行拉很長,似乎有點打算要用氣勢贏過會員的感覺。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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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七月中不到就自稱高三老人= =""

因為無止境的補習已經開始。= =""

我回你的東西似乎是「規定上似乎還沒到法務部管理員」還有「而且囧芥也沒有把事情推給高層吧?至少這兩句話應該是歡迎溝通,如果真的有不滿可向總版提報的。」

這跟你回應我的部分似乎不同,不過我也不排除其實你不是在回應我而是回應阿朕或是別人的可能性啦

另外,干涉版務是程序正義問題,前陣子說很多了,不想於此再提。

其實我覺得深藍管理群除了相當區別開來的,如大頭目、系統部以外,其他似乎有點混在一起的感覺。這點我也不方便亂講些什麼,我實在不懂深藍內部是怎麼安排的。:P

不用講得那麼難聽如「推給高層」,我描述阿朕提供的例子時用的都是「建議」。

我認為版主的意思是說:未來有問題歡迎再來信,而對這次申訴的處理若有不滿,請向上面的二次提出申訴。亦即,這件案子在他的處理下已經完結,結果是申訴無效的;如果不滿他的決定,建議可以再向上提二度申訴。

我認為這樣的解釋無誤,如果要推給高層,那麼一開始就會直接表明,而這次顯然版主有做過處理,有再次審核過有無離題;況且會員跟他來回PM過好幾次,他至少也向會員解釋過兩次 (由阿朕提供的例子中能看出來) ,絕對沒有直接就要推給上面。然而版主最後仍然保持文章為離題的看法,也就是說申訴無效;但是仍然提醒會員,若對他的處理有不滿,可以再找上面的管理員。

而正由於上層管理員還是版主建議給會員的管道,而確實也有機會得到不同的結果,那麼當然有存在的必要,就好像法院不只有一級一樣;然而從阿朕給的例子中,我們很遺憾必須檢討,上層管理員應該是與版主討論,至少直接命令版主有點太魯莽。

雖然在現實世界上投訴時,上面的是不需要找下面的人討論的,我有投書過台南縣政府,申訴某興南客運司機態度極度惡劣,案件一層一層被推到上面去 (確實是直接推上去,回覆我說案件已經轉移到哪裡哪裡) ,從來沒見到上下討論的情形。

然而深藍不一樣,這裡認為應該尊重區域上小管理員的處理,所以上面的不應該直接命令下面,這是深藍自己就這樣規定的。

這也造成版主雖然必須建議會員往上申訴,如今卻又不滿上層管理員干涉的情形。

黃企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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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高三老人了= =""。剛剛才有空過來,發現這個主題又浮上來了。

妳自稱老人那我們這些兩槓的情何以堪

深藍管理員總是喜歡講很多,而且都用空行拉很長,似乎有點打算要用氣勢贏過會員的感覺。(好吧,或許空行是希望會員容易看清楚)

對了,好像管理員每次的回覆格式都差不多,不知道各位有沒有同感。= =' 或許這是為了顧專業性的考量。

所以以後有問題的時候我們也要拉很常空很多行,看看他們會不會先被嚇死???(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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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這樣的解釋無誤,如果要推給高層,那麼一開始就會直接表明,而這次顯然版主有做過處理,有再次審核過有無離題;況且會員跟他來回PM過好幾次,他至少也向會員解釋過兩次 (由阿朕提供的例子中能看出來) ,絕對沒有直接就要推給上面。然而版主最後仍然保持文章為離題的看法,也就是說申訴無效;但是仍然提醒會員,若對他的處理有不滿,可以再找上面的管理員。

well,我不想在這邊多加糾纏或是說你越級申訴,只是想要提醒你申訴管道是先經過總版的。

版主與總版是地方官,管理員則是整個討論區趴趴走的監督人員。事實上,就算是現實生活中的例子(比方說,興南客運)在處理你的案件的時候不只會從你的意見與說法出發,同樣它們也會調查與徵詢該客運的說法(可能要求其遞交報告書等等)而深藍沒有這類制度,那麼用的就會是討論,而非從單方面得知訊息後做出處理。

對版主的處置申訴時,就算為了避嫌而不與版主討論,至少也要對版主的直接上級(總版)討論過才是。我以為監察或是司法判決中聽取兩造意見與調查事件因果,是很常識性的東西說。

處理那件事情的前高層大概不照這些做法做啦,我是覺得事情明明就很簡單啊,就有申訴管道就好好的走,如果那套管道是不足或不正義的就修改,管理群訂的規定自己沒有好好走真的很靠杯(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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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我不想在這邊多加糾纏或是說你越級申訴,只是想要提醒你申訴管道是先經過總版的。

阿,我到現在才知道你說「規定上似乎還沒到法務部管理員」是什麼意思,恕我之前不知道你在說些什麼。= =""

我沒有越級申訴阿,我知道深藍有規定各級申訴層級,然而我是依照法規中提到「各級申訴皆可透過服務窗口進行」,而直接在服務窗口投單的。

老實講我從來沒注意過是誰在幫我處理申請單,你不說我還不知道阿朕舉的那個例子中有牽涉到越級耶。= ='

所以我就說深藍一堆管理員中,除了大頭目、系統部以外,其他似乎有點攪在一起的感覺,搞不好管理員自己都分不清楚。深藍內部我也搞不太懂,還是不要亂說比較好。

黃企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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