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月銀牙 10 發表於 July 1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9 根據會員權利救濟法,任何階層的申訴皆可透過「論壇服務窗口」。黃企鵝所以妳是有問題、意見就投單囉=ˇ=???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Pingveno 10 發表於 July 1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9 那裡本來就可以做任何事,誰都可以投。改帳號也是到這裡喔。很久以前就從Zhe改成Pingveno了。xd黃企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嵐月銀牙 10 發表於 July 1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9 我想我沒有改帳號的需求(茶)那個有這麼好用嗎= =???我寧願花時間做溝通(攤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布拉是朕 10 發表於 July 1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9 所以妳是有問題、意見就投單囉=ˇ=??? 是把窗口投單當作免錢萬靈丹在嗑吧。 座右銘:請愛用:$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Pingveno 10 發表於 July 1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9 基本上申訴是找板主;板主不受理找總板。就這樣。 有些個別卑劣的人會去窗口丟單子,那單子基本上四顆蘋果的管理員都看得到。(恕略)這個法規害人不淺。囧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58729申訴之對象如下所示:對版主與副版主之處分不服,應向該區總版主申訴對總版主之處分不服,應向法務組管理員或法務組組長申訴對副監察委員之處分不服,應向監察委員申訴對管理員之處分不服,應向該管理員隸屬組別之組長申訴對監察委員、各組組長、各部部長之處分不服,應向監察部部長申訴各級申訴皆可透過服務窗口進行我都不知道原來投服務窗口會讓那麼多人看到,這法規根本該修了。Orz黃企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哇雞 10 發表於 July 1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9 的確很多事情都可以透過那邊處裡但是任何事情都有正確且該遵守的程序就像法院審理案件的時候,也是一階一階的上去正確的處理管道,應該是由版主→總版→上層申訴最後才是上層申訴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芥‧求瑕 10 發表於 July 12,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9 我覺得你的回覆越來越沒力了欸,你的辯駁已經不是在原本主題在聊的範圍內,只剩下死纏濫打。老實說我不知道下面該不該繼續回你,感覺越來越沒意思了。洛書在時至少還是在主題內的討論。唉呀呀呀呀,閣下實在太沒有幽默感及敏銳度了。其實不回OK不過看在你問了三次的分上我來指點一下=ˇ=1.我指點的是找區長,意即總版,而這也正是一般正常申訴管道2.並沒有說此事完結,而是這是暫時判決,靜待閣下的PM或總版的諮詢,不能因為兩篇文章而耽誤處理其他會員的時間啾咪>.^3.請閣下不要為了該文章一再PM是因為結果依然相同,根據半年來管理的專業而給的建議,若非法務組管理員干涉照道理不能反刪除。這一些洛大哥跟好多人都說過了呢(H)看樣子版主群國文程度真的不能太高一_一狠你說的誰,即我。你還沒開始侵犯到我,直到你公開如何知道我的私人訊息情形之時。而我不便在此冒著隱私的風險進行評論。遺憾的是,當事實從管道流出時,總則上並無任何條例指出這侵害誰的隱私權啾咪>.^你在說些什麼?我不知道你怎麼會以為我想要當版主。目前我沒有提出過任何版主職位的請求,包括本校校版版主。吾並沒有以為閣下想當版主近期閣下做的好事請仔細回想=ˇ=而汝不斷干涉版務是事實包括反刪除以及刪文語氣請你停止錯誤指責,我將不會再對沒有根據的指控做任何回應。遺憾的是並沒有任何指責語氣唷啾咪>.^汝的行為使我個人形象受到管群質疑已經是不折不扣的事實了唷一_一狠我誠心擔心你患有被害妄想症。謝謝您的關心,不過目前各界的想法比較擔心閣下患有此症(L)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哇雞 10 發表於 July 1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9 哇雞老弟~所以投單會有越級申訴的疑慮囉???這樣的觀感可不好啊~~~恩...本來就會吧....這樣感覺好像投單的人整個忽略了總版這個人的存在就像你提告要告別人,有人直接到最高法院提告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布拉是朕 10 發表於 July 1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9 我都不知道原來投服務窗口會讓那麼多人看到,這法規根本該修了。Orz黃企鵝 有嗎?有誰看到了舉手一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Pingveno 10 發表於 July 1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9 1.我指點的是找區長,意即總版,而這也正是一般正常申訴管道一、會員申訴2. 申訴之對象如下所示:對版主與副版主之處分不服,應向該區總版主申訴對總版主之處分不服,應向法務組管理員或法務組組長申訴對副監察委員之處分不服,應向監察委員申訴對管理員之處分不服,應向該管理員隸屬組別之組長申訴對監察委員、各組組長、各部部長之處分不服,應向監察部部長申訴各級申訴皆可透過服務窗口進行 真是不該聽法規的話,我也沒料到後果(直到剛剛才知道),對此深感抱歉。2.並沒有說此事完結,而是這是暫時判決,靜待閣下的PM或總版的諮詢,不能因為兩篇文章而耽誤處理其他會員的時間啾咪>.^結果你得到超上面的管理員的命令。囧我沒料到按照法規會這樣...3.請閣下不要為了該文章一再PM是因為結果依然相同,根據半年來管理的專業而給的建議,若非法務組管理員干涉照道理不能反刪除。所以是要找總版囉?總之,我跟你這部份的誤解就在管理員層級的問題吧。始末就是我查了法規發現下一個申訴是找總版,而誤信第F項直接投服務窗口省麻煩。結果處理的居然是很上面的管理員,而且還是命令,於是造成你的不滿,而這也是此主題在說的內容。遺憾的是,當事實從管道流出時,總則上並無任何條例指出這侵害誰的隱私權啾咪>.^總則規定應遵守當地法律。吾並沒有以為閣下想當版主近期閣下做的好事請仔細回想=ˇ=而汝不斷干涉版務是事實包括反刪除以及刪文語氣遺憾的是並沒有任何指責語氣唷啾咪>.^我只知道我前陣子在本校校版閒聊區對一個新手總版很兇。= ='汝的行為使我個人形象受到管群質疑已經是不折不扣的事實了唷一_一狠就憑那前後幾則PM?我真的不了解有這麼複雜,我只知道我找你申訴,來回共4訊息。然後我投服務窗口,隨後接到管理員說已經處理完畢。就這樣,那時我也沒有再多想。直到這個主題才又談到那去年的事情。原來我去年12月的事後續延伸這麼大的影響,甚至危及你的形象?:|黃企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布拉是朕 10 發表於 July 1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9 真是不該聽法規的話,我也沒料到後果(直到剛剛才知道),對此深感抱歉。結果你得到超上面的管理員的命令。囧我沒料到按照法規會這樣...所以是要找總版囉?總之,我跟你這部份的誤解就在管理員層級的問題吧。始末就是我查了法規發現下一個申訴是找總版,而誤信第F項直接投服務窗口省麻煩。結果處理的居然是很上面的管理員,而且還是命令,於是造成你的不滿,而這也是此主題在說的內容。總則規定應遵守當地法律。我只知道我前陣子在本校校版閒聊區對一個新手總版很兇。= ='就憑那前後幾則PM?我真的不了解有這麼複雜,我只知道我找你申訴,來回共4訊息。然後我投服務窗口,隨後接到管理員說已經處理完畢。就這樣,我沒有再多想。直到這個主題才又談到那去年的事情。原來我去年12月的事後續延伸這麼大的影響,甚至危及你的形象?:|黃企鵝 一隻蝴蝶振翅能颳出隔海颶風,一件綁縛撕票案能造成整個社會的恐慌。 姑且不論出發點如何,事實已經如此,辯解何用。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Pingveno 10 發表於 July 1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9 一隻蝴蝶振翅能颳出隔海颶風,一件綁縛撕票案能造成整個社會的恐慌。 姑且不論出發點如何,事實已經如此,辯解何用。既然事情已經如此,你也覺得無用,我也不知道該怎麼辦,唯一能做的是避免日後再度發生。黃企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嵐月銀牙 10 發表於 July 1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9 這年頭,管版真不是人當的(攤手)話說制度上竟然存在著程序不正義........這可讓我感到驚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芥‧求瑕 10 發表於 July 12,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9 真是不該聽法規的話,我也沒料到後果(直到剛剛才知道),對此深感抱歉。大家都是文人,道歉啟事貼在市民廣場謝謝[c]結果你得到超上面的管理員的命令。囧我沒料到按照法規會這樣...過失殺人罪是要判刑的啾咪>.^所以是要找總版囉?我哭哭:'(替洛大哥哭哭:'(總之,我跟你這部份的誤解就在管理員層級的問題吧。始末就是我查了法規發現下一個申訴是找總版,而誤信第F項直接投服務窗口省麻煩。結果處理的居然是很上面的管理員,而且還是命令,於是造成你的不滿,而這也是此主題在說的內容。噢噢所以就可以很理所當然的一筆帶過?同學,汝回了一狗票的文你叫我這笑版前版主顏面何在呀:s(P.S.首尾呼應是作文基礎中的基礎呀)總則規定應遵守當地法律。遺憾的是我並沒有深入刺探此事[d]這件事被知道時四名當事人是擁有可觀看身分的唷啾咪>.^基本上,沒人犯法唷(L)不然邱●立法委員還有戲唱嗎=ˇ=我只知道我前陣子在本校校版閒聊區對一個新手總版很兇。= ='同一件事情吾不喜歡過度重覆,閣下剛剛見識過了(H)就憑那前後幾則PM?我真的不了解有這麼複雜,我只知道我找你申訴,來回共4訊息。然後我投服務窗口,隨後接到管理員說已經處理完畢。就這樣,我沒有再多想。直到這個主題才又談到那去年的事情。原來我去年12月的事後續延伸這麼大的影響,甚至危及你的形象?:|是的,而閣下卻說吾有被害妄想症,笑版版主顏面何在呀!!!!!!!!!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布拉是朕 10 發表於 July 1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9 呃啊(躺著也中槍) 我笑了,溫柔洛書真的好可愛(L) 可以跟你認識嗎,我是朕妹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宇文 依 10 發表於 July 12, 2009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9 呃啊(躺著也中槍)咻~碰!趴滋.. 我笑了,溫柔洛書真的好可愛(L) 可以跟你認識嗎,我是朕妹 :$洛書不小心誘拐到善良可愛的......朕妹?忽然很想說請支持深藍黑暗系統以及深藍黑盒子(投訴用)。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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