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anuary 18,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18, 2009 警察不管??找立委投訴啊!!!反正他們最喜歡上電視領我們的錢也不該領假的官僚....這種事情.....不搞大到最後一定不了了之...總之把事情搞大越大越好 囧 我不是來鬧的 事情大了對你們也好歹徒看到新聞多多少少也會安分點找立委投訴這招一定有效<8><8>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anuary 20,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20, 2009 的確...在這裡猛烈批評又能怎樣???或許那些人看到了但他們能就此悔改嗎???在我看來這裡只是發洩怒氣的舞台大家都是匿名的說什麼不都是屁話!!!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anuary 20,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20, 2009 還挺酷的哈哈我受夠了!酷你個xx茅吵x蛋,你這個雜碎,我告訴你,我這樣講一點都不過份!很久沒有看討論區看到動肝火了,不管匿名不匿名,我希望版主如果可以的話把這個傢伙的帳號刪掉!這種事情你還會覺得酷?到底有多少人像你一樣垃圾???老實說看到你這種敗類就對台灣的未來感到悲哀!這種最不該發生的事情!!!!還是說你就是兇手?!高中開學到現在第一次這樣生氣!!!我現在手氣到在發抖!=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也是第一次在網路上這樣罵!你真行!我知道這一版的版規,我這樣打已經犯規,但是我認為會寫「還挺酷的哈哈」這種人我認為牠的行為已經跟加害者一樣的惡劣,是同等級的生物!我無法忍受不罵這種人!我最最最反對這種事情!>>在這裡罵有什麼用呀>>加害人又不在這裡......>>仰天長嘯..壯懷激烈..........結果還不是空悲切...>有一個「類加害人」!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anuary 20,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20, 2009 台灣法律總是判太輕,這種人不該有悔改的機會,應該第一次飯就要閹掉!不然就槍斃!既然你明明知道會再累犯浪費社會資源?為啥不這麼做?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anuary 20,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20, 2009 可不可以組一個學生自衛隊或是人渣處置集團之類的同意+10^1000000000直接剪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anuary 20,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20, 2009 你們知道要怎麼終結這種問題嗎?政府規定每位女性國民都要練出一身肌肉,政府會在學校與各級機關開闢健身房。每位女性再每個年齡都要達到體能標準不然會被關入體能訓練集中營。全國女性不準化妝,全部理平頭,否則重罰。終結現在的女性觀念。就是解決問題的方法。把女生當男生用。男女平等,效率加倍。這樣不太對,怎麼搞得跟伊朗一樣?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anuary 21,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21, 2009 禁用私刑!犯罪一座山!私刑開放!一座遣體山!我笑了xd開放私刑吧!!!今天收到群組訊息,才知道原來開學到現在學校的側門發生了七起強暴事件= =+也太多...男人還有手......(?)部分神人還有雙腳怎麼會這樣..那女生以後說不定會怕男生...無法結婚生子也說不定ˊˋ"心理創傷很難治癒吧下次如果遇到這種情況鎮靜假裝幫他口交然後............................把他的雞雞咬掉這招夠狠 可是有幾個人敢咬^o)找立委投訴這招一定有效<8><8>台灣立委世界無敵 嘴砲 打架 撈錢 草率夜審法案太威猛了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anuary 24,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24, 2009 1.把強暴犯的頭砍下來2.把強暴犯的頭砍下來3.把強暴犯的頭砍下來4.把強暴犯的頭砍下來這四種都很好。對了,還有四種。5.把強暴犯的人頭砍下來6.把強暴犯的人頭砍下來7.把強暴犯的人頭砍下來8.把強暴犯的人頭砍下來如遇到強暴犯或者強暴犯,請用這八種方法處理。(XX廚餘部關心您)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anuary 26,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26, 2009 女孩子晚上出門要小心建議可以把鑰匙抓在掌心有危險可以馬上刺向歹徒重點是出外要告知室友手機記得要隨身攜帶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anuary 27,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27, 2009 女孩子晚上出門要小心建議可以把鑰匙抓在掌心有危險可以馬上刺向歹徒重點是出外要告知室友手機記得要隨身攜帶鑰匙?老實說那個除非插到眼睛要讓人痛到鬆手好讓你逃跑還滿不可能的我是覺得如果沒有十足勝算那遇到威脅的女生還是逃跑&求救比較好而且說不定你越反抗歹徒還會更興奮唷!這樣到時候玩起獵物來就會更刺激了 = =說不定還會變成強暴後滅口的事件......如果沒有在最短時間裡面把歹徒撂倒(或者短暫讓對方失去行動力)靠近歹徒進行攻擊的行為也只是更方便歹徒可以就近一把把獵物抓起來制服而已拉開距離逃跑才是上上策呀!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anuary 27,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27, 2009 我受夠了!酷你個xx茅吵x蛋,你這個雜碎,我告訴你,我這樣講一點都不過份!很久沒有看討論區看到動肝火了,不管匿名不匿名,我希望版主如果可以的話把這個傢伙的帳號刪掉!這種事情你還會覺得酷?到底有多少人像你一樣垃圾???老實說看到你這種敗類就對台灣的未來感到悲哀!這種最不該發生的事情!!!!還是說你就是兇手?!高中開學到現在第一次這樣生氣!!!我現在手氣到在發抖!= =#= =#= =#= =#= =#= =#= =#= =#= =#= =#= =#= =#= =#= =#= =#= =#= =#= =#= =#= =#= =#= =#我也是第一次在網路上這樣罵!你真行!我知道這一版的版規,我這樣打已經犯規,但是我認為會寫「還挺酷的哈哈」這種人我認為牠的行為已經跟加害者一樣的惡劣,是同等級的生物!我無法忍受不罵這種人!我最最最反對這種事情!>>在這裡罵有什麼用呀>>加害人又不在這裡......>>仰天長嘯..壯懷激烈..........結果還不是空悲切...>有一個「類加害人」!這樣也不對呀!?因為連被害人都不在這裡,發文者也只是輾轉"聽"說來的而已.....在加害人與被害人都不成立的狀況下,在這邊吵,不就像關在家裡放鞭炮,自己吵自己.自己炸自己罷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anuary 28,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28, 2009 強暴的就把他那裏切下來還差不多,為什麼強暴犯不處死刑呢?我實在是不懂!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anuary 29,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29, 2009 個人認為這女孩子走上絕路的機率很大。此事告訴我們女孩子一定要保護自己,什麼防狼噴霧劑、甩棍、電擊棒、匕首之類的防身器具多帶幾個,幾十隻匕首當作飛鏢丟應該就不會有危險了= =""?現在社會的冷漠啊!有個路人大聲呼叫或叫個警察或許?...置身事外?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anuary 31,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anuary 31, 2009 女孩子可能因為這樣終身有心理障礙等我當了司法部部長把強暴犯一一搶幣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February 9,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February 9, 2009 = =哀以前也有差點被強暴的經驗那時候才幼稚園大班根本都還懵懵懂懂重點事還是鄰居老阿伯那時候他在騷擾我們時因為我妹在旁邊我作為姐姐的要義務要保護妹妺所以我用武器打了老阿伯的命根子然後烙跑雖然沒成功但是說真的那陰影還是一直跟著我揮之不去=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rch 15,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15, 2009 我也是這麼認為這種人抓到要剪掉啦剪掉哪夠啊?先拿火燒,灑鹽巴再用冰塊丟他的私處最後在從頭切到尾(厚度要比卡迪納薄)把他的蛋變炸蛋在塞近他嘴裡!!!(夠黑暗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rch 15,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15, 2009 唉~強暴犯就已經夠可惡的了還來輪暴...真的是人渣!不過我很好奇,那個女生為什麼要那麼晚出門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March 15, 2009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March 15, 2009 出門請自備保險套,否則被強姦懷孕是蓋不負責!別罵我.....我是認真的.......請要求強姦者使用保險套,安全性行為,至少不會落得懷孕墮胎的下場。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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