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meday_somebody 10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事情是這樣的的: 我有一個朋友,他是210的風紀,他在他們班某一節美術課的時候,把點單交給老師點完簽完名,點單交給同學後他就先走了,結果美術老師下課前因為看到班上人太少心血來潮又再點一次,後來老師發現他不在,又有幾個同學跑了,老師就打電話到學務處要記他曠課。 隔天他被叫到學務處,結果生輔組長竟然一口咬定他幹部失職要記他小過。而我同學知道了以後,就跑去和美術老師解釋並道歉,老師也表示只要他去做公服就可以不記他過。 但後來組長卻跟他說記不記過不是老師可以決定的,要不要做公服是他自己的事,老師就算跟組長說不要記過,他也不一定要聽。 ((( 我記得去年莫教官好像不會這樣說... 還記得我們教官跟我們班風紀講過:「外堂課不管風紀有沒有去,點單到就好。」 令人不解的是,區區是曠課一節這種小事,有必要記到小過這麼重嗎?而且老師都點完名也簽名了,何來「幹部失職」一事?當教官真的有必要做到這樣嗎?老師都說不會記了,教官比老師還堅持@@? 他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難道就這樣無辜的被記一支小過? 請各位發表高見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kou202342 10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拿出骨氣 全力抗爭啊又不是每個教官都那麼...總有一些有判斷力的人吧!換人問問看 說不定有好結果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87009812 10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太小題大作了吧我想這應該跟幹部失職扯不上一點關係生輔組長發神經了嗎?這怎麼看都不用計到小過阿囧是怎樣...換了一個校長連學校懲處都開始氾濫了嗎?組長那樣根本是不講道理...笑死人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leo820504 10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我是覺得有點超過...有不是去燒殺擄掠...小過有點太超過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kou202342 10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都給記小過了不如去打個同學出氣一下吧...反正也是小過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楓葉紅了 10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今年學校根本是莫名其妙 從文XX主任開始就頒行一堆鬼規定包括今天早上朝會教官說的話也很難以理解"是四十分開始集合,集合好就開始朝會,不是五十分開始"跟開學時候說的"五十分開始記人"完全矛盾所以也只能自己小心了 不然就是去抗爭吧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健健XD 10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太超過了...話說本班風紀也會帶著點名簿去跟排球約會呢↑本句請自行忽略.謝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Pingveno 10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身為風紀而蹺課固然是錯的,當然該罰。但處置如此嚴重,就好像偷了錢被判死刑一樣。我覺得它超過了。注意,鄙人所云「超過」是指此懲處不合理,而非不該處罰。黃企鵝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郭屁 10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這不是幹部失職是甚麼?記小過或許有點太重,這個不評論,但我覺得這的確是幹部沒有盡到責任啊既然當幹部了,就好好做;倘若連這種簡單基本的責任感都沒有,卻又在未盡責被抓到後跑出來說翹課記小過...會不會太超過;你有沒有失責?既然有失責,那你還想討論或者從我們這邊獲得甚麼慰藉嘛?感想是跟爬牆一樣,敢做就不要怕被記說的好,敢做就不要怕。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Vidia 10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風紀翹課還敢說沒有失職...有沒有記小過是另一回事風紀的職責不就是點名既然老師要再點一次 人不在 當然是失職想翹課起碼也要有點心理準備 還該?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森林魔建 10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雖然我對於學校新學期的行政...恩...聞屎好= =但是敢做就敢當如果是錯在先的話其實沒什麼資格要求別人如何處罰...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翔天 10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希望大家不要看到標題就瞎起鬨啥太超過如果是普通學生一開始來點名後來翹課就計曠課但問題是風紀帶頭翹課.失職身任那麼重要/敏感的幹部欸風紀代表的是一個班的秩序管理層次帶頭翹課豈不是帶頭作亂問題不是標題寫的"翹課計小過"((欸這標題會誤導人而應該是幹部失職(身為風紀卻翹課)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ookpro 10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我公服單時間寫錯後來補做還補兩次警告照記風紀帶頭翹課被記過又能說什麼理字上就站不住腳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哇哈哈人 10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翹課不就是一次曠課嘛小過?有點嚴重了吧...幹部失職?是也沒錯啦但是老師都不追究了教官何必苦苦相逼呢?最近學校一堆新官上任還頒了一堆新規定就是這樣不斷有新官上任每個新官都要搞新規定本校才會越趨向建國國中阿.....所以這是惡性循環?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OGS 10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October 23, 2008 還記得我們教官跟我們班風紀講過:「外堂課不管風紀有沒有去,點單到就好。」我想可能你們有些許誤解你們教官的意思再說,翹課本身就不是什麼正當的行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處罰是應該的。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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