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我走,好嗎?(重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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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說,你喜歡我。

   在那場大雨之前……

   你問,我能不能和你在一起。

   在那場大雨之前……

   我說,我喜歡你。

   在那場大雨之後……

   我問,我能不能再見你一面。

   在那場大雨之後……

 

1. 你的出現

帶我走,好嗎?……

 

你說你要帶我離開的,不是嗎?

你總會給我一個下次見面的時間,不是嗎?

你說你喜歡我,不是嗎?

你問我能不能和你在一起,不是嗎?

那你現在到底在哪裡?

我總是猶豫不決,

我終於決定好了,但是你在哪裡?

我總是優柔寡斷,

我終於斷定好了,但是你在哪裡?

我總是一再逃避,

我終於勇敢面對,但是你……

到底在哪裡?

 

你連再見都沒說一聲就這樣離開了嗎?

你給我的承諾到底是怎樣子的承諾?

你發過的誓言到底是怎樣子的誓言?

那些,難道都不會成真嗎?

 

算了……

我就這樣沉淪下去好了。

反正沒人在乎。

我就這樣放棄所有好了。

反正我無所謂。

我就這樣擺給他爛好了。

反正本來就是。

 

是你牽著我的手,

讓我離開自己的心門,

你卻又把我關進門內,

還在外面緊緊的反鎖。

不是要帶我走嗎?

走去哪?就賴在這嗎?

 

程遠陽,你的陽光呢?

你說你的名字裡面有太陽的陽,

我怎麼覺得太陽不會溫暖,還是地球自己脫離了軌道?

或許你的名字裡面有太陽的陽,

但是,你還忘了一件事,

你的名字也帶著一個遙遠的遠,

遙遠的太陽,是吧?

怪不得我感覺不到溫暖……

你說我像是冥王星,

跟別人與眾不同,永遠。

但你也要知道,冥王星和太陽,在太陽系裡面,距離是最遠的!

很遠………

 

認識你,是在一年前的新生報到。

 

我從台北來到這裡,那年我快滿十七歲,高二。

從小就常聽到一句話:家裡永遠是最溫暖的避風港。

聽它在唱歌……

或許我家是避風港,但是一定是個很帥的避風港,

帥到連安靜都扯不上邊的避風港。

爸跟媽見面就吵,所幸他們在我國一那年就離婚。

他們離婚後,我跟我爸住,還有我哥。

之後我的避風港終於可以用上平靜這個形容詞了。

但我依然沒有體會過溫暖兩個字。

去年,我一個人離開了台北,到了陌生的新竹。

 

升上高二的暑假,

我離開了台北,轉到新竹的一所高中就讀。

新生報到那天,也就是遇到你的那天,

我穿著一身黑,留了一頭長髮,大搖大擺的走進學校。

從校門走進去的同學,大多是二個並肩,或是一群群的朋友一起進去,

人潮的洶湧,突顯了我的渺小,寂寞。

一個人走進學校,找到了自己的新班級,

找了一個沒有人的位置坐了下來。

 

所有人都穿著校服,只有我一個人穿著便服。

我根本還沒拿到校服!

算了,誰喜歡穿校服呢?有自由的便服可以穿,幹嘛穿那勒死人的校服?

不過,也因為這樣,讓我顯得更加奇怪。

班上的人對我投以好奇的眼光,走過教室的其他班學生,也會故意看我一眼。

老實說,這比穿勒死人的校服還要更勒人。

 

不斷的有人對我投以異樣的眼光或是好奇的眼神,

我並不在乎,我只想做好自己。

但我總是裝得沉默,一副很難相處的樣子。

或許我認為這樣比較不會讓我受到傷害,

也許我認為因為這樣能讓我比較快樂。

但是……

 

我其實並不喜歡一個人的感覺。

 

那種感覺,很孤僻,很機車,很討厭,但我卻一直去做。

外在,我是個很獨立的女生,但內在,我真的很想讓自己過得快樂一點。

從我懂事以來,我不曾哭過。不曾!

不哭就代表我很堅強嗎?一點也不。

我是個常常會害怕、會受傷害的人。

但我從不把它表現出來。

爸媽離婚的時候,我很難過,那是我懂事以後,第一次想哭。

我有哭嗎?我說過了:沒有!

我是個叛逆的女孩,我才不會為了兩個整天只會吵架的人哭!

他們分開也好,我後來是這麼逼自己去想的。

 

這種倔強,一直到你的出現之後,才開始妥協。

 

我已經坐在我的新位置十幾分鐘了。

這個學校的老師是怎樣,全都烏龜是吧!

遲到鐘都響多久了,還不快來管秩序!

我快受不了班上同學對我的議論紛紛。

真的很想衝上前去,叫那些人閉上他們大得跟籃球一樣的嘴巴!

 

又過了一下子,烏龜老師還是沒來,籃球同學們嘴巴還是照樣大,

我不想甩他們,撇過頭,看著窗外的走廊。

我看到了一個男孩,有種在哪見過的面孔……

他的眼神也轉過來,看著我。

他的眼神像是看到鬼一樣……

他停下他的腳步,還是看著我,對我笑了笑。

天啊……

這個人有病呀!

 

我用力的瞪了回去,他竟然還對我眨了眨眼,而且是那種很曖昧的那種。

找死!這男的不僅有病!還有尋死的念頭!

我也對他眨了眨眼,嘴角輕輕上揚,然後用嘴型說出:「要死啊!」

他還不走,而且站在那,用嘴型回我:「什麼〝鑰匙 〞?」

要你的死人頭啦!要死也能看成鑰匙!這白痴怎麼不去配副老花眼鏡!

 

我握緊拳頭,作出要打人的動作。

他終於有點正常的反應,他伸出雙手,作出遮擋的反應,然後笑了笑的離開。

然後…

一陣口哨的聲音……

從走廊的方向傳來的!

一定是那個神經病!

我撇過頭,假裝我什麼都沒聽到。

就在撇過頭的時候,我又看到那群籃球正看著我。

天啊………

這種令人發瘋的日子,要這樣過兩年嗎?

 

當時的我,真的不知道,那個神經病,竟然會是影響我最深的你。

 

我是個早熟的孩子,卻也是個叛逆的孩子。

這很矛盾,但在我身上,卻完全成立。

叛逆在外在,早熟於內在。

我故意用叛逆掩飾著我的傷口:一個不健全的家庭。

從小,我就不相信愛情。

我搞不懂同年紀的女生為什麼整天被愛情迷得頭暈目眩。

也許是因為看到自己的家庭如此破碎,才對愛情失去信心吧。

但在潛意識中,我卻等待著一個人。

我幻想的那個人,能夠彌補我的空虛,

能夠了解我在想些什麼,能夠知道我在做些什麼。

應該是這樣子的吧。

 

等待著你的出現…

等了十七年……

你用十七個月的時間將我轉變…

卻只用十七個小時的時間…

永遠,消失在我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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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那天,是個超級大晴天。

新生報到十點多就放學了。

然後就當我一個人走到校門口的時候……

我有說今天是個大晴天吧?

晴天霹靂!

那個神經病竟然在校門口等我。

呃,或許不是,但是他一直看著我,很難不讓人相信不是對著我。

我看看四周,我發現他真的是在看我。

我看著他,他對我笑了點著頭。

 

神經病,瘋子,白痴。

 

你以為我會這樣就過去你那邊了嗎?

你會不會想太多了一點?

你以為我是那種你對我笑,我就會隨你怎樣的女生嗎?

你會不會想太少了一點?

你這個神經病!給我回家吃你的閉門羹吧!

 

我沒理他,直接從大門走出去。

「同學。」某個聲音。在哪裡聽過的聲音。

我愣了一愣。慢慢回過頭。

「同學。」是他。

我用力讓自己回過神來。用力的瞪著他,一副跩得二五八萬的樣子打量他!

「幹嘛?」

你知道嗎?這是我開口對你說的第一句話。

「哎呀,女生怎麼能這麼兇呢?」

「要你管呀?憑什麼就只有男生可以兇?女生兇又怎樣了嗎?」

「沒有啦。」他抓了抓頭,傻笑著,樣子活像個白痴。

嗯… 不對,應該說… 他根本就是個白痴!

 

「妳好,我叫程遠陽。」他伸出手,對我笑了笑。

「嗯,你好。」我把拿在手上的垃圾放在他的手中,然後轉身離開。

「哎呀,女生怎麼能這麼沒禮貌呢?」

「你很煩耶!你如果要搭訕,去找別的三八,別來煩我!」

「………」

我快步離開,時而回頭看一下後面。我走幾步,他就跟幾步。

「你影子呀!那麼愛跟!煩死人的傢伙!給我滾!」

「哎呀,……」

「哎呀,男生怎麼會這麼煩人呢?」我接下他的話,並且改了一點點。

 

啊啊啊啊……

開學第一天怎麼就引了這麼多蒼蠅?我又不是大便!

煩煩煩!煩!煩爆了!

 

他還是一直跟著我。

我偶爾停下腳步往後瞪著他,然後繼續走,他也繼續跟。

而且每回頭一次他都會問一個問題。

「妳好,請問妳的名字是?」

這是他第一個問題。

「妳好,請問妳喜歡什麼?」

這是他第二個問題。

「妳好,請問妳討厭什麼?」

這是他第三個問題,或許我可以回答:你。

「妳好,請問我們能做朋友嗎?」

這是他第四個問題,或許我可以回答:不可以。

「妳好,請問我們能去吃個飯嗎?」

這是他第五個問題,或許我可以回答:你可以回家吃自己。

 

他的問題越來越多……

我的回答嘛,則簡單許多。

「走開。」這是我第一個答案。

也是第二個答案,第三個,一直都是這個答案。

 

之後我決定不再回頭。

 

我決定絕不當你的朋友……

我想當你的女朋友。

可以嗎?

 

那是我第一次跟你說話。

那時候的我,很討厭你。

一直到昨天都一樣討厭你。

直到……

你忽然……。

 

人總是這樣,在身邊的不懂把握,失去以後才懂得珍惜。

 

「喂!」我實在快受不了了,於是我轉過頭對他大喊!

「我不叫喂,我叫程遠陽。」

「我不想跟你做朋友,而且我也不想跟你說話。這樣你明白了嗎?」

「為什麼?」

「你很煩,我不喜歡。你很吵,我很討厭。你很囉唆,和我犯沖!」

「真的不行嗎?」

「對!不行!」

「嗯……」

他的眼神,看來有些失落。

我竟然有種心軟的感覺。

我是那種心軟就妥協的女孩嗎?

不!所以我並沒有採取任何行動。

「謝謝妳。」他朝我鞠了一個躬,然後轉身離去。

 

忽然間,我感到一陣心酸。

似乎一旦錯失就會無法挽回的感覺……

 

回到我在新竹租的宿舍。

打開了燈,卻也打開了寂寞。

一個人來到新竹並不完全是件快樂的事情。

今天是開學第一天,九月十三號。

再十四天就是我十七歲的生日。

上了小四之後,除了哥以外,沒有人幫我慶祝過生日。

哥哥大我三歲,今年升大一。

 

今年哥應該會跟我一起過生日。

十三天之後,是星期一。

九月二十七日。

 

孤獨。

孤獨是一種奇怪的東西。

當你一個人時,會覺得孤獨是種令人憎恨的東西。

但當你被一大群人整天圍繞時,又會開始懷念孤獨的自在。

 

事實上,我其實不知道懷念孤獨的滋味是怎麼樣。

 

但我應該很了解孤獨的感覺,就像現在。

就像現在的感覺,這種感覺,應該就是孤獨。

 

在這間小小的宿舍真的很無聊!

沒有室友,沒有電腦,沒有電視,就像廁所沒有衛生紙一樣,少了些什麼。

少了些聲音。

 

我拿了衣服,到浴室洗了一場熱水澡。

 

把整個人浸在水裡面,其實好像很挺好玩的。

感覺不到任何東西。

好安靜……

 

我真是有病!這樣也好玩,我真是無聊到發瘋了!

 

吹了吹頭髮,頭髮半溼不乾的感覺還挺帥的!

就是甩甩頭,頭髮就會飛起來的那種溼度。

我的天呀!

 

我真是悶得發瘋。

 

於是我關上燈,又讓自己浸在黑暗裡面。

人在黑暗裡面最容易的就是孤獨。

所以我趕快拿了我的鬧鐘,趴在床上,按一下鬧鐘的燈。

又按一下,再按一下。

黃色的昏暗微光就這樣閃啊閃的,閃到我無聊到睡著為止。

 

記得睡著前最後看到的時間才八點十分。

 

這大概是有史以來我最早睡的一次!

 

你不會知道我的一切。

我從不告訴任何人有關我的一切。

我不是一個乖乖牌,我不是一個一成不變的人。

我隨時隨地都在變,無時無刻都在胡思亂想。

你不會懂。

你絕對不懂我。

但這只是,我以為。

 

你給我的承諾,大概已經實現不了。

我很討厭不遵守承諾的人,真的很討厭。

當你給我承諾時,我是多麼的盼望,而你,似乎只是隨便說說。

我不會哭,我說過我不會哭的。

我絕不會哭,我哭就代表你贏了。

所以我一定不哭。

即使我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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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正式上課的第一天,終於得穿起那醜死人不償命的校服。

校服,噗,笑死人的衣服。

七點走到校門口,我看到了他。程遠陽。

他坐在校門左邊的樓梯。

他在幹嘛?希望他是肚子痛或是腳扭到,不然幹嘛沒事坐在那邊?

是為了等我嗎?

 

他坐在左邊,我就從右邊走。

我真是聰明,怎麼聰明成這個樣子。

我真是太佩服我自己了,佩服自己為什麼要在這個時候跌倒!

真是想撞牆,想一頭馬上撞給他頭破血流。

 

很理所當然的,他發現。

很理所當然的,他靠近。

很順理成章的,他扶我起來。

很順理成章的,他又跟著我。

 

但這次不是走在後面,而是在我旁邊。

他沒有說話,也沒有傻笑。只是沉默。

我開始懷疑他是不是程遠陽。

要是他真的是程遠陽,那他一定有雙重人格不然就是精神分裂。

他怎麼會變得這麼安靜,還讓我變得很愛講話。

 

當然,是講在心裡面。

 

「妳還好吧?」他陪我到教室門口的時候,這麼說。

「嗯……」我竟然還不敢抬頭正眼看他,我在害羞個什麼勁?!

「嗯,那我走了。」他對我微笑之後,準備離開。

「謝謝。」我不自覺的說。

「什麼?」他回頭。

「我說:謝謝。」我給他一個微笑。

「不會。」他對我點個頭,離開。

 

唔,你一定認為我被他迷上了。

沒有,我敢發誓!真的沒有。

我怎麼可能迷上一個才剛扶別人起來自己卻又跌倒的白痴?

 

他在很帥、很酷、很沉默的回頭離開後,很白痴的跌倒。

 

我可不可以裝做不認識他?

我是這麼問自己的。

 

第一天上課的早修通常大家都還在熱絡的聯絡感情。

說一些這個暑假去哪裡玩、去哪裡吃了什麼好吃的東西、

出了什麼新的遊戲等等無聊的事情。

尤其是在老師還沒出現的時候。

 

搞什麼?這些老師真的都是烏龜喔?

 

坐在我前面的那個女生轉過來對我打招呼。

「嗨,妳好。」她微笑著。

「啊?有什麼事?」

「沒有,只是想認識妳。」

「他們那些人在討論我嗎?」我眼神示意著左邊那群男生。

「應該吧,他們好像很喜歡妳喔。」

「什麼?」我有些哭笑不得。

「我開玩笑的。」她輕吐著舌頭。

 

「對了,我還不知道妳的名字。」我說。

「林芷晴。雙木林,停止的止上面加一個草字頭的芷,晴天的晴。」

「林芷晴?真好聽的名字。」

「謝謝。那妳呢?」

「成芯憶。成功的成,心情的心上面加一個草字頭的芯,回憶的憶。」

「呵呵。」她笑了起來。

「怎麼?有什麼好笑的?」

「我們名字中間的字都有草字頭唷。」

「嗯。」我點頭。

 

林芷晴是班上的班長。

她是我來到新竹後,第一個朋友。

 

「她也是我的好朋友唷!」林芷晴指著她前面的女生。

「哦?」

「妳想認識她嗎?」

「隨便。」

「喂,徐薇靜。」她回頭叫那個女生。

「什麼事?」那女生很漂亮,還有種乖乖牌的感覺。

「我讓妳們兩個認識認識一下。」

 

徐薇靜探頭對我微笑了一下,我也跟著微笑。

 

「她叫成芯憶。」

「嗯。」徐薇靜點頭。

「她叫…」

「徐薇靜。」我接下林芷晴的話。

「妳怎麼知道?」她們兩個異口同聲的問我。

「我神呀!」我笑了笑。她們也跟著笑。

 

「微風徐徐的徐,薔薇的薇,安靜的靜。」

徐薇靜用很有文學氣息的方式自我介紹著。

「咦?」林芷晴又發出聲音:

「我們三個人的名字,中間的字都有草字頭耶!」

「咦,真的耶。」徐薇靜似乎很驚訝。

「那以後我們就叫草包三姊妹吧。」我提議。

「什麼?」林芷晴瞪大著眼睛。

「不好嗎?」

「好俗喔!」

「沒關係啦,這樣才有親切感呀!」徐薇靜說。

「呵呵。」我們三個大笑著。

 

今天的第一節課,終於要開始了。

 

我從來沒有交過朋友。

因為從來沒有人主動和我打交道。

這是我的朋友。

我一輩子的好朋友。

林芷晴和徐薇靜。

 

你能不能… 再多陪我多一些時間?

對不起……

 

我總是這麼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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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認識了你

 

昨晚下了一場大雨,在那之前…

你對我說過好幾次的諾言。

昨晚下了一場大雨,在那之後…

你給我的諾言全變成謊言。

 

昨晚的雨……

沖碎了我們之間的關係。

 

你能再撫平我的情緒嗎?

你能再陪我一起哭泣嗎?……

 

開學後的幾天,一直沒遇見他。

他是高三的學生。

說真的,不見到他,其實比較好。

我才不想因為一個白痴讓我整天想罵人。

 

今天要選社團。

社團… 代表就是有人會到你的班級亂。

然後你也必須被強迫到別人的班級亂。

所以通常社團過後,俗稱被借用的教室都會被面目全非一番。

 

學校公佈了社團之後,

我們教室被吉他社借用。

這真是個福音,因為彈吉他的人總是那麼帥……

 

好,那是其次。

 

最主要的是因為不會有人拿著吉他在你們的教室猛砸。

所以正當你在快快樂樂把別人的教室搞得天翻地覆的時候,

你可以很放心自己的教室不會被遭受到同等待遇。

 

我的天!為什麼我會扯到這裡來?

 

班會上,班上那群籃球開始討論要參加什麼社團。

由於沒人自願當主席,芷晴是班長,所以必須當班會主席。

芷晴說她想要參加話劇社,而薇靜說她想要參加管樂社。

哎呀,這樣我要怎麼辦?

話劇社在美術教室,管樂社在音樂教室。

兩間教室中間還有一間圖書館。

那…… 我去閱讀社好了!

 

神經病,誰在跟你好。

 

如果我這一輩子會踏入圖書館的話,

都是因為小時候的閱讀課。

如果我這一輩子除了閱讀課還有踏進圖書館的話,

告訴你,我絕對不是成芯憶!

 

所以,神經病才跟你去閱讀社。

 

「接下來,有誰要參加吉他社的?」芷晴的聲音。

我看看班上的同學,竟然沒半個參加?

正當我還在猶豫不決的時候,「沒有人嗎?」芷晴說。

「我!」我不自覺的舉起手。

 

芷晴的眼睛和下巴像是快要掉到地面一樣的對著我。

「好… 好…… 吉他社,一個。」

 

於是我就在不清不楚之間,加入了吉他社。

 

你曾經帶給我的快樂。我記得。

我會…… 永遠記得。

 

第一次上社團,還真是有點奇怪的感覺。

因為我的社團班級和原來的班級一樣。

所以… 保護家園的責任就全部擔在我身上了。

希望…… 不要有什麼白痴拿吉他猛砸黑板的。

吉他社的人,感覺起來應該不會太過暴力吧。

應該…… 都是那種看起來有氣質的、有智商和有品味的人吧。

 

我還在一個人恍惚的時候。看到一群男生手上拿著吉他走進教室。

「同學,妳不去妳的社團嗎?」走在第一個的男生問我。

「我的社團就在這呀!」

「什… 什麼?!」

「我說,我的社團,在這裡。你有什麼問題嗎?」

「可… 可是,妳是女生呀!」

「然後呢?」

「女生怎麼會想學吉他?」

「不行嗎?女生學吉他犯了法嗎?」

「沒有。」他傻笑。

 

神經病。

真是個神經病。

我剛剛是不是說,學吉他的人,看起來都很有智商?

不好意思,請當作我剛剛沒講過。

 

「社長。」吉他社的老師在走廊上喊著一個人。

 

唔,社長耶。應該很帥吧?

呵呵……

咳,我在幹嘛?真是瘋了……

 

往外仔細瞧了一下社長是誰。

瞧,瞧個鬼!

靠!竟然是那個… 程什麼陽的!

我剛剛是不是說,學吉他的人,看起來都很有氣質之類的話?

是的,就是那些話!真是不好意思,原諒小女子多嘴。

把它給我當作我沒講過!

 

吉他咧?吉他咧?我的吉他咧?

對了,這是第一節課,我還沒有吉他!

如果我有吉他,我一定要把吉他往他頭上砸下去。

順便看看他的腦袋裡面裝什麼。

 

對,看看他的腦袋裡面裝什麼!

 

不知道為什麼,就是討厭他。

就像看到蚊子就會想掌聲鼓勵一樣。

 

「這學期只來了兩位新團員嗎?」老師問了社團裡的人。

程遠陽一看到我,就像芷晴聽到我要參加吉他社一樣的表情。

嗯!就是眼睛和下巴差點掉到接近地面的表情。

「唔,多了一個女生喲!」喲!喲你的頭上孵小雞啦!

幹嘛每個男生看到女生想學吉他,都是那張嘴臉?

那張看了就想把他給撕成碎片的嘴臉!

 

為了要報仇,所以…… 所以………

「那,帥哥社長,你就去指導那個新來的女生吧。」老師說著。

我靠!邊走咧我!

這個老師是怎樣,上輩子跟他有仇是吧?幹嘛這麼想整死我?

 

「呃……」他坐在我旁邊。

呃什麼?學吉他之前還要先練習發聲啊?!

「同學,那個……」他低下頭,搔搔頭。

同學,你的頭皮是假的是吧?抓的那麼快樂。

「妳能不能先跟我說妳的名字?」他臉像是原子彈要爆炸一樣,紅到最高點。

「為什麼?」

「因為,我不知道怎麼稱呼妳。」同學,你真的很可愛耶。

你剛剛就知道要叫我同學,現在就叫同學就好啦!對不對?

 

「叫我同學就好了。」我淡淡的說。

「喔… 喔…。」社長怎麼會這麼害羞成這個樣子?我沒搞錯吧?

社長就害羞成這個樣子,那毛毛蟲都可以當校長了。

 

我想,那些回憶……

再也不會回來了吧?

我想依靠在你的胸口,好好哭泣……

 

如果可以…

我想對你說我有多麼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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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這是Do。」他正在一步步的教我指法。

不過他教的很專心,我卻在心裡笑的很開心。

他還是難掩緊張的情緒,有時候音還會抖。

他以為這是在拉小提琴嗎?教基本音應該沒有人邊教邊抖音的吧?

總而言之,我真的覺得,他很好笑。

 

很白痴的那種好笑。

 

「妳來試試看吧。」他把吉他交給我。

這下我想笑也笑不出來。

我剛剛根本連笑都沒時間了,哪有時間聽他講課?

吼,萬一等下出糗怎麼辦?這是木吉他,又不能調小聲。

 

「這樣彈。」他握著我的手,把我的手指調到正確的位置。

就在我還來不及反應的時候。

 

我傻眼。

 

「Do。」我跟著他的指法,按了一遍。

「Re……」繼續按著。

 

這是第二次,我對你感到有種不一樣的感覺。

但上次的感覺,很快的就幻滅。

那這一次呢?

 

第一次的社團活動,我把基本音都學會了。

「同學,妳很有天份。」程遠陽對我笑著說。

「嗯。」我點頭。

「不過,妳還需要一把自己的吉他。」

「喔,那我要跟誰買?」

「跟賣吉他的人買呀。」

「廢話!不然跟賣肉丸的人買呀?」

「喔喔……」

「你的吉他在哪裡買的?」我問。

「這個嘛,我不會講呀。不過我知道在哪。」

「那你放學後帶我去。」

 

又是那副表情,不想再形容一遍,就是一副很不可思議的表情。

 

「你懷疑啊!」

「呃…… 好。」他點點頭,不敢正眼看我。

「你今天看起來很緊張。」我笑了。

「嗯……」

「那你上次跑過來,那麼厚臉皮的想虧我,是被鬼附身囉?」我盯著他。

「對,對啊……」

「還對咧!」我差點沒往他的頭上敲下去。

我笑了,很開心的笑了。

他也笑了。

 

下課的鐘聲響了。

 

他收著吉他,不時的看著我。

「放學後嗎?」他問。

「嗯。」

「今天嗎?」

「你很懷疑嗎?」

「沒,我懂了,那我在校門口等妳。」

「嗯……」

他回頭,準備走出教室。

 

「成芯憶,我的名字。」我說著,以他聽得到的音量說著。

他愣了一下,回頭看我,對我笑著點頭。

 

放學後,我在門口等著他。

那個白目!不是說要等我嗎?為什麼變成我在等他?

「對不起!成芯憶。」他摸著頭,尷尬的笑著。

「算你還有點識相。」

「嘻嘻。」

「還傻笑!快點帶我走啦!不要浪費我的時間。」

「喔喔…。」

然後他又開始傻笑。

 

Anyway!愛笑就給你笑,笑到顏面神經受損最好!

 

「怎麼去?」他突然轉身問我。

「我怎麼知道?很遠嗎?」

「那是一種很尷尬的距離。」

「尷尬?幹嘛?你走在那條路上會臉紅喔?」

「那段距離呢。簡單說。」他吸了一口氣:

「騎機車嫌太近,騎腳踏車有點累,走路去又像白痴,開車去更是智障的距離。」

「你是藤井樹的書看太多,是吧?」

「妳怎麼知道?」

「干你屁事!快點看要怎麼去啦!」

 

「走路好嗎?」他問。

「好呀!反正你本來就是個白痴。」

「喔。那就走路吧。」

 

然後,四十分鐘後我們才在吉他館門口。

「都你啦!說什麼走路!白痴!」

「妳不是也答應的很開心?」

這小子,什麼時候竟然學會頂嘴?!

「你,皮在癢喔?」

「呃……」他慢慢回頭,似笑非笑的說:「我錯了!請原諒我。」

 

白痴。

他真的是個白痴。

他真的是個很無疑的白痴。

而且還會是白痴到最高點、最頂點、最令人點點點的那種。

 

「我們要買一把初學者用的木吉他。」他說著。

「嗯…… 跟我來。」我們跟著老闆走。

「這一些,是標準琴。」老闆指著掛在牆上的幾把吉他。

那幾把吉他裡面,唯一會讓我覺得它在叫我買它的,就是那把。

黑色的那把。

 

為什麼?你如果還問我為什麼的話。那就太好笑了一點。

你,難道,不知道,我常穿的,是什麼顏色?

對,黑色!所以,我喜歡黑色。

 

雖然這個所以是有那麼一點奇怪。

 

「我要那把。」我指著那把注定跟我相依為命的黑色吉他。

「嗯。」老闆點頭。

「多少?」程遠陽問。

「二千六。」

我翻翻錢包,裡面只有兩千一百塊。

而且是我要用到月底的兩千一百塊。

我完全忘記吉他一把也不是幾百塊就能買得到的。

「呃……」我看著程遠陽,然後看著我的錢包。

「我先借你吧。」他拿出六百塊。

「嗯,兩千六。」

他把我的兩張藍色一千和他的一張褐色五百外加一張紅色一百交給老闆。

套句愛情小說常用的:我彷彿聽見心碎的聲音。

 

你曾經說,我很愛逞強。

沒錯,我的確是個愛逞強的人。

而且從來不知道自己可以逞強到這種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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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揹上它吧。」程遠陽把吉他交給我。

「嗯。」我點頭,把吉他揹上。

我被水滴到了。

一滴,兩滴,涮的一聲,大雨落下。

「現在怎麼回去?」我們躲在吉他店的騎樓下。

「叫計程車吧。」他拿出手機,撥著號碼。

「嗯。」

他一定是個有錢人,說坐車就坐車。

唉,真是不懂我們這些平民的辛酸。

 

雨似乎沒有停止的跡象。

巷口,一輛他叫的計程車來了。

看起來真是高級。

「妳上車吧。」他幫我開車門。

我上了車,但他並沒有要坐進來的樣子。

「你呢?一起進來呀!」

「不用了,載妳到妳家再到我家,很貴。」他笑了笑。

「先跟司機說妳家在哪吧。」

我和司機說了我家在哪,然後程遠陽幫我付了錢。

 

「你真的不上來?」我再問一次,他把車門關上。

「不用啦,我家很近,淋點雨沒差。」

「明天見吧。」

車走了,他還待在那裡。

 

他不是應該很有錢嗎?

怎麼會在乎這一點小錢?

我不知道為什麼。

可是… 既然坐車會很貴,為什麼還會離家很近?

我真搞不懂他。

 

那是,你第一次給我下次見面的時間。

 

我能不能就這樣離開你?

離開一切有關於你的回憶。

我想哭,但我不想為了你而哭。

你為什麼…… 要離開?

 

當我終於找到了一個能夠徹底了解我的人時,

那種雀躍,你不會不懂。

那你為什麼還要離開?

我真的很需要你。

在今天以前,我不知道你對我有多重要。

直到今天,愕然發現,我錯過了一個我喜歡的人……

 

我想好好睡一覺。

你能在我睡醒後,出現在我眼前嗎?

我多麼希望這一切是夢。

而人卻時常抱著希望,而得到絕望。

 

記憶回到那天的雨。

 

「男朋友呀?」計程車司機問著。

「不是。」我抱著吉他。

「真的假的?」

「伯伯,專心開車。」

 

基本上,依照我的經驗,計程車司機好像都會跟美女搭訕。

在我前面的,就是那個司機。

而我,不用多說,就是那個美女。

對付這種豬頭!就是要這樣!什麼都不說!

就像我對程遠陽一樣!

 

「妳家是在這吧?」

「不用,到前面那個路口停就好了。」

我可不想透漏任何一點有關於我這個美女的行蹤。

「嗯。」

「妳男朋友對妳還不錯耶。」準備開起車門前,他說。

「跟你說了,不是男朋友啦!」開起車門,走下車,關上車門。

 

「美眉!妳男朋友的吉他!」

「……」再開起車門,拿出吉他,「這是我的!不是我男朋友的!」

「哦喔!終於承認是妳男朋友了喔?」

「吵死人了啦!」我使出最大的力氣把車門關上,最好力量大到讓車門掉下來!

 

誰跟你女朋友!

瘋子!瘋子!瘋子!

新竹真是個鬼地方!遇到一堆瘋子!

 

你是知道的。

我總感覺你能知道我的一切想法。

我們在聽故事時,總會希望快點知道結局。

只是……

我們之間的故事,能不能不要這麼快就做了一個結局?

 

再陪我出去瘋狂一次。

再陪我出去大叫一次。

再陪我出去淋雨一次。

連一次,也做不到嗎?

 

我多麼的希望你能聽見我的思念。

只是你似乎聽不見。

我們之間的默契,在哪?

而你,又在哪?

 

不想再去多想昨晚發生的事。

我現在只想沉浸在我們曾經擁有的回憶之中。

 

我離開家,去找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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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的生日

 

基本上,愛逞強的人都不會有什麼好下場。

 

這句話套用在程遠陽身上真是完美。

他那天淋雨回家之後,隔天就感冒。

家很近嘛!很近嘛!近到大概要淋雨走個快一小時才會到嘛!

 

活該!

 

「家很近嘛!」我用手肘撞他。

「對不起啦……。」他用手擋著我的攻擊。

「再騙人呀!感冒算你應該死好!」

「喂… 我也是為了妳耶。」

「為了我?!你少跟我耍噁心!」

「對不起嘛…… 可是我真的很喜歡妳呀。」

「喜歡然後呢?可是我不喜歡白痴,而你又偏偏是個白痴呀!」

「對不起嘛……」

「對你個泡麵爆炸啦!一直對不起。煩不煩呀!」

 

那天中午,你可以看到兼聽到兩個瘋子……

不對,是一個瘋子加一個美女在樓梯的一角說著類似以上的那些對話。

 

「你今天吃什麼?」

「泡麵。」

「你不是很有錢嗎?幹嘛吃泡麵?」

「我什麼時候有錢?」

「昨天呀,昨天不是很凱子嗎?幫我付吉他錢,還叫專車送我回家。」

「是沒錯呀,然後我只剩下兩百元。」

「你是白痴呀!沒錢還借我錢借得那麼開心?」

「對不起嘛……」對不煩呀…?

 

然後我把我鞋子幾號記在他臉上。

 

「痛痛痛痛痛… 很痛耶!」他撫著臉,一直叫著。

 

我一定要離開!一定要離開!

我一定要離開這個白痴的視線範圍!

倒車、甩尾、轉圈、加速、逃開!

 

我受不了那個低能兒!

 

今天是九月二十七號!

也就是說,今天是本人的生日。

晚上,我哥要帶我去吃飯。

 

「妳的手機幾號?」放學時,他在大門口等我。

「幹嘛?」

「我要打電話給妳。」

「我可以說不要嗎?」

「呃……」

「不然,你把你的手機號碼給我。」

「嗯,好呀!」他對我笑著。

 

「不過,基本上我不會打電話給你。」

「……」他的表情有了一百八十度的轉變。

「為什麼妳不給我妳的手機號碼?」他問。

「為什麼我要給你我的手機號碼?」

「呃……」

「如果我很無聊再打給你,這樣你高興了沒?」

「高興了,高興了!」他笑得一副嘴巴就快要被撕開一樣。

 

「那你的電話是像便利商店一樣二十四小時全年無休嗎?」

「嗯嗯嗯嗯嗯。」

「嗯那麼多遍是怎樣?這裡是校門口,不是廁所。」

「我只是很高興而已嘛。」

「做好心理準備唷,我隨時都有可能無聊。」

「嗯,我知道了!」

 

真是一個天真又無邪的白痴。

 

有時候,會覺得自己一個人很無聊。

現在終於出現一個能讓我好好利用的白痴了!

哇,哈哈哈!哇,哈哈哈哈!

 

在心裡大笑了一陣子之後,我才發現我正站在馬路中央。

 

那是多久以前的事了?

現在我站在這。

我想哭泣………

一個人回憶曾經兩個人一起度過的事情。

我沒體會過那種感覺,現在終於知道。叫做痛不欲生。

你為什麼常常能讓我體驗一些以前不曾做過的事情?

你知道嗎?

我想你根本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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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芯憶,今天七點,我會到火車站。」哥在電話裡說著。

「嗯。」我笑著,一段時間沒看到哥了。

「妳想吃什麼?」

「嗯…… 你呢?」

「帶妳去吃鐵板燒好了。」

「是喔?」

「不然妳想吃什麼?」

「好呀,那就吃鐵板燒。」

「嗯。」

 

掛上電話。

現在才五點半。

考慮今天要穿什麼美麗的衣服好了。

唔,首先一定是黑色的衣服,因為我也只有黑色的衣服。

然後,我不穿裙子。絕對不穿。死都不穿!

在學校穿裙子,是逼不得已的。請注意這點。

 

那我還有什麼衣服呢?

滑板褲,牛仔褲,襯衫,T恤……。

我決定穿滑板褲和T恤。

 

然後,我發現……

我花了老半天的時間想,其實穿得跟平常差沒多少。

 

發了下呆,看了點書,梳了個頭,紮了個馬尾。

 

七點。

 

我騎著腳踏車到了市區。

我竟然看到了程遠陽!

好呀!這不要命的!他再沒多久就要大學聯考了!還在市區玩?

而且?!還和一個看起來年紀比他小一些的小女孩玩?

 

原來他是這種有戀童癖的人!

 

我是不是該冷靜一點?

我現在該衝過去賞程遠陽一巴掌,還是先蒙個面,

然後以很超人的姿勢把小女孩救走?

一巴掌比較爽快還是當超人比較刺激咧?

我的媽呀!我在想什麼?

說不定那個小女孩只是他妹而已也說不定。

 

嗯,該冷靜。冷靜冷靜冷靜。

像我這麼智貌雙全的女孩子,絕不可以這樣輕易破壞自己的形象。

 

可是,萬一他真的是個戀童癖的人……

那小女孩的貞操……

不就不保了嗎?

 

然後,我發覺程遠陽已經不知道和那個小女孩跑到哪去了。

 

看看手錶。

天呀!七點多了!

好,我就相信他那個白痴一次!

反正看起來他好像也不是有那種狗膽的人。

 

火車站火車站火車站………

「哥!」我大喊。

「我等妳等了二十分鐘了。」哥抓著我的頭。

「不要弄啦!這是我弄很久的頭髮。」我躲著他的大手。

「唷!妳什麼時候變得這麼三八?」

「三八?!拜託!哪裡三八?只不過開始注重自己的外表而已嘛!」

「怎麼?談戀愛啦?」

「談你個鬼啦!」

 

「好啦,我不想跟妳玩。」

拜託?!是誰先開始的?

「這是我第一次來新竹耶。」他用一種很幼稚的口氣說著。

「不是說要帶我去吃鐵板燒嗎?」

「對呀,走。」哥走了幾步之後,回頭說:「妳真的很愛跟我玩耶。」

 

什、麼?我愛跟你玩?

 

算了,習慣了。

從小到大我不管跟誰鬥嘴,我都一定贏,除了哥以外。

他總是能先搶一步把我的嘴給堵住。

 

走在哥的後面,不知不覺的回到了以前的時光。

 

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有一次哥耍脾氣不吃媽煮的東西,吵著要吃泡麵。

於是媽媽牽起我的手,說:「芯憶,走!我們去吃鐵板燒。」

然後又很生氣的對哥說:「去呀!去吃泡麵呀!吃給你高興!」

 

結果哥高興得從餐桌的椅子跳下來,頭也不回的往泡麵的方向衝去。

 

媽,氣炸了!

 

「芯憶,我們不要理妳哥,我們去吃鐵板燒,鐵板燒比那好吃多了!」

媽對我微笑著說。

「可……」我看著哥拿著泡麵:「可是,我覺得……」

「覺得什麼?還是妳想吃別的?媽媽一定帶妳去吃。」

 

「可是……,我覺得,泡麵比較好吃耶。」

說完,我便跑過去和哥一起去等泡麵熟。

 

你可以想像我媽那時候的表情。

 

那真的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情了。

我不喜歡回憶美好的事物。

因為美好的事物之所以會成為回憶,一定是它們再也回不去了。

不然,就不會叫做回憶了。

回不去的記憶。對吧?

 

「一份牛排,一份雞排。」哥和服務生說著菜單。

「你怎麼知道我要吃雞排?」

「不然妳又想吃泡麵了嗎?」

「去!你最厲害,最厲害。」

「妳真的很愛跟我玩耶。」隨便啦!你喜歡顛倒過來說話也隨便。

 

「嗯……」他把禮物遞給我:「這是妳的。」

「裡面是什麼?」我把禮物拿到耳邊,搖著。

「笨蛋,哪有人把禮物拿來搖的。萬一裡面是玻璃怎麼辦?」

「那裡面是什麼?」我又搖了一兩下:「好像沒什麼聲音。」

「回家再拆。」

「喔。好吧。」我把禮物放在桌下。

 

後來,我回到家。

拆開禮物,他,竟然送我一件裙子?!

他一定是瘋了,不然就是想自殺!

裙子是暗紅色的,很漂亮是沒錯啦!

但是!我不是說過我死都不穿裙子嗎?

 

然後他還在卡片上寫著:

 

我大概可以猜到妳拆開禮物時的表情。

還有妳大概會說的話,要不就是我瘋了,或是我想自殺之類的廢話。

拜託妳,換點別的、有創意點的新台詞,好不好?

而且,妳大概快氣炸了。

(沒錯!而且我突然覺得沒吃飽!想把你炸來吃。)

不過,芯憶呀。

這是我的想法,我覺得妳已經十七歲了。

別總是穿一些中性的裝扮,穿得三八一點出去花枝招展,哥不會怪妳的。

(看來,他是非常想要把我的生日當成他的忌日!)

妳很漂亮,哥是發自內心的稱讚妳。

就改變一下觀念嘛,這個年紀不就是要勇於嘗試嗎?

(你以為現在狗腿有用嗎?)

好啦!生日快樂!我最美麗的妹妹!

(怎麼?想逃跑了嗎?)

 

我敢跟你保證,下次他如果出現在我面前,他一定會被我整得很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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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你們的支持和期待唷!

其實這篇文章已經寫了四分之三了。

只是之前都沒人回覆,有點挫折,所以都沒上來PO,哈哈!

我會慢慢把我寫的放上來。真的很謝謝你們囉∼!^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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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牆上的鐘,時針接近十,分針接近七。換句話說,現在是九點半多。

 

真是有夠無聊的。無聊到極端。

所以,無聊的時候,那個白痴就有那麼一點點的利用價值了。

 

那是第一次打電話給你。第一次。

你還記得嗎?回答我啊……

 

但是我還是不想給他我的手機號碼。

這時候「#31#」是最好用的東西。

什麼?!你不知道那是什麼?

讓我來簡述一下,只要在你想要撥的號碼之前,

加上那些東西就可以無顯示來電了。

有沒有很神奇呀?

這都要感謝全能的神!

 

「喂!你在幹嘛?」打過去的第一句話,我說著。

「妳是誰?」他聽起來似乎被嚇到了。

「我是誰?!你問我是誰?!你會不會太可愛了一點?!」

「哦,原來是我那美麗的女神成芯憶呀!」

「女你個護城河漲潮啦!」

 

 

我的媽媽咪呀!幾個小時沒見,他的病又開始加重了,是吧?

 

「不想跟你廢話!」

「好啦,開個小玩笑。妳找我有事嗎?」

「有呀,我很無聊。」

「那我去妳家陪妳玩,妳看怎樣?」

「那我去把你家燒了,你看怎樣?」

「呃……」

「你廢話真的有夠多的。你現在有沒有空?」

「有。妳找我,我就一定有空。」

「那我在站前廣場等你。」

「不行,應該是我來等妳呀。我怎麼可能讓妳來等我呢?」

是啊是啊,之前校門口不知道是誰等誰?竟然這種話也說得出口。

你敢說我還不敢聽咧。

「OK?」

「嗯。」我說。

「那待會見囉!」

 

然後,我又在站前廣場等他。

 

現在才快十點,新竹已經靜得跟個什麼一樣。

如果在台北,可能現在才剛開始瘋。

不過,其實新竹也還滿漂亮的,雖然漂亮的範圍有點小。

吼,好無聊。

一直有人到站前廣場附近的停車場牽車回家。

真是一群乖孩子,這麼早就準備回家睡覺。

 

接著,我終於看到我的白…… 痴王子。

他真的很白,白得超級顯眼。全身上下都是穿白的。

白到會讓人覺得好像只要有一點點灰塵就會髒掉。

「你是怎樣?」我打量著他,用非常異樣的眼光看他。

「我沒怎樣呀。」他坐下,坐在我的旁邊。

「第一,你幹嘛穿全身白色?第二,你還是讓我等了!」

「第一,妳還不是全身黑色?第二,對不起,我錯了。」

「你知不知道這樣很像黑白無常?」

「我知道妳比較矮,不用這樣說自己。」

 

好一個送死的!

我在他的頭上留下我的拳印,還在他身上不知道踹了幾腳。

 

我們彼此安靜了好一陣子。

 

「我一直很想問你一個問題耶。」我先說。

「什麼問題?」

「你覺得我的名字怎麼寫?」

「成功的成,芯,筆芯的芯。憶,回憶的憶。對吧?」他回答。

「嗯。不過你怎麼不會猜是耳東陳的陳?」

「我是社長,我有每個人的名單。」

「哦喔,你心機真重。」我竊笑著。

「那妳知道我的名字怎麼寫嗎?」

「工程的程,遙遠的遠,太陽的陽。」

「嗯,答對了。不過你怎麼知道我是工程的程?」

「因為我是吉他社的社員呀!況且我又如此的聰明!」

「是呀是呀!」他很敷衍的帶過,我狠狠的瞪著他。

 

「對了!你今天為什麼在市區亂晃?還跟一個……」我看著他。

「你是說那個小女孩喔?」他笑著。

「嗯。」

「那是我們孤兒院的一個小女生。今天院長辦了些活動。

活動完了,我帶她出去玩。」

「等等,你們孤兒院?」

「嗯……」他低下頭,看著廣場的中心。

「對不起。」我有種說錯話的感覺。

「其實我從小就是在孤兒院長大的。

我的家人…… 大概吧,把我丟在孤兒院門口。」

「所以你……」

「我是孤兒院的一份子,事實上,我有沒有家人都沒關係。

因為在那裡,我也得到了愛。」

「嗯……」

「但是,其實,我還是想要有個家………」他又把頭低下。

 

「對不起。」我看著他,心裡有種酸酸的感覺。

「沒事的。」他對我微笑著:

「我的名字是我們院長給我的,他要我像太陽一樣,綻放光明。」

「嗯,你必須綻放你的光明。你是太陽,那我呢?你覺得我是什麼?」

「妳是……」他抬頭看著遠方,嘴角微微上揚:「冥王星。」

「我才不像咧!冥王星醜爆了!」

「我又不是說妳像它。難不成我長得很“太陽”?」

「是滿像的呀,一副喜憨喜憨的樣子。」

「喂!」他笑了,終於恢復:「我的意思是妳很特別。」

「特別?」

「冥王星很特別,它不跟其他行星一樣高,它比其他的行星都來得高。」

「這有上過國民教育都知道吧,先生。」

「我以為妳不知道。」

「你可以再說一遍。」

 

「妳會不會常常感到孤獨?」

「大概吧,我想。」

「我們來大叫。」

「什… 什麼?!」

「院長說,大叫可以發洩情緒。」

「是沒錯啦!但是在這裡?!」

「不然呢?」

「例如去什麼十八尖山,南寮漁港之類的呀。」

 

他站起身,然後拉起我的手。

 

「走,一起來。」他說。

「不要啦。」我站起身,把他抓住。

「走嘛走嘛!」他把我拉得緊緊的。

「吼唷!去別的地方再玩啦!」我用力把他拉住,但是卻被他拖著走。

「我要喊囉!」他轉頭看我。

「不要啦!」我好緊張!

「我!………」他的聲音好大。

「喜歡!……」

「成芯憶!………」

 

我躲在他的懷裡。

不敢看著四周。

他抱著我。

 

第一次被他這樣抱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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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開始改變

 

我穿著裙子。

穿著哥給我的那件裙子。

你說你想看我穿裙子。我穿了。

走過我們曾一起走過的地方,但找不到你。

我回到這裡,這裡擁有著我們的回憶。

漏斗狀的站前廣場,我在這裡想起你。

 

當時的你,站在這大喊我的名字。

而我,在你懷裡,臉紅著。

我一直不敢在人多的地方大叫。

我放不開,就算有很多人跟著我一起大叫,我還是放不開。

 

「我喜歡你,程遠陽!……」為了你,終於,放開了。

 

我再也壓抑不了情緒。

大聲吶喊之後,我崩潰了。

眼淚也開始掉下,掉下的速度像是要一次把一輩子的份都掉光一樣。

我知道這時候會有人看著我。

只是人一定不會比那天來得多,現在是凌晨四點。

天似乎快亮了,但天空卻捨不得讓它亮得徹底。

天空是濃濃的灰色,雲層厚重得像是快把我壓垮一樣。

昨晚才下過雨,今天的雲卻還是一樣的多。

 

天空的灰隱藏著我悲傷的情緒,一點一滴化成透明的雨。

不發一語,只是沉默的看著雨,一點一滴刺進大地的心。

 

這是我的心情,我要把它完整的表達給你。

 

「快走快走了啦!」我拉著他的手,從廣場中央逃開。

他被我拉著跑,我跑得很快,沒有原因的,只是拉著他跑。

直到我覺得快暴斃時才停止。

 

我看了看他,他看著我。

不約而同的我們笑了出來。

笑得很開心。超級開心。

好像所有煩惱都不見了一樣。

好像就這樣笑到天荒地老也沒關係。

好像我這樣一直牽著他的手也沒……!有!有關係!

 

「你幹嘛把我手拉住?」我趕快把手收回。

「是妳把我的手拉走的耶。」

「喔,是嗎?」我想了想:「那你幹嘛給我拉?」

「下次不可以再拉我的手,懂了沒?」

「呃……。」他猶豫了一下。

「嗯?……」我瞪著他。

「喔。」他很無辜的點著頭。

 

「妳要不要去海邊?」他問。

「海邊?南寮嗎?」

「妳先說妳要不要去。」

「喔,隨便。」

「那走,去我停車的地方。我載妳去。」

「嗯……」

 

到了他停車的地方。

嗯… 這該怎麼形容好呢?

他的車很炫。超級炫。

炫到有種快要肢解的感覺。

我問他車從哪來的。

他這麼回答:「那是同學修了X遍,撞了Y遍的,然後不要的車。」

我問他X+Y等於多少。

他這麼回答:「無限。」

 

我、的、媽媽咪呀!……

 

「你同學現在還好嗎?」我問他。

「嗯,左腳和右腳各骨折兩遍而已。」

 

而已……

 

這種車他也敢騎?

如果是你,你騎不騎?

我逃都來不及了。

 

「沒關係啦!很穩的。」他拍拍椅墊,示意我上車。

「穩……」我點點頭:「穩死啦… 穩。」

「喔唷,有我的超高級技術,免驚啦!」他傻笑著。

「是呀是呀,超高級裡面最低級的那種。」

「喂!」他笑著。

 

後來,我還是上了他的車。

原因很簡單:我不喜歡搭公車去看海。尤其是搭十一號的。

 

當我上了他的車,閃過的第一個念頭是什麼,你知道嗎?

 

先是椅墊“噗”的一聲令我很尷尬以外,我有一種整台車快散掉的感覺。

「出發囉!」他很開心的喊著。

他真的很過分。竟然只帶了一頂安全帽。

而且還戴在自己頭上。完全不顧我的死活。

所以在路上,我一定得把他抓得緊緊的。

吼!我懂了!這就是為什麼他故意要挑這台破車的原因了!

還好我還沒抱住他。

想給我嚇得半死,然後趁機吃我豆腐喔?

幸虧我天資聰穎,及早發現,才免於這變態的魔爪。

(講這句話,忽然有種得了癌症的感覺。)

我抓住後面的扶手,繼續享受坐著雲霄飛車的快感。

而且是…… 快脫離軌道的雲霄飛車。

 

熬出了一身冷汗,終於到達了他所謂的“海邊”。

 

「這是哪裡的海?」我問。

「我都稱它為“秘密基地”。」他抬起頭,看著天空,大聲說著。

「你很俗耶。還什麼秘密基地咧?你小孩子啊?」

「不然妳幫它取一個名字。」

「呃……」

「想不到吧。所以它還是叫秘密基地就好啦!又親切又好記。」

 

是呀是呀。

親切到全世界不知道有幾個跟你一樣的秘密基地。

 

「有的時候……」我打破兩人之間維持一陣子的沉默。

「嗯?」他突然把臉湊近我,讓我心跳突然停了一下。

「你會不會覺得很孤獨、很無助?」

「以前會。但現在不會。」

「為什麼?」

「因為我遇見了妳。」他的答案讓我吸了一口氣,很大的一口氣。

 

有時候我真的感到孤獨。

孤獨久了,就開始形成寂寞。

即使我不是一個人,即使我並不孤獨。

但就是寂寞……

直到我遇見了你。

沒錯,遇見了你……

 

有種說不出話的感覺。

我只是讓眼淚流著……

我總是壓抑著,以為這樣就能克服一切。

但我錯了,畢竟人的忍耐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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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妳幹嘛臉紅啊!」他笑著我,笑聲很尖銳。

「你笑那什麼聲音!鬼在叫呀!」邊說邊用手肘頂他。

「每當我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會來這邊吹風。」

「這裡很冷,你不怕感冒喔?」

「嗯,所以我常感冒。」

「常感冒?那你就是常心情不好囉?」

「呃,以前是吧。」

「嗯……」

 

「喜歡一個人的感覺,是不是就是遇見他的時候會心跳加速?」

他說著:「喜歡一個人的感覺,是不是就是沒看見他就會失魂落魄?」

「大概吧,我想。」我搞不懂他在想什麼。

「那我現在心跳正加速著。」呃…… 這叫告白嗎?這是告白嗎?應該不算吧。

「呃……」我的臉可能已經紅到快爆掉了。

「我喜歡妳,成芯憶。」他眼神定定的看著我,很專注。

 

那是我第一次覺得他很帥。

相信我,是真的第一次,也是真的覺得很帥。

不過……

我不希望是最後一次。

 

雖然他說他喜歡我這句話已經不是第一次聽到了。

但是,這是第一次只對我說,用這麼接近的距離對我說。

我想我已經被他迷住了,從這時候開始。

但別以為我被他迷住,就會跟他怎樣!

 

「你會不會很怕死亡?」

「不會吧,因為那是每個人必定經歷的生命過程。」

「我本來也不……。」我在講什麼?!我竟然講這種令人遐思的話。

「不過不是因為你的關係。」

我趕快補上這句,不過一說完,我卻有種越描越黑的感覺。

「嗯,我懂。」他似乎根本沒有想歪過,好像都是我一個人在胡思亂想。

 

「我想到一個我完全不熟悉的地方,放膽去玩!放膽去瘋!」我看著海說。

「嗯,高中畢業後,我帶妳去。」

「什…… 什麼?」

「我說:我帶妳去。」他看著我。非常認真。

「你在開玩笑嗎?」

「我是說真的。」

我看著他嚴肅的表情,笑了。

 

我不能相信這是程遠陽,

他真的很多變,常常害羞,卻又作風大膽。

他是個矛盾到不行的人。

 

「嗯,我們就一起去瘋,就我們。」我的食指在我們之間劃了劃去。

「妳怎麼會那麼放心跟我走?」他佈了一個陷阱讓我回答。

「因為我相信你。」我笑著,很開心的跳入他的陷阱:

「所以,你不能讓我失望。」

「好,我答應妳。」他也笑了:「這是我們的秘密。」

他伸出手,比出打勾勾的手語。

「你真的很幼稚耶。」但我還是伸出手,和他打了勾。

 

其實我不知道為什麼我會這麼簡單的就相信他。

那是一種直覺。一種可能會讓我推入危險的直覺。

我是真的瘋了。但我是真的很想一個人去瘋!

從很久以前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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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程遠陽,你什麼星座的?」

「雙魚座。」

「唔,一月還二月?」

「二月二十八號。」

「什麼?二月二十八號?你搞笑喔!」

「沒有呀,是真的嘛!我就……」

「你就怎樣?」

「我就是那天躺在孤兒院門口的呀。」

 

我真覺得我是一個大白痴!

「對不起。」

「沒關係啦。」

「我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嗎?」

「嗯。」

「你知道…… 你真正的生日嗎?」

「我不太確定。但是差不多也是雙魚座。」

「嗯……」

「好吧,那我就姑且相信你雙魚座的。」

「妳問我什麼星座幹嘛?」

「我要看你會不會騙人。」

「拜託!會不會騙人,是看品性,跟星座哪有什麼關係!」

「唉唷!你不懂就閉嘴。」

 

「那妳什麼星座的?」

「天秤座。」

「是喔?九月還十月?」

「就是今天。」

你知道嗎?扯了一大堆廢話,其實就是為了要讓他知道今天我生日。

「靠!那妳幹嘛不早點講啦!」他突然跳起來,叫的超級大聲。

「就是不跟你講。」

「那妳剛剛幹嘛還講?害我嚇一跳!」

「幹嘛嚇一跳?」

「現在幾點了?」他很著急的往四周看看。

「你神經病喔!這邊不會突然有時鐘啦!」

「那妳知道現在幾點嗎?」

「我看看喔。」我不急不徐的從口袋拿出手機。

以龜速打開手機,再看看時間,然後慢慢的說出:「十一點二十九分。」

 

「妳在這邊等我。」

「你要幹嘛?」

「妳在這邊等我就對了!」

「我不要一個人在這。」

「那…… 上車。」

「安全帽。」

「可是我只有一頂。」

「拿來呀!你知不知道我剛剛在後面快被嚇死?」

「我知道呀。而且一開始胸部有稍微碰到我唷。」

「靠!你是故意的就是了!死色鬼!」

「安全帽拿來啦!不想理你。」

「我開玩笑的啦。」

「我管你是不是開玩笑的!我只要安全帽。」

「好啦好啦。妳這個自私鬼。」

「自私鬼也比你這死色鬼好!」

 

最後吵了老半天,他終於把安全帽交給我。

 

「喔耶!出發出發!」我先坐到後座,然後拍拍椅墊,叫他騎車。

「下來啦!妳以為妳很輕嗎?這樣還牽得了車!我來坐妳來牽。」

「哇!十一點三十六分了耶!」

 

最後我還是任性的坐在後座讓他牽車,然後騎車。

 

出發的時候已經十一點四十分了。

我不知道他要去哪。

但我就是有股衝動想跟著他走。

對,不知道哪來的衝動……

只是想跟著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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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你的習慣

 

他很有他自己的一套原則。

他說他和人在分離時,他一定會和人說好下一次見面的時間。

這樣別人才不會讓別人空等。

我曾經嘲笑他,搞不好人家根本就不想看到你。

他卻只是笑了笑,沒有說話。

 

或許這個玩笑開錯地方了吧,也或許這個玩笑真的不好笑。

不過,我真的覺得,他雖然每次都會給人一個下次見面的時間,

卻總是習慣遲到……。

 

我曾經把我的想法這樣告訴他。

他竟然說:我這個人最討厭的就是讓女生等。

他真的很可惡,拐彎抹角的罵我是男人婆!

我這輩子最討厭聽到的就是別人罵男生娘娘腔,或是罵女生男人婆的。

那種人一看到就會很想呼幾個巴掌過去!

那只是一種個性,根本沒有關係到那個人是男是女。

不是嗎?每個人都有著不一樣的個性,幹嘛沒事傷害人。

難道你很喜歡你的個性被別人拿來嘲笑嗎?

所以不管開玩笑還是故意的都好,在我眼裡、在我耳裡,那種人就是欠扁!

 

不過幸好他給我一個很完美的答案。

「我是說:我這個人最討厭的就是讓女生等,所以我以後會改進。」

他這麼說。

看在他信誓旦旦的樣子,我就算是我剛才想太多,原諒他一次好了。

 

他後來真的沒有再遲到一次,除了一次……。

 

這一次。

我等你等了好久……。

 

坐在這台快要支離破碎的機車上。

我微笑,讓他載著。

忽然有種感覺,我想要時間就一直停在這。

不不不,我不能愛上他。那種感覺一定是錯覺。

對對對,一定是錯覺!一個不該出現的錯覺!

 

「你要去哪?」我湊近他,在他耳邊說著。

「我也不知道耶,新竹好小。而且新竹人都好乖,十點就快要變死城了。」

他騎著車,對我說。

「對呀,台北現在可能還超級熱鬧。」我說。

「妳台北人?」

「對呀,我台北人。」

「難怪我在學校待了兩年多,都沒看過妳。」

「哈哈!」我又笑了,我怎麼會那麼容易被他逗笑?

「妳知道嗎?我們學校沒什麼美女耶!」

「無聊。你以為美女那麼好生喔?」

「不過,在妳出現之後。我覺得生命充滿希望。」

 

我傻了一下,然後說:「拜託!我是美女我早就知道了,不用你說。」

 

他笑的好大聲,車頭還因此偏了一下。

差點把我們兩個從車甩了出去。

畢竟你要知道,這台車本來就已經…… 嗯,你懂的。

 

「你到底要去哪?」

「妳吃了嗎?」

「吃了,吃得很飽。」

「我買蛋糕給妳好不好?」

「不要,吃蛋糕會肥。」

「那我要送妳什麼生日禮物?」

「我不知道耶……」我看看錶:「十一點五十分了唷!」

我發現我真是天生犯賤。

 

然後,車頭又偏了一下。

 

「喂!我不想要你給我的生日禮物是醫藥費!所以給我好好騎車!」

「新竹太自閉了,我們去竹北好了,我帶你去一家簡餐店,很好吃唷!」

「那都已經明天了。」我嘆著氣說。

「禮物我會給妳,現在我帶妳去吃飯吧。」

「我是美女,但我不希望我是唐代美女。」

「哈哈哈!」他又開始笑了。

「給我好好騎車啦!」他突然停止笑聲,安靜了下來。

「偶爾吃一次宵夜也不錯呀,走嘛走嘛。」

「是不是我說不要你就不會帶我去?」

「那我就把妳丟在這邊搭十一號公車。」

 

算你狠!程遠陽!你好樣的!

這麼沒良心就不要哪天被車撞死!

我連一滴眼淚也不會掉給你看!

 

當然後來我還是跟他去吃了宵夜。

 

竹北好美,那家店的取景和裝潢也好美。

我好久沒有這麼自由過。

好像對他不管怎麼任性,他也不會生氣。

在他面前,我不必偽裝自己。

我就是我,就只是我。

 

「為什麼妳會想來新竹?」他在吃飯的時候問我。

「我覺得台北的生活不適合我。」

「怎麼說?」

「在大城市中,你會覺得大家都在競爭,大家都在比較。彼此鉤心鬥角的,我不喜歡。」

「嗯……,就這樣嗎?」

「其實最重要的不是這個……」我看著他,他馬上看到窗外:

「你真的那麼想聽嗎?」

「沒關係,妳不想說也沒關係。」

「最重要的其實是因為我不想看到我爸媽的那兩副嘴臉。」

「他們怎麼了嗎?」

「雖然他們已經離婚了,但卻常常因為我和我哥的事情吵架。」

「妳和妳哥?」

「嗯,我媽偶爾會想看看我們,不過我爸總是把她拒絕在外。就因為這樣一直吵架。」

 

「妳會想見妳媽嗎?」

「其實…… 並不太想。」看,我又再一次的欺騙自己,欺騙別人。

「為什麼?」

「每次和她見過面之後,就會被我爸唸個好一陣子,誰會想見?」

「………」

「有時候真的很想叫我爸閉嘴。」

 

「其實,家是需要每個人一起努力,才會形成的。」他看著窗外說:

「有了家,就該珍惜。有家的人,再怎麼樣,也不可能比無家可歸的人可憐。」

 

那句話讓我想了很久很久……。

很久……。

 

有家的人總是認為家人很麻煩,很愛管閒事。

但沒家的人呢?他們卻連認為家人很麻煩的機會都沒有。

曾經有過家的人,只能依靠著思念。

從來沒過家的人,卻只能憑著想像不斷去追尋家的模樣。

有家就該珍惜,或許家人有時候真的很令人反感。

但如果,平常一直在你耳邊叨叨不休的那個人,忽然遠離你時,

又有多少人能夠承受那突然而龐然的痛苦呢?

很少人能夠習慣,也別任性的以為自己承擔的起。

很多事情總是難以預料,現在在身邊的每一個人,

下一秒會怎樣,沒有人會知道。

我們不能抓住時間,但我們能珍惜時間。

這一秒,在眨眼之後,就已是回憶。

 

時間從不停留,生命也從不回頭,

我們無法掉頭,所以就該珍惜每一刻的感動。

 

程遠陽,你真是厲害。

竟然能用幾句話,就把我所有的怒氣一筆勾消。

輸給你這次,我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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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weeks later...

5-2

 

後來,下了雨,他說要送我回家。

不知道為什麼,我竟然讓他送我到家門口。

我不是這種人的,我不是這種會把自己家住哪讓男生知道的人。

但我相信他。

 

我正要下車時,卻意外的看到了芷晴。

她看著我,眼睛紅著。

「妳怎麼了?」我上前去問芷晴。

「我…… 我……。」她根本連話都說不太清楚了。

「程遠陽,你先回去吧。謝謝你載我回來。」

「嗯,不會。妳朋友怎麼了?」

「我也不知道。時間不早了,你先回去吧,這裡我會處理的。」

「嗯,那星期一見囉,晚安。」

 

看吧!我就說他每次都會給我一個下次見面的時間。

他騎著機車的背影,消失在下著雨的巷口。

 

啊!他的安全帽還在我手上。

 

隨便,反正現在重點不在他,在芷晴。

 

「妳怎麼了?」我又一次問她。

「我…… 我……。」

「沒關係,慢慢說。」

「就……」她的淚水跟著雨水,在這時候又掉了下來。

 

算了,我還是先帶她上去樓上好了。

 

「這樣好了,我問妳點頭或搖頭就好了。」

「妳今天會回家嗎?」她搖頭。

「妳今天要住這嗎?」她猶豫了一下,點頭。

我問這什麼白痴問題,不回家當然是住這呀。不然等我是幹嘛?

 

我先把浴巾批在她身上。

樓下很冷,又下著雨,我不知道她在那待了多久。

都程遠陽啦!沒事說要去什麼竹北。

 

「妳可以等妳情緒好一點再和我說。」我倒一杯溫水給她,她雙手捧著。

 

她一定被冷壞了。

我匆忙的準備拿一套衣服讓她換。

我正在準備衣服時,她突然說了一句話。

 

「我爸媽,要離婚了。」

 

我愣了一下,拿在手中的衣服掉在地上。

我看到她低著頭,啜泣著。

我不管掉在地上的衣服,到她旁邊,陪著她。

 

她爸媽,要離婚了……。

 

我知道那種感覺。

有種心被撕裂的感覺。

只是我很愛裝。

但是,芷晴不是我。

那時的我,就算再怎麼想哭也會忍著。

因為不會有人在乎,除了哥以外。

 

但,我不想讓哥跟著我一起難過。

 

因為我曾經看過他,在爸媽離婚後,靜靜的掉下眼淚。

他並沒有告訴我,我也從來沒和他說。

那種感覺,我是知道的。

 

芷晴靠在我的肩膀,一直哭著。

我有種鼻子酸酸的感覺。

我只能把手搭在她的肩上,輕輕拍著。

 

看著房間的天花板,忽然覺得我們兩個特別的渺小。

特別,的渺小。

 

這時,我想起了程遠陽說的:「有了家,就該珍惜……。」

對,家是該珍惜。

但我不懂為什麼越來越多人的家,破碎。

珍惜長怎樣?似乎一大堆人不懂。

家長怎樣?好像也沒有人了解……

 

一直到後來的後來,我才知道,家,是如此的容易毀滅。

 

那天晚上,她哭到睡著。

澡也沒洗,衣服也沒換。

最慘的是,她隔天起來還感冒了。

 

「妳先去沖個熱水澡吧,待會我陪妳去看醫生。」

「嗯……。」

「我等妳。」

「嗯……。」

 

她的話突然變得好少。

九月二十七,星期六,昨天還是我的生日。

今天卻襲上莫名的悲傷。

 

秋天,似乎快要到了。

悲傷,是不是也跟著秋天,快要到了?

我不懂那些人在想什麼,組成了家庭,卻又要硬生生拆散家庭。

爽到他們痛苦的都是我們。

我真的很討厭那種人,喜歡對愛情許下願望,又喜歡毀滅願望。

那種人,就是犯賤!

 

「程遠陽嗎?」我又用匿名電話打給他。

「嗯嗯嗯嗯嗯。」他似乎很高興的樣子。

「你在忙嗎?」

「沒沒沒沒沒。」

「你可不可以不要一直口吃?」

「可以可以可……。」

「你到底在幹嘛啦!」

「幹…… 嘛?我沒幹嘛。」

「白痴喔,打過來就聽你在那邊嗯嗯啊啊的。」

 

「妳找我有事嗎?」

「我需要有人載我。」

「妳當我司機就對了。」

「我可沒說,不過既然你那麼喜歡的話,就好囉。」

「……」

「我的朋友需要去看醫生,你待會載我們去。」

「呃……。」

「呃什麼呃啦!」

「要三貼喔?」

「廢話,難道你要邊扛我邊騎車嗎?」

「被警察抓怎麼辦?」

「你沒駕照嗎?」

「廢話,我還沒考過耶!而且三貼又不是有駕照就好的。」

 

哇咧!那他的意思就是代表我昨天都是被他騙上車的喔?

吼,啊不就幸好我有給他拜拜保佑,不然昨天怎麼死的不都不知道?

 

「你不是十八了嗎?幹嘛不去考啦!」

「就跟妳說我沒考過嘛!不是沒去考,是沒考過。」

「吼,拜託!三歲小孩都比你聰明一兆倍!」

「那妳叫三歲小孩去考考看嘛,考上了我給妳當機車騎。」

「廢話少說一點啦!你為什麼會沒考過?」

「我筆試沒過。」

「交通符號你也不懂,你是 made in 火星喔!」

「……」

「好,來載我。」

「被警察抓怎麼辦?」吼!又回到這個問題。

「你忍心讓兩個女生這樣流落街頭嗎?阿嗚……」非要我使出這招就對了!

「好好好好好…… 我過去,我現在就過去。」

 

浪費我的口水,浪費我的電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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