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的白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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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發表由 風的白羽毛

  1. well 我就選才的學生

    我自己是覺得不錯用 內容很清楚

    但剛開始寫可能會有疑問為什麼會有些指考題

    因為這是相關題目 所以必要

    至於說送什麼的

    應該是誤傳吧

    不然就是送給有報名的人

    但赫哲(選才)每年講義都會重編

    今年應該會有些小變動

    不過整體對學測上 應該還是有幫助

    (然後社會科厚的跟什麼一樣 實在是= =)

  2. 呵呵 再加我一個 這三篇變成很有趣的現象 XD

    基本上 我是支持這項政策

    但僅限少數專業科系

    原因就如同新聞提的

    操作上 高中生穩輸高職生

    但邏輯 理論等訓練

    高中生又比高職生訓練充足

    而高中生因為三年來都是在"理想環境"下

    即使是大學 很多理論計算 仍然是理想環境

    但高職生 似乎有很多實務操作

    讓我們見見實際生活的運作也是很好的

    又也是經過篩選

    程度應該也不差

  3. 姑且不論他是不是心存僥倖

    我覺得大家違反程序正義了.....

    查了相關法規 最起碼都是7天

    而且我真的認為3天要擠出答辯 太嚴苛了點

    然後用在假期中他看過 所以要他回應

    這...也有點說不過去 這是我認為的

    基本上 這個案子

    我有種 大家想趕快結束 但每個環節沒扣好

    判下這樣決定

    喔 P.S一點

    我不知道大家在處理這件事的時候 情緒是怎樣的

    發現自己不太高興或怎樣的

    深藍關掉 情緒過後再開始處理

  4. 羊咩PM也貼上來

    不要用寄的

    這樣大家看到有意見可以說出來

    =============

    pm我看到了

    =============

    至於為什麼要在2009-07-06, 11:36 PM公告懲處

    原因前面已經說明

    羊咩請詳述 避免我誤解

    還有

    監察部長於七月六日深夜即公布彈劾案

    若本人於公布後進行答辯

    監察部又要如何處理呢?

    好吧 我覺得這應該是處理上疏失 有人要反駁嗎?

  5. 目前我傾向兩人都不罰

    yusuke 我解釋清楚了

    而雷公的言語等 阿柏說的有道理 所以也不加以處分

    處分改由公開警告此篇引用

    老子從上任至今不斷地捅這種簍子?幹,一些小事你當大事,小題大作不說,連我刪你挑釁文你還不爽嘞,成日挑釁炮人,我對你客氣不願意吵太多,現在是當我怕你啦?

    這樣的方式 有沒有其他意見的?

    (這樣晚上回來就可能可以結束了 感動~)

  6. 刑法

    第 二 編 分則

    第 二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第 311 條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

    yusuke 並未提出任何有關違背雷公的行為事實

    又雷公為版主 為可公評之事

    所以雷公提出妨害名譽之誹謗罪不成立

  7. ok 8月時新上任版主已經上任近兩週 基本工作應該完成 請一一檢查下方內容

    1. 版規是否更新為新任版主發出
    2. 閒聊區是否設定正確(標籤 取消計算文章 滿的閒聊區關了沒..)
    3. 置頂文章文章有沒有過期或太多(如果都有必要請不要去噹版主)
    4. 版面狀況 有沒有逐漸鬆散的現象
    5. 沒有版主的版 總版有沒有貼出徵版主公告

    前三項有的話除了發pm通知版主外

    另外再發一封pm給當區總版 請他再幫忙注意一下

    第四項僅發給版主即可

    第五項當然就發給總版囉

    那請阿柏負責非校版 我負責校版 辛苦啦

  8. 在不談兩個人的文字爭辯的情況下

    所以羊咩認為雷公是錯在情緒字眼

    那yusuke呢?

    我目前是偏向罰雷公的髒話

    yusuke 目前沒有罰則

    而這兩人的爭辯不罰

    而對於誹謗 我明天查一下有沒有明確定義

    得按文字規定 總不能他覺得被誹謗就不行

    然後

    羊咩認為的處理方式是減輕記點處分

    那在組務區說明是指什麼? 目的是?

  9. 用人文版來說 我會說他們兩個在爭辯

    兩個人在文字定義上玩遊戲....我想這不用罰

    而雷公提出的誹謗抹黑 我覺得那是他個人上的認定

    (詳細有沒有法律明確定義我明天再查一下 開完會有點疲倦)

    我的懲處偏向對雷公的言語 做懲處

    我記得有一篇直接 "幹" 罵出來

    或是直接攻擊

    懲罰出去 又是一番要跟他爭辯了......(嘆)

    要浩一跟羊咩也提出看法會不會太過分 = =?

  10. 我已大致瞭解事情經過,但因資料太龐大我得需確定細節

    首先 請問此篇的"加文字"為何?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524482&postcount=9

    第二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532322&postcount=33

    此篇說的"牧羊人"是哪位?

    有他參予其中的討論串嗎?

    第三

    這篇msn對話 跟你們兩個在爭吵的事關係為何?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534980&postcount=84

    感謝您的回覆,我會盡速處理

    一、這次爭議是後來被版主移至線討論主題之下的,原本是在這裡

    「增加文字」的質疑是針對版主從#2到#10對發文者的干涉而提出,而衍生成一個討論串,最後遂出現此次狀況。

    二、即上面所述引起爭議之主題(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99148)的發文者「伊蘇雅斯克」。

    三、我質疑的部份包含版主對會員用私人方式來處理公務,即他利用msn的方式花了數十分鐘要求會員修改一篇沒有任何違規問題的文章(即「伊蘇雅斯克」的主題原文),而版主po出對話紀錄僅是想表達他並未如會員「一隻咖塔」舉出的騷擾數小時。

    回覆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