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的白羽毛
文章 發表由 風的白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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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易失控 做出逾矩的事情 這是阿布拉是朕之所以會被彈劾的原因
目前看來他還是沒有太大的改進
但是否列入永不錄用版主 我認為這邊還可商榷的空間
那卡塔納可否詳述一下在這些事之外
為什麼還有討論空間?
我覺得這些原因就足夠構成我們對他的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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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妹妹又開始在笑話版發功了
然後很囧的是 讓我看到嵐月銀牙的影子....
讓人很難聯想到 然後又不講為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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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l 我就選才的學生
我自己是覺得不錯用 內容很清楚
但剛開始寫可能會有疑問為什麼會有些指考題
因為這是相關題目 所以必要
至於說送什麼的
應該是誤傳吧
不然就是送給有報名的人
但赫哲(選才)每年講義都會重編
今年應該會有些小變動
不過整體對學測上 應該還是有幫助
(然後社會科厚的跟什麼一樣 實在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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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再加我一個 這三篇變成很有趣的現象 XD
基本上 我是支持這項政策
但僅限少數專業科系
原因就如同新聞提的
操作上 高中生穩輸高職生
但邏輯 理論等訓練
高中生又比高職生訓練充足
而高中生因為三年來都是在"理想環境"下
即使是大學 很多理論計算 仍然是理想環境
但高職生 似乎有很多實務操作
讓我們見見實際生活的運作也是很好的
又也是經過篩選
程度應該也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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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 王品台塑的頭銜好像沒移除
我沒看到他沒在版主名單裡
又沒看到他有被提副版
似乎是之前沒清乾淨的...我的vpn還沒開 進不去 只能回報sorry
誰再幫忙查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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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樓主囧的點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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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品台塑申訴案
進度:調查結束 準備開始回覆 回覆後續問題中
預計結束時間:1周(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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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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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SuKe申訴案
進度:後續問題回復中
預計結束時間:2~3天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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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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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且不論他是不是心存僥倖
我覺得大家違反程序正義了.....
查了相關法規 最起碼都是7天
而且我真的認為3天要擠出答辯 太嚴苛了點
然後用在假期中他看過 所以要他回應
這...也有點說不過去 這是我認為的
基本上 這個案子
我有種 大家想趕快結束 但每個環節沒扣好
判下這樣決定
喔 P.S一點
我不知道大家在處理這件事的時候 情緒是怎樣的
發現自己不太高興或怎樣的
深藍關掉 情緒過後再開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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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有些用字遣詞不太像台灣人會用的
即使是是專業寫稿的人
也不太會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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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咩PM也貼上來
不要用寄的
這樣大家看到有意見可以說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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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我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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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為什麼要在2009-07-06, 11:36 PM公告懲處
原因前面已經說明
羊咩請詳述 避免我誤解
還有監察部長於七月六日深夜即公布彈劾案
若本人於公布後進行答辯
監察部又要如何處理呢?
好吧 我覺得這應該是處理上疏失 有人要反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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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相關事件的文章嗎?
我需要看過才能做出回應
另外 這件事似乎有點連帶牽連
我希望由我統一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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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刪文處理了
2.被舉報人是會員 所以我們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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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了
不過我大概會看到兩人都不滿的狀況出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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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事實好像是另外開篇吵
沒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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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公跟我提過
但我不太願意談
一方面剛開完會累了 一方面不想講太多
深藍威信....我覺得他的重點是個人名譽
但就法律觀點 似乎不構成妨害名譽
而這樣的辯論 在人文版又很常見...
阿柏意見呢?
如果阿柏也覺得兩方不罰 我就會發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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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傾向兩人都不罰
yusuke 我解釋清楚了
而雷公的言語等 阿柏說的有道理 所以也不加以處分
處分改由公開警告此篇引用
老子從上任至今不斷地捅這種簍子?幹,一些小事你當大事,小題大作不說,連我刪你挑釁文你還不爽嘞,成日挑釁炮人,我對你客氣不願意吵太多,現在是當我怕你啦?
這樣的方式 有沒有其他意見的?
(這樣晚上回來就可能可以結束了 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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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 二 編 分則
第 二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
yusuke 並未提出任何有關違背雷公的行為事實
又雷公為版主 為可公評之事
所以雷公提出妨害名譽之誹謗罪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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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談兩個人的文字爭辯的情況下
所以羊咩認為雷公是錯在情緒字眼
那yusuke呢?
我目前是偏向罰雷公的髒話
yusuke 目前沒有罰則
而這兩人的爭辯不罰
而對於誹謗 我明天查一下有沒有明確定義
得按文字規定 總不能他覺得被誹謗就不行
然後
羊咩認為的處理方式是減輕記點處分
那在組務區說明是指什麼? 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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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文版來說 我會說他們兩個在爭辯
兩個人在文字定義上玩遊戲....我想這不用罰
而雷公提出的誹謗抹黑 我覺得那是他個人上的認定
(詳細有沒有法律明確定義我明天再查一下 開完會有點疲倦)
我的懲處偏向對雷公的言語 做懲處
我記得有一篇直接 "幹" 罵出來
或是直接攻擊
懲罰出去 又是一番要跟他爭辯了......(嘆)
要浩一跟羊咩也提出看法會不會太過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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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大致瞭解事情經過,但因資料太龐大我得需確定細節
首先 請問此篇的"加文字"為何?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524482&postcount=9
第二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532322&postcount=33
此篇說的"牧羊人"是哪位?
有他參予其中的討論串嗎?
第三
這篇msn對話 跟你們兩個在爭吵的事關係為何?
http://www.student.tw/db/showpost.php?p=3534980&postcount=84
感謝您的回覆,我會盡速處理
一、這次爭議是後來被版主移至線討論主題之下的,原本是在這裡。
「增加文字」的質疑是針對版主從#2到#10對發文者的干涉而提出,而衍生成一個討論串,最後遂出現此次狀況。
二、即上面所述引起爭議之主題(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99148)的發文者「伊蘇雅斯克」。
三、我質疑的部份包含版主對會員用私人方式來處理公務,即他利用msn的方式花了數十分鐘要求會員修改一篇沒有任何違規問題的文章(即「伊蘇雅斯克」的主題原文),而版主po出對話紀錄僅是想表達他並未如會員「一隻咖塔」舉出的騷擾數小時。
回覆二
【回報】阿風工作進度
在 舊管理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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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度:6~10區總版調查 並彙整
預計結束時間:1週(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