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K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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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發表由 極‧KID

  1. 刑法§227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性交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對於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為猥褻之行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第三項之未遂犯罰之。

    刑法§227之1兩小無猜條款

    18歲以下觸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