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mad 10 發表於 September 5,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September 5, 2008 我是私立高中的學生,我不懂為何校規內會出現與憲法中自由權衝突到的規範。校規規定不準攜帶通訊器材,但人民有通訊自由;我想只要不危害到其他人上課的權益,攜帶通訊器材應該沒有關係吧。= =""另外我們學校有髮禁,這應該也是屬於自由權範圍內的吧。我不懂為何校規可以破壞法律先訂定的規範。一_一狠跟憲法衝突到的話應該是不可以實施吧,不懂教育部為何會這樣訂定。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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