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8012a 10 發表於 July 2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2, 2008 根據租稅法所言國家向人民課徵稅收 得有其權利依據簡單而言乃是有正當理由 (稅務法記載主要為兩大要點 "利益說" "義務說")但是以財產為課徵目標的稅收 有何權利依據可言?若是以財產為課徵對象,不就像是只看妳有這財產就課稅?ex:房屋稅像是這樣的稅法應該如何解釋其課稅權力依據呢?有勞各位大大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sandman 11 發表於 August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3, 2008 根據租稅法所言國家向人民課徵稅收 得有其權利依據簡單而言乃是有正當理由 (稅務法記載主要為兩大要點 "利益說" "義務說")但是以財產為課徵目標的稅收 有何權利依據可言?若是以財產為課徵對象,不就像是只看妳有這財產就課稅?ex:房屋稅像是這樣的稅法應該如何解釋其課稅權力依據呢?有勞各位大大了我老哥說,你指的財產應該指固定資產,不指動產。財產若不課稅,大家把錢轉成財產,不再流通,政府也課不到稅。擁有財產,實際上享受到政府建設福利,交通便利,水電通訊,學校市場等建設,鄰近的財產,理應課稅。享受越多,越應課稅,所以市區稅高,鄉下農區,稅率低。另外,才產持有目的,也應考量,出租用途的財產課稅高,住家課稅少,商業用途地價課稅高,農林地課稅少。這種財產稅,也符合租稅正義。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kerryboy0814 10 發表於 November 1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November 12, 2008 租稅國危機在憲法上意義(一) 租稅國危機緣由(二) 租稅在憲法上界限(三) 公債在憲法上界限租稅國家之憲法要求一、 租稅正義—量能原則之確立(一)規範性原則稅法原則可區分為二大基本原則: 實體之基本原則:量能課稅平等負擔原則(量能原則); 形式上基本原則:法治國原則(主要指租稅法律主義)。(二)量能原則之憲法依據量能原則不僅基於憲法平等原則而來,尤須注意其亦包含在憲法所保障財產自由權制度之中。(三)垂直與水平之量能原則量能原則可由不同角度觀察,絕對之量能課稅原則由財產權、生存權、自由權所派生,此為垂直租稅正義之表現,涉及課徵之程度及對個人自由干預之強度。相對之量能課稅原則,係由平等原則及社會國原則所派生,用以確立其與其他納稅人間關係,為水平租稅正義之展現,此涉及平等問題。(四)量能原則與稅法簡化量能原則與稅法簡化間存有緊張關係。本段以薪資所得設有特別扣除上限,以代替成本費用之列舉為例。(五)量能原則與累進稅率量能原則要求,所有財政目的之整體租稅負擔,與納稅人所得之增長相當。但並未要求,此種負擔須與累進稅率徵收相結合。累進稅率係基於社會國原則而來,而非基於量能原則。二、 法治國界限—租稅法定主義(一)法律保留原則租稅債權債務關為法定之債,係源於歷史上依法不得課稅要求。但何者須國會保留?何者可由法規命令作為補充?又法規命令之授權密度不同,是否影響其可規範事項之種類? (二)明確性要求徵收租稅,致干預人民之財產,須其所依據之法律為納稅人有明白確定認識可能。(三)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稅法之不溯及既往非刑法之絕對不溯及既往,而係源於法安定性及信賴保護之相對不溯及既往,在不損及法安定性下仍許其溯及。擷取於葛克昌教授文章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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