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拉是朕 10 發表於 July 20,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08 這裡是屬於「七彩風樓 - 士林高商」板。 以下是本板的板規,基本上是沿用「阿拾」( 感謝阿拾」:))板主的規定,我稍稍做了ㄧ些增刪。 使用本板前,請先詳細閱讀,搞清楚什麼不能拍打,什麼不能餵食,以免自己的權益受損(就像張君雅小妹妹的麵爛掉一樣,你權益受損,本人也是一概不負責哦:P)。 這個板規可不是寫來讓你看看笑笑,笑完跑掉那麼簡單。因為這不是參考,這是法條! 記得遵守哦,然後我板主好做,你也可以好好享受本討論板的優質服務:) 1.請先閱讀並遵守《深藍論壇總則》。網址如右→ 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53454 違者之罰: 違者依《總則》所列條目論處。 2.禁止使用注音文、火星文、髒話。 違者之罰:用「注音文」者經查證屬實不得寬待(意為嚴懲。); 用「火星文」者於查證屬實後,首犯者由我發文警告;再犯者停權7天;三犯以上者停權30日; 故意謾罵、惡意口出穢言者,你可以賭賭看我會有什麼行動。 3.禁止任何挑釁文、筆戰情況出現。 違者之罰: 情節較輕者:本版主將以私人訊息或者回覆留言警告,但不做關閉主題處理。 情節較重者:本版主將以回覆警告,並呈報總版或管理員處分違規會員並關閉主題,但不刪除主題。 4.禁止發起涉及廣告(如XX補習班如何如何者。)、色情(自己判斷吧,大人的事我不懂=ˇ=)、政治(如明確指出黨籍者。)、無意義之文章(如:「今天天空好藍我覺得禿頭還是該戴帽子」這種屁話。)。 違者之罰: 違規文章會自動消失,你懂的,不要逼朕=ˇ= 5.禁止發表惡意謾罵之文章。 違者之罰: 刪文,刪死你(痾,是不一定會死啦,但是會讓你心情不好倒是真的。)。6.禁止發表完全無關士林高商之文章。 違者之罰: 違者會讓我不爽、不開心、不高興。 然後士商板可能會炸掉(="=+) 7.禁止發表洩漏個人資料與個人隱私之文章。 違者之罰: 違者以刪文論處。 -次回待續-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布拉是朕 10 發表於 July 20,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08 接上帖 8.發表問題前請先利用右上角的搜尋(連結在此→http://www.student.tw/db/search.php?f=265 )功能搜尋欲發主題是否「回鍋」(亦即「重複文」的意思。)。 違者之罰: 有重複意義之文章,經判斷後再決去留。 9.請注意發文時不要離題。 違者之罰: 離題文將於告知後移至閒聊專區。10.禁止一文多貼(cross-post)。 違者之罰: 違規文章將由朕或副板主報請總板主使用物理刪除。 別小看物理刪除,那會讓你的文章連渣都不剩。 好可怕呀!我好怕……⊙皿⊙ 各位千萬別犯法哦!不然連我都救不了你。(摳鼻孔 你看我都帶頭害怕了,你就賞個臉一起害怕嘛⊙3⊙ 讀完以上法條及罰則,相信你們應該知道犯法的後果。 我不想嚴肅,但要是你想挑戰法理以及權力,我只能含淚祝福你,並且不吝於給你你所想要的( 白話一點就是代替月亮懲罰你啦 ),祝福你在處罰之下能安然地挺過去。 同為士商人,我不想在這個板限制東、限制西,所以請各位同學潔身自愛,你高興我也開心。 本版規將於2008年07月23日開始正式生效,請大家多多配合,謝謝。 若板規制定上有甚缺失之處,歡迎於此篇底下留言告知或發表意見。 請大家不吝指教,在此先謝過了!:) By 阿朕 ※ ※ 偉 大 的 分 隔 線 ※ ※搶自己頭香!唉……為了編輯文字格式,從十二點半編到現在二點……為誰辛苦為誰忙?為了你們啊!明天還要上整天課啊,中午不能睡要趕著吃午餐然後回學校T_T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晴天 10 發表於 July 20,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08 有太嚴重的違規請到會員違規回報區,將有專人為您服務。還有那個 總則換版本了XD網址是: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53454最後那個 公佈他人私人資料也不行XD。PS這大概是我看過到目前最用心的一個版規連連結都有還有重點辛苦啦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布拉是朕 10 發表於 July 20,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0, 2008 有太嚴重的違規請到會員違規回報區,將有專人為您服務。還有那個 總則換版本了XD網址是: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53454最後那個 公佈他人私人資料也不行XD。PS這大概是我看過到目前最用心的一個版規連連結都有還有重點辛苦啦 謝謝告知˙w˙ 那個……我受到稱讚了嗎@@ 妳那麼晚還不睡呀XD(逃 咦,這是我的板我逃什麼啊我= = 晚安XD 妳辛苦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kavin71725 10 發表於 July 21,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1, 2008 版主還是不要用修改文章來回覆吧,版主管理要點及訓練手冊第5條有寫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布拉是朕 10 發表於 July 21,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1, 2008 版主還是不要用修改文章來回覆吧,版主管理要點及訓練手冊第5條有寫我有看到,可是這樣……那如果我把這篇排除文章統計呢?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kavin71725 10 發表於 July 21,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1, 2008 我有看到,可是這樣……那如果我把這篇排除文章統計呢?可以阿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布拉是朕 10 發表於 July 21,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1, 2008 可以阿好,那就可以盡量浪費好好回覆了XDkavin老大也要常來坐喔@@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布拉是朕 10 發表於 July 21,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1, 2008 阿朕變版主了耶~要加油好好做喔@ˇ@ 嗯嗯!我會好好做的!我要讓每個士商人都快樂!我不要當個嚴肅的板主,我要讓大家跟我一樣快樂!:E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二百五 10 發表於 July 21,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1, 2008 我只怕你.........不能幹好還是要抓一下放心 我可以當你的消毒員= ="哈哈哈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阿布拉是朕 10 發表於 July 21,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1, 2008 我只怕你.........不能幹好還是要抓一下放心 我可以當你的消毒員= ="哈哈哈當板主果然還是該嚴肅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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