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御飯糰-松山高中-版規★(2008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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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高中2008下半年的新板規(延續之前版規,可能修改某些小地方)

1.最最重要的,不要去觸犯深藍的規定,違規者送請管理員處置

2.請勿用注音文以及火星文

3.嚴禁灌水,灌水之定義為論壇內發表與子論壇主旨不符,回覆與原主題不符之文章

4.具有時效性的文章 在一段時間後就會刪文 例如:閒聊版等等

5. 文章內容限制

本版禁止以下行為:

一、大量無意義發言。

二、挑起惡性筆戰、挑釁、謾罵、挑起學校間無意義之對立比較。

三、含有不雅內容之發言。

四、任何形式的政治性以及色情發言。

五、任何形式之交友訊息發言。

六、修改或移除已發表之文章內容,內容錯誤之修改或版務需要者不在此限。

七、發表營利事業或其他網站之廣告,學校及學生活動不在此限。

八、禁止發表任何會引起師生對立、引響深藍存在之正當性之文章。

以上行為由正副版主認定,並會進行適當處理。

6. 會員之間的交流.務必要尊重他人

7. 請勿在本版中貼尋人啟事+家族廣告,社團廣告請去已開好的主題中

8. 精華收錄行使

正副版主會定期搜尋是否有加入精華區價值之文章

會員可提出申請,並註明提出原因,經正副版主認可後得收錄於精華區。

正副版主必須於會員提出收錄申請五日內取得共識,並做出回應。

正副版主可於取得共識後,自行收錄文章至精華區,惟仍得符合第一項任二款,未符合者同第二項處理。惟正版主發起之主題不得加入精華區。

精華區收錄主題時必須於以回覆主題之方式說明收錄理由,並回復該主題之所有軟刪除。回復軟刪除後應標明執行時間、理由以及回復時間

9. 意見反應與處理

會員若對於正副版主版務處理、違規認定、違規處分有持不同意見者,可於版務討論區向正副版主提出異見。正副版主須於一週內正式回應。

異見反應討論最多得經三次答辯,時間以一週為限。若仍無共識,正副版主應於兩日內交付風紀組或站長議決是否維持處分。

若正副版主認為無須答辯者,得直接交付風紀組或站長議決。

10. 回文或發文不得小於5個字 否則砍文。

11. 板規請勿留言 如有問題 請至閒聊區發問或是以私人訊息詢問正副版主。

12. 請維護版面清潔,相同類型文章請勿重複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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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板規取才於neil77128學長以及現任建中版版主likejean 感謝他們

新修正版規延續上任版主之修改之後,多新增第5-8 8-7 12 感謝他們

以及新板規將於2008/10/27(一)正式實行 此段時間內為勸導時期 請大家閱讀以及配合之

如有疑義 請至閒聊區或是以私人訊息告訴正副版主 吾人會盡力去改進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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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新增之版規有任何問題可以私信予版主 副版主 我們會給予回復 謝謝各位

感謝歷任版務的辛勞 希望松山版可以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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