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ne 30,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30, 2008 雖然我是女的XD但,我也是從部落格發現我被劈的而且更讓人無言的是,某天我無意間找到他的部落格,裡面,打的文章標題"全"都是:婆~我好愛你~ 我們要永遠在一起~ 之累的於是我好奇的打開來看沒想到那些都不是對我說的,是對另外一個女的! (大怒之後我很生氣的上即時通好言好語的問他有沒有部落格他說沒有然後我就直接翻臉把他的無名網址複製給她他一開始還否認我就說那為什麼那一個部落格的主人名字跟你一樣?(而且文章的口氣也完全一樣 只是我沒說出來罷了他才承認後來我又逼問他說那個女的是誰他一直跟我說是朋友我就已經氣炸了直接罵他:都婆來婆去、講說我愛你了,還會是朋友嗎?之後他一直跟我道歉,還是一直辯解「只是朋友」(為什麼會有人不要臉到這個程度 !?)我就開條件:那你在你的部落格上(同個部落格)發一篇置頂的文章,說你更愛我我就原諒結果,隔了幾天,他不但沒有守約,還繼續打他多愛那個女的!之後他就每天給我罵了一段時間,然後就分了抱歉,我的故事有點長。但是樓主,既然你覺得那個男的被蒙在鼓裡,也知道你女友的部落格的話,或許這方法可以嘗試我樓主我們基於一些原因所以戀情不能太高調從2年半前就這樣了so...這方法可能不適用問個問題假設如果各位有腳踏2條船被抓到惠承認嗎還是打死不認是假設喔我不希望引起筆戰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ne 30,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30, 2008 如果是我...我不會分欸我會在他每篇文章底下故意留老公我好愛你之類的話讓那個女的吃醋吃到死= =我會打老公我現在才知道你對女人都只是玩玩<---順便解決對手對男人才是認真的> <我要成全你們了然後狠狠甩掉他= =#我樓主我們基於一些原因所以戀情不能太高調從2年半前就這樣了so...這方法可能不適用問個問題假設如果各位有腳踏2條船被抓到惠承認嗎還是打死不認是假設喔我不希望引起筆戰不承認是有可能的因為做錯事人的第一個反應就是說自己沒有做死刑犯行刑前都還會說自己是被冤枉的沒有犯罪什麼的我絕對不腳踏兩條船被踏也會很爽快的分手踏人....應該不會承認吧一承認好像會上社會新聞版面然後再找個藉口跟其中一方分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ne 30,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ne 30, 2008 再找一個就那麼簡單很贊成上面有篇講的她就是看準你不敢怎樣才那麼囂張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2,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 2008 劈腿的一定打死不認帳就算你看到他跟她手牽手走在路上也可以說她只是我妹妹(乾妹)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匿名發文者 17 發表於 July 2, 2008 作者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 2008 冤冤相報何時了???就攤牌彼此說明,各奔東西讓彼此不要再誤了彼此無論誰對誰錯結束了也就不會有人想繼續追究下去了吧!!!可是那女的也太過分了吧 = =#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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