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書 10 發表於 August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23, 2008 那「將功贖罪」這句成語是怎麼來的呢?犯人在獄中表現良好提早出獄,這又是怎麼回事呢?真的不相干嗎?我想罪與罪責你有點搞不清楚比方說,一個犯人可能因態度良好等原因獲得減刑的機會,但是法官的做法一定會是將該罪的罪責確定後,再將種種條件加加減減。也就是說,我們不可能看到一個大善人或是有什麼態度良好之類的條件的人犯罪,就直接把那個罪「功過相抵」或「將功贖罪」掉,而一定是先確定他幹了什麼壞事,而又幹了哪些可以減輕罪責的好事,然後將罪責減輕,但是那個罪還是在的。再回來李家同,我們不能看到李家同做一單位的功德又做一單位的罪惡就直接抵消,罪惡就是罪惡,功德就是功德,沒有功過相抵這檔事,但是在造成的影響上來看,他們可以互相影響,這也就是你說的部分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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