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這樣吧 10 發表於 July 8,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8, 2008 現在放的只有錯字部份。請問您,怎樣寫勘誤表比較恰當呢?謝謝指教。呃,這個問題應該是你們要想辦法搞定才對吧我覺得至少把這邊問題回覆一下,積有點久了,可是氣氛變得越來越怪另外我也覺得樓上的建議不錯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erry_yachoo 10 發表於 July 9,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9, 2008 其實,勘誤表已經放上去了耶。學長要不要看一下第一篇的修改時間--再看一下您的發文時間--謝謝。對於此,我收回最後一句話。然而,在看完那一份「勘誤表」後,我仍然沒感受到這一篇「道歉」的誠意在哪裡?我沒有看到主編針對p7-8;p102-103;p158-159;p172-173;p184-185;p210-211這六張扉頁的圖片過暗而導致難以閱讀的情形做回應。以及在p106頁的刊頭左下引用文字出處說明的模糊不清做說明。然後在挑錯字的上面也很明顯的忽略p157頁的第四屆大眾小說獎徵稿應該改成第「五」屆。除此之外,在圖文專題中p178頁中的「註:……」更是淡到快看不見。還是說這些現象是主編刻意營造的風格?關於這些部份都沒有在勘誤表上看到相關說明,也不禁讓人懷疑這份表貼出來的目的何在。另外,在本期的最後一頁版權頁主編的名字竟是以英文稱之,這一個不存在註冊學生中的名字讓人摸不著頭緒。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先這樣吧 10 發表於 July 1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8 另外,在本期的最後一頁版權頁主編的名字竟是以英文稱之,這一個不存在註冊學生中的名字讓人摸不著頭緒。這個問題我記得我在上一期的討論串有提過然後學弟是這樣回答的版權頁上署名的問題,的確這不是一個非常完善的做法。這方面社內已經做過討論,我們會再進行檢討。而學長提到的,至少在稿費問題上,提交到學生活動組的稿費簽收單上是全都署有本名的。謝謝。但是這期那裡還是一樣阿...嗯......這樣看起來建青似乎不是什麼老實的組織耶...附:好像舊文章還沒刪找了一下,那個答覆是在這個討論串的第46篇的(人不同就是了,但都是建青的)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36506&highlight=%E5%BB%BA%E9%9D%92&page=3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huck 10 發表於 July 1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2, 2008 有多少人看了這次這本刊物中的專題,還是大家都忙著考試所以「以後會看」?你們對於這次的專題所說的東西,有什麼樣的感覺?你們又認為,對於這次所存在的專題,它們的存在是怎麼樣的存在?我就來回你想聽的專題的問題我個人稍微熟的只有樂生的事件所以我也只問一個關於他的小小的問題編輯有所謂立場,也有所謂「平衡報導」的責任在通篇接近「樂青」觀點的論述當中我想請問你對於某些反方意見的看法?(比如說,刻意將「樂青」稱之為「垃青」的人們)你是否通盤考慮了新莊該時該地,所有的社會、政治、經濟狀況?---另外是一個細瑣、平庸但可能扼殺你理想的細節在沒有徵引來源的情況下書寫是屬於學術上的剽竊行為連續二十字以上相同而無標示者謂之抄語意相同文字不同亦是嚴肅意義上的抄襲這不是編輯上的細節這是對知識的道義與誠實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erry_yachoo 10 發表於 July 1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3, 2008 這個問題我記得我在上一期的討論串有提過然後學弟是這樣回答的但是這期那裡還是一樣阿...嗯......這樣看起來建青似乎不是什麼老實的組織耶...附:好像舊文章還沒刪找了一下,那個答覆是在這個討論串的第46篇的(人不同就是了,但都是建青的)http://www.student.tw/db/showthread.php?t=136506&highlight=%E5%BB%BA%E9%9D%92&page=3我相信這只是主編的個人問題而已,下一期應該不會這樣了。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jjmayday 10 發表於 July 17,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17, 2008 現在放的只有錯字部份。請問您,怎樣寫勘誤表比較恰當呢?謝謝指教。那剩下的部分呢?有說什麼時候會放嗎不爽處理的話,那會真的有人不爽再繼續繳建青費(不過反正跟你沒關吼 反正編完以後都不甘你的事了 用的也是假名不用負責 科科)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kevin20541 10 發表於 July 2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2, 2008 感覺樂生的專題好無趣,要拆就快拆阿,幹嘛沒事阻礙都市建設(個人意見)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ookpro 10 發表於 July 22,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2, 2008 我也想把我家附近的林家花園拆掉蓋停車場不然台北縣這裡真的是一位難求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cookpro 10 發表於 July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3, 2008 要拆就趕快拆掉不然就別拆現在弄的他們不能住我們也不能用麻煩啊我還想把高美溼地鏟起來蓋高爾夫球場。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HANNUBAL 11 發表於 July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3, 2008 我還想把高美溼地鏟起來蓋高爾夫球場。拱家勒攏某豪我也想要把中正紀念堂拆掉拿來規劃作植物園既美觀又環保 也不用天天吵什麼改名問題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booyaka619 10 發表於 July 23,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July 23, 2008 我還想把高美溼地鏟起來蓋高爾夫球場。蓋焚化爐好了買了鋼琴用不到就丟到這裡燒掉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先這樣吧 10 發表於 August 4, 2008 檢舉 Share 發表於 August 4, 2008 p.18 第五行出現兩個「如果」。 第二段引言應表示是「院方告訴他父親」。 第四段重複出現「患者」。 末段第五行出現「民國四十年」。p.36 第二段第四行之「權力」應作「權利」。p.38 第二段第四行之「權力」應作「權利」。p.55 「大谷派」應標出全名「真宗大谷派」p.75 「溪州」應作「溪洲」。p.84 倒數第二段「機場」應作「機廠」。p.89 「一版份」應作「一百份」。p.95 左欄第二段倒數第二行「呼喊口號的,」應在逗號前加上「情況下」。p.119 第一段「趨離」應作「驅離」; 右欄第二段「將他作為樂器」應作「它」。p.131 右欄第三段「瞻顫心驚」應作「膽顫心驚」。p.146 第三段「原住民足」應作「族」。p.147 最後一段「吳柏雄」應作「吳伯雄」。p.170 註三「炎九者」應作「研究者」。p.180 「細雨」應作「細語」。怎麼過了這麼久還是這些啊? 鏈接文章 分享到其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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