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關於今天早上校長說的紮衣服問題


你平常在校內會紮衣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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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 你平常在校內會紮衣服嗎

    • 17
    • 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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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來說去大概都是傳統吧

學校總是要盡力維護他們所說的傳統

畢竟

他們並不是我們這個時代出生的人

那好啊

不過維護傳統就維護個徹底一點

順便也把那個該死的圍牆和外出證弄掉

也不要制定什麼奇怪的七點半禁止社團活動之類的爛條規

體制內的作法有兩種,而且成功的機會都不小。

第一種,效法當年班代大會作法,召開校規修改會議,

直接修改條文。(當年班代大會的貢獻是將公假的簽請期限從事前

延至事後三天)

對此,我曾經問過學務主任是否可以再次實行,

他給予我肯定的答覆。

譬如,我曾問主任,學生班會組織總則是否可以

交由班代大會提前修改,他也說沒問題。

雖然不知道嘴巴上說算不算數,但至少有一定的機會成功。

第二種方式,則是跳過校方與學生的協商程序,

直接援引班聯會學生公眾投票法,連署舉辦學生公投,

以選票直接向學校行政單位表達建中人的決心

以上兩種方案供大家參考。

同學們大家加油,為全體學生爭取權利!!!

據說以前搞過了一個什麼勞什子的朝會減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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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提出學生投票的話,詳請見「學生投票法」(我沒聽過什麼學生公眾投票法...,請尊重起草人提出的名字,謝謝XD)

不過我個人是認為我們以學生投票法來決定是否紮衣服

其實是很不禮貌的行為

並不是我對於要不要紮衣服的看法

而是要尊重到這件衣服的設計者

之前本文好像有人提出

這件衣服在原始的設計上

就是要紮的

如果我們擅自來決定要不要把這件衣服紮進去

對於設計者是相當不禮貌的

所以我個人建議

如果要的話

我們可以來設計一套「不用紮的衣服」

之前莫組長也提到過(那份新聞報導我還留著)

只要全校學生投票通過

我們可以決定要不要繼續穿制服

當然,我們也可以決定我們制服的款式

但如果直接違背設計者的意思

絕對是野蠻的作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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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提出學生投票的話,詳請見「學生投票法」(我沒聽過什麼學生公眾投票法...,請尊重起草人提出的名字,謝謝XD)

不過我個人是認為我們以學生投票法來決定是否紮衣服

其實是很不禮貌的行為

並不是我對於要不要紮衣服的看法

而是要尊重到這件衣服的設計者

之前本文好像有人提出

這件衣服在原始的設計上

就是要紮的

如果我們擅自來決定要不要把這件衣服紮進去

對於設計者是相當不禮貌的

所以我個人建議

如果要的話

我們可以來設計一套「不用紮的衣服」

之前莫組長也提到過(那份新聞報導我還留著)

只要全校學生投票通過

我們可以決定要不要繼續穿制服

當然,我們也可以決定我們制服的款式

但如果直接違背設計者的意思

絕對是野蠻的作風

投票把它廢了不就成了?

我個人認為穿制服很OK...原因很多

但是紮衣服...不僅不舒服又不美觀而且還會被某些人士說宅

而且還要增加走路的困難度

邊走邊紮衣服...有時候還要想辦法遮掩沒繫皮帶...

好累人歐ˇ.ˇ

而且設計一套新制服...

還要看大家會不會接受呢...

除非你吃飽太閒來幫我們設計這樣...

投票很民主阿...野蠻的是硬性做沒意義的規定

我實在很懷疑你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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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把它廢了不就成了?

我個人認為穿制服很OK...原因很多

但是紮衣服...不僅不舒服又不美觀而且還會被某些人士說宅

而且還要增加走路的困難度

邊走邊紮衣服...有時候還要想辦法遮掩沒繫皮帶...

好累人歐ˇ.ˇ

而且設計一套新制服...

還要看大家會不會接受呢...

除非你吃飽太閒來幫我們設計這樣...

投票很民主阿...野蠻的是硬性做沒意義的規定

我實在很懷疑你的觀念

不好意思...我發出這篇討論並不是希望引起筆戰

請斟酌用詞...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

個人也不反對設計新制服

只是跟投票表決改校規比起來

設計新制服更耗人力成本

稍微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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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提出此文,純粹只是對於這件事情進行理性的分析

我尊重所有人具有表達的權利

同時也希望他人也能夠尊重我的權利

不要針對個人進行無意義的攻擊

題案者甚至是做決策者不一定都是執行者

自己提出的提案也不一定需要由自己來製作

我之所以會提出

其實是因為我以前的國中就曾經請過設計師

(聽說是校友)

進行新制服款式的設計

並且經由全校學生投票後決定

所以建中或許也可以實施

而且建中的校友是設計師者可能多一點

再來

衣服的款式已經是固定的

我們應該要對於設計者有一定程度的尊重

單純自己來決定

對於設計者本身的智慧財產是相當不尊重的

最後

自行設計還有一個好處

就是談判過程應該會比修改校規快速

假如我們進行校規的修改

可能還需要經過校務行政會議之類的東西

顯然會一拖再拖

假若是設計出新制服

直接改變制服款式的好處就是

已經有組長的背書

和學校溝通時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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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紮衣服在建中基本上已經流於形式(不只建中,幾乎所有高中都是這樣子)

衣服紮起來真的比較得體?

制服≠西裝吧?

而且紮衣服與否與學生品德真的有必然性關係?

沒紮衣服的學生就沒有品德嗎?

還是說有紮衣服的學生比較有品德?

紮衣服其實是一種軍國主義的行為表徵

----"沒有原因,就是團體要求要這麼做"

難道建中校規真的這麼膚淺嗎?

此外,關於禮讓博愛座的事

我個人也是贊成禮讓博愛座的

但是要看人吧?

有些老人完全就是身體強健的跟什麼一樣(還可以公車插隊時推你一把讓你站不穩)

這種人難道需要"禮讓"嗎?

他不講"禮"在先,我們還需講"禮"嗎?

況且,博愛座只不過是個形式

他的最終目的是在道德層面的表現

他要幫助的不是只有老弱婦孺

而是不方便的人

所以....我個人認為.....

博愛座不是老弱婦孺的特權

不是外界給這個位子定下標籤的依據

我覺得只是一味灌輸"禮讓座位"的觀念根本無助於道德提升

而是要在道德上加上判斷

無意激起筆戰....只是今天朝會聽完有點感慨

簡單嘛

就一上公車就站著

根本就沒有那麼多問題的

除非要從起站搭到終站

或是那班公車根本沒幾個人

那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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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提出學生投票的話,詳請見「學生投票法」(我沒聽過什麼學生公眾投票法...,請尊重起草人提出的名字,謝謝XD)

不過我個人是認為我們以學生投票法來決定是否紮衣服

其實是很不禮貌的行為

並不是我對於要不要紮衣服的看法

而是要尊重到這件衣服的設計者

之前本文好像有人提出

這件衣服在原始的設計上

就是要紮的

如果我們擅自來決定要不要把這件衣服紮進去

對於設計者是相當不禮貌的

所以我個人建議

如果要的話

我們可以來設計一套「不用紮的衣服」

之前莫組長也提到過(那份新聞報導我還留著)

只要全校學生投票通過

我們可以決定要不要繼續穿制服

當然,我們也可以決定我們制服的款式

但如果直接違背設計者的意思

絕對是野蠻的作風

我會提出此文,純粹只是對於這件事情進行理性的分析

我尊重所有人具有表達的權利

同時也希望他人也能夠尊重我的權利

不要針對個人進行無意義的攻擊

題案者甚至是做決策者不一定都是執行者

自己提出的提案也不一定需要由自己來製作

我之所以會提出

其實是因為我以前的國中就曾經請過設計師

(聽說是校友)

進行新制服款式的設計

並且經由全校學生投票後決定

所以建中或許也可以實施

而且建中的校友是設計師者可能多一點

再來

衣服的款式已經是固定的

我們應該要對於設計者有一定程度的尊重

單純自己來決定

對於設計者本身的智慧財產是相當不尊重的

同學,你的整篇主旨著重於不尊重這三個字。(以野蠻來形容當下不少的建中生,是否也有不尊重他人自由及名譽之嫌?)

但你有沒有想過,全體學生的舒適度及其個人自由,

應該是遠重要於當初設計者的感受吧!!!

請問,在使用任何一樣產品時,不依造設計者的原意使用

之,改以有創意、與眾不同的方式利用之,難道有錯嗎???

設計者有什麼權利要求其使用者非依造他的原意行之不可???

請問感受這種東西是民法上受到保護的嗎???

曾幾何時,人們在使用自己的財產時,竟然要受限於其原創者的意志???

請問以與原創者所建議之方式不同之型式使用其創作,難道侵犯了他

的智慧財產權,或法律上什麼神聖不可侵犯的權利嗎???

請問為何要以毫無法理依據的枷鎖限制建中生追求更好生活的權利呢???

我不懂!!!

最後

自行設計還有一個好處

就是談判過程應該會比修改校規快速

假如我們進行校規的修改

可能還需要經過校務行政會議之類的東西

顯然會一拖再拖

假若是設計出新制服

直接改變制服款式的好處就是

已經有組長的背書

和學校溝通時較容易

回過頭來,請問同學:

你有沒有想過,建中生可能不愛紮制服,

但從來沒有建中生會說他不喜歡這套制服!!!

在這種民意支持度懸殊的狀況之下(個人主觀預測,你當然可以不認同,但我頗有把握),

請同學你想一想:

是改制服比較容易???

還是改必須紮衣服的校規比較容易???

最後,我對之前誤用學生投票法的名稱向起草人及各位同學致歉,造成大家的不便,請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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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應該回歸到一個更根本一點的問題

投票真的是好的、善的、正確的 嗎?

民主民主,個人認為投票是民主最後的手段

也是最粗操的手段。

選票上二維符碼的命題背後其實有許多深層的意涵與想法

貿然訴諸投票會有多數暴力之嫌。

況且此例一開,學生投票的權限到底可以擴張到什麼地步?

學生可以決定紮不紮衣服、要不要外出證、社團活動可以到幾點

那以後

是不是可以決定我討厭哪些老師要求解聘?

是不是可以票決我看哪個人不爽所以記他過、甚至退他學?

是不是可以決定學生有「罷課權」?

如果能用審議的方式(辯論、協商等)或許比投票來的更好。

或著是必須經過充分的討論之後再辦理投票

但是「充分」卻又難以定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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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應該回歸到一個更根本一點的問題

投票真的是好的、善的、正確的 嗎?

民主民主,個人認為投票是民主最後的手段

也是最粗操的手段。

選票上二維符碼的命題背後其實有許多深層的意涵與想法

貿然訴諸投票會有多數暴力之嫌。

況且此例一開,學生投票的權限到底可以擴張到什麼地步?

學生可以決定紮不紮衣服、要不要外出證、社團活動可以到幾點

那以後

是不是可以決定我討厭哪些老師要求解聘?

是不是可以票決我看哪個人不爽所以記他過、甚至退他學?

是不是可以決定學生有「罷課權」?

如果能用審議的方式(辯論、協商等)或許比投票來的更好。

或著是必須經過充分的討論之後再辦理投票

但是「充分」卻又難以定義了。

我猜依你對法學的熟悉,你應該不是不懂多數決的使用限制,

而是故意對大家點出此一重要觀念。我先代你解釋一下好了。

多數決的使用限制

其最粗糙的界線,在於多數決是否會影響個人人權。

畢竟民主是建立在人權及法治之上,民主怎可反過來侵蝕

自己的基礎呢!!!

而且程序正義只是民主多數決制度的必要條件,

若要完美地發揚這個制度,充分地討論,多元地參與,增進其實質品質

也是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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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呀......越討論越激動XD

我記得之前就有在問要不要換款式吧= =?

我個人是希望換款式XD

還有請體諒班代大會以及行政部門的人員的辛勞

他們是願意為學校服務的一群人

並不是給其他在校生貼上沒效率、貪污......等標籤的一群人

這樣子罵下去

還會有誰要為學校服務?

誰要來做這個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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